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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疑似和确诊病例 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
发布时间:2020-02-04 09:34 来源:深圳商报

  2月2日,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记者了解到,为保障好疫情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健康权益,做好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医用耗材医药采购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疫情期间,疑似和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取消住院起付标准。

  根据《通知》,深圳将加大医疗保障力度,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据悉,疫情期间,确认疑似和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使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符合国家、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取消住院起付标准。记者了解到,经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的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筛查医疗费用由各医疗机构做好患者信息登记,其中本市参保人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支付,非本市参保人的费用由全市各医疗机构的同级财政承担。

  根据《通知》,深圳将临时调整支付方式,确保医疗费用及时顺畅结算。据悉,根据全面贯彻落实“两个确保”,确认疑似和确诊的参保患者住院、门诊医疗费用均采取按项目付费,不纳入医疗机构总额预算控制指标,各救治医疗机构不得以费用控制为由拒绝收治参保患者,不得降低医疗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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