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又玩出了新花样。 7月2日,泰晶转债创新高后暴跌,最大跌幅达到35%。其背后一则上市公司实控人减持可转债的公告,引起了市场关注。 根据披露,泰晶科技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喻信东、王丹、喻信辉和何虎在2019年6月17日至2019年7月1日期间,合计减持泰晶转债215010张,占发行总量的10.00%。 有意思的是,泰晶科技实控人减持可转债的时间与泰晶转债价格开始上涨的时间相同。且在此期间,泰晶科技也连续多个交易日收涨,其中5日连续涨停。 由此,也引发了关于上市公司股东“花式减持”的追问。 “股价上涨或市场比较好的时候,可转债股性很强。而因为减持可转债不用事先公告,所以受到不少上市公司股东喜欢。”7月3日,北京某私募机构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事实上,除了可转债之外,此前还有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可交换债、持股换购ETF等多种方式“花式减持”,新路数频出。 减持通道花样多 在泰晶科技股东的“神操作”后,公司股价一路下跌。7月3日,泰晶科技继续跌停。而在此之前,泰晶科技则顶着“华为概念股”的光环,被资金一轮又一轮地炒作。 “主题炒作退潮后往往是一地鸡毛的表现,由于可转债不受涨跌幅限制且为T+0交易,一天之内大起大落也很正常。”7月3日,北京某券商分析师表示。 虽然受此影响股价大跌,但不少上市公司却颇为迷恋这种减持新路数。 7月2日晚间,和而泰公告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建伟及其一致行动人创和投资于7月1日减持了和而转债100万张,占发行总量的18.28%。 据本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玲珑轮胎、雪迪龙、一心堂等公告了大股东减持公司可转债的情况。 “上半年股价回暖,不少公司的可转债也紧跟正股走出上涨趋势,这就给股东带来抛售可转债获利的空间。”7月3日,某私募债券基金经理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事实上,在2017年“最严”减持新规出台后,不少上市公司股东就已蠢蠢欲动,寻求其他替代减持方式。 除了当下不少公司热衷的可转债外,私募可交换债也被视为上市公司大股东的一大“减持利器”。 “可交换债在满足换股条件下可以交换为上市公司股票,由于可转债投资者换股从而可以使上市公司股东被动减持,而且数量不受限制。配合这一点,上市公司股东就可实现平滑减持。”前述私募机构人士表示。 另一方面,通过ETF基金进行减持,也是今年来不少上市公司大股东的新宠。 据本报记者梳理,今年以来,有三七互娱、海特高新、华力创通、通源石油等超过20家上市公司发布股东参与认购ETF的公告。 7月2日,华力创通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熊运鸿拟参与鹏华中证国防ETF网下股票认购。熊运鸿于2019年7月1日将持有的公司股份307.5万股换购鹏华中证国防ETF的基金份额,换购后,熊运鸿持有公司股份3866.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826%。 而此前,熊运鸿持有4174.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822%。此次换购,熊运洪持股比例降低了约0.5%。 “此前借道换购ETF减持的并不多,但随着去年以来ETF产品大发展,越来越多的大股东盯上了这一产品。其要求是换购ETF的成分股中必须包含公司股票以及上市公司股东换购后必须遵守连续90天减持不超过1%等限制。虽然二级市场上来看股东宣布换购ETF的这类减持操作对股价影响较小,但其最终目的仍指向大股东减持,投资者仍需注意。”7月3日,沪上某私募机构人士分析指出。 谨慎参与规避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在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搅动市场的背后,往往暗藏着股价暴涨暴跌的风险。 “类似泰晶转债的情况此前在多只可转债中也出现过,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动向来看,减持公告的发布也对市场产生影响,随之而来的还有对散户的‘收割’。”前述分析师指出。 “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花式减持增加了中小股东对大股东这种减持行为的识别难度,另外也给监管层提出了新的难题。这些直接或间接的、变相的减持行为,其本质上都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公司高管对于公司价值的判断。”7月3日,东北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表示。 事实上,在2017年“最严”新规出台后,对以往惯用的大宗交易等减持方式带来较大抑制,同时也催生了上市公司股东寻找其他途径,包括可交换债等方式减持,同时也还有不少私募机构打着规避减持新规的幌子招徕生意。 在本报记者朋友圈内,就有不少机构借新规之机,抛出新的合作方案供上市公司需求方选择。 “减持的原因有很多,但其解读往往都被市场认定为负面。可能是大股东认为现在的价格和公司内在价值相似,对未来公司发展预期以及对未来市场的发展都不乐观;或者是对自己或上市公司的资金链判断压力比较大,种种原因导致减持。”前述私募机构人士表示。 “投资者对此类公司要增加识别能力;另一方面,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的减持,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肯定对投资者的信心会造成伤害。如果这种情况扎堆出现,整体上市场也会有压力。”付立春认为。 在其看来,“监管层应引起足够的重视。最根本的还是在信息披露方面,通过监管问询等方式更多地公开,此外还要提高信披有效性,更加真实充分。其实现在很多信披流于形式,对公司实质的操作解释得并不清楚。” |
还没有用户评论, 快来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