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p2p资金存管:大银行不愿做的,中小银行抢着做) 导语:一方面P2P网贷资金规模太小,对银行吸引力不够;另一方面银行对P2P网贷仍普遍持谨慎的态度,担心声誉风险。 近乎野蛮成长的互联网金融正在被中途出现的政策改变着游戏规则。国内金融压抑由来已久,以银行为主的间接融资不仅未能解决融资贵,更未解决融资难,受益于互联网的兴起,互联网金融,尤其p2p近年已一定程度上缓解融资难。然而,缺乏对金融的敬畏,p2p正在造成新的矛盾。数据显示,2015年全年问题平台达到896家,是2014年的3.26倍,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黄益平根据调研发现,当前网贷平台风险很大,平均每3家平台就有1家出现问题。而问题平台背后,往往是投资者的血本无归。 正基于此,2015年12月底,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分别就网络支付行业和网络借贷行业公布最新监管文件。其中,特别对于支付和P2P网贷均有涉及的条款引起了行业各方的关注,如“网络支付新规”中第八条:“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信托、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等内容;银监会已明确规定P2P网贷第三方存管必须在银行。 自2015年1月,中信银行和宜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确定达成资金结算监督意向起,民生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等多家银行已与p2p平台签署合作协议。然而,人人贷董事长杨一夫认为,实现真正意义上银行资金存管的平台仍为少数。 业务模式探索已有一年有余,为何仅有少数平台实现银行资金存管?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一方面P2P网贷资金规模太小,对银行吸引力不够;另一方面银行对P2P网贷仍普遍持谨慎的态度,担心声誉风险;而且两类机构的系统对接较为复杂,需要一定时间。 从实际业务中,亦可印证郭田勇的观点。虽然去年1月初,中信银行与宜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但至今资金存管业务仍未完全对接,据中信银行方面向经济观察网表示“我们和宜信的合作还在顺利推进中,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会找一个合适的机会对外发布的。” 中信银行副行长郭党怀在银监会银行业例会上表示,作为商业银行托管方来讲,托管是有交易规则的,银行不光是看到一个规模和收益的问题,更大的是要考虑风险问题。那就意味着每个银行对托管项目的风险把控,因为银行只要是接受了这个托管项目,不仅是企业的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更多的社会责任。中信银行对p2p资金托管是积极规划,谨慎进取,并不是所有的项目都要大包大揽地去争取,一定是要符合中信银行的管控风险。 p2p资金存管在银行将成“标配”,大型银行推进较慢,是否还有其他模式?据经济观察网观察,总行不愿做的,分行抢着做;大银行不愿做的,小银行正在抢着做。 仍以中信银行为例。2015年11月,瑞钱宝与第三方支付公司联动优势、中信银行长沙分行签署资金存管协议,瑞钱宝将资金交易通道全部切换至联动优势,资金将存管在中信银行长沙分行,交易信息通过联动优势分账户管理体系同步至合作银行。11月24日,拍拍贷与招商银行签署P2P交易资金存管服务合作协议。“我们协议是和总行签的,落地在分行。”拍拍贷方面表示。 据经济观察网了解,目前浦发银行、广发银行等多家分行也在开展p2p资金存管业务。 上述瑞钱宝与动优势、中信银行长沙分行的合作模式,也正在汇付天下与恒丰银行之间开展。日前,作为服务国内P2P网贷领域市场份额最大的支付机构,汇付天下宣布旗下汇付数据公司合作P2P网贷平台已超900家。然而这种合作模式已遭遇银监会最新政策限制,如何达到监管政策限定的条件?2015年11月底,汇付天下与恒丰银行合作针对P2P网贷行业推出的“支付结算+账户服务+银行资金存管”新服务模式正式上线运营,首批上线平台超过20家。 在新的服务模式中,汇付天下继续提供“支付结算+托管服务”,合作银行为网络借贷机构提供符合监管最新要求的“资金存管”服务。如恒丰银行为合作的P2P平台开立资金存管账户,并与P2P平台签订资金存管服务协议,按P2P平台独立存管专户进行监管。 据徽商银行介绍,目前已为爱钱帮、金融工厂等平台提供资金存管业务,目前正在开发中即将上线的10余家p2p平台。数据显示,目前浙商银行、长沙银行、江苏银行、贵州银行等都在积极探索p2p资金存管业务,在国有大行中,仅建设银行与一家银行探索此业务,而民生银行已与近20家签署资金存管协议。 不仅分行、中小银行在积极与p2p平台开发上线资金存管业务,民营银行也在做。 1月18日,首批五家民营银行之一的华瑞银行与懒财网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华瑞银行逐步着手与懒财网展开资金存管合作,并向懒财网提供数亿元的授信额度,其中包含了以平台资产抵质押或转让方式所提供的循环融资授信,以及针对懒财网平台运营发放的科创资金贷款。 “目前符合p2p资金存管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标准尚未明确。”汇付数据副总裁赵勇表示,但资金存管方面是否合规可以参考基金行业管理办法要求,要求在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者从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的指定商业银行进行资金存管,另外资金是否存管在银行账户中,以及是否有银行正式的资金存管报告。 ...
据证券日报消息,近日,银监会相关部门已经与银行开始讨论制定P2P资金存管具体操作细则。《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去年12月底发布后,P2P与银行商讨资金存管业务明显提速,但成效平平,原因在于银行对P2P平台设置了过高的门槛,让很多P2P平台望而却步。业内人士认为,“支付+银行”联合资金存管模式目前较为普遍,而纯银行资金存管模式目前进度较慢,却是大势所趋。 目前银行资金存管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纯银行资金存管模式;二是“支付+银行”联合资金存管模式;三是事后对账模式,即P2P完成业务撮合后,将投资账单交由银行审核资金流向是否合规。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教授邓建鹏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支付+银行”联合资金存管模式目前较为普遍,第三方支付与P2P合作的技术也比较成熟,因此,该模式或在未来三年至五年成为主流。而纯银行资金存管模式目前进度较慢。 ...
早上,女友把烧好的开水放在阳台上降温,待她回屋内,我赶紧抖擞着关上落地窗:好冷。没一会儿,女友拿回自己的杯子,说到:“温度刚好,比冰箱还管用。”我不禁愣了一下,天还真是越来越冷了,这临近年关,P2P网贷行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也是寒风凛冽,吹得P2P网贷平台萧瑟异常。这不得不让我想到一个问题:寒意正浓,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如何取暖?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寒意正浓! 2015年的12月份对于整个P2P行业来说,负面信息太重,各种负面信息层出不穷。特别是“某租宝”以及“某大大”相继曝光之后,投资人在股市、P2P理财的双重打击之下,宁愿选择存银行一年期定期1.5%的存款利率。再加上年底P2P行业面临着兑付大考,让不少投资人望而却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寒意正浓,这也让部分P2P网贷平台倍感压力山大。 理财达人王先生表示,“年底大家都急需用钱。置办年货得要钱;同事、朋友、亲戚结婚、生孩子都得随份子钱;家里的老老少少还得包个红包意思意思......反正用哪哪需要钱。” “但是,我只取自己需要的部分。其余的还是会放在平台继续复投。”王先生说,“年底兑付潮是每家P2P平台都要面临的事情。如果该平台连这点压力都扛不过去,要么这家平台实力不够,要么这是一家幌子P2P平台,大家不投也罢。”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如何取暖? 一厢,P2P寒风异凛;一厢,P2P监管齐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如何取暖?小宝有袋认为: 1、自规自律,安安静静地做一个好平台。 天冷就要多加衣服,P2P寒冬已到,那就看平台自身有没有做“保暖”措施了。所谓的“保暖”措施,小宝有袋认为,当然是该平台在没有监管这层防护罩之外的自规自律。而自规自律的平台,就得做好以下几点,才能安安静静地做一个好平台。 ①、规范运营; ②、合理推广; ③、团队专业; ④、项目透明; ⑤、收益稳定。 2、遵纪守法,堂堂正正地做一家信息中介。 由银监会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统称:《办法》)终于落地,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办法》除去依旧尊定的P2P网贷平台合法地位(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的同时,还提出:P2P网贷平台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十二项禁止性行为。 遵纪守法的P2P平台,则能堂堂正正的做一家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为投资人提供健康、稳定的投资理财环境。当然,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平台除外。 3、把好风控,为民为己,踏实前行。 P2P平台,是指提供个人对个人的民间借贷的信息交易平台。想要保障平台上线的项目标能按时还款,必须做好线下考察,所以,风控手段必不可少。 ①、查看借贷人的征信情况。 ②、借贷人资金用途,借贷后是否有能力归还。 ③、实地考察,借贷人足值抵押物件信息。 ④、准备风险保障金,交由第三方存管。 ⑤、启用互联网法律服务机构,进行法律证据托管。 能让P2P网贷平台把好风控的方法并不仅仅只有这些,就看平台能否为投资人争取更多的风控方式。风控系统的完善,不仅能留住更多的投资用户,还能让平台更好的运营,踏实前行。虽然P2P网贷行业的寒意正浓,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能做好以上的“保暖”措施,又何惧凛冬寒风? ...
最近开启的一项问卷调查反馈内容 你的风险承受力有多大? 其中,对于网贷投资人的风险偏好也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出具了数据。《报告》显示,在调查投资人对于P2P网贷投资风险承受能力上,有60.83%的投资人表示可以接受网贷投资逾期的情况,只要本金不受损失即可;有15.59%的投资人表示能够接受本金亏损不超过10%;6.18%的投资人能接受本金亏损不超过30%;同时,15.66%的投资人表示无法承受网贷投资任何逾期及损失情况;1.74%的投资人表示再严重的亏损都可以接受。 从以上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出,仅有23.51%的网贷投资人能够接受本金不同程度的损失,有且只有1.74%的投资人能够接受超过30%的本金损失。你的承受力有多大呢?针对于上个月月末监管层出台的P2P监管细则意见稿中关于投资人需自行承担借贷产生的本息损失的规定,可想而知,从这份研究报告中所出具的关于投资人风险承受力的数据来看,P2P行业想要去刚性兑付仍存在一定的困境。 所谓的刚性兑付,可以理解为当理财产品到期后,理财平台必须分配给投资者本金以及收益,当产品出现不能如期兑付或兑付困难时,平台需要兜底处理。 去刚性兑付,没你想得那么糟 就目前来说,P2P行业性的刚性兑付“潜规则”普遍存在,不仅如此,银行、信托等理财产品市场也普遍存在。这主要是因为国内大多数投资人较为保守,只有理财机构承诺刚性兑付,为风险买单了,投资者才愿意拿出自己的资金。 但是,既然是投资,投资就有风险,不是一句承诺就能解决问题,而且监管层已经明确规定了P2P平台的信息中介性质、P2P平台不得提供担保与本息保障以及投资者需自行承担借贷所产生的本息损失,那么,P2P去刚性兑付是必然趋势了。 对于P2P平台来说,想要长久地发展下去,首先就要合规,就要严格遵守监管层的要求去刚性兑付。然而对于投资者来说,去刚性兑付却并非所愿,很多人认为会失去一层安全保障。其实,并非如此。从表面上看,一旦发生不能如期兑付或者兑付困难时,刚性兑付是保障了投资人的利益。但从深层次来看,投资者往往过于依赖有保障的金融产品从而忽视了对风险的认识,自认为有刚性兑付就安全,可一旦遇到什么一开始就打着P2P旗号诈骗或者网站因经营不善发生资金衔接不了的情况,所谓的刚性兑付显然虚有其表了,可能会造成巨大的损失。 所以说,去刚性兑付对于投资者来说,无疑是利好的,利于投资人在投资之前充分了解投资的风险性,能更好地选择自己能承受的、合适的投资产品。关于投资者需自行承担借贷所产生的本息损失的规定,监管层既是从整体利益出发保障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也是在逐步加强投资者的风险教育。 实物抵押成重要保障 相比于欧美国家,目前我国的个人征信体系不够完善,想要依托征信体系来打破刚性兑付,在国内显然还办不到。在去刚性兑付之后,对于投资者而言,资金安全是选择网贷平台的首位看重要素,在选择平台时,应该选择一些有实物抵押的平台,毕竟国内征信体系不完善。相对于信用融资项目,有实物抵押的项目显然要安全的多,像是房产、车辆等抵押物深受投资者的欢迎。 《报告》中的数据也说明,抵押类业务最受投资人欢迎。调查结果显示,有20.57%的投资人偏好房产抵押业务;17.22%的投资人倾向车辆抵押业务;仅9.85%的投资人偏好个人信用贷款业务。去刚性兑付之后,选择实物抵押的平台也将是投资者保障自身资金安全的有效途径。 温馨提示:网贷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
相较于我国新鲜出炉的行业监管政策,国外的P2P行业监管经验相对丰富,监管体制相对完善,一些监管共识值得借鉴。 英国作为P2P网贷发源地,也是目前世界最大的P2P市场,其行业发展经历了从宽松到严格的阶段性转变。2005~2011年是英国P2P行业的野蛮生长阶段,既无行业自律又无政府监管。2011年成立自律协会,2012年确定金融行为监管局为其主要监管者,2014年实施《关于网络众筹和通过其他方式发行不易变现证券的监管规则》,对P2P网贷行业运营细则进行规定。 英国还设置了客户资金管理与争议解决及补偿机制。机制规定客户资金必须和公司资金隔离单独存放于银行账户,如果平台没有二级转让市场,投资者可以在14天内取消投资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投资者不能享受类似存款保险的保障。 美国作为P2P网贷迅速崛起的“后起之秀”,一些监管政策在借鉴英国的基础上也有一些自己的思路。 首先,两国均设置准入门槛。英国对资本金要求采取了阶梯形计算标准,并规定过渡期为2万英镑最终5万英镑的最低资本要求,而美国几百万美元的登记成本,提高了准入门槛,限制了市场的发展,最终形成了目前的寡头垄断市场。 其次,两国均建立了信息披露制度。美国的披露制度较为严格,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要求平台注册时提供风险措施等全面信息,要求平台定时披露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及时向贷款人披露借款人的信息,包括贷款人的年龄、工作、学历、收入范围、信用等级等。要求平台每天多次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贷款列表信息并予以公布,用于法律诉讼时证明是否存在错误信息误导消费者。 ...
随着P2P网贷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出台,2016年,网贷行业将正式进入监管时代。新年伊始,全国各地的监管部门暂停了相关企业的注册,上海、深圳、北京等省市已不再接受新的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注册申请。 新平台暂停注册、旧平台摸底整顿,在过渡的18个月内,行业加速迈向规范的发展道路。 优胜劣汰行业发展面临挑战 在后监管时代下,网贷平台自身面临的最大挑战莫过于向信息中介平台转型,各项监管细则也在推动着行业告别野蛮生长。在发展初期缺少条条框框约束的网贷平台,在回归信息中介这一基本定位时,将面临着客户黏性降低、优质项目稀缺、利润减少等种种问题。 “过去野蛮生长、粗放经营的平台得到逐步监管,整个行业慢慢进入到优胜劣汰过程中。”人人贷董事长杨一夫指出,随着监管细则的落地,会有一些不合规互联网金融企业陆续淘汰,社会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认知以及潜力的挖掘都会起到积极的作用。虽然有些企业会被淘汰,但整个行业还是会走向好的方向。 金蛋理财创始人邓巍建议,市场中对合规性的要求是刚性的。在创建初期就要尽最大可能将平台做到合规,否则后期所付出的财务成本以及时间成本,平台将无法承受。 新的经济形势下,2016年的网贷平台不仅面临着转型的压力以及经济周期波动所带来的影响,还有来自商业银行的挑战。 事实上,“三农”、小微企业等大量未被满足的金融服务需求,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未覆盖到的金融市场,都为初期P2P网贷生存与发展提供了土壤,然而这一优势正在渐渐消失。拍拍贷CEO张俊表示,随着金融监管的放开、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以及利率市场化的推进,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开始对风险进行定价,在成本可覆盖的前提下,商业银行也开始为小微客户提供金融服务。 大数据风控潜力待挖掘 传统金融蕴藏的金融风险,其隐蔽性、突发性、传染性与广泛性亦存在于互联网金融之中,风控作为金融的核心与生命,离不开数据分析作支撑。在“互联网+”时代下,数据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据积木盒子风控副总裁谢群介绍,积木盒子通过对碎片化数据的接触和支持,积累了更多的数据。以往平台的风险控制基于现场尽职调查,现在可以在网上与各种数据源合作,数据处理更加便捷、高效。 大数据征信成为网贷平台解决风险管理难题的重要手段。然而,国内对于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使用起步较晚。怎样收集、使用、净化数据,如何对数据进行有效分析,如何保护数据安全等问题也是各家平台现阶段积极探索的课题。谢群指出,“我们处于大数据年代,数据非常多,但是对数据分析本身相对落后。其中一个原因是国内对大数据的重视相对晚了一些。”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传统的数据深度不足,已很难完全匹配市场对于大数据的巨大需求。考拉征信服务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葛伟平建议,可以放开诸如理财类数据、行为分析类数据、互联网数据等数据的使用,尝试运用在征信领域,判断其是否对征信有所帮助。 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柴如军认为,行业还需要配套政策的支持,激发市场参与主体的活跃性,有助于推动整个大数据在互联网金融方面的应用。 逐步完善征信体系 “从征信人的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尤其是网络借贷的优势,主要在于有效突破了时空限制,实现了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的无缝衔接,有效解决了交易成本和覆盖广泛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研究发展部总经理李连三表示,“因为突破了时空的限制,传统的面签服务让位于互联网工具,然而网络借贷行业金融本性仍然存在。” 网络借贷是对信息高度依赖的行业。相比欧美网贷平台背靠完善的征信体系,例如美国的P2P平台可以借助信用体系FICO区分风险,将违约率降到最低,国内的平台主要依赖自定的评估标准对项目风险进行评定,存在错误评估的风险。 此前,央行征信中心成立了网络金融征信系统,据李连三介绍,截至2015年11月末,网络金融征信系统已接入机构760多家,报数机构314家,收录400多万人,107万人有信贷记录。谈及何时接入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他表示,等P2P网贷监管办法正式出台之后,将有序推动网络金融征信系统的接入。 随着《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征信机构监管指引》等一系列征信政策的出台,征信行业大发展时代将开启。葛伟平认为,2015年是征信的觉醒之年,2016年是征信的崛起之年,数据融合将成为常规态势。“我相信,征信不光是覆盖到贷前,还要覆盖到贷中、贷后;不光是用在信贷行业,还将会应用在其他行业,比如说保险的定价等。”葛伟平说。 ...
1月18日,陆金所正式对外宣布近期完成12.16亿美元融资,其中包括B轮投资者9.24亿美元投资和A轮投资者行使认购期权投资的2.92亿美元。融资完成后,陆金所估值达到185亿美元。两天前,...
网贷行业兴起于资金端,存活却在于资产端。网贷行业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出来后,越来越多的网贷企业开始将重心从资金端转向资产端。一些网贷业人士认为,目前整个P2P行业面临的最大问题不是来自投资端的投资人,而是源于资产端优质借款项目的严重匮乏。在他们看来,未来P2P平台竞争,拼的不是资金也不是风投,而是平台的资产质量。 “要在互联网金融中立于不败之地,在业务两端,即资产端和资金端,运营方必须具备一端优势,如果两端都不具优势,很难在这场马拉松似的长跑中坚持下来。”业内人士近日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如果将资产端和资金端再作进一步比较,资产端更加重要。 资金端的能力通过多种方法可以实现,而资产端的能力则门槛较高。靠外部渠道,供给不稳定且风险难以识别,靠自生资产,量又跟不上且对管理水平、金融专业水平、风控能力等都提出很高要求。 业内人士此前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也明确表示,P2P的未来是资产管理,要下功夫做好的是对优质资产的挖掘与资产的标准化。 “现阶段,互联网金融平台普遍面临‘资产荒’,有相当部分平台标的已经进入青黄不接的阶段,如果优质资产持续供应不上,前期大力烧钱获得资金端客户的努力必将付之东流。”,资产质量已成为衡量平台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指标。资产质量较差的平台,其生存空间将受到挤压,甚至有可能被提前淘汰出局。 目前,P2P网贷正面临转型困惑,尤其是在资产端。优质资产的获取越来越激烈。之前,P2P行业发展较为迅猛,资金很多时候最终都是流向了一些地产、矿产或者部分产能过剩的企业,但随着整体经济形势压力较大,这些资产的风险也在逐步加大,P2P平台自身也在加强自己的风控,因此都在寻找新的资产。 与此同时,P2P市场也开始逐渐细分,很多平台也在诸如供应链金融、消费金融等领域频频发力,有的则深耕垂直细分领域,与产业链深度融合。 “在宏观经济下行的背景下,网贷平台正在慢慢减速和收缩,主要是对资产端的风控更加严格,资产供应有所减少。不仅是P2P,目前整个资产管理行业都面临着优质资产缺乏的问题,很多保险理财、信托等各种公司都面临这种问题。投资人对平台的认可会有累积效应,不管是人数还是金额,后期增速会越来越快;但资产端不一定能够有同样的增幅,因为资产受很多客观因素的影响,比如行业、地区经济周期等,瓶颈很多时候可能是在这里。”业内人士说。 对于如何提升资产质量,认为有四种行之有效的措施:第一,完善风控体系,加强人才培养,规范审核、服务流程,增强平台开发优质资产的实力;第二,纳入种类不同互联网金融产品来打造互联网金融生态链;第三,开发用户,专注细分市场,推出满足用户实际需求的优质项目;第四,与融资租赁公司合作,这也是一种低成本的渠道扩宽模式,能够从融资租赁公司直接获取大量资产项目,快速扩宽资产来源,帮助平台节约开发成本。而且从资产的安全性来看,融资租赁方由于同时具备物权和债权,一旦出现违约事件,可以通过租赁物变现来弥补债权损失。 ...
一、标准资产、非标资产与衍生工具 P2P网贷投资的风险管控、政策监管应该怎么度量,或许将其和风控、监管最严的银行来对比是最好的办法,对比之前不可避免地要分清标准资产和非标准资产。 1、标准化债权资产 标准资产主要包括各类债券(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的债券,包括银行间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融、超短融、中票等,交易所的公司债、可分离转债、可转债等)等公开交易类产品;与此同时,还存在一些定向工具、中小企业私募债等非公开交易类产品。这些产品多具有流动性高、标准化特点。 标准资产对应标准化的融资渠道,如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等,是在一种相对明确、规范与公平的机制保护下进行的投融资过程,这种机制保护主要体现在每一个融资模式都有严格的标准。以债权融资为例,其中最典型的当为公司债券,既可以公开发行(即公募债券),也可以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即私募债券)。其中公募债券发行对企业规模、净资产和利润等方面的要求比较高,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规模不需要受借款额度最高为净资产40%的限制,虽然需提交最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但对财务报告中的利润情况并无要求,不受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募债券1年的利息的限制。总的来说,尽管中小企业私募债在发行主体和信用等级方面放松了要求,但该产品仍然受制于规范的监管机制。 而在目前的P2P网贷行业,债权融资企业的门槛、融资过程的监管、交易过程中的流动性、产品的标准化均不足,故业内均将其定义为非标资产。 2、非标准债权资产 非标资产的全名为非标准债权资产,是相对于在银行间市场或交易所流通的债券来讲的,非标资产较早的形式有信托受益权、信托贷款、信贷资产。2013年3月底银监会出台的《8号文》,将非标资产做了定义: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型融资等。从这个定义上来说,标准与非标的区别是是否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 非标资产因其未在交易所上市、规避了监管要求、放大了信贷投放额度等特点受到监管层监管,《8号文》中指出“商业银行应当合理控制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总额,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以理财产品余额的35%与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之间孰低者为上限”。 在非标资产的监管形式下,各金融机构均在实行非标转标。在产品形式上, ABN(资产支持票据)、ABS(资产支持票据)、私募债成为最常见的三种方式。在组织形式上,银行开始试点债权直接融资工具,债权直接融资工具是指发起设立以固定企业的直接融资为资金投向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并负责工具的发行、资金运作、信息披露等事务管理,而银行理财产品将向净值型产品转变并投资于债权直接融资工具。更为重要的是,试点后期有实现“债权直接融资工具”在二级市场上进行转让交易的设想,这就实现了债权的标准化。 而在P2P网贷行业,非标转标实质上也在发生。在产品形式上,前有阿里小贷、京东率先开展小贷资产证券化项目,后有P2P平台针对自己平台上的债权开展非标转标业务,如PPmoney在2014年11月开展了资产证券化业务。在组织形式上,融资企业在P2P平台上融资本就是债权直接融资,而网贷基金购买P2P平台上的债权,实质上实现了P2P债权的二级市场和流通,但是这个市场不是实质意义上的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而是广义的网络市场,这就是互联网对传统金融的渗透与改变。 二、对非标资产和非标转标的再思考 实质上,在互联网金融的背景下,以是否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来界定“非标”,甚至来界定其风险性、流动性以及投资性,可能并不全面。债权类资产的风险是融资主体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增信、评级、信息透明度等方面而决定的,而不是在什么市场交易。交易市场的存在原因是流动性、标准化和产品的监管。首先,在流动性上,互联网的高流动性在某种意义上已经使产品流动性不存在问题。比如债券,在交易所交易的部分债券流动性基本没有,而网贷债权的流动性是比较高的。其次,在标准化上,以是否可份额化转让交易来界定,比如,美国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按照《8号文》标准属于“非标”,但是由于其规模大、二级市场交易活跃、流动性非常好,应该是属于标准化债权性资产。最后,产品的监管是最重要的问题。在引入评级制度、报价机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需要进行不断完善,这才是引导“非标转标”的重要方面,对于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和资产证券化也具有重要意义。 网络借贷资产的互联网化,使得目前的可交易性大幅提升并不断走向平台化和产品化。如国外建立的应收账款的RecX平台,类似于交易所的性质,在这一方面也是平台化了。成熟的金融市场上银行贷款往往存在流动性较好的二级市场,相应的,P2P市场也同样存在可以投资贷款的基金(loan fund),从而形成产品化,将其移到互联网上,就是网贷基金。尽管如此,其信息透明度等方面还是存在较大的差距,所以互联网金融在形式上走在了前面,但是后续的配套服务没有跟上来。 三、权益登记、转让与抵质押对产品设计的影响 无论是股权、债权、股债结合、资产证券化,还是其背后的投资产品,不可避免地都会遇到权益登记、转让与抵质押等因素对产品设计的影响问题。 根据法律权益理论及风险控制,在金融产品设计中,债券、股权、物权等权益的登记制度是最重要的。目前,公司债(债权)和上市交易股票(股权)已经有中债登、中证登这样的中央登记公司,物权也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物权登记制度(这一制度对市场交易的规范化、法治化发展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这也是目前以标准化债券、股票、车辆、票据的质押业务、房地产抵押业务能够在P2P平台迅速发展且能实现可控风险的一个重要原因。以票据质押为例,持票人将票据背书质押给受托理财的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按抵质押品对理财计划对应的票据资产进行管理,并于理财计划到期时依据票据质权办理托收手续。 而以信托受益权、特定资产收益权等为代表的底层权益是属于约定权利,而非法定权利。交易双方需通过合约方式对其内涵与外延加以约定,且该类权利的转移与交易等方面均未实现完全的市场化和规范化,比如信托受益权在立法层面还未实现质押,宅基地使用权也才在近来的十三五规划中做进一步规范。且在实际操作中,这一类型的权益登记、转让与抵质押会变得更加复杂。比如说,在产品设计中,很多地方的土地只能抵押给金融机构,所以必须使用交易结构,委托银行进行贷款或者经过银行来办理土地抵押手续;再如,不具有放贷权利的基金管理人只能将私募投资基金募集到的资金委托给商业银行,由银行向融资方发放委托贷款。 四、网贷基金产品设计的深入方向 作为互联网产品设计,也要在设计理念和产品营销上遵循其独特特点。互联网产品是短环节,需要砍掉中间很多环节,如实体经济环节中的打包、通道费用等。但是目前由于法律的诸多限制,使得互联网金融企业还必须要设计很多交易结构,无形之中把企业的成本提高了。真正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做的绝大部分事情都是依靠技术去拉低成本。 具体而言,在固定收益、浮动收益、结构化产品、主动管理型产品等方面还存在持续深入的机会。在设计结构化产品时,其设计要素与参数的调查,客户需求的深入了解与个性化设计等方面,可以采取多样化的大胆的形式,比如增加对证券资产相挂钩的股票、期权等风险激进型产品的配置、配置一些流动性非常好的货币基金以作为流动性缓冲、参与到实体项目的股权众筹或是旅游开发等利润较大的项目产品。在类资产证券化方面,衍生工具运用(如针对P2P产品的利率互换、风险对冲)也都会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
P2P评级乱象丛生 同平台不同机构排名差距78位 业内呼吁建立真正支持互联网金融良性健康发展的评级体系 随着P2P市场快速扩容,作为中介机构,评级机构的数量越来越多,但其乱象也层出不穷。投资者朴小姐向记者抱怨道,前几天在选择P2P平台时,出乎意料地发现,同一家P2P在不同评级机构的排名竟然相差29位,不知道该信哪一家评级机构了。 而记者对比发现,当前对P2P平台的评级确实混乱,不同机构排名大不相同,有的排名甚至相差达78位。 朴小姐说,如今投资P2P挺火的,但是自己不知道如何选择,上网一查发现有几个机构对P2P评级。但是一查,却发现不同机构对P2P的排名相差甚远。“如朋友推荐的爱钱进网贷公司,有评级是排名12名,但是另一家评级机构对其排名却是被评为级别‘B-’,排名第41位,相差29位啊,我都不知道该信哪一家评级机构的。” 现象:不同评级机构排名大不相同 随着P2P成交量达到万亿元级别,而问题平台也占到了三成左右,因此,越来越多的机构加入到P2P评级,以此吸引平台和投资者的眼球。根据有关方面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11月末,全国正常运营的网贷机构共2612家。 记者对比了两家的网贷评级,发现网贷企业的排名不尽相同,甚至是相差甚远,像朴小姐投诉的相差20多位的情况并不在少数,有企业的排名甚至相差78位。鑫合汇在某私营企业的评级是“C-”,排在第97位,但是在另一家私营企业的排名确是第19位。 调查:评级不一或因利益诉求导致 业内人士指出,当前,对P2P企业进行评级的机构资质以及研究水平参差不齐,而且面对数量如此之多的P2P平台,各家评级机构的样本数量、评级标准等都不同,因此常常看到,同一个P2P网贷平台在不同的第三方评级排名榜上的名次是不一样的,这就给投资人带来了一些困惑。 据了解,目前P2P评级并无公认的评级标准。 殷燕敏还告诉记者,当前,P2P信息披露做得并不好,而且评级机构获取的数据,即便是到企业调研获取的,也不能确保数据的真实性,而单靠股东背景、风投情况等表面的情况进行评级,难免不够准确。 而有业内人士透露,排名的不同,还有利益关系的影响。“当前,很多第三方机构民企,是有盈利压力的,有些评级机构自身与P2P平台有利益关系,而有些平台,为了品牌维护,不排除花钱买评级排名的情况,而导致评级出现不客观。 该业内人士接着补充道,当然,评级机构是不会将收费放到桌面上来说的,但是,如果有业务合作的P2P平台,或者投放了广告或赞助的平台,肯定会得到评级倾斜。 业内:数据真实性成为评级难点 “我们觉得很无奈。”某P2P平台负责人表示:“就拿我们的平台来说,虽然我们的平台做得很好,不良率控制得很低,但因为交易规模不够大,只能靠后排名了。” 甚至有平台因评级过低而且被降级表示不服,将评级机构告上了法庭。去年底,短融网就把某私营企业告上了法庭,案件还在审理中。 前述P2P平台负责人叹道:“即便觉得不客观,我们也不能阻止他们的评级,只能希望投资者擦亮眼睛,提高甄选平台的技能。同时,也呼吁建立起真正支持互联网金融良性健康发展的评级体系,评级机构应该具有独立性,评级机构和被评级的企业不能有商业关系。” 此前,十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也明确指出:“支持具备资质的信用中介组织开展互联网企业信用评级,增强市场信息透明度”。 而记者了解到,已经开始有个别地方金融办开始着手介入当地的P2P平台的评级了。 不过,前述平台负责人还指出,P2P评级还有一大难点,就是评级机构所用数据的真实性。“平台披露的公开数据不一定是真实的,如果要做到客观,在技术上要做数据对接,把平台的数据传导过去。”该人士建议。 而殷燕敏认为,看评级机构的排名意义不大,也不建议将排名作为选择平台的依据,但是可以通过评级研报大概了解到平台的实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