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网贷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发布后引发业内热议。那么,在一年的过渡期内,《暂行办法》将对网贷行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产生怎样的影响?记者对50家网贷平台的高管进行了问卷调查,看看P2P平台高管们的判断与预测。 1、未来会有90%以上平台倒闭? 会 不会 无法判断 网贷行业的“野蛮生长”早已成为过去时。近两年行业风险逐渐暴露,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行业洗牌再所难免,并断言90%以上的平台将会倒闭,有的甚至称将有97%的平台倒闭。如今,《暂行办法》的落地,势必将淘汰不合规的平台。那么,在网贷平台的高管眼中,淘汰数量是否会达到90%以上呢?在记者的调查中,持“会”和“不会”的观点数量仅相差一人,分别占比48%和46%。 对于为何会做出90%以上平台将会倒闭的判断,微贷网副总裁汪鹏飞对本报记者表示,任何一个行业的发展都有其自身规律,迅速崛起的网络借贷行业也不例外。P2P平台的大量倒闭有内部运营不善的原因,也有行业监管正在起作用的因素。“可以预见的是,随着《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行业监管细则的完善、落实,监管的加强会使得行业优胜劣汰将会加速,行业倒闭潮即将来临。” 理财范CEO申磊也持相同观点。他认为,在政策门槛和市场门槛同步提升的情下,大量的平台都将出局,或者倒闭,或者被并购,或者转型。政策方面,随着监管的完善,资金存管、ICP证和金融办备案等都提出了要求,特别是资金存管是个很大的门槛;市场方面,也与监管有一定关系,在限额的要求下,资金端和资产端作业半径的受到限制,会导致竞争更加激烈,可能会有新一轮的价格战,最后剩下来的都是大平台。 同时,还有业内人士认为会倒闭90%,不过倒闭之后还剩几百家。“虽然信贷需求体量很大,但目前的网贷资金成本高,借贷成本更高,加上经济大环境的因素,所以市场容量未必有之前预估的那么大。” 而在金信网副总经理李玉维看来,并不会出现90%以上平台倒闭的情况。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道,《暂行办法》出台后,在未来网贷行业发展中,平台一定要特别明确信息中介定位,发挥好信息中介功能,做好银行业的有益补充。当然,随着资金存管、机构备案、信息披露等配套制度陆续出台,优质资产向更低成本的机构资金聚集,大平台面临转型,不合规平台会陆续退出。但12个月的过渡期其实是给平台一个自省和调整的时间,毋庸置疑,一些平台现有业务后续如何转型是一个大问题,需要平台、监管层甚至传统金融机构的多方合力。 2、限贷、存管、ICP是平台倒闭的三大主因? 是 不是 无法判断 在《暂行办法》中,尤其值得关注的就是借款限额,根据网贷之家数据显示,待还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平台数量占比达到72.74%,人均待还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为46.06%。同时,P2P平台需要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作为资金存管机构是硬性要求。此外,在《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网络借贷平台应获得通信主管部门认可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ICP证成为开展资金存管的必要条件之一。 因此,借款限额、银行存管和ICP证都将限制部分平台的发展,这是否就是淘汰平台的三大主因呢?在《证券日报》记者的调查问卷中,有56%的网贷平台高管认为是,有36%的平台高管则认为不是,还有8%认为无法判断。 首金网常务副总裁戈矛锐认为,这三点是网贷平台倒闭的主要原因。“三个要素对于一般平台确实比较难以达到,首金网在对接银行存管的时候,从审核到系统对接前后共花费了1年的时间才达到标准,目前仅有12月的整改期,所以一般平台很难按时完成整改”,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道,ICP证也加强了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审核要求,想通过审核需要经受较长时间的考验审查和审核。同时借款限额目前多数平台也很难达到。“所以我们觉得这三项对于中小互联网金融平台来说,短期内想顺利转型确实要克服比较多的困难。” 融贝网CEO司书甲则认为,这三个因素不是网贷平台倒闭的主要原因。他分析道:第一,平台是否会倒闭,要看是否符合市场需求、风险把控是否到位,互联网金融其实从整个市场需求和定位来看,本身定位还是作传统金融的有益补充,方向是小额分散,无论借款限额的规定是否合理,但这个方向肯定是对的,是符合市场发展需求的;第二,以上所说的其实是行政、备案的要求,该要求的提出,必然会有一些因不符合要求,或者风险把控不到位的平台倒闭。但如果因该要求造成大批平台倒闭肯定不是监管层政策落实的初衷,也不是平台和整个互金行业所期望的,更与国家力推的市场化是不相符的;第三,关于备案等目前的一些规则制定是否合理、是否适合整个互金行业,他相信监管层会和行业有更多的互动,在大方向不变的情况下可能还会有所调整。 而在九斗鱼CEO郭鹏看来,成本问题将会成为未来大量平台退出的主要原因,主要包括合规成本上升、获客成本居高不下、运营成本推高及技术投入加大等。他对本报记者说道,一方面,银行存管、ICP备案等是平台合规发展的硬性门槛,将提升平台合规成本,加速淘汰大批不符合监管规定的平台。但同时,市场竞争加剧,追求精细化运营带来的运营成本及获客成本持续走高,也将成为大量平台退出的一大原因。此外,随着信息中介业务模式的定型,提高借贷效率、降低业务成 本成为P2P平台提升盈利空间的关键点,因此平台在技术,例如智能投顾方面的投入将加大。“随着监管具体实施的临近和行业竞争的白热化,如何优化投入效率、控制成本支出成为平台企业生存的关键。随着一些经营能力有限、成本控制能力不强的平台的退出,优质的合规平台将拥有更广阔的市场,迎来更好的发展空间。” 3、中小平台会发生挤兑潮? 会 不会 无法判断 在网贷行业的发展历程中,“挤兑潮”曾多次出现在某些关键的节点上,如岁末年初时以及在风险事件连续爆发后。由于《暂行办法》的实施,不少网贷平台业务面临调整,这是否会影响投资人心理继而形成挤兑潮呢?在回答《证券日报》调查问卷的50位网贷平台高管中,5人认为会发生挤兑潮,30人认为不会发生挤兑潮,还有15人则认为无法判断。 “中小平台由于规模、资源、专业度等原因,本身风险应对能力就比较薄弱,《暂行办法》推出后,一旦无法达到监管要求,势必爆发风险,因此会引发挤兑”,夸客金融创始人兼CEO郭震洲在解释为何认为会发生挤兑潮时说道。 麻袋理财总经理黄海旻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挤兑发生的条件是投资者判断网贷平台失去兑付能力。从《暂行办法》的细则来看,尽管有20万元限额等一些对业务影响较大的监管要求,1年的过渡期还是留给平台时间进行调整,并没有造成短暂不可逆的负面冲击。不少平台也在第一时间就监管政策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很大程度上稳定了投资者的信心。 “是否发生挤兑潮,主要还是要看中小平台是否有活期类产品”,首金网常务副总裁戈矛锐认为,因为定期类产品不涉及挤兑的情况,但是活期类产品会因为各类负面消息而产生挤兑。“我也不能判断是否一定发生挤兑,只是从暂行办法发布之后,各个平台的流量数据来看,中小平台属于净流出状态,所以可能会存在这种风险。”他以首金网为例,平台满足《暂行办法》的各项要求一直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要求,不但直连银行存管,拥有ICP证书等多项资质,也没有活期类产品,所以没有此方面的担忧,相反近期投资人还在快速增长,说明很多投资人在近期更看好合规的大型平台。 网贷天眼CEO田维赢对本报记者表示,挤兑潮应该不会出现。“在去年出台征求意见稿以后,行业投资人和平台已经日渐成熟,在接下来12个月的整改期内,大多数平台对不合规且触犯红线的业务进行整改,需要对投资人进行赔付或兑付的,相信平台会采取有序整改措施,市场也会给与宽松的环境。” 4、一年过渡期后《网贷办法》会作出一些修改? 事实上,由于目前网贷平台尚未纳入央行征信体系,缺少公允的第三方途径来核对借款人在各家平台上的整体借款情况,因此《暂行办法》中的限额能否真正执行还是个未知数。并且,在银行存管方面,有统计显示,目前宣布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的P2P平台共有130余家,而实际上已经上线存管业务的只有积木盒子、有利网、银豆网、宜人贷等56家,不足一半。这其中的原因在于网贷平台数量庞大,而银行数量则相对有限,在对接的过程中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人力、物力,银行的积极性也相对较弱。 因此,《暂行办法》在落地执行过程中,是否会根据网贷平台的反馈来进行一定的修改,或出台配套办法呢?《证券日报》记者根据调查问卷统计,有28位网贷平台高管认为会进行修改,9位网贷平台高管则持相反观点,还有13人认为无法判断。 金融工场CEO崔海晨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暂行办法》构建了监管的基本框架及P2P平台运营的基本规则,但在平台接入银行存管、落实信息披露的细化标准,禁止类资产证券化形式债权转让业务的范围都没有给出特别具体的界定。在整改实操中,平台仍需要较为细化的配套制度才能落地运行,尽快出台配套制度是迫切并且必要的。事实上,在《网贷暂行办法》发布会中,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也曾公开表示,相关部门会将抓紧制定、公布《暂行办法》的配套制度。 不过,他同时认为,对于争议最大的“借款限额”相关规定短时间内可能不会作出修改。这主要是因为规定“20万元”“100万元”等借款额上限,除了支持小额分散、严控风险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我国《刑法》关于非法集资的入罪限额也是如此。《暂行办法》的法律地位属于部门规章,在其上位法刑法司法解释未作修改的情况下,效力层级决定《暂行办法》不会突破刑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要求,“20万元”“100万元”被放宽的几率较小。 九斗鱼CEO郭鹏对本报记者谈道,总体来看,《暂行办法》构建了对网贷行业监管的基本框架,为了充分保证《暂行办法》落地,还需要一些具体的配套制度。相信未来还会有关于资金存管、机构备案和信息披露等相关配套措施陆续出台落地,共同构建网贷行业制度体系,推动网贷行业合规持续发展。 “一旦法律有了清晰的边界,不良平台便难以怀抱侥幸心理去试探监管底线,从这一层面来说,《暂行办法》更像是一剂助力行业洗牌及重建的加速剂”,他说道。 神仙有财CEO惠轶认为,《暂行办法》落地后,摆在平台转型面前的困 难也显而易见,12个月的“过渡期”不仅将考验网贷平台的合规化调整能力,同时也是对监管有效性的一次检验。对于监管而言,在面对一个动态的市场时,很难做到一蹴而就,更不可能一劳永逸,相关规定的出台必定以达成主要目的为导向,而其效果需要在市场中获得反馈,因此监管政策都存在一定的阶段性,也存在完善和修改的空间。 5、P2P平台将转向综合理财平台? 受《暂行办法》的制约,平台是否会向综合理财平台或金融集团方向转型?在《证券日报》的问卷调查中,持“会”、“不会”、“无法判断”的观点网贷平台高管人数之间相差无几,分别为17人、15人、18人。 融贝网CEO司书甲认为,可能会有不少平台开始向综合理财平台转型。“一方面,为满足合规性需求,互金平台转向综合理财平台式,可能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他对本报记者说道,“另一方面,《暂行办法》的出台将推进互金行业规范、健康、有序的发展。优质的互金平台必然希望能在下一个周期取得更大发展。在当前大环境下,丰富平台产品、横向合作扩展是平台走上新台阶的有效路径,我相信,在未来一段时间,不少平台将会在此方向上作出积极尝试。”他还说道,《暂行办法》出台也对平台自身资金实力,对人才专业度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快速达到合规要求,同时抓住机遇,迅速发展,部分优质平台也可能会借助联合,甚至重组等方式抱团取暖实现快速壮大。 “即使没有《暂行办法》,我们也在做着资金来源多元化的转型。《暂行办法》出台之后,给平台发展指明了道路,人人聚财会有纯粹的P2P业务,也会有非P2P的业务呈现模式,例如在资金来源方面对接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为金融机构提供优质资产”,人人聚财CEO许建文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样做的考虑,一方面是人人聚财的房产金融业务属于额度较大的资产类型,变为100%对接机构资金后,实际上就脱离了《暂行办法》的管辖范围,不再属于网络借贷。另一方面是相比于线上募集,机构资金成本更加低廉,对平台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利润有所帮助。 而在微贷网副总裁汪鹏飞看来,网贷平台未来不会转向综合理财平台或金融集团。“《暂行办法》规定了网贷平台的十三条禁止性红线,其中第七条明确平台不得‘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这意味着网贷平台将不得向综合理财平台转型。” 6、网贷平台盈利将更加艰难? 对于网贷平台《暂行办法》落地后,在盈利方面,有44%的网贷平台高管认为盈利会更加困难,但也有30%的高管认为网贷平台盈利会加快,而有26%的高管认为目前尚难以判断。 有业内人士认为平台盈利更难根源在于,“小额分散”并不是降低风险的唯一方法,项目端(或叫资产端)和市场需求本来就不一致。一般而言,如果为了达到一致的话,往往可能会导致目标客户群的减少和风险的提升,另外,“小额分散”对风控能力也是一个极大的考验。有的资产端,它适合“小额分散”,但对中小企业贷来说,它并不适合“小额分散”,如果按照该网贷暂行办法执行,风险可能会急剧加大。 金融工场CEO崔海晨也认为盈利会更加困难。他对记者分析道,首先,根据《暂行办法》借款限额的规定,大部分开展大额借贷的P2P平台将转型小微贷款、消费金融、汽车金融等领域。如果平台放弃原有优势业务转型小微,开拓资产端的投入会非常巨大。其次,小微金融资产的管理成本较高。平台对每个借款人都要完成一整套风控措施,贷前审查、贷中管理、贷后催收都必不可少。由于我国征信体系不健全、信息共享制度尚未建立,对借款风险的审核管理、抵质押物的处理等仍需要投入较大的人力、财力、物力。再次,《暂行办法》全面禁止线下营销,只能通过线上渠道宣传推广,众所周知理财端现在的获客成本也比较高昂。“综合以上三方面因素,运营成本的增加将进一步摊薄企业利润,导致平台盈利更加艰难。在此种情形下,平台能否降低坏账、降低经营成本,实现规模与利润增长的良性循环。同时尽可能在行业洗牌中抓住机遇,寻找新的盈利点,将成为平台可持续规范经营、健康发展的关键。” 麻袋理财总经理黄海旻表示,去年征求意见稿出台后,资本市场对网贷行业的市场憧憬开始理性,在资本寒冬的大环境下,今年融资消息更是鲜见,靠融资生存和竞争的好日子一去不复还,大家意识到还是要自负盈亏。今年不少优质平台宣布降息,1年期收益率跌破10%。“拿麻袋理财举例,我们1年期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是8.8%,企业已经开始通过产品价格调整在降成本了。相信随着监管政策的逐步落实,行业的信心会增加,资金会进一步流入网贷行业,加之没有竞争能力的小平台逐渐退出,对于优质平台的盈利都是利好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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