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通过微信公众号“深圳金融”发布《深圳市建立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最高奖励20万元》的通知。 通知显示,7月2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深圳市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并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对于情节轻微不予立案的举报内容,可以酌情给予举报人1万元奖励。如果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能够使公安机关迅速获取有力证据、查破案件,可以领取5万至20万元奖励。通知文末还附上深圳市各区经侦大队举报电话。 据了解,此奖励金额目前为全国最高。 3月30日,北京市金融局、网信办等单位联合发布《北京市群众举报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奖励办法》办法规定,对被采用的举报线索最高可奖励10万元,奖励资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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