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2月04日全国民间借贷市场利率10.75%) 中国经济网深圳12月6日讯 第一网贷(深圳钱诚)发布的周五(04日)中国民间借贷市场利率指数日报显示,该日全国民间借贷市场年利率为10.75%。 第一网贷(深圳钱诚)日报显示,借款期限1个月内,12月4日全国民间借贷市场年利率为10.69%,较前一个工作日(12月3日)10.72%,下降了0.03个百分点;较上个月工作日平均利率10.91%,下降了0.22个百分点;是基期利率的47%,基期法定工作日平均综合年利率的48%。 借款期限1-3个月内,12月4日全国民间借贷市场年利率为10.62%,较前一个工作日(12月3日)10.80%,下降了0.18个百分点;较上个月工作日平均利率10.91%,下降了0.29个百分点;是基期利率的39%,基期法定工作日平均综合年利率的39%。 借款期限3-6个月内,12月4日全国民间借贷市场年利率为11.55%,较前一个工作日(12月3日)11.88%,下降了0.33个百分点;较上个月工作日平均利率10.91%,上升了0.64个百分点;是基期利率的51%,基期法定工作日平均综合年利率的52%。 借款期限6-12个月内,12月4日全国民间借贷市场年利率为12.07%,较前一个工作日(12月3日)12.12%,下降了0.05个百分点;较上个月工作日平均利率10.91%,上升了1.16个百分点;是基期利率的52%,基期法定工作日平均综合年利率的58%。 借款期限1年以上,12月4日全国民间借贷市场年利率为10.32%,较前一个工作日(12月3日)10.00%,上升了0.32个百分点;较上个月工作日平均利率10.91%,下降了0.59个百分点;是基期利率的94%,基期法定工作日平均综合年利率的98%。 另外,据了解,12月03日温州指数为18.64%,12月04日广州价格为1073.85(详见附表)。 (原标题:12月04日全国民间借贷市场利率10.75%) ...
长沙晚报网12月5日讯(记者 黎欣刚 通讯员 周丹)昨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通报近三年来长沙两级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情况。据了解,近3年长沙两级法院新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超2万件,抽样显示95%以上的案件涉及高利贷。 2012年10月-2015年10月,民间借贷纠纷在长沙呈高发态势,全市两级法院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同比平均增幅达30%。期间,长沙市两级法院新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总数20142件,结案总数18620件,涉案标的额141.6亿元。 长沙中院民二庭庭长胡冬华介绍,民间借贷案件主要集中在浏阳市、宁乡县等经济比较活跃、项目较多的区域,但各地的民间借贷案件基本都呈快速上升趋势,尤其是2014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6476件,同比增幅达48.4%。另外,案件平均标的额不断增大。2013年,全市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案件平均标的额约17.7万元,2015年则达到107.9万元。 长沙中院通过对全市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中随机抽取1000件进行利息取样分析发现,借贷双方约定借款利息高于年利率24%的约占到案件总数的95%,利息最高的达到月息八分。仅有3%的民间借贷案件约定的利息低于年利率24%。“借款利息高于年利率24%的属于高利贷,这样的借贷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胡冬华解释。 法官支招 1.写借条要尽可能规范 借条应包括借款人身份信息(最好附身份证号)、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还款期限等。为了避免借款人在之后的诉讼中辩称借条签名非其本人所签,可以要求借款人在借条上摁手印,手印应保持清晰可见。此外,如果主张该债务是出借人的夫妻共同债务,最好要求其配偶在借条上签字确认债务。 2.支付借款以银行转账最佳 支付借款采用银行转账到借款人本人账户的方式最佳,尽量不采用现金支付的方式,尤其是大额借款。如果是向借款人以外的人支付借款,应要求借款人出具书面的付款委托书。 3.利息超过限度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遭遇胁迫出具借条属非法证据 采用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获得的借条、收条、欠条等,属于非法证据。依法确认的非法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遭遇胁迫出具借条时应及时报警,并保留足以证明借条系非法证据的材料,如提供涉嫌胁迫出具借条的人员、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证据。 (稿源:长沙晚报网) (作者:记者 黎欣刚) (编辑:饶丽) ...
聚焦科尔沁讯 为了防范风险,学会风险控制、防范措施,有效地规避和预防民间借贷法律风险,近日,由苏尼特右旗政法委牵头,旗公安、司法、法院、人行、农村信用社等多家单位深入赛汉塔拉镇各社区,联合开展防范民间借贷风险知识“进社区”巡回宣讲活动。 活动中,宣讲工作人员向广大居民们讲解了高利贷的概念、主要形式、主要特点、潜在危害和高利贷潜在的犯罪诱因以及国家最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民间借贷利率和利息的相关解释内容,让广大居民知晓和明白了金融投资必须遵循合法的手段和渠道,远离“高收益”诱惑。 同时,宣讲人员们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就民间借贷容易引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等犯罪作了讲解。工作人员还在活动现场向居民们发放了《最高法司法解释限民间“高利贷”年利率超36%无效》、《认清高利贷、远离高利贷》等宣传材料共计500余份,提供群众咨询服务百余人(次),收到了良好宣传、预警效果。 ...
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约定年利率超过36%部分的利息被认定为无效。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此作出规定。12月3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防范民间借贷风险,维护市场金融秩序”新闻通气会,对《规定》进行了解读。 民间借贷利率划出“二线三区” 据介绍,最高法院对民间借贷利率首次提出24%和36%两个固定量化利率标准,划出了24%和36%两条“高压线”,首次将利率区间分为司法保护区、自然债务区和无效区三个区域。 “此前的民间借贷利率上限,是以银行同类同期利率4倍为参照。超过了,就不受法律保护。”据市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的最高法司法解释作出了新规定,不再以4倍为上限标准,而是设定了两个利息限制:24%和36%。年利率在24%以内的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而年利率在24%—36%的民间借贷属于自然债务,如果要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保护,法院不会保护你,但是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也不反对;年利率超过36%的民间借贷,则不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案件逐年上升 近年来,在经济下行、信贷收紧及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健全的背景下,民间借贷纠纷逐渐增多,引发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影响社会稳定。 在我市受理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数据,2013年我市法院审结民间借贷案件为2144件,民间借贷案件占全部借贷案件的43.35%;2014年审结民间借贷案件2472件,占全部借贷案件的50.71%;2015审结民间借贷案件3539件,占全部案件的63.82%。同时,借贷标的额呈上升趋势。近年来,我市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涉案标的额总体不断增长,个案标的额也不断加大,标的额超50万元的案件年均50件左右,有的案件借贷金额甚至高达600万元。 另外民间借贷案件还呈现案件审理难度上升,高息化突出、隐蔽性强,虚假诉讼时有发生,民间借贷与非法活动交织,交易方式不规范、风险控制能力薄弱等特点。 ...
由于社会发展之迅速,金融是现代社会的重中之重,在2010年5月国家便颁布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正是此政策的颁布给民间的金融带来了又一大转机。然而汉邦金融集团民间创富在深圳又作出了一大创举,近日其集团在深圳举行了隆重的开业仪式,引起了世界各大媒体的关注。 民间创富深圳的开业,开业现场的隆重足以证明民间资本得到的好处 据访:近日,民间创富中国民间借贷连锁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省总代理隆重开业,开业现场,来自全国各地企业家,汉邦集团高层领导,以及众多香港名星共同见证了上千人的辉煌开业盛况。在这个吉祥如意的喜庆之日,民间创富将永远不会忘记的时刻,这将是一个极具里程碑意义的开业庆典! 深圳是我国改革开放建立的第一个经济特区,中国一线城市,是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是我们民间创富梦寐以求进驻的城市。广东省总代理的成功运营标志着民间创富又站在了一个新的高度!民间创富是我国最早从事民间借贷连锁服务的加盟机构,也是中国最大的连锁性的民间借贷服务中心。 在此,民间创富董事长作了重要报告,(采访董事长)民间创富是中国首家民间借贷服务行业上市公司,近十年来,民间创富经历了金融行业的磨练与经验的积累,融合了二十多家银行管理的精髓,使民间创富持续保持了零风险,零坏账的良好记录,集团培养了一批曾来自银行,投资,担保等金融行业的专业人才队伍,拥有一整套成功的运营模式,与服务体制,使民间创富成为目前国内最专业并最具实力的民间借贷连锁服务中心,随着新一轮政府政策的支持与开放,面对宠大的市场借贷需求,民间创富,决心打造中国最大的“民间银行”,在混乱的金融服务行业中树立起标杆形象,造富于社会,为振兴中国地方经济腾飞做出新贡献。 民间创富与其他公司的对比,更加突出了国家的政策优势 据了解:民间创富和泛滥成灾的投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着截然不同的性质和本质上的区别。现在许多投资担保类型公司也打着金融中介的幌子进行非法集资,发放高利贷,使许多地方百姓深受其害。国家正在清理和整顿。但是民间创富民间借贷连锁服务中心,就是要打造一支政府支持,百姓欢迎的规范化的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民间创富将百姓手中的闲散资金与借款企业直接对接,企业借款需要提供超值的抵押物,百姓放款需要拿走借款人的抵押物确保资金安全;这种让加盟商不摸钱又能赚钱的创新金融中介服务模式,就是本届政府在金融体制改革以来,重点支持发展的民间资本投融资中介服务机构。 自发展以来,民间创富规范合法的创新模式得到了政府和百姓的高度认可。得到了同行业成员崇高的评价,在民间创富现有的加盟商中,有70%都来自投资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银行行长,以及其它民间借贷服务中心的加盟。同行们正在以专业的角度向正规的民间创富民间借贷服务中心转型。 国家政策的鞭策,政府的支持,使民间创富遍及各个省地并将走向更远 据悉:随着政府的大力支持,民间创富所有加盟商都已成功运营并获得了丰厚的利润,至今为止仍然没有出现业务亏损记录,更没出现任何客户投诉,在这种健康发展的趋势之下,民间创富全国各地的意向加盟客户已达800余家。至今为止,民间创富加盟商已遍及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河南,河北,浙江、江苏、山东、海南、贵州、山西、内蒙古、新疆、甘肃,北京、深圳、天津等近百个城市,目前已发展成为中国最大的民间借贷连锁服务中心,中国首家民间借贷连锁服务股票上市企业。 相信在未来三至五年内,民间创富有信心让连锁服务中心在中国的大江南北遍地开花!让中国的百姓都信任,让政府都认可,让更多的媒体都关注民间创富。 相关负责人表示,在面对金融市场的混乱的机遇之下,民间创富一直会时刻警惕,居安思危,始终坚持以控制风险为第一大工作核心,在合法规范经营的同时让每一笔资金都得到安全。 广东省总代理刘总、吴总,实力强大,为人义道,人脉与声望遍及全国。坚信广东总代理在民间创富高端服务平台的带动之下,民间创富身经百战的专业团队有信心有能力服务好广东省地区各中小微企业,造福勤劳智慧的深圳人民,为广东省经济发展作出新贡献。 ...
一、舆情综述 近期,民间借贷问题引发的舆情事件呈高发态势,尤其是9月份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兑付风波爆发后,媒体开始频繁关注、揭露类似高息借贷行为,其中不乏“诈骗”、“非法”等定性指责。当前,游走于法律边缘的灰色金融活动广泛存在于市场之中,尤其少数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欺骗性较强,容易迷惑公众。而这些金融活动牵涉人数多,一旦发生问题,往往会产生连锁反应,处置不善就极易令事态演化、升级,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稳定造成影响。 习近平总书记11月10日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指出,“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政法机关应从各自的职能工作出发,对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提高警惕,努力将事件纳入法治框架予以处置。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通过梳理近期发生的三起舆情案例,以政法视角探索此类事件的共同特征以及危机管控策略,以资参考。 二、舆情事件 1.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兑付危机事件 从7月份开始,陆续有网民在多家论坛发帖称,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通过泛融网售卖的“日金宝”理财产品涉嫌诈骗,在未告知投资者的情况下,突然改变“本金随时出入”的承诺,限制投资者存取资金。7月15日,泛亚发布公告称,“境外敌对势力恶意做空中国稀有金属市场”。 之后,不少重点媒体开始关注此事。证券时报网称此事“牵涉全国20个省份、22万名投资者、总金额达400亿元”,而“日金宝”年化收益13%,如此高收益是其他贵金属交易所的数倍。凤凰网指出,泛亚一直对外宣称全球规模最大的稀有金属交易平台,其铟、锗等7个品种的交易量、交割量、库存量为全球第一。 8月份以后,全国各地开始不断有投资者报案。据中国经营网报道,北京、深圳、广州等地警方均已明确介入泛亚事件的调查。期间,昆明、上海、常州等地投资者曾在当地发生聚集事件,但相关报道并未获得较多转载。据中华网报道,有维权者还将矛头指向中央电视台,称其财经频道曾经多次为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制作专题报道,令不少观众对这间名不见经传的公司信心大增。 然而,在交易所、投资方和监管方的多方僵持之下,泛亚风波不断升级。9月21日上午,多名投资者在国家信访局门前集会。下午,超过1000名来自全国各地的泛亚投资人聚集在证监会门口维权。此事被多家重点媒体关注和报道,迅速将舆情推向高潮。 此后,不断有媒体指责该事件是“中国版的‘庞氏骗局’”。同时,一些曾支持泛亚模式的专家也遭舆论指责,新浪网在报道中称,宋鸿兵、茅于轼、郎咸平和吴法天等公众人物均给泛亚站过台。还有媒体对泛亚交易所及其董事长进行起底,称董事长单九良2006年成立过类似的煤炭电子交易公司,后来因煤炭业务发生资金链断裂,主要负责人被判刑。更多媒体将目光转向相关监管难题,以及由该事件引发的行业思考,追问“地方政府和银行是否要担责”的声音逐渐高涨。 9月25日、10月13日和16日,云南省政府和昆明市政府三次对泛亚一事进行通报,称已将其纳入云南省交易场所清理整顿范围,督促其按照清理整顿要求对有关经营业务进行规范整改。之后,舆情趋于平缓,但是追问后续处置进度的声音一直存在。 2.MMM涉嫌传销式金融诈骗事件 6月26日,新浪财经援引俄罗斯卫星网报道称,警惕金融金字塔MMM,俄罗斯最大庞氏骗局瞄准中国。该模式在上世纪90年代初由俄罗斯人马夫罗季创建,有数百万计的俄罗斯人曾参与其中,该项目仅存3年时间并于1997年崩溃。2007年,服刑后出狱的马夫罗季,再次按原有模式重操旧业。9月21日,搜狐网报道称,近来,MMM金融互助平台理财赚钱的事情被疯传,该平台宣称每个月的收益就可高达30%。但专家指出,该平台并没有实现30%利率的可靠途径,只是靠吸收下线的钱,来给上线支付利息,很可能涉嫌传销。不过,相关报道并未受到较多关注。 之后,凤凰网、中华网等网站出现了多篇宣传和称赞MMM平台的文章,多角度、多层次介绍了该平台的发展历程和运营规则,如“资金不超过6万”、“利息计算以月为周期”等,并称其为“全球最顶尖的互助金融项目”、“世界四大发明之一”。 10月21日,搜狐网继续发文指出,从平台资质和项目盈利模式等方面考查,警惕“MMM金融互助”是个传销骗局,建议大家别抱侥幸心态。23日,央广网刊发追踪报道《金融互助平台涉嫌高息揽储 投资者维权艰难》。人民网、中国青年网、网易网等多家网站转载了相关报道,引发舆论对该平台的关注。 与此同时,中华网、深圳在线等网站再次发布《MMM金融互助平台为何被误解为传销》、《MMM金融互助平台写是真的吗?官方负责人答疑解问》等报道,通过专访相关负责人继续为该平台辩白。 11月13日,网易财经发布报道《金融互助模式被疑为骗局+传销 银监会发预警》指出,银监会等部门日前发布相关预警提示,提到的诸多特征与“MMM互助金融社区”极为吻合;15日,搜狐网评论称,中国政府终于出手打击庞氏骗局MMM互联网传销,相关报道被转载282次,持续掀起舆论讨论热潮。 之后,主流媒体不断起底MMM金融互助平台。11月16日、17日,新华网、中国经济网相继报道称,“MMM金融互助”疑为庞氏骗局,23倍高收益靠瓜分下线本金,引发网民关注。19日,澎湃新闻网发布报道《起底“MMM互助金融”:月收益30% 真正运营者成谜》。此后,不断有舆论声音催促相关部门尽快介入调查。 3.卓达公司百亿融资被指“庞氏骗局”事件 11月5日,无界新闻发布报道称,卓达公司以其3D模块建房技术为亮点,向投资者讲述了一个产销过万亿,并且即将上市的集成房屋产业新星的故事。并以此为由头,推出卓达新材理财项目,年化收益率从20%到30%多不等,目前已吸引近40万人投资。报道还指出“像是庞氏骗局,水泥、陶瓷、钢材都是全行业亏损,卓达50%的利润率有点不靠谱”。 随后,卓达官微回应称,无界新闻恶意诽谤,已决定向公安部门正式报案。6日,卓达官网发布《关于“无界新闻”不实报道的回复》,其中不乏“暴利才是新生产力!暴利光荣!”等措辞,还包括一篇名为《卓达新材:史上最强盈利模式》的文章,署名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专家黄海平”、“北京大学品牌学部主任董彦峰”等人。 之后,有网民开始不断爆料,卓达集团已经限制投资者赎回资金。8日,据无界新闻报道,河北省金融办已经让石家庄市政府进行核查,调查清楚情况。 11日,《环球时报》刊文《国家再不调查卓达公司 恐怕要出大事》,对卓达公司融资行为进行揭露,多个角度指出“卓达公司并没有经营理财产品的资质,却一直在通过理财产品吸纳公众资金,并承诺高额回报。”报道还称,在过去这几个月,卓达公司在河北等地进行大规模的宣传造势活动,均出现当地政府部门的高官。报道最后强调,“卓达公司可能已经吸引了数十万人上百亿的投资。如果国家机关放任不管,一旦该公司发生资金链断裂,后果将不堪设想。” 12日,央广网等媒体深度追踪卓达事件,质疑卓达宣称的“与俄罗斯6000亿保障房合同”、“有20万亿的建筑市场”等说辞,指出警惕卓达公司可能难以偿付违约资本。当日,卓达发布公司总裁回应的视频,称“1000亿我也还得起”,“还得起”就不算非法融资,并针对俄罗斯保障房一事称“反对我们,就是仇恨党,仇恨普京”。之后,多家媒体发布报道对卓达公司发起诘问,评论不断指责卓达“牛皮吹破天”,是“陆版庞氏骗局”。 三、舆情解析 1.借贷形式缭乱、易涉罪 存在极高风险 泛亚、MMM、卓达等借贷机构因准入门槛低、缺乏监管等问题,存有较大风险,正被媒体置于“聚光灯”下审视,“骗局”、“非法”等字眼不断在新闻报道中出现,令相关舆情呈高热态势。 ■ 超高利息成标识 此类机构在借贷活动中,通常采用远远高于存储利率的利息来吸引投资者,脱离正常范围的投资收益成为其最鲜明的特征。比如,泛亚、卓达的理财产品年化收益普遍在20%以上,远高于行业盈利的正常标准,而MMM的年化率更是离谱,一年竟高达23倍。面对超高利息的诱惑,不少公众往往会忽视其中风险,失去理性判断。对此,专家多指出,离谱的收益往往是通过扩大下线来偿还上线利息,最终难逃“庞氏骗局”的套路。 ■ 多打“创新”口号 当前,此类机构理财产品名目繁杂,多依托互联网平台,频频打出“金融创新”的旗号,制定的规则也令人眼花缭乱。比如MMM自称靠“诚信”互相赠与增加财富,并规定了“资金不超过6万”、“利息计算以月为周期”等条件;泛亚则以稀有金属交易为主打品牌,通过泛融网售卖“日金宝”理财产品;卓达以推广自己3D模块建房技术为噱头吸引投资者。 ■ 善于宣传造势 此类机构擅长运用媒体渠道造势,在宣传上颇具煽动性。比如,卓达公司一直在河北等地进行大规模的宣传活动,称自己在国内拥有20万亿的建筑市场等,即便被媒体曝光后,依然强辩“1000亿我也还得起”、“暴利才是新生产力!暴利光荣!”。MMM金融互助平台也频繁在商业网站露脸,宣扬其竞争优势、精英团队、传奇之路,被指“涉嫌传销”后,还组织专人通过媒体进行回应。而泛亚曾多次与央视财经频道合作,推介其互联网理财产品。泛亚危机爆发后,泛亚在多个场合公告称“境外敌对势力恶意做空中国稀有金属市场”,博取投资者同情。 ■ 打造权威形象 这些机构特别注重打造国际权威形象,如泛亚自称是“全球最大的稀有金属交易所”;MMM更是自称“全球最顶尖的互助金融项目”、“世界四大发明之一”;卓达曾广泛宣传其与俄罗斯政府签订6000亿合同,还称“反对我们,就是仇恨党,仇恨普京”。 这些机构还善于邀请知名专家、业内人士甚至官员为其“站台”,暗示其掌握丰富资源,给人一种正规、权威的感觉。比如,泛亚多次邀请宋鸿兵、茅于轼、郎咸平、吴法天等公众人物“力挺”其产品,而卓达的相关报道里也“巧妙”出现当地政府部门的高官,面对舆论质疑,卓达则拿出满是头衔的专家署名文章作为回击。 ■ 前科劣迹斑斑 媒体起底泛亚等机构的前尘往事,发现无一例外都有过“黑历史”。据媒体报道,泛亚董事长曾因煤炭业务发生资金链断裂,主要负责人被判刑;而早在上世纪90年代,“MMM金融互助平台”创始人马夫罗季就曾因建立该平台涉嫌诈骗被俄罗斯警方判刑;卓达也曾在2008年因涉嫌假按揭被警方介入调查。 ■ 普遍缺乏资质 虽然自称权威,但据媒体报道,泛亚、卓达和MMM公司均不具备对公众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牌照和资质。此类机构多游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带,普遍缺少基本的金融资质,因准入门槛低、缺乏监管等问题存在较大风险,可能成为诈骗、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的温床。 2.涉众型事件波及面广 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此类借贷活动往往具有涉及人数众多、地域广泛、金额异常庞大等特征,再加上具有一定隐秘性,导致危机潜伏期时间长、舆情波及面广。一旦事发,各地投资者因利益诉求的一致性,极易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缔结,组织形成维权团队,通过线上、线下的活动寻求舆论关注,并呼吁政府部门出面解决问题。期间,投资者可能会出现非理性行为,容易和政府部门发生冲突,一旦处理不当,会令事件演化、升级,引发群体性维权事件,泛亚就是典型样本。所以,如果不积极防范此类金融风险,其后果危害之大,波及范围之广,远远超过其他行业风险。 3.处置衔接、协调难度大 或累及政府公信 在此类事件中,因法律规定不足、监管权限不清、执法手段有限等因素,政府部门在后续处置中衔接、协调难度较大,必须通过金融监管、司法等多部门的相互配合,才能共同化解矛盾。期间,可能出现处置进度缓慢、时间跨度较长等情况,与投资者拿回资金的迫切心理出现矛盾。一旦出现投资者合理诉求受阻等情况,投资者不满情绪就会爆发,会对政府公信和司法公正产生怀疑,为后续处置增加阻力。 …… (全文阅读请参见《政法舆情》2015年第44期) (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 王灿 实习生 吴燕博) ...
红网长沙12月4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郑涛 通讯员 周丹 袁建斌)12月4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民间借贷案件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三年长沙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情况。通报称,2013年以来,长沙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浏阳、宁乡最多,案件平均标的额增加了5倍多,利息高利息化、被告人恶意躲债、非法集资、涉嫌虚假诉讼等的情况明显增加。 2012年10月-2015年10月,长沙市两级法院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总数为20142件,结案总数18620件,涉案标的额141.6亿元。民间借贷纠纷在长沙呈高发态势,法院受理案件同比平均增幅达30%。 长沙民间借贷案件平均标的额不断增大,2013年平均标的额为17.7万元,今年增加到107.9万元,增长了5倍有余。呈现出主体多元化、职业化,利息高息化、高隐蔽化,被告人恶意躲债案件增多,送达难度不断增大,且刑民交叉案件数量增多,财产保全数量增加,涉嫌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的案件频发等特点。 据长沙中院民二庭庭长胡冬华介绍,为积极应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剧增的态势,从源头上预防与化解纠纷,该院多次到小额贷款行业协会、典当行业协会、担保公司、投资公司考察调研民间借贷市场的相关情况,并对近三年两级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进行了统计与分析,在此基础上对民间借贷案件的相关审理难点、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解析,并向市民提出了相关司法提示。 长沙中院表示,通报旨在向社会公众宣传与民间借贷有关的法律法规,提示社会公众防范民间借贷的风险规范,引导民间借贷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会上,长沙中院还发布了《民间借贷审判》便民服务手册。...
中国经济网深圳12月3日讯 第一网贷(深圳钱诚)发布的周二(01日)中国民间借贷市场利率指数日报显示,该日全国民间借贷市场年利率为10.90%。 第一网贷(深圳钱诚)日报显示,借款期限1个月内,12月1日全国民间借贷市场年利率为11.36%,较前一个工作日(11月30日)11.72%,下降了0.36个百分点;较上个月工作日平均利率10.91%,上升了0.45个百分点;是基期利率的50%,基期法定工作日平均综合年利率的51%。 借款期限1-3个月内,12月1日全国民间借贷市场年利率为10.78%,较前一个工作日(11月30日)11.35%,下降了0.57个百分点;较上个月工作日平均利率10.91%,下降了0.13个百分点;是基期利率的40%,基期法定工作日平均综合年利率的39%。 借款期限3-6个月内,12月1日全国民间借贷市场年利率为10.98%,较前一个工作日(11月30日)11.98%,下降了1.00个百分点;较上个月工作日平均利率10.91%,上升了0.07个百分点;是基期利率的49%,基期法定工作日平均综合年利率的49%。 借款期限6-12个月内,12月1日全国民间借贷市场年利率为12.42%,较前一个工作日(11月30日)12.88%,下降了0.46个百分点;较上个月工作日平均利率10.91%,上升了1.51个百分点;是基期利率的54%,基期法定工作日平均综合年利率的60%。 借款期限1年以上,12月1日全国民间借贷市场年利率为9.81%,较前一个工作日(11月30日)10.54%,下降了0.73个百分点;较上个月工作日平均利率10.91%,下降了1.10个百分点;是基期利率的89%,基期法定工作日平均综合年利率的94%。 另外,据了解,12月01日温州指数为18.98%,11月30日广州价格为1073.85(详见附表)。 ...
记者昨日获悉,P2P管理办法已处于内审阶段,将于本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P2P管理办法的总体思路是,实行负面清单制,同时,遵循“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由地方金融办负责风险防范与处置。这意味着P2P将不发牌照,而是采取类似小贷协会的管理方式,推动行业自查自纠、清理整顿等。 负面清单包括P2P不得自融自保,不得保本保息,不得虚假宣传,不得将融资项目期限进行拆分等业内默认的监管原则。P2P也将不得销售理财、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不得从事股权众筹等业务;更不得进行股票配资业务。这意味着那些混业经营的P2P公司将面临挑战。 多方期待已久的P2P管理办法已基本成型。记者昨日获悉,由银监会牵头制定的P2P管理办法已处于内审阶段,将于本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此前流传的版本不同的是,“办法”将不对P2P公司设置注册金门槛,也将不发牌照。同时,“办法”要求P2P必须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而相关数据显示,11月“跑路”的P2P平台达64家。 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不久前曾公开发话,P2P监管细则现在还在完善、修改的阶段,可能年底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包括借贷登记、资金存管、产品、平台信息披露等内容,同时会明确P2P定位、业务边界等内容。 禁售理财及股票配资业务 混业经营面临挑战 据了解,《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管办法》(下称《办法》)的总体思路是,实行负面清单制,在严禁十几项业务的同时,也对符合法律法规的创新业务予以空间。同时,遵循“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由地方金融办负责风险防范与处置。这意味着P2P将不发牌照,而是采取类似小贷协会的管理方式,推动行业自查自纠、清理整顿等。 同时,《办法》将不对P2P公司设置注册金门槛,亦无杠杆倍数限制。而此前,市场预期P2P将设置3000万~5000万元的资金门槛,并有10倍杠杆限制。 “负面清单”包括:P2P将不得进行自融自保;不得直接或间接归集资金;不得承诺保本保息;不得向非实名用户推介项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这些均为业内默认的监管原则。 同时,P2P也将不得销售理财、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不得从事股权众筹等业务;更不得进行股票配资业务。这意味着那些混业经营的P2P公司将面临挑战。 在债权转让方面,《办法》并未明确禁止债权转让、资产证券化业务,也未禁止融资项目收益权与基础资产相分离等业务。人人聚财CEO许建文向记者表示:“目前的消息显示,《办法》思路宽于预期。” 办法要求资金必须交银行托管 据了解,《办法》要求P2P必须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这意味着原先的第三方支付托管模式也不被认可,资金必须从第三方支付在银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上,转移到平台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上。 已有17家银行推出P2P平台的资金合作业务。不过,据网贷之家数据显示,只有40余家P2P平台与银行签约存管,仅占总正常运营平台2612家的1.5%。 有业内人预计,有些平台或因无法实现资金托管、存管而导致业务无法开展;若第三方支付也被排除在外,行业或出现大量平台倒闭。 ...
12月7日,据报道,由银监会牵头制定的P2P管理办法已基本成型,与市场流传版本相比,其内容更为框架性,将于年内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权威人士向新浪财经证实,多部委共同参与的P2P行业监管办法,目前已处于内审阶段。 据报道,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管办法的总体思路是,实行负面清单制,同时遵循“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由地方金融办负责风险防范与处置。《办法》将不对P2P公司设置注册金门槛,亦无杠杆倍数限制;但明确禁止参与股票市场配资和股权众筹等业务。同时,要求P2P平台必须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多数平台面临挑战。 此外,在原有的细则设计上,曾预设定成立全国网贷协会,负责统筹管理各省市行业协会,由各地方官方协会进行自律管理,该方案最终没被通过。 日前,据财新网报道,监管细则将于明年年中落地,设有18个月左右的过渡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