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有个朋友和我讲,家里有个人要去从事保险销售工作,搞得家里鸡犬不宁。虽说从事的是销售,但是保险销售比起金融业的其他销售:证券和银行,显然差得不是一点半点。 从友邦保险引入代理人机制开始,受代理人门槛低和高额佣金的吸引,保险代理人每年呈几何级数增长,但与之带来的负面影响对整个行业的名声也产生了不可估量的损失,至于为何名声这么臭,恐怕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这样,必是日积月累导致。 保险是高大上的东西么? 保险和证券、银行、信托等是金融四大支柱,但唯独保险的认可程度较低,口碑也不好。 用户把钱存到银行里,过了一段时间获取了一定的利息收益。用户买了股票,过了一段时间再卖掉。用户购买了保险,过了一段时间平安无事或者获得了理赔。用专家的话讲:金融是跨越时间和空间的价值交换。相比较而言,传统的保险,最终实现价值交换的条件却要复杂的多。 身在保险业,平时碰见不少人,对他们来说,保险似乎是那么的捉摸不透,不像股票、基金、银行理财、P2P借贷、信托那样,投资后等着收钱就好(虽然也可能亏损)。保险更难理解,理应更加高大上,但事实恰恰相反,经常遭到老百姓唾弃。 保险能带来利益么? 这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保险的本质是保障,是为了预防个人乃至家庭无法承担的风险而存在的,如此高大上的期权硬要去和理财产品PK,本身是不合适的。为了能和理财产品同台竞技,保险公司不得已开发了分红、万能和投连等类型的产品,生存期内各种返还,叫人眼花缭乱,这类产品实际就是“保障产品+理财产品”,羊毛出在羊身上,价格也随之高涨,更有甚者,前一段时间盛行的高现价万能险几乎没有任何保障功能,失去的保障责任的产品还能是保险吗? 保险业口碑不好的原因分析 虽然股票市场剧烈波动,会遭老百姓唾骂,但风雨过后,一旦行情好了,大家有趋之若鹜,偶有不良事件,但大家对股票的印象还算过的去。银行一直以来都没出过什么大的问题,偶有银行理财出问题的,更多的却是银行理财变身保险,老百姓唾骂的还是保险公司,而不是银行。P2P、信托等发展比较年轻,但泛亚、e租宝、中晋等等P2P最近出问题较多,体量也不小,暂不评论。 保险业口碑不好的可能原因: 1 传统保险经常存在销售误导 销售双方对产品的理解有限等等。 2银行存款变保险,短期退保损失高 保险公司销售的中长期产品,前期的费用可能都较高,前面几年的退保金一般都不如累计保费多。对于期望短期理财的人来讲,此类保险肯定是不适合的。 3中国人好报喜不报忧,没人会因为理赔而到处宣扬 一直以来,新闻媒体也好,个人也好,都是善报喜不报忧。虽然媒体偶会报道保险对于风险损失的补偿作用。而对于个人寿险一类,虽痛失亲人或者身患重疾,保险公司也给予赔款,但基于痛苦之上的赔付补偿,大家自然也都不大会透露。 4 拒赔令人雪上加霜 不如实告之也好,未达到赔付标准也好,对于一个遭受打击的家庭来讲,即使因合理原因拒赔,也会加深保险的臭名。而初期是否同投保人讲述的足够清晰呢。 5 国内整体大环境就不好 不仅保险行业,其他行业也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缺失。 互联网能拯救臭名么? 这两年兴起的互联网保险,其实更多的是场景险——碎屏险、延误险、赏月险、飞机延误险、退货险。此类保险给用户带来了较为新鲜的体验,也培养了一批用户,让他们知道了这也是保险。但是此类产品,似乎也是无关痛痒的,真要是手机屏幕碎了,花三五百块修一下,并不是天大的事。 前面我们已经提到了,保险是所有金融产品里面,相对来讲较为复杂的。里面的信息是严重不对称的。传统保险的问题还在于,用户和保险销售是一对一的,用户可以咨询的只有对面的人,在利益面前,道德通常都没有什么抵抗力。而互联网之于保险的好处在于,网上的信息都是公开的,用户可以和其他用户一起学习,挖掘,相互探讨,看看别人的评价。 互联网保险正用新的体验去扭转人们对传统保险的“坏印象”——晦涩难懂的条款、昂贵的保费、销售的骚扰电话、复杂的免责条款、繁琐的理赔流程等等。 互联网能否拯救保险的臭名呢,我们的答案是:能!但需要时间来验证。 ...
在今年5月国内首批支付机构牌照续展日期即将来临之际,监管整肃再升级,央行下发通知称原则上不再接受新牌照申请受理。去年底到今年初,央行注销了4家支付公司业务牌照,让存量的支付牌照价值更加凸显。 一个牌照经营范围包括手机支付、移动互联网支付和银行卡收单的第三方支付公司,虽然只是个没有经营业务的空壳,转让百分百股权叫价仍高达2亿。在数年前,这一价格通常不到两千万。 上述公司相关人士对记者称,6月份公示后公司便可运营,如果收购方没有运营团队,售壳公司也可提供。“虽然价格比去年飙涨不少,但有购买意向的机构仍趋之若鹜。” 4月14日,央行领衔的14个部委联合下发了《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知情人士称,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整治工作也是国务院联合14部委进行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因此,现有支付行业格局将面临巨大冲击,支付机构将面临一轮洗牌。 支付公司“跨行清算”被禁 伴随着支付专项整治大幕的拉开,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过客户备付金分散存放、变相开展跨行清算业务的模式,已经走不通了。按照上述《方案》,支付机构开展跨行支付业务必须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进行。 央行方案中提及的“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也于近日浮出水面,即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牵头的“网络版银联”——网络支付清算平台。后者有望成为继中国银联后第二家人民币转接清算机构。 《方案》明确指出,要推动清算机构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共同建设网络支付清算平台,该平台应该向人民银行申请清算业务牌照。 网络支付中的支付机构可选择通过银联、央行的跨行清算系统等再转接到银行,也可以选择直连银行完成支付。支付宝、财付通等排名靠前的支付机构凭借自身议价能力,通常会选择直连银行的模式完成线上支付,因为费率比通过银联连接更低。 此前,在“网联”浮出水面时,不少业内人士认为,支付宝、财付通等大型支付机构,并不会加入网联。但上述《方案》发布后,此路已经行不通。 《方案》要求:“平台建立后,支付机构与银行多头连接开展的业务应该全部迁移到平台处理。逐步取缔支付机构与银行直接连接处理业务的模式,确保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落地。” 对此,一位业内人士称,中小支付机构跟支付宝、财付通等大机构终于可以在同一条起跑线上竞争了,“取消直连,价格上有利于中小支付机构。同时,统一接入网联,再加上备付金可以存入央行,小支付机构亦可摆脱银行的限制。” 备付金统一存管 客户备付金管理制度也将更为严格。 《方案》要求支付机构将客户备付金统一缴存到央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央行还将逐步取消对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的利息支出,降低客户备付金账户资金沉淀。 所谓备付金,是支付机构为办理客户委托的支付业务而实际收到的预收待付货币资金。虽然此前央行规定一家支付机构只能选一家银行作为备付金存管银行,但备付金合作银行并不受限制。大型支付机构靠手里巨额的沉淀资金可以存到多家银行,甚至同家银行的不同分行,以降低费用和变相实现直连。 记者了解到,目前各家银行负责对接第三方支付公司备付金存放的部门各有不同,有的是电子银行部,有的在网络金融部,还有的归交易银行部。 “现在客户备付金要求统一存到央行或者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但究竟需要符合的条件是什么,央行还没有细则下来。”一位股份行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 目前支付牌照有效期为5年,央行在2011年发放的首批27家支付牌照将在今年5月份集中到期,支付机构要在到期前6个月向央行行申请续期,通不过央行核查的机构将失去支付资质。 4月27日,一位大型第三方支付机构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我们正在等续牌,公司上下都严阵以待。从近期的监管举措来看,5月份到期的首批都是业内领先的公司,拿不到续期应该不大可能。但可能之前被处罚过的公司会被降级或缩小业务范围。” 此外,央行将排查梳理无证机构名单及相关信息。一大批没有获得支付牌照但是通过支付公司进行业务拓展的二清公司已被纳入此次整顿范围。...
4月13日,王琪(化名)正式从工作了近5个月的P2P公司离职。 有犹豫,有迟疑,但更多的是坚决。“我属于裸辞一族,家人也比较同意,及时抽身不是坏事。” 用王琪的话说,曾经入职是由于“对P2P行业的看好”,如今坚定辞职则是因为“公司说不清的财务、看不清的转型,以及对行业的失望。” “公司在财务上大手大脚,花大价钱选择办公用品、场所,一掷千金举办年会,资金投向不清不楚,我很难不将这些与跑路的P2P公司大肆挥霍、关联交易、利用壳公司等行为联系在一起。感觉这个行业有些被玩坏了,社会上弥漫着不信任的情绪。”王琪说道。 说不清的财务 作为公司行政岗职员,王琪有更多机会接触到财务运作,因此产生了“公司花钱大手大脚”的直观印象。 王琪对记者回忆起了四个细节。一是公司购置办公用品。“公司的办公用品不是从北京家具市场直接购置,而是委托中间人从其它地区间接购置。”这是否因通过后者购置的办公用品价格更低?王琪给出了否定答案,“这样购置的办公用品价格不仅不低,反而还要高于市场价格,更重要的是公司负责人和中间人有私交关系。” 二是公司办公场所选择。“公司总部租下了北京某繁华地段写字楼的一整层,一天租金2万元,一个月租金60万元,其它分公司的办公场所也都位于当地繁华地段。对于一家成立时间并不长的公司其实并不必要,但公司希望留给外人一种大气的印象。” 三是公司年会在海外召开。“最初,公司为奖励业绩突出的员工,将年会地点选在美国,但在支出11万元为部分员工办理美国签证后,发现其它一些员工并不具备获得美国签证的资格,便立即将年会地点改为其他国家,此前的11万元支出也不了了之。” 除上述三个细节外,公司的资金动向更令王琪疑窦丛生。“公司承诺的收益率在12%左右,去年11月单月进账8亿元,但钱究竟投向了哪里谁也说不清。”王琪曾经接触到公司的几份投资合同,但他发现“虽然合作公司有工商注册资料,但难以寻到具体业务等信息,注册地与我们公司负责人发迹地也多有重合。” 当王琪将以上种种与e租宝等发生风险事件的P2P公司联系在一起时,他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所在的公司。“跑路的P2P公司越来越多,它们当初都号称自己规模多大、风控多好、现金流多稳定,但最终结果却令人瞠目结舌,而且警方披露的涉案情节多涉及肆意挥霍、关联交易等行为。究竟哪些P2P公司是真金,哪些是妖魔,不要说外人,就是我们公司自己人都难辨真假,与其提心吊胆,不如早做打算。” 事实上,e租宝等P2P公司的跑路确实对行业从业者心理上造成了一定影响,甚至有些人不愿提及自己在这个行业工作。根据4月27日在京召开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上的信息,经审计,截至2015年12月7日,e租宝平台共有充值并投资的会员ID901294个,累计充值581.75亿元,累计投资745.11亿元。据当事人交代,e租宝平台吸纳的资金除被用于维系钰诚系公司运转及开展融资租赁项目外,尚有大量资金经其个人决定被用于其他投资,另有约15亿余元被其用于赠与妻子、情人、员工及个人挥霍。 看不清的转型 对于自己所在公司的业务模式,王琪将其概括为“线上有平台,线下有门店。很大一部分业务来自线下门店。” 值得一提的是,这家公司还采取了“连锁加盟”形式,“这样的门店承包给个人,业绩往往比较突出,公司给这些门店大概返6个点。” 不过,“公司正在转型”。“在P2P行业风险事件频发、监管政策趋紧的背景下,公司原本的业务受到了一定影响,于是在农历春节后对一些地区的门店进行了裁撤,从这一点看公司还是负责任的。” 在P2P公司跑路事件频发之下,要求严格监管的呼声越发高涨。2015年12月,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此前不久,有媒体报道称,国务院组织了14个部委召开电视会议,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有关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为期一年。 作为行政人员的王琪,亲身参与了一些门店的裁撤工作。“裁撤并不顺利,一些门店拒绝裁撤,干脆将营业执照藏了起来。还有一些门店工作人员威胁称,投资客户多是老年人,如果裁撤门店,就让这些客户一起兑付。虽然已经裁撤掉了一些门店,但这些门店对于补偿的金额也有异议,双方为此在打官司。” 裁撤之后,剩余的门店将何去何从?“现在公司只保留了P2P的前端,即接受客户投资,但钱不再借给个人,而是交给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据王琪表示,“公司的钱还会用来购买其它公司的应收账款。” 而且,“公司准备让剩余的门店归入关联公司,经营基金、期货等业务。”而二者资金是否相通,王琪并不知情。 “说句实话,我真的不知道公司想怎样转型,感觉在通过P2P的方式赚钱,但又没有做P2P的事情,这种转型操作是否合规、合法都是疑问。一些看不懂的员工和我一样选择了离职。”王琪的话中透露出一丝无奈。...
4月27日,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等14部委再次于银监会召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会议由此前成立的“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召集。 会议将“e租宝”非法集资案定为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并对e租宝案件办案情况进行了披露。根据会议资料,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丁宁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张敏、丁甸、雍磊、许辉等4人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彭力、刘静静、朱志敏、王之焕、谢洁、齐松岩、杨翠致、宗静、李倩倩、杨翰辉、姚宝燕、杨晨、刘田田、张传彪、王磊等15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胡少楠涉嫌偷越国(边)境罪,对上述21人依法批准逮捕,同时因证据无法证实范斌、马锐、薛敏、刘建胜等4人参与了非法集资犯罪,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对4人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曼曼虽然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因尚在哺乳期且认罪态度较好,故作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以下为“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纲要: 一、当前非法集资形式和主要特点 1)案件风险加速暴露,大案要案高发频发。 2)犯罪手法翻新升级,“泛理财化”特征明显。 3)犯罪形式专业隐蔽,欺骗诱导性强。 4)网络化趋势明显,蔓延扩散速度加快。 二、全面推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开展 1)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 2)着力推动大案要案处理,权利维护社会稳定。 3)着力加强源头治理,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三、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重点工作 1)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层层抓落实。 2)有效落实部门责任,强化行业监督。 3)建立全方位检测预警体系,实现打早打小。 4)开展多层次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广告管理。 5)建立完善法律制度,着力推动案件处置。 ...
4月27日下午,记者从上海快鹿投资集团(下称“快鹿集团”)获悉,目前,整个快鹿系需要兑付的资金额度约为100亿左右,根据目前的资产梳理情况,偿还全部债务尚存在一定缺口。 快鹿集团称,后续将通过以下举措,填补资金缺口:一、通过资本运作,使现有资产增值;二、尽快恢复正常经营;三、积极寻求战略合作方;四、洽谈并争取银行授信。 快鹿集团此前曾公布首期50亿元价值的资产包,资产包主要包括对外投资类、房屋产权类、债权类三大部分,但未公布详细列表。 对此,快鹿集团董事局主席兼总裁徐琪表示:“如对外界公布详细资产列表,会直接影响后续资产的处置,故无法公布。不过,该资产包经过专业的第三方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公司严格审核、评估,并提供资产列表明细给政府监管部门、中介机构、投资者代表,以监督其真实性。 ” 徐琪解释,在该资产包中,债权类资产所占比重很大,资产包中的债权类资产绝大部分是快鹿集团在经营过程中,向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后,所持有的债权,极少部分为以产品形式转让给客户的债权。 对于“快鹿集团欲将上海华瑞银行股份出售变现用来兑付投资者”一事,徐琪告诉记者,已经与受让方签署转让协议,转让价格稍高于之前投资金额,受让方为上海华瑞银行的另一个股东,但不是均瑶集团,具体不方便透露,目前还在银监会审批阶段。该项资金属于上述资产包中的对外投资类。 快鹿集团曾投资1.44亿元参与上海华瑞银行的发起设立,占股4.8%。 快鹿集团方面表示:上述50亿元价值的资产包目前已有意向认购方。同时,资产处置已经启动,首批资产包预计需要3至6个月处置完毕。 徐琪还透露,未来不排除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同时也在寻找拥有金融板块的机构,商谈收购快鹿集团事宜。 同时快鹿集团内部也在进行调整。 徐琪证实,当天财富的品牌部及市场部确实已经撤销。为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加快投资人的本金兑付工作,后续对金鹿财行、玖玖金服的品牌及市场部也有同样的裁撤规划。完成对上述三个平台的品牌部及市场部的“瘦身”后,集团将成立一家独立经营的公司,一方面为集团旗下各平台提供品牌传播及咨询服务,另一方面也为其他公司提供上述服务。 其次,快鹿集团整体关闭门店将达50%以上,缩减人员将达60%以上,具体来说,三分之一员工会留下来,三分之一员工采取加盟形式,而不是合同工。按照目前快鹿集团的转型规划,当天财富、金鹿财行、玖玖金服均计划转型相关细分领域。...
国务院处非办:名人学者官员为非法集资站台,欺骗性较大 4月27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会上公布的材料显示,2015年非法集资立案过万,参与集资人数同比上升120%。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下面简称处非办)在会上表示,“泛理财化”成非法集资犯罪新手法,占比30%以上,将全方位建立监测预警系统,“打早打小”。 处非办表示,下半年组织开展全国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地方政府管理和行业监管相结合,建立全方位监测预警体系,实现打早打小。对民间投资理财、P2P网络借贷、农民合作社、房地产、私募基金等重点领域和民办教育、地方交易场所、相互保险等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摸清风险底数,依法分类处置。将形成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防控机制,坚决遏制非法集资蔓延势头。 根据处非办统计,2015年全国非法集资新法案数量、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同比上升71%、57%、120%,达历年最高峰值,跨省集资人数上千人,集资金额超亿元案件同比分别增长73%、78%、44%。 而公安部统计的数据显示,2015年非法集资发案数高位运行,年立案数由过去的两三千起大幅攀升至上万起。今年第一季度,立案数达2300余起,其中互联网金融成为高危领域。 处非办在会上表示,近年来犯罪手法翻新升级,“泛理财化”特征明显。 其一,非法集资假意迎合社会公众对个人资产保值增值的理财需求,犯罪手法不断升级,从过去的农林矿业开发、民间借贷、房地产销售、原始股发行、加盟经营等形式逐渐升级包装为“投资理财”、“财富管理”、“互联网金融理财”、“金融互助理财”、“地产理财”、“股权理财”等形形色色的理财产品,并且承诺有担保、低风险、高回报等,“泛理财化”已成为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P2P网络借贷、房地产、私募股权投资等行业或领域非法集资的重要特征。据处非办统计,投资理财类非法集资案件占全部新发案件总数的30%以上。 其二,非法集资的网络化趋势也愈加明显,蔓延速度加快,不仅传统的集资方式借助互联网转型升级,从线下向线上转移不规范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大量涌现,借助互联网开展宣传、销售、资金支付和归集,实现线上线下全面结合,使得非法集资传播速度更快、覆盖范围更广,大大突破了地域界限,加速了风险蔓延,增加了打击难度。 其三,非法集资的犯罪形式更加隐蔽,欺骗诱导性强。非法集资组织结构愈加严密,专业化程度高,假借迎合国家政策,打着“经济新业态”、“金融创新”等幌子,以具体项目、债权标的、担保物为依托,业务流程、合同文本专业规范,噱头更新颖、迷惑性更强,投资者辨别难度大。一些犯罪分子不惜投入重金,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进行包装宣传,邀请名人、学者和官员站台造势,欺骗误导性较大。...
非法集资再成重点打击领域。 2016年4月27日,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联合14部委召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获悉,本次参加座谈会的部委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林业局、旅游局、证监会及保监会。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一位接近会议的人士处获得了部分会议资料。据会议资料显示,2014年以来,非法集资问题日益突出,案件高位攀升,大案要案频发,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明确要求规范各类融资行为,形成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综合实策,标本兼治的防控机制,坚决遏制非法集资蔓延势头,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底线。 针对当前非法集资形式和主要特点,会议材料指出,根据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统计,2015年全国非法集资新发案数量、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同比分别上升71%、57%、122%,达历年最高峰值,跨省、集资人数上千人,集资金额超亿元案件同比分别增长73%、78%、44%,特别是以E租宝、泛亚为代表的重大案件涉案金额几百亿,涉及几十万人,波及全国绝大部分省份,规模之大,膨胀速度之快前所未有,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P2P网络借贷,农民合作社,房地产,私募基金等仍是非法集资重灾区,民办教育、地方交易场所、相互保险等领域涉嫌非法集资问题逐步显现。 央行在座谈会上指出,民间借贷长期游离于正规金融框架之外,缺乏法律规范和有效监管是非法集资案件多发的重要原因之一。主要表现在,一是大量以放贷为业的组织和个人,没有受到恰当的法律规范,缺乏与房贷业务实质相统一的市场准入和业务经营规则,导致违法违规经营现象突出,甚至触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的红线。二是有关部门因缺乏明确的监管依据和监管规则,难以对放贷业务进行全面有效监管,不利于非法集资案件的预防和早期发现。 此外,央行进一步指出,需要尽快出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加强对非存款类放贷组织及其放贷业务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民间借贷领域非法集资活动。 除数量不断攀升外,非法集资呈现了“泛理财化”、犯罪形式专业隐蔽,欺骗诱导性强以及网络化趋势明显,蔓延扩散速度快等特点。 非法集资假意迎合社会公众对个人资产保值增值的理财需求,犯罪手法不断升级,从过去的农林矿业开发、民间借贷、房地产销售、原始股发行、加盟经营等形式逐步升级包装为“投资理财”、“财富管理”、“互联网金融理财”、“金融互助理财”、“地产理财”、“股权理财”等形形色色的泛理财产品,并且承诺有担保、低风险、高回报等,“泛理财化”已成为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P2P网络借贷、房地产、私募股权投资等行业或领域非法集资的重要特征。据不完全统计,投资理财类非法集资案件占全部新发案件总数的30%以上。 2015年国务院曾就非法集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并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此次座谈会指出,未来落实《意见》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为此将从五个方面重点落实工作。 第一,将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 《意见》明确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担负第一责任人,各地方人民政府要有效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风险排查、监测预警、案件查处、善后处置、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二,有效落实部门责任,强化行业监管。 部际联席会议将督促各行业各主管、监管部门加快完善监管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和风险防控,特别对P2P网络节点、众筹融资、农民合作社、房地产、民办教育、养老机构等案件高发重点领域和新的风险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第三,建立全方位监测预警体系,实现打早打小。 部际联席会议将专项部署督促各地区建构立体化、社会化、信息化的监测预警体系,积极研究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加强非法集资监测工作,加强对全国范围重大风险线索的监控,及时进行预警’提示。指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可疑资金的监控,积极利用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系统加强监测分析。进一步发挥好全国统一信用信息交换平台的作用。 第四,开展多层次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广告管理。 第五,建立完善法律制度,着力推动案件处置。 ...
4月27日,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等14部委组织召开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会议由此前成立的“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召集。 会议资料显示,部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中,强化行业监管和风险防控是工作重点之一。特别是P2P网络借贷、众筹融资、农民合作社、房地产等案件高发领域和新风险点,将成为监管和防控的重点。 会议对当前高发领域非法集资的特点进行了分析,其中提到P2P网络借贷机构非法集资的特点,主要表现为设资金池、未尽职调查、虚假发标和自融。具体犯罪手法有: 1.一些网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出借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出借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形成资金池,涉嫌非法吸收共众存款; 2.一些网贷平台未尽到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名义发布大量借款信息,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 3.个别网贷平台编造虚假融资项目或借款标的,采用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为平台母公司或关联企业进行融资,涉嫌集资诈骗。 会议材料截图 会议材料截图 此外,宣称高收益回报的“MMM金融互助社区”、百川理财币、克拉币、“摩提弗”等被作为虚拟理财非法集资的案例被提及。而作为非法集资的典型案例,“e租宝”的运营情况、办案情况等信息则被重点关注。 会议材料截图...
“粗略划分的话,目前小贷公司三分之一歇业成为‘僵尸小贷’,三分之一转做催收,还有三分之一在正常经营。”一位资深行业人士介绍。 小贷公司行业增速持续放缓。 央行发布的小贷公司统计报告显示,2015年全年,小贷公司人民币贷款减少20亿元;而仅在2016年第一季度,小贷公司人民币贷款就减少23亿元。同时,一季度全国小贷公司减少43家。而在2012年,全国新增小贷公司达到1798家。 作为小贷行业从业人数最多的地区,广东省的小贷行业也正在经历成长的困惑。 在近日举办的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会员大会上,有小贷公司代表公开发问:许多商业银行与小贷公司划清界限,小贷公司基本难以从商业银行获得融资,而且出现小贷公司客户被银行排挤,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的现象,小贷公司生存空间不断被挤压。 在业内人士看来,出现这种情况背后是部分小贷公司粗放经营、风险加大带来的恶果。小贷公司应当回归小额、分散的业务,经济下行时期,更考验小贷公司的资金实力以及风控能力。 小贷公司“三分法” 从发放贷款到专营催收,李峰所在的小贷公司是广东乃至全国不少小贷公司的缩影。 李峰原是广州一家玩具厂老板。2008年左右,随着工厂业务遇到瓶颈,同时外贸业务走下坡路,账面上有大量资金的他开始在好友圈子里提供一些资金周转,初尝信贷业务甜头。 2012年,广东省成立民间金融街,并放开小贷公司相关申请限制。李峰也联合了多家企业成立了一家小贷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信贷业务得以从地下转向公开。 凭借与部分银行人士较好的关系,该小贷公司主要为企业提供过桥资金以及大额抵押贷款,金额多在500万至3000万元之间。开业第一年,小贷公司就为股东带来了高达30%的利润回报。 但形势很快发生了变化。2013年,银行业防范风险收紧贷款,许多在小贷公司有借款的企业出现流动性困难难以还本付息,留给小贷公司的只有大量房产等抵押物。 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公司的流动性告急,于是放缓贷款发放,而将主要精力逐步转向催收。“现在公司已经不做贷款,主要做催收和不良资产处置了。”熟悉该公司情况的行业人士表示。 “粗略划分的话,目前小贷公司三分之一歇业成为‘僵尸小贷’,三分之一转做催收,还有三分之一在正常经营。”一位资深行业人士介绍。 “现在银行渠道也在不断下沉,还有互联网金融机构大量出现,分流了很多客户。”广州一家小贷公司业务总监表示。 在经济下行期,小贷公司不良抬头趋势明显。广东省金融办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末全省小贷行业不良贷款率为2.8%,比上年上升2.17个百分点。 “在毕马威的展望中,小贷行业真实不良率应该远高于披露水平。”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嘉林表示,银行业不良率水平攀升,而小贷公司的主要客户是银行不发放贷款的群体。 广东小贷协会会长、海印集团董事长邵建明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小贷公司出现不良只能自己慢慢消化坏账,贷款难以收回侵占公司资本金,部分资本实力较弱的公司抗风险能力很低。 该省小贷行业2015年监管报告指出,一方面小贷公司进入了催收贷款、清收不良的密集期,另一方面“有钱不敢放、定价上不去”造成业务量大量萎缩,行业经营状况出现分化。 小贷公司普遍收紧放贷。数据显示,2015年广东省小贷公司累计从银行、小额再贷款公司等机构融入资本47.4亿元,发行私募债33.5亿元,加上注册资本511.4亿元及未分配利润,可贷资金超过600亿元。但全年累计投放贷款仅535.3亿元、年底贷款余额477.5亿元,放贷比率不到80%。 2015年广东省小贷公司贷款投放首次出现下降,全省小贷公司2015年末贷款余额477.5亿元,比上年末减少31亿元,同比下降6.1%。 出现注销、减资潮 经营压力下,小贷公司分散的股权结构导致股东间分歧加大。 根据《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试行)》规定,小贷公司主发起人(或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45%,其中单一主发起人(或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20%,其余单个股东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单个股东持股不得低于1%。这导致小贷公司股权普遍十分分散。 今年3月24日,广东省金融办发布《小额贷款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和解散工作指引(试行)》,引导经营困难或股东分歧较大的小贷公司市场化退出。 邵建明介绍,尽管广东省早已放开小贷公司融资杠杆至资本金的1倍,但实际上小贷公司很难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融资。而且还出现不少小贷公司股东减资的情况。 “去年广州大概有4家小贷公司注销,目前还有5家左右正计划减资。”广州一位小贷业内人士介绍。 不过,仍有许多资本看好小贷行业前景。去年广东省仍增加了35家小贷公司。“其中有17家互联网小贷公司。”广东省小贷协会秘书长谢德昕介绍。 广东南方金融创新研究院秘书长徐北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当下部分小贷公司经营困境既有经济下行的原因,也与其从事大额业务、客户集中度高有关。如果从事小额、分散业务,不良情况将能得到有效控制。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多家小贷公司转向互联网或小额的消费金融贷款。 “过去小贷公司业务太粗放,未来更考验企业的股东实力和风控能力。”徐北补充道。...
由于天使投资人精力有限,仅凭单打独斗获得成功的机率越来越小,通过分享、众筹的方式进而促进行业生态发展已成为行业新的趋势。 目前,股权众筹投资典型流程如下 具体操作过程中,由于项目、平台等差异,或有顺序上的变更,但包括云筹在内的大多数股权众筹平台,基本流程均如下方所述: 1.项目筛选—>2.创业者约谈—>3.确定领投人—>4.引进跟投人—>5.签订投资框架协议(TermSheet)—>6.设立有限合伙企业—>7.注册公司—>8.工商变更/增资—>9.签订正式投资协议—>10.投后管理—>11.退出 1、项目筛选 如何低成本、高效率的筛选出优质项目是股权众筹的第一步。以云筹为例,创业者需要项目的基本信息、团队信息、商业计划书上传至云筹平台,由平台经验丰富且高效的投资团队对每一个项目做出初步质量审核,并帮助信息不完整的项目完善必要信息,提升商业计划书质量。项目通过审核后,创业者就可以在平台上与投资人进行联络。 2、创业者约谈 天使投资的投资标的主要为初创型企业,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研发正处于起步阶段,几乎没有市场收入。因此,传统的尽调方式不适合天使投资,而决定投资与否的关键因素就是投资人与创业者之间的沟通。在调研的过程中,多数投资人均表示,创始团队是评估项目的首要标准,毕竟事情是人做出来的,即使项目在目前阶段略有瑕疵,只要创始团队学习能力强、有格局、有诚信,投资人也愿意对其进行投资。 3、确认领投人 优秀的领投人是天使合投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领投人通常为职业投资人,在某个领域有丰富的经验,具有独立的判断力、丰富的行业资源和影响力以及很强的风险承受能力,能够专业的协助项目完善BP、确定估值、投资条款和融资额,协助项目路演,完成本轮跟投融资。在整个众筹的过程中,由领投人领投项目,负责制定投资条款,并对项目进行投后管理、出席董事会以及后续退出。通常情况下,领投人可以获得5%-20%的利益分成(CarriedInterests)作为权益,具体比例根据项目和领投人共同决定。 4、引进跟投人 募集资金的5大要件 跟投人在众筹的过程中同样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常情况下,跟投人不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也不进行投资管理。跟投人通过跟投项目,获取投资回报。同时,跟投人有全部的义务和责任对项目进行审核,领投人对跟投人的投资决定不负任何责任。 5、签订框架协议 投资框架协议,对目标项目达成初步投资框架 Termsheet是投资人与创业企业就未来的投资合作交易所达成的原则性约定,除约定投资人对被投资企业的估值和计划投资金额外,还包括被投资企业应负的主要义务和投资者要求得到的主要权利,以及投资交易达成的前提条件等内容。Termsheet是在双方正式签订投资协议前,就重大事项签订的意向性协议,除了保密条款、不与第三人接触条款外,该协议本身并不对协议签署方产生全面约束力。 天使投资的termsheet主要约定价格和控制两个方面:价格包括企业估值、出让股份比例等,实际上就是花多少钱,买多少股;控制条款包括董事会席位、公司治理等方面。对于早期创业者来说,如何快速获取第一笔投资尤其重要。因此,尽可能的简化投资条款,在很多时候反而对创业者和投资人都相对有利。近年来,天使投资termsheet有逐步简化的趋势,IDG、真格基金等推出一页纸TermSheet,仅包含投资额、股权比例、董事会席位等关键条款,看上去一目了然,非常简单易懂。 6、设立有限合伙企业 在合投的过程中,领投人与跟投人入股创业企业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以基金的形式入股,其中领投人作为GP,跟投人作为LP;另一种则是通过签订代持协议的形式入股,领投人负责代持并担任创业企业董事。 采用这种方式入股创业企业主要基于以下两方面原因: 一是法律层面,我国《证券法》和《公司法》对公开发行证券有明确的界定,《公司法》要求非上市公司股东人数不能超200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0人。《证券法》则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行为属于公开发行证券,必须通过证监会核准,由证券公司承销。为规避法律红线,天使合投实行的投资模式是借用有限合伙制的“壳”,即投资人先组建有限合伙企业,领投人作为GP,跟投人作为LP,再通过有限合伙企业整体入股创业公司。 二是税负层面,采用有限合伙形式可有效避免双重税负,有限合伙企业不作为所得税纳税主体,合伙制企业采取“先分后税”方式,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为自然人)或企业所得税(合伙人为法人),合伙企业如不分配利润,合伙企业和合伙人均无需交纳所得税。 五种误解天使投资 在企业界,很多人并不知道天使投资者是什么人以及做些什么,但是他们却有很多自以为是的想法。比如认为天使投资者掌握生杀大权、获得天使投资比完成一轮风险投资更容易等。以下就是公众对于天使投资最常见的5种误解: 1、天使投资者掌握着生杀大权? 现在关于天使投资者希望从一家初创公司中寻找些什么的文章已经很多了,管理层,用户数量,收入,渠道合作伙伴,市场规模等都可能成为吸引天使投资者的因素。但是现在却没有文章谈过企业家应该如何挑选早期投资者,应该关注投资者的哪些方面。 天使投资者的预期似乎暗含了那个答案,当你在寻求投资的时候,所有的权力都被抓在掌钱者的手中。他们寻求的是什么?你如何向他们证明你已经拥有他们想要的东西?为了获得投资,你需要用你的公司的价值来打动投资者,这一点固然不错,但是如果说你在寻求投资的过程中是没有权力的,那就错了。 金融培训师郭乐建议:为了说服合适的投资者提供投资,你需要积极行动起来,你必须从众多投资者中挑选对公司最有利的投资者,投资者能够给你的公司提供一些重要的帮助,比如人脉资源、背景和知识等。 这并不是“乞讨者无权挑选”的故事。你可以而且应该只瞄准那些在你所处的市场领域享有信誉、让你能够信任和放心建立合作关系的天使投资者。 2、获得天使投资比完成一轮风险投资更容易一些? 这是不对的。实际上,真实的情况恰好相反。天使投资者投出的是自己的钱,这会让他们在选择投资对象时更加谨慎。 天使投资者很可能还是你所处的行业的专家,这会让说服他们投资变得更为困难。金融培训师郭乐提醒,天使投资者并不一定要投资其他公司。换句话说,那不是他们的工作。与靠投资来赚钱的风险投资者不同,天使投资者可以选择投资,也可以选择根本不投资,而是用他们的资金去做别的事情。 3、天使投资比风险投资好一些/坏一些? 事实上,天使投资与风险投资不具备必然的可比性,这是两种不同种类的投资。你决定去寻求风险投资应基于很多不同的因素,包括你需要的资金量、你的公司正处于发展的哪个时期以及除了资金之外,你还想从你与风险投资者的合作关系中获得些什么,比如行业知识、忠告建议、发展指导等等。 除了考虑你现在需要的资金量之外,你还应当将未来可能需要进行的融资也考虑在内。(追加投资对于风险投资者来说是很有可能的。)如果你希望公司能够得到规模较大的投资者的投资,那么风险资本可能比天使投资更适合一些。如果你不太在意分享权力,那么你也许可以选择天使投资。 你需要考虑所有的因素,然后再做出最佳的融资选择。 4、公司被评估的价值越高越好? 你不能仅仅因为一位天使投资人给你的估值比另一位天使投资人的估值高就选择前者。就投资而言,虽然你可能因此而获得你所需求的资金量,但是这样做实际上是错误的。 你的公司能否获得成功取决于你如何运用手中的钱,而不是你能得到多少钱。资本效率是衡量一家初创公司是否成功的一个更好的指标。 在这个方程中,资金来源也需要被考虑进去。也就是说,如果你从一位不谙世故而且在行业内没有任何人脉关系的投资者那里获得了较高的评价,那你就要当心了。 更高的评价会导致更多的资金投入,那会造成你的持股被不必要地稀释,规模扩展太快以及期望值过高等等不良后果。 5、如果投资者不愿意为你提供任何帮助,那么你的创意注定会以失败收场? 这可不一定哦。即使是某些最成功的公司,一开始也没有获得足够的投资,因此,你大可不必为此而气馁。你应该稳扎稳打地实现一个又一个的阶段性目标,朝着最终的目标坚定迈进。 而且,你还可以借此机会提高自己对公司发展方向的掌控。请记住,自力更生是一项强大的经营决策,而不是失败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