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鼠头鸭脖”涉事企业及相关责任人行政处罚书公布。其中,江西中快后勤服务有限公司被罚款10万、没收违法所得1325.5元,责任人朱某某被处以去年收入的10倍罚款即284.4万余元,陶某某被处以去年收入的8倍罚款即185.2万余元,易某某被处以去年收入的9倍罚款即226.3万余元。 处罚详情显示,2023年6月1日,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占某在学院第一食堂“美卡香卤”档口所点饭菜中吃出疑似鼠头的异物;6月8日,学生何某在第一食堂“美食美刻”快餐窗口购买的空心菜中发现一条青虫;6月13日,学生谭某在第一食堂“老上海馄饨铺”购买的拌粉内发现一只黑色的臭虫。江西中快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学校食堂的承包方,多次出现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的情况,且经网络传播,造成大量转载与评论,引起社会舆情,影响恶劣,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朱某某、陶某某作为江西中快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食品安全总监,易某某作为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一楼运营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对该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此前,“鼠头鸭脖”事件引发广泛关注。据媒体报道,当地发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吊销涉事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对涉事企业和法定代表人顶格处罚。 (“鼠头鸭脖”事发5个月后,涉事高职院校党政领导双双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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