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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政:购房且实际居住即可申请落户
发布时间:2024-06-26 22:12 来源:联合早报

中国江苏省苏州市星期二(6月25日)推楼市新政,从今年8月1日起,只要在苏州购房且实际居住即可申请落户。

据“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公号消息,苏州市公安局星期二发布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出,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实际居住的非苏州户籍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户口迁入拥有或者购买的住房,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已办理退休手续)可以申请办理户口随迁。

通知列明,相关条件为拥有当地合法产权住房的;或者购买当地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备案的。

通知指出,房屋产权人、购房人为两人及以上的,需经所有产权人、购房人协商一致确定其中一人申请立户迁入,同时可以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办理户口随迁,其他共有产权人、购房人不再适用本通知规定。房屋产权人、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在申请落户时需要随监护人一并迁入。

该通知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与苏州市现行户籍政策并行实施,并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执行,由苏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苏州市6月2日宣布16条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新措施。全面取消房屋限购,并规定非苏州户籍人员购房即可落户。同时也取消首套房和二套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商业银行可根据客户风险状况,自主决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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