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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旌逸集团案件进展:110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冻结资金3.8亿元
发布时间:2018-11-02 08:45 来源:柒闻网

10月31日,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发布关于旌逸集团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案件侦办情况通报。

通报显示,上海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旌逸集团有限公司、犯罪嫌疑人孔某友涉嫌集资诈骗罪将案件于9月28日移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管辖。另有10名犯罪嫌疑人于2018年8月16日由普陀区公安分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原旌逸集团法人、实际控制人周某生,原旌逸集团风控部负责人谷某先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旌逸集团有限公司高管、各业务团队负责人、业务员等共计110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过警方全力追赃,截至目前,已冻结涉案公司和涉案人员相关银行账户资金3.8亿余元,查封12处涉案不动产,以及相关涉案财物。与此同时,警方已获取旌逸集团有限公司客户投资数据和第三方支付数据,同时聘请有资质的司法审计机构对涉案资金进行司法审计,确认每位投资人出借数额,追查资金去向。

警方表示,将对旌逸集团有限公司的一系列集资行为开展彻查,对所有涉嫌犯罪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最终清退将依法进行。

据柒闻网了解,此前,普陀公安分局于3月19日经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对旌逸集团实际掌控人孔某及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谢某、钱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予以逮捕。

警方查明,自2014年6月至2017年5月,孔某(曾于2008年因盗窃罪被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伙同谢某等人组建旌逸集团及其关联公司,通过线上发布广告和线下开设门店,公开宣传并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售“单季盈”、“年年盈”等高息理财产品,以年化收益率8.4%至16.2%的高额利润为诱饵,由旌逸集团许下不可撤销的回购承诺,借助委托租赁的形式诱使投资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签订委托租赁合同,将投资者投入的资金委托“万悦租赁”等关联公司用于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截至案发,旌逸集团非法吸收资金约人民币130余亿元,均被转入该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银行账户支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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