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益信托在线数据显示,上周共发行32款信托产品,环比增长23.08%,发行规模达到65.23亿元,环比增加39.44%。 从平均收益率来看,上周成立的信托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7.46%,较前一周下降0.03个百分点,平均收益率小幅回落,从短期而言,受略显宽松的货币政策影响,资金市场流动性充裕,使得资金成本不断下降,进而间接导致集合信托产品收益始终处于低位,从长期来看,预计信托产品收益率将持续走低,下降幅度可能逐步增加。 从各期限平均收益水平来看,上周收益最高的为1年至1.5年期限产品,预期收益为10.2%,较前一周增加1.95个百分点;1.5年至2年期限产品的收益为8.01%,较前一周减少0.19个百分点;1年及以下期限产品平均收益为7.14%,较前一周降低1.06个百分点;2年及以上期限产品收益为8.09%,较前一周降低0.09个百分点。 从近期信托产品预期收益率变化来看,信托产品收益下滑趋势加快,上周产品收益继续回落;对于平均期限而言,基本保持平稳。上周融资规模最大是权益投资类产品,上周共成立16款,募集资金24.40亿元,占总规模的69.36%,融资规模及占比较前一周显著提升;证券投资类居次席,上周共成立5款产品,募集资金4.58亿元,占总规模的13.02%,占比较前一周显著下降;贷款类作为信托公司的传统投资方式,长期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但上周仅成立4款产品,仅募集资金0.12亿元,占总规模的0.34%;其他投资类上周共成立4款产品,募集资金3.56亿元,占总规模的10.12%;上周组合运用类产品共成立4款,募集资金2.51亿元,占总规模的7.15%;上周尚未披露股权投资类产品成立情况。 上周成立的33款集合信托产品中,金融领域融资规模居首,共成立16款产品,募集资金达13.51亿元,规模较前一周下降显著,占总成立规模的38.39%;工商企业投资领域位居次席,共成立5款产品,融资规模8.79亿元,占总规模的24.98%,规模及占比较前一周均显著上升;上周房地产领域共成立2款产品,募集资金0.16亿元,占总规模的0.05%,规模及占比较前一锐减,表明信托公司在房地产领域的布局下降;上周基础产业领域共成立5款产品,募集资金7.61亿元,占总规模的21.62%;其他领域共成立5款产品,募集资金5.27亿元,占总规模的14.97%。 ...
在房地产信托融资日益兴盛之际,大连市国税局第三稽查局顺着X公司的资金运作轨迹深查细究,发现企业利用这种复杂的新型融资模式编织了一张隐瞒收入之网。 前不久,一个看似寻常的举报线索让大连市国税局第三稽查局再度紧张忙碌起来。等待他们的是一个新课题:被举报企业的信托融资操作是不是存在逃税问题? 根据举报线索延伸检查预案触角 近日,大连市国税局第三稽查局接到一封举报信,信中称X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车库未计收入且低价售房,很可能存在隐瞒销售收入的问题。该局迅速立案展开调查。 调阅征管系统信息,稽查人员了解到,X公司是2000年成立的(港澳台商)独资经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业务。接下来,稽查人员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围绕举报线索,比对企业相关信息,制定检查提纲;另一方面,借助查前分析工具,系统梳理、分析企业近3年的财务数据,对X公司的整体涉税行为展开查前分析,制作检查预案。 通过整合X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数据,结合从外部网络获取的信息以及房地产行业的特点,稽查人员深入研究,发现X公司2009年~2011年每年费用高达3000万元左右,远高于当地同行业企业,其2009年~2011年的期末存货分别为11.9亿元、13.3亿元和5.4亿元。 稽查人员由此决定,应重点关注X公司的开发产品是否已经达到完工状态而未结转收入,同时根据房地产企业成本、费用确认、分摊及列支复杂的特点,不拘泥于核查举报线索,要在突破重要疑点的基础上加强全面核查,捕捉容易被忽略的线索,比如股权变动、资金链条等,综合查找企业可能存在的涉税违法行为。 初查否定举报问题但发现重大新线索 首次正式入户检查,稽查人员便将举报问题核实清楚:举报信中提及的出售车库行为,X公司已在当年底如实纳税,售价偏低的房屋是在2008年发生交易的,其售价虽低于X公司后期的房屋售价,但与同期房价均值相比无明显低售行为。 举报问题核清后,稽查人员围绕检查预案,依次核查X公司的收入、成本、费用和业务往来等涉税事项。经查确定,X公司开发的楼盘于2007年11月开工建设,2011年9月全部办理了竣工备案手续,其财务账未按完工结转收入,但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申报时,已按完工申报,因此,该公司虽然当年度存货余额较大,但未发现相关的涉税违法问题。同时,费用检查也未发现问题。 举报疑点排除,稽查人员并没有止步,而是按照“重点突破、全面核查”的预案思路,继续深入细致地排查。终于,在检查X公司生产成本的过程中,稽查人员发现2011年6月~8月,X公司生产成本的开发间接费列支了来自全国多地金融公司的融资顾问费3000多万元。对于工程已于2011年竣工,且暂未开发新项目的X公司而言,为何要支付如此高昂的融资顾问费?企业究竟享受到了怎样的高端服务? 面对询问,X公司财务人员以不了解实际业务为由拒不解释。“若不存在真实服务行为,这笔顾问费就不能列支。”稽查人员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后指出。在此情形下,X公司才提供了证明有关顾问费合法性的融资协议。 查看协议,稽查人员得知,3000多万元顾问费是X公司融资5亿元资金产生的信托融资费用。从表面看,X公司的融资行为资料齐全,合法可信,但细究之下稽查人员心生疑问:企业既是信托融资,为何要支付如此高的顾问费?有关费用列支是否合法?带着新问题,稽查人员审阅相关资料,对房地产信托融资内容及方式展开深入分析研究。 梳理资金流弄清企业复杂的融资操作 不同于借款的还本付息,信托融资程序更为复杂,管理更为专业。为准确把握房地产信托涉税问题的定性,稽查人员不动声色地开始追查X公司的融资行为,探寻其信托融资的整体脉络。 从账面看,X公司似乎并不缺钱。为弄清5亿元融资的来龙去脉,稽查人员打算从资金流入手了解企业的资金情况。经过几番梳理分析,稽查人员大吃一惊:其一,5亿元融资并未进入X公司的账户,而是通过A投资公司转到了B公司。其二,X公司和B公司虽然有资金往来,但截至被检查时期,B公司仍欠X公司8000多万元。其三,X公司目前资金比较充裕,暂不需要如此高额的融资。 X公司与A投资公司、B公司之间是什么关系?为何X公司的融资资金要汇入其他公司?稽查人员从X公司取得股权转让协议等资料,从互联网获取第三方信息,将相关数据集聚融合分析,逐渐弄清了这几家公司之间的关系以及X公司的信托融资模式。 原来,收到5亿元融资款的B公司是X公司的管理总部。2006年,B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C公司投资收购了X公司100%的股权,参与到X公司的管理中。随后,C公司增资扩股,并于2010年将其持有X公司的49%股权转让给了D公司。2011年,D公司又将有关股权全部转让给了A投资公司。D公司2011年的股权转让即是信托融资,以B公司地产附条件回购义务和C公司投资的51%股权质押为担保,A投资公司支付股权对价5亿元,获得了X公司49%的股权。而A投资公司正是由开出融资顾问费的四家开票方以有限合伙的形式设立。 利用互联网等信息还原真相追回税款 5亿元信托融资的来龙去脉理清了,那么融资款未直接进入X公司的账户,X公司却列支了融资顾问费,相关处理是否合法?考虑到X公司的几家关联公司均在外地,企业配合有限,而异地协查通常耗时过长,难以满足日常稽查的时限要求,稽查人员决定依托互联网发掘有效信息,还原事实真相。 由于相关公司或已上市或已建网站,稽查人员通过综合前期资料和网络信息比对分析,并向X公司相关人员反复取证,终于证实X公司在检查期暂无资金压力,不过由于房地产行业发展形势及资金流动性的差异,B公司确实有融资需要,但有关融资顾问费与X公司的经营无关,X公司的有关列支处理不合法。稽查人员另外查明,X公司2010年12月将自来水工程款以收据列支开发成本,2010年、2011年将部分预收收入放在其他应付款中,未结转完工收入,违反了税法规定。 面对稽查人员展示的充足证据,X公司负责人承认公司有关信托融资的账务处理确实存在问题,并认可了稽查人员指出的其他涉税问题。最终,大连市国税局第三稽查局根据相关规定,对X公司做出了补缴税款704.5万元,并加收滞纳金52.04万元的处理决定。 ...
私募行业的保壳大战正在进行之中。 中国基金业协会2月初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提到两个清理时间点:5月1日前完成第一批私募清理;8月1日前完成第二批私募清理。 为了保壳,私募机构纷纷备案首只基金。有中国基金业协会背景的私募汇APP信息显示,5月1日之前需要备案首只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共有2931家,而在8月1日之前需要备案首只基金的管理人数量有14557家,合计17488家。私募汇APP还列出上述私募管理人的名称。 需保壳私募名单出炉 根据上述《公告》,自2月5日起,已登记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5月1日前仍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证券时报记者查询私募汇APP数据获悉,今年5月1日之前需要备案首只基金的2931家管理人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为871家,占比29.71%;股权投资基金1884家,占比64.28%;创业投资基金132家,其他投资基金44家。 券商掘金保壳市场 “基金业协会的公告发布后,券商纷纷推出了面对私募机构的‘保壳’产品。”一家券商机构业务部人员日前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为了私募“保壳”,券商主经纪商业务(PB)部门挺拼的,市场上大量涌现各种“保壳”产品,券商亦开始在费率、服务、门槛、速度等方面展开竞争。 证券时报记者调查获悉,券商推出的保壳产品中,私募基金发行规模的门槛多为200万元,除此之外,券商产品“卖点”亦各不相同。比如,国信证券(14.64, 0.00, 0.00%)泰九营业部在“一条龙服务”和“一周完成托管外包”之外,还提到会提供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合作资源,提供一站式服务、全方位支持。 华泰证券(15.200, 0.00, 0.00%)一家分公司的“保壳”业务推广资料中,除提到业务办理效率和收费标准外,还提到“最强销售支持”的优势。银河证券推广资料中,除介绍业务办理周期、费用,还强调自己“专业强”的优势。 券商提供的服务,对私募吸引力各不相同。一家为“保壳”而挑选合作券商发基金产品的私募人士表示,不同的私募对券商的需求有很大不同,“如果是需要保留私募牌照来为其他业务增信,这样的私募会选择费率低、门槛低的券商。如果是想坚持做资产管理业务的私募,则会在费率、门槛之外,更多考虑券商的产品销售能力。” ...
2 2009年6月24日,赵丹阳在纽约史密斯-沃伦斯凯牛排餐厅与股神巴菲特共进午餐。 2015年A股市场的残酷,“私募教父”赵丹阳也折戟其中。 近日,赤子之心官网挂出了2016年致投资者的一封信,这位私募大佬交上的业绩并不理想:国内两只产品在2015年都悉数亏损。 “赤子之心2015年在宏观的判断上出现了一些失误,总体表现不好,在此向投资者道歉。”在信的开端,赵丹阳即深感歉意。 两只产品去年告负 A股市场专制各种不服,在“私募教父”“中国巴菲特午餐第一人”一系列光环下,赵丹阳逐渐走下神坛。 信中提到,赵丹阳投资A股的两只产品,赤子之心价值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国)回报、赤子之心成长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国)回报,在2015年的收益率分别为-12.07%、-3.04%,跑输同期上证指数9.41%的涨幅。 另一组数据来得更为残酷,2015年股票型私募产品平均收益为35.50%,公募股票基金算术平均收益为46.62%,公募混合型基金为45.29%。 业绩是硬道理,过去的1年,赵丹阳确实输了。 犹记2014年赵丹阳重返A股市场的雄心壮志,当年1月投资A股产品成立。3月,其对英国《金融时报》表示,现在是投资中国的最佳时机。“改革将继续推进,工资和消费能力都在增加...…它将夺回(在全球经济中的)头号地位。” 现在来看,2014年选择回归A股,确实抄了7年一轮牛市的底部,如果没有2015年6月后的一场暴跌。 赵丹阳在这份信中并未公开持股情况以及仓位,不过从上市公司2015年三季报中,可以确定,至少在2015年三季末,赵丹阳持股万华化学(600309)。 万华生物2015年5月27日创出阶段性最高29.99元/股,截至目前腰斩股价14.79元/股,比起很多股票,表现还算坚挺。 信中披露,上述两只产品2014年成立至今的累计回报,分别为32.78%和25.90%,该封信的落款时间为2016年1月。此后A股市场再受重挫,1月至今已跌去近20%。 三大投资方向 这份信还阐述了赵丹阳2014年至今的投资思路。 “2014年,上证指数在2000点左右徘徊时,我们认为中国A股即将有一轮大型牛市。”赵丹阳说这一判断基于三大理由,一、利率下行;二、混合所有制改革;三、资本市场的开放。 只是,“2015年在宏观的判断上出现了一些失误。”赵丹阳并未解释具体的失误细节。 “我们目前策略是耐心等待。”赵丹阳表示,可能会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持有现金,直至这些公司估值回到合理PE区间。 信中透露了三个投资方向:具有产业升级能力的高端制造业、健康产业及消费类企业。 附:赵丹阳2016年致投资者的一封信 亲爱的投资者,您好: 若干年后,当我们回首,2015 年的中国股市是载入史册的一年。 赤子之心 2015 年在宏观的判断上出现了一些失误,总体表现不好,在此向投资者道歉。 海外产品: 2015 年赤子之心价值投资基金(香港)回报-8.15%,2003 年成立至今累计回报 1156.03%。 2015 年赤子之心自然选择基金(香港)回报-2.39%,2009 年成立至今累计回报 121.34%。 国内产品: 2015 年华润信托.赤子之心价值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国)回报-12.07%,2014 年成立至今累计回报 32.78%。 2015 年华润信托.赤子之心成长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国)回报-3.04%*,2014 年成立至今累计回报 25.90%。 2014 年,上证指数在 2000 点左右徘徊时,我们认为中国 A 股即将有一轮大型牛市,当时对牛市的判断有以下三个大前提: 一.利率下行 2014 年初,十年期国债利率为 4.7%,为 1997 年以来的最高值。银行理财产品很多有 8-10%的回报,余额宝一度达到 6.7%的回报。当时我们认为随着新一届政府对房地产和地方政府债务的整治,利率将进入一轮大型降息周期。时至今日,十年期国债利率最低已降至 2.3%,创下历史新低,中国也进入资产荒年代。利率的下行对过去两年 A 股的上行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二.混合所有制改革 2013 年,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混合所有制改革新号角吹响,我们也为之振奋。但是,在过去的几年中,由于中国经济进入实质深度调整,改革的困难和阻力远远大于我们的想象,在这方面,必须承认我们当初的认识是不足的。我们相信,当经济调整到一定时候,在全社会对于改革的必要达成共识后,改革的步伐会进一步加快。我们期盼这一天尽快到来。 三。资本市场的开放 2014 年初,我们认为牛市的第三个大前提是中国资本市场的全球化。沪港通的实行,人民币加入 SDR,都是中国资本市场迈入全球的重要标志。我们相信未来中国在融入全球资本市场上会有更多的开放动作。 中国今天的经济困难,是对过去十几年高速增长所带来的种种问题的深刻调整,改革需要更多时间,也需要更多的耐心。 我们在 A 股市场上已经挑选了一批具有产业升级能力的高端制造业、健康产业及消费类企业,但这批公司整体 P/E 偏贵。我们目前策略是耐心等待,可能会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持有现金,直至这些公司估值回到合理 P/E 区间。耐心的等待和长期持有现金对管理人和投资者来说都是极其不易之事。 赤子之心价值投资基金(香港)及赤子之心自然选择基金(香港)继续在全球范围内投资。过去若干年里,我们投资过中国、美国、印度、越南、黄金、铀矿等各类资产。我们将继续在全球范围内寻找合适的投资标的。 纵观人类历史,每个国家都有其兴衰。16 世纪的葡萄牙,17 世纪的西班牙,18、19 世纪的大英帝国,20 世纪的美国。21 世纪我们相信将是亚洲的崛起。 2010 年,赤子之心开始投向全球,赤子之心投资哲学——全球历史兴衰体系在逐渐形成和完善中。未来,我们的投资将会从个股选择逐渐转向全球宏观资产配置。随着投资经验的丰富,我们越来越认同资产配置决定了投资结果的 80%。 对于一个成功的投资者来说,什么时间在哪里做什么将会远远重要于勤奋努力。未来两三年,赤子之心基金的表现将会显现我们投资哲学的转变。 ...
仅仅半年多以前,基金互换还是一个颇受市场关注的话题,因为基金互换,能使那些通过审核的境外和境内基金公司,分别可以到境内和境外发行投资产品,也就进一步提高了境内外资本市场相互开放的水平。因而,这是继“沪港通”之后沪深与香港两地市场在加强互联互通方面的又一重大举措,各方对此也寄予了较大的希望。 但是,出人意料的是,基金互认尽管在当初很被叫好,但实施以后市场反应却一片平淡,无论是“南下”还是“北上”,普遍遇冷。两地基金互认计划自去年7月正式接受申请,至今香港证监会受理批准了25只南下基金,但已在售的基金不足10只。首批各自3000亿元额度,被大量闲置。有的基金公司花费了很大努力通过了互认审核,但却迟迟没有发行产品。在市场上,有关基金互认的话题也在不断降温,以致悄无声息,这不能不说是很令人遗憾的,也留下了不少值得思考的问题。 之所以会发生这种现象,业内一种比较普遍的观点认为,推行基金互认时,正好遇到沪深股市持续数月的巨震行情,市况低迷导致各类基金收益直线下降,以至于各类基金公司都不太容易拿出很亮丽的近期收益来吸引投资者。不但沪深股市走势疲弱,同时汇市震荡也相当大,这就令很多投资者望而却步,一时间不敢亲近那些主动投资的跨境基金产品。诚然,这的确是个问题,资金从来都是逐利的,哪个市场投资机会多,财富效应显著,资金就会奔涌而去。而当基金公司的专业投资能力表现突出,能够逆势为投资者创造收益时,其产品自然也是会大受欢迎。但问题就在于,现在不管是沪深股市还是香港股市,偏偏都不是处于上涨阶段,相反在一段时间还面临着很大的下行压力。对于那些专注趋势投资的机构来说,在这个阶段要能够盈利,难度也确实太大。这样一来,投资者此时对基金互认表现冷漠,参与积极性不高,也就是很自然的事了。 另外,笔者也认为,尽管基金互认存在受制于市场大势的问题,但不可否认的是,相关准备工作似乎并不充分,恐怕也是一大原因。 基金互认为香港投资者带来投资A股的新选择,但在购买方式上还难以实现沪深投资者熟悉的“网购”。例如,将于本月面世的国海潜力混合基金将通过银行、券商以及理财顾问这类传统渠道销售,而这也是南下基金普遍选择的销售渠道。一方面香港不流行网上销售,另一方面,基金互认下的产品还要求销售机构更新系统。 2014年11月“沪港通”刚开通的时候,市场行情也不好,但不管怎么说“沪港通”还是活跃了一阵。而现在作为“沪港通”“近亲产品”的基金互认则似乎从一开场就冷冷清清,没有受到过资金热捧,这也多少与相关的推介做得不够有关。事实上,即便是基金互认推出前后市场关注度还比较高的时候,市场相关评论与投资者关注的焦点无不落在此举会对境内外市场的资金格局产生什么影响上,显然这更多是从政策层面来考虑基金互换,而不是基于投资的角度来分析互换实现以后如何借助这一通道实现更加完整的资产配置。客观上,有关互认的市场推介,重点也没有集中在操作层面。其实,虽然都是证券投资基金,并且经过了互认审核,但两地基金公司的差异还是很大的,这不仅表现在投资风格上,也体现在相关的交易制度上。由于投资者大都对此缺乏了解,又没有得到必要的知识普及,因此也难以很好地理解相关的基金产品,这也就使得能参与投资经互认的基金投资产品的基础变得比较狭隘,以至于产品发行困难,相关的产品也就做不大。由此,又形成了负循环。 基金互认从热到冷的案例告诉我们,即便是符合改革大方向的金融创新,在推进的时候也需要考虑实际情况,要看实施条件是否合适。同时,既然要推,就不能只是为推而推,而是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不光要有系统的推介,并且还要及时评估效果。如果只是为了完成某项既定的任务,设计几个新项目出来,却没有赋予其实质性运行的内涵与条件,那只会流于形式,断不会有较好的市场效果。 ...
作为保险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稳定器,保险保障基金制度自实行公司化管理以来,规模不断增长。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的一组行业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保险保障基金余额达704.48亿元,是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保基金公司”)成立之初的4.7倍。 中国保险保障基金作为行业风险救助基金,采取集中管理、统筹使用的模式运作。中保基金公司负责保险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自2011年开展委托投资业务以来,已通过市场化选聘,选取出多家外部投资管理人进行管理。 “保险市场退出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退出形式和方式是多样化的,使用保险保障基金对保险行业风险进行处置是其中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保险市场退出机制的一项基础工程。”据业内人士介绍,中保基金公司通过参与产险(中华联合)、寿险(新华)各一家问题保险公司的风险处置,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形成了有公司特色的风险处置模式,为有效运用市场化手段处置行业风险,打下了良好的制度基础和实践基础。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不久前,保险保障基金安全退出中华联合,风险处置工作获阶段性成果。2009年,中保基金公司参与对中华联合的整顿工作;从2010年开始,又先后对中华联合采取了股份托管、股权重组、增资扩股和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措施。一组行业数据显示,期间,中华联合经营状况明显好转,连续6年实现盈利,消化历史亏损包袱近120亿元。 鉴于中华联合有效化解了历史包袱,实现健康运行的风险处置目标已基本实现,保险保障基金持有的中华控股60亿股股份,先后于2015年底、2016年初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转让,并最终以144.05亿元的总价格成交,较资产评估值溢价99.97%。保险保障基金的安全平稳退出,标志着中保基金公司对中华联合的风险处置任务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随着中华寿险和电商子公司的相继成立,中华保险控股集团的架构初见雏形。据知情人士透露,“中华联合下一步将加快上市步伐,初定拟于2016年实现集团香港上市。”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近年来,保险业发展处于上升期,投资者对行业发展的预期较为正面,而在行业蓬勃发展的大环境下,保险保障基金选择一次性退出的战略决策和时机选择是比较正确的,符合保险保障基金的性质定位和风险处置的目标要求。 其实,在有效做好问题保险公司风险处置的同时,作为保险保障基金制度和保险市场退出政策的执行机构,中保基金公司也在不断探索和研究如何进一步提升行业风险处置能力。据知情人士透露,一是积极推动风险处置顶层制度设计的优化,由其研究提出的相关意见内容已纳入《保险法》修订草案;二是努力构建风险处置操作层面的制度体系,包括正在积极推进《保险公司接管办法》的出台。 另据业内人士透露,为适应保险业发展新常态,深入推进保险市场退出机制改革,中保基金公司还提出了设立“保险行业并购基金”的构想,并草拟了实施方案。“旨在通过搭建并购融资平台和专业治理平台,吸引社会优质资本参与风险处置,在有效化解保险业风险的同时,实现行业资源的优化配置。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
有幸经历PE和天使投资,作为一名普通投资人,因工作原因,对股权众筹有所了解, 思虑许久,有些东西,不吐不快。很多人说 2015 是中国众筹元年,也有人说众筹是小私募, 但仔细分析,却觉得不是,更多感觉中国股权众筹行业太过浮躁,乱象丛生。 乱象一:股权众筹真的适合大众参与吗? 现在国内的多数众筹平台均以“领投+跟投”形式进行项目募资,众筹行业的“领跟投 模式”是从私募借来的,但私募基金的起投门槛是100万(全民私募和认缴制后,私募实际 起投金额也相当低),而国内多数股权众筹平台的平均投资金额不超过 10 万。规定投资额度 门槛的目的是确保“不向风险承受能力差”的客户提供高风险产品。而实际上,相对股权众 筹,私募基金的 LP 不仅风险承受能力更强,同时私募基金的投资风险相对小于股权众筹。 因为私募的投资标的大多数是已经盈利的企业(或者是产品已经市场验证处于扩张期的企 业,此类企业的盈利模式已经很清晰,只是短期内用盈利换市场份额而已)。私募主要获利 的手段是被投企业的IPO 溢价,但即算被投企业无法上市,一般情况下,私募投资本金亏损 的概率相比股权众筹小太多。 实际上中国现在的股权众筹更像是天使投资,但天使投资一般是具有专业经验和较为富 裕的个人。而相比较现在国内多数股权众筹平台的投资者,大多数不具备专业知识以对项目 进行分析,同时更不属于富裕个人阶层。而国内股权众筹之风越刮越猛,却未见行业自律。 乱象二:股权众筹平台存在的价值? 股权众筹还是个新生事物,但国内大部份股权众筹平台在进行项目募资时,基本不对项目作风险揭示,而同时各平台均以成交金额作为平台经营绩效的考核指标——就是谁募到的钱多,谁自然就是行业老大。这样的指标纯粹是扯蛋逻辑。投资的本质是赚钱,平台的价值在于你帮助客户赚到多少钱,而不在于你向大众忽悠了多少钱。 实际上国内有一些股权众筹平台是由专业的投资人在经营运作的,他们具有识别项目投资风险和价值的能力,但受制于行业整体浮躁氛围,却只是炒作原始股概念,而未明确告知大众我们推荐这个项目的依据是什么,这个项目可能发生的风险是什么?这里所指的风险告知不是那种无用的教条式风险告知。 金融圈内有很多欺骗和愚弄散户的事情,专业投资人往往也觉得大众是愚昧的,无法教化和沟通,所以有很多项目本质上就是为了套取散户的。中国大众缺乏理财渠道,同时不具备识别相应金融产品风险的能力,大众更多只是盲目跟风投资。但中国股权众筹是否因为大众不具有分辨能力,就不需要告知项目的投资逻辑和风险呢?相反我认为股权众筹平台存在的价值应该是帮助大众“发现投资机会和揭示投资风险”,只是现今国内的多数股权众筹平台似乎从未想过“立身之本”是什么? 乱象三:领投+跟投 是美丽的谎言 2014 年中国私募股权投资等待退出资金总额约 6000 亿左右,后来国内一家知名互联网 公司准备筹建一家 P2P平台来帮助这 6000 亿中的部分资金进行流动性释放(滚动发标)。从项目设计的角度看,同样是债权项目,但有知名基金的背书,而且被投企业已经盈利(同时具有一定规模和相应的抗风险能力),应该是个有前景的项目。但后来项目未进行,原因有二:1、已经盈利的企业,不需要通过P2P进行融资;2、基金不愿质押盈利性企业的股份,而能拿到的项目基本上是风险很大的项目。不曾想,这一操作逻辑转身来到了众筹平台,并且成为标准模式。股权投资是不可能有钢性兜底的,而知名基金的背书无疑则为项目进行了“公信力的宣传”。因此“基金领投+跟投”成为股权众筹行业的标准模式。 最近与国内一知名众筹平台谈起“领投跟投制度”。问及如何获取优质项目,对方坦言:大家都是通过关系拿项目,但拿到的项目质量其实无法保证,真正好的项目其实基金是不愿推送过来参与众筹的,因为首先这种项目不缺投资人,同时众筹只会让沟通更麻烦,企业本身也不愿意参与。但是行业如此,大众无法分辨,而曾经被投资的项目可能因为基金背书的原因还具有一定的公信力。 股权众筹的发展,现在应该还属于初级阶段,但这些不能言的业内潜规则,众筹平台是 否应该让大众投资者知晓,并且每上一个项目,是否应该同步披露其《投资分析报告》?领投与跟投的谎言不戳破,股权众筹行业是否都是在杀鸡取卵? 乱象四:领投之名下 乱象丛生 如果说“领投+跟投”是行业在市场经济下的原罪问题,那么领投名下的那些乱象丛生 则应当治罪。 领投乱象之1:鱼目混珠。领投的项目真的那么靠谱吗?中国创投圈之浮躁,在还未完全平息的O2O投资泡沫中体现无疑。在国内较大的几家知名平台上,笔者发现了一些在圈子内大家并不看好的投资项目。领投人用自己的公信力背书和普通投资者的资金在孵化这些项目,简言之就是“死马当做活马医”。如果赢了,收回投资可能还赚些,如果输了,反正前期投资本来就已经没有了。这一类项目的频繁上线,无疑不仅是赌一把这么简单。与一知名基金投资总监的对话,使领投之名更加不副其实。 领投乱象之2:暗渡陈仓。大部分股权众筹都是以增资形式进行,少有股份转让的。但这其中有一些知名基金旗下的项目,表面是增资,但实际上是当初的领投人(投资经理)或企业创始人的股份转让。这套上市公司玩得最熟的关联交易手法被“专业人士”果断地用在了普通投资者身上。操作套路是:普通投资者的资金从合伙企业进入被投企业后,被投企业 将该笔资金用于向关联企业购买产品或服务,以此达到资金转移(股份套现)。增资变转股的关联交易玩法,相对较为复杂。不管是PE 投资还是银行借贷,最难审查的是关联交易。做关联交易的企业往往财务很规范,而且通常都会错开大家所熟知的“股东关联和高管关联”。中国上市企业玩关联交易已经成为常态,但是查证起来,相对很困难。对于普通投资者,根本无法识别关联交易。大众确实不专业,但领投不能仗着“专业”欺骗大众投资人。 领投乱象之3:估值泡沫。领投为什么愿意和平台一起唱好股权众筹这出戏?因为不仅是股份套现,确实可以赚钱。国内大部分股权众筹平台都不愿公布上轮估值及本轮估值的依据,理由是估值方法很多,而且很复杂,公布了大众也不一定听得懂,并且有很多非客观因素(如双方谈判等)。于是我们看到平台上随便上来一个项目,本轮融资 1000 万,稀释股份 比例为10%等等。现在很多领投的项目愿意上股权众筹平台,原因有二:1、增资变股份套现;2、增资有相当高的溢价。如果是面向专业机构进行增资,可能溢价会相当弱,并且会被一系列“投资条款”约束。众筹平台无疑成为那些“领投项目”的投资经理和创始人最容易骗钱的地方——因为普通投资人不专业,没有分辨能力。 乱象五:大众投资者的钱不是投资,是炮灰。 全球的私募基金的操作惯例中,基本上基金管理人承担的都是无限连带责任,虽然实际上基金管理人作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无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法定意义上,出资人的权益保护是大于基金管理人的。私募基金的投资中,一般不会一次性将款项全部打入被投资企业,在首笔投资进入被投企业后,如果发现被投企业运营状况有问题,领投人就会反悔,则后续投资作废。而大众投资者是没有反悔权利的,这也是为什么很多领投人承诺的投资款项不与大众投资者的款项共同进入一个合伙企业的原因。真相是大众投资者的全部资金与领投人出资总额中的首批资金一起对企业进行孵化,如果被投企业运营状况得很好,领投人将后续投资款项汇入被投企业,同时以很便宜的价格持有了创业企业的股份,而如果被投企业经营不如预期,则领投人反悔,但普通大众的投资资金则充当了炮灰,并且在承受更多风险的情况下,以更高溢价购买被投企业的股份。 乱象六:投后管理成为空谈。 国内大多数股权众筹项目的投后管理人都是领投人,在复杂的领投背景下,投后管理到 底执行的如何?和一些参与众筹的传统企业家沟通后,发现大多项目的投后管理,与私募基 金的运作是不一样的。一般对于特定项目发起的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会定期向出资人通报 被投企业经营情况。而在股权众筹行业,很多众筹投资人认为有知名基金领投,因此并不关 心投资后项目的实际运营情况,认为所有的事情领投人都会处理。因此很多项目众筹完成后,领投人虽然收取了投后管理费用,但领投人并未向相关跟投人披露被投企业的经营情况。由于无人问津,因此投后管理亦成为空谈。由此纵容了项目前期的太多灰色内幕,而如果项目失败,由于过程已无从考证,被投企业解散时,只需要编一些理由,即可蒙混过关。 乱象七:大众投资到底该如何退出? 如果股权众筹的对象是普通大众已经成为事实,而普通大众的资金不可能像私募基金动不动三五年的封闭期,那么股权众筹的投资必须要考虑“流动性”这个问题。 因此行业内创新者推出了“下轮退”和“远期定价”等模式。远期定价解决了投资前期 估值争议的问题,并且以第三期估值作为大众投资的估值计算依据(第二期是众筹资本), 然后根据第三期估值实现的时间来对众筹资本进行股权购买的价格进行定价。但以时间作为 估值切割点,首先并不客观,因为第三期投资的估值一旦实现,前期所有投资资本的价值即 全部得以展现,此时估值与实现时间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根据实现时间进行打折,没有逻辑,并且通过计算远期定价的估值计算方式,大众投资者无疑是吃亏的(以相关众筹平台公告案例为准:传统转股估值在990 万,而该平台的众筹资本估值为527 万)。同期该模式规定若项目在18个月内未能实现融资,则按首轮融资作估值,同时计算无风险利率5%作为众筹资本的报酬。5%的无风险利率显然是债权收益的计算方式,并不能反映股权投资的风险。而实际上针对中国创投圈的估值泡沫现象,我以为先忽略“估值争议”对大众未必是负责任的,因为前期估值里“狼狈为奸”共同哄抬估值这样的事,屡见不鲜。同期远期定价模式并未解决大众投资退出的问题。 而“下轮退”这样的退出制度直接规定众筹资本持有的股权退出时必须打折,但打折比例不低于8折。平台方称是想根据“业内惯例”来进行股份套现的价值计算,但本身业内对于“股份套现”并无8折惯例,实际上业内多是以一定溢价来进行前期资本的退出的,显然按照估值打8折的成交很少,由此众筹平台钢性规定8折极有可能让下轮投资方难以进入。因为业内估值计算的逻辑——根据估值乘以持股比例计算股权价值,前提条件是进入资本是增资,而非购买股份转让。因为“增资和股份转让”对于交易双方的风险是完全不一样的。当资本是以增资进入时,双方共同承担企业未来的经营风险和共享收益,因此企业以估值作为企业股份价值的计算依据是合理的。但如果是股份转让,相当于你将一个可能会价值8000万的企业卖给我10%的股份,我给了你800万。但我的付出购买到的是可能,而你收到的是却是实实在在的800万现金——即交易双方的交易价值对等,但交易风险不对等。因此基于双方交易有失对等,我要求你的股份转让需要有一定的打折。这是老股转让需要打折的基本逻辑。而实际上业内对于老股转让该打多少折,并无明文规定,3折4折都很常见,同时按原始资本溢价2倍或3倍也很常见,因此我以为下轮退的8折,有失公允,同期对于下轮资本进入形成一定障碍,而如下轮资本很难进入,则下轮退成为空话。 股权众筹(按照官方定义)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员,虽然是处于发展初期,但如果行业 整体浮躁,没有行业自律,将普通投资者杀鸡取卵,可能对于行业发展并无益处。同时我认为国内较大的几家股权众筹平台应该引导行业自律,以己为范,真正成为对于普通大众投资 者有价值的股权投资平台。 股权众筹无疑是属于早期投资,相较于PE阶段,股权众筹不仅没有成熟的投资分析和 风控体系,同期项目失败的机率也更高,而业内对于早期项目的投资判断标准并无定式,也导致平台上线项目水平差异很大,因此我以为中国股权众筹的现状是残酷的。 这是柏拉图在《理想国》中的一句话。用在此处,以与像我一样的普通投资人共勉!(完) 众筹行者:网贷财经 wdcj.cn 专栏作者 ...
股权众筹在现阶段面临的法律障碍主要有两个,一是股份代持,二是非公开发行。众筹由于参与的小伙伴分布在天南海北,且参与者人数众多,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上限为50人,股份有限公司的人数上限为200人,这样为了解决管理的难题,也为了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大多数股权众筹都采用了股份代持的方式,我们现有的大多数众筹计划都是通过微信、微博或专门的众筹平台公开发布的,且参与的人数众多,可能逾越非公开发行的红线。下文就如何化解法律风险为大家解读:股份代持结构主要的法律风险及规避的策略和方法。 股份代持的问题之一: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信任的道德风险及规避方法 股份代持是基于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信任而设计的,如信任发生问题比如受托人未经委托人同意将委托人的股份转让给其他人或进行抵押融资,在这种情况下,很有可能委托人完全不知情,还有受托人如果因个人的债务原因致使委托持有的股份被司法机关强制执行,如何防范其中的法律风险? 如果能将委托持股的情况写入公司章程,则能一定程度防范受托人擅自处分股份的行为,但很多股份代持就是为了规避公司法对有限公司人数的限制,所以一般不会将代持行为写入公司章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建议可以将该股份办理质押登记,提前约定高额的违约责任以保护委托人的利益。还可以将公司股份代持的情况作为代持协议的附件,把隐名股东持股及委托持股的情况进行公开,这样公司所有的其他股东都知情,受托人想轻易处置委托人的股权会受到其他股东的监督,发生争议了也有充分的证据支持。 还有名义股东如果把隐名股东的股份转让给第三人了,只要第三人对代持的事情是不知情的,并支付了转让对价完成了股份的转让,则取得了股东的资格,隐名股东只能要求名义股东赔偿损失,而不能要求恢复自己的股权,所以需要事前在代持协议里把这种情况发生的违约责任约定清楚。 股份代持的问题之二:股份代持在国内上市前需进行清理 证监会对公司上市有一个基本的要求就是公司的股权结构清晰,股份代持一般被认为是股权不够清晰要求在上市前进行清理,清理的方法一般是把股份转回给委托人或直接转给受托人、或由公司进行回购,在股权代持协议里应该把这种情况进行约定,并且约定清楚转让回购的估值,以免将来发生分歧。 股份代持的问题之三:如何构建隐名股东监督公司运营的机制? 很多人担心在众筹项目中,隐名股东把自己的股东权利都委托给了名义股东,那么隐名股东怎么去监督公司的运营,这种担心也可以在协议里约定,比如委托的范围究竟有哪些,有哪些重大事项事前必须征求隐名股东的书面同意等?事实上就我参与的众筹项目,隐名股东参与的范围是非常广的,在这些项目里隐名主要是一种法律身份,众筹项目的运作贯彻的是互联网思维,像我参与的众筹咖啡馆项目,从项目的选址就让大家参与、公司LOGO也让大家提建议、公司对外的宣传语也征求大家的建议,这种参与可以有线下的聚会,也可以有线上的问卷调查、微信群讨论、yy语音会议等方式。 股份代持协议存在的其他问题 由于股份代持时间较长,期间可能会发生法律、政策的变化,建议在协议里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还有分红的时间和分红的比例也建议约定清楚,有的项目发起人会根据小伙伴的参与度、贡献度调整分红的比例,就是说不完全按出资比例进行分红,还有的会留存一部分收益做慈善事业,这些问题都要仔细考虑有约在先,还有分红的方式,是由公司直接打入委托人账户还是打给受托人再由受托人打入委托人账户等。有的项目约定了股东可以随时退出,还有的项目为控制运营的风险,专门留存一部分的资金作为风险预备金,以保证股东退出时有资金进行回购,这些都是规避风险的很好的办法。 规避非公开发行的法律风险的原则和方法 无论是证券法还是刑法相关规范,都强调未经批准不能公开发行,这无疑是悬挂在股权众筹上空的一把利剑,因为大多数股权众筹企业都是小微企业根本达不到证监会规定的审批条件,众筹的互联网特征又决定了必然会通过微信、微博、或者专门的众筹平台发布众筹计划,这是否逾越了非公开的红线? 怎么做? 设置一个定向的沟通删选机制 所谓的公开发行一是指发行方式的公开,二是指发行对象的不特定,关于发行方式这一块众筹比较尴尬,我们知道众筹是互联网新经济时代的产物,通过微博微信、众筹平台发布众筹计划是其主要的宣传方式,JOBS法案也改变了美国以前证劵法非公开发行不能通过网诺、电视媒体发布的规定,在JOBS法案中确定了面向合格投资者的众筹可以通过公开的媒体宣传和一般的劝诱。在现行法律尚未对非公开发行放开的情况下,我们在要约邀请、要约、承诺各个环节中建立定向的沟通机制,把一个通过公开发布的方式最后转变成为一个面向特定对象的募集的行为,把不特定变成特定。 是否对募集范围进行了事前的设定、事中的控制、事后的甄别 在募集前最好是对募集范围进行一个控制,比如罗辑思维招募会员就在特定爱智求真认同罗胖理念的粉丝中进行招募,在现阶段法律尚未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不建议募集的资金太大,募集的人数太多,最好确定一个募集的期限,同时众筹计划中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在众筹计划发布前到发布后签订入股协议前,尚有很长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发起人一般都会建一个微信群、QQ群或建立其他的交流渠道,大家交流的范围和频率还是比较多的,只要有心,对募集范围的特定是可以通过事中的控制和事后的甄别来解决的。 股权众筹中是否约定了固定的回报? 股权众筹是风险和利益共担的模式,而非法集资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约定固定回报,股权众筹中也常有发起人为了增加项目的吸引力,在股权众筹计划中约定固定回报,我们不建议这么操作,一些众筹计划中规定股东可以享受一些特别的福利和待遇,建议将这种福利优惠调整为股东参与公司产品服务体验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等。 为什么要充分及时的信息公开? 及时充分的信息公开理由有两个,一是众筹是一种互联网思维,强调的是参与感,你不公开信息别人肿么参与呢?二是众筹公司有很强的资合性特征,资合性特征的公司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就需要信息公开。 ...
一篇《深圳孵化器遭遇倒闭潮》的稿子,一石激起千层浪,竟然也有不少媒体跟着起哄说倒闭潮真的来了,种种现象正反映了如今看似创业繁荣表象下的人心惶惶。 深圳的孵化器到底情况如何?网贷财经进行了一轮摸底调查,对于深圳孵化器倒闭潮的说法,绝大多数业内人士持有保留意见。他们认为的确无论是众创空间尤其是孵化器承受着运营压力,其本质是因为盈利能力差造成的。但说倒闭潮来临了未免为时尚早,孵化器未来发展趋势仍就看好,即将来临的将是这个行业的整合与突围。 深圳孵化器生存现状 2015年,成为深圳孵化器爆发元年。根据《南方都市报》今日关于孵化器生存状况调查报道中一组数据显示,深圳科技部火炬中心副主任杨悦承曾表示,2015年全国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接近3000家,面积超过80000平方米。就深圳而言,各种类型、不同主体的创业孵化载体也雨春笋般冒出。早在去年12月,深圳市常委、深圳常务副市长的发言中就表示,深圳目前孵化器面积已超过460万平方米。 不少业内人士反映,实际上深圳已经远远超过这个面积,正在运营的孵化载体已经超过千家,另外,不少地产企业也纷纷搭着"双创"之风,将原有传统产业园进行改造升级,星河、天安、华强北、赛格从不同领域切入,为创业孵化提供空间。 另外,深圳创业标识——深圳湾创业广场,已经成为华南区乃至中国创业者心目中的创业胜地。据了解,目前已经聚集了40多家孵化器以及联合办公空间入驻,得到了飞马旅、联想星云、京东JD+ 、3W、创展谷、南极圈等深圳重量级孵化器的青睐。对于该地段的未来前景,将无可厚非的成为深圳未来最为瞩目的中心之一,不少新涉足孵化器领域的人士表示,这也是考虑在这里做孵化器的重要因素。 对于传的疯的孵化器倒闭潮,闹客邦进行了走访发现,仅就深圳湾创业广场40多家孵化器而言,运营成两极化状态。江湖人称"圈主"的南极圈CEO潘国华告诉记者,南极圈目前的入住率不是100%的问题,可以高达百分之几百。了解南极圈创业服务运作方式的人们不难看出其整个服务链条中,空间的作用仅仅为承载服务的一个载体,其六个不同板块的业务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链条,通过完整服务链条以及强大的腾讯资源作为支撑,项目自然不愁,空间运营也绝非难事。 记者走访发现,的确不少孵化器的工位还处于空窗期。新开门的孵化器得通过"热场子来吸引人流,之前"热场子"的方式无非就是举办何种类型的创业活动。创业沙龙、创业论坛、各种峰会层出不穷,拿到的都是孵化器免费提供场地的好处。随着热潮冷却,孵化器运营者也不乏新招,位于深圳玩创业广场的源泉汇就召集附近创业者去孵化器内聊天、下棋,为其引流。 用此方法引流并迅速建立口碑的并非仅有其一家,深圳湾创业广场圈里的人都知道"童姐姐"这个IP的存在,在她的孵化器里能够吃到好吃又便宜的午餐。据说,每天中午创业者们都会自觉的去源创力吃饭,顺便逗逗她家的两只猫。此种接地气的创业服务方式的确能够在创业者中形成蝴蝶效应的传播,为创业企业助推的"推手"式孵化,令其在众多加速器中独树一帜。 业内人士指出,孵化器的运营与地产运营有相似之处:热场不仅需要一定的时间,还需要强大的资金、人脉以及资源支持,并非易事。不少孵化器选址偏远,加之周边环境以及创业氛围不浓,运营思路就需要转换。 深圳不少孵化器的确存在着入住率的问题,不少孵化器入住率不超过40%。其中选址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举个例子孵化器开在繁华的商业区内,毕竟人们的工作与生活场景的不经意转换还需要下一番功夫。另外,林林总总的孵化器,千篇一律的创业基础服务对于创业者来说已经并非刚需,能够真正为创业"加油"才是创业者选择入驻的原因。否则在纷繁复杂的办公空间中,又何必选择孵化器呢? 孵化器关键词:好团队、盈利模式 引起孵化器倒闭潮恐慌的是深圳一家名为"地库"的孵化器,春节期间被这家孵化器的转让信息刷了朋友圈。据业内人士反映,这家花了大价钱装修的孵化器在转让时却并没有受到同行的热捧,选址失败是导致无法高价转让的原因之一。其转让前的情况是,原本能够容纳20个团队的场地只有10个团队在办公,一年100万的运营费用加上没有盈利模式。 没有盈利模式的并不是只有地库。潘国华认为,目前孵化器主要困扰还是没有盈利模式。许多孵化器仍然是依靠股权变现的模式生存。对于资金并不足以支撑长期运作的空间,一定会面临运营维护的困境。南极圈的做法,除了依托自身资源、完善服务体系之外,不追求股权长期升值,快速变现也是能够保证现金流的一个法子。另外,不少空间也纷纷祭出别样空间运营模式,比如引入如南极圈这种运营能力强的合作伙伴共同运营分成、部分转为联合办公空间、不再为孵化企业提供免费工位等。 另外,创业团队质量的参差不齐也是孵化器挠头的问题。优质的创业团队对于孵化器的需求并不强烈,同质化的创业服务让孵化器失去核心竞争力。 2016开年国家对于孵化器等众创空间的扶持力度加大,给整个市场打了一针鸡血,鸡血之下做得不错的孵化器开始面向全市乃至全国扩张。孵化器如此联合办公空间也是一样,比如优客工场。其深圳负责人对于行业未来发展的看法跟许多同行一致,今年开始这个行业一定会迎来大规模洗牌,而并非倒闭潮。 寻求好的盈利模式,让资金快速流转、股权快速变现、空间多种运维模式并存等等,可以看出这个行业已经开始新的局面。业内不少人士表示,一家倒闭就说迎来倒闭潮未免危言耸听,但对于未来,他们都表示机遇和挑战并存,洗牌潮马上要来了。 ...
关系国家发展大局的两会即将开幕。“供给侧改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金融改革”都成为两会开幕前备受代表提案关注的议题。而互联网金融尤其是股权众筹,作为供给侧改革、双创、金融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之一,在两会舆情中占有怎么样的地位? 从提案到政府工作报告 2013年,互联网金融第一次进入全国两会代表提案之中。2013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谢卫提交了《关于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几点建议的提案》。 2014年,全国两会互联网金融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李克强的政府工作报告在金融改革部分提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2015年,互联网金融再度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与上一年不同的是,2015年的报告两度提及互联网金融,同时,股权众筹成为政府关注的互联网金融新宠。 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盛赞:“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并在互联网+行动部分提到:“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另外,一个更引人瞩目的亮点是“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纳入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之中。而彼时距股权众筹正式进入中国仅短短一年时间不到。 从2013年至2015年,从两会代表的提案到政府工作报告给予的重视和关注,互联网金融的地位不断提高。 而2015年的股权众筹更只是互联网金融的新生业态,就得到了中央政府的高度关注,在2016年两会上必然将对其价值进行更多的判断和探讨。 两会前关于股权众筹的多个政策信号 2015年的两会上国务院提出了“开展股权众筹试点”的工作计划。监管部门进行了长达一年的研究、调研。 2015年年末,证监会宣布2016年年内将开展的全国股权众筹试点,积极的试点呼之欲出。一方面是回应社会的期待,另一方面是否可以理解为终于提交了年初政府工作报告中布置的作业? 笔者猜想,即将迎来的2016年的全国两会必然将对去年的股权众筹试点工作进行经验总结,并提出更加明确和清晰的任务和工作要求。 这个结论一方面是考量到政策和政府工作一脉相承的要求,另一方面则是各地近期出台的相关政策都有高度默契: 2016年来,北京市人民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相继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北京的《意见》中在发展重点的首条就明确提出:“鼓励众筹业务发展,打造股权众筹中心。”上海则在专项行动部分则提到:“发展新兴金融模式,鼓励符合规范的股权众筹。” 而早在2015年下半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就发布了《广东省“互联网+”行动计划(2015-2020年)》。在重点行动部分涉及互联网金融,并称将构建覆盖全省辐射全国的股权众筹平台体系。 但是,另外一种默契也在达成:在P2P平台大量跑路的情况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出台,而2016年开始,北京、上海、深圳多地金融办先后出台政策,暂停了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工商登记注册。 业内认为这是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需要,同时也是为试点工作的集中开展做好准备,减少风险。 但上述两类不同态度的政策释放出的信号,不难解读出看到了政策上对于股权众筹工作开展的思路。 今年两会的股权众筹议题或落脚“监管” 随着众筹作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孪生姐妹,互联网金融作为双创的支撑平台等价值定位于2015年以来一步步清晰明确,且各地先后发布的“互联网+”行动战略的布局对互联网金融的重视。互联网金融尤其是股权众筹将在两会中再次进入政府工作报告、成为舆论热议话题的可能性非常之大。 但从近期管理规则的相继落地,我们不难预测今年两会互联网金融的议题重点很可能落脚于“监管”。 2015年是P2P平台风险集中爆发的一年,互联网金融经历野蛮生长,风险逐渐显露。但是投鼠忌器必然不可为,互联网金融的价值不可能被风险掩盖。当下最需要的监管规则创新和具体监管操作方式的出台,而不是限制发展。 而股权众筹大规模于中国出现是在P2P之后,却得到了纲领性政策上的优先关注和最高领导层的重视。而目前股权众筹对于创新创业、供给侧改革、普惠金融、传统投融资模式创新都有着易于其他互联网金融业态的巨大优势。而且风险没有爆发,仍在监管可控范围之内。如果模式创新、监督管理得当,完全可以避免重蹈P2P覆辙,而成为调结构,促民生、推动中国经济中高速增长的重要支撑。 去年两会上,政府大力提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同时提出了“互联网 +”的重要战略,股权众筹得到了长足发展。而2016年将是股权众筹健康发展反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互联网 +”战略的关键之年。监管的智慧将对此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