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上海P2P平台永利宝(上海永利宝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召开B轮融资发布会,正式对外公布了获得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投资方为深圳博汇源、汉理资本、深圳金丰合泰以及冠太创投等。值得一提的是,原1号店董事长于刚也参与了此次投资,体现其对互联网金融行业投资机会的认可。 今年1月20日时,永利宝宣布完成A轮1000万美元融资,由汉理资本领投。此前的2014年3月,永利宝曾进行过天使轮融资,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在发布会上,汉理资本投资总监项伟对网贷之家透露称,今年以来,P2P平台坏账率呈现上升趋势,一些风投机构在对P2P平台的B轮、C轮融资时,态度变得更谨慎。 风投纷纷强调P2P平台的风控水平 据介绍,深圳博汇源是一家专业创投机构,曾成功助力百事通、智美集团、茂业物流等企业上市。博汇源董事总经理徐浙表示,目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尤其是P2P行业发展前景看好。通过近两年的发展,不难看出风控是P2P的核心,而他看重永利宝的正是其风控能力。 永利宝A轮投资方汉理资本是国内知名的风险投资机构,经典案例有分众传媒、一嗨租车、宝尊电商等。汉理资本董事长钱学锋表示,如同十年前的网络游戏、网络视频、电子商务一样,未来十年,互联网金融是一片蓝海。 汉理资本投资总监项伟在发布会上表示,“P2P平台现在的处境,有点像之前的团购大战,谁能够最先打出来,谁就能够胜利。所以在这个过程中,需要资本的力量,不断帮助它跑得更快。我们发现仅仅第一轮投资还不够,这也是我们之所以加大投入最重要的原因。”他称,看好永利宝团队的金融背景。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李治国也指出,应不忘初心。同时,在这个行业中,一定要坚持领跑。但不要一味追求迅速做大规模,在风险防控基础上,要坚持产品创新。 “P2P平台标的依赖于小贷、担保机构,风险大” “金融这个东西,实质上玩的就是风控,光有大的流量还不够。”关于风控,项伟表示,风控主要是贷前、贷中、贷后这三块,“在我们看来,最注重的其实是贷前,只要把水龙头的出水口把控好,你才能做到顺畅,之后做的全部都是补救的措施,而不是防范的措施。” 对于贷前,他首先关注的是标的来源。在他看来,P2P平台的标的依赖于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风险较大。“像永利宝这种,全部都是靠自己的地推团队,每个标的拿回来之后,都自己亲自去看,结合线下的风控团队和线上的决策系统,这样相对来说风险小一点。”他同时指出,一些平台的标的金额特别大,只要坏一笔,对这个平台的冲击就非常大。 此外,项伟称,目前他更看好做信用贷款的P2P平台。“但是,信用贷如果不与场景结合,实际上风险还是很大。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在中国征信不完善的情况下,你没有对它放贷的逻辑和基础,所以不能控制风险。”(网贷之家 文/牧晨) ...
据悉,银豆网出现2000万元逾期项目,银豆网要求担保公司按照担保协议3日内履行代偿义务。但担保公司中源盛祥认为债务人并未失去偿债能力,拒绝代偿。 9月25日中午12点,银豆网发布名为“守护”的公告。公告称,银豆网将启动司法程序,继续向中源盛祥及借款人黄林追偿。同时银豆网已联系数家资产管理公司,共商抵押物变现及债权整体转让的合作,目前正在等待对方答复。 同时,其公告透露,此前担保公司中源盛祥提出的解决方案竟是“借新还旧”。银豆网特别强调,平台不能代表投资人接受回收资金之外的任何建议。中源盛祥在先行代偿投资人本息后,银豆网愿意配合中源盛祥的后续追偿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当日晚间,中源盛祥针对此事发布公告。公告表示,中源盛祥愿意配合银豆网处置抵押物变现或债权整体转让事宜。同时指出,银豆网发布的公告不应处处将其置于首要位置,而应将黄林(自然债务人)作为首要责任人。 资料显示,中源盛祥至少和6家P2P平台有项目合作,包括银客网、爱投资、金银猫、银豆网等。据中源盛祥官网公告显示,曾于7月为银客网一项目代偿500万。 以下为银豆网及担保公司关于此事的四个公告: 9月24日银豆网部分公告原文: 【公告】“汽车配件企业流动资金周转”项目到期公告 银豆网 2015-09-24 13:27:16 尊敬的投资人: 由中源盛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推荐并承担担保的项目“汽车配件企业流动资金周转”,借款总金额为2000万元,原定于2015年9月24日偿还所有本金及剩余利息。由于借款企业无法按时偿还本息,根据合同约定,中源盛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应履行本息代偿义务。 平台在项目贷后管理过程中,积极与借款企业及担保方商讨该项目还款事宜,截止至项目到期日,中源盛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尚未明确给出代偿方案。我司已明确向中源盛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限其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履行代偿责任,后续相关进展将会在网站公告实时公布 。 公告原文:https://www.yindou.com/about/announcement/817.html 9月24日中源盛祥部分公告原文: 公告原文:http://www.zysxdb.com/news_view.asp?id=1547 9月25日,银豆网部分公告原文: 【公告】守护 银豆网 2015-09-25 11:57:12 尊敬的银豆网投资人: 首先,针对“中源盛祥所担保项目逾期且中源盛祥声明暂不代偿事件”的后续处理: 1、银豆网将启动司法程序,继续向中源盛祥及借款人黄林追偿。 2、银豆网此前已经联络数家资产管理公司,共同商讨处置存货、抵押物变现方案,以及债权整体转让的合作,目前正在等待对方答复。 再说声明,中源盛祥的声明对于解决问题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意义,只是逃避代偿的托词。中源盛祥提出的所谓可行性解决方案, 即以“借新还旧”的方式来解决现有投资人的资金兑付,然而这为后续投资人资金带来隐患,对此方案平台绝不认可。银豆网所签署的各项协议均经过各方同意,不存在任何“不诚信的行为”。平台认同且相信借款人黄林并未丧失偿还能力,但不认同中源盛祥以任何理由“短期之内暂不予代偿”,中源盛祥所出具的担保函中有明确约定:“本担保函不因借款人经营情况或财务状况的变化而改变,也不因我公司经营政策变化而改变”。只有保障投资人资金安全的前提之下,方能进行后续协商。中源盛祥在先行代偿投资人本息之后,银豆网愿意配合中源盛祥的后续追偿工作。 银豆网在此强调:广大投资人的满意答复即为收回投资款项本息,平台不能代表投资人接受回收资金之外的任何建议。银豆网亦将启动司法程序,代投资人追偿资金。 在此公开中源盛祥公司相关信息,以方便投资人了解中源盛祥最新代偿动态: 中源盛祥地址:北京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温特莱中心B座7层 法人:徐一民 电话:010-65387936 饮水思源,感谢每一位豆粉一年多以来对银豆的支持与信任,因有你们才有银豆的成长与成绩,我们也一直在努力,一直保持投资人本息零损失的良好记录。 自成立以来,银豆网一直不忘以保障投资人的资金安全为首要己任,任何情况下在用户权益受到侵害时,平台都会责无旁贷第一时间挺身而出。作为撮合交易的第三方理财平台,我们坚决遵守国家对P2P行业的最高规定,严防死守风控底线,不越雷池半步,不自融、不自担,详尽披露借款企业的真实情况,保障投资人的每一分利益。我们绝不允许担保方与借款方以任何手段绑架平台,绝不走“借新还旧”之路。 无论何时,银豆网会一如既往竭尽全力来保障投资人的资金安全,敬请投资人相信,静侯佳音。银豆网必不负18万投资人的重托! 银豆网 2015年9月25日 公告原文:https://www.yindou.com/about/announcement/818.html 9月25日中源盛祥部分公告原文: 公告原文:http://www.zysxdb.com/news_view.asp?id=1548 ...
互联网金融平台理财范近日对外宣布,公司注册资本已增资至1.16亿元,相关工商审批流程已经完成,此次理财范1.16亿元的注册资本系实缴资本。业内人士表示,增资之后,理财范实缴资本金额超过了全国95%的P2P平台,这也为该平台在当前加剧洗牌的竞争环境中“弯道超车“提供了雄厚的资本保障。 理财范CEO申磊表示,在获得了B轮融资之后,理财范一直在着手增资事宜,此次增资目的有三个:一是提升平台综合实力,让投资理财用户更加放心;二是迎合近期可能出台的监管细则,努力向监管靠拢;三是为了推进银行级资金存管,切实保障投资人资金安全。 ...
此前,融金所因经侦调查的事件引发了业内广泛关注。那么,现在融金所的“命运”何去何从了?9月25日,网贷之家独家获悉,团贷网已联合其股东九鼎投资、久奕投资完成了对融金所的战略控股。据透露,控股后,团贷网和融金所这两家平台,在人员架构上维持不变,同时保持各自品牌的独立性,只在业务上实现交叉合作。 为何此时控股融金所 团贷网创始人兼CEO唐军称,并购融金所首先是承担行业责任。 “网络借贷自诞生以来,就伴随着质疑。这次融金所事件出来后,有人对行业落井下石。P2P发展到今天不容易,对那些别有用心、借题发挥的人,我们一定要站出来承担行业责任、维护行业信心。” 他同时坦言,也有商业的考虑。“我们看好的是融金所团队的业务水平和资产端的实力。融金所有40多家分公司,营业网点遍布全国,这些线下资产是我们最看重的。合并后,我们会进一步规范融金所的制度架构,保持品牌的独立运营和业务的交叉合作。” 团贷网联合创始人兼总裁张林也表示,“融金所最有价值的不是网站,而是资产端,其40多家网点都已正常运营。而团贷网三年来一直坚持风控不外包、资产端自建,且资产端和平台分开运营。接下来,融金所网点所产生的业务都会源源不断地输送给团贷网平台,补充团贷网的业务。融金所和团贷网的资产端会进行线下独立运作,线上实现资源整合,实现价值最大化。” 据悉,融金所于2013年5月上线,截至目前(2015年9月25日),该平台累计成交量达49.8亿元。 “融金所业务能力强 确有不规范之处” “融金所出现此次危机事件,与其创始人孙明达的业务出身背景有一定关系,他对公司的股权结构和经营管理理解不深,这也最终导致融金所出现了一些问题。”有业内分析人士称。 对于融金所的问题,据唐军透露,“经过第三方审计机构、券商、律师事务所和团贷网风控团队的深入调查,发现融金所确实有一些不规范的地方,但总体来说,业务能力还是很强的。” “并购之后,我们不会对融金所现有人员进行大的调整。”唐军表示,融金所在全国有40多家分公司,2000多名员工。控股融金所后,首先会保证这2000多名员工的就业和发展,保证融金所所有客户的投资收益与资金安全,“这是最重要的”。 “深圳经侦的及时介入,避免了融金所业务运营上的不规范可能导致的更大问题。”久奕投资合伙人王晓明博士表示,本次并购符合久奕的战略,只要做好风险把控,也是团贷网做大的契机。 业内首现大平台控股大平台 网贷行业加速并购洗牌 “目前融金所贷款余额超10亿元,而团贷网的贷款余额为30多亿元,这场大平台对大平台的控股,堪称业内首例。”业内分析人士对此称。 他同时指出,随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逐步规范,网贷行业将加速并购洗牌。长远来看,小平台将逐渐退出,只有具备实力的大平台才能存活,而大平台之间的优势资源整合,也将频繁出现。 公开资料显示,广东东莞P2P平台团贷网成立于2012年,获得两轮融资,金额总计达3亿,投资方包括九鼎投资、巨人投资、久奕投资等机构以及史玉柱、王利芬、沈宁晨等商界名人。 九鼎投资是一家专注于股权投资及管理的大型专业机构,净资产超过110亿元,总市值超1000亿。目前,九鼎投资累计投资企业超过260家,其中已上市企业及处于上市在审企业超过70余家。 久奕投资成立于2004年5月,长期专注于一二级市场证券投资,曾成功投资和管理了多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管理的基金规模逾30亿人民币。 此前,团贷网的2亿元B轮融资,就是由九鼎投资领投,巨人投资及久奕投资等跟投。(网贷之家 文/牧晨) ...
9月25日,团贷网宣布,已联合其股东九鼎投资、久奕投资完成了对融金所的战略控股。 团贷网联合创始人兼总裁张林表示,“融金所最有价值的不是网站,而是资产端。”业内人士分析,“今年以来,团贷网加速全国战略布局,此时整合融金所的现有资产端,是很明智的战略安排。” “团贷网的财务制度非常规范,我们经过多次第三方审计机构的审计,以及多轮融资投资机构对我们的调查。之前跟上市公司浩宁达谈合作的时候,曾对公司的业务流程做过非常详细的公开披露,加上股东九鼎投资、久奕投资的大力支持,这些都是我们收购融金所的底气与实力。”团贷网创始人兼CEO唐军介绍。 据悉,九鼎投资是一家专注于股权投资及管理的大型专业机构,净资产超过110亿元,总市值超1000亿。目前,九鼎投资累计投资企业超过260家,其中已上市企业及处于上市在审企业超过70余家。 而团贷网的2亿元B轮融资,就是由九鼎投资领投,巨人投资及久奕投资等跟投。 此前因营销模式火遍朋友圈的“借贷宝”也是九鼎投资打造。除此之外,九鼎投资还曾出资20亿设立互联网金融平台“九信金融”。 团贷网联合创始人兼总裁张林表示,“融金所最有价值的不是网站,而是资产端,其40多家网点都已正常运营。而团贷网三年来一直坚持风控不外包、资产端自建,且资产端和平台分开运营。下来融金所网点所产生的业务都会源源不断地输送给团贷网平台,补充团贷网的业务。下来融金所和团贷网的资产端会进行线下独立运作,线上实现资源整合,实现价值最大化。” 事件回顾 9月7日深圳经侦大队到访融金所总部进行调查,包括平台总裁、副总裁、总经理等18人被带走。9日,被带走的18位高管全部回到工作岗位。10日,融金所发布公告,称调查只是例行检查,目前公司各项业务运营正常,线上平台正常回款、正常提现,线下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开展中。 “并购融金所首先是承担行业责任。”团贷网创始人唐军表示。对于融金所的问题,唐军透露:“经过第三方审计机构、券商、律师事务所和团贷网风控团队的深入调查,发现融金所确实有一些不规范的地方,但总体来说,业务能力还是很强的。” ...
据《证券日报》记者调查,在原有海外上市之路的基础之上,P2P企业已经将更多注意力集中到新三板以及区域性股权交易交易市场上,并且成为互联网企业的优先登陆资本市场路径。 继年初的挂牌潮之后,近日又有多家P2P企业开始在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更有企业对此大肆宣传。很多网友误认为P2P企业挂牌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就是跟A股上市公司无异了,其实不然。 中国当前的资本市场由场内和场外市场两部份组成。场内市场包括主板和创业板(二板),场外市场则包括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四板)和证券公司主导的柜台市场。 什么样的P2P企业能够挂牌? 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对于挂牌企业有一定的要求,但没有十分严格的门槛。以上海股交中心为例,基本门槛只需要满足:公司设立满1年;股本总额、净资产均不少于1000万元;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近1年税后净利润不少于300万元这4项要求。很多P2P公司都能够满足这些要求。 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目前有Q板和E板两大板块。在Q板挂牌费用在10万元以下,其门槛较低,对挂牌企业的组织形式、经济成份等不作限制。 据悉,只要不存在无固定的办公场所,无满足企业正常运作的人员,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国家相关部门予以严重处罚,企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属的情况,以及上海股交中心认定的其他情形,即满足Q板挂牌条件。 相较于Q板,上海股交中心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系统(E板)对挂牌企业要求更高。其要求企业符合业务基本独立,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显著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额度较大的股东侵占资产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在经营和管理上具备风险控制能力;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股份的发行、转让合法合规;注册资本中存在非货币出资的,应设立满一个会计年度;上海股交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Q板用于展示,E板方便融资”,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P2P平台均在Q板挂牌,主要是为了做品牌宣传,另外E板挂牌的费用以及对企业的要求均比较高,这也是P2P平台选择Q板挂牌的原因。 挂牌企业也暴雷 不宜通过是否挂牌判断平台安全性 P2P企业挂牌后是否等于有了一张“信誉证书”?所挂牌的股交中心又能否精准识别“问题平台”并通过机制有效屏蔽风险呢? 2013年11月在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深圳P2P企业“每天美贷”,在2015年1月8日就无奈发出了“限制提现”的公告,其理由是“借款存在时间上的错配,受年关行业形势影响,行业整体资金紧张,目前平台资金回笼趋紧”。 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条件相对较低,并不像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那样有统一的资质审核要求,且不强制要求信息披露。在企业经营风险的认定方面,也没有特别行之有效的鉴别办法。 故投资者不要盲目夸大挂牌的作用,更要提防一些P2P企业直接以“挂牌上市”的说法蓄意误导。投资P2P,更多的还是要从平台经营和业务规范的角度判断平台是否可靠,而不是仅仅关注股权结构及挂牌情况。 ...
投资人充入P2P平台账户的资金未得到项目的稀释,或平台项目采用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导致回款闲置,我们将此现象称为投资人资金站岗。资金站岗不仅影响到投资人的预期收益,同时于平台而言也面临着业务和道德层面的考验。那么投资人如何应对P2P资金站岗呢?现根据网友分享的实用方法作如下整理,供投资人参考。 投资人如何应对P2P资金站岗? 其一,躲开“资金站岗”发生频率过高的平台,投资人可依据这三种情况做判断: 1、平台满标速度非常慢,可达几天甚至几十天不等,意味着投资人资金站岗可能性非常大; 2、平台一标难求,投资人充值后却迟迟不能投标,同时受困于平台的提现规则,而导致的资金站岗情况; 3、观察网贷第三方平台如网贷之家发布的平台各项指数与论坛评论,对站岗资金的抱怨无疑是重要信号。 其二,尽量不选择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平台 且不说“等额本息”这种还款方式在预期收益和实际收益方面的差别。就说在这种情况下,如每月的到期还款在平台账户中不及时复投出去,就会形成比较严重的资金站岗问题。 其三,牢记发标时间 网贷平台的发标时间一般都是固定的,有些平台还会在提前一天发布发标公告。投资人要牢记所投资平台的发标时间,及时登陆网站投标。 其四,多渠道投标 现在不少网贷平台都推出了手机APP投资功能。利用APP进行投资也是一种有效的手段,而且手机APP的操作比较便捷,随时随地都可以进行投资。 其五,合理使用预约/自动投标功能 目前不少平台已经推出预约/自动投标产品,这类功能的确为投资者带来不少便利,但建议投资人根据投资平台的实际情况来使用。此功能比较适用于人气较旺,满标较快的平台。通过开通预约投标功能,投资人可有效避免因错过标的上线而导致资金站岗的局面。而对于投资人数较少,满标速度慢的这一类平台,则不太适用。 银行存管能否破解P2P资金站岗难题? 自两大监管政策接连出台后,部分P2P平台舍弃了第三方支付公司,积极寻求银行存管之路。与此同时,已有银行着手从系统、流程、风控等方面对P2P资金存管业务开展进行研究。对此,业内人士表示,相较于目前第三方支付的托管业务中,站岗资金以备付金的名义存在第三方支付名下的银行账户,无法获得利息收入,若通过银行弱实名电子账户,投资人可以获得活期存款利息。 银行存管能否破解P2P资金站岗难题?针对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待银行存管细则出台才能下定论。不过,就投资人的资金安全而言,不可否认,银行存管是目前防止投资人账户内的资金(即站岗资金)被挪用最为有效的途径和方法。 ...
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发布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明确了民间借贷的范畴,并且首次对民间借贷的利率划定了“两线三区”。与此同时,该规定也首次明确了P2P平台的中介性质,规定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业内分析人士指出,该规定明确了民间借贷的范畴和责任,至此,民间借贷和P2P网贷行业正式走出无法律监管的灰色地带,具有了合法身份。 焦点1:民间借贷范畴从个人“拉宽”到企业 最高法6日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司法解释将从9月1日起施行。 根据该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企业之间为了生产、经营需要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只要不违反合同法相关规定,法院应予认定。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而相互拆借资金,司法应当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指出,允许企业之间融资,绝非意味着可以对企业之间的借贷完全听之任之、放任自流。“生产经营型企业从事经常性放贷业务,必然严重扰乱金融秩序,造成金融监管紊乱。司法解释专门对企业间借贷应当认定无效的其他情形作出了具体规定。” 广州市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朱青山认为,此次出台的规定对于民间借贷来说是一个全方位的改革。“首先,民间借贷的范围一下子被‘拉宽’了许多,从原来的只认定个人对个人,到现在企业对企业都可以。那么,困扰我们多年的经营范围问题便不复存在。” 某第三方中介理财分析师张懿望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该规定让“民间借贷”合法化了。“之前民间借贷一直是在民间存在的一种融资信用形式,并没有一个合法身份。该规定则给民间借贷一个正式身份:你的存在是合理合法的,个人跟企业可以不通过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进行资金的借贷。” 焦点2:民间借贷利率超36%被认定无效 引人注意的是,该规定改变了此前“以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作为利率保护上限”的政策规定,以24%、36%两个具体数字首次为民间借贷的借贷利率划出“两线三区”,同时对逾期利率等作出了十分详细的规定。 针对民间借贷的利率与利息,该规定的解释是,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如果约定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杜万华说,该规定划的第一根线就是民事法律应予保护的利率,即年利率24%。第二条线是年利率36%,这以上的借贷合同为无效。这两条线划分了三个区域:一个是司法保护区;一个是自然债务区,就是24%-36%之间;一个是无效区。 在接受记者采访过程中,业内人士纷纷指出,该规定为民间借贷的借贷利率划出“两线三区”实际上是利率市场化的重要一步。 “利率市场化,我们讲了这么多年,第一次在这份文件里看到了。”朱青山说,“年利率36%以内的借贷利率被承认合法,也就说,困扰我们多年的P2P与高利贷之间的界限变得清晰了,给行业的从业者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标杆。” “此次除了之前经常提到的24%之外,还多了一条36%的利率线,这实际上就是国家推进利率市场化的考量,给市场一定空间。但利率市场化不是利率随意化,所以要划定借款利率的上限,这样一来既满足市场主体的现实需求,又为政府监管制定了量化标准。”珠宝贷副总裁李敬姿说。 焦点3:从法律上明确P2P平台的中介性质 该规定明确了P2P平台的中介性质和法律责任,也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内容之一。 P2P将小额信贷和互联网技术连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2007年P2P进入中国。2013年以来,P2P网络借贷在中国出现了井喷式发展,一年之内从最初的几十家增长到几千家,不仅实现了数量的增长,借贷种类和方式也迅速扩张。 分析人士指出,中国已经形成有别于国外P2P网贷模式的新特点,同时也产生了平台角色复杂、监管主体缺位、信用系统缺乏等新问题。2015年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网络支付、P2P、股权众筹、网络理财销售等行业均纳入监管。 《指导意见》确认了P2P网络借贷的性质,将P2P明确定性为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不能提供增信服务,意味着P2P平台不能为借款人提供担保。 据规定中的相关条款,借贷双方通过P2P网贷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根据出借人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判决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 “这实际上对P2P行业争论已久的去担保化问题从法律上给出了明确定位,即认同了P2P平台作为信息中介的本质定位,也接受了当前行业普遍承诺垫付的现状。对于平台以各种形式宣称承诺垫付的,法律均对出借人要求平台履行担保责任的请求给予支持。”网贷之家CEO石鹏峰指出。 安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新锐认为,P2P平台提供担保相当于把项目相应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自我承担,一旦总交易额上升平台根本无力承担,也会导致投资人对项目风险认知的扭曲。 P2P公司开鑫贷总经理周治翰认为,最高法院的规定将央行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落到实处,明确了平台和投资人的权利与责任,使相关法律纠纷的判决有法可依。 ▶专家指路 民间借贷如何避免踩到“雷”? 8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已于2015年6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并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那么,我们应如何正确认识民间借贷并避免踩雷呢?张懿望指出,民间借贷发生前,要知道这九件事。 “民间借贷”合法化了 之前民间借贷一直是在民间存在的一种融资信用形式,官方并没有对它的合法化进行规定。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则给了民间借贷一个定义:你的存在是合理合法的,个人跟企业可以不通过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进行资金的借贷,但是你们的身份跟传统金融机构又是有区别的。 签合同非常重要 之前民间借贷很多是在亲朋好友之间进行,所以大家比较随意,借钱也不签合同,或者随便搞个借条。现在最高法告诉你,将来你们如果发生了纠纷,要上法庭,要打官司的话,我们法院受理是有条件的,那就是你们当时必须要签订过正式合同,明确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有了合同法院才受理你们的纠纷。 涉及到刑事犯罪的法院不受理 在民间借贷中,往往伴随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行为,这就已经不是简单的民间借贷纠纷了,法院管不着,同时法院也会把此类案件交给公安或检查机关来管。所以大家在签合同之前,最好对借款人的身份、真实性进行判断。 要看清合同是否有效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只要涉及以下一点就能生效: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P2P平台担不担责有说法了 如果P2P平台仅提供媒介服务,那么出了问题后,投资人和借款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人民法院不会支持。但是P2P平台明确表示其将提供担保,出了问题后,出借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会支持。所以,投资人投资网贷时要看清楚平台是否担责,否则利益受损后将无法维权。更重要的一点,你在投资的时候,如果这个平台在网站上公开承诺或宣称为你的钱提供本息担保,记得一定要截屏下来。 若担心借钱的人还不了你可以这么干 在借款时,你先看看这个借款人有没有资产,比方说房子啊、车子啊、奢侈品啊,等等。在你们签订借款合同的时候,同时再签另外一个合同,大概内容就是如果将来他还不了钱,你就可以拿他的这些值钱的东西来抵债,法院也是支持你的。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不必“偷偷摸摸” 之前,企业与企业之间相互借钱是不被法律认可的,很多企业为了借钱也是想尽办法,比方说以企业老总的个人名气来借钱,搞一些虚假交易等招数来规避法律完成借款。现在,最高法认可了企业之间的借款行为,但是也是有规定限制的,就是说你不能天天借,最后发展成企业不搞别的生产经营了,专门搞借贷生意,这是不允许的。 签民间借贷合同以下几种情况无效 1.张三的信贷资质好,能够从银行贷到低利率的钱,但是李四信贷资质差,从银行贷不到钱,但是李四又急缺钱。那么李四就跟张三商量好,让张三先从银行借到钱,然后再以高于银行的利率借给李四,这种行为不允许。 2.A企业从B企业借到了钱,然后以更高的利息借给C企业,或者A企业从自己的员工那里借钱,然后再以更高的利息借给C企业,这样也不行。 3.出借人明明知道借款人的钱是用于非法用途,但是还借给借款人的,也不允许。 民间借贷这几种情况借款人可以不还息 1.合同里没有写明利息多少的,借款人可以不还。 2.利息超过36%的,借款人可以不还。 3.利息在本金中扣掉的,利息就不能算本金了,比方说张三借给李四100元,其中提前扣了10元,那么张三借给李四的本金就是90元。 4.借款人可以提前还利息,提前还的话可以不用按照合同约定的利息来还,根据你借款的实际时间来算利息。 ...
昨日,网贷之家联合盈灿咨询发布了北上广十大网贷平台,引起投资人的广泛关注。知名度较高的网贷平台,其平台背景、高管资质、标的种类、数据情况等信息曝光较多,其平台特点、利率几何、高管是谁大家也都耳熟能详,这也是为何大家更愿意投资大平台原因。平台曝光的信息越多,越透明,投资人越了解,越容易进行判断投或者不投。今天我们从大平台的信息曝光角度,分析投资新平台时该进行哪些“投前扒皮”工作。 一、 扒背景 很多人喜欢看网贷平台的页面UI设计、用户体验等,可以参考,但不能全信。虽说是一个看脸的时代,但是就像找女朋友,不可能只看脸,最后还要看心灵美不美。 看完脸就要看本质。首先查下工商注册信息,到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该公司的基本情况。如果吹嘘有干爹亲爹,工商注册上股东应该有显示。股东如果是法人,那就继续查法人的相关信息,是否在不诚信名单中等。如果宣传有风投,可上风投官网查看是否有相关信息,搜索一下是否有新闻,若都没有,就需要谨慎了,毕竟现在是互联网时代,在网上找不到任何信息,不是太低调就是大骗子。 二、 扒用户 基本信息查阅没问题后,开始扒这个平台的用户。当然不是让你人肉该平台的用户,而是通过用户了解平台。 进入QQ群、微信群、第三方论坛等,寻找这个平台的用户群体。或者询问一些混迹网贷多年的“大侠”对该平台的看法。但是并不是每个人的意见都是中肯客观的。把平台夸成一朵花的,不是托儿就是一些脑残粉,这些回答并无多大参考价值。还有一种比较累人的方法就是找平台客服聊天,今天找这个聊,明天换一个接着聊,看看他们对相同问题的回答是否一致。 三、 扒高管 一般网贷平台应该有以下岗位:运营、风控、业务、技术、财务、客服、催收等。平台老总最好是有相关从业经历,高管则必须有从业经历。运营应该是有专人负责。风控是核心,专业性要求极高,必须由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来进行。业务员应该是一个平台中人数最多的。技术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买的系统,前期技术外包,这个也可以理解。催收也类似,有的平台为避免一些麻烦,催收是外包的,但是必须有相关人员做贷后管理。客服是我们平时打交道最多的,但是,其实客服是不需要很多的。假设一个平台,客服数量很多,没有风控和业务员,业务风控全靠老板,就千万要小心。 同时需要格外关注平台高管的人事变动。高管突然离职、团队极其不稳定,也需要提高警惕。 四、 扒标的 一般网站发标时,会同时公布相关借款资料,但出于商业机密或保护借款人隐私的原因,上传的资料上会打上马赛克,很多信息也不公开。但是如果上传的资料过少,每个标的上传的资料都相同,就需要特别注意了。也曾有人爆料一些平台上传的借款资料造假,包括银行转账的电子回单造假、银行承兑汇票造假、他项权证造假、借款人营业执照造假等等。一旦发现造假现象,你就可以直接放弃这个平台了。 还有一种情况是借款资料没有造假,但是本身是有问题的,如有的房产抵押,房子估值过高或者抵押成数过高,还有一些是抵押物属于价值虽然很高,但是变现很困难。 五、 扒数据 很多网贷平台都公布了贷款余额、成交量、注册人数等信息,供我们参考,但是我们必须学会看数据,甄别有效信息和无用信息。平台数据怎么看?一看贷款余额变化,如果突然急剧下降或者增加,就要找一下原因。二看借款人和投资人的情况,一般来讲,借款人过少、单个借款人借款金额过大的平台风险较大。投资人的话,大中小户各占一定比例比较好。三看满标情况,满标速度过慢的平台,要么是运营推广不利,造成人气不旺,要么是大家认为风险和收益不成比例,要么就是体验太差。 ...
近日,最高法发布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佘勇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给出了“两线三区”解释,24%以上部分不受法律保护,36%以上部分,即使借款人已经付息,也可以要求返还。近日,网贷之家新闻也称,业内人士认为P2P综合贷款成本合理区间应在15%以内,给予投资人的收益在10%,平台才能既保证盈利,又保证投资人安全。一时间,收益率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但是网贷投资的收益率计算并不像在银行存款那么简单,年化收益率不一定等于实际收益率。因为P2P投资过程中,网站会有很多投资奖励、利息手续费、提现手续费等影响我们的实际收益率。 关于收益率必知的常识: 年化收益率(预期年化收益率):实际上是把当前收益率换算为年收益率计算。网贷平台、银行理财产品等公布的收益率通常为此种。 七日年化收益率:货币基金最近7日的平均收益率,进行年化以后得出的数据。如余额宝常使用此数据。 每万份收益(万份基金单位收益):基金投资中,投资1万元当日获得的金额。 实际收益率:投资期满后投资者实际能获得的收益率。 年化收益率计算公式: 年化收益率=(投资内收益/本金)/(投资天数/365)×100% 实际收益=本金×年化收益率×投资天数/365 P2P投资中影响收益率的因素: 一、投资奖励 P2P平台为了拉拢客户,或者借款人为了快速满标拿到贷款,往往会给予投资人一定的奖励。一般P2P平台会在投资后或满标后,立即将该奖励资金发放到用户的账户中。这部分收益计算公式为:奖励额=投资额×奖励率。 二、利息服务费 平台为了保证运营会收益一部分利息服务费。目前大部分平台收取的利息服务费为利息的10%。 三、充值手续费 P2P网贷投资要先进行充值,部分平台收取充值手续费,这样你的投资过程就产生一笔“费用”。在计算实际收益时,需要扣除。 四、提现手续费 投资完成,需要将资金从网贷平台提现到自己的银行卡,此时又会产生提现手续费,这笔“费用”也许扣除。当然,若在一家平台投资完成后,不进行提现而是续投,则不会产生这笔费用。 举个例子,王先生1万元在某P2P平台投资90天标的(假设从投资到满标、到开始计息需要2天时间,投资到期到资金到账需要3天时间,即本次投资资金占用时间为95天。),一次付息到期还本,预期年化收益率15%,投资奖励1%(投资后会立即发放可提现),问王先生本次投资实际年化收益率是多少?(该平台充值手续费为0,提现手续费每笔2元,利息服务费为10%。) 奖励:10000 × 1% = 100元 扣除利息服务费和提现手续费后,收益: 10000 × 15% ÷ 365 × 90 ×(1 – 10%) - 2 = 330.8767元 由于投资后立马可拿到100元投资奖励,故本次投资本金为9900元。 实际年化收益率为: (100 + 330.8767) ÷ 9900 ÷ 95 × 365 × 100% = 16.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