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从券商处了解到,近期中国结算组织开展2019年度账户实名制管理落实情况自查工作。此次自查仅针对2019年未开展现场检查的53家证券公司。但是今年的自查与往年有所区别,特殊机构及产品账户管理被列入了自查重点关注事项。 自查重点关注事项包括六大方面:开户代理机构的账户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证券账户开户环节实名制落实情况;证券账户使用环节实名制落实情况;证券账户信息更新;特殊机构及产品账户管理;以及其他账户业务办理情况。 其中,账户使用环节实名制落实情况为自查的重点。 华南某中型证券公司经纪业务人士表示,此次自查为中国结算对券商每年一度的例行检查。 相比于去年的账户实名制管理自查而言,检查范围更广,检查要求也更为细致、严格。尤其是在特殊机构及产品账户管理方面,对相关账户的开立、信息核对更新以及注销情况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53家券商开展自查 按照本次自查的要求,对于2019年未开展现场检查的53家证券公司,需按照要求开展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对于2019年开展现场检查的50家证券公司,则按照现场检查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进行整改,不再开展自查和提交自查报告。 自查的券商需对重点关注事项认真进行自查,重点就账户使用环节实名制落实情况进行详细报告。 各证券公司应对照前期自查报告及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说明近一年来的整改情况。对于至今仍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需要说明未完成的原因以及后续整改计划。中国结算将采取抽查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技术手段监控异常账户 此次检查的核心是账户实名制。 在账户开立环节实名制落实层面,中国结算要求券商采取技术手段监控新开账户的异常情况,比如多人预留同一手机号码等信息不准确的情况。 在账户使用环节实名制落实层面,此次检查会关注券商是否建立账户异常使用情况的监控和核查工作机制,是否建立了对非实名使用账户、违法违规账户等异常账户线索的监控、识别、调查和上报标准、流程、制度,是否采取有效手段对投资者账户异常使用情况进行监控,设置了哪些针对性的监控指标等。 关于重点账户使用环节实名制情况,此次检查重点包括: 2019年4月1日起,券商是否每季度对通过电话委托、手机APP等方式交易活跃的个人投资者(上季度交易金额排名前300)以及持有证券市值1000万元以上(上季度内任一天)的个人投资者,在柜面系统记录的手机号码的机主信息与投资者本人身份信息进行核验比对。 沪上某券商经纪业务资深人士表示,目前公司已经建立起一套针对账户使用情况的监测系统,覆盖了客户全生命周期。 “比如开户阶段,凡是开过户的手机号,不能再被用来新开账户;使用环节,对账户实名使用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控,对频繁同日反向交易、短时间密集成交等异常行为进行预警,触发预警后,公司将主动联络客户核实情况。” 此外,公司还会配合交易所等的问询函,对明显存在异常交易行为的投资者作限制交易等举措。 新增特殊机构及产品账户自查 华南某中型证券公司经纪业务人士表示,今年的自查与往年有所区别,特殊机构及产品账户管理被列入了自查重点关注事项。 据悉,去年下半年中国结算对特殊机构及产品证券账户指南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业务指南对资管产品开户要求按照资管新规进行了全面调整,特别是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开立证券账户的实质约束和申请开立中的便利化措施进行了安排。 在此次自查中,与特殊机构及产品证券账户开立情况相关的要点包括:对于通过证券账户在线业务平台申报的自营账户和产品的开户申请,是否审核了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纸质凭证是否合规、是否保存完好; 资管产品在开户时是否留存了备案证明或保险资管首只产品批复文件等备案材料; 对于信托产品、保险资管产品,是否在完成信托产品登记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了信托登记证明文书和产品成立公告或已向保监会履行报备手续的证明材料和产品成立公告; 逐户说明存量自营账户的使用情况,是否存在没有实际需求而多开自营账户的情况,有无新开自营账户实际用途与开户时说明用途不符的情况。 与存量特殊机构及产品账户管理情况相关的自查要点包括: 对于2018年1月31日后仍存续的资管产品,有多少只未按要求完成信息补充(数量、比例),对于未完成信息补报的账户采取了何种方式督促管理人补充信息; 是否了解账户实际操作情况,与管理人沟通频率如何,有多少户存在管理人失联的情况; 对于委托交易在证券公司的信托产品、保险资管产品,有多少只未按要求报送份额持有人信息,对于不配合报送信息的如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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