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百亿民间借贷问题,在“监管帮扶”为主的模式下行进四年后,安阳或将面临全新抉择:像鄂尔多斯一样去“打”,还是像温州一样推“破”。 超百亿民间借贷问题,在“监管帮扶”为主的模式下行进四年后,安阳或将面临全新抉择:像鄂尔多斯一样去“打”,还是像温州一样推“破”。 “过去四年,我们和政府都在努力,但最终利息增长了10亿元,问题却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超越集团高层称,这家被“监管帮扶”企业涉及民间借贷“本金”十几亿,但加上利息,却高达近40亿元。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安阳多方曾就“涉非”企业破产问题进行座谈讨论,超越集团也已经向相关部门提出破产申请。 “如何认定涉非,各地存在一些区别。浙江更倾向于将资金用于自身生产的,不以非法吸存对待,颇受好评。处置方式上,破产要比‘处非’更公开、透明、规范化。当然,破产并不影响对企业负责人相应责任追究。”全国律师破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韩传华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过往较为单一的“处非”模式,值得反思。 百亿资产企业尴尬停摆 2011年,民间借贷危机在多地同时爆发。相比于鄂尔多斯和温州,安阳100多亿的民间借贷规模,并不算大。但这座中原城市的特点是参与放贷人数众多,由此带给各方的压力巨大。 当年年末,当地政府对一部分有着优质资产的企业宣布“监督帮扶”(后改为“监管帮扶”),以求稳住局面同时,通过促进企业发展来实现偿债。 彼时,贞元、超越两大企业是安阳最大的民营企业,但几乎同时也是最大的涉及民间借贷企业。因此二者也成为“监管帮扶”的主要对象。 “借贷危机最大的问题,是一方面企业资金吃紧,发展困难;另一方面出借人由于恐慌催债,给企业带来压力。所以政府希望通过监管企业,给出借人一个‘定心丸’,同时再通过帮扶,让企业向前走,资金跟上来。”熟悉“处非”工作的当地政府人士称,但弊端也正在显现:“监管帮扶,最初是有优点的,但四年后群众、企业都有抱怨。比如福源运动城算是解决了,但接着群众就开始举报,认为操作中存在腐败。” 以超越集团为例,在借贷危机爆发的2011年,其资产情况颇为可观:仅拥有的三处矿产和三个地产项目,即被评估总价超过100亿元。但尴尬在于,彼时部分矿产项目前期建设已经完成,但有的还在办理相关证照,地产项目主体架构已经完成,但需要建设…… “我们再快一些,或者说借贷危机再晚一些,都不会是今天这个状况。”超越集团高层称。记者了解到,超越集团由30多家子公司构成,其主业为煤炭开采和地产开发,因过去二十年在安阳的杰出表现,当地给该企业的荣誉证书数不胜数。 不过,这家企业迄今仍未停止兑付,只是兑付方式在过去四年中已经发生变化:最初以到期后10%的现金进行兑付,随后这一比例降为1%现金,今年以来则改为兑换相应的白酒或其他商品。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超越集团借贷危机所涉“本金”仅在10亿元左右,但“客户”数量却超过2万人。利率则在20%左右。而在具体借贷方式上,超越集团系向当地住宅商会会员“认筹”,因此其借贷并非针对“不特定对象”进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主要是讲那些像银行一样,收了存款再贷给他人谋利的,如果只是企业自用,且企业投资项目真实可靠,那和非法吸存没关系,更合诈骗没关系。”吴英案代理人蔺文财,在初步了解超越集团情况后表示。 资料显示,在2013年一份倡议书上,超过9成的“客户”签名,以示对超越集团“发展脱困”的支持。但超越集团高层认为在2014年后,虽各方仍在努力,企业却再无变化出现,维持1%的“流动性”也日显艰难。 破产求“最大公约数” “过去四年,总体负债、损失多了至少15亿元,其中10亿元是利息增长。眼下总负债在45亿元左右。”超越集团创始人杨清河告诉记者。这位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因今年以来积极呼吁让困难企业依法“破产重整”,因而被业界称为“中原第一破人”。 但对超越集团,杨清河说在2014年年末之前,他从未想过要让自己创立的企业破产:“危机爆发后,我们制定了三年发展脱困计划,政府也很支持,但大家努力到现在,并没有出现根本改变。” 三年“发展脱困”中,曾一度接近“突破点”。“近三亿的资金马上就要到,但最后人家说这家企业可能涉及民间借贷,停了。政府和我们都很惋惜。”超越集团高层称,2014年时,他们曾和某知名信托谈好3亿元融资,都办理了前期抵押手续,眼见即可让多个项目实现运转盈利,但却在最后一刻失去良机。 类似的情况并不少,因为银行贷款、民间借贷、抵押导致企业处于多种矛盾中心,很难实现再融资、盘活。 “而新《破产法》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让这些问题放在同一平台上,让重整成为可能,同时有效保障各方利益。”在近期郑州举办的一次研讨会上,包括河南省高级法院人士在内的多名专家一致认为,破产重整应成为解决借贷危机的一个重要工具。该研讨会上,超越集团则是重要案例。 “群众想要的,是尽可能多拿,尽可能公平,希望有参与感,能够发挥作用,所以结合温州经验来看,破产是当前可见模式中最好的选择。”前述政府人士称。 据《安阳日报》2015年9月26日头版报道,安阳市主要领导称“我市处非工作跟全国、全省以及其他地区一样,已经进入了深水区,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 “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 该文还透露:“成立贞元、超越这两个指挥部是市委、市政府经过认真研究后的一项慎重决定,目的就是要顺应民心民意,进一步让集资群众看到市委、市政府的决心,消除群众焦虑情绪,切实增强群众信心。” “让群众看到切实可见的希望和路径,让企业摆脱不死不活的状态,让各方都能在一个最大公约数内,最好地实现目标,所以我觉得应该走破产重整的道路。”杨清河称,2014年末有法律界人士建议他让超越集团破产重整时,他差点骂人,但此后在认真学习新破产法,并赴温州、鄂尔多斯等地考察后,他的看法彻底改观。 抛开2011年评估资产100亿元,即使在当下,杨清河细数资产情况,认为资产明显大于负债。“想要投资进入的人是有的,就是重整的机会很好,但前提是要进入这个破产重整的平台,才有机会让各方顾虑变成希望和办法,从而让群众、政府都能够更踏实,企业也有真正的出路。”杨清河表示,超越集团已经向政府表达破产重整意愿,并提出了为企业《破产重整申请书》盖章的用印申请。 “处非四年,钱没拿到。既然温州搞破产能解决问题,能兑付,那我们肯定支持,反正超越又跑不了。”记者走访时,发现债权人对破产持支持态度。 “处非的方式处理资产,比较单一、不透明,很容易受到质疑,引发债权人不满。但破产的方式里,因为有成熟的程序化规定,公开、透明度大大增加,也更能保证公平性。”11月21日,韩传华律师接受本报采访时称,总体而言,前一阶段较为广泛的政府、公安主导处置资产的办法,现在看来弊端颇多,值得深思。 ...
今日下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省基本方略,深入推进“法律进企业”工作,帮助企业和投资者主动增强法治意识,规避民间借贷法律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四川省人民政府外来企业投诉中心、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商务厅和中伦文德律师事务在成都共同举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及案例说明会”。四川省商务厅外国投资管理处副处长周新蓉女士、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志坚律师、驻川商会及会员企业的代表参加了此次法律说明会。 省司法厅副厅长刘朝宽在今日下午的说明会上讲到,近年来,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度增大,这使得民间借贷市场变得异常活跃,借贷规模越来越大、影响范围越来越广。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底,民间借贷市场的总体规模已超过5万亿元,接近1300万中小企业融资总额的1/3。与此同时,高利率、高收益的民间借贷背后伴随的是高风险和因为缺乏有效监管而带来的法律纠纷,凸显出民间借贷风险集中爆发后产生的连锁反应和严重后果。 目前,民间借贷纠纷已经成为我国第二位民事诉讼类型,据统计,2013年全国法院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85.5万件、 2014年审结102.4万件、2015年上半年已经审结52.6万件,年均增幅在20%以上。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大幅增加,不仅对金融秩序和实体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甚至给社会稳定带来极大的隐患。 为了加强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判指导工作,早在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就颁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民间借贷市场发生了很大变化,许多规定已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为了积极应对当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问题的规定》,并从今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规定》对民间借贷的主体、范围、行为、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进一步从法律层面最大限度保护了投资者的正当合法权益。 刘朝宽介绍到,省司法厅、省商务厅共同举办今天的法律说明会,既是积极推动政府服务部门之间、政府服务部门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积极营造我省良好投资环境的有力举措,更是希望通过法律专业人士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分析和解读,能够为我省外来企业提供有益的法律意见参考,不断增强外来企业和外来投资者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企业依法决策和依法经营管理水平。 ...
——从历史文化比较的维度出发 在我国,民间借贷常常令人“谈之色变”。然而,在金融行业较为发达的美、英等西方国家,民间借贷在发展过程中,大多数情况下并没有阻碍社会经济的平稳健康运行,相反,还为社会各阶层提供了符合自身实际需要的差异化信贷资金,维护了整个社会结构的稳定。在这种反差下,有必要从历史文化的维度进行对比与分析,为引导我国民间借贷健康发展提供借鉴。 中西方民间借贷历史文化的对比反思 (一)“金融抑制”政策和“重商主义”思想。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金融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但鉴于体制转型具有较大风险,一切探索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所以政府在金融领域还是采取了相对严厉的监管措施,也就是“金融抑制”政策,民间借贷长期处于没有合法身份的“灰色地带”。反观西方社会,统治者多采取“重商主义”治国策略,民间借贷和正规金融共同起步、互为补充、相得宜彰,民间借贷的中介也从早期的“共济会”、“友谊社”逐步发展成为“储蓄轮转协会”、“信用合作社”等准金融机构。 (二)“高利贷”的思维定式和“反高利贷”的宗教传统。高利贷在我国封建时代盛行的根源在于大地主、大官僚对农民的剥削和土地兼并,鲁迅先生曾将这一社会丑恶现象生动地比喻为“人吃人”。这种负面历史传统留下的消极后果是,导致人们形成定性思维,认为高利贷“存在即是合理的”。然而,在西方的历史文化中,通过民间借贷收取高息被视为严重的道德瑕疵,甚至是犯罪。古罗马哲学家加图曾写道:“收取利息就是谋杀!”基督教也认为,利息收入不是劳动所获,是剥削他人的劳动成果,是罪恶的。在这种文化背景下,虽然很多西方国家现行法律中规定了较高的借贷利率容忍区间,但是实际借贷利率并不高。 (三)社会转型期下的“投机主义”思潮。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以利润和效率为终极追求目标的“投机主义”十分盛行。它在民间借贷领域的典型表现是,参与者带有侥幸心理,明知属于非法行为,难以有效监管资金使用情况,在高息诱惑下,依然不顾一切、前赴后继的投身其中。而在西方国家,基于“人性本恶”的社会认知,经过不断反思,政府着力借助于制度和管理来弥补社会漏洞,以压缩“投机主义”的生存空间。具体到民间借贷领域,能够通过投机获得超额利润的机会也相对较少,所以难以形成大规模风险。 (四)“契约精神”的缺失。民间借贷作为一种典型的民事合同法律关系,遵守“契约精神”当是毫无疑问。但遗憾的是,我们引以为傲,被列入“五常”中的“信”却在今天屡屡失效,原因在于,与西方常说的“契约精神”相比,两种“诚信”的本质内涵完全不同。儒家讲究的“信”是作为个体的道德品质,诉诸的完全是自律良知,而契约则更多诉诸于外在制裁力量。西方“契约精神”发展出了民主和法治,西方人习惯于遵守规则,而我国的普通大众仍缺乏对法律的敬畏,在利益的诱惑下,容易去钻法律空子,这也是导致我国民间借贷乱象频发的一个深层次原因。 对我国民间借贷健康发展的借鉴启示 (一)从“金融抑制”向“金融约束”的政策转变。当务之急是要实现监管理念由“金融抑制”向“金融约束”的转变。严格的管制只会割裂民间资本和正规金融之间的联系,形成民间资本的地下流动,从而产生地下钱庄、地下投资公司等非法金融形式,滋生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应该适当放松对民间金融的管制,同时加强对民间金融的正面引导,促使民间借贷“阳光化”、规范化,让其与正规金融一起参与市场竞争,能实现优势互补,达到资金优化配置的作用,提高社会经济效率。 (二)尽快完成《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的征求意见,及早颁布实施,并最终推动《放贷人条例》的出台。由人民银行牵头制定的《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正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然而,此次《条例》规定的只是类似小贷公司等放贷组织的资格条件。从长远来看,还是应该借鉴英、美等先进国家的立法经验,制定出台范围更广、覆盖更全、规制更科学的《放贷人条例》,促进民间借贷的全面“阳光化”。 (三)有选择性地对“高利贷”行为进行规制。利率过高是目前我国民间借贷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矛盾争论也比较尖锐。因此,在设计我国民间借贷监管体制时,必须严厉打击“高利贷”行为,设定明确的最高利率限额,超过即被视为违法,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次,要区分情况,对短期小额借贷和纯私人间的借贷应该依照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给予充分自由,灵活处置其利率问题。 (四)大力发展合作金融,引导其最终向正规金融转变。民间借贷产生之初是基于人类朴素的互助理念,因此,在民间借贷的监管思路上,应该充分认识到其积极意义,推动民间借贷向民间合作金融组织转变,使合作金融成为民间借贷的一种有益组织形式。另外,为扩展业务范围、提高防控风险的能力、在更广层面参与到金融领域的竞争,民间金融合作组织转变成为正规金融机构是大势所趋,也应是最终努力方向。(中国人民银行鹤壁市中心支行 闫晓峰) ...
阿瓦提县人民法院在2015年10月期间受理民间借贷案件423件,标的额为710万元,与去年同期受理267件,标的额400万相比,增幅达63.12%。多起民间借贷案件欠款人携款潜逃,造成部分贷款人经济困难,甚至有的人倾家荡产,对社会稳定及经济稳定增长造成了阻碍,也成为困扰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大难题。 为此,阿瓦提县人民法院发起了民间借贷案件攻坚战,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加大案件审判执行力度、兑现法律承诺。进一步完善立案、调解、审判、执行联动机制,构架大调解格局,在联动的基础上使得法院审判、执行各环节无缝化对接。逐案督促检查办案人员,实行定案、定人、定期执行; 构建诚信体系,规范民间资本运行。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下,及时向银行发布司法建议,监管规范民间资本的运行,保护正当的民间借贷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公民金融风险防范意识。阿瓦提县人民法院以典型案件、专题讲座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用法律武器武装自己的头脑,从而在发生纠纷时,能够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阿瓦提县人民法院 阿尔曼·扎依木 张雪勇) ...
近日,湖南省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岩门法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2014年4月9日,被告郑某向原告张某甲借款10万元,借款到期后,被告郑某拒不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被告郑某的妻子被告张某乙认为被告郑某向原告张某甲借款是被告郑某的个人行为,是个人债务,同时被告郑某的借款没有用到家庭实际的开支中,自己对被告郑某的行为完全不知情,故被告张某乙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双方的争议焦点是被告张某乙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被告郑某的借贷是否系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争论不休。 湖南省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首先、被告郑某的借贷行为在被告郑某和被告张某乙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再次、被告张某乙认为该笔债务系被告郑某的个人债务,根据证据规则“谁主张、谁证明”的原则,被告张某乙应当就该笔债务系被告郑某的个人债务举证,不然将处在不利的后果,最后,在本案中被告张某乙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被告郑某的借贷行为系被告郑某的个人债务,故该笔债务最终将由被告郑某、张某乙共同偿还。(来源:湖南法院网) ...
(11月22日)下午,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会上经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关于许可对省十二届人大代表杨清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决定。 据报道,杨清河被刑拘或与其涉嫌非法集资有关。 杨清河1988年创立的超越集团此前因民间借贷而造成40多亿元债务,目前在无法及时支付本息的煎熬中,已经持续了4年之久。 自称“中原第一破人” “中原第一破人”的称号,是最近才喊起来的,“破”指的是杨清河近期一直在呼吁推行的《破产法》。 近半个月来,杨清河的朋友圈保持差不多每天都更新的频率,百分之九十以上内容是关于企业资金链断裂、企业破产的文章,其中,也不避讳提及超越集团。 据杨清河身边人士介绍,杨清河一直在推进超越集团破产重组的事宜,要做“中原第一破人”,也是源于此。 杨清河最近这半个月曾感慨“成也民间借贷,败也民间借贷” 在其所发的一篇长文中,杨清河呼吁王伟庆董事长让好嘉利公司选择破产或者破产重整。“假如让好嘉利企业选择了破产,债权人的损失不会这么大。假如好嘉利选择了破产重整,你可能就获得了东山再起的机会。假如好嘉利选择了破产,你起码不用悲惨成这个样子。”杨清河在文章中写道。 “成也民间借贷,败也民间借贷” 在百度搜索杨清河的名字,紧跟着几个关键词,一个是“非法集资”,一个是“超越集团”。 其实,杨青河有多重身份,他是河南省小微企业商会的会长,是河南省工商联副主席,是省人大代表,曾经是河南超越企业集团董事局主席。而或许正是最后这个身份,成为他被刑拘的导火索。 提及超越集团,安阳当地几乎人人皆知。 在2011年出问题之前,超越集团可以说是一家荣誉满身的企业:全国“青年文明号”、“中国最具生命力民营企业”、“全国民营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2006年,该公司集团党委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还受到了中组部的表彰。公开资料显示,超越集团累计安排就业1万余人次,投资社会文化事业6000多万元,捐资助学、扶贫救灾、助残济困共2400多万元,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1年,一场被称为“金融非典”的民间借贷,把这家曾经荣誉满身、创办20多年的民营企业推入困境。 随后的四年多时间,超越集团尝试过发展脱困,但由于资金链问题一直无法得到解决,原本22亿元的债务膨胀到40多亿元,企业经营更加艰难,民间借贷的资金也无法兑付。 根据官方介绍,超越集团是由河南安阳最早的私营文化企业发展而来,经营涉及文化、房地产、工业、农业综合开发等领域的集团公司,并曾获得全国“青年文明号”、“中国最具生命力民营企业”等称号。 据报道,2011年10月,超越集团开始出现债务到期无法支付本息的情况,当时只兑付了10%的本息,后来资金链越来越紧张,每月只能给债权人兑付1%的本息,最后拿不出现金,只能用白酒等实物来抵债。 上述报道称,超越集团2015年的资产评估显示,其民间借贷涉及2万多人,集团债务40多亿元无法偿还。 “中原第一破人”被刑拘 昨天(11月22日)下午进行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省十二届人大代表杨清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决定(草案)》。 河南省公安厅于2015年11月13日向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交了《关于提请许可对省十二届人大代表杨清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许可河南省公安厅对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杨清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决定(草案)》显示,河南省公安厅于2015年11月13日向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提请许可对省十二届人大代表杨清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报告》。根据《代表法》第三十二条和河南省实施《代表法》办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河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许可河南省公安厅对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杨清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公开简历显示,杨清河,男,汉族,1967年8月出生,河南省安阳县人,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郑州大学兼职教授,现任河南超越企业集团董事局主席,并担任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河南省工商联副主席、河南省第十一届青年联合会名誉主席、河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河南省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副会长、河南省矿业协会副会长、安阳市十二届人大常委、安阳市工商联主席、安阳市总商会会长等职务。 ...
你向别人借过钱吗?别人向你借过钱吗?这个日常问题涉及的就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泛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而民间借贷风险,则是指因盲目追求高利息而将款项存储于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借于他人而带来的风险。 在民间借贷中,由于缺乏投资经验和风险观念,许多放贷人只看到高额利息的诱惑,而忽视了背后的巨大风险,为非法集资、高利贷等违规违法行为留下了空子,一旦出现风险便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那么如何有效防控和规避民间借贷风险呢? 一是衡量关系,明确风险。出借方要舍开面子,不要为了面子而丢了票子。要考虑借贷人的经济负担能力,明确借贷的用途,以进行有效监督。 二是对个人信息要保密。不要盲目签署个人姓名,也不要将个人身份证、房产证、行车证等证照随意借给他人,避免被“担保”而承担还款责任。 三是民间借贷要满足一定的形式条件。借款一定要书写借据,口头合同在打官司时得不到法院支持。书面借据要明确当事人基本信息、借款时间、还款时间,有无利率、借款数额、大小写等等。同时,最好要求有担保措施,提供担保财产或保证人。 四是注意诉讼时效。借款最好约定诉讼或仲裁条款,到期后及时催讨借款,或起诉、仲裁。根据法律规定,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自出借方第一次催讨之日起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算两年,期满前可再次催要,延期两年,但最长不超过20年。 五是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因违反国家政策而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比如提前扣除利息、“利滚利”高利贷等。利率一般不超过年利率24%,超过24%到36%部分已支付的不予返还,但超过36%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最后,公众应当理性理财,避免因贪图高息出借款项,尤其要避免明知用于违法活动的借款。 ...
今日,有传言称国内知名互联网金融平台陆金所,因旗下平安国际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近4亿元借款出现问题而曝出数亿元坏账。 若该消息属实,陆金所将刷新P2P领域坏账记录。对此,陆金所人士强调,陆金所成立至今投资者投资损失率为0,“该项目由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投资者权益不会受到影响。目前此事已经进入司法阶段,相关信息不便透露。” 传言称,陆金所旗下平安国际商业保理目前累计接近4亿借款出现问题,其中与陕西金紫阳集团的2.5亿借款已到期,平安国际方面不得不启用资金池偿还投资人本息。 陆金所人士未对平安国际商业保理是否涉及陕西金紫阳集团的债务黑洞、传言中坏账数据的真实性做正面回应,但其撇清与平安国际商业保理的关系称,该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即陆金所和平安国际商业保理是两家独立的公司。 但实际上,陆金所与平安国际商业保理相互独立的说法并不确切。根据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安国际商业保理的企业法人即显示为陆金所(上海陆家嘴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资料显示,平安国际商业保理的注册资金在今年2月5日由7000万元增至2亿元,其经营范围包括,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 需说明的是,传闻中陷入债务风波,并导致平安国际商业保理2.5亿元借款出现问题的陕西金紫阳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于去年资金链发生断裂,其董事长韩海被指涉嫌骗取银行贷款8000万元潜逃,据当地媒体报道,韩海已于去年11月被警方抓获。 公开资料显示,陕西金紫阳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组建于2005年4月,是一家集粮食收购、加工、储存、销售和生态养殖于一体的民营企业,拥有物流、面粉、油脂、淀粉、旅游、购销6家分公司和生态养殖、有机农业、渭滨畜牧3家子公司及今怀缘旗舰连锁店,是陕西省大荔县的龙头企业,其注册资本为1.5亿元、总资产4.5亿元、固定资产2.01亿元。 另外,陕西金紫阳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法人韩海,目前陷入与多家公司或个人的借贷纠纷。其中一起官司的判决书显示,陕西金紫阳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曾于2013年向一位原告分批次借走总计6300万元,并于2014年6月起开始推脱还款,其未还本金为5800万元。 希望陆金所尽快就此事给出正面的回应。 ...
3月15日,《第一财经日报》报道了P2P平台上海恭信资产管理公司(下称“恭信资产”)跑路事件,如今该事件正在进一步发酵当中。 本报记者辗转多方联系到的投资者和恭信资产内部员工均表示,在3月11日进行了报案处理,目前,警方已经立案侦查,并表示会进一步搜索相关资料关注该事件。截至发稿,记者尚未从警方获得该事件的最新进展。 本报记者深入调查过程中了解到,恭信资产实际管理人与公司法人代表系夫妻关系,且公司法人代表同时兼任子公司上海资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资宇资管”)的财务负责人。 亲戚、朋友为主要受害群体 本报记者联系到的恭信资产理财端某部门经理表示,3月10日为该公司下发工资的日子,但薪水并未如期到账,3月11日,公司老板均失联,该部门经理立即让所有业务员通知客户此情况,并联合公司所有的人和投资者向警方报案。 “我们公司应该是倒闭了、(老板)跑路了。”该部门经理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除公司主要负责人和法人代表外,其他员工均不知情,同时表示,多数平台员工有亲戚朋友的投资款在平台上。“我们也是受害者,不仅资金受损而且现在都失业了。”该部门经理表示,他所领导的部门业务员负责的投资者有十几位,涉及资金总额为100多万。 记者从一位投资者处获得的“上海市公安局案(事)件接报回执单”显示,恭信资产于2014年11月底至2015年3月10日期间,在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88号东楼29楼,对外销售理财产品,采取与客户签订《个人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的方式,由该公司向客户借钱,期限三个月至一年,利息为7.8%至13%不等,据不完全统计,已有客户106人,涉及金额800余万元人民币,从11日下午4时起至今,已联系不上老板黄鸿宇及其妻子、法定代表人柳丽萍。 一份客户向警方备案需准备的资料显示,内容包含投资者姓名、投资人电话、投资金额、投资日期、还款日期、还款金额(连本带息)、联系业务员姓名和业务员电话、身份证、合同、债权列表、收据、付款单据等相关文件的复印件、因何签单等多项内容。 一位在恭信资产共投资25万余元的投资者李欣(化名)对记者表示,25万元拆分成5万、10万等金额不等的四笔投资款,投资期限均为3个月,恭信资产承诺给投资者的投资收益率为9.2%,李欣的所有投资标的中最早一笔到期应该为2015年3月底,最晚的是5月份。 “钱都是家里的。”李欣表示,之所以会选择恭信资产是因为有朋友在该公司工作,在他的劝说下购买了平台的理财产品,如今她的朋友也成为了这一事件的受害者。 夫妻档、关系店 针对资金的去向,李欣和上述平台部门经理均对本报记者表示,他们也不知所终。但在交谈过程中,记者发现均指向了另一家公司:资宇资管。 “签订合同的时候,债权列表中,不同借款人有对应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称将钱借给了这个人。”李欣表示,业务员告知她,这些借款人均为不同小微企业的法人代表,资金用于创业,进一步具体信息并未获得。 在记者获得的一份《债权转让及受让协议》中显示,一份金额为10万元、初始出借日期为2015年1月23日的恭信资产产品“恭信金季”转让细节。债权列表注明了,柳丽萍及受让人即投资者的身份证号码。债权基本信息显示,借款人职业为企业法人代表,借款用途仅为“经营”两个简单的字,还款期限三个月,预期年化收益为9.2%。 李欣称,恭信资产在农行、民生银行等多个银行开设了不同的账户,而她的投资款打入了一个工行的账号上。后经李欣辗转打听,了解到投资款最终被恭信资产的子公司资宇资管“接盘”。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显示,恭信资产成立日期为2014年8月14日,注册资本为10000万人民币,法人代表和自然人股东为柳丽萍。而资宇资管成立于2014年9月17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人民币,法人代表为柳丽萍,自然人股东为柳丽萍、张辉。且两家公司分别于2014年12月9日和2015年1月27日,在上海股交中心挂牌,挂牌股票交易号分别为202501和203331。 “接盘”信息得到了上述部门经理的认证,“我们是理财端,公司另有负责贷款端的人。”该部门经理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所有投资款都给到了资宇资管,但是资宇资管对资金的进一步运作并不明确。 报案信息显示,恭信资产法人代表柳丽萍和公司实际管理人黄鸿宇系夫妻关系。李欣表示,柳丽萍年纪较小,而黄鸿宇年纪较大,三四十岁的样子。柳丽萍除担任恭信资产的法人代表外,还是资宇资管的财务负责人。 “黄鸿宇的名字似乎也是假的。”部门经理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在日常工作中,黄鸿宇从未出示过自己的有效证件,无论大事小情均使用“柳丽萍”的相关证件办理。 目前投资人和公司业务员均通过朋友圈等社交媒体发布公司老板的照片,希望通过社交关系能够发现“蛛丝马迹”。 此外,本报记者发现,恭信资产位于北京东路科技京城大厦里的第四、五营业部,截至2015年3月5日已拖欠物业公司管理费等款项人民币共计13万余元,其中电费、物业管理费和房屋租金三项费用中,仅物业管理费缴纳了1万元,尚欠费9705.71元。而应缴纳的1963.5元电费和119084元租金均一分没缴。 3月5日,上海科技京城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已经向恭信资产下发了催款通知单,同时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也已下发终止租赁合同通知。...
昨日午间,一条“陆金所身陷2.5亿坏账风波”的消息传出。来自媒体的消息称,中国平安旗下的互联网金融平台陆金所曝出坏账传闻。 一位接近其旗下平安国际商业保理的人士透露,目前累计接近4亿借款出现问题,其中与某省一家名为金紫阳集团的2.5亿元借款已到期,平安国际方面不得不启用资金池偿还投资人本息。北京商报记者就此事联系了陆金所相关人士,该人士表示,这项业务属于平安国际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保理”)项目,与陆金所无关。陆金所成立至今,投资者的投资损失率为零。 值得注意的是,消息在当日晚间已经从各大网站“下架”。以此推断,此举显然不是平安保理的力量可以实现的。 事实上,网络上有公开信息显示,早在去年10月, 金紫阳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董事长吴江鹏失去联系,企业经营瘫痪。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积极稳妥处置相关问题。 据平安保理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显示,该公司于2012年3月6日成立于天津滨海新区,是中国平安集团基于旗下子公司上海陆家嘴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而成立的专业化保理公司。之所以市场传闻波及到陆金所,主要是由于平安保理为陆金所全资子公司。同时,陆金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平安保理的这一坏账已经步入司法阶段。此外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此项目目前有全额担保。 所谓保理业务主要是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服务中的至少两项。而其与陆金所的业务模式主要是双方转让债权、对付资金。 其实,正在经历成长烦恼的P2P行业阴云弥漫,由于监管缺失、行业发展迅速、平台良莠不齐,P2P行业“草木皆兵”,任何的风吹草动都会引起市场和投资者的关注。 “P2P行业进入风险高发期,很多时候并不是P2P平台本身出事,而是由于其合作的第三方或者关系方出现了相应的风险事件而‘躺枪’,未来这一行业需更注重风控,风控是一家平台的核心竞争力。”一位P2P行业内人士直言。近期多家互联网金融网贷平台“中枪”,折射出经历野蛮生长的P2P行业进入了风险高发期,并逐步由初始的“拼爹”转入“拼风控”阶段。但脆弱的风控能力正是多数P2P平台所面临的通病,中国P2P行业要想走向成熟,企业仍需致力于打造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即风控能力。 其实,类似的“躺枪”事件在P2P行业时有发生,如昨日网传“互联网金融平台铜板街背后小贷公司资金链断裂,涉及1亿元坏账”,虽然该平台公告称传闻严重失实,但仍然让投资者吓出一身冷汗。 这是继红岭创投后再爆出的大坏账,大平台动辄上亿的坏账怎能不吓得投资人出一身冷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