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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院:严厉打击诬告陷害企业经营者行为!
发布时间:2025-03-11 08:36 来源:极目新闻

3月3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全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保障支点建设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包括一条主线、八大方面,以涉企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为主线,涵盖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活动等与营商环境息息相关的审判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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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司法办案可能给企业

带来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2024年,湖北高院首创的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入选全国“30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本次公布的行动方案提出,要推广适用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改革经验,结合“企业自评+法院评估”,重点关注涉案企业在立案、保全、审理、执行等环节的司法需求,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实现“一企一策”,最大限度把司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在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活动中,要建立涉企司法行为负面清单,集中整治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措施,纠治拖延执行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搞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利益输送,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相互推诿扯皮等问题。

在分类施策解决执行难题方面。行动方案提出,要深化执行联动机制,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及时兑现企业胜诉权益,对具备案款发放条件的,执行法院应当在执行案款到账后5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发放。对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应当提前 10 日预警,对涉案企业申请信用修复的,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符合修复条件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屏蔽失信信息或向被执行人出具债务履行证明,及时完成企业信用修复。

行动方案要求,加大对行政机关“新官不理旧账”、拖欠企业账款等不诚信、不作为行政行为以及“远洋捕捞”、小过重罚等乱作为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依法审慎认定招商引资协议效力,严格审查以政策调整为由不依法依规履约践诺的情形。认真监督违法违规行政执法行为,发现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线索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等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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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企业安心投资、放心经营

针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动方案强调,严厉打击针对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实施的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造谣抹黑、诬告陷害等违法犯罪,维护守法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严防趋利性执法,依法惩处在市场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犯罪。严惩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行贿受贿等侵害企业利益的腐败犯罪,让企业安心投资、放心经营。

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要精准保护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人形机器人、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优势和新兴产业,促进技术依法转移与转化。严厉打击专利侵权、技术秘密泄露等各类妨碍科技创新的违法行为。

“办理破产”是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体系中的重要指标之一。行动方案提出,在高效办理破产案件过程中,应坚持多重整救治、少破产清算,精准识别具有特殊资质、核心技术、行业前景等“软实力”的企业,灵活运用“执转破”“清算转重整”等程序,最大限度发挥破产重整在企业转型升级、资源优化配置及产业生态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开展全省法院2 年以上未结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清理突破行动,进一步缩短办理破产的时间,降低破产财产处置的经济成本。

此外,行动方案还对“以生态修复为重点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有效司法服务和保障”等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

湖北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行动方案,旨在认真落实湖北“新春第一会”部署和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会议精神,推动湖北营商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再上新水平,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坚实司法支撑。

湖北法院涉企案件

平均审理时长同比下降2天

3月3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保障支点建设的行动方案”。发布会上,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肖笛介绍,2024年,全省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紧盯市场主体司法需求,建机制、攻难题、提质效、优服务,护航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湖北高院出台“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十条措施”,推出一系列发挥审判职能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切实举措,积极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升级行动”,全力打造市场主体满意的营商环境。出台“服务大财政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系统建立国有“三资”“清理盘点—投资运营—保护维权”全链条司法服务保障机制,为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动力循环机制提供法治护航。

在降本增效加大解纷便利度方面,深化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全省法院审结各类涉企案件587137件,案件在线评估率达99.71%。压缩诉讼全链条运转周期,涉企案件平均审理时长62天,同比下降2天。畅通商事解纷便企通道,大力推动“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平台建设,与省总工会等14家单位建立诉调对接合作机制,推动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全省共有1792家调解组织、7746名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大大提升市场主体解纷便利度。

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精准打击涉企刑事犯罪,严厉惩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审结相关案件1832件,维护安全稳定生产经营环境。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5.3%。在全省推动建成119个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行政诉讼收案同比下降10.55%。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合法权益,健全湖北自贸区“诉讼+调解+仲裁”一体化解纷机制,审结涉外、涉港澳台及司法协助案件1084件。

在创新驱动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打造知识产权解纷“优选地”,深化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5667件,依法审理全国首例AI大模型产品商标侵权案件,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积极探索“执破融合”,通过“执破融合”帮助47家企业破产重整,助力困境企业重回经营赛道。充分释放破产审判效能,依法审结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943件,盘活资产368亿元,妥善化解债务922亿元,帮助93家危困企业重整再生。

为破解执行难题,湖北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力度,推进“荆楚雷霆2024”专项行动,全省法院执结案件46.96万件,执行到位金额598.95亿元。持续规范涉企执行行为,开展涉企执行案件“绿灯”行动,运用“活封活扣”措施,有效释放134.15亿元土地、厂房等经营性资产的使用价值和融资功能。优化信用修复机制,为16851家履行裁判义务的市场主体进行信用修复,及时恢复市场信誉。

此外,湖北法院深化“长江大保护”,在长江重要干支流等生态功能区设立104个生态巡回法庭和环资审判团队,在丹江口库区等重点区域设立170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守护荆山楚水好风光。聚焦绿色低碳发展,加强与“中碳登”合作,适用认购碳汇替代生态修复机制办理案件16件,促成碳汇交易4422吨,着力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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