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近,资金压力逐步加剧,越来越多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始降低其平台理财端收益。 第一网贷最新数据显示,11月27日当日中国P2P网贷利率为10.88%。瑞钱宝创始人徐自田预测,明年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合理利率将下行至8%以内,10%以上的高利率无法长期维持。 金蛋理财CEO邓巍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收益越高风险越高”是金融基本规律,互联网金融行业同样适用。优质债权寻找的是低成本资金,而随着目前市场优质债权越来越少,利率空间也在逐步下降。预计明年优质低风险债权的合理利率区间为7%、8%的样子。 “以房贷为例,北京城区、一抵、全委、贷款额度为评估额7成的房屋抵押,需要承担的资金成本,大概要比目前市场价低20%以上。以往平台通常把利率设置得足够高,以覆盖可能发生的坏账,但这并不是一个可持续的发展方式。目前平台利率下行,说明越来越多的平台已经意识到用高利率覆盖坏账无法持续,部分网贷平台已经开始把高风险的借款人排除在外了。”邓巍表示。 紫马财行CEO唐学庆说,利率下行充分说明了互联网金融行业正在回归理性,由于金融市场是动态的,因此互联网金融的利率也应当是随之波动的。当下行业自身竞争激烈,加之金融监管政策加速落地的预期,在内外力共同作用下,正驱使行业走向健康发展的正轨。 其实,对于从事不同细分领域网络借贷的平台,投资人的收益获取也是不相同的。共鸣科技CEO陆雨泉称,不同类型资产的融资成本将直接反应收益率的高低,比如保理、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等资产目前在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融资成本一般在11%-14%之间;房贷、车贷一般在12%-18%之间;消费信贷的成本会更高一些。这是由于保理、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安全系数高,车贷、房贷次之,而消费信贷坏账率较高导致的。 “在理财端收益方面,比如保理的综合融资成本是11%,平台和资产提供方可能仅收取1%的利差,这是因为保理项目风险低,1%的利差基本可以覆盖平台和资产提供方成本。反之,如果是消费信贷项目,平台和资产提供方则可能共同收取高达12%的利差等费用,这是因为信贷客户坏账率高,即便这样也有可能覆盖不了成本。”陆雨泉说。 因此,不同资产类型在借款方的分化是很明显的,但是经过平台对于不同资产的风控把关后,反映在投资人理财端的收益则趋于一致,一般的合理收益目前均在10%以下,且伴随着经济下行压力,这个数字也在下行。 ...
互联网金融加入“双11”战团 【深圳商报讯】(记者 谢惠茜)时近“双11”,记者昨日注意到,今年互联网金融公司乃至银行、基金公司纷纷加入战团,互联网金融成为“双11”另一主战场。 “金融服务已全面渗透并融入‘双11’,在过去的‘双11’里,金融行业更多是提供支付、周转、信贷、众筹等配套服务,但从去年开始,金融产品本身也开始作为主角,成为实物商品之外的另一个主战场。”挖财理财运营总监洪弘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记者注意到,早在2013年,理财产品便开始加入“双11”战局,当时的销售主力是国华人寿、生命人寿等保险公司。而到去年“双11”,互联网金融产品的销售无论从产品宽度还是销售额,都有一个质的飞跃。其中,蚂蚁微贷一个平台就向商家提供超过300亿元的贷款。 11月2日,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投之家便携手珠宝贷、信融财富、投哪网、广州e贷、万盈金融等近百家平台发起“网贷双11”活动。据悉,各家P2P平台各出奇招吸引投资人。不仅送iPhone、iPad,甚至连Apple watch、无人机等都来助阵了。 除了各类丰厚的奖品外,有的平台打出“双11”专属特色产品来吸引投资人。连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广金所也在近日连续推出“双11”高收益专属理财产品,最高预期年化收益率达11.11%,均在1分钟内全部售罄。 事实上,“网贷双11”已不是第一次出现。据第一网贷提供给深圳商报的数据显示,去年“双11”当天,全国P2P网贷的日成交额高达22.8亿元,参与人数为16.91万人,较前一天增加4.32万人,使得“双11”成为“投资理财狂欢节”。 ...
“双十一”来袭,各大电商平台促销战早已硝烟四起。与往年不同,今年的“双十一”大战辐射范围更广,P2P也大规模加入角逐。P2P平台也开始促销了,它们为抓住投资者的心,使出浑身解数,不惜血本,疯狂出血程度不输电商,尤其是沪臣投资平台“地方金融”双十一推出了“玩转大转盘,十一亿红包大派送,百分百中奖,疯狂剁手不用停”活动,堪称P2P史上之最,这不得不令人震撼。对此,业内大佬怎么看呢? 地方金融金融研究员黄龙生 地方金融的产品进化是依据用户和市场需求变化做相应创新。地方金融双十一推出了“玩转大转盘,十一亿奖品大派送,百分百中奖,疯狂剁手不用停”活动,为广大朋友带来了海量红包福利。当然,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金融,金融是一个需要从业经验和积累,严守道德和合规性底线的行业,如果P2P平台一味地追求人气和交易量,风险也会相应增大。 开鑫贷总经理周治翰 双十一”从“剁手”到“理财”的转变,是一个非常好的现象,今年网贷行业的“双十一”比去年整体更火爆,出现了很多组团的网贷节。我认为大家还是要借助“双十一”让百姓更好地学会理财,不要只追求高收益、更不能太盲目,投资理财与传统电商还是有本质上的差别的。 海尔互联网金融CEO王伟 P2P行业有两端,一端是资产,对应的是企业融资需求,一端是资金,资金背后是用户、普通投资者,连接两者的关键点是风控。所以,如果能搭上“双十一”这样传统的电商狂欢节进行营销,对于资金端拉动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当然,P2P的本质还是金融,金融产品和电商产品不一样,不是销售出去就万事大吉了,还有期限,兑付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双十一”促销只是一个推广手段,金融的本质决定了P2P公司不能仅靠一时噱头,更重要的是练好内功,挖掘优质资产、做好风控。 短融网CEO王坤 P2P首次大规模加入角逐,对于行业来说,这是一次借势普及市场,实现市场教育的绝佳机会。同时,作为网络借贷的投资人对“双十一”这样的节日同样也有期待,这就促使各大P2P平台相继蜂拥而入,借势“双十一”吸引更多新投资用户加入的同时巩固和培养已有用户的忠诚度。 相较于往年,“双十一”已几乎成为全行业参与的一个营销盛会。跟电商行业一样,没有P2P平台愿意冒损失用户的风险而拒绝“双十一”。我们认为“双十一”各个平台的活动初衷仍然应该是从用户实际需求角度出发,致力于切实解决用户的痛点,设计出能够让用户尖叫的一些创新理财产品,而不能单单只以贴息、返现等形式带动某一天的销售额增量。此外,应该充分注重用户需求端与优质资产端的一个匹配情况。 金融工场董事长魏薇 双十一”是各家平台创意、营销以及服务的比拼地,借助“双十一”的人气和流量,一个好的营销活动往往能给平台的影响力和交易量带来积极意义。然而,需要注意的是P2P行业与电商行业不同,P2P产品还面临着金融资产的合规性问题。尤其是在目前这种宏观经济下行、优质资产稀缺的情况下,金融资产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拆标错配等问题,将影响平台未来的发展。一旦“双十一”这种临时性的活动所积累的人气和流量下降,拆标和错配的风险将暴露,投资人的权益也可能受到侵害。 九斗鱼CEO郭鹏 互联网金融平台顺利地攀上“双十一”这股潮流,电商功不可没。一方面,是电商的一次次造势,如网购记录的突破和舆论的轰炸,激起了网民的网购热情,激活了市场;互联网消费体验的积累,使网民对互联网理财有更大的接受度,互联网金融平台在此刻进入“双十一”正当时。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自身快速、便捷的投资体验,与互联网消费体验相契合,这是互金平台能在“双十一”中引起关注的重要原因。 ...
网贷双十一活动 民贷天下 短融网 中融民信等双十一疯狂加息抢客户 力度最高达11% 在电商开启“双11”大战的同时,P2P平台们也不甘示弱,通过加息模式争抢客户。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包括民贷天下、短融网、中融民信等平台开启了“双11”加息活动,加息力度最高达11%。分析人士表示,平台的节日加息是一种临时性行为,要想增长平台客户量仍需要依靠平台自身的留客能力。 国资系P2P平台民贷天下将从今日开始开展 “双11两天全场加息11%”的活动,活动期内所有新标全部加息11%。民贷天下官网数据显示,公司的理财产品年化收益一直在8%-12%之间,这意味着用户理财收益率将比平常翻番。 在网贷315首席信息官李子川看来,平台的节日加息是一种临时性行为,加息标的对于产品期限、投资额度等都有所限制,平台的让利程度有限,用户投资收益并不会出现逆周期的增长,这种行为最明显的是提升平台客户活跃程度,对于平台客户量的增长会有一定推动,但还要看它的留客能力,毕竟活动类产品与客户实际需求存在一定差距。(北京商报) ...
德行天下,普惠大众,为了让更多的企业和个人了解互联网金融,选择优质的融资和理财平台,由德众金融策划主导的德众•思享“金融+”系列活动,淮北投融资交流会于11月21日在淮北市九阳旗集团会议室成功举办,这是德众金融+活动第30期,这也是德众金融+活动首次走入淮北举行活动。 本次活动以“‘六方会谈’论网贷德众带您话理财”为主题,由地方政府、网贷平台、担保机构、融资企业、理财市民和媒体记者等六方代表50余人共同组成,活动期间,各方就投融资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活动现场德众金融讲师还为广大投资人提供了选择优质理财平台的5标准:背景强大、风控全面、信息透明、收益稳健、团队专业。并向大家汇报了德众金融的运营数据和发展规划,就徽商银行资金存管、信息披露、投资操作流程等问题做了详细的介绍。 与会的理财爱好者分别与德众金融工作人员、融资企业领导、担保公司领导面对面咨询问答,就P2P银行资金存管带来的优势,P2P投资的方法和技巧,以及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项目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投资人胡先生表示:“最近,银行理财和余额宝理财的收益率降得很快,而一些收益率虚高的投资渠道又怕不靠谱,德众金融这样优质的P2P平台创新理财方式,给广大投资人带来了可靠的理财渠道,值得点个赞!” ...
20日起下调分支行SLF利率 IPO重启在即,央行多管齐下稳定市场对资金面的预期。不仅19日早间开展了200亿7天逆回购,令公开市场1个半月来首现单周净投放,同时也将在下周开展国库现金定存,向市场投放500亿资金。此外,19日晚间还突然宣布从20日起下调分支行常备借贷便利(下称SLF)利率。 业内人士称,昨日央行多举措维稳流动性的预期,有助于增加市场对资金面信心,降低融资成本。而在向新的货币政策框架的过渡中建立利率走廊机制,探索SLF利率发挥利率走廊上限的作用,则有助于降低短期利率的波动率。 本周资金投放力度加大 19日,央行开展了200亿7天逆回购,利率继续维稳在2.25%。虽操作总量依旧不大,但却打破了此前连续7期100亿逆回购的格局,同时央行和财政部也于19日下午公告,将于24日通过国库现金定存向市场释放500亿资金,释放出维稳资金面的暖意。 回顾10月央行“双降”后,公开市场一直维持中性操作,即每周二、四开展100亿逆回购,此前已连续2周在公开市场维持资金均衡,即投放量与到期量持平。 而昨日公开市场则打破了这一均衡局面。鉴于本周到期资金量为200亿,因此,本周公开市场实现资金净投放100亿,为1个半月来首现。 申万宏源认为,央行此前保持公开市场操作连续两周资金零投放,表明短期流动性状况平稳,货币市场供需均衡。目前可能会对年末资金面造成较大扰动的因素是季节性因素、IPO重启、SDR评估之后的汇率波动和美联储加息。 而从近期资金面来看,虽当下资金整体较为充裕,但面对IPO重启,本周二和周三,质押式回购市场上14天回购利率已连续2个交易日上涨。但昨日在央行开展200亿逆回购后,14天回购利率则下行了8个基点。 分支行SLF利率下调稳定预期 除了逆回购增量释放暖意,央行对于分支行SLF利率下调,更释放出利率下行的信号,有利于维稳市场预期。 昨日晚间央行宣布,从20日开始,对符合央行对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下调分支行SLF利率,隔夜、7天的常备借贷便利利率分别调整为2.75%、3.25%。 对于分支行SLF利率,央行鲜有公布。今年一季度,据接近央行人士告诉记者,对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隔夜和7天的利率当时分别为4.5%和5.5%。据国内某银行人士昨日对记者透露,此间分支行SLF利率又有所下调,昨日公布的利率下调幅度约为10个基点。 “此举有利于稳定市场对资金面的预期,避免资金利率大幅波动。”招行同业金融总部高级分析师刘东亮[微博]告诉记者,此前SLF利率较高,此次调整即是随行就市的体现,也有引导市场利率下行的意图。 刘东亮说,当市场利率触及上限时,央行可以及时提供流动性,平抑市场利率,此次特别提及针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对中小银行的扶助之意明显。 此举不仅稳定了IPO来临前市场对资金面的预期,更重要的是,也是探索SLF利率发挥利率走廊上限作用的最新进展。 央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马骏等人17日发布的工作论文中指出,当市场上出现央行不可预期的流动性冲击时,利率走廊更具有“自动稳定器”的功能。我国在向新的货币政策框架的过渡中也应建立利率走廊机制,以降低短期利率的波动率,提升未来政策利率的市场认可度和基准性,为利率的有效传导提供基础。 资料补充: 什么是SLF? 常备借贷便利(Standing Lending Facility, SLF)是由央行创设的、对金融机构开展操作,提供流动性支持以平抑短期利率水平的金融工具;SLF的期限一般为7天、14天、一个月,最长为3个月,其中1个月和3个月期限的最多 ...
日前,广东创建全国首个“互联网+”众创金融示范区,打造“互联网+”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 11月12日,广东“互联网+”众创金融示范区建设现场会暨“互联网+信用三农”众筹项目启动会在佛山召开。会上发布了全国首个《创建“互联网+”众创金融示范区工作方案》和《“互联网+”金融行动方案》,成立了“互联网+”征信中心,开展“互联网+”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试点。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广东省政府副省长陈云贤出席会议并讲话。 本次现场会上还举行了100亿元创新创业产业引导基金等9个互联网+金融项目的签约仪式,正式启动了佛山市众创金融街、互联网+应收账款交易平台、非公开股权融资试点3个试点项目。其中,在已签约的9大项目中,与中国人民银行等单位签订“互联网+”应收账款交易平台合作备忘录成一大亮点,此举希望借助人行建立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促进中小企业质押融资及企业债权公示。国内目前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机构,包括银行、上市公司以及第三方P2P平台。而随着后两者纷纷涉足供应链金融服务,这一模式关注度再度升温。 正如相关专家所言,随着中国宏观经济的进一步放缓,资产质量的下降、坏账率的上升正成为必然趋势,对于可靠、优质借款客户的争夺,也将变得白热化,由此,对于供应链金融模式的关注,有望在今年迎来更高潮。 不过,可以确定的是,供应链金融与P2P平台融合仅仅是趋势之一,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围绕供应链的多样金融服务还有很大的想象空间,这也为佛山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机遇。 此外,根据方案,广东省金融办与佛山市政府将通过省市联动,创建全国首个“互联网+”众创金融示范区,打造“互联网+”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力争在三年内,全佛山集聚互联网金融企业超过300家,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行业领先企业20家;引进创业投资资金200亿元,解决企业融资150亿元;扶持创新创业企业1000家;佛山市新增三百亿元以上市值的上市企业3家,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30家,新三板累计挂牌企业60家,区域股权交易中心累计挂牌企业200家。 ...
P2P监管细则一直是行业内关注的焦点。监管细则何时落地、哪些是监管层要求的重中之重等话题的讨论从未停歇过。此前有消息称,细则在征求了央行、证监会、保监会三部委意见并呈报国务院审批时,被要求扩大征求意见范围。然而近日关于细则的消息又有了新进展。据知情人士透露,细则或硬性规定P2P平台须与银行直接签署资金存管协议。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对于银行存管模式的规定,P2P监管细则中或要求P2P企业与银行直接签署资金存管协议。目前普遍盛行的平台与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托管,再由第三方支付公司在银行开户存钱的模式恐不符合监管要求。 据网贷之家数据显示,目前有近30家平台与银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约占目前行业总量的1.2%。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监管细则对银行存管的硬性规定,可能使得约99%的平台模式都不合规,因此,为了在细则出台后不被洗牌出局,平台必须积极与银行接洽并达成合作。 据记者了解,自今年7月《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后,越来越多的平台积极与银行签署资金存管协议。 金信网创始人安丹方认为,严格意义上的银行存管应该是指P2P平台的每个投资人、借款人在银行P2P存管系统开立或指定存管账户,通过存管账户办理充值、投资及提现、划拨等交易的一种存管模式。银行不但提供资金账户,而且要监管平台的每个项目及资金流动。另一种退而求其次的“平台+第三方支付+银行”模式应该属于联合存管,是原有的第三方支付托管的升级方案。 “不过,由于银行系统与P2P系统差别极大,目前平台与银行签署资金存管协议后,主要由第三方支付公司充当通道作用,来嫁接银行与P2P之间的系统。”业内人士表示。 对于目前业内普遍存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托管模式,投哪网CEO吴显勇表示,该模式因账户体系设置在第三方支付内,违反了今年7月份出台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的规定,这种模式会逐渐退出P2P市场。 业内人士表示,其实无论是纯粹银行打包的“支付+存管”还是所谓的新形态“平台+第三方支付+银行”的模式,最终都必须是将资金存管放在银行。按照我国《银行法》的规定,只有银行有吸纳储蓄的功能,这一点是让整个行业走向更加正规、更加健康的重要举措。 据了解,目前银行直接对接P2P平台最大的障碍除了监管细则尚且不明外,还存在技术难题,“相比签约合作,更难的其实是技术对接环节。一方面,P2P资金存管是新事物,银行需要重新开发系统,适应P2P平台的资金存管需要,这本身需要一定的时间;另一方面,不少平台之前都是委托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资金托管的,如今切换到银行的资金存管系统,平台自身也需要进行程序开发和调整,双方需要不断的磨合、测试。”据网贷人士介绍。 ...
随着金融产品与服务日趋丰富,在为金融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提供金融产品与服务的行为不规范,金融消费纠纷频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不强、识别风险能力亟待提高等问题。11月13日,国务院就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指导意见,要求规范和引导金融机构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行为,构建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指导意见强调,应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 具体来说,应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同时,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严格防控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 另一方面,指导意见也支持保障金融消费者依法求偿权。金融机构应当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在机构内部建立多层级投诉处理机制,完善投诉处理程序,建立投诉办理情况查询系统,提高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质量和效率,接受社会监督。 以下是指导意见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金融消费者是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也是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推动者。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内容,对提升金融消费者信心、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具有积极意义。随着我国金融市场改革发展不断深化,金融产品与服务日趋丰富,在为金融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提供金融产品与服务的行为不规范,金融消费纠纷频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不强、识别风险能力亟待提高等问题。为规范和引导金融机构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行为,构建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原则,坚持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相结合,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机制和保障机制,规范金融机构行为,培育公平竞争和诚信的市场环境,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要求 (一)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以下统称金融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切实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合作,探索建立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协调机制。 (二)银行业机构、证券业机构、保险业机构以及其他从事金融或与金融相关业务的机构(以下统称金融机构)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等原则,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三)金融领域相关社会组织应当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助金融消费者依法维权,推动金融知识普及,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规范金融机构行为 (一)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金融机构应当将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纳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中统筹规划,落实人员配备和经费预算,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 (二)建立金融消费者适当性制度。金融机构应当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风险及专业复杂程度进行评估并实施分级动态管理,完善金融消费者风险偏好、风险认知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制度,将合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提供给适当的金融消费者。 (三)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金融机构应当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的财产安全。金融机构应当审慎经营,采取严格的内控措施和科学的技术监控手段,严格区分机构自身资产与客户资产,不得挪用、占用客户资金。 (四)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五)保障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金融机构应当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意愿,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不得强买强卖,不得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不得采用引人误解的手段诱使金融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 (六)保障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金融机构不得设置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在格式合同中不得加重金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利,不得限制金融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途径,不得减轻、免除本机构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七)保障金融消费者依法求偿权。金融机构应当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在机构内部建立多层级投诉处理机制,完善投诉处理程序,建立投诉办理情况查询系统,提高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质量和效率,接受社会监督。 (八)保障金融消费者受教育权。金融机构应当进一步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积极组织或参与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开展广泛、持续的日常性金融消费者教育,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和诚实守信意识。 (九)保障金融消费者受尊重权。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金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得因金融消费者性别、年龄、种族、民族或国籍等不同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 (十)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权。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严格防控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 四、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一)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金融管理部门要推动及时修订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行政法规,积极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立法的基础性工作,研究探索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特别立法;逐步建立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规章制度,明确监管目标、原则、标准、措施和程序,指导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业务标准。 (二)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督管理。金融管理部门要促进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形成合力,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查处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创新非现场监管方式,合理运用评估等手段,进一步提高非现场监管有效性;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有效督办、处理金融消费者投诉案件;完善风险提示和信息披露机制,加强创新型金融产品风险识别、监测和预警,防范风险扩散,加大对非法金融活动的惩处力度,维护金融市场有序运行。 (三)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金融管理部门要健全机构设置,强化责任落实和人员保障;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协调机制建设,建立跨领域的金融消费者教育、金融消费争议处理和监管执法合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协调解决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重大问题,形成监管合力;强化国际监管合作与交流,推动金融消费者权益跨境监管和保护。 (四)促进金融市场公平竞争。金融管理部门要有效运用市场约束手段防止金融机构不正当竞争行为,鼓励金融机构以提高客户满意度为中心开发更多适应金融消费者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服务水平,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五、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一)提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支持和配合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健全全方位、多领域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保障机制,依法打击各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协作机制。对于涉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大突发事件,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各方力量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金融管理部门要积极协同配合,协调相关金融机构做好应急响应及处置工作。 (三)建立金融知识普及长效机制。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相关社会组织要加强研究,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推动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教育部要将金融知识普及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切实提高国民金融素养。 (四)建立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要建立和完善金融消费投诉处理机制,畅通投诉受理和处理渠道,建立金融消费纠纷第三方调解、仲裁机制,形成包括自行和解、外部调解、仲裁和诉讼在内的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及时有效解决金融消费争议。 (五)促进普惠金融发展。金融管理部门要根据国家发展普惠金融有关要求,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提高渗透率。金融机构应当重视金融消费者需求的多元性与差异性,积极支持欠发达地区和低收入群体等获得必要、及时的基本金融产品和服务。 (六)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金融发展环境优化机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契约精神和信用意识,推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评估工作,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创造良好金融发展环境。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注重沟通协调,强化组织和能力建设,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承担起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职责,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贡献。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11月4日 ...
日前,周小川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辅导读本上刊文指出,将顺应信息技术发展趋势,支持并规范第三方支付、众筹和P2P借贷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业态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金融机构审慎稳妥开展综合经营。推进各类金融机构大数据平台建设,建立大数据标准体系和管理规范。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辅导读本》(以下简称《辅导读本》)近期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辅导读本》由习近平主席领衔的84人豪华编写组编著,收录了15位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43名省部级官员和有关专家撰写的文章,周小川就是其中之一。 周小川在辅导读本中指出,将健全商业性金融、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分工合理、相互补充的金融机构体系,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机构体系。 文章表示,“十三五”时期,应着力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投资功能,优化企业债务和股本融资结构,使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显著提高;深化创业板、新三板改革,完善多层次股权融资市场,以合格机构投资者和场外市场为主发展债券市场,形成包括场外、场内市场的分层有序、品种齐全、功能互补、规则统一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文章指出,要进一步深化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改革,加强资本约束,完善治理机制,更好地发挥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在促增长、调结构方面的作用; 加大金融支持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力度,构建普惠性创新金融支持政策体系;创新调控思路和政策工具。在区间调控基础上加大定向调控力度,增强宏观经济政策的针对性、准确性和前瞻性; 文章提出,推进汇率和利率市场化。让市场在人民币利率形成和变动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增加人民币汇率弹性。选择和培育中央银行政策利率体系,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另外,文章表示,进一步发挥民间资本积极作用,拓宽民间资本投资渠道,在改善监管前提下降低准入门槛,鼓励民间资本等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银行业。 在金融业扩大开放方面,文章表示,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提升股票、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程度;有序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推动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成为可兑换、可自由使用货币;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以更加包容的姿态参与全球经济金融治理体系。 而在颇受关注的金融监管方面,文章提出,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加强统筹协调,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另外,要建立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建立国家金融安全机制,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以下为文章全文: 周小川解读“十三五”: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辅导读本) 金融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金融体制基本建立,金融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体制不断完善。金融资源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资源,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立足于“十三五”时期国际国内发展环境的基本特征,围绕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五大理念,为未来五年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明确了目标,提出了要求。我们要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将五大理念贯穿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全过程。塑造金融开放发展新体制,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完善宏观调控方式和审慎管理框架,坚持底线思维,确保国家金融安全,促进经济金融平衡、稳健、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一、 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全面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完善宏观调控方式,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投融资体制。 (一) 健全金融机构体系,构建金融发展新体制 健全商业性金融、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分工合理、相互补充的金融机构体系。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机构体系。进一步深化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改革,加强资本约束,完善治理机制,更好地发挥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在促增长、调结构方面的作用,加大对经济重点领域、薄弱环节支持力度。继续巩固商业性金融机构改革成果,优化国有金融机构股权结构,改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形成有效的决策、执行和制衡机制。推动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跨境金融资源配置权的中资金融机构快速稳健成长。依托合作经济组织,引导合作性金融健康发展,形成广覆盖、可持续、补充性组织体系。提高金融机构服务质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完善国有资本管理制度,增强国有金融资产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 (二) 发挥金融创新功能,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 加大金融支持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力度,构建普惠性创新金融支持政策体系。加强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建立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的全过程科技创新融资模式。拓宽适合科技创新发展规律的多元化融资渠道,推进高收益债券及股债相结合的融资方式。强化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支持力度,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发展天使、创业、产业投资。创新间接融资服务科技创新方式,银行与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机构投贷联动。加快发展科技保险,推进专利保险试点。加快建立健全促进科技创新的信用增进机制。 (三) 完善宏观调控方式,创新调控思路和政策工具 按照总量调节和定向施策并举、短期和中长期结合、国内和国际统筹、改革和发展协调的要求,完善宏观调控。采取相机调控、精准调控措施,适时预调和微调,更加注重扩大就业、稳定物价、调整结构、提高效益、防控风险、保护环境。 创新调控思路和政策工具。在区间调控基础上加大定向调控力度,增强宏观经济政策的针对性、准确性和前瞻性。完善以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为主,产业政策、区间政策、投资政策、消费政策、价格政策协调配合的政策体系,运用大数据技术,提高经济运行信息及时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推进汇率和利率市场化。让市场在人民币利率形成和变动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增加人民币汇率弹性。选择和培育中央银行政策利率体系,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完善中央银行沟通机制,引导市场预期,提高货币政策有效性。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创新公共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增强财政货币政策协调性,促进财政资源和金融资源的结合,发挥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制和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减少财政库款波动对流动性的冲击。 二、 坚持协调发展理念,构建结构平衡、可持续的金融体系 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金融协调发展是实体经济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一) 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建设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协调发展的金融市场体系 积极培育公开透明、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我国总体金融结构仍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资本市场制度尚不完善,直接融资占比仍然偏低,宏观杠杆率高企的同时经济金融风险集中于银行体系。“十三五”时期,应着力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投资功能,优化企业债务和股本融资结构,使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显著提高。预计从2014年到2020年,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将从17.2%提高到25%左右,债券市场余额占GDP比例将提高到 100%左右。推进股票和债券发行交易制度改革,以充分信息披露为核心,减少证券监管部门对发行人资质的实质性审核和价值判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退市制度,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深化创业板、新三板改革,完善多层次股权融资市场,以合格机构投资者和场外市场为主发展债券市场,形成包括场外、场内市场的分层有序、品种齐全、功能互补、规则统一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二) 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构建产权协调、混合所有、有效竞争的金融服务体系 进一步发挥民间资本积极作用,拓宽民间资本投资渠道,在改善监管前提下降低准入门槛,鼓励民间资本等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银行业。形成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金融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良好的制度环境。 (三) 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构建主流业态与新兴协调发展的金融体系 近年来,在银行、证券、保险等主流金融业态借助网络科技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以互联网企业为代表的新兴金融业态不断涌现,金融业信息化、综合化经营渐成趋势。顺应信息技术发展趋势,支持并规范第三方支付、众筹和P2P借贷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业态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金融机构审慎稳妥开展综合经营。推进各类金融机构大数据平台建设,建立大数据标准体系和管理规范。 三、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绿色金融体系 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发展绿色金融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措施。通过创新性金融制度安排,引导和激励更多社会资金投资于环保、节能、清洁能源、清洁交通等绿色产业。 (一) 引导商业银行建立完善绿色信贷机制 通过绿色金融再贷款、财政对绿色贷款的贴息和担保、对商业银行进行绿色评级等手段,鼓励商业银行进一步发展绿色信贷。充分发挥征信系统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支持商业银行建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支持排放权、排污权和碳收益权等为抵(质)押的绿色信贷。 (二) 发挥金融市场支持绿色融资的功能 创新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投融资机制,发展交易市场。支持和鼓励银行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进一步明确绿色债券的界定、分类和披露标准,培育第三方绿色债券评估机构和绿色评级能力。推动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投资产品,鼓励机构投资者投资于绿色金融产品。建立要求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制度安排。建立绿色产业基金。推动发展碳租赁、碳基金、碳债券等碳金融产品。 四、 坚持开放发展理念,构建金融业双向开放新体制 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全方位对外开放是金融发展的必然要求。推进金融业双向开放,促进国内国际要素有序流动、金融资源高效配置、金融市场深度融合。 (一) 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 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扩大银行、保险、证券、养老等市场准入。推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改进并逐步取消境内外投资额度限制。提升股票、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程度,有序拓展境外机构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主体范围和规模,扩大境内机构境外发行债券的主体类型和地域范围,放宽境外机构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限制。建立与国际金融市场相适应的会计准则、监管规则和法律规章,提升金融市场国际化水平。 深化内地与港澳、大陆和台湾地区金融合作。支持香港巩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参与国家双向开放、“一带一路”建设。支持香港强化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地位,推动香港金融服务业向着高端高增值方向发展。支持内地对港澳金融开放力度,加快前海、南沙、横琴等粤港澳金融合作平台建设。推动海峡两岸金融业合作及贸易投资双向开放合作,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打造平潭等对台经济金融合作平台。开拓我国经济金融对外开放新局面,形成深度融合的互利合作新格局。 (二) 有序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转变外汇管理和使用方式,从正面清单转变为负面清单。放宽境外投资汇兑限制,放宽企业和个人外汇管理要求,放宽跨国公司资金境外运作限制。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在境内市场融资。加强国际收支尤其是跨境资本流动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加强审慎管理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审查,保持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完善外汇储备管理制度,多元化运用外汇储备。 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同国际金融机构合作,参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建设,发挥丝路基金作用,吸引国际资金共建开放多元共赢的金融合作平台。推动建立多元化的全球融资框架,实现我国金融资产全球布局。 (三) 推动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成为可兑换、可自由使用货币 树立对人民币的信心,推动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SDR)篮子货币,推动人民币成为可兑换、可自由使用货币。进一步加强双边和多边货币金融合作,以服务“贸易投资和产业链升级”为重点,从巩固人民币计价结算货币地位,向支持人民币的市场交易和估计储备功能推进。扩大人民币在周边国家和新兴市场区域化使用的便利性,逐步向国际金融中心和发达国家延伸。推动人民币对其他货币直接交易市场发展,更好地为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发展服务。“十三五”期末,预期人民币跨境收支占我国全部本外币跨境收支的比例超过1╱3,人民币成为一种国际性货币。 (四) 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以更加包容的姿态参与全球经济金融治理体系 顺应经济全球化潮流,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国际协调,促进全球经济平衡、金融安全和经济稳定增长。支持发展中国家平等参与国际经济金融治理,促进国际货币体系和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推动国际经济金融秩序向着平等公正、合作共赢的方向调整。积极参与全球经济金融治理和公共产品供给,提高我国在全球经济金融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和国际性影响力。 五、 坚持共享发展理念,发展普惠金融 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缩小收入差距,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普惠金融是让每一个人在有需求时都能以合适的价格享受到及时、有尊严、方便、高质量的各类型金融服务。 (一) 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金融服务 发展多业态的普惠金融组织体系,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机构体系。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不同作用,整合各类扶贫资源,开辟扶贫开发新的资金渠道。深化农村金融改革,鼓励国有和股份制金融机构开拓“三农”和小微企业市场,提高农村信用社治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发展能够高效便捷低成本地提供融资、汇款、结算和支付等基本金融服务的各类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扩大中小企业各类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集合债、私募债发行。支持并规范移动互联支付、小额贷款等创新性、专业性、社区性金融业态发展。建立全国土地当量核算和配额交易机制,服务于国家粮食安全、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综合运用财税政策、货币政策和监管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更多地将信贷资源配置到“三农”、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二) 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探索建立保险资产交易机制 推进保险业市场化改革,提高保险覆盖面,增加涉农保险品种,提高农村保险深度和密度,改善政策性保险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推动巨灾保险立法进程,界定巨灾保险范围,建立政府推动、市场运作、风险共担的多层次巨灾保险体系。通过债权、股权、不动产等多种投资渠道,促进保险资金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 (三) 完善筹资机制,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拓宽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渠道,加强风险管理,提高投资回报率。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 六、 坚持底线思维,实现国家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变为中高速增长,原来被高速度所掩盖的一些结构性矛盾和体制性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未来五年我们面临的严峻挑战。 (一)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加强统筹协调,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 借鉴危机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经验,构建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互相补充,货币政策与审慎管理统一协调的金融管理体制。探索将系统重要性资产扩张活动纳入宏观审慎管理范畴。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和外债宏观审慎管理。 (二)健全符合国际标准的监管规则,建立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 强化综合经营监管,实现新型金融业态监管全覆盖。强化对金融控股公司,以理财产品、私募基金、场外配资等为代表的跨行业跨市场交叉性金融业务监管全覆盖。构建集中统一的货币支付清算和金融产品登记、托管、清算和结算系统,建设统一共享的金融综合统计体系和中央金融监管大数据平台,实现各监管机构充分及时的信息交换。加快金融监管转型,确立以资本约束为核心的审慎监管体系。 (三)建立国家金融安全机制,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金融安全是总体国家安全重要基础,金融改革成败取决于金融安全,社会公众对金融体系具有充分信心是金融安全的基本内涵。建立国家金融安全审查机制,健全金融安全网,完善存款保险制度职能,建立风险识别与预警机制,以可控方式和节奏主动释放风险,全面提高财政和金融风险防控和危机应对能力。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管措施,建立金融处罚限制制度,有效应对极端情况下境外对我实施金融攻击或制裁。有效运用和发展金融风险管理工具,降低杠杆率,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