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上海金融法院正式挂牌,第一个工作日立案20件,受理案件标的总额超过10亿元。 8月21日上午8点,一个平常的周二,众多执业律师如往常一样,在法院门口排队等待诉讼服务大厅对外开放,上海律师董炤熠也在其中。 对于董炤熠来说,这个周二却不同寻常。或许他也未料到,自己成了各大新闻媒体争相采访的对象,因为他所代理的质押式证券回购一案,成为上海金融法院立案受理的第一案。 这一天,全国首家金融法院——上海金融法院正式挂牌,有人称之为“法治金融改革的历史性时刻”。 从2010年上海市政协委员第一次建议成立金融审判法院,到2018年3月2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方案》,金融法院历经8年,终于落地。 “精锐部队”全新亮相 7月24日,上海金融法院迎来首位“掌门人”——赵红被任命为上海金融法院院长。 赵红是现有专门法院的第二位女院长,还有一位则是杭州互联网法院院长杜前。 公开资料显示,赵红系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本科毕业,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拥有经济与法律的双重教育背景。她曾长期就职于最高人民法院,先后担任最高人民法院交通运输审判庭、民事审判第四庭、立案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长,最高人民法院港澳台司法事务办公室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后调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4年出任上海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7月27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院长林晓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金融检察处处长肖凯则被任命为上海金融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目前,正式上线的上海金融法院官方网站已公布了24名入额法官,平均年龄42岁,绝大多数拥有硕士以上学位,他们或者是从上海一中院、二中院金融审判庭整体划转,或者是从上海的法检院系统公开选调。 这些法官都长期在金融审判一线工作。例如出任金融法院综合审判一庭审判长的张聪,已有35年的工作经验,曾任上海一中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审判长,审理过不计其数、各种各样的金融案件。 还有出任上海金融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的符望和法官朱颖琦,都曾参与审理了著名的“光大乌龙指”系列案引发的内幕交易民事赔偿第一案,确立了投资者损失与内幕交易行为之间因果关系的认定规则。 符望在上海金融法院筹备期间,曾多次参与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调研和座谈会,参与起草案件管辖规定,确定金融法院的管辖范围。 此外,现任上海金融法院综合审判一庭庭长的单素华,审理过百余起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在民间借贷、合同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经验的吴峻雪与王承晔,现分别担任金融法院综合审判一庭、二庭的审判长。 事实上,上海金融法院集中了上海市法院的金融审判力量。不过,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少军同时指出,目前,金融法院的多数法官、审判员是从民商事审判庭选调而来,在金融审判方面仍是民商事思维。但金融案件与民商事案件不同,设立金融法院后,还需要培养一批金融审判专业人才,用金融思维解决金融问题,进一步满足金融专业审判的需要。 建立金融法院呼声已久 上海金融法院从获批组建到正式挂牌,不到4个月。但它的诞生,并非一蹴而就。 律师吕红兵是首次提交设立上海金融法院提案的3位政协委员之一。 2010年1月的上海市政协会议上,时任上海市政协委员的张宁、吕红兵及谢荣兴提交了有关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提案,得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留作参考”的答复。 2015年1月,吕红兵等11位上海市政协委员再次提交了关于在上海设立金融法院的建议。这一次,建立金融法院被“列入计划拟解决”。 同年3月,全国政协委员、时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长桂敏杰也提出,借鉴最高院设立巡回法庭和成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成功经验,在上海设立专门的金融法院。 这期间,在上海设立金融法院多次被提及。上海市金融办主任郑杨在“2015年陆家嘴论坛”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上海市正在争取早日成立金融法院。自2017年7月起,上海高院开始研究论证上海金融法院的筹建工作。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作为全国政协委员的吕红兵第三次提议设立金融法院。他认为,设立金融法院,既可以凸显司法对国内和国际金融市场规则的维护,同时,对争取上海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话语权也有积极的促进意义。 3月2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方案》。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在上海设立金融法院的决定(草案)》的议案,上海金融法院正式获批成立。 金融法院的建立加快,与国家对金融安全的日益重视相关。 十九大报告中明确,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十九大结束后半个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即告成立,我国金融监管架构由原来的“一行三会一局”演变为“一委一行三会一局”。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室副主任尹振涛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指出,设立上海金融法院,通过对部分复杂典型金融纠纷的专业裁判提升金融审判的司法公信力,以判决书中蕴含的交易规则引导金融交易实践,有利于维护金融业的健康发展,从司法层面落实国家的金融监管目标。 金融审判庭奠定基础 “恰逢其时”“水到渠成”是业内人士对于首家金融法院落地上海的评价。 “上海作为中央确定并支持建设的国际金融中心,设立金融法院目的是完善金融审判体系,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上海律师李举东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 上海市金融机构数量多,金融要素齐全,金融市场交易额巨大,上海市各级法院涉金融案件数与日俱增。2013年,上海法院收案3.1万余件,到了2017年已增至17.9万件,平均每年增长51%。 上海高院今年1月的工作报告显示,五年来,上海市法院共审结一审金融案件47.8万件,同比上升358.3%。 李举东分析称,随着金融创新的快速发展,金融立法显然滞后于金融市场的发展。缺乏一个明确的立法和完善的审判体系,使得司法解释、司法审判在很大程度上承担了创制法律规则和审判标准的任务,所以设立金融法院是符合时代发展需要的。 近十年来,上海各级法院在金融审判工作方面积极探索,为设立金融法院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08年11月,我国首家基层法院金融审判庭在上海浦东法院成立,上海的金融专项审判机制正式开始运转。 自2009年以来,上海市高院、上海市一中院、二中院和多个基层法院先后设立了金融审判庭,其他未设立金融审判庭的法院,也在其商事审判庭内设立了金融审判专项合议庭,负责金融商事案件的集中审理。 其间,上海法院审结了一批具有国际和全国影响力的金融纠纷案件,并在确立金融审判规则、发送司法建议、发布金融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等方面发挥着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作用。 上海律师施天佑认为,上海市各级法院的金融审判庭在审判经验、审判思路方面为金融法院提供了基础,而金融法院可以看作是金融审判庭的升华,未来,上海金融法院对金融案件的审判将会起到标杆性的作用。 金融法院审什么案子 上海金融法院在第一个工作日,共收到诉讼材料21件,当场立案20件,受理案件标的总额超人民币10亿元。 作为金融法院受理的第一起案件的诉讼代理人,董炤熠体验了上海金融法院的“立案专业、高效与便捷”——整个立案程序只用了10多分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管辖规定,上海金融法院的审级是中级人民法院,主要受理上海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证券、期货、信托等金融民商事纠纷;以上海市辖区内金融监管机构为被告的涉金融行政案件等。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上海金融法院不受理刑事案件。赵红介绍,因网络借贷引发的刑事案件,依据刑事诉讼法仍由其他法院管辖。上海金融法院实行以“案由为主、主体为辅”的管辖原则。当事人双方中一方是网络借贷平台的,属金融民商事案件;如当事人双方都是自然人,则属普通民事案件,不在上海金融法院管辖范围内。 对此,刘少军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未来金融法院将金融刑事案件纳入管辖范围,实现金融案件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是未来发展趋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当前法官选择性审判、上诉率高等问题。 在刘少军看来,“上海金融法院的成立,是完善金融法治体系过程中的一步,也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阶段性成果,但非终点”。 尹振涛强调,金融法院不只是简单的案件数量和类型的集中,而是要建立起更符合司法规律的现代化运行机制,提升金融案件审判的质量和司法公信力。未来,可以考虑设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金融法院,在北京、广州等发达城市设立金融法院,管辖本地及周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金融案件,为区域提供高质量的金融司法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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