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券商落地“限售股不得融券”新规,要求客户修订合同或签署承诺书,网友们反应: “限售股直接从系统上锁定,让他们无法交易不就行了。这种承诺书,防君子不防小人,有啥用。” “故意留的后门懂不” “承诺书如同一张废纸,直接系统封闭限售股不就好了!” “过家家玩呢?” “本来是很容易办到的事,主要是系统里做内应的海龟太多,故意忽视这方面问题” 行业内人士也表示,限售股不得融券卖空,最简单/直接/公平/透明/对行业有利的方式就是直接从系统上锁定限售股,让其无法交易,无法参与融券。 正文: 有信息称,有券商通知客户“限售股不得融券”,并被视为最新规定。实情如何?据财联社记者了解,根据10月份沪深交易所发布的《关于优化融券交易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相关安排的通知》要求,券商已按新规对客户进行相关约束。新规中明确,“投资者在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战略配售股份,以及持有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的大股东或者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等有转让限制股份的,在限制期内,投资者及其关联方不得融券卖出该上市公司股票”,并于10月16日起实施。据记者了解,各家券商跟客户约束的情况不一,有的采取修订合同,有的则签署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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