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某股权融资平台上的一个项目出现行业首例“投后更换领投人”事件。但由于没有先例,而且在更换过程又意外出现特殊情况,焦急等待结果的股东更是在交流群中议论纷纷,事情错综复杂,一波三折。然而,这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投资人又是如何看待此事,且看网贷财经报道。 2015年11月,项目方和领投方一起在某平台发起股权融资项目,领投方出资1000万,众筹融资500万。由于项目质量相对较好,上线仅过了一个月,这个项目就顺利完成了融资额度。 但随后,问题也就来了。 在项目募集结束后,领投方第二期基金打款却未能按时完成,只能把打款时间延后,项目方也表示同意。但显然时间上的推迟,并没有解决领投方的资金问题。期限到来,领投方仍无法完成打款。 在这种情况下,项目方毅然决定放弃领投方的投资,转而寻找新的投资方。但这对于平台而言,又是一件麻烦事。因为项目在平台上进行了股权融资活动,并完成了融资,临时更换领投人将会影响到项目股东的权益。 而在另一方面,由于情况有变,项目方很快找到了新的投资人,但这个新的投资人拥有国资背景,其在投资和基金管理方面要求非常严格,根本无法参与私募股权融资活动。也就是说,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选择更换领投人的方法已经行不通了。 于是,经三方协商后,三方(某平台、项目方、原领投人)分别就此事作出官方说明,“某平台将全额退还投资人此前支付的认购款项,而原领投方将为此事承担主要责任,并按照投资本金15%年利率的标准,对项目投资人进行赔偿。” 在经过一波三折后,事情也最终告一段落。然而,这件事情又给我们带来了什么? 众所周知,股权众筹作为新兴行业,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既没有统一的运作流程,也没有统一的发展方向,可谓各花入各眼,全凭投资人的喜好。从整体来说,股权众筹行业的发展,更多地依靠平台自身在行业中的探索,通过不断的否定自我,进而提升平台的实力,借鲁迅先生在《故乡》一文的话,那便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股权众筹行业也正处于这个阶段。 像前文说到的案例,这是行业首例“投后更换领投人”,该如何处理,这不仅考验项目方的能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平台的应急处理是否高效。有人说,这件事很简单,这一切都是领投人惹出来的祸,最大责任就是它。 是的,不可否认,事情的起因是领投人的资金问题,最终导致项目不得不退出众筹融资,也让参与项目的投资人如被戏耍一般。但领投人是项目方选择的,也是平台在审核项目中所认可的,然而领投人连领投资金都无法交付,闹一出笑话,试问这里又是否存在不尽职的涉嫌? 当然,相比较这个,笔者更关心的是领投人在第二期基金无法交付时,项目方和平台方到底有没有向投资人说明情况,而不是等到项目融资完成后,才告知投资人——项目不玩了,给你们退钱吧——这样的决定。 另外,还有一个原则问题,这关系到投资人在这一过程中的知情权。在赔偿方案上,到底应该三方内部协商,还是应该把投资人也拉进来?选择哪一种方法更妥当,想必大家心里也有答案。再者,从整件事情来看,虽然领投人对项目方违约,但随后的处理,是否变成三方集体对投资人“违约”?这也值得思考。 不过,绝大部分的投资人还是理性的,有了过错,改则便是,毕竟大家都希望看到行业发展越来越好。正如一位投资人语重心长地说道,“股权众筹平台必须要找好的企业和领投人,提升资源整合能力,无论哪一方出现了问题,都会是致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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