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A股至少有26家上市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是股票发行注册制全面推开之后的必然要求。注册制的基本特点是以信息披露为中心,要求证券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使投资者可以获得必要的信息对证券价值进行判断,并作出是否投资的决策。可以说,信息披露是注册制的灵魂和核心所在,也必然成为监管的重点所在。 既然如此,为何还有上市公司敢冒风险,在信息披露上做“小动作”?答案在于“利益”二字。有的上市公司业绩连年亏损,走到退市边缘,被迫施展“财技”,希望通过保留上市资格保住融资便利;有的上市公司美化财务报表,借机拉高股价,让大股东在高位套现,实现利益最大化;等等。 上司公司违法违规信息披露所产生的影响相当恶劣。对于中小投资者来说,供其参考的投资决策信息一旦是虚假的,投资就很难有好的结果。尽管后期可以通过法律渠道维权,但成本巨大。对于资本市场来说,金融资源十分有限,如果不能形成有进有出的良性循环,资源就难以集中到优质企业,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也就无从谈起。 因此,资本市场并不欢迎“美颜”的上市公司,更希望其素面朝天。 还投资者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需要上市公司强化信息披露义务。作为公众公司,必须牢记上市初心,充分认识到上市不仅仅是为了融资,更重要的是通过上市来完善治理、提升竞争能力,更好地回报股东和社会。试图通过信息披露遮丑,与这些要求完全是背道而驰。 当前,无论是外部市场还是内部环境,都对上市公司的经营提出了巨大考验,需要不断增强发展能力。要抓基础,巩固治理能力;要强主业,增强竞争能力;要锻长板,提升创新能力;要增韧性,提高抗风险能力;要重效益,提升回报能力。 还投资者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需要监管部门常抓不懈,维护信息披露的严肃性和投资者的知情权。在实施注册制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我国经营主体尚不成熟、诚信法治环境不完善的现实,更好发挥法律法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秩序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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