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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监管细则已基本完成 严禁资金信用中介
发布时间:2015-12-03 20:5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在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互联网保险监管细则率先落地之后,P2P行业监管细则也备受期待。多位业内人士透露,银监会针对P2P行业的监管细则草案已基本制定完成,有望年底前公布。

P2P行业迅猛发展的同时,一直摆脱不掉风险事件频发的形象。今年上半年,全国正常运营的网贷平台共1800多家,在新增500余家的同时,问题平台数量也有近400家,超过去年全年问题平台数量总和。因此,出台一部具有针对性的行业监管细则,迫在眉睫。

全程参与P2P行业监管细则草案制定的某业内人士透露,“银监会的细则草案已接近完成,有望在年底前择机出台。”据透露,其会延续十部委《指导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强调P2P行业的信息中介性质,不能提供增信服务。”例如,细则草案将界定并区分信息中介、资金中介、信用中介的不同性质,明确资金中介、信用中介领域是P2P平台不得从事的。在资金托管、信息披露、风险提示、消费者保护等热点问题上,细则草案也将重点安排。

《指导意见》内容不乏大量鼓励、支持和创新等字眼,释放出“规范化监管之下,仍将为企业预留大量创新空间”的信号。例如,《指导意见》 支持各类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为P2P网贷平台提供资金存管、支付清算等配套服务。这些无疑为互联网金融创新留出了更大空间。

“业内龙头企业都在期盼监管细则尽快落地,此举必将引导P2P企业的模式创新不再走‘野路子’。”P2P网贷平台你我贷联合创始人刘瑶认为,考虑到目前许多P2P企业因为前期监管政策的空白,造成其上市计划迟迟无法启动的窘境,监管细则会对整个P2P行业吸引资本、加速规范化运作、争取上市融资有着积极的推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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