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灿集团副总裁、投之家CEO黄诗樵:实施银行三方存管或加速接第三方支付托管的平台退出
1、分业监管从整体组织架构上明确了不同业务相应的监管部门,对目前市场上主流的互联网金融业态进行梳理和分工,明确了监管职责。
2、鼓励金融创新,为互联网金融行业提供宽松的政策环境,有利于企业快速发展和适应市场。
3、明确了互联网金融对中小微企业即实体经济积极的促进作用,鼓励资源和资本进入互联网金融行业。
4、政策鼓励传统与创新相互合作,实现资源优势互补,鼓励更多的传统金融机构转型或进入,推进金融改革。
5、本次政策的发布,将在全国范围内很大程度推动行业的发展,给那些原本在观望的组织“临门一脚”,毫不犹豫地进入行业和市场。
6、P2P网贷方面,明确了平台的信息中介属性,明显 不符合当前的市场现状,这个对整个行业几乎所有平台都有直接影响,怎么切实落地,还要看后面银监会具体的细则。
7、实施银行三方存管,和股票账户类似,并没有强制要求托管,并把第三方支付排除在外,可能会加速原来接入第三方支付托管的平台的退出。
易宝支付CEO唐彬:硬性规定银行存管既不符合网贷市场现有实际,更不利于未来发展
1、总体而言符合市场主导,政策助力,鼓励创新,包容性发展原则。关键在于配套措施能否接地气并保留足够的弹性空间,以适应互联网快速发展,跨界融合的特性,如第十四条落地时如硬性规定只能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存管既不符合网贷市场现有实际,更不利于未来发展。
2、目前互联网金融的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而且其中大部分问题由来以久,只是被互联网显性化了,问题的解决归根结底还得靠基于互联网的创新与发展!
积木盒子CEO董骏:《意见》明确了操作底线和业务边界
1、周末迎来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算是行业迎来的甘露。
2、《指导意见》第一次从中央政策的角度肯定了基于互联网的金融创新,并系统勾勒了行政服务、税收、法律等基础构架层面的支持与鼓励举措。
3、从实务方面,对于当前逐渐成型的几类创新模式,如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基金销售等,都提出了务实的指导,体现了监管部门对于行业调研做足了功课。并且,在资金托管、信息披露及安全等方面,都明确了操作底线和业务边界。
4、积木盒子从成立以来,一直严格秉承着自律、真诚、透明的原则,也欣喜地看到指导意见中对我们很多过去坚守的原则的肯定。我们也期待监管部门对于分业的具体监管办法也能尽快出台,从宏观到微观都能制定明确的标准,从而更好地规范行业的运作。我们愿与全体同业共同努力,为普惠金融和支持大众创业的大事业尽一份力。
人人聚财创始人许建文:会有90%的平台面临关门或者转型
1、此次为监管框架性指导意见,将有效推动所有行业从业者的自律和规范性。而存在虚假交易、诈骗、自融等平台将面临比较大的压力,行业将会面临大的洗牌,很多小平台,不规范运作的平台将会关停、倒闭。等到银监会的具体监管细则落地时,行业将有很多公司倒闭,我判断会有90%的平台面临关门或者转型。
2、意见在信息安全、公开披露、投资者教育等都提出了框架性的指导办法。相关部委的配套支持也意味着政府为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积极构建基础设施。指导意见的出台将会有效规范行业发展,让规范运作、经营突出的公司能发展起来,为小微金融和普惠金融贡献更多力量。
3、此次意见将P2P明确定性为信息中介,不能为信用中介,不能提供增信服务,意味着P2P平台不能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职责,以后可能会禁用保本保息的宣传词。但没有明确是否可以由第三方提供担保。
4、意见明确了银行作为第三方存管的主体地位,也就意味着第三方支付在P2P托管中丧失资格。但指导意见用的是存管而非托管,存在一种可能即为银行在P2P发展中万一出现问题撇清一定的责任。
5、意见鼓励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和消费金融等依托互联网,实现传统金融业务与服务转型升级,积极开发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产品和新服务。这不会对P2P形成压力。因为本身目标客户定位不同,不存在直接竞争。银行定位在大企业和项目,P2P平台定位小微,没有交叉。
地标金融总裁刘侠风:此前某些平台花大力气建设的增信体系将功亏一篑
1、《指导意见》的出台,其中关于P2P网贷有两点最应该值得关注。
2、首先《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不得提供增信服务。
3、这意味着征信权将回归到传统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被银行业金融机构认可的征信机构。P2P平台将无权自行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并依此控制借贷额度。此前某些平台花大力气建设的增信体系将功亏一篑。
4、第二是除另有规定外,客户资金必须由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进行第三方资金存管。这意味着目前涉入P2P网贷领域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将全线撤离,银行业等将逐步全面接管。
5、总体而言,《指导意见》可以说是第一次正式明确了“网络借贷”的合法地位,为金融创新画出底线的同时,也指出了方向,是行业重大利好。
果树财富CEO吴复申:银行可以消除政策层面的顾虑,进入到实际业务层面的操作
1、最实质的是对资金存管的阐述。规定银行作为存管的机构,而没有纳入第三方支付公司,说明监管层对资金存管重视程度之大。
2、政策出台后,对于银行和互联网金融公司都能起到指导作用,银行可以消除政策层面的顾虑,进入到实际业务层面的操作。对于互联网金融公司而言,也明确了其发展方向:应该与银行机构合作托管。
鑫茂荣信董事长寇:《意见》为P2P网贷行业“正名”
此次指导意见对互联网金融全行业监管做出了框架式规定,与此前国家大力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思路高度一致,是一个鼓励创新、适度监管、强调自律的较为“宽松”的政策。该政策将极大地推进互联网金融,特别是P2P网贷快速走上正轨,政策靴子落地,互联网金融再也不是监管空白。
对于此次政策的出台,业界有过诸多猜测,而在此次指导意见中,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国家对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完善社会融资体系,鼓励金融创新发展的坚定思路。P2P网贷在中国发展至今,已初具规模,但金融风险也逐步升级,相信政策出台后能够促进行业规范,广大企业和从业者也将有法可依,同时也为P2P网贷行业“正名”。
此前各界对监管的观点不一,但呼吁“适度监管”的声音占据主流,此前指导意见充分体现了对于这一主张的认可并采纳。互联网金融,尤其是P2P网贷,作为一种新兴行业,必然存在经验不足、问题频出的情况,此时若对其进行强力约束,有可能适得其反,因此指导意见的出台可以说是让整个行业悬着的心来了次“软着陆”。未来,类似于我们这种以“园区型O2O”模式的专注细分领域的P2P平台将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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