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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斧子曾控股的“滚雪球”网贷拟2020年底完成本金兑付,关联Formax金融圈
发布时间:2019-08-05 08:40 来源:蓝鲸财经

近日,有投资人告诉金小鲸,在7月初宣布良性退出的P2P平台“滚雪球”发布了兑付方案(初稿)。

方案初稿显示,滚雪球平台将采取先本金后收益的方式,于标的到期后分期向出借人进行兑付。到期后的标的本金兑付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期,总的本金兑付期限不超过18期,于2020年12月31日完成对全体出借人的本金兑付;利息兑付将在完成本金兑付后分6期进行。

具体来说,标的资产在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到期的,每期兑付比例均等,分期期数随到期先后逐步减少。每期兑付比例=1/(12-到期月份数+1)*100%

标的资产于2020年12月31日完成日后到期的,完成日当日视为到期日,全部于当日进行一次性兑付。

7月1日,滚雪球在官网发布良性退出公告表示,受金融业务大环境持续恶化的影响,为最大程度保护平台出借人利益,平台于2019年6月28日自愿良性退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已于6月27日向深圳市南山区金融工作部门提交报备材料,正式启动良性退出程序。

企查查数据显示,滚雪球网贷平台成立于2014年1月,目前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由深圳前海滚雪球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由深圳前海富甲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富甲集团”)全资控股,富甲集团CEO张石原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周劲峰任监事。

尽管在股权结构上毫无关联,但公开资料显示,周劲峰在2012年-2015年曾为P2P平台“Formax金融圈”创始人、COO,并以该身份公开活动。

Formax金融圈运营主体为深圳福迈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福迈斯科技”),在去年7月宣布清盘兑付公告,两个月后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立案。8月2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对外公告,涉及金融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毛大伟、魏文华等八人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侦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为:福迈斯科技成立于2014年7月,公司法人为胡汉陵,系实际控制人王曦的母亲,注册地在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实际办公地址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福迈斯科技有限公司旗下运营金融圈网贷平台(APP名称“金融圈”)于2015年11月份上线运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曦和中间代理商签订资金战略合作协议,由中间代理商发展借款客户,福迈斯公司将借款客户打包成理财标的放到“金融圈APP”平台由投资人购买。

另外,在滚雪球平台的背后股东方还出现了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金斧子”的身影。

在2014年成立之初,深圳市金斧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金斧子”)系滚雪球的全资控股股东,2016年6月,金斧子还对滚雪球进行了3000万元的增资,使得滚雪球的注册资本从2000万元变更为5000万元。在2017年7月26日前,金斧子创始人及CEO张开兴担任滚雪球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董事长,在此之后金斧子退出股东之列,富甲集团变更为滚雪球控股股东。

金斧子曾获得腾讯创始人曾李青、红杉资本、人人公司等知名风投的投资。

值得关注的是,金斧子同样出现在富甲集团的股东行列中,持股10%为第三大股东,远望资本、梅花天使创投也在其中。

据滚雪球官网披露的最新数据,截至2019年6月30日,平台累计出借金额44.4亿元,逾期率为0,借贷余额未披露。

蓝鲸财经发现,滚雪球的标的逾期情况可能并不像其披露的那么乐观,至少已经踩雷了陷入年报财务造假风波的*ST赫美(002356.SZ)。

*ST赫美发布的2018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为各渠道借款人借款提供代偿责任,该情况也受到监管层面的关注,在此前深交所的年报问询函中,就要求上市公司详细说明其需承担代偿责任的具体金额、期限、逾期情况等问题。

在*ST赫美回复问询函提供的代偿责任说明中,滚雪球平台在列。回复函显示,以深圳前海滚雪球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为合作放款渠道,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放款余额为3943.34万元,赫美小贷、深圳赫美智慧科技作为代偿责任方最后一笔借款的到期日为2019年6月18日,目前该项借款的逾期贷款金额为2514.88万元,已代偿金额为2033.46万元,代偿责任尚未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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