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梁雪 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降低企业财务成本,金融部门要创造利率正常化的政策环境,为实体经济让利。对此,申万宏源首席宏观分析师李慧勇称,明年银行的日子会不太好过,因此,需关注是否有不良资产处置、降准、资产证券化等对冲措施。 李慧勇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降成本,主要包括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企业税费负担、社会保险费、财务成本、电力价格、物流成本等。降低企业财务成本,金融部门要为实体经济让利,这可能对银行不利,因而需要关注是否有不良资产处置、降准、资产证券化等对冲措施。 “2016年银行业的日子会不好过。”李慧勇称,不好过的原因有三:首先,经济增速下滑,企业贷款需求不足,贷款增长受限;二是,前期经济高增长时投放的贷款,一些坏账将开始浮现;三是,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资金成本呈现刚性,国家希望金融机构为实体经济让利,利差将进一步收窄,因此银行明年的业绩堪忧。 不过,李慧勇也表示,新政策是否对银行业利空,将取决于国家是否会对银行业给予一定的政策补偿,例如1998年的剥离不良资产。 此外,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加快推进银行体系改革,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加快发展绿色金融。对此,李慧勇称,明年银行业务增长点可关注两方面:一是“绿色金融”将于2016年较快发展;二是金融监管将完善,如果明年银行可以开展非银的相关业务,将能提高银行的投资回报率,从而对冲银行业绩下滑。 ...
“随着共享金融的发展,未来中国将形成直接融资为主、间接融资为辅的发展格局。” 共享金融概念提出者之一、央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姚余栋在11月28日举行的“全球共享金融100人论坛”成立大会上表示,共享金融就是通过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构筑的现代信息技术平台,实现金融供求双方的直接交易。共享金融可以通过去中介化,降低融资成本,让用户直接参与金融。 近两年来,中国的共享经济正在蓬勃兴起,成为经济增长的新亮点。在此基础上,经济社会的共享、共赢式发展也变得更加迫切。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要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央行姚余栋和社科院杨涛两位学者提出了“共享金融”这一全新概念。作为全新的研究领域和方向,“共享经济背景下的共享金融”涵盖了金融市场化、金融服务实体、互联网金融、普惠金融等一系列金融演进方向和理念,也是适应后工业时代和消费者主权社会特点的“小、众、美”金融。与当前火热的互联网金融相比,共享金融更体现了长期、深层的金融模式与功能变革。 ...
一时间,私募基金站在了监管的风口。证监会叫停PE挂牌的传言尚未被核实,昨日又传出银监会回撤银行私募牌照的消息,加上前几日基金业协会对私募基金监管的前移,一直在资本市场长袖善舞的私募基金遭遇到了监管层的“紧箍”。 银行私募牌照叫停 昨日,突然有消息称,多家商业银行收到银监会窗口通知,监管部门将依法撤回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备案资格。 今年6月11日以来,平安银行、北京银行和徽商银行等17家银行先后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批准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成为第一批拿到开设私募基金准行证的商业银行。然而,基金业协会放行不到半年,便遭到了监管层的叫停。北京商报记者曾向银监会进行求证,但对方并未给出公开回应。 一直以来,受政策规定影响,银行理财资金不能投资于境内二级市场、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份。而一旦获得私募基金牌照,这一投资短板有望被补齐。虽然市场上尚未有商业银行开展此类业务,但银监会撤回牌照的传言使私募基金圈再度被搅动。 无独有偶,就在本月22日,市场还传出证监会叫停PE挂牌新三板的传言。多家媒体报道称,部分券商或股权投资机构收到口头通知:酌情暂停PE机构的申报项目,并暂停在审项目,已经审核通过但未挂牌的项目由新三板请示证监会处理意见。很多拟挂牌的PE机构瞬间慌了神,但由于尚未有书面通知下发,消息一直在猜疑中发酵。私募基金一时间进入了多事之秋。 监管壁垒显现 对于银监会回撤商业银行私募基金牌照的原因,业内认为,主要是因为商业银行获得私募基金牌照目前仍存在法律障碍。一位知情监管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根据我国现行的《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商业银行在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商业银行从事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并不符合《商业银行法》相关规定。如果银行想做私募基金投资业务必须成立相关子公司,且必须获得银监会批复。”一位银行人士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 而商业银行从事私募基金业务遇阻的另一个原因在于目前分业监管模式。“商业银行主要由银监会来监管,但私募基金业务却属于证监会的监管范畴。作为证监会而言,很愿意放商业银行进来从事私募基金业务,但银监会的顾虑就会比较多。”一位股份制银行人士解释。 对于股权私募挂牌新三板被叫停这一传言,很多市场人士似乎早有预料。“自2014年以来,已经有九鼎投资、中科招商等多家PE机构在新三板挂牌,也正是由于这些巨头的存在,新三板市场大量资金被吸走,间接导致了其他新三板挂牌主体融资的空间被压缩,因此监管层在有意控制。”一位新三板挂牌私募企业副总裁指出。 整顿之风已至 无论是从银监会撤回商业银行私募牌照看,还是股权私募挂牌新三板遭叫停的传闻,这一系列事件背后,无不说明私募基金在监管上界限不清、亟待整顿的现象,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对于私募基金常年积聚已久的行业乱象,监管层的整顿行动也已开始。 近期私募基金风险事件集中被曝光,社会影响巨大。私募大佬徐翔事件将这个行业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推到台面上,11月中国基金业协会披露16家失联私募机构也引起了市场的轰动,一时间极大地损害了私募行业的声誉。监管层似乎也意识到私募基金已经到了不得不整治的时候。 中国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近日向媒体透露,中国基金业协会正在推出六大自律举措,分别在私募基金募集、合同制定、信息披露、管理人内控、托管、外包方面进行规范。记者注意到,中国基金业协会最新下发的《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便是六大自律举措的“第一枪”。 招银万达总经理顾晓明认为,监管制度都是从松到严的过程,这是必然的趋势。但六大举措一出,明年应该会对很多私募机构造成不小的冲击。 北京商报记者 崔启斌 岳品瑜 姜鑫 许晨辉 ...
近期,接二连三的平台倒闭、跑路事件让P2P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在日前由英凡研究院举办的互联网金融学术沙龙上,各方专家指出,跑路事件中的所谓P2P,本质上都是伪互联网金融。为进一步防范这些“披着互联网金融外衣的狼”爆发更多的风险,应该把他们跟互联网金融区别开,以分级监管的思路规范新金融市场。“跑路”P2P均是互联网金融“李鬼” 作为互联网金融中的一个新模式,P2P近年在国内发展迅猛。据统计,截至2015年10月,P2P网贷交易规模已突破万亿。然而,P2P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平台倒闭、跑路等负面事件却频发。 对此,专家指出,许多跑路、倒闭潮中的所谓P2P,本质上是打着互联网金融旗号的传统民间融资平台,无论是金融风险甄别能力,还是技术特征、商业模式,跟互联网金融关系都不大。 蚂蚁金服首席战略官陈龙表示,互联网金融需要具备四元素:一是,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作为主要的用户触达方式;二是,用数据作为风险管理和需求匹配的主要方式;三是,采用云计算等新技术作为技术的底层,通过新的技术应用降低服务成本,满足高频、广众、小额交易需求,实现金融普惠性,并保证系统安全可靠;四是,产品和商业模式要具备分享、开放、平等、协作的互联网精神。 反观那些“披着互联网金融外衣”的P2P平台,虽然不少也建立了网站和APP,但其获客的方式主要靠线下雇佣的“理财师”团队,不是用互联网来作为主要渠道或者用互联网技术来影响交易和市场。更重要的是,这些平台没有金融风险甄别能力和内控机制,一旦出现问题,投资人的权益就得不到保障。真伪互联风金融要区分开“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当中重要的一点,是要把真伪互联网金融区分出来。”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薛兆丰说。具体到操作层面,专家建言,一方面要明确监管规则,让行业有规可依;另一方面可引入过去证券、信托等传统金融市场采用过的分级管理思路,逐步引导市场规范化。 人大法学院副院长杨东指出,对互联网金融下一步发展而言,金融制度的构建,比单纯技术更重要。而当前管制性的立法和监管,使得P2P、众筹都无法得到有效发挥,反而陷入恶性循环。他提出,互联网金融平台应该分层级管理,通过大数据技术监管、底线监管,负面清单监管,行为监管等方式,建立监管体系。 陈龙也认同分级监管作为过渡期方案,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借鉴性意义。“支付、P2P、众筹等,每个领域的风险本质都不同,需要监管介入的程度也不一样,因此他建议,对于利用互联网金融外衣和口号进行庞氏融资和非法集资要重点打击。而对于真正的创新,应该给予更多创新空间给予鼓励,防止因互联网金融“李鬼”对互联网金融一刀切收紧监管。 ...
财经网讯 12月23日,三农资本发布公告称,因为“某宝”事件的爆发,引起市场恐慌,投资人大量的申请赎回自己的投资款。因此决定暂停新业务。 公告称,三农资本所有的项目都是真实投资到借款企业,借款企业的生产经营是按照合同进行还款的。现在三农资本已经动用了实缴注册1个亿的资本进行相关投资人申请赎回的请求!后续企业的借款回款还未到期,企业不能提前还款!所以,三农资本本着对投资人 负责任的坚定态度!决定暂停新业务,相关投资人的本金安全将随后根据借款企业的实际回款尽快进行兑付! 根据三农资本官网介绍,三农资本获得安徽太平洋基金战略风投,由汇付天下实行资金三方托管,平台以为服务三农、中小微企业为宗旨。12月19日,三农资本还公告引进5000万元注资,由上海熙明基金领投,实缴资本金已通过验资实缴。 ...
在最初,P2P被定义为个人与个人之间小额借贷交易,但是这种关系并非需要资金方与借款方双方见面,而是通过网络平台确立借贷关系,并完成相关交易和手续。但是这样简单的关系,在资产类别多样介入、创新手段层出不穷的时代却愈发复杂化。这样复杂的背景也为新骗局铺就了肥沃的土壤。 【P2P行业乱象】P2P的变异术 这个世界在高速变化,人们对创新些许已经失去一些敬畏感,被人们每天挂在嘴边,导致曾经清晰明了的事物慢慢变得混沌不清。其中就包括“P2P”这一概念。 什么是P2P?似乎现在已经没有人说得清楚,仅剩下一个模糊的影子。在最初,P2P被定义为个人与个人之间小额借贷交易,但是这种关系并非需要资金方与借款方双方见面,而是通过网络平台确立借贷关系,并完成相关交易和手续。 但是这样简单的关系,在资产类别多样介入、创新手段层出不穷的时代却愈发复杂化。这样复杂的背景也为新骗局铺就了肥沃的土壤。 从P2P到P2N、P2L、P2A、A2P、P2B……概念变化了九曲十八弯。此前不为大众日常接触的外汇、票据、保险等产品在经过层层非正常手段的包装下也进入了最简单的P2P行列。在P2P舆论风评并不好的情况下,平台方也在承认自己是P2P和不想承认之间纠结、拉扯。 第一财经记者梳理了多种P2P变种方式,层层拨开,让更多投资者看清当前眼花缭乱的P2P变身术。当然,除文中提到的多种P2P变异方式外,嫁接了融资租赁、房地产项目、车辆抵押项目等都存在着或由资产本身性质或由平台建立者故意为之的骗财之术。 骗术一:冒名保险公司险资空手套白狼 客户,来自险企;从业人员,来自险企;名牌头号,来自险企。保险业务人员的推广手段也自然过渡、移植到了P2P平台。在这过程中,P2P平台共需要“三步”,即搭建平台,寻找到客户源,诱拐投资,最后就可以坐收利润。 虽然曾经由于保险业务员简单粗暴的拉单推广方式让保险行业并没有给大众留下太好的印象,但随着近年人们对保险的日益重视,人们的思想逐步开始转变,相比在某种程度上“名声”并不好的P2P来说,保险自然属于正规军,也更得投资人的心。 “我们是某某保险公司的子公司。”这通常是该类P2P平台向客户介绍自己的第一句话,让客户从心理上打消抵触感。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在该类冒名保险公司的平台中,更有甚者端出了“保监会”的名号,声称自己受到保监会监管,是保监会的直属单位。看似真实的公司名牌、墙面上多种资格证书,让人信以为真。 “框架”搭建之后,填充框架的工作人员也多数来自大量保险公司,曾经的销售员摇身一变成为总经理、市场总监。这些人利用原来在保险公司的客户资源,以高息为诱饵,说服客户将保单质押,进而把质押款作为投资款直接投入P2P平台。 还有一种情况是以“回馈客户”为借口,称保险公司开发了最新的高回报理财产品,说服客户投资,并向其索取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资料。投资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认为将资金投入了保险公司,而非P2P平台。 一位曾经实地调查过该类P2P平台的保险公司管理层人员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业务员经过“专业培训”,每一句引导话语都紧扣投资者的心理变化。 在上述保险业内人士看来,由于保险薪酬机制的掣肘,大量代理制员工“出逃”保险公司,铤而走险,杀入P2P“捞一票”也在逻辑之中。但是投资人一旦被迷惑将血本无归。 骗术二:P2P配资爆仓一日毁 2015年6月股市的蹿升催生了配资业务的繁荣,让某些曾经没有业务增长点的P2P平台找到了新出口。 P2P配资简单而言就是将借贷业务和配资业务相关联,业务模式共分为两类,一类平台将投资者的闲散资金汇集,然后将资金用于股票配资需求者进行股票交易。投资者的收益则来自配资客在股票操作过程中的盈利,输赢全部押宝于投资者水平。另外一种模式,则是简单粗暴的资金配比,提供高杠杆资金直接给到投资者。不同于机构的2-3倍资金融通,P2P配资甚至高达9倍、10倍,一个跌停就颠覆世界。 此轮牛市行情演进中配资业务在后期受到严厉打压。配资公司上游做资金批发业务的感受到高风险纷纷退出,市场资金面一度大幅收紧。一位P2P配资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透露,受此影响,大量的资金转向P2P。一方面,受经济下滑中优质资产短缺的影响,大量资金站岗,做资金批发业务可以小幅缓解,另一方面,由于配资是暴利行业,因此,可以获得大幅收益。 高收益伴随着高风险,当股灾来临、指数崩溃式下滑时,业内人士称,平台资金链一度断链,未来经营下去自融、拆标、期限错配是不可逃避的方式方法。 但是,在当时“低头捡钱”的牛市时期,大量的投资者处于眼热状态,并不了解个中问题。“投资,当然是为了获得一定幅度的合理收益。”李先生曾经对第一财经记者表达他们对于投资的理解,但是他对于投出去的资金流向并不在意。 骗术三:租软件炒外汇工作人员都是临演 金融之所以具有神秘性是因为其具有相当程度的专业性以及与人交易的非频繁性。人们在买衣服、买日用品时能轻易辨别好坏,但是对金融产品的辨识却并不容易。 互联网金融的出现,让部分理财产品拨开了神秘的面纱。但是仍然有一些面纱是在短期内难以被普及的,例如外汇、黄金、石油、贵金属。 当P2P概念被越来越多运用时,许多原本清晰的事物渐趋变得模糊,尤其当线下P2P四散开来时,投资者所需要履行的动作几乎相同,即将资金投入平台,然后定期收取回报。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上海某公司曾经通过互联网租用外汇保证金交易平台破解版,随意命名后,通过后台操作,设立多个虚假账户建立保证金进出记录,以供投资者查看,同时,为让更多投资人信服,组织投资者公司参观活动,将办公室租用在远离市区地带,并雇佣人员“表演日常工作”,展示公司正常运营状态。 “炒外汇是最好的噱头,兼具时代潮流感和专业神秘感。”某业内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有意骗取资金的人会通过各种方式来打消投资者疑虑。 互联网金融带动新理财观念火爆后,记者本人也接听过多个宣传外汇、黄金、期货的电话,承诺让人惊讶的高的收益,并再三强调当前该类别投资的火热程度,市场局面的良好情况。其实,我国外汇交易尚未全面放开,自称为外汇经纪商的大量群体,以咨询公司、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名义设立多家机构,在拉拢客户的过程中炒外汇存在的投机性被轻描淡写略过,执意强调投资回报,由此产生的踩雷事件也在每天上演。 骗术四:染指虚假贸易的P2P票据理财 当收益和安全相比时,相信更多投资人愿意选择安全。曾经在一段时间内,P2P票据理财火爆一时,尤其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的“银票”,由于加上票据承兑所在银行的背书,更是将安全二字标注在了平台页面的最上端。在更多人眼里,票据也是神秘的代表,更多存在于企业之间的贸易支付,一位票据理财平台的创业者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他创业的终极目的并不是将票据作为理财工具,而是作为更为常规的支付工具,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并表示已经着手开发票据支付结算系统。 正如货币一样,支付功能的背后代表着流转,在票据中称为流转背书。而一次次流转背书过程中,“上下游企业须具有真实贸易背景”这一规定让票据居间商们在“票据产业链”中产生过巨大的利益空间。 一位票据行业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行业中存在大量的“票据包装工”让原本并无贸易往来的企业间拥有了贸易背景、相互合作贸易合同以及看起来更为真实的增值税发票等,当然这一切都是虚假的。 除此以外,在P2P票据理财过程中,由于票据所产生的风险还包括票据自身的二次质押。而二次质押风险被业内人士看作票据理财安全性真正的拦路虎。所谓二次质押,即P2P票据理财平台在收到企业融资的票据后,先行运用贸易委托付款等多种方式套现,然后再去银行办理托收手续。而前期通过违规方式获得的质押贷款则几乎被用于平台的自融行为,其风险不可谓不大。 【P2P行业乱象】那些迷人的“花式忽悠” “他们拿过政府颁发的奖杯,我们去找政府。”前期第一财经记者赴浙江调查P2P跑路事件时,一位资金受损的投资者激动地站在已经被查封的公司门口,扒着玻璃门窗高声喊。 可是投资者说的这个奖杯并非政府颁发,而是一个普通的商业奖杯。但是,投资者并不能清晰地分辨。 当前互联网金融风头正盛,大量鱼龙混杂的P2P平台涌现,与之相伴的是,为争夺客户,降低获客成本,出现了大量吹嘘、滑稽的宣传手段,骗取大量前赴后继为了高利润而不顾“合理逻辑”的投资者,导致最后赔了夫人又折兵。 P2P平台自贴身后有“银行” “我们是一家银行,只做房地产业务,资金放在我们这里绝对安全。”一位年长的投资者曾经这样描述过一家P2P平台的宣传方式。该投资者参加某团体组织活动,这家平台为活动的赞助方,当活动结束的时候,一位男士拉住了参加活动的所有大爷大妈,讲出了上面一番话。更夸张的是,该平台居然声称其名称叫“普惠银行”,大量的年长人士在经过短暂的洗脑之后,纷纷在一张白纸上留下了自己的姓名和电话,并承诺在未来几天之内存入少至几千、多至几万元不等的存款。 一些P2P网贷行业诞生的一刻起,就从没有放弃过寻找“背书”的可能性,而在备选对象中,银行以安全可靠、深入百姓成为首当其冲的“炮灰”。 这些千方百计与银行搭上关系的手段其实现说法大同小异:第一,平台计提的风险准备金账户开设在某某银行,由银行监管;第二,平台同某某银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第三,平台同某某银行签订了资金存管协议;第四,平台借款人和投资人账户均开设在某某银行。 事实上,更多情况下,平台所谓的在银行的某某账户,与百姓平时在银行开设的个人账户从实质上讲并无差异,仅仅是将钱选择了A银行而非B银行而已,如果硬要说区别,那么则是,一个是个人账户,一个是企业账户,仅此而已。 李鬼行业协会遍地开花 寻找靠谱背书,始终是一些P2P平台推广的不二法则,除上述的银行之外,看似有政府背景的行业协会也成为一些P2P平台的目标所在。 但是当前,在网贷行业存在游走着大量虚假,以骗钱为主要目的的行业协会。运用一个看似带有政府背景的名字,给更多人以错乱感,其中代表之一即“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看似熟悉的名字,实则偷龙转凤。于2014年4月获得国务院批复,由央行条法司牵头筹建的正派军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两个名字相似度高达99%。 在李鬼行业协会的网页上可以看到该协会所谓的高层并无一人出自互联网金融行业,而会长宏皓的个人新闻占据了整个新闻页面,此外,本报记者多方打听了解到,宏皓也非其真实姓名。 在李鬼协会之外,也有部分群体充当正规军中的“蛀虫”,2015年7月21日,中国互联网金融诚信联盟发布公告称,联盟以及联盟的发起机构从未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以及任何第三方收取费用或授牌及颁发帧数。但是联盟近日收到全国部分区域的连续举报,称有人以联盟的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某图个人私利,给联盟造成恶劣影响。 坏账和风险为零你信吗? “平台成立至今没有一笔坏账,坏账率为零。”某P2P平台线下地推人员曾经这样在电话里对第一财经记者宣传。而对于记者能够咨询平台坏账率这一问题,他们也充满了“神奇感”,似乎这是一个较为高深、普通人并不会关心的问题。 根据银监会发布的监管指标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三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18万亿元,较上季末增加944亿元;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59%,较上季末上升0.09个百分点。 无论是借款资源还是风控水平,传统商业银行远在P2P之上,如果按照同样口径计算,P2P的不良率甚至5倍、10倍于银行数字,而那些宣称零逾期、零坏账的平台又从何而来? 更多平台会声称,零坏账的背后是“银行级风控”在把关。看起来似乎合情合理,但是一个简单的公式即能戳破此泡沫:贷款利率-资金成本-运营成本-风控成本=信贷利润。 如果一个P2P平台能够提供超出常识理财所拥有的资金收益,并且能够在大量线下渠道、多种媒体方式中看到平台的宣传成本,那么平台的资金成本和运营成本一定高企。 风控并非说说而已,高强度的线下调查,精密的系统搭建,高素质人才的配备,这一切都意味着风控成本不是一个小数字。那么,最终的利润何来?平台着眼于长期发展还是只做一票生意,辨别似乎只在一秒钟。 【P2P行业乱象】监管细则在路上P2P行业需软着陆 今年的寒冬对于P2P网贷行业来说似乎格外冷。网贷行业发展似乎已经由前年的初期,去年的高速成长期,再到今年的需要成熟期。在行业梯队明显、复杂现象频出的当前,与行业相关的任何一方都在盼望甚至渴求着监管的出手。 从“四条红线”到“7·18”《关于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指导意见》的出台,监管的确在向前走,但是不得不承认走得很慢,甚至一度被称为“难产”。被从业者频繁提及、讨论、研究的监管细则,至今尚未出台。 第一财经记者从接近监管层人士处获悉,监管细则正在路上,整体方向依然贯彻创新金融的整体思路,以宽松鼓励为主,从具体信息来看,包含未来将不设立注册资本金的要求,同时在细则出台之后,将设立一定的“考察期”用以过渡。 行业中对于哪些“条款”被期待已然浮出水面,其中包含资金托管、信息披露制度、由下而上的市场监管机制,以及常年放在口边却发现并非所有人都清晰的“P2P”概念。 监管细则存多种“七寸” 监管的细则涉及到平台运营、发展的方方面面,而到底哪条细则才被认为是“蛇之七寸”,存在着不同的看法。 “核心当然是资金托管。”积木盒子联合创始人、首席运营官魏伟毫不犹豫地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监管资金才是根本。 在魏伟看来,监管的唯一动机是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只有与资金相关的劣质行为施加到金融消费者身上才会产生伤害。这一出发点,P2P同基金、私募等行业都存在相同的逻辑,当所有钱汇集到一起时,资金流动才是核心因素。“近期行业爆发多种风险事件,这与平台不受监管,能够擅自动用投资者资金密切相关。”魏伟说。 如果说资金存管是属于平台运营过程中的业务范畴,那么信息披露制度则是属于平台自律范畴,记者梳理了当前全国地方金融管理方式发现,仅有上海推出了首个《上海个体网络借贷(P2P)平台信息披露指引(试行)》,要求披露主体信息、产品信息、业务信息以及其他信息。 一位行业资深研究员称,信息披露是在监管过程中的“硬骨头”,一方面行业没有形成统一标准,对于披露口径存在多家平台各说各话的局面;另一方面,不同于行业初期,当前更多平台将此认定为“商业机密”,披露意愿极低,投资者能够深入了解到平台的直接入口被切断。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新宇称,与信息披露相关的需要平台规范的还有平台审计制度,一方面包含对平台资深运营的审计,另一方面则是对平台撮合资金的审计。 此外,P2P平台运营过程中的多种因素也在本报记者采访过程中频繁提及。刘新宇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结合他接触的多类平台的法律问题中,网贷平台经营业务的备案制度或应该纳入监管细则。“主要是为了解决平台‘混业/兼业’问题,同时还能够与‘负面清单’相匹配。”刘新宇说。 对于此前频繁提及的“门槛”、“杠杆”等说法在此番监管声音探讨过程中逐步减弱,被看做行业发展赢得宽松局面的标志之一。反观现实,在当前注册资本认缴制的前提下并非存在较强的实际意义,除非要求平台实缴并对资金进行严格监管。 监管难产,P2P影响几何? “当前中国互联网金融平台最大的风险是政策风险。”一位海外基金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说。 在刘新宇看来,“进军资本市场”的前提之一必然包括“监管细则的出台乃至成熟”,当下平台难言直接上市,一些平台绕道纳斯达克,或某某平台借壳或被收购,都不是P2P平台“中国梦”的真正实现。 监管靴子迟迟未能落地,让更多风险投资人士对于平台模式增加了多重顾虑和考量,从PE角度而言,势必会减弱其对行业的信心,PE无法通过常规的资本运作退出并后的收益,加之资本寒冬,行业融资规模逐步萎缩,平台估值自然受到影响,上市步伐渐趋缓慢。 监管细则的出台在某种程度上被解读为行业能否真正“阳光化”的分界点,当难言成为行业的当下,始终作为“影子银行”的一支存在。 上海交通大学凯源法学院教授、金融法律与政策中心执行主任许多奇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当前P2P行业的不断发展,已经模糊了最原本的P2P的概念,大量不属于P2P领域的平台被冠以P2P的名号出现在市场之中。“债权让与行为本来就是线下的,现在大量的游走在灰色地带的P2P行驶着这样的行为,混淆视听。”许多奇说。 目前行业处于监管分业、行为混业的状态,其中必然存在漏洞和空隙,硬性条款规定不一定拥有较好的效果,最重要的仍然是建立信用机制。通过市场行为自发建立客观中立的行业协会进而推出行业机制,由下而上监管才是应有的监管环境。“行业发展是社会所有力量协商和拉扯的结果,法律也一样。”许多奇说。 监管对于平台来说是跳舞时带的手铐和脚镣。在当前鱼龙混杂的市场中,奔跑竞赛的大量平台,有的并没有带着手铐脚镣,但是有的人却自觉佩戴。“有的人会认为这是不公平的,会不自觉卸掉这些枷锁,认为自己可以跑得更快。”魏伟称,在他看来,这是监管尚未出台对行业最大的影响——用市场的手淘汰那些放弃曾经坚守原则的平台。 对于监管细则出台的时间,虽然迫切,但是更多人给予了宽容。诚然,在创新行业发展过程中,监管并非最终目的,能够用创新的方式带来不同于以往便利的生活,并且能够形成良性竞争的“良币大集合”的业态环境才是监管背后的支撑点。 行业发展需要时间。中国的现实是,大量的平台已经以无银行存管的资金池模式存在,如果监管层突然一刀切、刺破行业泡沫并非是在拯救行业,而是在人为制造风险,剥夺了决心从良平台的机会。P2P网贷行业已经在整个金融业态中成长至一定地位,在这个时间点推出监管政策需要让整个行业平稳着陆、软着陆。 ...
资产荒是2015年末各大金融机构都头疼的问题。这里的资产指的是高收益低风险的优质资产,无论是金融机构还是新市场环境下涌现出的种种类金融机构,都是以寻找优质资产为核心。在P2P平台大量涌现的2015年,优质债权资产成为各平台争夺的中心,它们都在创新各种手段开发出专属于自己的优质资产。 银豆网创始人兼CEO王鹏程在接受中国金融信息网采访时表示,网贷平台的竞争已经进入到了拼资产质量的阶段。他认为,都在说P2P风控重要,其实获得优质资产是风控工作的第一道关,如果资产质量好,后面的风控工作就比较容易开展,投资人的资金安全也更有保障。如果资产质量不好,后面的风控工作再怎么加强,都不能弥补资产质量带来的缺陷。 厚朴金融董事长李书文认为,资产在网贷行业指的就是借款人或企业,资产质量是网贷平台生存的生命线。在经历了2014和2015年两年野蛮式的增长后,互联网金融行业越发认识到资产质量的重要性,好的网贷平台就是手中握有优质资产。特别是平台自己发掘的一手资产。李书文补充到,优质资产就是从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率三方面考察都过硬的资产。 普资华企常务副总裁范振美表示,P2P平台的“拼爹”时代将很快成为过去,唯有那些靠着背后强势关联品牌的平台,才能越走越远。“我们不再一门心思想着如何拉拢投资人,想着营销转化率,而是必须向投资人做到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只有亮出你实实在在的干货,而绝不是云山雾罩,花好稻好的有毒资产。” 针对市场面对的资产荒问题,王鹏程认为,目前获得高质量金融服务的企业还只是一小部分,尤其是中小企业群体,获得融资服务的比例更低。所以市场上的资产是不缺的,网贷平台要加大力度从中发掘质量高的。目前,银豆网通过多种渠道的合作正在加大开发优质资产的力度。 李书文则认为资产荒是伪命题,他表示,网贷利率的下降已经显而易见的事,如果网贷平台还用固有的利率标准来开发资产,那么手中缺乏资产将是意料之中的。他强调,2016年借款端的成本将下降到12%-13%。同时,他也同意网贷平台需要扩大开拓资产的渠道,但一定平台一定要把好“二次风控”的关。 在资产开拓上,王鹏程选择了与更多的持牌金融机构合作,同时也与优质的小贷公司和担保公司等机构加大合作力度,合作开拓资产。而李书文更是独辟蹊径,想到了通过开办创业教育项目发掘优质企业的办法,目前他旗下的厚朴金融正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合作推出新创业EMBA项目,从源头上培养企业家和创业企业,并从中发掘未来的优质借款企业。 各家平台各显神通的资产发掘手段凸显出市场对优质资产的渴求。业界认为,在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细则落地后,企业家道德风险导致的跑路等问题发生的情况将下降,但平台经营风险仍然不能忽视,往后平台控制经营风险的能力将是其核心竞争力。 ...
一、网贷电子合同法律法规 1.2015年之前已有的法律规定 网贷电子合同相关的法律很多。1999年《合同法》第十一条明确了数据电子是合同的书面形式之一;2004年电子签名法对电子合同相关的数据电文、电子签名与认证相关规定等做了详细规定;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明确了”电子数据“是民事证据的种类之一。 2.2015年起颁布的法律规定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出台,在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中明确了电子数据的形式。其中规定:”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该规定是对民事诉讼法中,电子数据这一民事证据种类的细化,其最大的意义在于第一次在法律层面明确了电子数据的种类都有哪些。当然,该规定并不是说QQ聊天记录可以直接当证据用。要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还是要先确认其真实性的。以上均是电子合同相关民事法律的规定。读者要想自行查找,可看看耿某的工具性文章《如何高质量获取和利用互联网金融法律资讯》一文。 二、网贷电子合同相关的案例 1.2015年前的相关电子合同案例 浙江阿里巴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借款人签订的合同几乎均是格式化的电子借贷合同。因此,阿里小贷的案例具有典型意义。在阿里小贷的案例中杭滨商初字第178号案),原告通过公证形式提取了《贷款合同》,并提供了第三方出具的电子回单和还款记录。法院审理认为,这些证据已具有了原件证据效力,符合证据的真实性要求。另外,被告经过了支付宝实名认证,由此也确定了户主正是本案的被告。 另外,在原告唐丽与被告王桂君为民间借贷纠纷案中邯市立民终字第214号),双方当事人之间也签订了电子合同,同时被认定为真实。认定的原因是,该案相关的刑事案件中,相关公安机关已确认其真实性。 2.2015年的相关电子合同案例 2015年开始又有新的电子合同的形式出现——微信借款。2015年02月06日中国青年报就报道了这一”微信借条“案例。但该案法官审理认为:“原告未能充分证明微信照片中的借条真实存在,也未能证明微信照片为被告方所发,故对微信借条的真实性,法院无法采信。” 三、当前网贷电子合同的痛点及原因 电子合同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很多。实体法上包括合同订立、生效等问题,程序法上包括证据的”三性“问题,即: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问题。但是,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网贷或者借贷中的电子合同的最大问题还是怎么证明电子合同真实性的问题。无真实性,全部归零。耿某认为,真实性的问题具体包括三个小问题:1.主体问题——这个合同是不是你签的;2.时间问题——这个合同是什么时候签的;3.内容问题——签的电子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电子合同的真实性成为其痛点,在目前的环境下,原因有二:一是立法还是不够细化。虽然《电子签名法》第八条规定了审查数据电子作为证据的真实性的因素,但是,如何审查,审查到何种程序也没有明确规定;二是技术手段没有得到法律层面的认可,也没有能够普遍应用。 四、当前网贷电子合同痛点的解决路径 1、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合同真实性 虽然,仅仅是电子合同本身难以自我证明。但是,我们可以通过法律认可的其他证据形式和手段来补强其真实性。首先,可以通过公证的形式留存证据,成本不高,但大大增强了证据的可信度;其次,还可以通过具有资质的电子证据鉴定机构通过获取关于电子证据的权威鉴定意见来证明电子合同的真实性。 当然,耿某认为,最根本的路径还是国家立法部门能够进一步明确电子合同作为证据使用的细则,包括取证规则、证明规则以及证据认定的规则等等,这样方能根本解决。 2、通过传统手段补强电子合同真实性 传统手段虽然老土,但是管用。签订了电子合同,再及时补签订一份纸质的合同,那么就可一劳永逸。另外,最好在合同中双方约定文件往来的微信号、QQ等电子数据渠道,这样可以防止以后一方否认该微信号、QQ号是其所有的问题。 3、通过技术保障 技术进步可以很大程序上解决法律问题。例如,在上述案例中,法院就认可了支付宝实名认证的效力。那么,在网贷电子合同中百分百进行实名认证便是很好的技术手段。另外,其他的技术手段还包括时间戳,数据证书等等。采用这些技术手段无疑可以极大增强电子合同的真实性要求。但是,耿某目前还未发现相关案例。 五、附电子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 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前款规定不适用下列文书: 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 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审查数据电文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生成、储存或者传递数据电文方法的可靠性; 保持内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 用以鉴别发件人方法的可靠性; 其他相关因素。 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作者:耿利君 微信号 genglijun521) ...
就在记者截稿前夕,网贷之家连续遭到黑客攻击、电话威胁、恶意恐吓的消息刷爆了业内朋友圈。一方面,行业乱象可见一斑,另一方面,也正是因为有以网贷之家为代表的一大批从业者的坚守,给了投资者极大的信心。 年关难过! 临近年底,自融、拆标、资金池的平台由于资金面有所紧张,资金链断裂风险集中爆发。据网贷之家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11月网贷行业问题平台数量为79家,相比10月增加了32家,出现明显抬头的情况。 “血流成河!”“一场逃不过去的生死劫!”风险预警随之而来。 不过,作为行业内的一员,在网贷之家高级研究员张叶霞看来,情况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糟糕,P2P网贷依然值得投资。 “在分析我国P2P网贷问题平台时,不能简单地看问题平台发生数量,还需要看问题平台的贷款余额占行业整体情况。问题平台发生数量虽多,但2015年1-11月,问题平台贷款余额占行业整体贷款余额不足3%。从这个角度来看,远远称不上是倒闭潮或风险的系统性爆发。”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张叶霞表示,其实,除了“问题平台”这一数据,P2P网贷行业其他维度的数据都非常“漂亮”。并且,监管的出台和完善,将一定程度上加速行业内的洗牌,并且对于P2P网贷平台的风控能力、运营能力要求提高。“未来会有更多的投资人群体及大鳄企业涌入,行业发展空间巨大。P2P网贷行业也将脱离野蛮发展,步入健康化的发展轨道。” 火爆依旧 尽管最近雷声滚滚,但并没有影响投资人对P2P网贷的投资热情,凭借回报高、风险可控、操作便捷等特点,P2P投资理财发展得依旧如火如荼。 据网贷之家统计数据显示,由于网贷“双11”的成功推出,11月网贷成交量增长速度再次达到两位数。其中网贷“双11”当日P2P网贷行业成交量达102.63亿元,同比2014年“双11”成交量23.46亿元上涨了337%,P2P网贷历史单日成交量首次突破百亿大关。随着10月网贷历史累计成交量突破万亿元大关,11月历史累计成交量再进一步,已经达到12314.73亿元。 11月3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正式发布,互联网金融首次纳入中央五年规划,意味着互联网金融在过去的发展受到了认可,未来地位将进一步得到提升。 数日后央行行长周小川在《“十三五”规划辅导读本》上刊文指出,将顺应信息技术发展趋势,支持并规范第三方支付、众筹和P2P借贷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业态发展。 11月中旬,宜信公司旗下P2P平台宜人贷在美国正式递交首次公开招股(IPO)文件,最快将于12月份登陆美国纽交所。一旦申请获通过,宜人贷将成为中国第一家在海外上市的网贷平台。 网贷之家报告认为,总体来说,伴随着政策利好的支持,网贷人气进一步的攀升,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将P2P网贷作为个人资产配置的一部分,P2P网贷行业成交量有望继续增长。“与第一个万亿相比,预计实现下一个万亿或许并不需要太久时间。” 收益连降 虽然P2P网贷行业累计成交额已突破万亿大关,但数据显示,网贷综合收益率持续下降,11月网贷行业综合收益率为12.25%,环比10月下降了13个基点,再创2015年历史新低。 在2013年7月,整个网贷行业的综合收益率达到了26.35%的最高点,而到了2015年11月,这一数据降为12.25%,收益率水平跌幅超过了一半。张叶霞分析认为,网贷综合收益率持续下降,一方面是因为国家宏观经济环境,资金面整体较为宽松;另一方面则是因为风险补偿逐步降低,由于行业制度不断规范、信息披露逐步透明、投资者的熟悉度增加都会让风险补偿下降,这些都推动了网贷收益率的持续下降。“网贷行业综合收益率仍然有下降的压力,但预计跌幅将收窄。” 从各平台的综合收益率分布来看,多数平台综合收益率介于12%-18%之间,占比高达46.69%。紧随其后的是综合收益率介于8%-12%区间及18%-24%区间的平台,占比分别为27.03%和15.96%。分布在收益率区间两端(综合收益率在24%及以上、8%以下)的平台占比分别为6.43%、3.89%,相比10月数值都有所下降。在张叶霞看来,高利率区间平台数量占比下降,是网贷行业利率水平回归理性的体现。而叠加低利率区间数量占比下降这一现象,则表明网贷行业综合收益率逐渐向一个合理的区间收敛。 有问题不等于要崩溃 在行业成交金额节节攀升的同时,网贷问题平台数量也在随之增加。网贷之家报告还显示,2015年11月底正常运营平台为2612家,环比上涨3.65%。其中,新上线平台数量为171家,新增问题平台79家。根据报告,截至11月底,2015年问题平台涉及的投资人数约为15.7万人,涉及贷款余额为82.7亿元。 张叶霞分析认为,临近年底,自融、拆标、资金池的平台由于资金面有所紧张,资金链断裂的情况下容易导致平台出现问题。11月网贷行业问题平台数量为79家,出现明显抬头的情况,问题平台发生率上升为2.94%。“不过,虽然总数依然在增加,但与年初超过4%的数值相比,11月的问题平台发生率相对低一些。” 值得注意的是,从问题平台事件类型上看,11月跑路类型平台的数量占比相比10月出现了大幅度的上升,占比达到77.22%,数据表明平台在年底这个关口或因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而选择跑路。而从跑路类型平台的平均运营时间统计来看,达到了11.95个月,仅有2家平台上线时间不足1个月选择跑路,说明纯诈骗平台在跑路类型问题平台中的比例也不大,主要原因仍为平台自身的运营状况所决定。 不过,有问题不等于崩溃。张叶霞强调称,“7??18”互金指导意见的出台,明确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因此,“P2P网贷仍是种很好的合法理财渠道,帮助广大的投资人在股市动荡、房地产市场风险增大、银行储蓄利率过低、和缺乏足够的投资理财机会的情况下,提供了另外的投资选择。” 靠谱很重要 P2P平台跑路问题层出不穷,并在临近年底呈增加趋势。张叶霞提醒投资者,“总体上,P2P网贷平台跑路之后,大部分投资人维权困难,追讨投资款遥遥无期。” 据张叶霞介绍,目前,针对跑路的问题平台,如果能抓捕到跑路平台负责人,之后将面临漫长的刑事诉讼阶段、民事诉讼阶段;若无法找回跑路的平台责任人,尤其在责任人出国后更难抓捕归国,案件可能无法推进。 因此,对于P2P理财投资来说,最关键的还是:如何选择靠谱网贷平台。 对此,张叶霞的建议是,临近年末资金流动性趋紧时期,投资人应当谨慎对待P2P网贷高息平台和新上线平台,对于风险偏好度低的投资人,建议选择背景实力较强的平台,比如上市系背景平台或银行系背景平台,虽然收益率相对较低,但安全性较高。 此外,据张叶霞总结,从以往诈骗的假平台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投资人需要注意,进行辨别。 第一,信息造假。平台的注册信息、合作公司、管理团队履历、办公地址照片等造假,甚至有些诈骗平台网站页面都是直接复制过来的。 第二,办公地址偏远。因为绝大多数诈骗平台没有实际办公场所,为防止出借人实地考察,这些诈骗平台在网上公布的办公地址都非常偏远,多为城乡结合部或县城的某处民房。 第三,网页粗制滥造。假平台极少会花精力打造和修饰平台网页,网页一般采用模板,美工丑陋,用户体验很差。 此外,诈骗平台通常提供极高的收益率。像一些已经远远超出传统借贷市场利率的情况,很大的可能性为诈骗平台,最后会以跑路收场。 (注: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
今年来P2P行业接连爆出规模数亿甚至上百亿的涉嫌非法集资大案,引发社会强烈关注的同时,也让监管机构开始升级对P2P行业的监管,除了一份网络流传的涉及e租宝、证大财富等14家网贷机构的“重点关注”名单,还有消息称P2P监管办法最快两周内征求意见,预示网贷行业面临洗牌。 12月8日,新华社称有近500万注册用户,累计投资金额超过700亿元e租宝及关联公司涉嫌非法经营被警方调查;12月22日,新浪报称大大集团因涉嫌非法集资已被立案侦查,亏空超过40亿元;此外,4月来爆发的泛亚兑付危机涉及22万户投资者、430亿元资金,目前已立案仍在侦查中。 2015年涉嫌非法集资的案件,从金额、波及人数到辐射范围,比任何一年都来得猛烈,甚至进一步演化成社会群体性事件。零壹财经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1月30日,3464家被监测的P2P借贷平台,正常运营的仅有1876家,问题平台约占46%,创近半年来新高。网贷之家数据显示,截至11月底,2015年问题平台涉及的投资人数约为15.7万人,涉及贷款余额为82.7亿元。 如此猛烈的集资骗局集中大爆发,显示网贷、理财行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监管的缺位。 有分析认为,造成P2P平台问题丛生的一个客观原因是行业进入门槛很低,而这本来是它相比于金融市场所表现出的灵活性和优越性。在传统的金融市场上,尽管民营资本已经可以组建自负盈亏的民间银行,但仍有一定的准入限制。而P2P平台则几乎没有限制,各路资本都可随意进入,其中有的平台甚至本身就是“心术不正”的:在组建之时就是抱着圈钱的目的,圈到钱后一走了之。 近日一份此前流传的被重点监测关注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名单也在业界引发关注,该份名单分别包括e租宝、e联贷、恒昌财富、银谷财富、首山财行、紫马财行、证大财富、鲁金所、借贷宝、天峰财富、开开贷、捷越联合、华赢凯来、望洲财富等多家互联网金融机构。 根据财新的报道,此名单由各地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打非办)下发。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的走访,多位知情人士称,此名单“主要涉及到打击非法集资的活动,最高层面是由公安部和中财办在牵头办理,针对线下为主的P2P,通过类传销的方式拉人头在没有告知用户风险的情况下投资理财。” 此外,21世纪经济报道从接近监管层人士处了解到,有关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监管办法最快有望于两周内征求意见,而监管层对P2P行业所拟定的监管边界也将随之浮出水面。 “最快的话,两周内就会征求意见,意见稿释放的监管思路和之前预期的没有特别大的出入。”一位接近监管层的P2P负责人透露,“比如仍然要坚持信息中介定位,实施一些禁止调控,同时采取地方行业协会等组织来配合监管。” 今年7月末,中国人民银行等10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从框架上对P2P的行业定位、监管方向及分工等进行了规定,不过相关的准入标准、机构属性、运作规范等监管细则迟迟没有落地,行业仍处于监管的真空地带。 除了对《指导意见》进一步制定细化的执行标准以外,政府应建立起一套成熟的可操作的监管机制。具体地说,相关的政府监管机构在P2P平台运作过程中,要有能力发现问题,将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在P2P平台发生“跑路”等问题以后,相关的政府机构应该及时跟进,妥善解决有关问题,以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