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央行下发了一份加急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非银行支付机构反洗钱现场检查数据接口规范(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通知要求自2018年3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组织实施反洗钱现场检查项目,被查非银行支付机构应按接口规范提供现场检查所需数据。
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在2018年2月28日之前,做好按照接口规范提取数据的各项准备工作。
通知表示在实施反洗钱现场检查过程中,如被查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及时提供数据,格式、内容、数值等不符合接口规范要求等,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予以处理。
近年来,随着第三方支付蓬勃发展,网上交易隐藏着的地下钱庄、网络赌博、金融诈骗、走私贩毒等洗钱案件层出不穷。其资金大多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地下钱庄、境外网络银行流转。之前央视就曾曝光部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POS机成电信诈骗洗钱利器。
反洗钱合规工作一直是支付公司的两条红线之一,而这段时间就曝光了多家业内知名的支付机构由于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受到处罚。
另据小编知悉根据《关于开展法人金融机构反洗钱分类评级管理工作》,每年1月20日前,各法人机构应当将《自评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人行营管部,自评业务时间段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而现在离1月20日也没多久了。
据了解评级管理通知显示,评级工作分为五个阶段实施,包括:法人机构自评、人行营管部初评、初评结果反馈与意见征求、人行营管部复评、复评结果告知。
文件显示,评级指标包括设计指标、执行指标和检验指标,具体项目与《法人金融机构反洗钱分类评级自评表》(以下简称“自评表”)所列项目一致。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划分为A( AAA、AA、A)、B(BBB、BB、B)、C(CCC、CC、C)、D、E共5类11级。
除《自评表》所列标准,法人机构如在评级期间违反反洗钱法律法规情节严重,且未积极整改致使反洗钱合规状况持续恶化的,直接评定为D类机构。
存在“发生重大风险事件、违规事件或存在重大风险隐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等五项任一情形的相关机构,直接评定为E类机构。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曾在2017年初向辖区内各金融机构通报了2016年反洗钱考核评级结果。其中在宁夏备案的15家支付机构中,8家被评为B级,7家被评为C级。
该通报中指出了部分义务机构在反洗钱工作中仍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个别机构反洗钱意识薄弱,主动工作意识差,报送的自评材料存在敷衍应付现象,无法证明其反洗钱工作实际情况;
二是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未根据监管要求细化有关业务操作规程,缺失“高风险业务或产品洗钱风险评估办法”、“涉恐资产冻结”等重要反洗钱制度;
三是反洗钱机制运转效率不高,如高级管理层反洗钱职责不明确或未充分履职,业务条线对反洗钱工作的参与不足;
四是基础工作仍需加强,如客户身份识别仍有缺失,异常交易人工分析深度不够,客户洗钱风险等级管理工作流于形式,未能有效发挥配置反洗钱资源、提高风险控制效果的作用;
五是技术保障能力欠佳,核心业务系统功能仍需完善;
六是自主管理能力较弱,年度内未开展内部审计或内部检查,或内部检查业务覆盖面不能满足监管要求,对分支机构的管理松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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