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2月27日,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北京网贷协会")正式发起成立"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合规风控联盟"(以下简称"联盟")。 这是国内网贷行业首个合规风控联盟组织。北京网贷协会表示,联盟将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承担起社会责任,促进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成立合规风控联盟 2月4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加大防范和处置力度,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意见》指出,省级人民政府是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第一责任人。对没有明确主管、监管部门的行业领域,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利用现有市场监管手段,强化综合监管,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地方层面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落实职责分工,优化工作程序,提升工作质效。 在此背景下,北京网贷协会携18家个体网络借贷机构会员,整合协会大数据风控专业工作委员会与合规专业工作委员会的力量,组建合规风控联盟,以协助北京市有关部门落实《意见》要求,做好市场治理相关工作。 作为我国首个网贷行业自律组织,过去一年多来,依托专业工作委员会,北京网贷协会面向正式会员机构开展一系列公益培训和专项风险排查工作,形成了一支强有力的风险排查专业团队。 网贷财经获悉,合规风控联盟是为了落实国务院《意见》而组建的,在风险排查工作结束后,建设成为一个常态化的组织,督促行业始终坚守风险底线。 据介绍,联盟成员包括北京网贷协会正式会员机构的首席风险官/内控/法务/合规人员、协会专业工作委员会的相关人员;联盟隶属于北京网贷协会,接受北京网贷协会的指导与监督,常设机构为北京网贷协会秘书处。 发布七条自律宣言 据了解,北京网贷协会通过合规风控联盟,搭建规范的学习交流平台,推动合规风控相关各乡工作的实施,同时致力于提升成员机构的合规/风控意识和能力,促进网贷行业合规/风控水平提升,达到促进行业整体健康发展的目标。 在遵循《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为合规运作、加强风控、严格自律,北京网贷行业协会合规风控联盟发布了七条自律宣言,并由联盟成员做出宣誓: 1.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绝不触碰法律底线和政策红线; 2. 深入学习和践行行业监管办法,主动接受监管,坦诚接受监督; 3. 坚决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管理办法》的12项禁止行为,严格遵守监管办法,严格落实产品登记、信息披露和资金存管; 4. 推动合规管理、风险管理领域的行业自律与创新,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5. 建立合规管理机制,打造合规团队,培育合规文化,建立合规体系,不断提升合规技术能力和合规水平,严格控制和防范合规风险,打造风控团队,培育风控文化,建立风控体系,不断提升风控技术能力和风控水平,严格控制和防范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等; 6. 建立成员联盟内外部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机制,推动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的研究和探索,积极推动联盟内外的合规管理、风控管理的教育培训和技术交流;积极促进成员单位开展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的技术创新与合作; 7. 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主动维护行业声誉,与监管机构加强沟通,构建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的网络借贷行业合规风控体系。 一位业内人士对此评价称,"合规与风控会是今年网贷行业的主题词,在目前监管细则尚未明确之前,需要行业自律组织发挥作用,从而为最终政府监管打下良好的基础。" 加强行业自律渐成共识 2015年12月28日,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标志着网贷行业进入规范发展的新时期。 在政府监管即将尘埃落定的同时,网贷行业自律监管亦受到各方瞩目。2016年"两会"召开在即,已经有多位政协委员对P2P网贷行业发展提出了建议,他们纷纷强调了自律监管的重要性。 全国政协委员、永隆银行董事长马蔚华在提案中指出,在完善外部监管的同时,还应重视P2P网络借贷的行业自律组织建设。他说,目前我国行业自律组织的建设比较薄弱,因此,需强化行业自律建设,尤其在行业信息透明度和共享机制方面,应建立行业标准。 全国政协委员王鹤龄在提案中表示,政府应授予网贷行业自律组织一定的职能,如负责行业审计、出台行业管理规范等。行业自律组织牵头建立行业信息/数据共享平台,建立行业指引或自律公约,推进行业自律。对合规经营、运营风险管理、投资者保护、行业环境营造等进行行业自律。 事实上,"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并举"正是央行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早已明确的五大原则之一。最新消息显示,在央行的牵头指导下,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最高规格的自律管理组织--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即将挂牌成立,宜信、拍拍贷等9家平台成为首批发起会员单位。 可以预期的是,在2016年,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将进一步显现,有望将告别以往的松散局面,通过整合资源、抱团取暖,为行业发展添砖加瓦。 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是中国第一个网贷行业协会组织,是由网贷机构以及相关行业机构自愿联合发起成立的专业行业协会,是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自律社会团体。协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北京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
2月26日晚,“财联社APP”微博曝光一张关于山东P2P平台美冠信投致投资人信的截图,信中内容荒诞不经而被称作又一起P2P奇葩公告在网络上流传开来。 据截图显示,美冠信投创始人周琦在信中表示创业失败,投资人的钱肯定拿不回来了,自己会去一个大家都找不到的地方休息。该平台创始人还向投资人提供了地方分局经侦大队的电话。 “财联社APP”微博曝光截图 浏览美冠信投官网,并未找到上述人士曝光的截图内容。同时发现不少网友在该篇微博下评论指出,截图存在明显的PS痕迹,质疑上述内容为假消息。 网友评论质疑微博内容为假消息 此外,浏览该平台官网多处发现,美冠信投网站最新的更新时间停留在2015年7月。当月,美冠信投在网络公告栏连发两条通知,通知一称,公司暂停注册及更新业务并设立“美冠信投待收群 466604129”,今后一切相关信息均通过此群进行公示告知。通知二称,为持续履行2015年6月20日发布的还款方案,经集团公司清算小组研究决定对投资人的还款方案做出的调整,并列举了具体的还款方案。 美冠信投网站公告 据了解,2015年6月媒体曾报道,美冠信投资金链断裂出现提现困难的问题,当时美冠信投产发布临时提现方案,同时负责人周琦还发布致歉信并表示自己“绝不跑路,24小时QQ在线、手机开机,有条件的投资人可以直接到公司,届时有专人接待。” 据公开资料显示,美冠信投由泰安美冠智赢商务信息有限公司投资运营,于2013年8月8日正式上线。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位于泰安市东岳大街信用大厦10层,法人代表为周琦,1988年出生。 ...
《21世纪经济报道》2月25日12版报道《券商基金涉水P2P起底》报道,西南证券等券商存在以子公司出资设立、运营P2P等互金平台的现象,而各种风险也层出不穷。据记者调查了解,部分券商旗下的P2P互金平台存在资产标的输血关联方融资的情况,而这意味着互金平台有可能成为其非正规的融资渠道之一,该类业务正在抬升相关机构的合规隐患。 在业内人士看来,券商等金融机构虽然通过下设公司等风险隔离的做法开展P2P业务,但由于该行业刚性兑付的普遍特质尚未规范,加之券商方作为股东为平台提供身份背书的行为,有可能加剧券商自身的风险积聚。 与此同时,由于证监类机构主要业务多与股市相关,在缺乏有效监管标准的情况下,不排除融资标的通过这一形式流入资本市场,构成违规的场外配资行为。 部分券商类P2P产品管理人系关联方 券商通过子公司间接设立的P2P,却有可能成为其暗中的融资通道。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调查发现,部分券商旗下P2P产品存在管理人或融资方为关联方的情况。 以西南证券旗下的“投融通”为例,其“尊享2号”的融资人为“西证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西证创新)”,披露称资金用途用于受让小贷资产收益权,而和投融通类似,西证创新为西南证券的另一家全资子公司。 这意味着,尊享标的实质是帮助投融通的另一家关联子公司(同属西南证券控股)实现资产出表和体外融资。 “这一标的资产某种程度上是西南证券通过‘投融通’平台,帮助另一家子公司融资的行为,实质上成了监管套利,因为其实质是西南证券间接通过子平台实现了自融。”西南地区一家券商合规部人士表示,“这种融资方法有比较大的合规隐患,很多模式也是在钻监管的漏洞。” 此外,投融通平台的部分产品还涉及西南证券控股的四板平台,例如“好年利5号”的产品类别为资管计划,而产品管理人却为“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重庆股转)”。 工商资料显示,西南证券系重庆股转控股股东,而按现行监管规定,重庆股转仅是交易场所,并不具备资管计划的发行及管理资质。 但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只要平台方做到风控合理、信息披露充分,关联方融资或间接的自融也是可以被允许的。 “这个关联方在资产标的里已经被披露了,所以并没有什么问题。”一位接近投融通人士认为,只要平台风控严格,应对该类金融创新持宽容态度。 但无独有偶,也有部分券商旗下的互金平台对其关联方融资行为进行弱化或不进行披露。 例如华创证券旗下的“金汇金融”平台,虽然未在其介绍上明确其股东关系,但其销售收益凭证却均系华创证券所发行。此外,在其“金汇2号特定资产收益权凭证”上,其发行人为华创证券的直投子公司“金汇财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金汇财富)”,而募资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而在对金汇财富的介绍上,金汇金融只介绍其为证监会批准的财富管理机构,却并未强调其与华创证券的股权关系。 流向场外配资或难监控 事实上,标的投向上的关联方融资只是券商类P2P诸多潜在隐患的冰山一角。 在业内人士看来,证监类机构从事P2P类业务的更大问题在于“隐性信用背书”和“难于限制资金用途”上。 一方面在于金融机构的股东身份有可能为平台形成潜在背书,而尚未破除的行业性刚性兑付又有可能将P2P风险积聚于金融机构体内。 “问题在于这些券商旗下的P2P在募集过程中是否用了券商的股东身份进行推广。”北京一家中型券商非银金融研究员指出,“比如有的平台强调‘上市金融机构参与风控’,那么券商实际是否参与了风控,如果违约券商又要承担何种责任,这种擦边球的做法埋下了不确定性。” 事实上,由于P2P行业被定性为信息中介,而相关融资活动也不会构成资本占用,因此这一融资渠道有可能对券商带来逆向激励。 “如果金融机构都发现了可以用P2P做募集端,那么谁还会去做合规资产管理业务,因为这样募资不会占用资本金。”东北一位银监系统人士表示,“现在P2P行业内的刚性兑付问题没有解决,平台仍和债权属于‘共存亡’关系,也就是一单违约意味着单单违约,这种惯性容易让P2P的坏账在实质层面仍要出资机构来兜底。” 而另一方面,证监类机构业务多与资本市场有关,其下属平台的融资行为或容易产生与股市投资有关的场外配资等违规活动。 “有些券商搞P2P,最开始就是为了做一个配资入口。”北京一家汇金系券商营业部负责人透露,“但后来配资查得紧了,也就不披露用途了,而只选择披露标的物。” 业内人士认为,互金领域的相关乱象之所以会向证监类机构蔓延,其主要原因仍在于互联网金融是按照P2P、众筹等划分,执行的是现行的分业监管政策。 “券商下面出资设立了P2P平台,股东受证监会管,平台受银监会管,这本身就乱了。”北京一家基金子公司高管表示,“并不是说跨业之间不能做金控,许多信托还是基金的股东,但问题是金融机构都是按风险指标运作的,但券商下面的P2P则只会强调自己的机构身份背景。” “对互金监管弱势实际上是分业监管弊端的延伸。”西部地区一家网贷平台负责人表示,“现在这些网贷平台都在‘去P2P化’,打造财富管理平台或者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的概念,相当于逃脱网贷和众筹的管制,两边都不靠,但这种情况一般也不会有对口部门来负责,因为还是‘谁家的孩子谁抱走’。” ...
p2p行业鱼龙混杂,平台跑路不断,作为p2p从业者也会担心老板会不会跑路,我们加入团队前也会进行甄选,说实话我也无法说100%的p2p平台都安全,我能做的就是帮你了解p2p, 提高您的判断水平。 跑路和出现问题的平台还是有一些共同的特征: 1、严重的触碰政策红线,比如严重自容,严重发虚假借款标等 2、对利益的错误认识。导致自己经营平台的成本远高于收益而跑路。 3、对市场的定位不明。有些平台通过通过借新还旧来维持平台运营,而审核环节把控不严,从而导致借款人毁约,平台资金链断裂以至经营不下去。 10种P2P碰不得! 第一类:提供20%以上年化收益率的p2p公司,坚决远离。 道理很简单,给投资者的收益率都20%甚至30%了,给融资企业的成本至少40-50%,请问哪个企业能接受这么高的融资成本呢?要么是银行不给续贷了,要么是企业经营周转出现严重问题,已经没有现金流,否则绝对不要这么高的融资成本。 换个角度讲,别的p2p公司15%融资成本,你25%,起点上就多了10%成本差异,你拿什么和人家拼客户,如果15%的p2p公司再降融资成本给融资企业,那么25%融资的企业肯定得不到好客户了,25%融资的p2p公司还是会死。 第二类:单笔投资都在千万的p2p公司,坚决远离。 本身小微金融、p2p就是做的小额分散,靠区域分散、行业分散、金额分散来规避风险,如果单笔额度几千万,一旦有一单出现风险,会导致大量投资人的本金发生损失。 第三类:自融性p2p,坚决远离。 由于近年来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从线下小贷公司借钱成本又高,随着P2P的火爆,许多缺钱企业就起了成立P2P平台的念头,而这类自融P2P平台也是当前P2P行业内最大的风险来源之一。很多制造类企业、地产类企业、矿业企业,该类公司主要集中在2个毒瘤,一个是资金集中在单一项目,风险巨大;一个是自己给自己融资,风险控制和尽职调查很难做到第三方那么公正、客观。 第四类:团队人数少于100人甚至少于20人的,坚决远离。 很简单,互联网的确可以给平台提供大量的客户来源、申请、概念融资,但是你要知道,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金融而不是互联网,而金融的核心又是风险控制,一个只有20人团队的p2p平台号称管理5个亿资产,还全是通过网络审核,这不是骗鬼呢吗?20人团队,去掉技术、去掉财务、去掉客服、去掉前台、去掉行政、去掉总经理、副总经理,还能剩几个人在踏踏实实做业务风控?没有线下团队的实地考察及风控,暂且不说如何识别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就是签约和催收这一环节,都能把这20个人玩死,如果客户在分散在全国,那么低于100人的团队,根本无法支持公司业务持续经营。 第五类:区域集中、行业集中的p2p公司,坚决远离。 有些p2p公司只做一个行业,比如地产、钢铁、建材,酒水饮料,一旦行业风险来临时,整个盘子都会出现风险,另外因为团队薄弱,只做一个区域的p2p公司,也会面临区域集中,客户相似度高,难逃风险集中的厄运,违背小微金融区域分散、行业分散、金额分散的原则。 第六类:团队成员80-90%技术出身,擅长互联网、擅长推广、擅长客户体验,根本不懂的金融,或者不重视金融的p2p公司,坚决远离。 道理同上,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金融,不是互联网,风控必须放到足够重视的位置。 第七类:公司创始人没有行业经验或者行业经验少于3年,公司成立不足1年的p2p坚决远离。 1、此类公司根本不懂小微金融,也不懂p2p,之所以开p2p公司就是随大流,根本没有任何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就像当年的团购网,2年内冒出来上千家,现在只剩不到10家了,其余都成了炮灰。 2、小微企业客户及多行业服务经验需要积累,培养团队需要血的教训,新成立的团队及公司需要观察。 第八类:先开理财业务后开信贷业务的公司,所有项目都用A、B、C代替,投资人不知道资金流向、也没有债权列表(一旦出现风险异动,投资人都无处追索债务)的p2p平台,坚决远离。 不少平台,开始没有债权,都是虚拟的,真较起真儿来,初始一个像样的客户都没有,一套完整的合同都拿不出来,更别谈什么资金流向,债权列表了!这类平台往往涉及非法集资,尤其是财富管理业务比信贷业务先开展的,一定要远离。正常状态都是信贷业务比财富管理业务早开展半年至一年时间,运转稳定了才会逐步开设财富管理业务。 第九类:没有自己核心风控技术、风控模型、客户管理系统,无法做到尽职调查,甚至连第三方支付监管都没有的p2p平台,坚决远离。 出于好奇,可能几个有客户的销售,有权利的政府或国企领导,协同一批款爷,就把公司开起来了,反正是成立了公司,不太做业务,虚拟一批客户或合同,然后去找银行、找目标客户融资,主要投资给地产、矿业、周围朋友的项目。号称自己在和vc、pe接触,张口闭口就是多少倍估值,实际就是挂这p2p互联网金融的掮客。 第十类:网站和别的p2p公司雷同,感觉像是只改了个名字而已。系统也是花几万块钱买的,后台漏洞严重,随时会被黑。此类p2p公司,坚决远离。 此类p2p公司抱着随时撤退的想法,连技术团队都不愿意投入,简直就是皮包公司,唯一的几十万注册资金全部用于网络推广拉拢客户了,拉到了客户就骗,骗完就跑路。或者没拉到客户,就没钱了,自己也倒闭了. 附录:2016年玩P2P必须逃离高息平台 最近一段时间,很多涉及资金庞大的网络骗局的倒台,让人感觉大快人心,但是看到百万的投资人深受其害,又让人感觉痛心,虽然公安部门已经开启了非法集资信息登记的相关模式,但是监管部门要求的风险自担也让投资人感觉要回投资本金的希望渺茫,但是其余的投资人都表示上当受骗的投资人不值得同情,因为都是贪图高息惹的祸。2015年已经有三分之一的平台出问题了,未来还会有多少平台不得而知,但Roshan先生知道一点就是2016年我们必须逃离那些高息理财平台。 2015年很多平台频繁出事,累计问题平台的数量近900家,高息平台占据了不小的份额,当前很多骗子理财平台都是用高息当成诱饵,来非法骗取投资用户的理财本金,行业流传这样一句话“你贪图别人的高利息,别人贪图你的本金”,对于任何投资理财行为来说,高收益必然意味着高风险,P2P理财也不例外,当前整个P2P行业降息成风,2015年的年初和年末的利息高低差出一大截,目前整个行业的平均理财收益在12%左右,未来还有继续走低的趋势,但是相对于仍然几倍高于银行存款和其他理财产品,依然值得去投资,但仍然需要擦亮眼睛。 打新和贪高的区别 P2P平台刚上线时,为了提高对投资人的吸引力和关注度,自己花钱来给投资用户加息,形成平台的短期高息,通过短期高息吸引用户是可以理解的,行业也由此而诞生了打新一族,但是通常平台在上线一段时间就会降息,平台的关注度也会因此而下降。 高利息不符合国家规定 投资用户的高利息,在正规平台上就意味借款人的高成本,这不符合P2P行业发展的初衷,而且也不符合国家对于这个行业的期望。国家鼓励支持P2P网贷行业,就是希望降低民间融资成本,让低迷的实体经济能够得到更多资本的支持,能够获得更多低成本的资金。况且最高院明确规定民间借贷年利率超24%,法院将不予保护,也都说明政府对高息平台的打压态度。 高利息不符合平台利益 通常理财高息对于P2P平台意味着高运营成本,持续高息不是正规平台应该有的行为,在过去的经验教训都表明,骗子平台是拿着投资人的本金来给其他投资人发高息,高利息对骗子平台是没有负担的,但是正规的平台除非有庞大财力的支持,否则是做不到的,毕竟搞平台不是做公益,必须要考虑收支平衡或者盈利的问题。 投资人除了要对高息平台保持警惕以外,还应该对资金去向不明的平台保持谨慎态度,对没有资金托管和存管的平台更要敬而远之,因为监管部门规定P2P平台是网贷信息中介,有借款方和出借方两端的才是正规平台,而有资金托管和银行存管的平台才能保证投资人资金的独立性,不会被理财平台随意操作。 通过P2P平台进行理财仍然是收益不错的理财选择,仍然是普通老百姓抵御资产贬值的有利手段之一,只要找到合适的平台,不盲目追求高收益,合理进行资产配置,在2016年赚取不菲的收益不是梦。 ...
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一大业态,众筹行业有望在今年接过高速发展的接力棒,迎来爆发期。据零壹研究院发布的众筹业年度报告显示,2015年我国互联网众筹规模迈上百亿门槛,为上一年的6倍,并预计今年行业整体规模有望达到300亿元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国众筹行业呈现二八格局。数据显示,目前国内约有365家众筹平台,停运、倒闭、转型的超过23%。与此同时,以京东、淘宝等互联网巨头为首的众筹平台却异常坚挺,二者占据了70%-80%的市场份额。截至去年底,我国产品众筹累计筹款金额达到30.7亿元,其中京东众筹、淘宝众筹形成双寡头局面,其市场份额分别为42.46%和34.88%,筹款额分别为11.4亿元、9.8亿元。从股权众筹来看,去年整体规模在50亿-55亿元之间。其中,京东东家融资7亿元,在股权众筹领域占据龙头地位。 而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决定众筹平台发展质量的关键早已不再局限于交易规模。业内人士指出,流量竞争已经过时,其背后是“场景”的崛起,以京东众筹、苏宁众筹等平台为代表通过场景围绕项目做各种设计、包装、推介、体验等活动,让更多用户关注和了解。未来众筹行业的竞争更将趋向于综合实力的比拼。...
2014年12月,全球最大的P2P平台lending club在纽交所成功上市,国内P2P企业的上市热情开始高涨。国内一些较大的P2P平台也纷纷提出上市,但最后上市路却显得艰难。业内人士表示,国内P2P平台中问题平台较多,监管层对网贷行业意见模糊,到目前为止,除门槛较高的A股、主板、创业板,即使是新三板,虽然有平台通过间接“借壳”实现挂牌,但也未出现直接挂牌的P2P平台。 此前,一些P2P网贷平台对外宣称即将登陆新三板,抢夺新三板市场“P2P第一股”。翘首以盼之际,公开消息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已经直接叫停小贷、典当、担保、P2P网贷等在内的类金融企业挂牌新三板,所有待挂牌的P2P网贷平台因此不得不暂停。 对于类金融公司目前还没有确切定义。业内人士称,主要是包括一些派生的投融资平台,像上面提到的互联网金融公司以及小贷、股权投资机构等,都属于这个范围。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这些机构有两个共同特点:一是创新过快,二是对资金的抽水效应太强。正是这些特点,让监管层作出了暂停挂牌的决定。 董登新进一步表示,这些类金融公司的创新非常快,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超出了监管的范围。此外,如果不禁止类金融公司挂牌的话,那就相当于变相的把新三板变成了一个提款机。类金融公司往往从新三板募集巨额资金,再到场内市场大肆举牌,可能会偏离了新三板服务实体经济的目标。 比较典型的例子是股权投资机构九鼎投资,在去年融资百亿元,成为新三板最大融资案。有数据显示,包括九鼎投资在内的三家类金融公司,其融资额进入去年新三板融资的前5名。 由于e租宝等平台相继发生风险事件,欺诈跑路、资金链断裂的现象层出不穷,一些地方开始叫停或收紧互联网金融公司的注册,并加强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整顿。 为了治理行业普遍存在的不规范现象,银监会2015年12月28日公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给P2P网贷划下12条红线,其中包括不能为关联方融资、不得设资金池、不能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不得发放贷款、不得拆分融资项目期限等等。北京、重庆和深圳甚至暂停P2P公司的登记注册。 实际上,互联网金融概念并未在海外市场受到热捧,在A股市场也已不再受宠。2014年12月12日,全球P2P行业龙头LendingClub登陆纽交所,为全球P2P第一股,上市之初其股价一度逼近30美元,市值超过100亿美元,不过很快股价就持续下行,近期一度跌破每股7美元,市值萎缩至不到30亿美元。作为中国P2P第一股,宜信旗下宜人贷于去年末在美上市,股价始终在走低,2月12日达到最低点3.35美元,相比10美元的发行价跌去三分之二;目前其股价已反弹到5.50美元左右,但仍跌去近半,市值3.32亿美元,估值大幅缩水。在A股市场,众多的互联网金融概念股也已经风光不再。 上海一家P2P平台负责人表示,从资本市场来看,也意味着资本市场对P2P来说并非“救命稻草”,而其自身亟待提升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与监管水平,通过不断完善自身和提高自我综合能力来谋求发展。 ...
软肋,是再绝世的高手也可能有的。比如,萧峰很厉害,内力就被认为是他的软肋。所不同的是,有的软肋大有的软肋小,有的平常有的致命。 互联网金融也有软肋,而且在我看来还不小。 这个软肋,导致了互联网金融高速发展下的乱象丛生,也决定了寄放在它身上的99%的美好期望都是“皇帝新衣”。 互联网金融的软肋,来自互联网的特性和金融的特性之间的冲突。 一、互联网和金融各自的特性 1、互联网经济是“长尾经济” 互联网为什么能够席卷各行各业,并引发了重大变化?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就是互联网具备突破时空、降低成本的能力,能够以史无前例的效果创造和实践了“长尾理论”。 就是说,互联网能够开发处于“尾部”的那些微不足道却又数量众多的需求,并获得应有的收益。 所以,互联网经济就是长尾经济,更传神更接地气地说就是“屌丝经济”。 金融是高资金密集和高风险管理、高监管要求的行业 2、金融又有什么特性? 金融首先是门围着货币转的生意,称得上是资金最为密集的行业;其次,金融交易是跨期交易,存在着时滞。因为这两个特点,它的风险是最高且最易传播的,需要进行高级别的风险管理和高级别的外部监管。 高资金密集和高风险管理、高监管要求,就是金融的特性。 这个特性,和网络购物的一手交货一手交钱的实时性和单向性相比,完全不同。 二、互联网特性和金融特性的冲突 互联网是长尾经济的这个特性,和金融的特性是有冲突的。 先来看资产端,也即资金运用上的冲突。 互联网金融不是一定得把资金投向广大处于尾部的小客户的。不过一旦它想这样做的时候,问题就来了。 与筹资不同,由于风险管理的需要,再小的投资也必须建立在资信评估的基础上。对海量的小客户逐个认定资信,即使在社会记录已十分发达的国家,也不是件易事。 假如出于风险控制的需要而要求客户增加风险缓释措施,比如抵押、质押、保证担保,可能又不得不进行线下操作。由于客户数量庞大,单笔金额细小,将导致在经济成本与时间成本上体现不出互联网的优势,除非能发掘出大量符合信用方式授信条件的客户。 资信评估和手续办理,是互联网金融在把投资面向小客户时要解决的难题。 再来看资金端,也即资金筹集上的冲突。 金融既然是高资金密集行业,就需要大量的资金。资金的来源,除了小部分是由资本金解决外,剩下的绝大部分要靠对外筹集,或债或股。筹集的对象,可以笼统地分成二大类:大客户和小客户。 这两大类客户,都有一些问题要面对。 大客户不是互联网金融的真正客户 大客户资金量大,但他们选择多,大腿又被传统金融机构紧紧抱住;他们决策又谨慎,需要的是一对一、面对面的交流。所以,大客户很难成为互联网金融的客户。 这不是说大客户就不能成为它的客户。现实里,互联网金融平台不乏一些大单。不过这些大单,除去那些为数不少的平台“自编自导式”交易外,剩下的,大体上都是线下营销成功后才转为线上交易的。这应该不难理解,我们连买个大家电都会先到商场看看型号款式再回来敲下键盘,何况几百万几千万的投资。 如有大单当然也算平台的业绩,但它靠的是线下功夫,和传统金融无异,和互联网特性无关。 互联网交易小额化是座大山 那些被互联网的低成本开发“长尾需求”的特性吸附而来的数量庞大的小客户,才是互联网金融的真正客户。 但开发小客户,互联网金融面临两座要翻越的大山:互联网交易的小额化和金融业的监管要求。 中国网络零售额的年增长率惊人,总量更是天文数字级别。根据商务部数据,2015年全国的网络零售额高达4万亿。其中,2015年的天猫双十一购物节一天的交易额就达912亿。 但是,和总额的天量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单笔交易的小额化。有人测算,2015年天猫双十一的单笔交易额就仅为197元。这个数字,大致也符合我们日常的网购经验。 互联网交易的小额化,一方面是因互联网交易随时随地都可进行,交易频次的增加降低了单笔的金额。一方面,也有消费者出于对商品质量及交易安全考虑的因素。 互联网金融的单笔成交额,照样脱离不了小额化的特点。纵使基于金融投资的特点,单笔成交额会适当提高,也大不了哪去。名头最大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余额宝,就顺应了这个特点,把它的起投点,设为区区的50元。 实际上,由于地雷频爆,不少互联网金融的投资者早已摸索出一些“投资守则”,除了“投新平台”、“赚一把走人”之外,平台分散、项目分散的“分散投资”也是重要一条。分散之下,单笔金额自然就大不起来了。 单笔金额既然不大,又要达到筹集大额资金的目的,就只能扩大客户的数量了。 但是,如果没有金融牌照,这个数量是有限制的。根据规定,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个人数限制,加上网络交易的小额化,犹如一把重重的枷锁,套在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脖子上,也让那些牌照缺失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失去了利用互联网的长尾经济特性合法筹集大额资金的能力,形成了互联网金融在资金端上的软肋。 三、P2P平台是绕开软肋的失败尝试 如何绕开或解决互联网金融的软肋,是很多人在思考、实践的问题,P2P平台就是一个已经被广泛付诸实践的尝试。但我们可以看到,它大体上是个失败的尝试。 要挣脱筹资上的枷锁,就要申请金融牌照。OK,一提牌照,99%以上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就只能“呵呵”。 没牌照又要突破人数和金额的限制,大量标榜只是提供融资中介服务的P2P平台就应运而生了。 这些平台,无一例外都声称其吸收的资金只是点对点流动,不搞资金池,不碰高压线,故而都大张旗鼓宣传堂而皇之经营。但事实又如何呢? P2P平台的巨量资金无法真正投向小额资金需求 根据毕马威的一份报告,2015年中国消费者单笔奢侈品交易的平均金额是2300元。我们参照这个标准,又假定互联网金融比奢侈品业更“高大上”,把它的单笔交易金额再上浮30%至3000元。 按这个计算,单个合法投资标的平均金额,个人的话就是万元,单位的话就是万元。 如果这些P2P平台真的是合规经营,单个投资标的平均金额在前述测算金额附近,那么动辄交易量达到几十亿、上百亿甚至像e租宝那样达到惊人的500亿的资金,要投向多少个标的才能消化得了? 姑且假定真消化得了,那P2P平台又要雇佣多少人手才能完成所有标的的资信调查职责?就算不调查只收集资料办理手续,也得要多少人? 最经不起推敲的是,又假定真的有充足的人员来完成这些工作,其成本又能不能被平台收取的那一点点中介费覆盖?如果覆盖不了,他们又为谁辛苦为谁忙? 现实中根本就没有那么多适格的小额资金需求 而最根本的问题是,当前的中国,是否有这么多适格的小额贷款客户以满足金额庞大的P2P资金? 何谓适格的小额贷款客户? 当然首先是这个客户有小额的资金需求,但最关键的还是他要提供得了符合要求的风险缓释措施——要么抵押质押,要么大公司大老板保证。而这一点,恰恰是绝大部分有小额资金需求的客户无法提供的。即使能提供,他们也早已从价格更低的银行体系获得满足。 又假定真能提供抵押质押保证等措施,那就得逐笔逐笔办理抵质押、保证手续,这些按目前的技术是无法在互联网上解决的,办理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与线下业务无异,哪谈得上什么互联网优势。 除非,能采用信用方式进行授信,就如微粒贷或平安普惠一样。但信用方式一般来说风险又是最高的,不是所有的平台都有本事、有胆量学习的。 显然,一认真,底裤就不见了。 P2P平台大部分都踩在地雷上 事实上,在资金端的监管限制和资产端的适格标的稀缺两头挤压下,“名为中介实为吸存”已是P2P业界的公开秘密。至于什么分拆标的、分拆期限、债权转让等技术处理,在“穿透原则”的照妖镜前,一样原形毕露。 只是,一方面有“不搞资金池、资金点对点流动”的幌子遮掩,另一方面投资者又都在控制金额前提下抱着“玩飞镖”的心态投资,再加上当前的执法尺度是按照“不出事不处理”的原则掌握,故而P2P们大都还活得挺滋润。 但实际上,根据中国法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刑事立案,并不需要以“出事”为标准。所以,从法律的角度看,绝大部分闷声发大财的P2P平台,都已踩在地雷上,只是不知何时引爆而已。 基于这个事实,互联网金融领域内的那些吹得天花乱坠的这个创新那个创新,不过都是如马明哲说的,是自欺欺人的“皇帝新衣”。 四、如何应对互联网金融的软肋 P2P平台虽然数量众多,却不是互联网金融的全部。但它一地鸡毛的境况,警醒着我们,回归常识,直面现实,刻不容缓。 1、如何应对互联网金融的软肋? 釜底抽薪的办法,是修改法律,放松管制——包括降低牌照的条件,提高无牌照下的吸存人数限制,等等。 在当前全社会债务危机重重、行业内部又乱象丛生的背景下,寄望这一点显然是不现实的。 况且,放松管制,并不意味着放松监管。要符合监管的要求,无论是资金端还是资产端上的限制,该有的一样得有。 2、游戏规则不变下的三个玩法 在游戏规则一时半会还改变不了的情况下,要玩得转,有三个玩法。 第一个,就是没牌照的平台,放弃掉搞资金池的妄想,规规矩矩老老实实地按照监管的要求,只做信息中介,能做多大算多大,能做多久算多久,尽可能多地赚点辛苦费。 第二个,就是只使用自有资金,彻底和资金端的雷区隔绝,利用互联网的长尾经济特性进行投资,在市场竞争上避开与传统金融机构的短兵相接,赚取细分市场的利润。 第三个,就是持牌金融机构向互联网金融延伸。这些大鳄一旦认真起来,是很有机会成为互联网金融行业里的主角的。 这三种,无论哪一种,要把虚幻的皇帝新衣变成实在的锦罗玉衣,就必须应用到模式创新和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 这说起来有点空洞,那不妨来看看现有的例子。 余额宝在资金端上的样本意义 先来看资金端的样本。 如果用法律的眼光来分析互联网金融产品中最负盛名的余额宝,会发现,它其实是在基本不改变现有监管框架内的模式创新。 对投资者来说,余额宝是个神秘且厉害的东东,能随投随支,又有比活期存款高得多的收益率。 但事实上,它就是一个基金直销产品,持有金融牌照的天弘基金通过与支付宝结盟,把基金卖给了处于“尾部”的数量庞大的投资者,并利用庞大的客户基数下同时赎回可能性较小的特点,以可覆盖的成本确保了T+0赎回,实现了对传统基金T+n赎回的超越。 余额宝也有一些擦边球行为,比如风险提示不足和包装宣传过度的问题。但它的资金吸收方是持有牌照的天弘基金,符合监管要求;同时它借助互联网工具,通过模式创新,降低了基金投资门槛和交易成本,开发了处于尾部的庞大需求,增进了投资者福利,是具备真正互联网金融基因的产品。 【结语】互联网易而金融难 从互联网对其他行业的改变,以及互联网金融领域内的成功案例看,互联网金融不但发展空间广阔,而且也有切实可行的路径。 要看是不是“切实可行”,主要看两条: 第一,看它能不能有效开发长尾需求。不管是融资还是投资,如果无法降低门槛、无法降低交易成本、无法实现在线上标准化处理从而满足数量庞大的小客户的小额需求,就不是真正的互联网金融。 第二,看它能不能符合金融监管要求。这是核心,也是目前众多互联网金融平台所缺失的。如果可以不要这个约束,那就是随时准备跑路,其他要搞得多漂亮都行。 互联网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基础已十分雄厚。但互联网易而金融难。互联网和金融要很好地融合,需要更多的像余额宝、微粒贷这样的产品来作出真正有益尝试。 如果一个平台,能够符合监管要求地有效开发长尾需求,它就契合了金融的本质,契合了互联网的精神,解决了互联网金融的软肋,就是真正的互联网金融。 ...
央视财经(《经济信息联播》记者 艾萍 张磊 贾林)随着上海的急速发展,土地资源日益稀缺,一手房的交易量增速逐渐放缓,十多年间新增的一手房陆续进入到二手房的交易市场中,使得二手房的交易量快速增长,在交易数量、交易面积和交易金额方面,都大大超过了一手房。随着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火爆,二手房买房纠纷也与日俱增。 一、链家隐瞒信息介绍买卖 其贷款利率为银行四倍 上海的黄先生,去年8月通过链家房地产经纪公司购买了一套婚房,合同价400万元。在签订合同前,链家工作人员告知黄先生该房屋名下有按揭贷款,但交易不会有任何问题,链家方面与黄先生确认,只要个人首付能达到7成也就是280万元,剩余120万元房款通过银行商业贷款支付。签订合同后黄先生才发现这套房子已经被原房东抵押到银行用来贷款340万。 为了抓紧买下这套房,黄先生还是将首付的280万打到房东的帐号之后,不料,房东却挪做他用。去年年底这套房被法院查封,黄先生面临首付金额无法追回、房屋也无法完成过户的情况。这时,链家又找到黄先生说,可以签一个三方协议,垫资给他,将这套房交易下去。 上海购房者 黄先生:这个三方协议每个月的利息高达1.6%,年利息要超过20%,远远是高于了这个银行同档利率的四倍。 万般无奈下,黄先生贷款110万用于交给卖方偿还房屋抵押贷款。然而当黄先生要求链家完成交易过户手续时,链家却称因过户手续需20天流程,存在重新查封的风险,不承担此风险,要求黄先生将其父母名下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交给链家方面作信用担保,待过户手续完成后再解除抵押操作。 黄先生 上海购房者:在上个星期2月19号的时候,不得不带着我的父母在公证处整整站了一天,配合他们去做这样一个完全不公正也不合理的担保合同,他们才同意继续把这个房产继续交易下去。 上海万达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龙杰:首先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是高利贷,肯定是违法的,第二个就是说,什么样的机构他有资格,向这个社会公众提供贷款,这需要有一个金融服务业务的许可证的,作为居间人,就是一个报告的义务,不然的话,造成委托人损失的,他不但不能够得到报酬,他还要承担损害赔偿的法律的责任。 二、链家销售已抵押房产 提供高息借款服务 事实上,上海链家涉及的不止一件房产纠纷,上海的庄先生也被卷入了一起房产中介的隐瞒销售之中。 上海的庄先生在链家房产中介看中一套房子并签订了房产居间协议,协议有明确条款规定,定金应由中介监管并在支付后由中介对房产证进行保管,但链家却要求庄先生直接将定金付给房主。在庄先生支付全部定金80万元后,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上海购房者 庄先生儿子:这套房子是370万签订的一个合同,他已经超过了370万的20%,按照20%的定金国家规定的20%总房款的一个定金来说,上限到封顶的话也就是74万元。 庄先生在签居间协议时,房东只说有61万元的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后来才知道房东为了买一套更大的住房资金不足,链家中介人员便主动提出为这个房东提供借款服务,将名下准备出售给庄先生的房产再抵押给他个人。而在这期间,房产中介抓住庄先生一家看中房子急于购买的心理,一直未把房产证出示给他们看,在庄先生支付定金80万一周之后,才提供存在167万元房产抵押贷款的情况。 上海购房者 庄先生儿子:我们也是事后知道,是链家是把这套我们要买的富平路那套房子,是在2015年的12月20号已经是抵押给他们,是抵押了贷款的167万元。 庄先生咨询律师后,意识到链家公司以员工名义签署的房屋抵押贷款协议,可能会影响到房屋的产权交易,决定不再签订正式合同,要求对方退还80万元的订金,但却遭到拒绝。 三、上海住建委:暂停链家涉事门店网签资格 这两起买房纠纷,购房者多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投诉到上海市消保委并曝光。有业内人士指出,房产中介的垫资、接受房屋抵押等“新型经营”模式是“准金融服务”,放大资金风险,值得警惕。 针对这两起买房纠纷,上海市住建委昨天回应,链家公司相关门店存在不规范经营行为,对其已展开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目前,涉事门店及相关经纪人员的网上签约资格即日起被暂停 ...
近日,处于舆论风口浪尖上的惠卡世纪及其理财产品,受到诸多质疑。2月23日,惠卡世纪旗下的P2P平台惠卡贷发布了《关于第三方支付暂停或限制合作造成用户不能正常充值提现的处理方案》,公告称,近期因外部造谣事件影响汇潮支付、新浪支付、连连支付、融宝支付等暂停或者限制用户充值提现的影响,造成平台受到严重影响,并做出相关处理方案。 但是,网贷之家从支付行业多位资深人士处获悉,即便支付公司与P2P平台中止合作,只会影响用户充值,并不影响提现。 业内:支付公司中止合作不影响提现 公告或只是借口 业内人士指出,“很多人误以为P2P平台只要跟支付公司中止合作,就会影响用户提现,事实上,即使第三方支付暂停或限制合作,P2P平台仍然可以给用户提现,且付款的方式有很多,并不仅限于第三方支付公司,投资人无需担心这方面的影响。但是,如果平台出问题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 上述惠卡贷公告中所提及的一家支付公司,其内部人士也对网贷之家表示,目前确实已经中止了与惠卡贷的合作。但他指出,“提现接口并没有关闭,也就是说,他们既可以用我们的提现接口给用户付款,也可以选择任何他们自己的财务方式给用户付款,提现不受影响,除非他没钱。” 另一位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资深人士则直言,上述惠卡贷的公告“完全就是个借口”,他指出,“目前所有支付公司最慢的一种结算方式都是T+1,所以,投资人的钱第二天支付公司就结算给了惠卡贷,支付公司不会扣押他们的钱,也不存在冻结提现等情况。” 此外,惠卡贷在上述公告中称“目前只能银联和国付宝两家国企背景的支付平台还在照常与惠卡进行合作”,不过,值得一提的是,网贷之家从国付宝内部人士处获悉,“与惠卡贷有合作,但没什么交易量,只是普通协议。” 盈灿咨询数据显示,惠卡贷的项目标数为1973个,借款人数1532人,投资人数1410人。该平台于2015年7月28日暂停发标。 截至2016年2月19日(该平台于2月17日起限制提现),惠卡贷的待还金额3396.48万元,待还借款人数368人,待还投资人数469人(注:由于该平台的投资人、借款人有部分隐藏,为不完全统计)。 另据盈灿咨询统计,惠卡世纪共有4个活期理财网站,分别为创业宝(收益率16.2%)、农村宝(收益率14.6%)、惠信宝(收益率16.47%)、脱贫宝(收益率14.6%),共计有66个项目,吸收资金1.97亿元,收益率范围从14.6%到16.47%。由于产品均为活期,待收金额无法获取。 此外,惠卡世纪旗下有1个众筹平台(人人创),共计3个项目(惠卡魅儿网、惠卡物联网、恵卡线下商家),众筹资金达1160万元,投资人数为2725人,预约人数100人。 发布“奇葩”公告 惠卡世纪再遭质疑 日前,惠卡世纪受到诸多质疑。 2月24日,该公司的“奇葩”公告再次引发了外界热议。惠卡世纪在其官网发布公告称,“恳请党和国家接收惠卡世纪投靠和庇护,让惠卡世纪变为国家控股企业,让我们为国家更高效的效忠奋斗。党和国家、政府不需投资一分钱接收惠卡65%股份……” 公告还称,“惠卡世纪董事长兼CEO何正松愿立下军令状:惠卡世纪变为国企之后,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为祖国将惠卡打造成为营销及服务网络机构遍及全球80%以上国家各大城市的世界100强科技及服务企业,全球最大的消费购物平台,如不能实现本人愿提头来见。” 该公告发出后,立刻受到诸多业内人士的吐槽。 据惠卡世纪官网资料:深圳惠卡世纪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惠卡世纪)成立于2013年4月8日,公司总部位于深圳,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已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上市(企业代码:204091)。公司员工已近1400人,分公司已经覆盖上海、北京、山东、江苏、贵州、香港、美国等地。 此外,该公司称,目前,惠卡世纪围绕打造“互联网+”生态系统,已完成多领域的布局,业务涉及O2O、农村电商、跨境电商、物联网、互联网金融、智能机器人、在线教育、社交招聘、餐饮等50款产品。 事件回放:惠卡世纪被爆非法集资与诈骗 2月17日,惠卡世纪作出回应,在其官网发布《惠卡如何应对这段时间的谣言诬陷攻击》的公告,称“根本原因是惠卡世纪推行直营纯正的消费购物全返模式,影响到了某大公司,但我们肯定这种直营纯正的消费购物全返模式是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对祖国和平崛起为超级富强大国有巨大价值的”。 在同一天,惠卡世纪同时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惠卡投资理财平台政策应急调整政策方案》(即限制提现公告),提出“为彻底解决因过年期间外部造谣诬陷攻击惠卡投资理财平台造成客户恐慌式挤兑,给所有投资人一个冷静期”,要锁定投资者在惠卡钱包、零钱包及其部分理财平台资金30天,不得提现,还号召投资者要坚定对惠卡的信心。 《方案》还在文末指出,是“居心叵测的造谣诬陷攻击惠卡的无耻之人”,要求投资者“保持清醒的头脑”,千万不要“恐慌提现”。 事件的起因,可追溯至此前的一篇爆料文章。 据了解,2016年1月,一位自称是惠卡世纪员工的网友爆料称,惠卡世纪疑似涉嫌诈骗和非法集资,并指出“惠卡世纪以互联网金融为主,其他的各种事业部都是壳子,纯粹就是做一个项目用来高收益吸金”。 该网友称,虽然公司一直对外打着年化收益14%的旗号,但基本上一直在搞双倍收益。 “最不能容忍的是公司竟然打着扶贫,救助农村的旗号推出高收益的理财产品。他指出,公司很多为虚假项目,是“去其他平台和网站上盗图和内容,放在我们自己网站上”。 爆料中还称,惠卡世纪自建资金池,没有投资和风控部门。“这些钱的一部分用来养活其他十几个事业部,压根没有对外放款的业务,且公司几乎没有什么盈利。靠新进的钱来还客户的提现,且窟窿越来越大。老板让我们不准对外说发工资困难,要有优先保障外部客户提现。” 业内人士对此表示,虽然无法证实上述爆料的真实性,不过,从惠卡世纪官网发布的一些公告和声明中,确实可以看出该公司的“与众不同”之处。 ...
近日P2P平台聚投融被爆清盘,2月13日,平台老板付祥吉致投资人的清盘公告被贴到了网上。该公告称,从成立至今的盈利微乎其微,运营成本居高不下;由于风险的把控能力不足,多家合作担保公司出现了大面积风险。老板付祥吉无论从精力上还是资金上,都无力继续维持平台的经营,决定年后解散公司。 为了进一步了解事件的最新进展,某业内机构拨打聚投融客服电话,对方无人接听。随后,又拨打网上曝出的付祥吉电话,亦无人接听。 实际上在此之前,聚投融平台的项目就曾多次发生过逾期事件,所谓的风险拨备及保证金制度形同虚设,老板付祥吉为了保证项目的及时还款,只能自己掏腰包垫付。此外,即使平台有良好的风险保证金制度,一旦项目坏账率增长到一定程度,风险保证金根本无法弥补其产生的漏洞。 老板付祥吉承诺,“对于投资人的资金,我将会通过我个人在北京投资的物业及个人债权进行兜底,两周内给大家一个还款计划。我将会通过一切努力,来最大程度减少大家的损失。” 目前平台投资人维权群人数已经增加到近三百人,他们的投资金额最少1000元,最多30万元,投资日期集中发生于今年1月份,大都投给1个月至3个月的短期借款项目,部分投资者已经向北京警方报案,但是目前警方是否受理还不清楚,老板付祥吉也不知身在何处。 看到这里,很多人不免将聚投融清盘事件与之前常见的平台欺诈、跑路事件联系在一起,两者之间性质是否相同?有哪些区别呢? 平台清盘与欺诈、跑路有着本质区别,前者是正规运营的,平台上的项目也都是真是项目,只不过由于风控环节过于薄弱,项目质量普遍较差,导致大量项目逾期甚至产生坏账,从而阻止平台继续经营下去。平台是被迫进行清盘,并非自愿。 而平台跑路和欺诈从一开始就是带着非法目的,从投资者身上打捞一笔之后卷款而逃,平台上的项目基本都是假的。 这两种情况都会对投资人造成负面影响,但程度差别显而易见。平台清盘情况下,虽然项目逾期率或坏账率较高,但也只是少部分,大部分资产还在正常运营,一旦项目到期投资人便能获得补偿。简单来说,如果平台20%的项目坏掉了,资金要不回了,那起码投资者还能获得80%的赔偿。当然,如果老板有良心,愿意自己掏腰包去补偿投资者,损失会更小。 而一旦平台存在欺诈行为并最终跑路,那后果就很严重了。一般情况下很多平台在此之前都已经将资金用作其它用途或是挥霍无几,如果犯罪分子逃之夭夭没有被捕捉到,那投资者很有可能血本无归。即使项目最终立案并被宣判存在违法行为,平台所剩的资金也已经寥寥无几,从过去案例来看,投资者平均只能拿回20%-30%的资金,而且往往没个一年半载是不会出结果的。 当然,上述前提条件是聚投融一切运营都是正规的,平台项目都是真实的,并且老板不存在跑路的可能。 近日P2P平台聚投融被爆清盘,2月13日,平台老板付祥吉致投资人的清盘公告被贴到了网上。该公告称,从成立至今的盈利微乎其微,运营成本居高不下;由于风险的把控能力不足,多家合作担保公司出现了大面积风险。老板付祥吉无论从精力上还是资金上,都无力继续维持平台的经营,决定年后解散公司。 为了进一步了解事件的最新进展,某业内机构拨打聚投融客服电话,对方无人接听。随后,又拨打网上曝出的付祥吉电话,亦无人接听。 实际上在此之前,聚投融平台的项目就曾多次发生过逾期事件,所谓的风险拨备及保证金制度形同虚设,老板付祥吉为了保证项目的及时还款,只能自己掏腰包垫付。此外,即使平台有良好的风险保证金制度,一旦项目坏账率增长到一定程度,风险保证金根本无法弥补其产生的漏洞。 老板付祥吉承诺,“对于投资人的资金,我将会通过我个人在北京投资的物业及个人债权进行兜底,两周内给大家一个还款计划。我将会通过一切努力,来最大程度减少大家的损失。” 目前平台投资人维权群人数已经增加到近三百人,他们的投资金额最少1000元,最多30万元,投资日期集中发生于今年1月份,大都投给1个月至3个月的短期借款项目,部分投资者已经向北京警方报案,但是目前警方是否受理还不清楚,老板付祥吉也不知身在何处。 看到这里,很多人不免将聚投融清盘事件与之前常见的平台欺诈、跑路事件联系在一起,两者之间性质是否相同?有哪些区别呢? 平台清盘与欺诈、跑路有着本质区别,前者是正规运营的,平台上的项目也都是真是项目,只不过由于风控环节过于薄弱,项目质量普遍较差,导致大量项目逾期甚至产生坏账,从而阻止平台继续经营下去。平台是被迫进行清盘,并非自愿。 而平台跑路和欺诈从一开始就是带着非法目的,从投资者身上打捞一笔之后卷款而逃,平台上的项目基本都是假的。 这两种情况都会对投资人造成负面影响,但程度差别显而易见。平台清盘情况下,虽然项目逾期率或坏账率较高,但也只是少部分,大部分资产还在正常运营,一旦项目到期投资人便能获得补偿。简单来说,如果平台20%的项目坏掉了,资金要不回了,那起码投资者还能获得80%的赔偿。当然,如果老板有良心,愿意自己掏腰包去补偿投资者,损失会更小。 而一旦平台存在欺诈行为并最终跑路,那后果就很严重了。一般情况下很多平台在此之前都已经将资金用作其它用途或是挥霍无几,如果犯罪分子逃之夭夭没有被捕捉到,那投资者很有可能血本无归。即使项目最终立案并被宣判存在违法行为,平台所剩的资金也已经寥寥无几,从过去案例来看,投资者平均只能拿回20%-30%的资金,而且往往没个一年半载是不会出结果的。 当然,上述前提条件是聚投融一切运营都是正规的,平台项目都是真实的,并且老板不存在跑路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