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注定将在基金业历史上留下重重的一笔。今年上半年,监管层连续发布多项新规,剑指公募基金从募集、管理,到投资、销售等多个重要环节。随着新规效应逐步发酵,在资产管理规模即将迈入10万亿大关的当口,公募基金的“游戏规则”也将迎来全方位的改变。
基金发行重回理性
今年以来,股、债两市均不见明显起色,市场风险偏好明显降低。然而,新基金发行市场却显得格外“热闹”,一边是某基金创造公募史上最大规模募集,另一边则是基金发行渠道异常拥堵。与此同时,踩点成立、顶格发行、延期募集等现象屡见不鲜,暗示基金发行正遭遇前所未有的“寒流”。
事实上,自去年开始,银行委外资金就源源不断地流入公募基金等资管平台。此外,公募基金在孱弱的市场环境中仍然积极“去库存”,则主要源于去年12月证监会发布的一则通知。根据这则通知,超期未募集的基金产品数量达到或超过已批复未募集基金产品总数60%的基金管理人,再次申报基金产品,证监会将委托相关派出机构对基金管理人有关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委外基金的大行其道,给普通投资者带来的潜在风险不容忽视。而基金公司近半年开足马力发行新基金,也令监管层注意到去库存的困难现实。今年3月,监管向基金公司下发机构监管通报,要求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超50%的新基金应采用封闭式运作或定期开放运作,其中,定期开放周期不得低于3个月;同时,单一持有份额超50%的新基金需采用发起式基金形式,不得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5月23日,证监会发布《机构监管情况通报2017年第5期》和《关于对超期未募集基金产品处理方案及相关材料的要求》,允许基金管理人自行选择延期或者不再募集。
“去年委外业务高涨,为对接机构资金,大家都在拼命报产品。而实行基金产品注册制以来,行业长期积累的超期未募集产品批文数量较多,短期内消化大量超期产品批文确实存在较大压力。”沪上一位基金业人士坦言。他进一步指出,在基金发行异常艰难的当下,新规无疑为基金公司减轻了去库存压力,但机构定制基金业务未来可能会大幅收缩。
回归基金“主赛道”
近些年来,尽管A股市场经历了跌宕起伏的牛熊转换,但除传统基金品种之外,分级、保本、定增、沪港深基金等,曾在不同市场阶段成为基金公司的“吸金”利器。
然而,这些产品在逐步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也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分级基金在市场调整中展现出的巨大杀伤力,已超出部分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保本基金采取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其规模快速膨胀导致担保机构的担保额度大幅提升,潜在的行业风险不容忽视;随着定增股票破发逐渐增多,定增产品收益日渐摊薄甚至出现亏损;沪港深基金快速扩容的同时,出现了“挂羊头卖狗肉”等乱象。
针对上述问题,监管层多箭齐发,逐一出台政策“整治”。2月1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避险策略基金的指导意见,将“保本基金”名称调整为“避险策略基金”,并作出取消连带责任担保机制等内容的修订。
根据今年5月1日生效的分级基金新规,申请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的投资者须满足“申请开通权限前20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在营业部现场以书面方式签署《分级基金投资者风险揭示书》”等条件。
继2月出炉的再融资新规后,5月27日,《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发布执行,进一步严控定增资金退出。定增产品的未来发展面临较大冲击。
6月14日,证监会下发《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的公募基金注册审核指引》,对港股通类别的基金设立、投资与运作进行规范,包括规定“基金名称如带有"港股"等类似字样,应当将80%以上的非现金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港股类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备不少于2名具有2年以上香港市场投资管理相关经验的人员”等等。
分析人士称,监管层的意图是引导基金公司竞争回归本源,更加重视投研核心能力的建设。在外部环境的倒逼之下,基金行业不得不更加注重风险防范,回到资管行业的“主赛道”上来。
重塑行业生态格局
在公募基金近20年的发展历史中,迷你基金问题由来已久。业内人士表示,这类产品不仅不能为基金公司贡献收益,还让众多持有人难以真正获得基金行业“专家理财”的效益。据海通证券统计,截至一季度末,资产净值范围低于5000万元的迷你基金数目超过200只,占基金总数的近5%,而范围低于1亿元的基金总数则接近500只。
6月2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发布《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2017年征求意见稿)》,严格细化了上市基金的“终止上市”程序。其中,分级基金基础份额和子份额持有人合计少于1000人或者规模合计低于5000万份,且在10个交易日内未消除的;除分级基金以外的其他基金持有人少于1000人,且在60个交易日内未消除的,将进入终止上市程序。
“迷你基金本来就如鸡肋,基金公司要投入人力、物力维护,但管理费收入却很低。监管层对分级基金和保本基金等监管新规,也促使这些基金的投资难度加大,加上投资人的不断撤离,基金经理选择清盘可能是最方便省事的做法。”沪上一位基金行业人士坦言。
此外,针对基金销售端,监管层也在近期作了严格规范。7月1日,《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办法》以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适当性义务为主线展开,主要包括三类:一是以判断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为目标的投资者分类义务,二是以判断产品风险等级为目标的产品分级义务,三是以“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投资者”为目标的销售匹配义务。
“这意味着未来公募基金的销售、发行,会处于更加严格的监管之下,行业生态格局也将随之改变。” 一位基金评级机构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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