地方财政恶化,债台高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于官网发布征求公开意见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当中明订将不再承担国有企业的债务,并说日后“谁举债,谁负责”。 广西发改委5日在官网公告上述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当中第15条规范,国企举债融资时应主动声明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所举债务是企业债务,“地方政府不承担偿债责任”。 国有企业以市场化方式融资建设的专案,无后续资金保障及因决策失误难以继续实施的,应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由“国企自行负责清理处置,政府不承担偿还债务责任”。 第15条的其他规定还包括,地方政府不得通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举债或者变相融资,不得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者承诺偿还,严禁新设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严格防范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等。 多个地方政府包括贵州、云南等近来纷纷喊穷,甚至向中央喊话求援,但财政部长刘昆说,要“打破政府兜底预期”,并发函颁布“中央不救助原则”,并说“谁家的孩子谁抱”。 广西明订办法公开与国企的债务划清界线,此前湖北省武汉市财政局更罕见登报,公开向259家单位和企业索债,当中不乏武汉所属的多家区级财政局、官方机构和国营企业。 另据第一财经网6月1日报导,据官方和证券业者统计,今年前5个月,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总额累计人民币达3.54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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