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北京市金融局发布公告称,北京市金融局于2016年7月底开始对辖区批准设立的111家小额贷款公司实施现场核查,重点检查经营1年以上的公司运营情况,内容包括业务经营合规性、资产质量、管理水平和内部控制、业务数据真实性以及风险管理。
以下为公告原文: 本市组织开展2016年度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对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维护首都金融稳定,防控和化解风险,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根据《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京金融[2011]160号)要求,市金融局于2016年7月底开始对本市批准设立的111家小额贷款公司实施现场检查,重点检查经营1年以上的公司运营情况。检查内容包括:业务经营的合规性、资产质量、管理水平和内部控制、业务数据真实性和风险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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