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资产与资金精准匹配才能更好保障用户利益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特别是P2P网贷行业迅猛发展。进入2016年之后,国家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展开了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P2P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大洗牌。舆论的压力、伪P2P平台跑路风潮、风控能力不足等给整个行业蒙上一层阴影,大浪淘沙之下,行业经历着洗牌后的阵痛。陆金所方面指出,互联网财富管理平台必须牢牢树立以风险管理为核心,把握好“金融信息中介”的定位,特别是要围绕“资产和资金的精准匹配”的目标进行风险管控,切实保障用户的利益。 当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处于激浊扬清的纵深发展阶段,在行业洗牌的激烈竞争中,“安全”始终是平台发展的核心竞争力。“随着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推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已步入调整期”有资深观察人士指出,一批具有强金融基因和风控能力平台走势愈发强劲,这类平台也被业界称为互联网金融"正规军",受到优质资本及众多投资者追逐。 业内人士认为,对资产进行识别、筛选和风险等级评定是做好互金平台风控的第一步。“由于互联网固有的特质,互联网金融平台一旦出现风险,影响的范围会非常广”,对此,他指出“对资产端的风险管理,互联网财富管理平台应当借鉴传统金融机构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办法,同时发挥互联网大数据优势。从而确保将风险管控贯穿于整个业务流程和产品生命周期。”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精准画像是风控的第二步。“互联网金融产品投资者并不直接面对资产提供方,一次PC端或APP端的点击就能完成投资,而每个投资者对于投资产品风险的理解和承受力却完全不同。”业内人表示,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承受能力分类,就是根据既定的模型对两者进行匹配。 ...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P2P网贷也如此;坏账把表面口碑不错的四达投资(车贷)毁掉,坏账也让多少平台老板“被迫”跑路。 一:先以四达投资为例,简单分析: 不久前,四达投资发布公告称“由于受到网贷行业大环境的影响,四达投资平台近期满标较慢,资金链受到影响……”后文就不用多说,一句话“雷了,五千万”。投资人堵门,监管层走人的后续桥段,也就见怪不怪了。据悉,四达投资于2012年9月上线,主要业务为车贷,运营至今,该平台累计成交量为17.56亿元,待收2.30亿元,并得到网贷天眼旗下投友圈的重仓。但从实际操作上讲,并非如此,四达投资主要做车辆抵押和车辆质押借款项目,也有少量木材质押、房产抵押、以及企业借款项目,并在全国共设有10家分公司。说到这里,与其称四达投资是P2P,倒不如说是搬上网络的线下理财了。 然而,平台出现五千万的坏账后,在投资人的交流群中,隐约闪烁着“美女客服总监”的字眼,并称其“人缘很好。很多人是因为她,才投资的四达”,更有甚者言“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四达投资是依靠她个人的影响力维持着。”要比名声,查尔斯·庞兹恐怕得大笑九泉了。如果不知道查尔斯·庞兹是谁,但你一定听过庞氏骗局吧。 万法归宗,搬上互联网的线下理财,还是线下理财;加上互联网的金融,依旧规避不了金融的风控核心。除去传统金融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互联网金融更有着其内生且特有的操作与技术风险。换言之,基于大数据的互联网金融,所衍生出的风险,同样需要凭借数据技术的手段加以控制。以网贷财经为例,掌握着囊括行业数据、平台数据、用户数据和舆情数据的P2P网贷大数据库,并通过开放平台主动对接、爬虫抓取和合作媒体问卷调查等方式,共六大维度、百余项指标对准入平台进行全面评估。 正如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在2016年陆家嘴论坛上所强调的,互联网金融监管应该推出将资金流和现金流全面纳入的风险监测体系,防止资金和信息实现体外循环。同样,着眼平台本身而言,资金端和资产端的平衡与把控,更是不可偏废 回到四达投资,试问,单靠名声就想撑起P2P网贷公司,那金融的本质何处安放?金池暗设,欺瞒大众之流,都能得到评级公司的重仓,投资人的权益又从何谈起? 美女客服才走,四达投资已然是“洪水滔天”。毕竟,单靠话术,终究是难以为继。互联网金融的成长,所依赖的定是风控技术,而非话术。 良好的风控,才是杜绝坏账首选。 二:再谈坏账,俗称不良资产 不良资产债权的获得方式和不良资产债权的评估方面来看,基于“坏账”的互联网理财业务存在门槛。 具体来看,目前绝大多数不良资产还被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垄断,如果想与之联手进行不良资产的债权转让业务,对于P2P投资理财平台本身的资质、背景、团队可能都有一定的要求。 此外,准确判断不良资产债权的价值尤为重要,这是因为P2P投资理财平台接手债权时,不良资产处置仍在进行中,有的可能法院判定也没有结束。如果P2P平台参与人士没有专业知识,对其定价并给出预期收益就变得非常困难。 互联网+的模式出现以后,会提高二级市场参与者对于不良债权的回收率,对债权人有利,对不良债权处置市场具有积极的意义。但短板是此类平台缺乏信用及影响力,买家资质有限,所以当前只能在小额低级别不良债权市场里发展,暂时无法介入大额不良债权市场。 目前来看,在不良资产处置的庞大系统中,依然有着巨大的诱惑力吸引着传统不良资产处置机构的转型,在巨大的市场份额面前,如何发挥优势才是值得思考的问题。此外,互联网理财产品创新频出的今天,风险仍然是投资者需要首要关注的问题。 不良资产的主要风险点之一在于法律程序比较复杂,其中关键在于能否处理好法律关系顺利拿下投资标的。随着信息对称化以后,未来可能会有更多的平台涉足此类业务。 三:网贷行业催收成功率较低 P2P网贷真正的坏账率有多少?讳莫如深的坏账率。 陆金所董事长计葵生在今年1月份的融资发布会上透露,目前整个行业的坏账率大约为13%-17%。但讽刺的是,在我接触到的p2p平台里,几乎没有一家在台面上公布的坏账率超过7%,真实的是多少呢? 必须承认的是,平台出现坏账是正常的事,风控强大如银行,也会出现坏账,何况是正处于发展期的网贷行业呢? 一般来说,在平台项目出现逾期后,催收方式主要包括电话、信函、外访、诉讼、债权转让、债券重组等。据业内贷后风控负责人介绍,通常在项目逾期一至三天时,平台即会对其进行短信或电话提醒(一般适用于借款人忘记还款),3至30天内,一般采取内部催收方式,电话催收无效或者电话号码打不通,则会上门催收;30天以上的逾期,此时大多平台会进行委外催收。 催收成功率一般根据具体产品的资产质量和催收能力来决定,包括贷前审批、风控把控等,以及催收能力(内催、委外处置网点的处置能力等)不同,而催收成功率也不尽相同。 然而,由于网贷行业具有小额、分散等特点,使得催收工作难度加大,尤其是个人信贷,催收起来难度尤其大。“催收不是一个可以标准化的工作,而且相比银行来说,网贷行业贷款的金额又小,地域又分散,催收起来面临的人力成本非常大,特别是逾期6个月以上的项目催收成功率就更低”,网贷财经分析师表示。 委托外包的催债公司去进行催收成了众多平台的共同选择。 去年11月,上海一家名为一诺银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向股转系统(新三板)提交了公开转让说明书,拟挂牌新三板。据了解,其主营业务是从事银行信用卡、个人信贷产品以及其他信贷产品的催告与咨询服务。简单地说,就是帮银行、P2P公司讨债。可见企业催债的需求之大。 一般来说,催债公司收取的佣金在20%左右。不过有律师指出,催债公司对于银行以及一些企业逾期应收账款的管理(包括P2P公司)虽然很有帮助,但帮网贷平台进行债务催收的时间很短,各方面条件和技术都并不成熟,不仅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和约束,催收行业内部也尚未形成普遍认可的行为准则,存在专业程度低、运营不规范、合规性差、收费混乱等现象。 法律诉讼是否划算? 一般而言,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所有项目的催收方式都会基于其刚开始签订的借贷合同,按照签署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催收流程进行相关催收方式的判定。而面对那些催收不回来的项目,平台根据项目标的性质采取的做法也不同。 点融网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信用标如果第三方催收失败会转给其他的催收外包公司,一般三个月转换一次。普通信用标则不会诉讼,除非有抵押的或者有明确其他财产线索的会与律师团队沟通后申请诉讼,否则花了较高的诉讼成本但最终无法有效执行。麦子金服贷后风控负责人也表示,如果实在催收不回来,则对其进行重新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资产重组、债券转让等。 事实上,由于诉讼成本较高,时间跨度较大,一般P2P平台遭遇借款人违约的情况后很少采用法律诉讼的方式,但也有平台不惜成本进行诉讼。 2014年,点融网状告借款人拖欠借款本金40余万元并胜诉,创下“P2P行业催收第一案”,在此之后,点融网也有多次成功经验。此次在回复投资者投诉时,其负责人也表示,公司已经对ID为148624的借款标的提交法院并获得胜诉,法院于2015年9月21日发送了判决书,2016年1月4日点融网的代表律师向黄浦区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目前正在等待执行阶段。 “在整个产品成本支撑的情况下,30天以上的逾期我们也会考虑采取法律手段,一般会在内催的同时,配合法律途径进行确权、诉讼等”,麦子金服贷后风控负责人表示。 于百程认为,对于p2p平台的长期发展来说,贷前、贷中、贷后的风控管理都很重要,与其纠结贷后的催收问题,不如在贷前审核项目的时候加强把关,将风险控制在贷前,这才是网贷平台从根本上解决债务逾期攀升之道 ...
李克强三天两提 六大报告聚焦 拯救民间投资最“强”音 6份大型调研报告和政策建议摆在议事桌上,李克强总理6月22日这天反复提到的关键词是“民间投资”,国务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就此足足议了3个多小时,这是国务院常务会议很少出现的场景。 “这些材料太典型了,各部门都要拿回去认真看一看,找一找涉及自己部门的问题,对号入座!”李克强说,“我们必须要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推进改革,切实整改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 这也是总理3天内第二次公开提到民间投资。6月20日,李克强考察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期间强调,引导商业银行多措并举满足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助力民间投资,防止对一些信誉好、有市场的企业惜贷压贷抽贷。 今年以来,民间投资增速出现“断崖式”下滑,前5个月,全国民间投资增速已跌至3.9%,不及去年10.1%增速的一半。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刘元春认为,这种下滑趋势还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 “更让人头疼的是,如果最具活力的民间投资增速不能企稳,未来的潜在GDP增速和生产能力都会出现下滑。”刘元春对《华夏时报》记者说。 钱在金融体系内空转 民间投资增速下滑并不是最近几个月才出现的。其实,从2014年起这一迹象就开始显现,当年民间投资增速为18.1%,未能保持住以往20%至30%的速度,到2015年增速进一步下滑至10.1%。 步入2016年,增速则是逐月下滑,从6.9%、5.7%、5.2%到3.9%。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注意到,民间投资不仅增速惨遭腰斩,在全部投资中的占比也从2015年的64.2%下降到今年1-5月份的62.1%。“5月份的民间投资增速急剧下行,和全部投资增长的曲线形成剪刀差。”辜胜阻对本报记者说。 事实上,中央高层已经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1个多月前,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派出9个督查组赴18个省(区、市)对促进民间投资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这样的行动也不常见,且规格相当高,9个督查组全部由副部级官员率队。”一位参与调研的人士告诉本报记者。 与以往不同,国务院还委托全国工商联、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行政学院做了政策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发展改革委、新华社也做了大范围专题调研。辜胜阻为此也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 辜胜阻走访多地感触到,民间投资分地区来讲是冰火两重天严重分化,东北地区负增长,西部下行的也很快;但另一方面,广东的民间投资增速重回20%。 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广东大量投资与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相关,特别是深圳,深圳民间投资之所以好是因为他转型好。而东北民间投资下滑,则是因为转型慢。”辜胜阻说。 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是各督查组、评估调研机构共同反映的突出问题。辜胜阻在调研中也发现,大量的钱在金融体系内空转,信贷资源流向实体企业受阻。 李克强考察建行、央行时提出,要更大力度推动解决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民营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减少和规范企业融资过程中担保、评估等方面的收费。在6月2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总理再次强调要严格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 制度性交易成本高 除了融资难融资贵、缴费负担重,督查组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还披露了影响民间投资下滑的其他原因,其中就包括,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资源配置和政府服务等方面难以享受与国企的同等待遇。 “民企准入的行业主要集中在空间狭小的第三产业,而投资占比最大的第二产业还是由国企主导,所以,民间投资增速下滑的同时,国有独资最近的投资却出现340%的增长。”刘元春说。 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调研发现,今年全面实施营改增影响到民间投资。他对本报记者说,在营改增之前,地方政府有时候会跟民间投资讨价还价,比如你多搞一点投资可以少报点税,甚至可以稍微虚报一些,这是地税局代表地方政府跟民企在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和纳税上做了一个交易。 “可是现在,这个交易很难做了,因为纳税征管的权力从地税局转到了国税局,原则上也可以做,地方政府给民企些‘补贴’,但交易成本提高了。”李稻葵称。 刘元春认为这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的问题,并把问题归结于信心的缺乏上。督查发现,部分法规政策不配套、不协调、落实不到位,一些干部不作为、不会为、乱作为,少数地方政府失信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有一个细节,在6月2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翻阅督查报告时看到所附的数张表格,其中列举了一家民营企业新建一个项目需要的90项行政审批事项,以及日常经营中需要的56项审批事项。此时,总理感叹道:“大家都应该认真看看这张表,真是让人感到既可笑又可悲!”并指着表格的栏目连续追问,“这么多审批项目、涉及这么多部门,有些都是重复审批。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太高了,民间投资怎么能不难呢?” 该取消的审批就彻底取消 在辜胜阻看来,民间投资增速下滑的最主要原因是民营企业的能力和动力,最根本原因还是能力。 具体而言,能力问题是因为现在面临很严重的产能过剩,需要转型升级,但是民营企业现在很纠结很困惑,不转是等死,转的不好可能就是找死;动力问题则关系到有没有意愿投,有没有胆量投,有没有空间投。 “我们迫切需要提升民企的转型能力,让民企能投资,在动力方面要接近实体成本,让企业有利可投。还要让民企想投资,要弘扬企业家精神,让民企敢投资。”辜胜阻说。 而解决民企的能力和动力问题,关键还是要靠改革。李克强最近不止一次要求以不断深化改革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 辜胜阻建议,首先要解决空间和渠道的问题,所以要进一步放宽民间投资,我们要发挥政府投资和国企投资的引导协同效应,避免挤出效应。 国务院为促进民间投资开出了四张“药方”:要以深化改革和政策落地见效提振民营企业投资信心;要继续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营造一视同仁的公平投资环境;要着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强化责任追求,建立严格的对政府违约和政策不落实的问责机制。 “我们要多倾听民间呼声,多办便民之事!”李克强说,“该取消的审批就要彻底取消,该给市场的权力就要完全放给市场!” ...
P2P平台逾500亿元坏账“压身” 外包给第三方处置有望成主渠道 2015年以来,与不良资产处置相关的互联网公司已近30家 坏账一直是P2P行业“不能说的秘密”。由于怕引起投资人的恐慌遭挤兑,几乎很少有平台会主动谈起自身的坏账率。但是无论怎么回避这个话题,风险却是回避不了的问题。有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末网贷行业总体贷款余额约4253亿元,P2P平台的坏账规模在425亿元-638亿元。也就是说,如果按中位数计算,P2P平台的坏账规模超过500亿元。 事实上,对于不良资产,各家P2P平台都有自己的一套处置手段。而且随着坏账规模的不断上升,不少传统资产管理公司开始参与到P2P行业之中,互联网+不良资产处置的市场也渐成规模。 对于网贷平台将自身不良资产交由第三方不良资产处置公司的模式,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行业的惯常做法来看,平台通常会将逾期时间较长、回收相对困难、预期损失率较高的不良资产外包给第三方催收,信用贷款领域的不良资产处置常采用此方法。“将来,平台在综合评估外包成本和回收效果等因素的基础上,将逐步尝试在某些产品和领域寻求与有实力的不良资产处置平台或机构开展积极的合作。” 处置不良资产各有高招 在不少投资人眼中,网贷平台贷前、贷中的信审及风控机制等方面是衡量该平台安全与否的重要指标。但是对于抵押模式的平台来说,因非平台因素发生坏账后,如何处置不良资产也是彰显自己“硬实力”的时候。 专注于个人抵押贷款的平台的业内人士对记者说道,平台除了从前期的审核、放款阶段就对借款人的身份和偿还能力进行了严格的把控,尽量避免逾期等情况发生外,还会通过与第三方征信公司合作对资产进行评估、门店人员对借款人进行面审、门店经理二审、把资料提交总部进行终审的多重审核流程,“因此我们的逾期率长期维持在7%以下,历史累计坏账率控制在1.5%之下。” 同时,业内人士还以车辆抵押业务为例,向记者详细具体介绍了当借款人出现逾期后平台的三个应对阶段。第一个阶段(逾期时间30天之内),平台会联系客户调查情况进行沟通,并且严密监控车辆的GPS信号;第二阶段(逾期在30天和60天之内)平台会将资产移交给资产保全方进行处理,资产保全方须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进行催收,必要时会采取拖车措施;第三个阶段(逾期超过60天或客户明确表示不赎回车辆),平台会考虑把车辆进行变现回收资金。在门店经理审核车辆资质后,会以竞价的方式出售,最终价格会由总部把控确认。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他们平台会针对不同的项目类别和资产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和流程。比如车贷,项目底层资产为二手汽车,处置手续较为简便、交易市场也比较活跃。在通常情形下,仅需1个工作日即可完成快速变现车辆或出售债权。但平台通常会给予借款人10天左右的宽限期,在此期间通过电话、短信方式密集催收,超过10天的,根据合同约定处置质押车辆或出售债权。而房贷项目,底层资产为二手房,属于不动产,处置手续相对复杂,时间相对也较长。一般采取第三方债权收购的方式或诉讼的方式进行处理。“债权出售的方式相对较快,通常在一个月之内可回收债权;催收或债权出售无果的,平台一般会在出现逾期15天后启动诉讼执行程序,在办理借款的强制执行公证手续的前提下,最快可在半年左右的时间回收债权。” 互联网+不良资产处置起步 除了平台自身拥有完整的处置链外,许多网贷平台也选择和第三方合作。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他们平台也与一些第三方资产处置公司有合作,合作模式为按回款额给予佣金。“第三方资产处置公司是P2P行业中的上游公司,主要是可以帮助P2P平台催收,有效降低坏账率,降低P2P平台的处理成本。只要这些资产处置公司本身是正规合法的,对P2P平台来说就是很好的一种合作模式。” 据了解,这些第三方资产处置公司包括传统资产管理公司,不少公司都在积极尝试触网,通过合作或自荐平台等方式进行业务布局。同时,互联网+不良资产处置的风也渐起,从2015年发展至今,与不良资产处置相关的互联网公司已近30家。 对此趋势的形成,有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原因在于近年来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加之整个行业准入门槛低,这一领域的不良资产也呈上升趋势。“可以说,不良资产规模将持续放大,不良资产处置行业将迎来高速发展的时机。但是机遇的背后,也对传统催收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加之目前不少互联网新兴创业公司也加入不良资产处置领域的争夺之中,这一市场的竞争愈加激烈。” 关于第三方在不良资产处置的具体模式,不良资产处置平台工作人员对记者介绍道,平台整合了全国不良资产(逾期、坏账等)即债权方A端公司和专业大型B端催收公司。A端债权方暂时可免费在原动天平台上发布不良资产包标的,并根据自身情况设定催收期限、催收费率等。而该平台则通过互联网云计算技术自动审核、评估A端债权方资产价值,并根据其不良资产属地化特征,一般将提供3家-5家催收机构供A端公司选择。 “原则上债权方可自主决定支付给处置方的费率,而催收委外期限具体也由债权方A端公司决定,至于具体回款率,因处置难易程度和不良资产情况不同,分为不同级别”,殷宾表示。在他看来,“未来不良资产处置的行业一定是朝着互联网趋势发展的。不管是传统催收企业还是新型互联网不良资产处置平台,想要在这一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就必须借助网络技术及平台化的手段进行优化升级。 网贷财经分析师指出,处置不良资产,前提需不损害投资者权益;平台贷前风控环节,需严防不良资产,避免出现无法挽回局面。 ...
2016年6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先后考察了建行、央行,主持了金融工作座谈会,并表述了重点内容。 李克强重点强调,金融要发挥在整体经济战略中的引导和服务作用,配合供给侧改革、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行业多元发展等。对于目前监管趋严,以P2P为主的互联网金融 ,或许也能有一些启发。 可以说,身为国务院总理,经济学博士出身的李克强,对经济和金融有着独到见解,并且表现出了足够重视。甚至可以说,互联网金融的爆发与政府的宽松政策密不可分。那么,结合历来多个场合关于互联网金融的论述,在李克强的眼中,互联网金融究竟是什么定义和定位,又将如何发展呢? 1、政府对互联网金融的态度:给予充分发展空间 对互联网新业态,李克强秉持的态度是:“新兴业态我们没有经验,你别上来一棒子给它打死。该控的风险,我们能看到的尽可能把它控制住,但是你也得给它一个发展的空间。”2014年3月,他在辽宁沈阳与多省省长就经济形势座谈时,如此传递高层态度。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互联网金融成热点,也因此成就“互联网金融元年”,同时李克强指出,互联网金融要倒逼传统金融改革,两者融合发展。2016年6月20日,李克强考察建行、央行的座谈会上也指出,要深入推进金融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有序发展民营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中小金融机构,丰富金融服务主体。 2、政府对互联网金融的定位:服务小微企业,拉动实体经济 2014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会议上,李克强指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密切监测跨境资本流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让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更好地浇灌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之树。 2016年6月20日,李克强考察建行、央行的座谈会再次强调,走活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盘棋,要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尤其是要立足大局,做好当前夏粮收储的金融服务,支持农产品(000061,股吧)深加工,使农民和消费者利益得到更好保护。要更大力度推动解决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民营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减少和规范企业融资过程中担保、评估等方面收费。引导商业银行多措并举满足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助力民间投资,防止对一些信誉好、有市场的企业惜贷、压贷、抽贷。 此外,也要积极支持新经济发展、新动能培育,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产品,创新服务“互联网+”、现代物流、节能环保、智能制造等领域发展的方式和手段,加大对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金融支持力度。 因此可以确定,政府的实施战略是“围绕服务实体经济,推进金融改革”。 3、互联网金融的终极目标:普惠金融,惠及民生 2015年,李克强还指出,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让所有市场主体都能分享金融服务的雨露甘霖。要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2015年3月,李克强在常务会上部署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李克强为此批评银行:“作为一家商业银行,大生意要做,小生意也要做,这样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有些银行只做大生意,对成长期的中小企业不肯给一点阳光雨露。” 普惠金融尤其适合在中国发展,因为普惠金融旨在让全社会所有人享受到金融福利,这与我国的“共产主义”制度具有异曲同工之妙。 4、互联网金融的现阶段规划:玩够了,该制定游戏规则了 近些时间以来,政府等监管层对互联网金融的整顿、整治力度,有史以来最为严厉。其实,政府对互联网金融业的监管过程,也是制定行业规范的过程。无规矩不成方圆,一个行业历经野蛮生长阶段壮大之后,随着模式创新、涉业人数剧增,行业价值充分突显之时,也必然导致各种问题丛生。 因此,金融监管可以理解为:制定新游戏规则,引导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创造社会福祉。然而,政府的互联网金融监管其实已经开展了挺长时间,但一直没有得到显著效果。究其原因,一方面可能并未形成规模,而政府也希望提供充分的成长空间,以观其价值所在;另一方面可能是,面对如日中天的互联网金融这一瞬息万变的新兴事物,传统的监管模式“蒙圈了”。 不过,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对政府的传统监管模式确实是一个巨大考验。至少,互联网金融究竟该归哪个部门监管的问题就探讨了很长时间,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务院、工商局等好像都有职责又都没有权力,独立行使权利各个部门又在协作合作上比较难开展。加之,相较于传统经济,互联网金融在地域、空间、时间等属性上都呈现很大不同。 因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政府一再呼吁从业者要保持行业自律。但资本的天性是逐利,评判一个优秀的资本经营者的标准并不是自律和道德,而是对游戏规则的绝对遵守与合理运用,因此,一个良好的市场是一定建立在完善的制度、体制的基础之上。 当然,对于行业自身来讲,互联网金融也确实到了沉淀和成熟的瓶颈期,需要整个行业寻求突破。因此,当前毋庸置疑的大形势是,新的行业游戏规则的制定和完善势在必行、大势所趋,而且从目前监管力度来看,政府等监管层似乎已经找到了促进互联网金融合理规范发展的有效路径,至少,应该已经找到了规避突出问题的方法,我们拭目以待。 ...
“债权转让”模式是互联网金融业务中的常见模式。最近,一些媒体将“债权转让”与“非法集资”划上等号。许多互联网金融从业者纷纷疑惑:“债权转让”还能做吗? 让我们先来看看什么是债权转让。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同时规定有三项例外,即(1)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2)根据合同的性质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依照本条规定,金钱债权的权利人在一定条件下,有权依法将其拥有处分权的债权进行转让——当然也包括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转让。就一般的网络借贷而言,借贷双方通过网贷中介平台达成的借贷协议属于金钱债权债务关系,属于当事人约定可以进行债权转让的合同,该种债权转让本身是合法的。 那么,为什么会有传言说“债权转让”涉嫌非法集资呢?我们认为,该传言虽然在表述上偏颇,但仍反映了行业内的痛点。在本文看来,其可能至少暗含三层意思: 第一层意思:虚假转让债权属于非法集资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 (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二)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三)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四)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五)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六)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七)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 (十一)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依据该条文,第十一项“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可以被解释为不具有债权转让的真实意思,以虚假债权转让为名义非法吸收资金。毋庸置疑,这是一种非法集资。 第二层意思:故意转让非法集资形成的债权属于非法集资 依照目前的司法实践,因非法集资形成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不一律无效。在该种情形下,转让非法集资形成的债权的效力值得研究。但肯定的是,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目的,转让非法集资形成的债权属于非法集资。 第三层意思:以“债权转让”为名义,擅自发行公司、企业债券的属于广义的非法集资。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行、以转让股权等方式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累计超过200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构成犯罪的,以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定罪处罚。”依照证券法的一般理论,等额分份、可以转让的投资性合同属于证券。债券是一种证券,而债券的本质是一种债权,故以投资为目的,转让等额分份的企业债权合同涉嫌擅自发行公司、企业债券。 ...
长期以来,重复借贷、虚假借贷等情况对于当前处于风口浪尖的P2P网贷平台已是无法回避的话题。随着互联网金融市场专项整治全面推进之际,各地纷纷出台“史上最严”网贷平台信披要求,P2P平台也在各自出绝招,通过花式信披给自己增信。 记者注意到,除了北京、上海等地区性互金协会组建的信息披露系统外,近期已有包括拍拍贷、麻袋理财等部分P2P网贷平台通过自有或公开渠道“直播”平台内交易信息。 其中,拍拍贷宣布在其官网上进行实时信息披露,即公众可在信息披露页看到每笔交易的资金流向和借款信息。 据了解,该信息披露页能看出每笔成功借款背后来自全国各地的资金流,即将有多少位投资者、具体投了多少钱给借款人等信息,并用箭头在地图上进行标示,充分体现了P2P在线借贷分散的属性。 而另一家中信系互联网金融平台麻袋理财日前在映客APP上进行了一场信息披露直播,据悉这也是P2P网贷首次信息披露直播,共计11037人在线观看,不亚于直播平台网红的观看人数。 据介绍,此次信息披露直播向网友展示了办公环境,有多位高管现场回答网友提问,客服为网友演示官网和APP信息披露如何查询等。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从P2P问题平台的风险类型来看,大部分风险事件的根源都是发假标、自融,而这些情况之所以在行业中盛行,还得归结于严重信息壁垒所导致的信息不对称。 去年年底颁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亦明文规定了P2P平台应当实时在其官方网站上向出借人充分披露信息。 5月19日,上海互金行业协会发布P2P平台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并建立了披露工作方案与定期工作机制。据悉,协会将对P2P会员单位落实《披露指引》情况进行统计,并每月在其官网向社会公示,信息披露具体内容将包含主体信息、产品信息、业务信息、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五大类共49项。 今年上半年,由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发起的网贷产品等级及信息披露系统正式上线, 可任意选择一家网贷平台点击进入,用户可以选择公司信息、平台信息、股东信息、团队信息、产品信息等多方面信息披露内容查阅。 网贷财经分析师表示,互金专项整治全面推进之际,部分平台开辟信息披露专区展示交易资金流向和借款信息,对于投资者互动和教育均具有实际意义,有利于整个行业跟进。但也需警惕别有用心平台通过花式包装披露一些虚假信息或者夸大一些信息对投资者造成伤害。未雨绸缪,需要警惕此类陷阱出现。信息真实性很重要,过度包装则有误导之嫌。 张叶霞指出,“如果平台本身并没有加强信披指引,只是单纯搞直播,对于信息披露而言,更类似于一种营销行为。” ...
缪氏集团法务部门人士表示:“首先,缪氏集团、缪总(缪先瑞)跟晋兴资产没有任何关系;其次,此事已经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任何第三方传播不实信息,影响正常经营,将要追究法律责任。” 近日,上海晋兴资产爆出兑付危机,已停止营业。(详见本报6月21日《上海晋兴资产发生4亿兑付危机: 实际控制人划转资金 经侦已立案》)。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追踪调查后发现,晋兴资产部分项目存疑,晋兴资产员工所宣称的实际控制人也否认占股。 广州金博否认发生债权融资 晋兴资产投资人提供的一份“链融通债权转让服务协议”显示:链融通债权转让服务是晋兴资产(丙方)为债权出让人(乙方,即借款企业)和债权受让人(甲方,即投资人)双方提供的中介服务。 协议显示,债权出让人包括广州金博物流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平安创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晋兴资产官网还宣称,2015年12月30日,上海晋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签署2016合作备忘录,达成融资服务协议10亿元。 广州金博物流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人士回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没有看到有我们公司备案的相关印鉴,我们公司未对外发生过债权融资。”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广州金博物流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人民政府,经营范围包括钢材批发;燃料油销售(不含成品油);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等。 另一份晋兴资产兑付公告(日期:6月18日)显示:“现在可以确定的债权包括平安的5000万元整、自然人缪先瑞个人借款累计1600万元整、公司账面现金424万元整等。” 深圳平安创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经核实,晋兴资产的兑付危机事件(包括晋兴资产与客户签署的转让债权协议等)与平安创科无任何关联关系。平安创科与晋兴资产之间有且仅有一笔5000万借款,属正常企业间借款,债权尚未到期,平安创科具有到期还本付息的履约能力。” 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回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平安不动产与晋兴资产签署的合作备忘录为平安不动产与晋兴资产洽谈的前期业务合作,合作原则是晋兴资产杜绝对合作情况进行夸大、虚假宣传,会做好投资者风险提示和信息披露,不做有损于平安不动产品牌的营销推广;同时,晋兴资产也承诺不会虚假夸大宣传其平台与平安不动产及平安集团的合作关系。实际开展的业务即为上述平安创科5000万借款。”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深圳平安创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人为深圳恒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平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各出资5000万元,其中,深圳恒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人为深圳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的投资人包括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 ...
近期,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仿佛处于冰火两重天的状态,一方面,宏力能源事件余波未了,股权众筹遭遇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另一方面,中式快餐巨头真功夫进军店铺众筹,为行业发展注入新气象。在如此矛盾的情况下,风险和机会,我们应该如何平衡这种关系,以及是否能够有效降低风险呢? 股权众筹遭遇滑铁卢 去年,以P2P为代表的新金融模式,问题频发,受到监管的严格管控,并纳入专项整治范围。虽然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有所波及,但整体发展良好,并由之产生了很多互联网众筹平台。 事实上,股权众筹真正被质疑的,是在店铺众筹问题频发的阶段。要么店铺经营出现问题,导致投资人的分红收益迟迟未能兑付;要么店铺提供的运营数据和真实情况有出入,而平台也没有发现端倪,导致项目不了了之。 唱衰店铺众筹和部分人寻求新的众筹项目,几乎同时发生。因为大部分确信,互联网众筹模式是可行,之所以出问题,是因为项目不行。所以,新三板、影视、中概股等项目的出现,也在意料之中。这些被贴上标签的特殊类目,往往比普通项目更具有投资价值。 但是,就像任何一个伟大人物都会在成功之前遭受磨难一样,股权众筹行业的发展,也会出现一些从来没遇到过的麻烦。应该这样说,现在有140多家互联网股权融资平台,每家平台至少有三四个项目,像京东、36氪这样的大平台,已经达到几十个项目。那么,在这些项目中,肯定会有失败的,不止是现在,未来一段时间仍然会有问题项目出现。只不过,我们不能拿个例来否定所有项目。 只要行业内的大部分项目是“顺利进行”,那就没必要去唱衰这个行业。 然而,股权众筹的信任危机还在继续。 如何解决信任危机 对一个金融理财行业来说,出现信任危机,后果就是赶跑了老投资人,和吓跑了想进来的新投资人。当然,还没到谈“股权众筹”色变的程度。只是,我们有理由去重视这种信任危机。 重新建立平台、项目和投资人的信任关系。 一是在现行规则下,项目能融到钱,投资人能挣到钱,平台也就乐享其成。但从目前来看,诟病最多的就是股权众筹的规则问题,不一一枚举。 二是建立更好的游戏规则。比如,增加项目方的数据造假成本,一旦发现项目方提供的融资资料出现假数据,那是否可以把项目方列为失信黑名单,相信在国内的创投圈将不会有人再投资这个项目方的负责人。当然,也可以考虑和第三方征信合作,因造假而失信,将会直接影响到负责人在以后的生活。 比如,把平台和投资人的利益绑在一起。鉴于国内的投资环境,注定无法出现像国外那样,完全依靠投资人自身去选择投资,那还不如买彩票。相信大部分投资人都不具备专业投资能力。但是,若是把平台和投资人的利益绑在一起,效果就不一样了,至少平台和投资人的信息是共享的,不存在信息不匹配的问题。 当然,最好办法是实行牌照制,只是略显保守,不利于股权众筹平台的创新。 以上,除了行业自律,还需要监管法规的出台。因为监管层拥有对游戏规则的最终决定权。但是,就目前来说,本身市场还没被完全开发的股权众筹,抗风险能力弱,很多草根平台会因为某个项目出现小问题,而不得不面对投资者的讨伐大军。 所以,对行业本身来说,降低风险的途径主要依靠良好的游戏规则。除此以来,其实投资人本身也可以通过一些常用办法来降低风险。 通过实例来讲解风险 拿时下热门的影视众筹来说,大概分为两类,一是院线电影,但由于不确定因素较多,很多平台不会主动选择这种电影项目。一般来说,要做到票房是电影成本的三倍以上,才能使投资人有盈利。所以,作为投资人本身,也可能根据院线电影的成本价,进而判断它有没有可能达到成本三倍以上的票房,如果达不到,那投资收益是很悲观的。当然,不一定都是三倍以上,这仅是一个参考值。具体案例可以参考《喜乐长安》,投资3000万,票房仅170万,这样的项目参与众筹,自然很难谈收益。 二是网络大电影,除了常规的风险判断值,还可以从它的融资计划书发现一些端倪。比如,对标。很多网络大电影为了突显自己的价值,往往会采取与成功的网络大电影进行对标。作为投资人,我们可以从项目和对标电影的演员阵容、题材、剧本等方面进行判断,其中参杂的水分,自然明了。 当然,如果新三板项目,则又是不一样,需要考察的因素主要是企业本身,以及当地政府的相关政策,相对而言,新三板项目的影响因素更为宏观一些。具体案例可参考宏力能源事件。 通过以上说法,其实是想说明,投资人不应该去投不了解的项目,也最好不要去投完全不懂的领域。因为每一类项目的风险参考值都不一样,很难用同一个模版去分析每一个项目,同时,每个项目所处的行业可能会有不为人知的隐形规则,盈利模式或与其他行业也大为不同,种种因素。若投资人本身不了解这些情况,很难称做是“投资”,变得运气成份更多。 所以,对投资人而言,降低风险的最好办法就是选择熟悉项目,而不是把预期收益、回购等信息当作决定值。另外,对很多项目来说,由于创业失败的成本比较低,很多承诺保底、回购等条款的,也存在不被执行的情况,最后不了了之。 坦白来说,不论是众筹创业者,还是投资人本身,众筹的机会依然存在。于前者,众筹行业的闭环还没有形成,各个节点仍然处在一盘散沙的状态,相互独立,没有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包括投前和投后,市场庞大,但很少人进场,这就有了创业机会。 于后者,浪里淘沙始见金,参与互联网股权众筹的价值在于享受股权投资带来的福利,而不是给人们带来普遍的发家致富,就好比“理财”二字在于“理”,为财富增加价值,而不是单纯地“生财”。所以,对投资者来说,互联网股权众筹是为人们提供了一种理财渠道,不是让人们押宝于此。 靠谱众投 kp899.com 您放心的股权众筹平台,优质项目即将上线 ...
P2P监管的落地已经只是时间的事情了,这应该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无论对于投资人还是平台。合法合规成为今年P2P行业的关键词,而银行资金存管,则成为网贷行业的最大合规目标之一。不过,据知情人士透露,此前呼声颇高的民生银行资金存管业务,目前已“搁浅”。 据其透露,“目前P2P资金存管业务无限期中止了。之前已经完成系统对接的,继续保留;但还没有上线的,都中止了。据说是因为民生银行换了领导。”P2P市场目前还处于井喷期,平台还在开发业务、开疆拓土、培养客户的阶段,平台的精力还主要用于自身风控上,还在同力一起将这块蛋糕做大,平台之间的竞争还处于黑嘴互喷的低级阶段。 许多民间P2P平台将面临明显风险。本人认为认真做平台的人在当前要有存在危机感和紧迫感,及时研究和应对,也衷心希望草根创业认真做事的平台能够健康成长。5月18日,从知情人士处获悉,此前与民生签订了“资金托管战略合作协议”的部分平台,已经更换合作银行。 民间P2P平台是线下民间借贷阳光化的产物。阳光化也就需要流程具有合规性。一些人不屑,认为平台实际的风控与催收更重要。我只能说,在竞争激烈时,表子和里子一样重要。一位平台人士称,“早就跟民生银行签了协议,以为资金存管搞定了,一直在排队等着对接系统。可是,现在他们中止合作,没办法,我们也只好另谋出路,找别的银行了。只是这中间等待的时间就去了大半年,而现在监管层又明确要求我们必须尽快完成资金存管。用一句流行语就是:宝宝心里苦,但宝宝不说……” 据透露,近日北京某金融局领导在对P2P平台进行工作指导时就明确提出:要尽快完成银行资金存管对接。“现阶段不是说存管质量的时候,赶紧完成才是最重要的。” 在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行业和整合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大趋势下,监管层对于P2P行业的态度也从过去的“静观其变”转为“引导疏通”。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2月10日,民生银行在北京召开“网络交易平台资金托管系统”新闻发布会,正式涉足P2P资金托管领域。积木盒子、人人贷、民生易贷、玖富4家公司成为该系统的首批合作平台。 此后,民生银行相继与十几家P2P平台签订了资金托管战略合作协议。其中,第二批签约合作的P2P平台包括爱钱进、邦帮堂等;第三批包括首金网、投哪网、银湖网、e路同心、搜易贷、博金贷等近十家P2P平台。 互联网金融行业是新兴行业,发展十分迅速,合规性是一个不断变化的问题。行业法律法规都是随着行业的发展逐步完善。终于,在2016年2月29日,人人贷也对外宣布,与中国民生银行合作的资金存管正式上线。值得一提的是,从签约到正式上线,耗时超一年。另有市场传闻称该系统“体验太差,充值失败率很高”。 已有18家P2P平台完成资金存管对接 行业从业者需要不断的去学习研究,做业务创新的时候,很多合规性的问题会不断的凸显出来。目前P2P网贷平台与银行的合作主要采取3种模式:银行直连(代表平台如开鑫贷、金宝保)、银行直接存管、“银行+支付公司”的联合存管模式。在监管办法的要求下,越来越多的平台选择直接与银行实行资金存管。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5月13日,至少有24家银行布局资金存管业务,超过82家P2P平台与银行签订了资金存管协议(不含前期谈判、协议签订中)。其中,正式完成银行存/托管系统对接的P2P平台约18家,包括积木盒子(民生银行)、人人贷(民生银行)、爱钱帮(徽商银行)、德众金融(徽商银行)、口贷网(农业银行)、银豆网(江西银行)等。 互联网金融行业还在不断的创新和发展,网贷平台的合规性需要在行业发展中不断的研究总结。也就是说,目前已签订资金存管协议的P2P平台占正常运营平台数量的不到4%(截至2016年4月底,我国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为2431家)。 活期产品曾风靡一时,很多P2P平台都推出了相应产品。在业内人士看来,活期类产品的优势就是流动性好,这也是平台吸引投资者的一个很好的方式。盈灿咨询高级研究员张叶霞对此指出,P2P平台与银行资金存管合作进展不大,更多的还处于洽谈中。 随着监管政策的日渐明晰,越来越多平台担心活期产品的合规问题,有的平台已经停了相应的产品。她分析其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当下网贷行业真正出类拔萃的大平台并不多见,多数平台无法满足银行在资金、股东、团队等方面的谨慎要求;另一方面,银行也对小额分散、交易频繁、网站迭代快速、利润微薄的P2P平台不太感兴趣,更不愿意为一个不熟悉的新行业压上自己的信用。此外,从签订合作协议到完成系统对接,进度缓慢。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行业资金存管进展缓慢有多方面原因。一是,很多银行对于P2P资金存管持观望态度,而目前相关监管细则尚未明晰,双方谈判周期漫长;二是,从客观上说,后续的系统对接、测试运营也存在一定时间周期。 他介绍称,“P2P平台与银行的合作,通常需历经半年时间洽谈和对接系统。目前,我们已经和浙商银行进行资金存管内部主流程测试,包括存管户开立、债权转让、充值、投资、提现、借款、还款等项目均已开发完成,在进一步完善用户体验和营销产品的基础上,可以进行对外公测及试运营。”据了解,珠宝贷于2015年10月与浙商银行就资金存管合作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李敬姿指出,从整体来看,资金存管已是大势所趋。 监管细则中“银行资金存管”规定或将调整? 在监管要求、平台增信需求及追求可持续发展等背景下,资金存管成为平台的“标配”。这意味着平台将很难触碰到投资者的资金,将会大大避免一些非法集资、平台跑路等事件的发生,不仅可以为投资者的资金安全提供保障,也能促进整个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不过,从目前情况看,进展并不顺利。 P2P网络借款平台的出现已经不仅仅是对传统金融业的冲击。传统金融业最大的竞争对手也已经不是其他传统金融企业,而是现代科技行业。传统金融目前就是需要逐渐改变策略适应新时代的金融市场。点融网创始人、联合CEO郭宇航坦言,“互联网金融的整体形象,在前期是比较正面的,有很多银行主动和我们接触,也完成了签约,或者至少有了合作意向。在出现跑路潮,监管层的声调开始谨慎后,一些银行认为在行业前景还不明朗,而且在P2P行业本身的交易量也不大的情况下,决定再等一等,暂时观望。” 他表示,目前行业中宣称接入银行的P2P平台,真正付诸实施的寥寥无几。而在这一情况下,监管细则中要求银行作为第三方资金存管机构的条款,很可能是形同虚设的。“所以,这一轮的行业整治后,在最终版的监管细则中,这一条款或许会有调整,我们也拭目以待。” P2P行业的迅猛发展及其可观的成交量已经让传统金融业意识到危机感的到来,互联网金融和小额借贷必将是未来传统金融业发展的重要领域。此外,爱钱进CEO杨帆还指出,上线银行存管固然是投资者判断一家P2P平台安全、合规性的指标之一,但并非所有的银行资金存管都有相同的“含金量”。相比较而言,与银行总行合作,含金量要大大高于与地方支行合作。总行存管标准更为严格,系统更稳定,对资金约束力更强,当然也更难对接上线,而支行存管则容易许多。 杨帆进一步表示,“部分中小平台凭借地方关系优势,早早与地方支行合作,并借以宣传和增信,其实有一定程度的误导嫌疑,而这,往往也是媒体容易忽略的细节。所以,投资者切勿单凭是否实现资金存管这一个指标,就判别一家平台的好坏和实力。”P2P网贷作为互联网金融的衍生产品,越来越受到市场的欢迎,P2P理财收益高、门槛低,周期灵活、产品透明等诸多特点,有效扩宽了中国人尤其是中低收入人群的理财渠道,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参与其中。总的来说,P2P是一种行之有效的金融创新和进步,既有利于贷款方,也有利于投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