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到2019年,*ST升达与海南保和堂的“借壳”生意依然悬而未决,前后两任实控人更是有对簿公堂的趋势。 继8月22日公司公告称,董事长单洋收到江昌政、江山送达的《撤销授权通知书》之后,25日单洋也通过公司公告表示,认为江氏父子的撤销授权不具备法律效应,将采取相应法律措施。 升达“壳”生意再起波澜 江氏父子拟收回授权 8月22日的公告中透露,江昌政、江山向单洋发出了《撤销授权通知书》,收回单洋代表其参加升达集团股东会、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和代表本人签署股东会相关文件的股东权利。理由是因为保和堂(海南)及你方未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的约定履行主要义务,已构成实质性违约。 而单洋随后就在25日的公告中进行了“反击”,认为江昌政及江山于2018年12月11日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不可撤销的授权委托书,《撤销授权通知书》违反了双方此前的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后续将依法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22日和25日两份公告中的授权,是指2018年底江氏父子授权单洋代表其行使全部股东权利。 2018年11月,江昌政、江山父子等升达股东与海南保和堂签定的股权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原本协议完成后升达就将易主,实控人由江氏父子变更为海南保和堂的实控人单洋。但由于江昌政、江山持有的升达集团全部股权存在司法冻结情况,导致江昌政、江山持有的升达集团股权暂时无法过户至海南保和堂名下,因此双方签订了补充协议进行了关于行使股东权利的约定,同时还约定如果海南保和堂不执行《股权转让协议》及其附件导致实质性违约,江氏父子有权收回授权。 新股东失约 *ST升达资金占用悬而未决 根据当时公布的方案,升达集团100%股权的转让价款确定为人民币2000万元。但同时,海南保和堂需要承接并解决不超过人民币39.47亿元的全部债务,以及升达集团对ST升达不超过人民币9.54亿元的资金占用。 事实上,升达集团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一案由来已久。去年8月,公司发布公告称在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发现存在未经审批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事项,随后便引来了监管层关注问询。 2019年1月,海南保和堂也确实出具了声明,承诺在2019年3月31日前解决不低于4亿元的资金占用,在2019年6月30日前解决剩余所有升达集团对升达林业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但直到目前为止,资金占用的问题都依然没有解决。截至今年8月15日,升达集团对外借款提供担保且尚未偿还的额度为2.3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67%,占用公司资金金额约11.6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8.08%。截至8月26日,公司股价以2.1元报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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