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午间消息,央行深圳中心分行官网显示,近日,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财付通”) 因支付业务违规,被央行罚款3万元;与此同时,央行上海中心分行官网也披露了对支付宝 (中国) 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简称 “支付宝” ) 的处罚公示,支付宝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要求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
据悉,这是央行首次公开披露对财付通和支付宝的处罚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官网公布对财付通的处罚信息显示,财付通被罚款的原因是未严格落实《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日期为5月3日。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于去年7月1日开始实施。按照固定,第三方支付机构用户要被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实名验证用户,一类是非实名验证用户。有业内人士推测,财付通可能是因为微信支付账户没有完成实名认证而被罚。 根据央行上海中心分行官网的公示内容,支付宝因为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央行要求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作出行政处罚日期为4月21日。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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