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业内较大的反弹后,P2P的监管或将取消杠杆管理既定方向。 南都记者昨日从一直与监管保持沟通的多位业内人士处获悉,监管层内部上报的有关网络借贷业务监管规定的草案稿(下称草案)已初步成型,但仍需要通过审批成为征求意见稿,再向业界征求意见。 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陈宝国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草案与此前最大的不同在于,在一番有关P2P到底是信息中介还是信用中介的争议之后,监管不采取杠杆管理表明将P2P定位为信息中介。 草案规定网贷平台在保证业务资金独立性的同时,需选择不具有关联关系的银行作为托管机构。 一旦按草案实施,第三方支付将被挤出市场。 传统银行对于P2P公司接入的要求非常高,审核速度非常慢,若按草案实施,很多小平台和初创期平台无路可走。他认为,应该给以一定的过渡阶段。 最低注册门槛有可能仍有要求 年初,南都独家报道《银监闭门会议:或出辣招对P2P实施杠杆监管》引发了业内较大的关注。特别是此次会议上透露出来的,将对P2P实施杠杆管理,令不少平台捏了一把冷汗。参与闭门会议的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陈宝国对南都记者表示,有关杠杆的管理争议背后实际上是将P2P定位信息中介还是信用中介的定位争议。 不过虚惊一场之后,南都记者从一直与监管保持沟通的多位业内人士处获悉,目前相关草案确实已经基本成型,但仍需要通过审批成为征求意见稿,再向业界征求意见。“最快估计6月份会出台。”网贷之家联合创始人、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朱明春对南都记者表示,监管已经对P2P做了充分的调研,草案最终成为征求意见以及最终实施还需看行业发展时机。据悉,配合管理办法,银监还将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 有媒体报道称,与此前闭门会议最大的出入在于,此次文件不仅不再提杠杆,而且并未对备案的准入门槛提出注册资本等财务指标要求。不过南都记者从业内的了解的情况却有所出入。其中,将P2P定位信息中介,不采取杠杆管理的方式基本形成共识。陈宝国透露,闭门会议后,在和监管的沟通中,监管也听取了业内的反馈,明确将P2P定位信息中介,因此不再存有杠杆监管的方式。 不过,对于是否实施注册资本的准入管理。朱明春对南都记者表示,据其近期与监管的沟通看,监管出于保护行业健康发展采取最低注册资本准入的可能性仍较大。“可能不会是3000万,会有所调低。”朱明春透露,闭门会议后,监管曾向网贷之家调取全国P2P公司的注册资本情况,考虑到大部分公司注册资本不足3000万元,可能会有所调低。 或被要求资金银行全托管 南都记者获悉,从透露出来的草案看,对于P2P的监管架构将采取“银监会+各省行业组织”的监管构架,以省为区域对网贷行业进行自律监管。根据目前流传的草案内容,银监会将负责制定统一的规范发展政策措施,并制定统一的行业认证标识;各省层面也会设立相应的自律组织。与此同时,各省政府也需对自律组织的设立、运转进行指导和规范。”根据草案规定,各类网贷机构需向各省级自律组织实施备案登记,而自律组织则通过向符合备案条件的网贷机构发放统一的行业认证标识,并对备案信息进行公示。盈灿集团副总裁、投之家CEO黄诗樵认为,监管层把相关权限下放到省级自律组织进行备案制监管,一方面体现了市场化监管的思路,另一方面也体现出鼓励民间金融创新的态度。 陈宝国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目前P2P公司较多的情况下,银监会制定相关规定,最终实施落在地方监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的操作方式类似于目前对私募基金的管理方式,符合目前中国P2P发展情况,较为接地气。不过,朱明春认为,行业协会的更大作用仍在于自律,并不具备监管的功能。但通过行业协会的自律实施备案制管理确实可以改变目前P2P行业 鱼目混珠的乱象。而深入的监管则需要落实在细节上,通过报送数据等方式由监管进行核查。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草案中,对于P2P的资金托管亦有所规定,明确要求,草案规定网贷平台在保证业务资金独立性的同时,需选择不具有关联关系的银行作为托管机构。 “这将对第三方支付的资金托管影响非常大。”陈宝国表示,一旦按草案实施,第三方支付将被挤出市场。据其表示,此前在和监管的沟通中亦反映了目前银行对于介入P2P托管业务的顾虑,预计若按草案实施,监管必须配合相关细则要求银行进行配合。 不过,朱明春则认为,对于硬性要求P2P资金由银行监管托管值得商榷。“这与目前P2P的现实不吻合。”朱明春表示,传统银行对于P2P公司接入的要求非常高,审核速度非常慢,若按草案实施,很多小平台和初创期平台无路可走。他认为,应该给以一定的过渡阶段。 类证券化被禁票据业务首当其冲 据悉,除了上述要求,此次草案对于行业影响最大的在于提出类证券化、资金归集、关联方融资、联营股权众筹、将融资项目期限进行拆分、对相关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处理或发售理财产品、将融资项目的收益权益与基础资产相分离等10项业务为P2P平台禁止业务。 对此,黄诗樵认为,传言中禁止的业务对现有的P2P平台影响较大,很多平台涉及类证券化、关联方融资等业务,而且比重还不小,如果政策禁止的话,短期内对平台业务的冲击较大。陈宝国指出,禁止将融资项目收益权同基础资产分离以及类证券化被禁止,影响最大的是大量的票据业务。“目前招财宝和京东等大平台大多数属于此类业务。”不过他认为,草案尽管如此规定,但最终是否会实施仍存在一定的商议空间。黄诗樵指出,实际上,资产证券化对提高金融资产安全性和流动性有非常大的贡献,不建议现阶段禁止。此外,对于目前很多P2P平台蠢蠢欲动的股权众筹业务,也被列为P2P禁止业务。有业内人士对南都记者表示,此监管思路与股权众筹监管思路相一致,主要目的在于防范风险传导。 ...
P2P行业监管办法正在加速酝酿。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北京一家接近监管层的P2P公司处了解到,监管层内部上报的有关网络借贷业务监管规定的草案稿(下称草案)日前已初步成型。 据前述接近监管层人士介绍,根据草案规定,网贷业务将确立由银监会统管,同时以省划分施行备案制监管,即以省为区域设立自律组织,而各地平台需向所在省的自律组织进行登记备案,不过草案并未对备案的准入门槛提出注册资本等财务指标要求。 此外,草案还从网贷业务中各方责任、负面清单、风险揭示、资金存管、信息披露、适当性管理等方面做出进一步细化和安排。 记者了解到,其中类证券化、资金归集、关联方融资、联营股权众筹等10项业务均成为办法的禁止行为。 按省域实行自律监管 是牌照式准入还是备案式登记,一度成为网贷监管落地前的争议。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在网贷业务的监管构建上,监管层或将形成“银监会+各省行业组织”的监管构架,以省为区域对网贷行业进行自律监管。 “按草案拟定,银监会将负责制定统一的规范发展政策措施,并制定统一的行业认证标识;各省层面也会设立相应的自律组织。”前述接近监管层人士表示,“与此同时,各省政府也需对自律组织的设立、运转进行指导和规范。” 根据草案规定,各类网贷机构需向各省级自律组织实施备案登记,而自律组织则通过向符合备案条件的网贷机构发放统一的行业认证标识,并对备案信息进行公示。 根据草案拟定,自律组织将承担较为具体的监管职责,例如推动行业交流、披露规定信息、受理网贷相关方的纠纷调解,对违规机构采取监管措施等内容。 分析人士认为,以省为单位对P2P实现备案制管理,体现了监管层针对该行业所贯彻的市场化监管思路。 “没有设置行政审批,同时将备案权限下放至各省自律组织。”银聚财富研究员陈继新认为,“这意味着P2P行业将实行备案制,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行业的市场化成果,又能起到规范、透明化的作用。” 与此同时,草案并未在网贷机构的备案条件中罗列较多的财务指标要求,而更多强调对其内部控制、资金存管、测评认证的要求。 “工商执照必须载明从事互联网借贷信息中介服务,要具备相适应的营业场所、信息科技基础设施,信息系统安全也要过关,需通过第三方测评。”前述接近监管层人士透露,“高管中需有金融行业和信息技术从业经历的人。” 此外,草案还要求网贷机构需与具备资金存管资质的机构签订协议,并成为省级网贷业自律组织的会员;同时其数据系统需符合网贷行业中央数据库标准,并与其实现连接。 “此前讨论的一个版本是注册资本3000万元,最后可能并不会强制要求。”陈继新表示,“这些条件确实有许多中小平台无法实现,政策也在这方面有所兼顾。” 额度、资质双控制 虽然前述草案未对网贷机构的准入提出注册资本等财务要求,但其仍对网贷平台的借贷业务的债权转让、风险敞口控制以及客户资金保护等方面亦做出更多的细化安排。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根据草案拟定,网贷机构应根据资金出借人的收入状况、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对出借人实行分级管理,并以此对出借额和出借标的实施限制性管理。 与此同时,草案还规定网贷平台发生的借贷金额上还应以小额为主,并同时对单一借贷提出了限额要求。 “草案可能还会对单一平台的单一风险敞口进行监管。”前述接近监管层人士透露,“同一借款人(在同一平台)的单笔借款上限为500万,借款余额上限则是2000万元;同一出借人的出借金额则不应超过其名下流动金融资产的50%,流动资产包括存款、基金、银行理财、股票等资产。” 而在备受争议的债权转让模式上,草案规定网贷中介在取得借贷双方同意后,可对持有期超过30天以上的融资项目债权进行“一对一”的转让信息服务。 “‘一对一’的转让意味着之前一些平台的‘一标多拆’的模式将没法开展。”前述接近监管层人士表示,“这种方式也是在避免平台以债权转让的名义搞期限、标的错配的资金池管理。” 此外,在资金托管要求上,草案规定网贷平台在保证业务资金独立性的同时,需选择不具有关联关系的银行作为托管机构。而在部分业内人士看来,该规定对行业的影响相对较大。 “这样规定的目的可能是为了防范平台同第三方支付勾结,或第三方支付自行设立平台而引发关联交易的可能性。”北京一家小型P2P人士坦言,“但强制由银行来托管对行业的影响比较大,因为大多数中小P2P采用的是第三方支付来托管。” 而与之相比,草案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的要求则略显宽松。 “对投资者的适当性管理相对比较宽松,这意味着绝大多数人都能参与进来。”前述接近监管层人士透露,“针对出借人,单笔出借金额超过1万元,应该具有1年以上非保本金融产品投资经验和1年以上网龄。” 另据前述接近监管层人士透露,上报草案的部分规定与此前上报的涉及互联网金融顶层设计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相吻合。 “其实许多内容是按照之前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意见来的。”前述接近监管层人士透露,“《意见》在年初由多部委完成会签后并上报高层,之前的口径是上半年出台,但由于一些细节可能还要再慎重些,所以《意见》最终落地的实际时间会稍晚一些。” 类证券化模式或遭封堵 除监管框架和风控细节的拟定外,草案还对平台的禁止行为进行了罗列,而其禁止行为或不少于十项。 “关联方融资、归集资金、承诺保本保收益、向非实名用户推介、发放贷款这些都是草案给P2P拟定的禁止行为。”前述接近监管层人士透露。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针对网贷平台的禁止行为还包括“将融资项目期限进行拆分”、“对相关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处理或发售理财产品”、“将融资项目的收益权益与基础资产相分离”等内容。 这意味着,融资项目利用网贷平台实现变相资产证券化的业务模式或将遭到禁止。 而在业内人士看来,禁止将融资项目收益权同基础资产分离,或将让从事收益权对接的票据理财、融资租赁理财、小额贷款收益权投资等模式的P2P受到影响。 “可能会对一些票据理财平台带来影响,”陈继新推测,“票据理财有收益权投资模式,也有票据质押模式,前一种是收益权和基础资产的分离,后一种则是债权和质权的分离,严格来看在法律关系上都存在一定瑕疵。” 事实上,该类操作之所以被归为禁止行为,或与部分业务实质背离了网贷定位,转而衍生成为类资产证券化平台,并滋生具有影子银行特质的不确定性风险有关。 “这类项目实际上是类证券化操作,前提是资产不出表,只是作收益权让渡,原始权益人仍然对资产标的承担兑付义务。”北京一家中型券商非银金融研究员指出,“但在该模式下,很容易演变成‘P2P平台为金融机构提供变相融资’,形成游离于监管外的新影子银行。” 而除前述禁止行为外,兼营股权众筹业务,或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推介等业务进行混合、捆绑推介也被列入其中。 事实上,早在去年底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中,联营P2P网贷也成为了股权众筹平台的禁止行为。这也意味着,网贷和众筹两项互联网金融业务也将延续金融业“分业经营”的监管思路。 ...
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张景利表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对约70个P2P平台立案侦查,涉案金额约60亿元。” 无论是从见诸报端的个案去管窥蠡测,还是官方的权威统计,近年来我国的非法集资类案件都呈快速攀升态势。 4月28日,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下称“处非办”)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人民银行、住建部、证监会等11部委在京召开发布会。处非办主任杨玉柱在会上表示,去年以来,非法集资形势更加严峻,案件高位攀升,大案要案高发频发。 据处非办统计,2014年非法集资发案数量、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等大幅上升,同比增长两倍左右,均已达到历年峰值。其中,跨省案件、大案要案数据显著高于2013年水平,跨省案件133起,同比上升133.33%。参与集资人数逾千人的案件145起,同比增长314.28%,涉案金额超亿元的364起,同比增长271.42%。 “投资理财、P2P网络借贷、农民专业合作社、房地产、私募股权投资等成为近年来的重灾区。一些民办教育机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显现,行业特点突出”。杨玉柱如是介绍。 出席会议的多部委负责人均表示,要遏制非法集资高发势头,对一些重点领域的风险进行排查,加大对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据悉,处非办也将于今年6月至8月开展全国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一些重点领域非法集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罗国良表示,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主要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两个罪名,两者都有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区别的关键在于主观目的不同。前者行为人并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而是意图通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来营利;后者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意图直接占有所募集的资金。 央行警示三类P2P模式 近两年来P2P网络借贷机构数量成倍增长,由于缺乏相应法律定位、政策标准和行业规则,市场主体鱼龙混杂,非法集资案件大量爆发,风险迅速蔓延。 处非办数据显示,2014年,P2P网络借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发案数、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分别是2013年全年的11倍、16倍和39倍。其特点是,有一些是以P2P为名行集资诈骗之实;另有一些则是从传统民间借贷、资金掮客演化而来,以开展P2P业务为噱头,主要从事线下资金中介业务,开展大量不规范的借贷、集资业务,极易碰触非法集资底线。 处非办也特意提示投资者,P2P网络借贷属于信息中介机构,只能进行“点对点”、“个人对个人”的交易撮合,不能充当信用中介,投资者签订借款合同的对象不能是平台本身。 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张景利也表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对约70个P2P平台立案侦查,涉案金额约60亿元。” 央行条法司副处长王晋也表示,P2P领域主要有三种情形可能导致非法集资:一是一些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并由平台实际控制和支配。 二是网络借贷平台没有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名义大量发布虚假的借款信息。 三是网络借贷平台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的,甚至发假标自融,并采用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满足自身资金需求,有的经营者甚至卷款潜逃。 为此,王晋还透露,根据国务院工作部署,央行牵头起草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网络借贷平台不得非法集资,同时建立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保障客户资金安全。 放贷组织将发牌照管理 据处非办消息,除P2P外,投资理财领域、农民专业合作社、房地产、建筑等领域都是需要重点关注的风险领域。 近两年来,各地出现大量以投资理财咨询为名从事各类金融业务活动的公司,如投资咨询、非融资性担保、第三方理财、财富管理等,常常打着投资理财的旗号,承诺无风险、高收益,公开向社会发售理财产品吸收公众资金,甚至虚构投资项目或借款人,直接进行集资诈骗。 处非办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新发投资理财类案件1267起,同比上升616%,涉案金额547.93亿元,同比上升451%。 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突破社员制、封闭性原则,超范围吸收农民资金却未用于农业生产,而是高息放贷赚取息差,资金链断裂、暴力催债、“跑路”事件等频频发生。 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新发农民合作社非法集资案件61起,涉案金额18.01亿元,参与集资人数12571人,同比分别上升177.27%、998%、224.32%。 处非办还表示,房地产、建筑领域非法集资案件几乎遍布全国所有省份,多年来持续高位运行。这类案件比较易受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在经济下行预期较强、去库存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以高息借贷维持资金链的冲动增强,容易发生大案要案,引起上下游连锁反应。 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邢军处长也在会上介绍,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活动一般采取以下方式:一是以预售房屋的形式非法集资。房地产企业在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有的甚至是项目还没进行开发建设时,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等形式,变相进行销售融资,有的还“一房多卖”。 二是利用房地产项目开发进行非法集资。表现为房地产企业自身或者是通过中介公司向社会公众融资,承诺给予远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高额利息,有的还以一定的资产作为抵押。 三是以分割销售商铺并承诺售后包租的形式非法集资。该方式多表现为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地将整幢商业、服务业建筑划分为若干个小商铺进行销售,通过承诺售后包租、定期高额返还租金或到一定年限后回购,来诱导社会公众购买。 央行认为,“缺乏制度规范和有效监管,是当前民间借贷领域非法集资案件多发的原因。当前从事放贷业务的主体既包括小贷公司,又包括大量以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为名而实质违规从事放贷业务的各类组织甚至个人。除小贷公司外,各类民间借贷主体面临法律规范缺位、法律地位不明的问题,监管规则、市场准入和业务经营规则有待明确。”。 王晋表示,央行正在牵头起草《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拟对不吸收存款的放贷业务实施牌照管理,明确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的法律定位和市场准入资格,规定业务规则和监管框架,明确地方政府的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职责。 据其介绍,《条例》将实现对当前大部分民间借贷活动的覆盖,对于不持有牌照经营放贷业务的组织和个人,将按照《条例》和相关法律追究法律责任;对于依法取得牌照的非存款类放贷组织加强监管,对非法吸收存款、掠夺性放贷、以非法手段催收债务等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
近年来,P2P平台大量涌现,行业竞争愈演愈烈,不断上演“撕逼大战”。随着竞争加剧优质资产愈加难觅,再加上同质化的P2P运营模式,想要可持续发展就需要创新模式,开辟产业细分的巨大市场空间,这样即使未来“风”走了,也不至于摔下来。 事实证明,目前,很多平台已经开始着手拓荒了,笔者向来对新鲜事物毫无抗拒力,遇到新鲜的东西就喜欢研究一二,以下是笔者根据目前行业模式中的“四小花旦”进行的简单的分析,以飨读者,欢迎大家积极拍砖! 一、消费金融——将是P2P发展新的蓝海 消费金融是一种基于以消费为目的的消费贷款因其风控好,坏账率低,从而被行业普遍看好。与传统P2P相比,个人消费金融具有单笔授信额度小、审批速度快、无需抵押担保、服务方式灵活、贷款期限短等独特优势。 P2P做消费金融最大的优势是资金,劣势当然是离消费者比较远。消费金融市场最核心的竞争点就在于消费场景,也就是和线下商家打通的能力。笔者认为,消费金融最高境界就是囊括括吃穿住行各方面的金融闭环,客户可以用投资资金在平台内享受和消费相关的所有金融服务,随着P2P和O2O行业深度融合,消费金融领域发展空间巨大,前景可期。 以美国的P2P平台SoFi为例,据了解,这家平台已经拿到2亿D轮融资,其以学生贷为主,它有针对学生贷款再融资的业务,申请学生贷款再融资业务后申请贷款买房的,平台会有利率折扣等,此外还有MBA贷款业务等,其都针对学生具体需求,依据场景设置,中国的P2P平台或许可以借鉴,消费金融将是P2P行业一片新的蓝海。 二、供应链金融——未来P2P大势所趋 关于供应链金融可能多数人都觉得比较抽象,很难理解,笔者就拿前几天看到的一位业内人士讲一个故事来给大家进行阐述。 在一个偏远的小镇上,很多人都欠了债。这天来了一个外地人,来到一家饭馆,拿出1000块钱,说要吃顿饭。饭店老板随即马上把1000块还了肉店老板的肉钱,肉店老板又拿这1000块还了养殖场的猪钱,养殖场老板又还了饲料厂的1000块饲料钱,饲料厂老板又拿钱还了饭店老板的1000块饭钱。这时,外地人说有事要马上走,不吃了,又把钱拿走了。在故事的最后,没有人掏一分钱出来,但是所有的人债都还清了,这就是资金的流动特性和金融服务的价值所在。换一个角度来看,这就是一个经典的供应链金融的应用场景。 其实,从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的传统服务机构来看,主要有三类:商业银行、保理公司和核心企业自营。但是,现实中,商业银行一般只盯着大企业看,根本无暇顾及小的企业,另外,银行审批手续繁琐。保理公司也因为资金来源受限,很难在这块做大做强。反倒是P2P我们都知道,P2P融资端具有速度快、效率高、能力强、成本低等诸多优势,这点和供应链金融服务不谋而合。另外,P2P网贷的发展,已经进入了新一轮的角逐,从以往拼流量的时代进入到拼资产端的时代,供应链金融成为炙手可热的转型方向。尤其是在GDP破“7”社会整体资产收益率下滑,高收益资产消失的时代背景下,供应链金融或许是2015年P2P行业非常重要的方向,它可能会成为未来P2P行业中占比最大的细分领域。在北京前十名的平台中,除了专注做个人信用贷款的几家平台,几乎所有平台今年都会有相关的供应链金融队伍推出,这是毫无疑问的一个趋势。 三、社交金融——将成为P2P的下一片金矿 目前,通过P2P平台借贷或者投资,除了关心成本和收益,不信任无疑是阻碍P2P平台发展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在国内信用体制不太完善的情况下,贷款人怕贷款过程太复杂错过用钱的时机,投资者怕违约。换个角度,如果大家都在一个圈子里,相互了解,或者借贷双方仅仅通过各自熟悉的朋友就能建立联系,用户是否会放心得多?顺着这个逻辑,社交金融概念应运而生。 还是以美国的P2P平台SoFi为例其借助学校社交网络,将社交和金融结合在一起,进军学生贷款市场。SoFi平台上资金的出借人是名校的校友们,在借钱给学弟学妹的同时,他们还可以给这些学弟学妹提供事业、工作上的咨询和帮助。据笔者了解,社交金融在国内平台已初现雏形,如,阿里集团的支付宝“到位”、平安集团的“壹钱包”等。 笔者认为,社交金融主要是熟人间的借贷模式,相对于传统的P2P来说,对熟人的经济能力,还款能力都有一个基本的掌控,熟人之间的知根知底是借贷安全可靠的有效保证。同时与P2P模式相比,平台节省了大量费用,使借款人付出的利率更低,出借人获得利率更高。社交金融可以有效改进互联网金融风险大的问题,社交金融将成为P2P的下一片金矿。 四、文化金融——P2P新的发展蓝图 “文化+金融”想必大家都不陌生了,自2010年,中央宣传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文化产权交易市场被更多的人熟知,文化产业进入蓬勃发展期,但是,仅仅通过文化交易所已经不能满足许多文化产权市场的交易需求,尤其是投融资需求并不能得到满足,所以文化+金融应运而生。 整体来看,目前P2P行业与文化产权结合的平台不在少数,但是模式多样,比较典型的两种是,一、独立开展文化产权的质押、抵押业务。二、与文交所、拍卖行等合作开展文化产权业务。相对来说,笔者倾向于第二种方式。 第一种模式,独立开展文化产权质押、抵押业务。平台需要自己开发业务,并对相关藏品进行审核,这需要平台具有较高的藏品鉴定能力。事实上,一般平台多为风控、IT、金融专业型的人才,把藏品、审核、鉴定揽入自己手中,势必要储备相关方面专业人才,这样不仅增加了平台运营成本、同时也会增加平台风险。 另一种模式是艺术品抵押贷款。而此类业务为避免平台或担保公司不专业性导致艺术品鉴定风险,一般选择与文化产权交易所合作。如北京的某P2P平台,与文交所合作开展邮币卡质押模式,该方式下,平台一般将风控交给文交所等更专业的第三方进行审核,合作机构对邮币卡等质押物进行价值判断,并对其进行管理,同时,大多数合作机构还承担相关藏品的变现,从而减少了平台的审贷及管理压力;但平台需严格审核合作机构的风控能力;另一方面,借助于更专业的文交所、典当行、拍卖行等机构,可以增加平台的公信力,增加投资人投标信心。 目前,我国文化产业搭乘政策春风,发展潜力巨大。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文化产业融资需求也越来越大,切入文化产权融资的垂直细分领域,将成为P2P新的发展蓝图。 ...
近来,P2P行业逾期事件多发,先有银豆网出现2000万逾期,后有老平台808信贷因项目逾期导致提现困难,今日又曝出招财宝现1.2亿元逾期。而日前,红岭创投董事长周世平主动披露,红岭创投坏账率预计2%至3%之间,预计核销坏账总额可能会接近5亿元。早前陆金所计葵生亦披露过陆金所的坏账率为5%左右。 P2P行业鱼龙混杂,风险不断暴露导致投资人信心不足,向来闻“坏账”、“逾期”色变,平台亦少见对坏账/逾期率有所披露,即使披露,统计数据的口径也不一样。P2P行业所暴露的坏账、逾期真的是无法容忍了吗?坏账率到底该如何计算?今天热词就来好好扒一扒坏账/逾期这个P2P难以言说的秘密。 目前P2P坏账率有哪几种统计口径? 据公开数据显示,从统计样本来看,公布坏账率/不良率/逾期率的P2P网贷平台不足5%。盈灿咨询高级研究员张叶霞表示,由于P2P网贷投资人对于平台的安全性是高度敏感的,所以行业内大部分平台都选择不公布平台项目标的风险指标,仅仅少数平台敢于去披露。目前,P2P行业在计算坏账率方面缺乏统一标准,各个平台对于坏账率的界定标准和计算方式差距较大。对比已披露的数据看,P2P的数据表现甚至普遍优于传统商业银行。 网贷之家专栏作者彭旭曾将各个平台公布的坏账率问题和谬误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型(原文见《P2P平台公布的坏账率猫腻知多少》): 第一, 简单相加型。即将月坏账率简单相加得到年坏账率值。 第二, 内外不一型。即对外对内的统计标准不一样,内外披露坏账率数据不一样,导致坏账率成了一个可以随意改动的数字。 第三, 逻辑谬误型。用坏账除以历史成交额的计算方法,是行业内的普遍算法,将未到期且未逾期一定时间(比如该平台是30天)的成交额算入到坏账率分母,是不合统计逻辑,不合理的。 第四, 无统计逻辑标准型。平台在披露坏账时,并不公布坏账统计标准,和坏账率计算逻辑。 第五, 新平台无法统计型。如果是新成立的平台,很多借款还没有到还款期限,不知道借款人是否能够还款的情况下,也就无从谈坏账了。 有业内人士表示,各个平台都会选用有利于自己的统计口径和计算方法,所以最终公布的坏账率可能并不是该行业真实风险的反映。 P2P坏账率到底该怎么计算? 在对坏账率的计算上,行业尚未有统一标准是一大问题。这也就给各平台计算坏账率留下了“空间”。 在计算公式的“分子”中,项目逾期多久算坏账,目前业内并没有统一的标准。目前多为三个月、六个月、九个月、一年不等。期限越长,相应的数字越小。 而在“分母”统计中,若把贷款总额作为分母,把未到期且未逾期一定时间的成交量(如1个月)也算入到坏账率的分母。这样会大大加大分母值。 参照中国小额信贷发布的《个人对个人(P2P)小额信贷信息咨询服务机构行业自律公约》以及上海市网络信贷服务业企业联盟发布的《2013上海市网络信贷服务业企业联盟网络借贷行业准入标准》里关于逾期率的定义,结合数据的可获取性和操作性,逾期率计算公式应该是逾期率=逾期90天以上借款人未还本金金额/120天以前平台累计成交量。” 但也有人认为,分母应该用贷款余额更为严谨。无论如何,投资人在看平台的逾期率或坏账率时,应该看清其统计口径和计算逻辑,一些过于夸大“分母”或缩小“分子”的统计方法,都不太具备参考意义。 该如何看待P2P的坏账 截至2015年二季度,不良率已达1.5%。由于目前正处于“三期叠加”阶段,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经济结构调整加剧,预计今年银行资产质量仍将承压,不良率持延续上升趋势。银行尚且有坏账,更何况P2P。网贷之家专栏作者姜樊认为,无论P2P有多创新,总也逃不开金融的属性。既然如此,那么P2P就是经营风险的行业,也就是说,出现坏账也是理所应当。 出现坏账不要紧,能否妥善处置坏账才是关键。网贷之家专栏作者秋源俊二撰文指出,不管坏账率是多少,只要: ①平台因坏账导致的现金缺口<平台所收取的各种管理费,那么平台就是非常健康的; ②平台收取的各种管理费<平台因坏账导致的现金缺口<平台新吸收的资金量(也就是从投资人那收过来的钱),那么平台只要不东窗事发,就能一直存活下去; ③平台坏账导致的现金缺口>平台新吸收的资金量,那么平台就会倒闭。 所以投资人不必对平台产生坏账或者逾期过于恐慌,还应结合平台的实力进行判断相应影响。同时建议平台,靠打“擦边球”人为降低坏账率不是长久之计,做好风控,在公布诸如坏账率等数据时,坦诚相待,才能获得投资人的信任。 ...
随着《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颁布,各类监管细则进一步明确P2P平台自身不能提供担保;担保公司由于资质和运营模式造成P2P平台风险加剧,去担保化已成定局。《意见》中提及:鼓励保险公司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提升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风险抵御能力。因此越来越多P2P平台通过与保险公司联姻,寻求新的发展方向。 随着监管的深入及年关将至,P2P平台与保险的合作也不断深入。截止2015年9月,共有近50家P2P平台和保险公司进行合作。由于P2P平台自身的结构和运营模式不同,和保险公司合作的内容也种类繁多。账户安全险、交易资金损失险、借款人人身意外险、抵押物财产险、履约信用保证保险、风险准备金管理保险、履约保证保险、险企自营,保障内容对应账户安全、交易资金安全、借款人人身安全、抵押物安全、风险准备金管理、本息安全、险企增信7大类。这7大类P2P保险到底有何作用?对投资者的保障力度有多强?以下是对7类P2P保险的深度分析: 履约保证保险 履约保证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向履约保证保险的受益人(即投资人)承诺,如果债务人(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履行还款义务,则由该保险公司按照保单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形式。 保障范围:本金及收益 风险隐患:无 由P2P平台为投资者购买履约保证保险,用来保障投资者的本金和投资收益。如果借款人发生逾期,那么保险公司负责兜底优先兑付。或者,如果网贷平台跑路,那么保险公司负责理赔,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受损。而保险公司愿意对P2P平台进行兜底,进行本息赔付,本身也从另一个方面证明该P2P平台在抵押物质量、风控保障、平台资质等方面都是经得起保险公司考验的。 风险准备金管理保险 风险准备金管理保险,其主要的运作模式是由P2P公司每月缴纳保费,保险公司为P2P公司的风险准备金池子提供保障,确保风险准备金始终能覆盖坏账,一旦出现风险准备金不足,则由保险公司垫付。作为条件之一,P2P公司的风险准备金则由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管理。 保障范围:风险准备金赔付 风险隐患:风险准备金赔付力度有限,且保险赔付比例未知。 由于该保险在国内并无开展保险业务的牌照,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北京分公司进行具体执行。这种中间人的保险形式,在实际操作中会有什么问题,需要拭目以待。而且该平台有保险的标的都是5万元的小额标,对于投资者来说略显鸡肋。 险企自营平台 除此以上的形式之外,国内一些P2P平台是保险公司独资筹建或与保险公司合资组建而成,其目的上为平台增信,但无明确的保险保障条款。用户也只能抱着大树底下好乘凉的投资心理,本身发生逾期的风险也是极高,有的平台甚至频现逾期问题。 保障范围: 大树底下好乘凉 风险隐患:借款人逾期 账户安全险 个人账户资金安全保险,保险责任仅针对平台操作过程中因盗刷、盗用导致账户资金损失这一非常规风险。 保障范围:因盗刷、盗用导致账户资金损失 风险隐患:借款人逾期、平台跑路 账户资金安全险,发生的概率小,且投资者可通过登录和交易密码分设、提高密码难度、不暴露账户信息等行为进行主动规避。而与投资者真正关心的本息保障则不再保险范围内,加上正规P2P平台对平台安全的重视、多维度提高安全标准,所以这类保险类似于锦上添花。 交易资金损失险 交易资金损失保险,即保险公司对P2P平台的每笔交易承担保险责任,包括资金的充值、资金的提现、资金的投资及资金的赎回四个操作过程。而上述4个过程之外,比如站岗资金被盗,或平台遭受黑客攻击,或与第三方接口存在漏洞,或平台跑路,这些情况都是不予赔付的。 保障范围:资金的充值、提现、投资及赎回四个操作过程 风险隐患:借款人逾期、平台跑路 虽说保险是以防万一,但技术背景好,平台安全级别高的P2P平台未见此类保险。P2P平台联合保险公司推出交易资金损失保险,看似是为投资者增加一道保障,但从侧面反应出该平台对自身安全性的担忧。换句话说:P2P平台与保险合作推出交易资金损失险,表面是保障投资者自己操作过程安全,实际上更多是为自己平台的安全性加把锁。 借款人意外险 借款人意外险是指:是为借款人购买人身意外险,比如P2P平台对平台借款人自身安全进行投保。当借款人出现身故、伤残、重大疾病等意外情况而无力还款时,由保险公司向投资人进行赔付。 保障范围:借款人出现身故、伤残、重大疾病等意外情况而无力还款 风险隐患:借款人逾期、平台跑路 首先借款人意外也是一个小概率事件,其次在多数P2P平台跑路中,未见哪家平台跑路是由于借款人意外导致的。只有在借款人出现意外情况时才有保障效力,在实际逾期中,借款人超过99.9%都是主观行为造成的逾期,而并非发生人身意外无力还款。由此借款人人身意外险也是锦上添花性质,保障力度范围和力度均有限。 抵押物灭失险 抵押物灭失险,是指融资方对担保抵押物投保财产险,抵押物因意外比如遭受火灾、洪水发生灭失时,保险公司将对抵押物进行赔付。 保障范围:抵押物因意外比如遭受火灾、洪水发生灭失时 风险隐患:借款人逾期、平台跑路 仅针对抵押物灭失进行承保,也仅仅是针对小概率事件。且抵押物灭失险,咋看保障投资者,但实质上的作用仅仅是帮助平台增信。因为只有在抵押物出现意外情况灭失时才有保障效力,同样并非投资人所期待的本息保障。 ...
达尔文在进化论中提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观点,强调生物之间存在生存争斗,适应者生存下来,不适应者被淘汰。 适者生存同样适用于丛林生存法则,丛林是一个离我们很遥远的概念。我们这一代人(生于1990年代)小的时候传统村落正在慢慢衰弱,城里的孩子已经不怎么玩泥巴了,农村的小孩也渐渐脱离农活。我记得几年前在农村避暑,凌晨4点跟随长辈进山采蘑菇,雨后青山,泥土芬芳,采摘新鲜蘑菇,那种感觉是兴奋和喜悦复合后的反应。 最近有一档综艺节目深得我心,《跟着贝尔去冒险》,节目担当是贝尔·格里尔斯,有着“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男人”称号,制片方请来一众明星深入贵州丛林探险。节目的内容很简单,几个城里人(明星身份更耀眼)在贝爷的调教下放下偏见,重拾人在绝境下生存的本能。贝尔不仅是一个野外生存专家,他在英军特种部队服役过,24岁那年登顶珠穆朗玛峰,他和他的团队去过地球上环境最恶劣的地区,由于他在探索频道主持的节目《荒野求生》中对野外生存技能言传身教式的分享,让他成为了一名出色的演说家。 P2P网贷从来就不是一个温室环境,它从一开始就扮演了丛林的角色。丛林天生就是一个生态系统,没有好坏、善恶之分。角色不同,你眼里看到的丛林风景也不一样,树木看到的是阳光,野花看到的是蜜蜂,兔子看到的是野兽,蘑菇看到的是雨露,而人置身在这荒野之中,看到的是生存的本能,是生命的延续。 P2P丛林有它自己的生存法则,虽无形却控制着整个生态系统的新陈代谢。 一、物竞天泽 P2P在发展过程中“基因”会出现变异,这种变异如果是有利于P2P发展的,就会通过环境的筛选,保留下来。P2P一词是舶来品,这一模式的雏形是尤努斯博士创办的“穷人银行”格莱珉银行。P2P无论是在英国、美国等国家都是遵循它最开始的定义,个人对个人借款,P2P平台纯粹是信息中介,不提供担保和刚性兑付。在利率定价方面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竞价拍卖,一种是风险评级。监管方式上,英国是注册制,美国是将P2P归为有价证券。 但是P2P引入中国后,受益于中国长期以来金融抑制的背景,P2P这一”外来物种“与本土强劲的金融需求一拍即合,开始野蛮生长,发源于北上广深,流行于神州大地,一时间百花齐放。在最初的阶段,P2P就像是游戏里开挂的BOSS,打遍天下无敌手,得益于它完善的模式和高效的融资能力,一时间小贷同行束手,银行监管无策。然而物极必反,P2P从无到有,从0到1,已经渐成体系,具备自我免疫的能力。首先,排斥效应,一些打着P2P旗号行诈骗之实的平台潮水过后浮出水面,虽经历投资人的集体阵痛,却也为P2P行业扫清李鬼。其次,优选效应,双向选择,投资人经历一轮倒闭潮,一轮跑路潮,一轮监管潮后,心定则不乱。风险厌恶型和风险偏好型投资人逐渐隐退,剩下来的是P2P投资人的中流砥柱,稳健型投资人,耐得住寂寞,守得见花开。作为P2P平台来讲,洗涮涮洗涮涮,一轮又一轮洗牌,明面上零门槛零投入,实际上成本早已水涨船高,这一波下来,P2P平台被选中的,非恶意诈骗型、非捞钱跑路型、非枯名钓誉型。 二、优胜劣汰 P2P的发展往好了说是与时俱进,往坏了说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倒在沙滩上。P2P平台的数量经过13、14、15年的爆增后,目前已经稳定在3000多家左右,据统计有1000多家平台因各种原因已经折戟。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贫瘠的。P2P平台抱着普惠金融的梦想杀入丛林中,无奈竞技场上只看谁的刀块,谁的枪准,谁的心稳。我们已经习惯了社会上对资源的偏好:择优,高考择优录取,招聘优先考虑,婚嫁也是择优。优秀是评价P2P平台最好的标准,你可以举很多例子试图说服我,比如这个平台老板人很好、讲信用,平台活动很多、有奖励,收益率很高、心动,这些在我看来只是皮毛,真正的核心是P2P平台是否足够优秀。优秀可以是我有亲爹李刚,也可以是我有干爹马云;优秀可以是我默默耕耘信贷市场十年,员工人数数万,积累客户数据上百万;优秀可以是我屈居一隅,但自有渠道已成气候,车贷、房贷全覆盖。 三、弱肉强食 P2P丛林中还是有一群抱残守缺的人存在,他们有理想有抱负,立志于打造中国互联网金融。他们只不过是和我们一样的普通人罢了,与其相信他们,将自己一生积蓄托付,还不如自己弃笔从商,去改变世界。弱肉强食是丛林最精彩的部分,从百花齐放到百家争鸣,我看到有的平台长袖善舞,穿梭于各种会议、演讲、财经版面;也看到网贷名人华山论剑,风头出尽;我看到网贷协会一出,尽收各家平台,武林盟主,号令天下。我为有的平台惋惜,他们原本兢兢业业,做事脚踏实地,但是P2P属于金融业,金钱二字,搅乱法理人情,P2P乱局之中,非金融人才不能担此重任。我尊敬所有的仍在创业中的P2P平台老板,是你们闯入这荒芜之地,凭借自身的专业所长,聚家族人脉资源,招贤纳士,真正地在为自己,为企业,为使金融像普通商品一样流通于市场,让社会中每个人都能享受金融便利而奋斗不止。 ...
上一小节呢,我们聊到了行业的痛点和困境,那么这一节,我们就谈谈行业希望吧,探讨行业可能风口,或许下一个陆金所就诞生在这些领域。 DT时代的大数据金融 大数据呢,一直就像青春期的性,谈的人很多,真正做过的却没有几个。话虽然这么说,但是这丝毫不会影响大家对于“性”、“荷尔蒙”的青春幻想。 不知道各位朋友有没有注意到,假如你去京东看了某个商品,那么接下来,你在浏览其他网页时,一定会看到你曾经浏览过的商品广告吧。 这就是大数据,它跟踪记录了你的“痕迹”。大数据是广义的概念,并非仅仅指数据本身,含义比较广。大数据的产生,可能有以下五种途径: √、官方数据 你在银行系统、通信系统的任何一次动作,相关官方机构,都会有备份。 √、购买产品或者购买服务留下的信息 如果你经常在淘宝上购买商品,那么在你消费一定频率后,系统可以根据你的消费情况,判断你下次可能会购买什么,例如女性,则可能根据一定的算法,推断出你下次例假将要来时,你可能需要购买的相关物品,网站直接进行推荐。 O2O的打车服务,根据你通常的打车路径和时间,下次到点时自动推断你可能的需要服务。 √、快递公司 快递公司,拥有用户大量的购买信息、住宅地址信息,这些信息的价值不言而喻。 √、社交数据 无论是Facebook还是微信,社交数据基本是涵盖面最为广泛的,你在会与人进行网络交往中,会无意识的暴露数据。 √、手机系统 小米的MIUI系统,天生就是个数据偷盗狂魔;360的各种安全卫士,为你数据备份;这些手机上的APP总是明着暗着窃取你的私人数据。 全国范围内,数据最为好用方便的是官方数据;数据目前最具应用价值的是阿里的消费数据;数据最多最全的是腾讯社交数据;而手机APP和快递公司的那些数据,总显得那么有点“不道德”。 数据本身的价值,需要去挖掘,例如京东白条、花呗,这属于大数据应用里面的消费金融;芝麻征信、腾讯征信,这属于互联网征信; 当然在笔者看来,他们最渴望实现的价值可能是想依托自身的产品或服务,成为一个“账户”式工具;有了刚需、高频的账户,那么就是下一个“支付宝”、“微信支付”啊!超级入口无论是推广自己的产品还是服务,一切都是那么轻松。 DT时代的大数据金融,前景很值得期待,只是大家有些不成熟,“荷尔蒙”这样的事情,当然是成熟起来的果子会比较好吃。 场景化互联网金融 所谓的场景化,就是活动具体化、可见化;放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就是贷款者在资金的用途方面,是定向的而不是自由化的。 国外的LC、Prosper等网站,都会披露贷款者的钱具体应用到哪。国内虽然有披露,但是很多都以理财计划的形式进行,这也可以理解为贷款而不是场景化;由于投资人的钱不知道去哪了,因此里面就会存在一个“黑盒子”区间,无论是平台还是借款者,操作空间就大了;大的自由活动区间,意味着不确定风险; 而当具体场景化后,上面的这些问题,就都可以迎刃而解。场景化意味”阳光化”,乱七八糟的东西就无处可逃。 这是从狭义层面理解场景化的互联网金融,它更多侧重于不存在“黑暗且不确定的可操作区间”。 从广义的理解,场景化意味着是具体的生活场景。这些场景可能是购物场景、娱乐休闲场景、乘车出行场景亦或生产加工场景,这些场景对应着确定的信息流、资金流,场景化金融就是这样诞生的,它也意味着具体的、透明的、确定的互联网金融。 1、购物场景 各大电商平台,基本都会推出分期购物;当然电商平台,也会把这些分期购物产生的“优质资产端”进行资产证券化处理,例如京东白条的证券化。 这些电商平台,一方面是促进销售,平台的GMV;另一方面是挣金融的钱。 2、娱乐休闲场景 社交场景、游戏场景是娱乐休闲场景的典型代表。腾讯游戏在这方面,可以说是集大成者,开创了一个王国。具体可以参见下面这个逗比图片: 确实,当你发现游戏的充值,装备的购买,能够让你有那种虚假的成就感时,金融的就来了。笔者也是玩过网游的人,可以设想一下,以大话西游这款游戏为例:假如你在交易平台上,购买了一件很昂贵的装备,你没有去卖出,这个装备,就是你的资产;剩下的问题就很简单了,因为随着你的升级,你可能不需要这件装备,但是在持有这个装备期间,是否能够给予玩家一定利得呢?笔者设想了两种: ①、给予收益或者利息呢?这对于吸引玩家的作用,那是不言而喻的; ②、以游戏装备的估值为基础,可以在游戏平台上,进行信贷借款; 由于笔者是一名“资深不要脸的”人民币游戏玩家,所以非常期待上述场景展开。 3、乘车出行场景 要论当下最为火热的O2O共享经济,uber、滴滴快的就当仁不让了。 身边很多朋友,超级喜欢用这两款搭车软件,除了每天的上下班,出去办事也都会用这些软件,正是由于刚需、高频,造就了这样的超级APP。在支付车费时候,互联网金融的生意就诞生了。于是今年三四月份的时候,滴滴快的推出了属于他们自己的钱包。 4、生产加工场景 这个方向的场景,以企业为主;强调核心企业上下游生产销售,产生的真实关系,在此基础上,展开供应链金融。 场景化的互联网金融,说到底,就是资产端质量高,中间资金需求方、平台操作空间小,说到底是安全。 强势的供应链金融(可以参见笔者先前拙著《从产业链金融的探讨,思考互金行业的未来》) 这一部分,也是上面的谈到的场景化的互联网金融——生产加工场景。 基于核心企业上下游生产销售的真实关系,展开信贷或者抵押金融活动,缓解供应链企业的资金紧张局面。 为什么笔者对此比较看好呢? 首先笔者表明一下,说这个是有一定的私心的。主要是基于目前国内制造业的萎靡不振,实体经济不景气,让人难以接受;在先前的文章中,也多次表达对经济“脱实入虚”、制造业“空心化”的担忧,而供应链金融,包括整个互联网金融的最初出发点,都着力解决这个矛盾。或者这就是知识分子的“德与道”吧! 其次,供应链金融,有其自身优势: √、违约成本相当昂贵,导致违约概率小 不担心你不还钱,因为你违约,代表着你以后无生意可做,除非经营性破产,那个谁也没办法。博弈论里面有一个观点,在进行长期多次选择时候,大家都倾向于遵守规则(也就是长久利益最大化);而在江湖式的一次性买卖,大家都倾向于背叛(也就是当期利益最大化)。 由于供应链是一个长期关系,相关企业除非没法混了,一般不会违约。 √、展开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核心企业,有足够动力 大家可以看看目前做供应链金融的新希望集团、五粮液集团等,这些企业为自己上下游企业,展开互联网金融业务,原因两个方面: ①、促进自己业务拓展,生产顺利进行 ②、通过供应链金融,也适当挣点钱 其实,他们的逻辑,和京东等电商企业类似,只不过京东白条的资产端,最后是选择了证券化处理,卖给了机构;而供应链金融,选择直接接受广大互联网金融投资人的资金而已。 √、核心企业,很好的掌握了风险 由于真实生产关系,长期的接触,核心企业对于需要融资的供应链上的企业,财务状况、生产状况、品德状况,自然是一清二楚,这也算是一种“熟人借贷”吧,知根知底,风险自然小。 供应链金融,在全球范围内,它有前景,但天花板也是看得到的;而且在笔者看来,对于核心企业而言,有一定“自融”性质;只不过这种“自融”,是没有直接股权关联的“自融”。 以上谈论的三个方向,笔者较为看好。当然,也可能出现别的潜力无穷的方向。 作者 秋源俊二 微信公众号 QYJEQYJE ...
人人贷800万美金买域名押宝理财市场;积木盒子开始代销120只基金;宜信拿下独立基金销售牌照;金信网女掌门也不甘落后的打造理财平台;投哪网向资产管理方向发展;陆金所不仅要做P2P行业的“人民公社”,更要转型综合的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P2P平台纷纷转身做财富管理为哪般? 今年以来,P2P网贷行业迅速发展。9月,P2P行业单月成交量首次突破千亿;10月14日,P2P累计成交规模更是历史性地突破万亿大关,网贷行业正式进入“万亿时代”。 作为“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标杆行业,P2P行业的发展得到了国家和政策得大力扶持,万亿规模只是一个开始,未来还将有更大的发展和创新空间。 另一面,中国第三季度GDP增速跌破7%,经济下滑,实体经济更是持续低迷。企业扩大再生产的积极性不高,借贷需求萎缩,导致P2P平台的优质资产难觅。但P2P在这两年的飞速发展后,理财人群数量飙升,加上A股震荡使得股市资金流入网贷投资。P2P投资需求旺盛和借贷需求稀缺形成了“冰火两重天”的局面,各大平台资产端与投资端极度不平衡,导致出现大量“资金站岗”现象即大量闲置资金趴在账户上。 大量“闲置”资金+巨大蛋糕诱惑,迫使P2P转型 随着互联网指导意见的出台,P2P行业逐渐走向规范化,P2P收益率持续走低,各大平台纷纷向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靠拢。 截止2014年末,仅国内居民储蓄(以存款形式存在的财富)就高达 50.88 万亿。据前华安基金总经理、现投身互联网资管的张祺估算:“就互联网金融本身而言,目前余额宝大约6000亿的规模,而各类其他在互联网理财渠道的余额(含P2P)等合计也就3000多亿,也就是说互联网渠道目前管理的资产余额约1万亿,未来3年互联网财富管理的规模至少是10万亿”。 P2P平台上用户大量闲置资金趴在账户上,放眼未来互联网财富管理数十万亿规模。一边有现成的用户和渠道,一边有一个诱惑的大蛋糕,该怎么做,不言而喻。 曾专注于P2P领域的互联网金融老牌公司人人贷近期发布了人人贷WE理财,旨在打造一个重磅依靠金融机构的互联网理财品牌,WE理财旨在采用数据化的管理,以人机结合的方式打造更高效、更便捷的专属定制化的财富管理。 最近刚获红杉资本B轮投资的“人气小生”真融宝。从今年开始,真融宝便开始向互联网资产管理平台转型。随着业务的发展,真融宝这个最初的P2P买手已经成功转型成为资产配置平台,现在P2P资产占真融宝资产的份额不足5%,更多的资产是在小微信贷、消费信贷、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等领域中进行配置。 积木盒子在上线之初就号称要打造“以不同风险度和不同预期收益的丰富产品库为基础,通过数据搜集、分析、定价,解用户需求,管理用户投资预期,为用户进行资产配置”的口号,可见积木盒子意旨在走资产管理路线。从它上线的产品来看,除了P2P传统的车辆周转贷、核心商圈贷以及项目集资,最大的特色要数其基金产品,而债券型、货币型、混合型等产品。 再来看看“财大气粗”的投哪网,当然这里的财大气粗除了平台本身的资金实力,还有就是其上线的产品多为起投点上百万的信托资管,私募、量化基金等金融机构产品。说它是P2P的话,只是因为它提供了部分贷款业务,比如车贷、薪资贷款等。 据金信网透露,他们目前正在研发自己的财富管理平台-“无忧理财”。它将为用户提供一站式的财富管理解决方案,未来银行、信托公司、券商、基金管理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的产品都可以对接到平台进行销售,用户还将拥有自己的专业理财师为其规划投资。 财富管理市场虽大,如何做好资产配置才是关键 虽然蛋糕看起来很大,但是网贷之家CEO石鹏峰认为,大资管平台(财富管理平台)不会像现在P2P一样上千家,最终只会留下综合实力较强的少量平台。 目前各家号称建财富管理平台,初期,为了安全起见,接入的产品几乎都是金融业的标准化资产,如委托贷款、信托计划(含信托受益权)、基金公司及子公司发行的特定/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基金公司货币基金、票据收益权等,从资产端来说会产生大量的同质化,如何以更好的方式来配置,来帮助用户挣钱仍是大难题。 宜信创始人兼CEO唐宁先生曾说财富管理的关键词是资产配置。如果做好资产配置,财富管理的问题就基本解决了,就是资产包中有多少房地产、多少固定收益类、多少股权类(包括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多少保险,多少现金,多少海外,这个资产配置做好了,财富管理就解决了90%以上。 ...
美团最近风头很盛,不过似乎都不是什么好消息。与大众点评长年缠斗、上市窗口关闭等现象,令外界对美团发展前景产生了质疑。9月中旬,关于美团“融资失败”的文章在网上广为流传。但是对于市场疑惑,美团始终没有将投资方和真正的融资情况进行密集披露。 美团E轮融资,几个月来,不停地空穴来风,直到整出美团点评合并这个大新闻。但融资的问题还是没有最终解决。 直观来看,美团的巨额亏损和融资额度,膨胀一个数量级,击穿了投资界的心理底线。但美团不是第一天运行这个巨亏的模式,之前的投资人应该预料到今天。可能问题在于,受美国股市上个财季的影响,显示资本主导的C2C模式已经越走越窄,甚至穷途末路,成为中国互联网产业的绊脚石,投资界的心态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这不禁让我想到了P2P,同样的亏损运营,同样的吸引风投,同样的顽抗生存着。“烧钱不一定能活下去,不烧钱就很难活下去”已经成为了平台们的心声。 巨额融资助力平台成长 美团以前一直是密集融资,2015年1月18日,美团宣布已经完成D轮融资,融资金额7亿美元,整体估值达到70亿美元。美团此轮融资距离上一轮不到一年时间。2014年5月获得3亿美元C轮融资,领投方为泛大西洋资本,C轮融资时美团整体估值大约在40亿美元。而在此之前,美团曾分别于2011年7月获得阿里巴巴和红杉资本的B轮5000万美元投资,2010年时获得红杉资本A轮1200万美元投资。 与之相对应的P2P平台也是深受投资者的“厚爱”。 拍拍贷于2015年4月2日,完成C轮融资;融资金额近亿美元。在线金融搜索平台融360获得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D轮融资;真融宝获得红杉资本近亿元人民币的B轮投资;P2P平台永利宝获得深圳博汇源、汉理资本、深圳金丰合泰以及冠太创投等企业,总共为1亿元人民币的B轮融资;P2P平台点融网获得渣打银行和中国互联网金融科技基金领投的2.07亿美元C轮融资。 但是,这种烧钱补贴用户的模式能够持续多久,平台和用户之间的粘合度又有多少? 砸钱获客引来羊毛党扎堆 根据美团公司7月13日公布的数据,1-6月,美团总交易额达到47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90%,也超过去年全年的总和460亿元。这其中,酒店旅游业务交易额71亿元,电影60亿元,外卖42.5亿元,纯团购296.5亿元。 但是在净收入情况上,甚至没有被美团的业绩报告提及。据知乎曝料,保守估算,美团一个月亏损大约6亿元左右,上半年亏损大约36亿元左右。一个形象点的说法是:美团每进账1元钱,就同步净亏损2.7元钱。 美团亮眼的交易额是靠亏损补贴贴出来的。而不少P2P平台目前也面临相同的命运。 眼下,全国P2P平台数量已步入2000家的量级,这意味着平台间的竞争日趋白热化。“僧多粥少”的现实,刺激着各平台使出浑身解数揽客。于是,砸钱获客,成为其攻城掠地的一个重要手段。 可是这样砸出来的客户,可能并没有任何粘度。 要烧钱到何时? 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是,不管是P2P还是美团这样C2C模式的企业,要“烧钱”到何时?参照今天出行市场上滴滴、快的的合并,及赶集、58的合并,美团会步入后尘吗?那么P2P呢? 无论是美团还是P2P还要一直“土豪式”补贴吗? 其实,土豪的补贴对于一个P2P平台是发展是巨大的,多个方面来看,获得了融资才能更好地发展。所以按照目前市场来看,短期内这种“土豪式的补贴”还是不会停止的。 毕竟目前P2P行业内,有些“土豪”仍然有兴趣,那么“烧钱”短期就还停不下来。 P2P不断融资的最大弊端,是短期选择。各种资本业态,从天使到PE、IPO,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只要能交接下一棒,并不关心这孩子最后,能不能生出来,长大成人。这样的心态影响到孩子的亲生父母(创业者)也如出一辙,只求按时完成投资人规定的数字,就像一个金牌销售。但很有可能当P2P平台老板们像美团的王兴一样时,把数字刷到史无前例的新高,资本Boss们却不乐意了,要改看基本面了。 所以中国式P2P的发展还很漫长,在如今的风口浪尖上,每个平台老板、投资者都要想清楚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们想要干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