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对外发布《江苏省网络借贷平台客户服务规范指引(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 “征求意见稿” ),用以规范江苏省网络借贷平台客户服务。征求意见稿全文共分五章十六条,适用对象为江苏省注册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公司法人。 根据征求意见稿,网络借贷平台不得向未进行风险评估的出借客户提供交易服务,且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出借客户实行分级管理,设置可动态调整的出借限额和出借标的限制。 征求意见稿指出,网贷平台应当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行业监管制度、自律准则开展信息披露;鼓励平台结合自身实际,更加全面、及时地向社会公众、平台客户进行信息披露。 征求意见稿表示,网贷平台要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客户的资金直接存管机构,实行自身资金和客户资金的隔离管理。 客户信息安全方面,征求意见稿称,网贷平台不得删除、篡改,不得非法买卖、泄露客户的基本信息与交易信息,未经客户同意,不得将客户提供的信息用于所提供服务之外的目的。 此前曾报道,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近日发布了全国首个P2P平台个人信息保护指引,该指引称,网贷平台不得采取隐蔽手段或以间接方式收集个人信息,如需将出借人或借款人信息转移或委托于其他组织和机构,要向出借人或借款人明确告知转移或委托的目的、转移或委托个人信息的具体内容和使用范围、接受委托的个人信息获得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附:《江苏省网络借贷平台客户服务规范指引(征求意见稿)》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省网络借贷平台客户服务,促进全省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适用于网络借贷平台客户服务建设,凡在江苏省注册的公司法人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皆适用本指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 客户交易服务 第三条 网络借贷平台需依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为客户提供借贷信息的采集整理、甄别筛选、网上发布,以及资信评估、借贷撮合、融资咨询、在线争议解决等相关服务; 第四条 网络借贷平台应当对借款企业的资格条件、信息的真实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严格的审核,避免为不适当的借款企业提供交易服务; 第五条 网络借贷平台应当对个人借款客户的年龄、身份、借款用途、还款能力、资信情况等进行严格的审查,避免为不适当的借款客户提供交易服务; 第六条 网络借贷平台应对出借客户的年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等进行评估,不得向未进行风险评估的出借客户提供交易服务; 第七条 网络借贷平台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出借客户实行分级管理,设置可动态调整的出借限额和出借标的限制; 第八条 网络借贷平台应当建立客户投诉处理制度,针对客户的投诉应当依法、及时、耐心地答复和处理。 第三章 客户风险管理 第九条 网络借贷平台需采取措施防范欺诈行为,发现欺诈行为或其他损害客户利益的情形,应及时公告并终止相关网络借贷活动; 第十条 网络借贷平台应当在其互联网平台及相关文件、协议中以醒目方式向客户提示网络借贷风险、禁止性行为,明示客户风险自担,并应经客户确认; 第十一条 网络借贷平台应当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行业监管制度、自律准则开展信息披露;鼓励平台结合自身实际,更加全面、及时地向社会公众、平台客户进行信息披露; 第十二条 网络借贷平台应当实行自身资金与客户资金的隔离管理,并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客户的资金直接存管机构; 第四章 客户信息安全 第十三条 网络借贷平台应当建立客户信息安全保护制度,妥善保管客户的资料和交易信息,不得删除、篡改,不得非法买卖、泄露客户的基本信息和交易信息; 第十四条 网络借贷平台及其资金存管机构、其他各类外包服务机构等应当为业务开展过程中收集的客户信息保密,未经客户同意,不得将客户提供的信息用于所提供服务之外的目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指引由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负责; 第十六条 本指引自2017年**月**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
2017年7月7日,北京市下发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在深圳意见稿下发不满一周,北京市也迎来了网贷平台备案登记的条规。那么,北京的意见稿又有哪些细节值得我们注意呢? 一、投资者适当性,首次单独列出 2017年7月1日,《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而现在,北京出台的网贷备案登记意见稿中 ,也提出了对于网贷投资人的适当性的问题。 第四条【投资者适当性】 参与网络借贷的投资人应当审慎投资,具备风险投资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拥有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对其投资结果负责,自行承担借贷产生的投资损失并承担相应风险。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建立投资者适当性审核制度,认真开展投资者适当性审核评估,并在互联网平台和相关文件、协议中显著位置向投资人充分提示风险。 观点:这一条是表示投资人有相对成熟的投资经验,投资过非保本类的产品,而且要求投资人风险自担。平台应该对投资人在投资之前进行一定的风险测评,如果不符合适当性的投资人不能够进行注册投资。毕竟,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投资人也要认真对待平台将来的测评。如果填写测评不符合自身情况,那出了问题可是要自己担责任。未来,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的问题,可能还会被其他地区的网贷备案政策所采纳。 那么,要求投资人有投资经验,要求投资人风险自担,平台应该怎么做呢?毕竟投资人是在平台上投资,平台有义务对自己推荐的标的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那么如何做风控呢?咱们接着往下看。 二、备案登记环节,需要“风控材料” 投资人风险自担是建立在平台拥有强大风控的基础之上。不能平台风控没有能力,反而让投资人自担风险,如果是这样的话,我相信任何一个投资人都不会去投资。所以,意见稿中网贷机构在申请备案时,需要提交风险管理能力的资料。 (十一)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风险管理能力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客户真实身份认证措施, 2.风险管理制度, 3.反欺诈、反洗钱及反恐怖融资等制度和措施; 观点:首先,客户真实身份的验证措施不仅仅是投资人的身份需要验证,借款人的身份更需要验证。如何验证借款人身份真实、有效是风控的关键。这样能从源头上避免一些骗贷或者虚假融资情况发生。 其次,风险管理制度,应该分两类。一类是对借款人审核的风控制度。风控应该怎么做,采用什么方式对借款人进行审核,如何进行贷前考察,贷中决策(审批),贷后管理,需要用制度化进行明确。再者,平台的内部控制制度也应该建立起来。平台在内部如何防范风险,怎样进行有效的监督,也是重中之重。 最后,反欺诈、反洗钱等制度是让平台、借款人、投资人遵守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不触碰法律“红线”。 做好风控不仅仅是需要着三个制度。风控是需要真抓实干,落实到位的实际行动。这三项制度仅仅是做好风控的标配,若要做到风险可控,还需要平台进行一些列的技术更新,人员配备,最重要的是风控技术不能单纯的依赖于制度、技术,更要去实地的看一看,这样才能综合的,有效的把控风险。 三、合规承诺再升级,注册经营一个地儿 在深圳市下发的网贷中介备案征求意见稿中,将《合规承诺书》中的承诺内容进行了细化。北京的《合规承诺书》中把注册地和经营地写在了里面。 第十条【合规经营承诺书】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申请备案登记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合规经营承诺书,对下列事项进行承诺: (一)严格遵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资金存管等要求,依法合规经营; (二)依法配合市金融工作局、所在区金融办与北京银监局的监管工作; (三)业务系统接入本市网络借贷监管系统,确保及时向市金融工作局、所在区金融办与北京银监局报送真实、准确、完整的数据、资料; (四)公司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一致; (五)市金融工作局和北京银监局规定的其他监管要求。 观点:注册地与经营地一致。 四、多方位,多角度审核备案材料 在意见稿第十二条规定:市金融工作局和各区金融办应采取多方数据比对、网上核验、监测预警、实地认证、现场勘查、高管约谈、部门会商等方式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对所提交的备案材料和核实后的备案登记信息进行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观点:这一条彰显了北京监管对平台资料的审慎原则。网贷平台别以为自己报完数据就完事了,监管部门不听你的一家之言,会通过其他的途径对平台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从风控上讲这叫交叉检验。监管部门还要对平台进行有效的实地,并约谈高管和法人代表。这种验证的材料真实行的方法是多方面,多角度,多维度的。平台就认认真真,实事求是的如实的报送资料,别想着造假资料来蒙蔽监管。 数据对比+网上核验+预警监测+实地+约谈=验证备案材料的真实性。 五、资金存管怎么对接?说的有点模棱两可 第十五条【资金存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完成备案登记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后,应当持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证明文件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选择由本市监管部门认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资金存管协议,并将资金存管协议的复印件在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所在区金融办,区金融办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报市金融工作局。 观点:在这里稍微的“吐槽”一下,关于资金存管的对接,征求意见稿中说的有点不那儿清楚。在办理完备案后和增值电信业务后去办理银行存管。那么选择本市监管部门认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资金存管协议。什么叫认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认可两个字有什么隐含意义? 征求意见稿中说的“认可”两个字,监管部门能否给个标准?能否说清楚?哪些银行才是你认可的银行。别到时候,平台都接完了,你再说不行。还是一次性说清楚,认可哪些银行能给平台接存管,否则投资人又该心疼平台了。 纵观整个北京网贷备案征求意见稿,政策越来越重视平台构架基础。更注重于对平台风控能力,运营能力的考察。现在,北上广地区全部出台了网贷备案管理征求意见稿,各有亮点,但是也各有缺点。笔者相信,北上广的平台不相信“眼泪”,能够按照政策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规备案,能够让全国的网贷市场更加精彩。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7月7日下午,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在官网发布《北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北京网贷备案办法》)。至此,作为网贷规模名列前茅的北上广深四地均已下发了备案登记监管文件,行业合规进程加速。 据悉,《北京网贷备案办法》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6日,为期一个月的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网贷备案办法》提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依法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或变更登记后1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地所在区金融办申请备案登记。市金融工作局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及备案登记材料后,将机构基本信息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是15个工作日。 附《北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依据及目的】 为做好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工作,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等规定,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本备案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及释义】 本办法所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 本办法所称备案登记是指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和各区金融办依申请对辖内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公示并建立相关机构档案的行为。备案登记不构成对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 本办法适用于在北京辖区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机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部门职责】 市金融工作局和各区金融办是本市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备案登记部门,负责辖区内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市金融工作局负责注册在本辖区内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材料的审核和备案登记管理;各区金融办负责注册在本辖区内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材料的受理和初审。 各区金融办应增加监管力量、提升监管能力,设置专门岗位、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工作。 市金融工作局和各区金融办可委托外部中介机构或聘请外部专业人员辅助开展部分专业性工作。 北京银监局负责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日常行为监管,协同市金融工作局和各区金融办做好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和风险处置工作,协同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监管协调机制。 市通信管理局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中涉及的电信业务进行监管。 市工商局及各区工商分局负责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工商登记注册。 市金融工作局会同北京银监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和协同管理机制。 第四条【投资者适当性】 参与网络借贷的投资人应当审慎投资,具备风险投资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拥有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对其投资结果负责,自行承担借贷产生的投资损失并承担相应风险。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建立投资者适当性审核制度,认真开展投资者适当性审核评估,并在互联网平台和相关文件、协议中显著位置向投资人充分提示风险。 第二章 工商注册及变更登记 第五条【工商注册登记】 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按要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在公司名称中标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并在经营范围中明确“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应在金融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相关内容。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京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持总公司的备案登记证明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将经营范围明确为“在隶属企业备案及授权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第六条【工商变更登记】 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依据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有关要求,经市金融工作局和北京银监局(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整改合规后,到工商登记部门变更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相关内容。 第三章 备案登记 第七条【设立条件】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申请备案,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风险管理能力,能够依据适当性原则有效识别合格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等客户群体,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客户风险管理能力识别等; (二)拥有独立的投诉受理部门,能够独立、及时解决消费者纠纷投诉,鼓励通过自行和解、行业自律组织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三)业务系统能够与本市网络借贷监管系统对接,满足监管信息报送和监管检查的要求; (四)具有完善的网络安全设施和管理制度及安全、稳定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系统和灾难备份,能够保障业务连续性,保障交易客户的信息、交易安全; (五)能够与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达成资金存管安排,实现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账户隔离管理; (六)市金融工作局和北京银监局规定的其他监管要求。 第八条【备案申请】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依法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或变更登记后1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地所在区金融办申请备案登记。 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区金融办申请备案登记并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由监管部门予以处罚。 第九条【备案材料】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时,应当按要求填报真实信息,并提交以下文件材料: (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称、住所地、经营地、组织形式等;公司住所地、经营地的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官方网站名称、网址及相关APP名称等; (二)股东或出资人名册及其出资额、股权结构等; (三)经营发展战略和规划,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模式、服务对象、获客途径、业务流程、风控方式等; (四)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关于同意申请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决议; (五)合规经营承诺书; (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七)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信息资料和人民银行企业或个人信用报告等; (八)内设部门情况,财务、技术、风控等主要部门负责人基本信息等; (九)分支机构名册及其所在地; (十)主要合作机构名册及其主营业务; (十一)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风险管理能力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客户真实身份认证措施, 2.风险管理制度, 3.反欺诈、反洗钱及反恐怖融资等制度和措施; (十二)市金融工作局和所在区金融办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条【合规经营承诺书】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申请备案登记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合规经营承诺书,对下列事项进行承诺: (一)严格遵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资金存管等要求,依法合规经营; (二)依法配合市金融工作局、所在区金融办与北京银监局的监管工作; (三)业务系统接入本市网络借贷监管系统,确保及时向市金融工作局、所在区金融办与北京银监局报送真实、准确、完整的数据、资料; (四)公司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一致; (五)市金融工作局和北京银监局规定的其他监管要求。 第十一条【补充材料】 在本办法发布前,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申请备案登记时,除应遵守本办法第七条所列设立条件,并提交第九条所列备案登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机构经营总体情况、产品信息和整改情况说明等。 第十二条【公示和审核】 申请备案登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按第九条和第十一条规定提交全部材料后,由所在区金融办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报市金融工作局。 市金融工作局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及备案登记材料后,将机构基本信息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1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并对涉嫌违反《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情况进行核实。公示期满后,对于未发现不符合有关规定情形的,发给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证明文件。 市金融工作局和各区金融办应采取多方数据比对、网上核验、监测预警、实地认证、现场勘查、高管约谈、部门会商等方式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对所提交的备案材料和核实后的备案登记信息进行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三条【办理时限及要求】 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材料完备且符合要求的,由所在区金融办予以受理。区金融办应当自受理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将机构申请备案材料报市金融工作局。市金融工作局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及备案登记材料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区金融办,由区金融办告知申请机构。 对于申请备案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所在区金融办或市金融工作局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申请补正书面告知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于1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补正有关备案登记材料。未准予备案的,市金融工作局应出具本市不予备案登记书面告知材料并说明理由,由所在区金融办告知申请机构。 本办法发布前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活动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区金融办和市金融工作局应当分别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做出相关决定。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信息公示、按要求补正有关备案登记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上述办理时限内。 第四章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和银行资金存管 第十四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完成备案登记后,应当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持市金融工作局出具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登记证明文件,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申请机构应当自收到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许可结果反馈所在区金融办,由区金融办于5个工作日内报市金融工作局。 第十五条【资金存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完成备案登记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后,应当持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证明文件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选择由本市监管部门认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资金存管协议,并将资金存管协议的复印件在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所在区金融办,区金融办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报市金融工作局。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承诺按监管要求向市金融工作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所在区金融办和北京银监局提供相关材料和业务情况,发现可疑资金异动、涉嫌非法集资等特殊情况时,应及时告知。 第十六条【数据接入】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取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和签订银行存管协议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将业务数据和信息接入本市网络借贷监管系统。各区可根据机构监管需要,开发建设管理系统,并与本市网络借贷监管系统对接。 第五章 备案公示 第十七条【信息公示】 市金融工作局应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完成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申请、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资金存管协议并将业务数据接入本市网络借贷监管系统后,将完成备案登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信息于10个工作日内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市金融工作局进行网上公示后,方可对备案信息进行公示。 第十八条【公示内容】 公示信息应当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基本信息、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信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存管信息等。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监督管理】 市金融工作局、各区金融办和北京银监局应加强日常监管、风险排查、现场检查和风险处置,根据风险情况对备案机构定期开展全面业务检查,必要时会同其他部门开展联合检查。 第二十条【信用管理】 市金融工作局、北京银监局、市工商局、市通信管理局应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日常检查、投诉举报和日常监管等信息及时共享,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强信息分析,建立行业(领域)不良行为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市工商局应适时将相关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提示风险,加强行政监管性约束和惩戒。 第二十一条【评估分类】 市金融工作局应当根据相关监管规则制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评估分类标准,对备案登记后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分类,并在官方网站上公示。 第二十二条【一般风险信息报送】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按要求向所在区金融办报送风险排查报告。在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当在5个工作日以内向所在区金融办报告: (一)因违规经营行为被查处或被起诉;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三)市金融工作局和北京银监局要求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重大风险信息报送】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下列重大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通过所在区金融办向市金融工作局报告: (一)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出现重大经营风险; (二)网贷机构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因商业欺诈行为被起诉,包括违规担保、夸大宣传、虚构隐瞒事实、发布虚假信息、签订虚假合同、错误处置资金等行为。 市金融工作局和北京银监局应当建立网络借贷行业重大事件的发现、报告和处置制度,制定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地协调处置有关重大事件。 各区金融办应当及时将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重大风险及处置情况报送所在区政府和市金融工作局,市金融工作局应当及时将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重大风险及处置情况信息报送市委市政府、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十四条【分支机构管理】 外地已备案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京设分支机构的,应当在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将总公司备案登记文件送达所在区金融办。 各区金融办在日常机构监管过程中发现京外公司分支机构在京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未向本市报备的,应及时向市金融工作局通报,由市金融工作局在官方网站上公示并进行风险提示。 第二十五条【自律管理】 支持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从事网络借贷行业自律管理,包括开展自律检查,制定自律规则、经营细则和行业标准;组织行业培训和特殊岗位培训,加强执业能力建设;建立机构及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并予以公示;对投诉举报进行调查核实,调解纠纷等。 第七章 备案变更和注销 第二十六条【备案变更】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名称、住所地、经营地、分支机构基本情况、组织形式、注册资本、高级管理人员、资金存管银行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以及出现合并、重组、股权变更比例超5%,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变更等情况的,应当在依法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区金融办申请备案变更,经区金融办初审后报市金融工作局。 市金融工作局自收到初审意见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信息的情况核实并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第二十七条【备案注销】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拟终止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应当在终止业务前不少于30个工作日,书面报备所在区金融办;由区金融办督促机构妥善处理好存量业务并完成风险处置后,报市金融工作局办理备案注销。 报备的资料包括: (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终止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决议; (二)拟终止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平台基本情况,代偿资金及投资人基本情况,存续借贷业务处置及资金清算完成情况,终止业务的具体方案,对可能引发的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应对措施等; (三)终止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公告方案; (四)终止业务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应急预案; (五)负责终止业务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职责分工和联系人的联系方式; (六)市金融工作局和所在区金融办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经备案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依法解散、宣告破产、进行清算的,备案自动注销。鼓励机构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化解风险,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市金融工作局应及时公示备案注销信息,并向市通信管理局等部门通报,由市通信管理局注销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机构责任】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对备案登记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存在拒绝监管、不按规定报送数据、不按要求进行整改、提供虚假信息等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规定行为的,北京银监局、市金融工作局和所在区金融办可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降低评估类别、进行信用惩戒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业务取缔等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处罚措施。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涉嫌非法集资的,纳入本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处理。 第二十九条【银行责任】 银行业金融机构未按承诺或有关规定报送材料或告知情况的,市金融局和北京银监局有权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更换存管银行。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机构档案】 市金融工作局根据相关备案登记信息,建立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档案,并将档案信息与北京银监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工商局和各区金融办等进行共享,加强日常协同监管。 第三十一条【时限解释】 本办法对本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具体行政行为的时限要求,均自其受理相关备案登记申请之日起按工作日计算,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接受社会公示监督及按要求补正有关备案登记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第三十二条【解释权】 本办法由市金融工作局会同北京银监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工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生效时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最新的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数据显示,截至7月4日,私募管理人总数再度逼近两万家;私募产品数量达到6.7万只。今年前6个月新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有2814家,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其中股权及创投私募成为增长主力;同时,证券私募管理人规模遭遇大幅缩水。 私募管理人逼近2万家 产品数量达到6.7万只 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7月4日,已备案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总数达到19708家,其中,证券投资基金7317家,股权、创业投资基金10759家,其他投资基金694家。上半年,新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达到2814家,比去年同期(新登记954家)增长了近2倍。 业内人士认为,今年私募的新增登记之所以相比去年同期明显增加,主要是因为去年初提高了私募基金备案登记的要求。“为了净化行业环境,私募备案登记审核更加严格,要求提交法律意见书等,并要求新登记的私募在6个月内完成首只产品的备案。”上述人士说。 同时,协会官网数据还显示,截至7月4日,私募基金产品的总数量达到66818只,不断刷新历史新高。 私募汇对今年1~6月的具体备案情况所做的统计显示,上半年新增备案私募基金产品12614只,比去年同期的10998只增长15%;平均每月增长2102只,最多的月份增加了2830只。 股权私募增长是证券3倍 上半年呈现冰火两重天 今年上半年,股权及创投私募与证券私募在增长方面,呈现冰火两重天之势。从私募管理人的数量上来看,前6个月,私募管理人备案登记总数增长了2814家,其中大部分新增机构都是股权及创投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增加了2068家,而证券投资基金仅增加了695家,前者的增长量是后者的近3倍。至此,股权及创投类私募的总数已经突破1万家,达到10759家,而证券类私募的总数仅为7317家。 这种差别同时反映在私募基金的管理规模上。协会月报数据显示,截至5月底,私募股权、创业管理人的规模是5.65万亿元,比去年增长9563亿元;私募证券管理人的规模仅为2.35万亿元,相比去年底大幅缩水4202亿元。 业内人士认为,背后的原因主要在于,一是近年来证券市场经历牛熊转换,股市投资机会匮乏,一些高净值客户纷纷涌入股权市场;二是IPO常态化,企业上市渠道畅通,监管层支持创业投资,股权创投私募受益于此,助力实体经济发展;三是中国经济处于转型升级期,国家倡导“双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并购重组,加大基建等方面的投入,推动了相关领域股权、创业投资的热潮。 国内某大型股权私募基金合伙人表示,经过“资本寒冬”,上半年私募股权市场逐步回暖,各种创业项目不断涌现,热点不断,融资活跃。“投资人去年比较谨慎,很多钱都没有投出去,但现在A股IPO开始加速,大家也开始变得更加积极了。”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7月5日,三板成指、三板做市齐跌。三板成指下跌0.06%,收报1232.73点;三板做市下跌0.12%,收报1055.15点。 尽管二级市场仍无明显起色,新三板定增市场却表现 “淡定”,甚至有微微的回暖迹象。股转系统数据统计显示,2017年第二季度,新三板共完成714次股票发行,较一季度略降7.39%;同时实际募集资金337.97亿元,较一季度上涨17.03%。 另一方面,新三板新增股票发行预案平稳发展,待实施定增方案激增,认购延期渐入常态,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所需时间有延长之势。 综合上半年情况,个人投资者定增参与度下降,投资机构成为定增认购最大认购方;证券机构定增认购参与度急速下行,做市 “鸡肋” 显露无遗。 上半年新三板定增平淡中略回暖 2017年二季度,新三板定增市场整体保持 “平淡”,但略有回暖。 股转系统数据统计显示,2017年第二季度,新三板共完成714次股票发行,较一季度略降7.39%;实际募集资金337.97亿元,较一季度上涨17.03%。 同比2016年二季度,新三板市场上季度股票发行次数下降0.97%,但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上涨18.84%,再显回暖迹象。 众所周知,2015年新三板市场高速扩容,挂牌与定增呈现双激增局面后,便开始长期表现 “平淡”。这一拐点出现在2016年中旬,彼时挂牌公司数量虽依旧保持增长,但单月融资额则从2016年5月跌破百亿元后直至同年11月份才再次回归单月百亿的关口。 据了解,进入2016年以来,单季股票发行次数和募资金额已近双双下行,直到2016年第四季度出现回暖迹象,当季完成股票发行894次,实际募资515.21亿元。 但这一增长趋势止步于2016年,2017年第一季度,新三板定增市场再次遇冷,当季仅完成771次股票发行,实际融资288.78亿元。 而在刚刚过去的第二季度,虽然实际完成股票发行次数稍有下降,但实际完成融资金额同比2016年二季度,环比2017年一季度均有不同程度提升。 与此同时,2017年二季度末,新三板待实施的定增方案数量和拟募资总额双激增。 股转系统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30日,共有1574次股票发行方案尚待实施,合计募集资金总额985.95亿元,超过2016年第四季度的拟发行次数802次、拟募资总额957.06亿元。 然而,引起待实施定增方案数量和拟募资总额增长的直接原因,并不是新增发行预案。Choice数据统计显示,2017年第一季度与第二季度,新增股票发行方案分别为781份、648份,拟募资463.32亿元、476.44亿元,均低于2016年各季度。 新增预案 “量价”下行的背景下,待实施定增预案 “量价” 激增,这一事实的背后是定增延期。 进入2017年,股票发行认购延期逐渐常态化,典型案例是神州优车(838006)曾经的百亿定增答案。仅6月30日,就有精茂健康(870960)等7家挂牌公司发布“股票发行延期认购公告”。“认购对象无法在规定缴款截止日将认购资金存入指定账户”系主要原因。 根据Choice数据统计,在2017年第一季度完成的800余次股票发行中,44%的发行预案公告日至股权登记日间隔时间超过100天。而在2017年第二季度,新三板市场完成的700余次股票发行中,62%的发行预案公告日至股权登记日间隔时间超过100天。 此外,部分股票发行方案已经被终止。根据股转官网不完全统计,2017上半年已经有宏力能源等80余家挂牌公司宣布终止股票发行。 “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是多数定增计划被终止的原因。但6月30日,宏力能源(832556)董事会叫停2015年末便发布的定增计划,原因是“至今未有收到有效询价”。 业内人士认为,新三板定增市场定增市场的“冷淡”,与2016年以来新三板市场成交量持续低迷,使得投资者担忧投资退出渠道不畅有关。 投资机构已成最大认购方,做市 “鸡肋” 显露无遗 综合分析2016年至今的认购情况,个人投资者定增认购参与度下降,投资公司已成为定增认购最大 “金主”。 根据Choice数据,2017年上半年,投资公司是参与定增认购的最大主体,占比达31.27%。而在2016年上半年和下半年,个人投资者均是最大的认购主体,占比在27%-28%左右。 当然,不能否认的是,投资机构单笔投资金额较大,单个投资案例会对整体产生较大影响。例如,2017年4月,上海谷欣投资有限公司斥资7亿元参与神州优车定增认购。 对此,有券商分析人员表示,新三板正在与交易市场渐行渐远。如果照此发展,新三板有可能会变成一个股权投资市场,而不是交易市场。 另一方面,证券机构定增认购参与度急速下行,认购金额占市场认购总额比重,由2016年上半年的4.42%下降至2016年下半年的1.60%后,继续降至2017年上半年的0.83%。 与证券机构定增认购参与度同样下行的,是挂牌企业做市热度。Choice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新增赛格导航(832770)等81支做市股票。而新三板做市股票总数量却由1649支降到1535支,平均每月减少19支做市股票。 值得注意的是,仅6月份,就有佳奇科技(834061)等47家挂牌公司发布股票转让方式变更为协议转让公告。其中利树股份(833300)等已经进入上市辅导阶段。 实际上,多数以做市方式转让的挂牌公司在进入上市辅导实际筹划阶段时,会选择将转让方式变更为协议转让,以避免股权分散及“三类股东”问题。 截至7月5日,新三板共有532家挂牌公司先后进入上市辅导阶段,挂牌公司IPO蔚然成风,或许也是证券公司定增参与度急速下行的一大原因。 做市低迷的另一面是,私募做市迟迟难落地。有专业人士预计,下半年可能会启动私募做市进程。但如果“三类股东”未能彻底明朗,证券公司参与定增认购或难有改善。 如今,挂牌公司IPO蔚然成风,香港筹办创新板之声犹在耳畔。有专业人士分析称,若流动性解决方案落地,或能促进定增市场全面回暖。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快递地址、滴滴行程路线、通讯录、通话记录……这些被看成个人隐私、日常小心不泄露的重要信息,也许已经一览无遗地存放在互联网金融公司的档案里,而且这一切是经由你授权完成。 昨日,南都刊发的 “通话记录、户籍、社保,花呗都要收集?” 报道广受关注。而南都记者调查发现,通过收集个人信息进行尽调,已经成为互金平台主要风控手段。部分公司会在借款人发出借款申请时就要求授权可以对用户手机上所有APP的后台信息进行 “爬虫”,获取用户的个人信息。 在因此形成便捷信贷模式的同时,这种模式是否侵犯个人隐私也引发热议。 体验:连你自己都不知道授权了哪些信息 7月3日,新上线的《花呗用户服务合同》再次调整了关于信息收集类型的描述,并官方回应称,相关业务人员以将来出于风控安全或优化服务的需要,可能会扩大信息采集范围,为避免到时再次打扰用户为由,把一些将来可能采集的信息一并在6月30日上线的版本中具体列出。 事实上,在互金行业内部,手机用户个人信息进行授信是通用方式。但南都记者体验了几家知名互金公司的产品,发现个人信息收集范围表述模糊问题比较突出。 某著名互联网银行推出的一款线上借贷产品显示,使用该产品需要签订5份协议,其中有3份涉及个人信息或征信,包括《个人征信授权书》、《个人信息使用授权书》和《腾讯征信等授权书》。 除了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银行卡信息等必要信息外,南都记者梳理上述3份协议显示,用户还需授权该互联网银行及其合作的互金公司、计算机公司和腾讯征信可使用及分析在这些公司中历史信息、支付数据信息和使用这些公司软件中产生的相关必要信息。至于上述必要信息,协议并没有具体注明。 相对于某著名互联网银行的表述,宜人贷的注册协议表述更为模糊,协议显示,宜人贷可从公开及私人资料中收集用户的额外信息,还享有使用和披露其收集的用户个人信息且无需告知用户。至于协议中收集的额外信息主要是哪些信息,协议并没有具体写明。 不仅如此,如果用户出现违约,宜人贷有权将用户个人信息和违约事实与任何第三方进行数据共享,以供第三方审核、催收之用,因此造成的损失宜人贷不承担法律责任。 调查:滴滴出行线路、邮箱、短信统统可能授权 南都记者调查发现,通过客户授权获取客户信息,已经成为信贷授信中重要有效手段。“特别是纯线上的消费贷和现金贷,主要依据上述信息进行客户信息甄别和判断。” 广州P2P公司壹保贷总经理罗浩杰昨天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 那么,互金公司主要会采集客户哪些信息呢?第一类是通话信息。南都记者在多方采访中获悉,通讯录以及通话清单是最常见被授权的查询方式。 “主要作用是防欺诈,以及出现逾期时的追偿。”罗浩杰表示,比如,如果用户提供的电话号码是一个不常用的或者新的手机号码则往往诈骗的可能性要比一个用了很久的老号码大。而通话记录则是方便互金公司在出现逾期后,可以通过通话清单上的联系方式,进行施压催收。 除了通话信息,用户的短信、邮件也往往是互金公司调取的信息。“邮件中有信用卡账单信息,同样的短信中也有银行的各类交易信息,这都有助于互金公司了解借款人的情况。”罗浩杰表示,同样有非常大价值的还有快递信息上的住址,以及滴滴的行程信息,这类信息可以帮助互金公司了解借款人的家庭住址和工作单位,用于判断借款人提供的信息真实性,主要用于防欺诈。 南都记者从上海一家互金公司处获悉 ,目前部分公司甚至会在借款人发出借款申请时就要求授权可以对用 户 手机上所有A PP的后台信息进行“爬虫”。 据悉,在获取上述信息的手段上,各家公司有自行展开和外包的方式。“不少大型的互金公司都已具备了自行通过互联网方式进行信息获取的能力。”罗浩杰表示,同时,行业里也已经有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可以提供类似查询。 争议:信息收集是否越界看法不一 对于互金公司通过授权方式获取用户信息到底是否合适,业内看法不一。 一家银行授信部相关人士认为,相较于传统银行较为严格的合规要求,互金公司的做法比较“野”,尽管表面看已经获得用户授权,但实际上不少用户在勾选协议时,往往都没有细看到底授权获取哪些信息,稀里糊涂就授权了。 此外,也有互金公司负责人认为,对于线上审批方式的网络借贷而言,通过线上方式获取信息,如果获得客户授权就应该是合规的。 上海茂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诸东华昨天向南都记者表示,考虑个人信息具有一定弹性,可以通过正面列举和反面排除并用的方式进行界定,以使得信息收集范围尽量得到明确。“但是,某著名互联网银行和宜人贷并没有很好地做到这一点,特别是腾讯系的行业地位影响力极高,其收集信息能力更强,如果搜集信息的范围不明确,潜在的越界可能性很大。” 不仅如此,诸东华进一步指出,宜人贷协议中可披露违约用户的信息并与第三方共享数据的约定是违法的,即便用户违约,也首先应通过司法途径加以确认,而不是与“任何第三方”共享数据。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从早先的信用卡到如今的校园贷,针对大学生的金融产品向来是消费金融中走得较快的一员。 近日,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这并非监管机构对校园贷的首次动作。针对校园贷出现的问题,监管部门自去年开始已多次发文进行调整。一次比一次更紧的“紧箍咒”,让整个校园贷市场迎来行业洗牌。 然而,《法制日报》记者调查发现,尽管银监会等部门明文要求“从事校园贷业务的网贷机构一律暂停新发校园网贷业务标的,并根据自身存量业务情况,制定明确的退出整改计划”,但仍有顶风作案者。 校园贷市场正发生变化 所谓“校园贷”,简单说就是面向在校大学生发放的小额贷款。在校园网贷平台,在校大学生只需网上提交资料、通过审核、支付一定手续费,就能轻松申请到一笔信用贷款。 一般来说,校园网贷途径可分为三类:一是本地P2P贷款平台,用于大学生助学和创业,比如“名校贷”“我来贷”等提供的借款服务;二是专门针对大学生的分期购物平台,如“趣分期”“任分期”“菠萝袋”等,部分还提供较低额度的现金提现;三是京东、淘宝等传统电商平台提供的“京东白条”“蚂蚁花呗”等信贷业务。 客观而言,校园贷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在校大学生的资金需求,比如创业或合理消费。然而,一些校园网贷平台不规范操作、个别大学生无节制消费等因素叠加,导致网贷机构暴力催款、个别学生因无力还款酿成悲剧等问题出现。 在重庆某大学担任年级辅导员的杨梅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了对校园贷的担忧。 在杨梅看来,在校大学生的贷款情况有三种:第一种是从不贷款,这类学生占大多数;第二种是负债较小,这部分学生仅在一个或者几个平台借贷,完全有能力靠自己的生活费还清贷款,这种同学占比例也很高;第三种就是负债非常高的,这部分同学在多个平台贷款,拆东墙补西墙,“裸贷”等问题就出现在这类学生身上。 “正是负债非常高的这类学生所出的问题,才导致大家对校园贷产生消极印象。从实际情况看,这类学生虚荣心强、花钱无节制,同时,这类学生家长的责任心也不强。”杨梅说,“我最担心的一点是,有些学生对个人征信认识不足,有可能会有大量的逾期记录,这些逾期记录会导致征信变差,会影响他们以后的金融生活。” 面对问题频出的校园贷,监管部门也在不断加强监管。前不久,监管部门再出重拳,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整治乱象,暂停网贷机构开展校园网贷业务。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6月23日,全国共有59家校园贷平台选择退出校园贷市场,其中37家平台选择关闭业务,占总数的63%。剩下的市场坚守者们则在不断尝试着转型之路。有业内人士表示,预计今年校园贷会继续向合规之路靠拢,摆在市场份额较小、业务处于法律灰色地带平台面前的,将是转型或者退场两种选择。 仍有平台向大学生放贷 在重拳整治之下,尽管校园贷市场已出现变化,但《法制日报》记者近日暗访发现,向在校大学生开展网贷业务的平台仍然存在。 7月5日,《法制日报》记者联系了一家名为融时贷(苹果贷)的平台。根据介绍,这家网贷平台可以为年满18周岁的苹果6以上手机用户提供小额贷款。用户申请贷款前需完善个人资料,包括实名认证、传通讯录、认证运营商、绑定银行卡、验证苹果手机等步骤。针对不同手机型号,网贷平台可提供1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贷款,贷款期限为7天。用户贷款前需要按对方指定的iCloud账号替换自己的账号,更改密码,并必须打开“查找我的iphone”功能。 记者以客户身份拨打这家网贷平台的客服电话。客服人员表示,贷款金额不可以浮动,不能升也不能降。7天调款期限内的利息是贷款总额的20%,用户贷款2500元,只能到账2000元,500元利息提前扣除。如果期限到了无法还款,用户可以申请延长7天,利息还是20%,也就是需要再交500元。 这名客服人员告诉记者,如果申请人的信息完善,贷款当天就可以到账。记者注意到,这家平台的贷款申请条件并未限定在校大学生这一选项。 在一家名为“学贷宝”的网贷平台,其客服人员明确表示可以给大学生提供借款服务。 记者注意到,“学贷宝”App是这样介绍的:“学贷宝”是一款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安全金融服务的小额借款App手机应用软件。针对年满18周岁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不含毕业年学生)提供现金借贷服务,提供500元至3000元的信用额度(以最终审核为准),期限1至6个月分期还款。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平台的客服人员: 记者: 我是大学生,可以贷款吗? 客服: 只要您是在校大学生都可以借。 记者: 逾期之后,利率怎么算? 客服: 您这边还没有借款,就要说逾期的事情吗? 记者: 我肯定不会逾期,但是逾期之后会有惩罚措施吗? 客服: 那肯定是要上征信啊。 记者: 那你会不会恶意催贷? 客服: 我们这边是有合作的催款公司的。 银行“正规军”有难言之隐 在暂停网贷机构开展校园网贷业务的同时,“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鼓励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进军校园贷市场,根据大学生群体的风险特点,开发既能满足大学生融资需求,又能有效控制风险的校园金融产品。 不过,对于银行“正规军”开展校园贷业务,部分业内人士认为难度不小。 某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说,国有商业银行这几年其实并没有完全退出校园信用卡市场。在父母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大学生依然可以获得信用卡,也就是银行的校友卡。“由于国有银行的高操作成本,从风险收益来看,即使在家长知情的情况下,5.5%的利息很有可能是低收益甚至是亏本的”。 “不管是从在校大学生的还款能力、信用意识还是金融认知等方面看,都不适合做商业贷款。大学生贷款不符合信贷的逻辑。大学生需要的是政策性和公益性的帮助,而不是商业贷款。”在北京某资产管理公司主管放贷业务的王晶对记者说,商业银行重新进入校园贷市场也必然会遇到各种问题,放款时缺乏数据支撑、缺乏有效的催收手段等问题都是存在的。目前部分银行在这方面的设想是,对学校进行信贷投入获取话语权,借助校园相对封闭的特点获取学生日常付费行为结算体系,继而以校园卡配合各类支付产品形成封闭的生态系统,同时提供给学生非现金贷的使用场景,最终根据数据对校园贷进行一定程度上的风控。 ...
王琳(化名)在国内一家股份制大行的信用卡中心已经服务了整整12年,刚入行时她从事信用卡营销工作,后来设计信用卡产品,最近,她又转岗了,开始做信用卡品牌推广。 “现在扫楼卖卡的地推人员已经很少了,一些被安排到分行网点。设计白金卡、钻石卡的工种感觉也要失业了,因为未来如果实体卡消失,这个工作就不再被需要,而是可以被经营所取代,原本依附在卡片上的客户权益,仍旧可以依据每个人的信用情况而定。” 王琳表示。 前段时间,在看了一篇题为《曾经风光无限的信审员如今成鸡肋》的文章之后,作为老信用卡人的王琳怅然不已,在她看来,不仅是信审,卡片销售类、产品类、客服人员都有下岗之虞,甚至原有的IT风控部门也会受到技术外包的影响而缩减人员。 部分岗位人力替代性较高 余士(化名)此前就职于某大型银行的信用卡部门,担任运营部门负责人,有超过15年的从业经验,一年前刚刚离职自己创办了一家科技金融公司,任CEO。他对信用卡部门这些年来的变化,感受颇深,他称,信用卡在国内发展已经有30年的时间,随着技术进步,的确已有一些人力较多的岗位被替代,但也有一些岗位在增加人力投入。 从一家银行信用卡中心获取的一份员工职位信息中获悉,目前银行信用卡业务主要包括以下环节:获客(发展信用卡用户,即销售推广)、风控(征信审核、交易授权管理、催收、风控政策)、运营(申请资料处理、客户账务及交易管理、信用卡账单管理、卡片制作、资金清算)、客户服务、客户经营、受理环境发展等。 在这些环节中,人力较多的是获客(销售)团队、征信审核团队、催收团队和客服团队。从技术替代来看,这些都将是裁员的重点。多位业内人士总结称,从过往的情况来看,手工录入、人工审核等岗位已经被技术手段替代,而剩下的一些人力岗位将在未来10年内逐步减少。 就销售团队而言,王琳称,她早年推销信用卡时就是去大楼里一间间屋子敲门,但现在有了互联网之后,信用卡网销(网络办卡)替代地推的趋势很明显,地推人数在不断减少。 “但是从获客成本和监管角度来看,短期替代的可能性不大。因为传统信用卡发卡机构受到监管限制,必须有人来完成亲核亲访亲签。央行推出Ⅰ类账户、Ⅱ类账户、Ⅲ类账户的划分后,信用卡作为Ⅰ类账户,必须有人当面办理,所以人工方式暂时无法完全被替代。并且在这种情况下,管理能力强的地推团队在一定程度上会使得获客成本更具竞争力”,余士表示“而长期看一定会被替代”。 在余士看来,征信审核则是马上可以替代的。“只不过各行的动作快慢不一,跟风控基础能力和系统能力差异化相关”。这里面的工作环节主要包括:身份校验、联系方式校验、职业与学历信息校验、收入和资产评估、伪冒防控以及信用评分等。 “以前大量用人工在做,一个较大的卡中心光信审部门就过千人,而现在一般审核申请材料都采取全自动化操作,人力目前可能仅需负责电话抽检核身。”余士介绍。 进入大数据时代,在征信以及信审方面,一些信用卡中心不仅自主优化系统设备,不断强化IT风控核心模型与数据环节,同时也在通过寻求与第三方大数据科技公司合作进行技术改良,开始尝试借助于Hadoop存储大规模数据、管理资源的能力,以及Spark计算引擎,以优化整个银行数据预测模型生命周期的管理。天云大数据CEO雷涛表示,大数据能力特有的性质使其正在成为大型银行真正的核心竞争力,而算法、计算能力、数据的有效融合提交正在成为其中最关键的部分。 此外,信用卡有大量新客户的信息录入和数据处理工作,有些早就外包,而现在这些外包的工作都将被科技手段取代,例如OCR技术就能省去信息录入,改为核查。网络办卡数量也由每个月几万件增长到每个月几十万件,信息都可以由客户自己录入。 而服务性岗位通过客服机器人的知识库自动识别应答解决而产生替代效应,信用卡客服人数也会因为网站或者手机app自助服务操作的大量应用而减少。 广发银行一位负责人表示,在“互联网+”时代,信用卡已将服务渠道从高度依赖客服代表接听电话向微信、热线语音、网银、手机银行、VTM、上行短信等多媒体自助渠道进行分流,借力多维互联网平台开展信用卡移动布局。 尽管一些岗位人力将被替代,但据业内人士总结,信用卡部门有些岗位还是必须要用人的,例如设计性质的岗位,包括架构师、程序员、交互设计师、数据分析师,以及电话催收、法务催收人员等。 信用卡中心将消失? 从柜台到指尖,不仅仅是服务渠道的变化,更是从人工到自助、从依赖人到应用人工智能的革命性转变。随着这一进程,信用卡本身也将发生颠覆。 有着超过20年信用卡从业经验的陈安(化名),在加入国内一家股份制银行信用卡部门担任高级顾问之前,都在我国香港、台湾地区的外资大行工作,他说,这些年的变化太大了,业务量越来越大,银行处理业务的时间也越来越短,在很多环节上,大陆的银行在引入科技改造流程上的力度,要远大于港台地区的不少同行。 在陈安看来,信用卡领域最大的 “下岗” 群体可能是卡本身,物理卡将被消灭,留下的只是卡片背后的信用账户。 王琳也认为,在支付宝、微信二维码支付广泛应用的情况下,信用卡似乎也应该跟上“潮流”,卡片是背后银行账户的载体,将实体卡切换成数字卡或者是其他形式的数字载体,未必不是一种趋势。 “但就像现金一样,只要世界上还存在只能刷卡的消费场景,卡片就不会消失。无论如何,账户的交付和使用是永远存在的。载体的变化,只会消灭卡片制作工厂,不会使账户管理职能部门消失。”余士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很多岗位都有被替代的可能性,随着大数据应用和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逐步成熟,未来人员的进一步减少是必然趋势,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各大行信用卡中心的人数并没有太多减少。一方面是因为信用卡发卡量还在增长,另一方面,信用卡中心的盈利情况也决定了没有到必须裁员的地步。 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2017中国银行卡产业发展蓝皮书》显示,截至2016年底,信用卡累计发卡量6.3亿张,当年新增发卡量1亿张,同比增长18.9%。其中累计活卡量4.5亿张,当年新增0.9亿张,同比增长25%。 但可以肯定的是,未来信用卡行业中“二八”原则可能会进一步显性化。“20%的人设计自动化处理系统,负责解决80%的标准化问题,但仍然要投入80%的人分散在20%的异常处理场景中来完成闭环服务。”余士认为。 也就是说,信用卡中心并不是完全不需要“生物学意义上的人”,而是随着技术进步,让“人”去做其他“只能由人来完成”的工作,用陈安的观点来看即是“人机交互”,让机器来帮助人。“信用卡仍然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海量交易哪怕只有1%需要人工干预,工作量也会很大。” 陈安还表示,如果不将风控部门整体外包的话,未来技术与风控的人力一定会增加,因为信用卡的根本在于风控,而其盈利能力和服务能力则在于技术。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7月6日,新都退走完在A股市场的最后一程。回顾退市整理期30个交易日,这只退市股经历了交投惨淡、连续跌停、放量成交、打开跌停板、涨停,这背后游资 “末世狂欢” 的同时,散户的心态则不一。 游资的疯狂博弈让新都退在6月20日起结束了连续跌停的走势,这为大量想要卖出的个人投资者打开了泄洪的闸门,“对后市恐慌,能卖尽量卖” 为大多数散户的心态。不过,也有一部分坚定持有者,对当前新都退股价跌至1元左右已无卖的动力,且对该股退至三板市场仍存有上涨预期或者博弈重新上市。 然而对于近期参与博弈的资金而言,超短线博弈价差获利成为主要目的,整体便是一场击鼓传花的游戏。不过也有少部分资金则是只买不卖,同样被指有博弈新三板行情或重新上市之意。 此后的45个交易日内,新都退股票将进入三板市场进行挂牌转让。在多方业内人士看来,退到三板市场的新都退重新上市希望渺茫。而这只退市股到三板市场之后行情将会怎样演绎,或许是持有者前期较为关注的。 散户去与留 5月17日,新都退迎来一道“退市令”,这让当时在册的约2.3万投资者之后面临着卖与不卖的抉择。连续跌停的新都退在打开跌停板后,投资者迎来了出逃的机会。不过去与留之间,投资者的心态也不一。 持有新都退股票10年左右的老潘(化名)在退市整理期一股未卖,在其看来,目前新都退股价已经跌至1元左右,卖与不卖已经无所谓,在不等着钱急用的情况下,就一直放着,看看后续有无更好的机会。 老潘认为,新都退目前风险已全部释放,已经是最坏的时候,即使到了三板市场也不会比现在的情况更坏,“还有好多变化”。其补充称,并不寄希望新都退重新恢复上市,但现在的价格不太对,可能在三板会有所上涨;此外,后续关注的问题仍旧是新都退的股权问题,这个问题以后可能会看到变化。 老潘之所以在退市整理期一直坚定持有新都退股票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担心卖出股票之后无法索赔追偿。但事实上,若以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结果为前置条件索赔,交易时间符合条件,老潘卖出后还是可以以损失进行索赔。 老潘说,他过去买每个股票都要赚钱,没有割肉习惯,在新都退2013年度财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以及为关联方违规担保时之所以没有卖,是因为新都退与华图教育进行重组,没有料到之后新都退被暂停上市且重组失败,从此股票一直处于停牌状态直到此次退市整理期,所以期间也没法卖出。 在2014年7月29日买入新都退股票的石军(化名)也因为同样的原因持股至退市整理期,不过因外界原因其于6月20日卖出了部分股票,但又于6月21日再次买入,累计持有15万股。在石军看来,经过重整之后的新都退无负债,主营业务经过改善后,有可能达到3年累计3000万利润等恢复上市条件,说不定有恢复上市的可能。 此外,因新都退目前正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原大股东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长城汇理系、深圳丰兴汇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在退市整理期不能减持所持股份。再结合近期有部分游资疯狂买入,对此,石军认为,大资金在三板市场可能会因为自救而拉升股价,后市股价可能会有所上涨。 但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退市股到三板市场后交投较为惨淡,投资者想转手或抛售很困难。多位坚持不卖股的个人投资者则表示,在主板1元左右卖了买其他股票也不一定能赚,而准备去三板的都是打算长线持有,计划用几年的时间去等待。 相较而言,大多数投资者则选择了割肉离场。2010年买入新都退股票的大兵(化名)一直处于被套的状态,新都退与华图教育的重组也曾给他带来过希望,但未想到后续陷入退市的泥潭。 新都退打开跌停板后,大兵便把持有的4万股全部卖出,亏损10万元。“怕了,好歹保住一点。”虽然大兵目前仍旧纠结于卖出是否正确,但对新都退后市的恐慌得以释放。 持有新都退200多万股的李丽(化名)清仓撤离则显得更为果断。“亏死,总比一分不剩好。”李丽并不对新都退到三板市场后存有希望,在她看来,三板市场有价无市,可能存在卖不掉的情况。 游资 “末世” 狂欢 自5月24日进入退市整理期,新都退二级市场的走势就备受市场关注,从前期的交投惨淡、连续跌停到后期的放量成交、打开跌停板、涨停,新都退的 “末世演绎” 离不开资金的疯狂博弈。 7月6日,新都退在A股市场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全天振幅为11.04%,以4.29%涨幅、1.70元/股画上句号。虽然是 “末日”,但仍有游资任性买入。 新都退龙虎榜数据显示,买一国泰君安石家庄建华南大街证券营业部近两个交易日连续买入新都退,且只买不卖,7月5日买入664.40万元、7月6日买入353.89万元;买三华泰证券杭州求是路证券营业部则是在近三个交易日连续买入,也是只买不卖,累计买入506.33万元;华泰证券常州东横街证券营业部则是继6月7日买入0.15万元后,7月6日再买入156.01万元;处于买二和买四席位的广发证券茂名高凉中路证券营业部、国信证券深圳泰然九路证券营业部则是首次买入新都退股票,分别买入203.04万元、175.15万元。 以此来看,最后一日买入的游资均是只买不卖,可谓是新都退股票的“死忠粉”。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6月20日助力开板的国泰君安深圳蔡屋围金华街证券营业部在当日买入2421.84万股,但在此后的龙虎榜单中并未看到其买卖的身影。 有大型券商营业部总经理认为,类似只买不卖的资金可能是存在博弈新都退重新上市的心态。而近期有业内专家表示,截至目前没有已经退市的公司实现重新上市,且目前IPO还处于堰塞湖的状态,退市企业重新上市的希望更加渺茫;而新都退依靠原有主营业务发展达到恢复上市条件,也并不容易。 前五卖方则在此前买入后,最后一日卖出。其中在6月20日买入的国信证券北京朝阳北路证券营业部、江海证券上海瞿溪路证券营业部,在7月6日登上前五买方席位,分别卖出275.73万元、230.61万元;而国金证券厦门湖滨北路证券营业部则是新都退龙虎榜的常客,累计5次上榜,主要是短线博弈;长江证券重庆聚贤岩证券营业部则是首次上榜,卖出178.31万元。 回顾过去的29个交易日,新都退在经历连续17个交易日跌停且交投惨淡后,于6月20日开始放量成交并结束连续跌停的走势,成为新都退在退市整理期二级市场走势的拐点,此后新都退股票交易日趋活跃,6月20日到7月5日的12个交易日内,累计上涨21.64%,换手率达到106.53%,区间振幅为32.09%,其中7月5日实现封涨停。整体来看,退市整理期后,新都退的股价由7.96元/股跌至1.70元/股,跌幅为78.64%。 而在走势背后多是资金通过超短线博弈、买入投机等方式玩起击鼓传花的游戏。根据新都退之前的龙虎榜数据,参与炒作的资金频频出现“T+1”的交易模式,即前一交易日买入,次日便卖出。 上述营业部总经理认为,资金如此 “任性” 炒作退市整理股票可能存在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在营业部存有经营压力、考核压力的情况下,有些营业部可能会尽量为客户想办法开通权限,但出发点是以自身盈利为目的,而不是以客户资产安全为第一位;二是以投资者的角度来看,可能存在机构自救情况,被套的机构为了逃离,会通过多种办法吸引其他博弈资金进入,以带来流动性将手中持股变现,但主动权掌握在被套的机构手上,股价涨跌存在一定的风险。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截至目前,中国存在100多家医疗人工智能公司,并增长迅猛,资本对医疗AI青睐有加,投资毫不吝啬,但真正可用于临床的尚未出现,诸多瓶颈一时难以突破。 “移动互联网时代持续不了多长时间,去年我就说移动互联网时代已经过去,AI时代到来了。”7月5日,百度董事长兼CEO李彦宏在首届百度AI开发者大会(Create 2017)上表示。 每年都会有资本和市场追逐的几个关键词,今年,人工智能从Alpha Go战柯洁、无人驾驶、语音识别等逐渐烧热到医疗领域。 从医疗AI布局方面看,IBM持续开发Watson Health,这是一种可代替医生为病人诊断的系统,先后收购了Explorys、Truven;Google收购DeepMind成立DeepMind health,与英国NHS、皇家自由意愿合作开发辅助决策、视觉疾病机器学习;微软发布医健计划Hanvoer,辅助精准用药、精准治疗;阿里发布ET医疗大脑;腾讯投资碳云智能、思派网络等医疗人工智能公司;百度宣布要做医疗大脑等。全球的互联网巨头们一家都没落下。 医疗AI尚处早期 在AI开发者大会上,百度并未提及目前在医疗领域的应用与布局,相比其他家,百度在医疗领域的进展伴随着一路质疑。 百度在被曝医疗竞价排名及“魏则西事件”后,面对舆论的汹涌质疑,李彦宏曾回应要“彻底整改”;紧接着被曝医疗事业部被裁撤;去年10月11日,百度正式发布人工智能在医疗领域内的最新成果,即百度医疗大脑。 按照百度的说法,医疗大脑计划打造成开放的医疗智能平台。“百度医疗大脑包括复诊、自诊、导诊。”日前,在第二届“中国光谷”国际生物健康产业博览会“医疗大数据与医学人工智能高峰论坛”上,百度医疗大脑实验室主任范伟介绍了最新进展,“核心是一个推理的网络,数据来源于病历、书本和诊疗指南;技术涉及实体识别、语义理解、搜索技术、深度学习/贝叶斯网络、图像处理、语音识别等,对医疗数据进行结构化处理。”据称,目的是在患者就诊过程中收集、分类、处理病人的症状描述,提高基层医疗资源利用率。 从目前进展来看,百度医疗大脑显然还处在很早期的阶段。 而人工智能在医疗的应用远不止于此,除BAT外,国内医疗人工智能公司较国外起步晚,但近三年来增长迅速,创业公司层出不穷。 火石创造CEO 杨红飞发布的《医学人工智能产业图谱和投资趋势分析》报告显示,中国已经成为全球领先的AI研发中心,国内企业主要分布在北京、广州和长三角地区。 数据生成和共享的速度迅速增加,也是医疗人工智能发展的动力。据IDC预测,到2020年医疗数据量将达40万亿GB,是2010年的30倍,但其中80%为非结构化数据。 “从创业业态来看,目前中国拥有最好的机遇环境。”杨红飞表示,除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需求量、医疗资源供需不平衡、数据基础大、人才储备以外,国家政策给予很大支持,“到目前为止,与医学人工智能、大数据相关的政策超过80个,在政策推动的方向上,一定存在机会。” 投资毫不吝啬 根据上述报告,医疗人工智能公司从1998年的3家增长到2016年的36家,2017年的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可统计的医学人工智能公司达到144家。 从应用方向和解决问题划分,医疗人工智能分为三类:基础层,包括海量数据、算法框架和存储与计算能力;技术层,感知智能、认知智能,包括自然语言处理、图象识别等;应用层,包括药物研发、辅助诊疗、健康管理、医疗机器人、可穿戴设备、虚拟助手等。 目前国内公司涉及的方向主要有:医学影像(25家)、智能机器人(9家)、虚拟助手(5家)、药物研发(3家)、辅助诊疗(41家)、健康管理(37家)、语音交互(8家)、信息化管理(25家)、其他(3家)。 在各细分领域,投融资情况也不一样。“国内共有93笔融资记录,57笔披露了金额,其中辅助诊疗获投最多,为20.6亿。”杨红飞表示,其后依次为语音交互(13.2亿)、医学影像(11.6亿),健康管理(11.3亿),信息化管理(4.5亿),“但目前投资智能医疗机器人、药物研发和虚拟助手是很少的。”其中投资增长最快的时段为2013年到2016年,与全球的步调一致。 “并且,A轮B轮融资金额较大,大多处于初创阶段,资本活跃度较高;行业集中度较低,尚未形成垄断或者出现‘独角兽’,尚未形成既定格局。”杨红飞认为,“但2016年总共投了25.8亿,这个领域比传统项目要贵,其实资本对人工智能的投资是毫不吝啬的。” 瓶颈遍地 丁香园创始人李天天在会上展示了丁香园与中南大学湘雅二院、大拿科技三方合作的AI辅助诊断皮肤病应用,“不可能把所有皮肤病都做到,我们只选了红斑狼疮。” 李天天表示,第一阶段帮助建立疾病采集及解读;第二是处方建议及医学建议;第三做医生管理和患者教育。“现在还处在第一阶段,因为准确性没有达到想象的高度,因此需要不断调整算法。” 李天天的体会是,医疗人工智能诊断好做,治疗难做;图片好做,文本难做;垂直好做,综合难做;影像与病理医生可能会“被优化”;不必局限诊疗环节;技术需要服务体系支撑,实现商业闭环。 兰丁医学创始人兼CEO孙小蓉详细介绍了,利用人工智能在大规模宫颈疾病诊断中的应用,“公司的细胞DNA定量分析仪、间歇性气压血栓等主要产品获得了美国FDA认证受理。”孙小蓉表示,原理是利用人工智能的方式让机器深度学习,达到早期癌细胞检测自动化、智能化、标准化、网络化,以实现肿瘤早期诊断。 但资本和市场活跃的背后,医疗人工更多的是问题和局限。 “一是技术瓶颈,目前计算机不能应付复杂环境,无法处理模糊的、连续的、不完美的数据,认知层面的知识表达、信息补足瓶颈仍待突破。”平安创投董事总经理张江认为,数据缺失、缺乏统一标准、医患不信任、监管空白都制约发展,“医疗人工智能尚处于早期,仍存在着较多技术壁垒尚未突破,实际应用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亦无清晰的盈利模式,买单方不明确。” AIRDOC创始人兼CEO张大磊表示,“数据标注的问题应引起重视,大多数人觉得做人工智能是在写算法,实际上80%的时间都是在做数据预处理工作,且医疗行业的标注,往往不能通过非专业的人去做,这是一个瓶颈。” 他表示,其次是数据质量,“医生是高度个性化的,非技术结果如果处理不好,很可能产生数据污染。” 第三则是交互问题。“总体来说,病人和医生交互环节越多,算法各方面的质量越差。”如中医的望闻问切都可以称为交互环节,在处理这些过程的数据时,丢失的信息会对结果判断产生影响。“如果大家要做人工智能,做医生和病人交互越少的环节越好。比如某个环节医生不需要见病人也可以作出判断,这是最好的,因为算法可控。” 相对应的,目前市场应用最多的是影像领域,AI帮助医生更快、更准确地读取病人影像数据,以做出更精确的诊断,杨红飞表示,“影像辅助诊断结合病理分析的准确率高达99.5%,市场空间巨大,融资金额达到30多亿,创业公司活跃度最高。” 此外,张大磊指出,“监管发展与技术发展还存在巨大的鸿沟。从认识它到最后被接受、相应支付体系完善、医保介入,还需要很长过程。”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