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万通地产(600246)公告,有意转让中融信托“孙公司”——中荣国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简称 “中融国富” ) 80%股权。
6月5日,万通地产收到上交所针对相关事件的问询函。6月6日,万通地产公示了收到的问询函。
中融国富成立于2015年4月,由中融鼎新与自然人滕胜春发起设立,两者分别出资8000万元及2000万元,股权占比为80%及20%;以股权投资、项目投资等为主营。
上交所的问询函显示,对竞拍中融信托全资子公司北京中融鼎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下称 “中融鼎新” ) 所持中融国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下称 “中融国富” ) 80%股权进行关注。
问询函显示,2017年1月24日万通地产披露,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下称“嘉华控股”) 拟与中融信托开展战略合作,包括将公司二股东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万通控股”)35%的股权协议转让给其子公司中融鼎新。
半年不到,万通地产再次和中融信托产生交集。据了解,今年 3 月经纬纺机(000666)公告称,中融国富80%股权拟转让,挂牌底价为4亿元。6月5日,中融鼎新收到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受让资格确认意见函》,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一名,即万通地产。
为此,问询函一方面要求说明中融鼎新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参与竞拍80%股权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同时补充披露本次参与拍卖中融鼎新80%的股权是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及理由。
同时要求补充披露目前公司与中融鼎新合作的进展情况,包括尽职调查、内部决策的程序、通知的完成情况及具体日期,以及根据协议约定,中融鼎新是否已实质同意相关股权转让。
与此同时,独立董事意见显示,万通地产授权在80%的股权竞拍成功后,拟以不低于收购80%股权的条件受让滕胜春持有的中融国富剩余20%股权。
为此问询函要求补充披露:滕胜春是否为公司关联人及原因;收购其持有的中融鼎新剩余20%股权除成功竞拍中融鼎新80%股权外,是否还需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是否还需满足价格外的其他有关条件。
问询函要求,万通地产于2017年6月7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
不过万通地产方面称,鉴于《问询函》中所涉及问题需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相关回复工作尚在准备中,无法在2017年6月7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并披露回复公告。经与有关各方沟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预计在2017年6月13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并披露回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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