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廉熙今年带来了关于改进公司登记机关工作机制、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等6个提案。 与去年关注的主题一样,黄廉熙继续关注互联网金融风险。今天,她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了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建议,希望在监管规则不断完善的情况下,形成健康、有序、稳定的互联网金融秩序,为实现金融创新和普惠金融奠定良好的基础。 近年来,加强对P2P监管的社会呼声越来越高,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国家十部委出台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各部门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责任;人民银行发出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银监会又公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对网络支付以及P2P信息平台提出了规范性意见,反映出国家强化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监管意愿。 对此,黄廉熙的看法是,互联网金融是一个正在不断发展演变的事物,首先要对P2P的作用和地位应形成统一的认识,P2P的存在对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具有一定的价值。但一段时间以来,P2P的野蛮生长,造成的风险越来越大,问题平台不断涌现,部分地方政府搞一刀切,出现了强制叫停平台的情形。 黄廉熙建议,国家层面应该明确对P2P行业的整体定位。黄廉熙在深入调研中了解到,尽管现有监管政策提出将P2P平台公司定性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公司,但这一定性与客观情况还是存有偏差。目前,P2P在工商部门登记为“科技公司”或“信息公司”,也没有前置审批,而后续监管却主要是银监部门,与现有的行政权责分配具有一定的冲突性。 另外,国家有关层面为了增强对P2P监管的有效性,同时又强化了地方政府对P2P监管的责任。但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缺乏法律或行政法规对金融企业或类金融行为行使行政监管权力的授权,在现实中造成许多困惑。 因此,黄廉熙建议,应设置P2P设立标准以及从业人员相关的资信条件。现阶段还是应当对网络借贷平台的发起人以及其从业人员设置必要的资格要求,对P2P平台注册资本数额以及全额实缴应作强制要求,对P2P平台管理与从业人员具备的金融、财务、法律等专业背景和个人信用信息记录应作出强制性要求,从源头上把好关。 “P2P出险主要集中在虚构借款项目开展自融,或虚假增信、分拆项目、重复融资发生偿付风险。要遏制这类事件的有效手段是设置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黄廉熙分析说,应着重加强P2P平台的信息披露规范。信息披露不仅要确保项目信息完整和充分的风险揭示,还应当设立有效的信息披露监管措施。并且在信息披露方面应尽快形成第三方登记或备案制,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与标准化,与信息披露相关的还应当尽快形成风险评级制度和风险预警制度。 “为确保网络借贷出借人资金的安全,以及防止网络借贷平台侵占资产、非法吸收或挪用资产,采用第三方资金存管方式进行资金安全管控已是共识。但实践中以银行为主的资金存管机构还是未能实际执行资金存管事务。另一方面存管规则不明确也导致各银行执行标准不一,业务开展存在困难。并且网络系统对接等技术难题也会使存管资金拨付产生影响。”黄廉熙指出,应尽快落实P2P平台资金存管业务。 在黄廉熙看来,网络借贷作为新型金融行为,法律主体、法律关系都复杂于传统的借贷行为,并且基于互联网技术而形成的法律行为也有别于传统法律行为的表现形式,这使得网络借贷所形成的争议案件的司法处理变得更为复杂,其中各类行为效力的认定、各方主体法律责任的认定、争议资产范围的界定、司法查封保全执行措施的开展等等,都不断提出新的问题。 黄廉熙建议,应尽快理顺网络借贷法律关系,形成争议解决的司法指导意见,对于网络借贷争议案件,国家有关审判机关应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尽快出台对应的司法指导意见。 ...
继今年1月1日,深圳市金融办联合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全国率先暂停新增互联网金融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的商事登记注册后,近日,有消息称,深圳目前正在加速建设全国首个地方P2P网贷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目前筹建进展顺利。 多年来,在平台数量、注册资金、成交额、参与人数等体现P2P网贷的发展主要指标上,深圳都位列全国第一。全国P2P网贷自2015年下半年起持续高烧,月度增长速度达到两位数,但随之而来的是问题平台大增,跑路、倒闭风潮加剧。 自2015年下半年,深圳针对网贷监管率先发力。其中,深圳市罗湖区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建立P2P网贷平台数量、成交额、利率水平及与全市、全国同期指标的数据,公布问题P2P网贷平台名单等,深圳由此也成为全国首个运用大数据技术来监管网贷平台的城市。 有消息透露,深圳目前正在加速建设全国首个地方P2P网贷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进展顺利。 ...
“很多人说P2P骗子很多,但是骗子和我们不是同一个行业。我们呼吁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但谁来保护我们的利益,我们现在连安全感都没有。”2月26日,在由《华夏时报》、中国互联网金融研究院主办的“两会看互联网金融”专题研讨会上,冠群驰骋CEO刘广东的一句感慨引来不少行业老总的认同。 e租宝事件之后,整个P2P行业风声鹤唳,不少企业去P2P化,各地监管收紧,互联网金融行业不可避免地受到冲击,而从业者或有更深的体会,有些平台老总直言氛围“紧张”、“没有安全感”,这场互联网金融研讨会成了不少老总的吐槽会。 行业监管风紧 “就在我们开会的时候,有个警察朋友说到公司,我说你去要拿着鲜花,否则被记者看到会说我们被调查了。”刘广东有些调侃地说,现在自己害怕穿制服的警察,“我在想是不是当初创业选错了方向,我们每年都会定目标,今年的目标就是要活着,但我们现在活得很委屈。” 他称,今年春节只在家呆了3天,其他时间都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我们为中小企业做了这么多事,现在沦落到随时入狱的地步,因为如果把各个条框都列一起,每条你都符合。” 除了监管方面的应对,还需要面对惶恐不安的广大投资者。刘广东直言:“现在我每天要干的事情是,向我所有的客户、员工展示,我还在,我还活着。” 事实上,e租宝事件后,各地方监管收紧,多地平台受到经侦部门的调查或询问。一名亲历经侦检查的平台负责人向《华夏时报》记者描述了自己公司遭检查的场景:双手抱头,蹲在地上。 在从业者看来,政策前后的一致性不足,从大力鼓励到现在监管重压,各地运动式执法让从业者感到紧张。 爱钱帮CEO王吉涛发言时也很感慨地说,去年7月出台的指导意见是利好,现在整个行业有些风紧,e租宝出事之后,我们现在忧虑监管细则能否如期落地,规则应该尽快明晰,哪怕这个意见不那么完善,有一个总比没有好。“但现在这么猛烈地到来,我很担心这个行业,而朋友总是担心我的人身安全。” 事实上,在e租宝没有出事之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就预测到这是颗定时炸弹。 《华夏时报》记者就从多个互联网金融场合听到过对它的质疑,在一场大型公开论坛上,有平台负责人演讲时更直言“e租宝是庞氏骗局”。 中国互联网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龚文表示,监管方面最急需的是建立快速有效的反映渠道,现在很多企业发现了行业问题,但是反映不上去。“我们有问题,我们想往上提诉求,找不到地方,找不到渠道。” 行业现恶性循环 e租宝事件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不言而喻,投资者提现,资金流出,社会舆论由唱好转向唱衰,行业混乱甚至出现踩踏事件,一些踏实做P2P的企业受到牵连。 翼龙贷总经理赵洋说,e租宝是打着互联网金融旗号的伪P2P,和真正的P2P没有什么关系,但却是真P2P躺枪,“有些媒体或第三方对行业的伤害非常大,直接影响资金流,而且这种伤害是不可估量或逆转的,因为投资人离开后,你想再拉回来,成本是巨大的。” 除了外界的影响,行业本身的乱象也屡屡出现。最近,各类P2P奇葩的跑路消息仍在不断地上演。一家名为鑫利源的P2P跑路公告奇葩地宣称:“我就骗你钱!有本事来抓我呀。”让互联网金融尤其是P2P瞬间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在91金融联合创始人吴文雄看来,现在正是由于一些P2P公司以耸人听闻的方式炒作,让更多的人对行业有误解。“其实很多P2P都做了几年甚至十几年,根本没有跑路的必要,如何做好舆论导向很重要。” 合力贷CEO刘丰称,现在P2P行业出现一个问题,市场紧张一下,媒体紧张一下,投资者紧张一下,监管紧张一下,已经形成恶性循环。“事实上行业并没有这么悲观,只是现在的氛围明显变了,让行业感到紧张。” 多位参会人士均提到行业互掐和第三方攻击的现象,这给社会造成行业混乱不堪的印象。中国互联网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龚文表示,这就像我们认为非洲人都长一个样子,而非洲人也认为中国人都长一个样子是一个道理。“普通投资者对各个互联网金融公司并没有清楚的认知,他们是无法分辨的,只知道是P2P,你在攻击别人的时候,其实也是在攻击你自己,应多弘扬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正能量。” 避免行业踩踏 事实上,近来行业出现的问题已让不少平台退出,最明显的是去P2P化,去互联网金融化。 1月数据显示,P2P网贷行业当月整体成交量为1303.94亿元,较上月(2015年12月)环比下降了2.51%,是去年同期的3.64倍。截至2016年1月底,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为2566家,环比下降了1.12%。而随着监管政策逐步加强,P2P行业洗牌在所难免,很多不合规或者竞争力不够的中小平台将退出历史舞台,或倒闭或被收购。 “监管是从安全出发,但如果严格按这个去做,行业事实上存在巨大的成本,这个成本会导致行业繁荣的景象到此为止。”吴文雄说,2014年曾乐观地预计P2P会到1万家,但下面这个数据可以说明现在的状况,“过去网贷系统可以卖到40万元,现在只需要10万元。这说明大量的公司已经从白名单消失,或者说公司资质改变,转入到线下。” 吴文雄认为,这种监管之下,如果上万家P2P又转入到地下,监管方面更难被监管机构发现。“任何行业都有不良企业,现在3000多家P2P,100多家不健康是正常的,但我们现在挤脓包似的,非要遏杀?这种不确定性会导致行业的连锁反应。” 在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教授看来,当前互联网金融面临着几大风险,包括政策风险、市场风险、道德风险。“现在还有个变量:政府执法的尺度风险,不同地方的执法是冰火两重天,如果管的紧一点死一大片,松一点活一大片。如何教育执法者是个非常重要的任务。” 另一方面,行业的风吹草动通过媒体或自媒体放大,在黄震看来,这也是互联网金融的雷,舆情危机导致行业踩踏事件。“如何防范自媒体尤其是金融类的自媒体带来的舆情踩踏风险很关键,如果不管,会有大面积的恶性踩踏事件出现,这需要网信办对涉及金融的自媒体有管制机制。” ...
互联网数据乱象:多数源于竞争加剧或融资困局下的焦虑 王小波当年在《花剌子模信使问题》一文中写道:中亚古国花剌子模有一古怪的风俗,凡是给君王带来好消息的信使,就会得到提升,给君王带来坏消息的人则会被送去喂老虎。于是将帅出征在外,凡麾下将士有功,就派他们给君王送好消息,以使他们得到提升;有罪,则派去送坏消息,顺便给国王的老虎送去食物。王小波在这里说的是,中国的近现代学者里,做“好消息信使”的人很多,尤其是人文学者。但对应到当下的互联网行业亦然。他们认为,只要杀死带来坏消息的人,坏消息就不复存在。 最近两年,随着互联网行业竞争的加剧与互联网创业热潮涌起,宣传过猛与包装过度的行业数据时有曝出,而基于某一产品领域的一哥之争也让数据乱象不断浮现,第三方数据由于统计口径的问题引发“不服”,导致厂商之间口水战频频开打的现象也屡屡发生。 从正常的逻辑来看,数据不会说话也不会说谎,但如果背后传递数据消息的人将抛出的数据修饰包装过度,往往就会演变成互联网行业的“花剌子模信使”事件。从不说谎的数据到“花刺子模信使”,这背后有哪些原因? 互联网数据自说自话盘点:多数源于竞争加剧或融资困局下的焦虑心态流露 我们从打车行业盘点开始。早在2014,滴滴(当时还名为“嘀嘀打车”)迅速发展,当年年初嘀嘀打车公布了与微信支付合作后的成绩单数据,从2014年1月10日至2月9日,嘀嘀总微信支付订单约为2100万单。然而,在当年的2月7日,北京晨报记者收到腾讯的数据却显示:从1月10日起至今,嘀嘀打车微信支付订单总量突破500万单。 业界质疑其数据:2月7日到2月9日,从500万单增长到2100万单,数据存在太大水分。当时腾讯公关部表示,2月7日发布的数据是从1月10日到1月26日,由于表述方式不够明确,引发了歧义和困惑。而在当时,打车行业涌进来的投资机构越来越多,砸广告、疯狂补贴抬高估值成了打车行业的一个共同的现象。日均订单等数据开始成为投资人衡量打车行业前景的重要指标。 我们再看电商与O2O行业。猫眼去年发布的一份数据显示:2015年7月其电影单月交易额高达22亿。而据国家电影资金办的数据显示,2015年7月中国电影票房高达54.9亿元,46%来自电商票务,约为25.3亿元。这约25.3亿的电商票务市场主要被美团、百度糯米、淘宝、格瓦拉、微信、大众点评等产品所瓜分。 按照猫眼数据显示,如果仅猫眼就占22亿,其它票务电商共计仅有3.3亿。这样一换算,猫眼电影几乎独占九成,有业内人士当时慨叹:这是把百度糯米、淘宝电影、微信、大众点评、时光网、豆瓣网、网票网、格瓦拉和微票儿等电影在线售票平台当成了空气。当然这也与当时竞争环境白热化,财大气粗的BAT强势入局打响补贴战有关,猫眼电影早已感受到巨大压力。 另外在O2O外卖行业也屡有数据说漏嘴的事情发生。去年7月,饿了么联合创始人康嘉透露,蜂鸟日订单量为60-70万单,是饿了么平台一半的交易量,按照这个数据推算,饿了么的实际日订单量为120万至140万单,这显然与饿了么此前宣传的日订单超200万不符。业内分析认为可能是康嘉急于宣传自身的蜂鸟配送系统,一不小心说了实话。 而在这背后,则是自2014年5月拿到大众点评8000万美金投资后,张旭豪的饿了么开启了不断疯狂融资和不断烧钱的旅途,饿了么还在苦苦寻找下一轮融资。对于投资人来说,O2O外卖行业最重要的价值指标无疑就是日订单量与用户数。这是一个需要投资人砸钱输血的游戏,需要依赖靓丽的数据来拉升估值。 因为创业者投资者衡量一个互联网项目,订单量、融资情况以及用户量无疑是硬性考核指标,创业者为了让融资之路顺畅的走下去,配合投资人的偏好有时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这多半源于行业竞争加剧之后的一种焦虑心态的流露。 去年尤为引发业内关注的则是一亩田交易数据疑造假事件。同样在去年的7月下旬,多家媒体发文章称,当时一亩田交易数据存在造假行为。以其“9小时前老板采购了1073741.8235吨洋葱”的交易信息为例,单笔107万吨的洋葱采购量已经超过了洋葱盛产地区西昌每年30万吨的产量。 而一亩田被曝运营数据造假与此前饿了么被质疑6.3亿美元的F轮融资“水分大”,显然都与需要继续融资烧钱息息相关,烧钱模式的创业公司,一旦投资人停止输血,往往就会倒闭,手里有钱才能持续推动外界对其的想象空间,或者成功被巨头收购成为其代理人与战略性的棋子也不失为一种成功。 互联网数据造假的先进性还体现在可以通过先进的代码技术来实现。比如在去年11月,在移动音频领域行业中的蜻蜓FM,被媒体曝光通过使用“普罗米修斯”、“宙斯”两个强行自启代码,在用户手机中后台启动无窗口透明界面,并传给第三方数据统计公司,以此伪造DAU(日活跃用户数)、广告展示量和广告点击量。 后来喜马拉雅FM发布题为《四问蜻蜓FM:关于数据造假,敢不敢正面回应》的官方声明,就蜻蜓FM反编译代码中的 “普罗米修斯”、“宙斯”两大造假代码向其提出质疑。蜻蜓FM当时发文回应,“不管谁在恶意攻击,我们都不惧怕”。这背后则体现了目前移动音频行业背后竞争恶化的状况。 最新的数据存疑的例子还有地图服务的用户数。春节前夕,百度地图在春节期间在湖南卫视投放的广告中,提到了“5亿人都在用的百度地图”的口号, 1个多月以后,高德地图也宣布截止到2016年1月底,高德地图用户数已超过5亿。但是从多数第三方数据机构提供的统计上来看,高德的用户规模、活跃用户数据可能还存有疑问。从国内主流的安卓市场,如基于百度手机助手、应用宝、360手机助手、豌豆荚等多家应用市场的关于百度地图与高德地图的下载量应该可以反映出数据的大致基本面,我们采集了相关的数据来看:应用宝百度地图的下载量是5亿,高德地图是2亿;360手机助手显示的数据是:百度地图:4.62亿,高德地图是3.06亿。而豌豆荚中显示的数据显示则是:百度地图是1.6亿人安装,高德地图是7893万人安装。 各个电子市场虽然用户群体不一,但基本面已经反映出大致的趋势,从各大电子市场的数据显示来看,高德地图5亿用户数的基数缺乏来源口径的支撑。在iOS端,高德虽然是苹果中国地图数据的独家供应商,但苹果的用户与高德地图的用户是不能直接划等号的。更有意思的是,在高德地图宣布“用户数超过5亿”之后,苹果App Store在3月1日更新了高德地图的新版,但在这个版本提供的产品介绍资料里,高德地图仍然标明“3.2亿用户正在使用”。 互联网行业为何被公众质疑数据掺水事件频频发生? 当然,互联网数据自说自话的现象还远不止这些,包括二手车市场与在线旅游市场等诸多案例,笔者在此不一 一例举,其中归根结底是对产品缺乏自信力。 但我们同时看到,互联网数据存疑的案例基本会发生在互联网的热门领域,比如O2O、电商、互联网地图、打车、在线旅游等领域,互联网行业被公众质疑数据掺水事件频频发生,这里面有着多重原因。 首先对于互联网行业的公司而言,它们的业务基础大都都建立在以用户增长速度为基本的盈利模式与估值模式,日活跃用户数与增长速度的快慢可以直接影响到公司融资估值。从传统互联网的最初阶段开始,用户注册数、排名关注度,电商的销售额、订单数、转化率、增长率等数据指标,就成为衡量一家公司业务模式的健康程度与盈利模式的想象空间的基础衡量指标;在移动互联网时代,APP下载量与日活、打开率、存留率、交易量等成为核心指标,它们依赖这些指标来吸引投资,拉广告,创造更高的收购价码。而传统互联网时代,用户注册数,点击率可以交给水军,移动互联网时代,无论是点击率与或者APP排名本身也可以依赖水军或者第三方刷单公司与服务方来做。可以说,互联网企业造假与互联网本身的基因即盈利模式与增长模式也息息相关。这是其一。 其二,部分创业公司需要夸大数据方便融资给投资人想象空间。近年来,互联网创业大潮之下,众多创业投资机构、孵化机构纷纷涌现,互联网领域的创业全民关注生机勃勃。风投与投资机构对互联网领域创业尤为青睐,从创业者角度来看,数据夸大之后,方便其更有利的融资,拉升上市的估值,被巨头收购或者入股,相对来说数据是最有说服力的,这是拿钱有利的筹码。但与此同时,当投资人也陷入到这个游戏之中之后,基于本身的利益需求,方便创始人拉升估值并推动更多融资继续烧钱,也方便自身在利益高点顺利退出,投资人对数据造假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投资人也是往往或被动或主动的成为数据造假利益链当中的一环。 再次是互联网企业的考核机制。在互联网公司,基础的KPI考核指标均需要运营数据来量化。企业内部的不同团队、甚至一个团队不同成员之间基于各自的利益诉求,一旦达不成需要实现的预期量化目标,就会开始在执行过程中尝试猫腻的手法,比如部门之间、跨部门协作或者与第三方合作方之间均会涉及到彼此共同的KPI指标,在同一利益链上,互成默契对数据修饰与扩大将成为可能。与合作方一起结合第三方数据造假行为开始成为行业内默认的潜规则,数据注水往往也开始发展成为地下产业链的一环。不过前面提到,部分又涉及数据篡改的技术含量。 总而言之,互联网行业数据作假,线下用托,线上则可以用代码等技术并于第三方数据机构以及使用传播稿多线运作,其中少有漏洞,如部分网友所说,这相对体现了互联网的“先进性”。第三方数据机构往往也可能被质疑为权力寻租的工具,比如去年底艾瑞与今日头条的互撕。 还有一种就是巨头之间的对抗赛,百度地图与高德地图的数据之争就属于这种情况。高德地图并入阿里之后一直固守基础功能,并砍掉原有的O2O业务,宣布"专注于地图导航"。然而在2015年6月,高德地图似乎是不愿让百度一骑绝尘将自己甩得太远,也开始切入O2O领域。高德在这一年里在路线主义上反复纠结,团队内部也倍感煎熬。而被收购的互联网公司通过数据修饰大致也有几重意图,首先避免在巨头羽翼与架构中被边缘化,同时可以获取更多资源支持与资金输血,随着在线地图愈加演变成用户级市场上的征战,用户数成为重要流量渠道与O2O入口重要指标,否则难逃在诸多业务架构下的边缘化宿命。 数据造假影响用户认知:影响用户、投资人对企业诚信评估与信任价值 数据造假受害者当然是用户。用户往往也会看企业的数据做出决策,也有着很强的从众心理,比如在电商平台,一旦公布成交规模,往往会影响用户的购物意向,刺激用户转向该平台消费。因此某种程度上,数据影响了用户的判断。当通过用数据不断、日复一日的灌输,消费者也会逐步认同这种认知,这也是洗脑的过程。而造假被揭露之后,必然也会面临系列的业界质疑与投资人对企业的价值的重估,也影响用户对企业诚信评估与信任价值,将促使整个VC圈对于互联网成长企业有更加全面的评判标准。 互联网行业操作数据、影响用户判断让其利益受损的行为时而发生,这也与行业的恶性竞争相关,目前来看,互联网各个领域的格局相对已经固化,新入局者很难出头,人口红利趋于用尽。全行业进入了目标市场相对成熟与有限增长空间争夺战的时候,市场竞争也越来越趋向陷入低水平的重复竞争与数据战。 一旦当个别性的造假演变为集体性的造假,显然不利于整个行业生态的健康运行,也催生了整个行业的泡沫。早前赛富亚洲投资基金首席合伙人阎焱就在一次论坛上吐槽表示,互联网行业中间有大量的泡沫。我们所碰到的情况,就是创业企业在点击率、在用户数转化率等数据方面全面造假,而且造假夸大已经成为中国互联网常态。 避免数据夸大成互联网常态:需中间态的机制来推动数据监测机构与企业达成制衡 关于如何杜绝数据造假,在目前可能是一大行业性的难题。有业内人士认为,让会计师事务所介入到互联网企业的数据服务可能更严谨一些。但无论是会计事务所的介入终究也是服务于企业,其中权力的寻租空间必然极大,所以由企业担任的第三方机构的可靠性与第三方数据机构本质上并没有什么不同。有新的集团介入,必然会有新的服务于数据的产业链出现。 而政府的介入会呢?比如有消息指出,此前北京工商局就通过行政建议书等形式公布第三方商家售假信息,在各电商平台之间建立起针对第三方商家的资质和信用管理体系。因为互联网平台本身缺乏信用认证体系,而许多平台往往存在着多种数据操作手法与模糊的演算规则,在这种规则下,数据迷雾重重真假难辨,某种程度上说,企业数据造假到了互联网公司,本质未变,但只是手段变了。 但第三方尤其是有政府背书的权威第三方的认证是否能真正保持独立真实,也难说,因为缺乏监控与制衡机制,难免会产生灰色地带与权力寻租空间。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对于如何判断数据真假,通过综合分发渠道,以某两个渠道来反推他的新增和日活,也是一种相对有效的方式。总的来说,需要一种机制来推动数据监测机构与平台企业达成制衡,也只有第三方数据监控方与平台之间形成的制衡,才有可能监测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些真实有效的数据,给用户正确的认知。 互联网行业的“花剌子模信使”:掩饰不了用户对劣质产品最真实的直觉 数据的修饰掩盖不了业务发展本身的规律与产品功底的匮乏,许多VC也已经醒过来。互联网数据造假难保不会推动新一轮泡沫与资本寒冬的助推手,这相对降低了投资者对行业的信任指数。许多投资人捂紧钱包,烧钱逐渐变少,对行业来讲也有益无害,因为泡沫适度有利于行业热度降温,它让行业回归理性让资本非理性热捧的独角兽回归正常估值。数据的故事还可以继续讲,而掺水的运营和财务数据披露被曝光之后的负效应将会持续放大,对业务与品牌带来沉重的打击,并削弱整个公司的信任价值。 很显然,鸵鸟把头埋进沙堆,狮子照样会朝自己扑来,皇帝的新装一旦被戳破,数据游戏带来的则是自欺欺人之后无法掩饰的尴尬与行业公信力的尽失,更重要的是,数据始终掩饰不了用户对劣质产品体验那种最真实的直觉。 ...
“在众筹平台上搞了个三个爸爸空气净化器,目测还不错。”刚刚当上妈妈的菁菁兴奋地在自己的微信群里分享众筹产品的使用心得。她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有了孩子之后,比以往更注重生活细节,也比以往更精打细算。在菁菁看来,通过众筹消费获得自己中意的商品,不失为一个高性价比的选择。 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互联网众筹运营机构超280家,年度规模迈上百亿元门槛,是2014年的六倍有余。但在提升消费和万众创业大氛围下,相较于我国中小微企业巨大的融资缺口,互联网众筹市场仍存在广阔发展空间,预计2016年行业整体规模有望达到300亿元以上。 净化器大电影样样来 菁菁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除空气净化器,自己以前也参与过大电影的众筹项目。她表示,“不过当时就是跟风玩一玩,消费体验其实并不太好。” 业内人士指出,文化影视众筹作为众筹消费最早涉及的领域之一,起源于电影工业极为成熟的美国。一些独立电影、纪录片利用这一模式通过众筹平台或社交网络公开展示创意,进而获取启动资金。而近期,展现文化影视众筹魅力的当属去年暑期大热的《大圣归来》,其在两个月档期内,《大圣归来》票房更是突破9.6亿元,荣膺中国动画电影票房总冠军。据了解,参与《大圣归来》投资的有89位众筹投资人,总计投入780万元,兑付时预计可以获得本息约3000万元。也就是说,在几个月等待后,89位众筹投资人平均每人获益25万元,人均投资回报率高达300%。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姚余栋在中国文化金融50人论坛(CCF50)春季峰会上表示,创意文化产业最适合进行众筹,包括股权和非股权众筹。“因为在创意中有主观价值的发现,而主观价值的发现往往是通过众筹形式体现。有些粉丝就喜欢某一个特定项目,没有具体原因。可以说无创意不众筹,众筹往往都有创意。” 据零壹研究院数据中心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年底,我国产品众筹累计筹款金额达到30.7亿元,迈上30亿元台阶。其中,2015年筹款金额高达27亿元,是去年(2.7亿元)的10倍。京东众筹、淘宝众筹和苏宁众筹稳居第一梯队,筹款金额均在亿元级别;众筹网、环杉众筹、青橘众筹、创客星球、DREAMORE和开始众筹在1000万元至8000万元之间,位列第二梯队;其余平台中还有15家金额在百万元级别,排在第三梯队。 买房也能众筹 而除空气净化器、数码3C等产品众筹,2015年互联网众筹出现很多新的“玩法”。股权众筹在生态圈建设、众筹机制及退出渠道方面的创新,也为投融资双方提供更好的服务,房地产众筹更是在2015年异军突起。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了解到,尽管目前大部分消费者都未参与过房地产众筹,但对这种购房模式表现出较强兴趣。 数据显示,房地产众筹始于2014年,2015年开始受到业内广泛关注。2015年5月底,国内首个“房地产众筹联盟”成立,成员包括平安、绿地、万科、碧桂园、SOHO中国、万通等一线房地产商。据零壹研究院数据中心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上半年,国内推出房地产众筹产品的平台共有17家,募得资金超9亿元;到年底平台数量超20家,累计募得资金估计超20亿元。 房地产业内人士指出,当前国内房产众筹模式多样,主要为开发融资真实购房型、开发融资投资理财型、营销去化真实购房型及营销去化投资理财型四种。而几位参与房地产众筹的消费者告诉记者,“众筹买房其实并不复杂,就是几个朋友凑齐首付,并准备好两年左右月供资金,大家签订一个合约,以其中某一位的名义买房,约定房价上涨到某个点时抛出,获利按出资比例分成。” 而联合炒房的极端便是“包楼”。一些有实力的投资客会抱团,在看好某个新楼盘后,与房地产开发商协商以某个价格承包下整栋楼,然后自己根据市场走势慢慢卖,这也就是所谓“温州炒房团”雏形。 分析人士指出,房地产众筹之所以受到消费者、投资者青睐,一方面是众筹能借助互联网的传播效应,以小成本在短时间将有效信息传达至目标消费者;另一方面,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供需严重不平衡,一些政策因素在客观上催生出众筹炒房情况。 众筹消费有风险 众筹模式一直在快速演变,更多新的玩法将会围绕具体场景被创造出来,满足用户多层系需求。未来可能不再有品类之分,更多的将由场景决定,这有助于回归众筹本质,让更多好项目得到用户关注。随着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陆续出台(尽管还未落地),行业开始进入规范发展期。 但不少专家也认为,众筹消费撬动国内万亿元消费市场,但潜在的风险必须警惕。比如,众筹买房就存在法律风险。实际上,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对众筹给出一个明确的概念,众筹买房更是缺乏法律保障。一旦发生亏损,或因其他原因平台老板跑路,必将对投资客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2016年2月16日,一家做房产投资的鑫琦资产平台高层被警方带走,19亿元资金无法兑付正是给想要进入房产众筹试水的消费者提了个醒。北京市翱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秀红指出,我国《物权法》规定,房屋实行登记制,房屋共有人信息必须全部体现在《房产证》上。“如果《房产证》上只登记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该房屋就是这个人的私有财产,并不是共有。” 姚余栋提醒,众筹也属于互联网金融的一部分,有三个底线不能突破:第一,众筹平台不能搞资金池,这点与P2P的要求类似;第二,众筹平台不能搞担保,不能承诺任何项目在众筹平台上就能成功。因为众筹平台没有资本金,项目的风险很大,众筹平台只是一个信息中介;第三,不能搞非法集资,不能承诺固定收益。 ...
互联网金融行业向两会代表提十二条建议 2月26日,由《华夏时报》、中国互联网金融研究院联合主办的互联网金融专题研讨会在北京正式举办,会议的重要议题之一就是互联网金融对金融改革创新的意义,以及对供给侧改革的影响,另一大议题为对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以及监管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出席会议的代表充分肯定了互联网金融的意义,同时提出不少好的建议。 合力贷CEO刘丰: 尽早开放征信体系 P2P一些好业务已被传统金融机构拿走了,我们背负了很大的压力作互联网金融,但目前国家征信系统还没有对我们开放。征信调查完全靠自身能力,不能使用和借助已有的征信体系,社会效率低下,且缺乏对违约责任的有效惩戒措施,建议尽早开放征信体系,同时还要建立完善退出机制。 红岭创投董事长周世平: 监管层面要包容 我们进入这个行业六七年,我们与银行有很大不同,像银行放贷是拿企业前年、去年、今年的利润对比,我们看重项目的可行性及将来的价值,我们与银行互补彰显自己的价值。目前的监管还是相对保守的,比如出现问题,容易把这个行业管死,我们希望监管层面要包容,行业发展要有空间。 现金巴士总裁助理唐明君: 微额借款定价有豁免 P2P只是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一小部分,我们所作的现金巴士为工薪层提供微小额度快速贷款服务,本身是个Lender,去年发布的网贷细则还有一个非存款组织放贷管理条例,我们一直呼吁,对于广大人群能否在监管中单独给予照顾。我们非常希望微额借款领域在定价上有豁免,这样才能促进整个行业的发展,服务于更多的工薪阶层。 信和大金融COO张申: 严格监管下增强投资者信心 新上任的证监会主席刘士余说,监管层“要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和发展,包容失误,为行业发展预留一定空间,并希望其能服务于传统金融机构未能覆盖的空白人群,实现普惠金融”,建议监管层一方面需要加强对互金企业资金端的监管,避免资金池。 另一方面,为供给侧改革落地,互金企业做出的资产端优化和金融创新都希望获得政策支持,这样不仅有利于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更能够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希望监管层能站在促进金融体系全面健康发展的角度,适当进行舆论引导,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增强投资者信心和维护行业健康稳健发展。 翼龙贷总经理赵洋: 搞清业务规则规避平台跑路 从大的方面来说,对互联网金融来说,你只要搞清业务规则,钱从哪来,钱去哪了,就可以规避平台跑路等问题。有些监管事实上并不能防止跑路事件的发生。其实平台自身运营过程中,很多监管是无法做到的。 91金融联合创始人吴文雄: 出台具体规范条例 现在最大的不确定性因素是,政府的手太长了。我们希望摸索着进入资本市场,但在与监管层打交道的过程中,与券商合作,我们要不断地调整业务,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资金,因为业务到底合不合规没有明确的说法,没有任何部门列出条例性的要求。我们希望有这方面具体的规范条例。 开鑫贷企划部总经理唐晓暖: 自律组织被授予相关权利 虽然P2P细则意见稿预留了18个月的窗口期,但实际上现在行业趋紧的境遇比这份政策要更严峻。在这个基础背景下,在监管政策落地后,要有组织来负责具体的落实,这样可以避免一刀切。现在各地的协会还是可以发挥很大作用的,但建议自律组织能被授予相关权利,当前各地协会松散的组织形式,比较难以有效地约束会员,顺利地落实规范。 乐钱CEO王炜: 给风险拨备金降税或免税 监管规则需要明确,同时不能只谈监管,而且还要有服务。另外,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普遍面临的问题是给投资者准备的风险拨备金需要纳税,我曾为这个事打官司,从上海打到北京,这事实上给平台本身带来沉重的负担,像银行的风险拨备金税率就很低,我们希望有关部门在风险拨备金上降低税率或免税。 另外,希望制定退出机制,目前地方不良资产处置的牌照已经在逐步审批,能否审批一些专门处置互联网金融不良资产的牌照,这一方面有利于行业退出机制的建立,另一方面本身也是对不良资产处置行业的一个创新,还有一个可行的方案就是允许互联网金融企业作为GP、LP参与一些私募基金,这类私募基金的投向也是互联网金融不良资产处置。 爱钱帮CEO王吉涛: 尽快建立退出机制 我们希望政策能够增强稳定性,更加明确清晰,目前在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互联网金融是一个利国利民的行业,尤其是对供给侧改革的影响,对金融服务效率的提升,但是近期这个行业人人自危,平台都在去P2P化、去金融化,事实上距离改革、监管的初衷反而渐行渐远,我们希望监管规则尽快落地,提供行业清晰的指导,并在用户中正本清源,真正避免劣币驱逐良币,避免一棒子打死一个行业。同时尽快建立退出机制,避免剧烈退出给整个行业带来的影响。 懒投资CEO张磊: 监管细则细节清晰 监管层发文鼓励机构探索产融结合和投贷联动,但是监管细则在细节上仍比较模糊,细节的模糊意味着有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但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风险,这在一定程度上或会打击机构的积极性。另外,类金融企业挂牌新三板上市已经叫停了,我们希望知道究竟是什么原因?希望能说明原因。 紫马财行副总裁李宏强: 监管有所为有所不为 我们对接了很多中小企业,经济周期下降对我们是极大的负担,监管要有所为有所不为,现在行业面临最大的问题是政策的不确定,希望监管要有底线,只要好好干,不触动非法的东西,广义上还是合规的。监管更需要大智慧,需要有艺术,实事求是,更接地气。 深圳互联网学会互联网金融 首席顾问张旭光(北京九叔): 尽快鼓励、扶持一批榜样企业 十部委制定“意见稿”有十六字要求,头一句是“鼓励创新”,但现在更多的是“整治”,政策风险已是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之一。互联网金融就像种庄稼,种子刚发芽和草是分不清的,甚至野草长得还要快一些,但好的种子一定会长成参天大树的,监管者不能偷懒,区分庄稼和草太难,就一股脑锄干净。所谓良币驱逐劣币,建议尽快鼓励、扶持起一批榜样企业,率先盈利带动整个行业,形成一股行业正气。 ...
P2P公司属于创新型公司,具有新鲜的活力和强势发展的动能。国家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为其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持,但从现实角度看,受制于法律规制、行业转型、征信建设、技术支撑、市场环境等多种条件影响,目前的发展还很不规范,甚至乱象丛生。P2P网络借贷涉及担保、保理、股票配资、对赌等多种法律问题,有些已反映到诉讼中来,给民商事审判带来新的课题与挑战。一种新类型诉讼出现之前,应当未雨绸缪,充分准备;对于已经出现的案件,要根据现有法律,结合法学理论和互联网金融本身的特点,层层剖析,透过迷雾与凌乱,理顺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秉承契约自由和契约正义的法理念,准确定位,公平审理,通过每一个案件的审判,绽放法律的正义之花。 担保问题 目前,由于我国征信体系不完善,借款人的信用数据记录单薄,没有针对每个人的信用分数用以参考,投资人(出借人)出借款项顾虑重重,我国的P2P网络借贷大多还不是信用贷款。实践中,借款人还是要提供担保,或是由平台与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合作,由其对借款人进行担保,借款人对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或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 (一)网络借款抵(质)押的代理效力 此处所说的代理,并非一般意义上的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而是形式上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与抵(质)押人签订相关合同,实际的法律后果归于被代理人,各方对此明知。主要是为了解决网络上众多出借人作为债权人时,不能依据现有法律规定办理抵(质)押登记和行使权利的问题。 我国担保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该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主合同和抵押合同。这里出现的问题是,网络借贷合同只有电子版,没有书面合同,且对于一个借款人对应多个出借人的情况,众多出借人均为债权人,分散各地,很难办理抵押权登记。实践中,平台往往指定第三人代理出借人进行抵押登记。 抵押权是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是为债权的存在而存在,不能无债权而单独设立抵押权。担保法第五十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实践中,线上由出借人与借款人签订真实的网络借款合同,出借人、借款人与平台协议约定,由平台指定第三人代替出借人办理抵押权。第三人在线下先与借款人签订一个借款合同,然后双方再签订抵押合同。这样就出现线上和线下两份主体不同的借款合同,线上合同的借款主体是真正的借款人,线下合同的借款主体是第三人,以后容易发生争议;且资金必须由出借人打给真实的借款人,而不能由第三人汇集再分别打给借款人,否则会形成资金池,涉嫌非法集资等问题。 不仅抵押权存在这类问题,质权情况亦如此。担保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第七十六条规定,以汇票、支票、债券等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质权凭证,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第七十八条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网络借贷因无书面合同,同一借款人对应多个出借人时,借款人无法向众多出借人交付同一件质物。实践中,为了解决交付问题,出现质押代理的情况。例如,借贷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对于承兑汇票质押,由一家商业银行作为出借人的质权代理人与借款人签订质押合同,代为保管质物。当债务不能清偿时,由银行以汇票为出借人实现债权救济。 仔细分析上面的抵(质)押权代理,目前法律对此没有规定。网络借贷的发展,催生了很多新的法律问题:代理人均无真实的抵(质)押权,出借人才是真实的抵(质)押权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抵(质)押登记或占有质物,行使相关权利,但法律结果归于出借人;甚至抵(质)押权与债权在法律外部形式上完全分离。因此,从严格的法理学角度来分析,此种情况担保可能会被认定无效。但此种担保情况是网络贷款现实的迫切需要,全部认定无效,实不利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所以,应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深入分析。若没有非法集资的问题,也非由于出借人、借款人、担保人(担保人非借款人时)、第三人(出借人担保代理人)等方面出现欺诈,侵犯第三方利益或社会、集体利益等情况,或未违反法律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定时,应从契约自由、契约正义、债权保护的角度综合分析,不宜简单认定无效。 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对现有的法律提出了挑战,法律理应适时跟进。2016年1月15日,国务院发布《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提出,开展动产质押贷款业务,建立以互联网为基础的集中统一的自助式动产、权利质押登记平台。可在此宏观指导下,探索网络借贷抵(质)押的登记制度,以解决目前出借人与抵押权人形式上不一致的问题。 ...
P2P监管要合理,切莫过度“一刀切” 在“互联网+”创新推动下,在响应普惠金融的践行中,P2P就像启明星点亮了传统金融无法照亮的那一片夜空,其间虽受质疑却也阻挡不了其迅速发展。从2015年开始,政府在规范、引导互联网金融发展方面也加大了力度。而在2015年底,随着e租宝等负面事件爆发,P2P似乎一夜之间成为不详的与危机的象征,一种充满忧患意识的冷峻声音席卷整个行业,导致发展受阻。 真伪P2P,傻傻分不清 从目前的情况看来,行业出现了监管的错位。一些民间借贷主体包括了投资公司、财富公司等,甚至是传销公司纷纷被归类成P2P机构。这显然是乱扣帽子,将“伪P2P”和“真P2P”两者混淆。而在这类“伪P2P”机构出事或跑路时,却让“真P2P”背上了黑锅,在舆论传播下,P2P行业便再度遭遇抹黑。 事实上,大多数跑路事件中所谓的P2P,实质上大都是“伪P2P”。在当前国内形势下,“真P2P”的几个最基本因素概括为:资金是否来自线上;借款标的是否真实;资金和借款标的是否匹配,是否符合小额分散原则等。针对“伪P2P”扰乱市场的现状,笔者呼吁监管部门应更为深入地进行调查,必须将真伪P2P划清界限。 监管切莫过度“一刀切” 从目前情况来看,各地政府在排查时却出现了过激现象,但凡和投资相关的公司均受遭殃,在所谓排查中莫名其妙惨遭“扫地出门”,这样的排查方式严重影响了行业氛围,如此下去,必将限制行业的创新能力,不利于P2P行业的健康发展。而事实上,这种过度一刀切的排查方式同时反应了部分地区政府对互金行业的“不作为”。 那应如何监管才能营造一个健康的环境进行优胜劣汰呢?首先,笔者认为政府应该加强互金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包括信息技术建设、网络信息安全建设、投资者权益教育、失信名单共享系统、风控措施基础建设等。 其次是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此前由于P2P行业缺乏明确的监管规则和监管主体,对实收资本、管理团队、风控措施没有明确的限制,市场进入和退出门槛较低,所以造成了行业鱼龙混杂的无序现象。而适当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后,就能从源头上降低P2P行业各类乱象发生的概率。 最后,政府监管应赋予各个地方、相应的各个监管部门及行业自律组织更大的自主权,千万不能实施过度一刀切监管。 舆论不宽容,发展必受阻 在e租宝爆炸性负面消息后,舆论对P2P行业几乎形成了负面一边倒趋势,一些坚守初衷的正规平台也无辜躺枪。舆论的负面一边倒,导致不少投资人成了惊弓之鸟,在负面舆论的引导下纷纷撤资,也让平台人在布局规划和产品创新上提醒吊胆,导致行业整体发展受阻,如此下去必然会助长P2P泡沫,不利于P2P健康发展。 而媒体必须摘掉有色眼镜,保持公允,深入行业内部与业内从业者深度对话,从而才能对P2P有正确的认识。只有在对行业有深刻的见解和认识时,才能从客观、理性的角度进行报道,对投资人进行正确引导。由此受众群体才能以开放的心态持续关注P2P行业,行业也能在良好环境中健康地发展起来。 银行存疑虑,合作没效率 在去年12月28日《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之后,各大P2P平台正急于解决资金存管问题,希望尽快接入银行存管系统。但目前来看,银行合作意愿并不强烈,接入银行资金存管系统这条路曲折而艰辛。据盈灿咨询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1月18日,仅有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等20余家银行涉足了P2P网贷平台资金存管业务,80家平台与之签订了资金存管协议,仅占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的3%。而完成存管对接,实现银行资金存管的平台仅有10家,其占比不足1%,尚有70家平台仍处于签约后研发对接系统阶段。 银行与P2P的合作效率如此低下,这其中既有对接技术不完善的因素,也因为银行对P2P存管持以片面看法,在对P2P的疑虑中甚至有多家银行直接关闭了P2P支付接口,这种任性的做法直接影响了各P2P平台贯彻资金存管要求的进程,也造成了“银行拒绝与P2P合作”的负面舆论,从而进一步损害到投资人对P2P投资的信心。 诚然,银行与P2P平台的存管对接是一个冲突和碰撞的过程,P2P关注用户体验,监管层注重风险管控,如何把握平衡,成为合作过程中需要共同解决的重要课题。但在两者的合作中,银行不应毫无诚意地恶化态度,从而导致P2P网贷平台在合作谈判中明显处于不利地位,只有银行与平台共同成长,趋利避害,才能合作双赢,这才是互联网金融健康生态的开始。 互金普惠梦,任重而道远 P2P作为新生事物经历了“野蛮生长”的过程,由于来得太猛、膨胀得太快,对于大多数公众以及监管层而言,颇有些猝不及防的意味。此前在无监管的状态下难免出现鱼龙混杂的局面,导致互联网金融在风生水起的同时也沉渣泛起,而在“伪P2P”风险集中爆发后,整个P2P行业却又遭到各方以偏概全的口诛笔伐。 P2P行业正如那颗启明星,有人赞许有人痛批。在e租宝风险灾害爆发后,在负面舆论的轰炸下,不少谨慎的投资者对P2P的投资热情降至冰点,但不可否认的是,P2P作为普惠金融的典型代表,在投资端为民众提供理财投资、实现财富增值的新渠道;在资产端为企业和投资者搭建融资桥梁,为中小微企业送去普惠金融的甘霖,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 笔者认为,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探索必定能够走出自己的特色,成为金融体系重要补充。随着监管的稳步落地,行业自我净化步伐的加紧,优质平台必然会经受住考验并脱颖而出,成为那颗最耀眼的启明星。从目前的情形来看,互联网金融毕竟还是新生事物,打造一个更大的金融生态对其而言任重而道远,各方应多点耐心和支持,拨开乌云去正确分析与引导,促使P2P网贷回到应有的价值轨道。 ...
P2P首个合规风控联盟成立 2016惟有“合规”方能“生存”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监管层集中排查非法集资风险,而互联网金融行业俨然成为重灾区之一。正因如此,互联网金融尤其是网贷行业掀起合规与加强风控的风潮。 2月28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多位业内人士处获悉,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日前正式发起成立行业首个“合规风控联盟”,并发布7大自律宣言。 据了解,合规风控联盟的设立是为了落实此前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而组建的,在风险排查工作结束后,建设成为一个常态化的组织,督促行业始终坚守风险底线。 此外,面对非法集资的高压,多位业内人士亦指出,一方面,2016年P2P行业将加速洗牌,相当一部分平台将被淘汰出局;另一方面,2016年将是网贷行业“规范年”,惟有“合规”才是P2P平台生存下去的不二法则。 非法集资面临高压态势 “不是‘被调查’就是‘在跑路’!”这成为网贷行业人士间流传的段子。而玩笑背后,多位从业人士无奈表示,不少平台是以P2P外衣进行诈骗或非法集资的勾当,而并非真正的网贷平台。 与此同时,《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16年以来,除了监管层加强非法集资管理之外,网贷自律组织也在积极发挥自身作用。 比如,2月27日,北京市网贷协会携18家个体网络借贷机构会员,整合协会大数据风控专业工作委员会与合规专业工作委员会的力量,组建合规风控联盟。 对此,网贷财经方面表示,《意见》指出,省级人民政府是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第一责任人。而组建合规风控联盟是协助北京市有关部门落实《意见》要求,做好市场治理相关工作。 与此同时,《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随着网贷监管意见稿的下发,各地也加强了对打击非法集资的管理。 其中,包括北京研发了打击非法集资预警云平台、河南监管明确了非法集资适用法律、安徽出台了处置非法集资新政、湖北部署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开展非法集资隐患排查,并建立举报有奖制度等。另外,公安部更是开通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 一位业内人士分析指出, 近两年来,互联网金融尤其是网贷平台快速增长,在解决融资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不过由于行业准入门槛较低,良莠不齐,再加上监管政策迟迟未能出台,一些企业打着网贷平台的幌子从事集资诈骗等非法活动,给投资人造成损失,严重影响真正网贷平台的发展。而这一系列非法集资政策的出台,有利于清除披着“互联网金融”外衣的骗子平台,促进网贷行业健康发展。 今年行业重在“合规” 数据显示,今年1月,P2P网贷行业的活跃投资人数和借款人数延续了去年12月小幅度下降的走势。其中投资人数为289.58万人,环比去年12月下降了2.83%。 那么,面对监管的趋严和投资人信心“受挫”,2016年网贷平台究竟该如何生存? “随着监管措施的逐步落实,‘规范’已然成为了2016年P2P网贷行业的主旋律”,易通贷方面人士日前分析指出,“不以规矩,不成方圆”。作为新生事物的互联网金融同样也需要走向规范化路径才能继续前行,所以监管的落地是挑战也是机遇,只要做到合规守法,P2P行业还将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礼德财富分析人士也认为,在目前的环境下,惟有“合规”才是P2P平台生存下去的不二法则。P2P平台应根据监管要求进行业务整改,或选择优质合作伙伴进行合并以增强自身实力,掌握更多筹码以寻求合作,应对监管要求。 上述业内人士亦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从去年底到2016年初,P2P行业监管政策密集出台,势必会加速网贷行业洗牌。不过,银监会出台的网贷征求意见稿,也给予各网贷平台长达18个月的过渡期,这让平台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整改,完成合规化。总而言之,2016年可以说是“整改年”也是“合规年”,只有坚持合法合规运营,不断加强风控等,获得投资人的支持,才能在行业竞争中稳健发展下去。 ...
《理财公司号称拿出百万可年赚百万六旬老人难挡诱惑卖房去投资》引来网友热议 昨天,本报题为《理财公司号称拿出百万可年赚百万六旬老人难挡诱惑卖房去投资》一文曝光南京一家投资公司以高额回报吸引老人投资的报道见报后引起各方关注,各大网站纷纷转载,众多网友纷纷吐槽这些社会投资理财公司的各种骗局。当天下午,当事人家属张小姐接到理财公司负责人电话疑似威胁,感到非常害怕。交汇点记者张旭 进展 当事人家属未留联系方式竟接到公司负责人电话 昨天下午,南京受害人家属张小姐给记者打来电话,她说,江南时报就此事报道后,一大早,她就接到一个电话,对方告诉张小姐他是南京宜奔池投资公司的负责人,并质问张小姐有没有向媒体投诉。 张小姐说,打电话的男子虽然没有说什么威胁的话,但是语气非常怪异,她感到非常害怕,觉得这家公司是在威胁她。张小姐觉得很蹊跷,自己从没有在任何地方留过自己的电话号码,不知对方是如何取得她的联系方式的,由此联想到手机实名制后绑定了家庭地址,张小姐害怕这伙人会找到她家进行报复,于是决定最近不在家里居住。 张小姐告诉记者,尽管媒体已经对该公司进行了曝光,但是她还是担心父亲继续投资。现在她不知道父亲有没有看到江南时报的报道,自己也不敢让父亲知道是他们求助媒体。因为父亲被该公司洗脑,如果知道是自己子女向媒体爆料,她父亲肯定要在家里闹翻天。 张小姐还有一个担心,她说,现在社会投资公司监管处于空白期,这些公司肯定都摸清了相关政策所以有恃无恐,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们仍旧会继续给老年人洗脑,那已经“中毒”很深的父亲还是相信他们,房子能不能保住还非常令人担心,希望有关部门能及时出面解决。 律师 受害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 这是一家什么样的公司,能如此大胆到拨打威胁电话呢?昨天记者再次进行调查。在江苏省工商局的官方网站的企业登记信息里记者看到,南京宜奔池投资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2日,目前并没有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但是从他的注册时间上来看,应该是刚注册完毕就开始推销产品。 社会投资公司利用这样的高额利息吸引老年人投资,作为发证机关南京市工商局是否可以查处呢?南京市工商局相关人员表示,对于这样的投资理财公司,工商部门仅仅是发证,监管应该是由金融机构进行管理,工商局只是对公司在申办时的相关手续进行审核,一旦对方提供的材料没有什么问题,工商局必须给其发证。 如果受害人资金无法追回,报警是否有用呢?昨天下午记者就此也和公安部门取得联系,民警告诉记者,这种事情他们也只能作为纠纷去处理,处理方法主要是协调,如果双方签署了正规的合同,而且又是经济纠纷,那警方也只能建议当事人走法律途径了。 那么对于这样的事件受害人如何处理,相关人士说,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这个时候该公司跑路或倒闭,那就非常麻烦,张小姐反映的这个问题,还是需要政府部门及时多方协调才能维护受害人利益。 声音 江苏已联手开展打击非法集资 不良社会投资理财公司如何受到监管和打击?根据江苏省《重大非法集资案件督办工作意见》等多个文件显示,有关部门已连续3年组织实施全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综治考核,基本形成体系健全、分工明确、上下联动、协调有力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格局。目前,江苏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已经扩充到30家,省金融办、江苏银监局共同牵头,健全全省地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协同工作机制。 省金融办金融稳定处负责人介绍说,“互联网+非法集资”不仅花样百出、手段翻新,还延伸到养老、旅游、农业研发、矿产资源开发、股票证券发行、P2P网络借贷等领域。与过去的非法集资活动相比,更加隐蔽虚化,往往以年化15%至20%甚至高达40%的高利诱惑,不惜代价刊播媒体广告,吸引群众参与。对此江苏部署推进非法集资风险排查专项整治行动中,江苏公检法司加强协调,加快对涉案资金的查封、冻结和相关案件的审理。江苏工商部门进行排查,江苏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负责侦破,形成强大的打击声势和威慑效应。 江苏省金融办银行二处相关负责人说:“我们通过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资金流向监控力度,监测网络非法集资活动,协调公安机关、工商部门强化源头监控管理。由于非法集资蔓延涉及诸多行业,应避免出现类似‘九龙治水’的监管困局。应利用好银监会、工商、公安等执法力量,探索建立联动综合执法机制。”据介绍,江苏银监局通过组织排查,已发现39个非法集资账户,规范整治了银行内部员工的异常行为,非法集资增量风险呈现逐步减少趋势。 影响 报道牵出全国多起 非法投资案例 《理财公司号称拿出百万可年赚百万六旬老人难挡诱惑卖房去投资》昨天经本报报道后,引起了各方关注,众多网友发帖痛诉这些社会理财公司坑害老年人的恶行。网友“不吃鱼的猫”在留言中说,这样的投资理财公司非常多,她母亲前不久也遭遇了这样的骗局,家里仅有的几万元养老钱现在还没有拿回来。 该网友说,她的母亲退休后经常参加一些免费体检活动,在一次养生讲座中她母亲免费拿到了一份“价值不菲”的虫草制品,然后就有人开始给她洗脑,结果让她母亲把家里仅有的7万元交给了对方投资虫草,对方承诺投资后不仅自己可以吃到高品质虫草,还可以拿到超过银行好几倍的利息。于是她母亲就与对方签订了合同,结果到现在钱也拿不回来。 无独有偶,江西九江的一名网友也跟帖反映,他爷爷也是因为受到投资公司的高回报利息的诱惑,也投进去一大笔钱,结果不仅没有拿到高额利息回报,就连本金也因为合同条款对投资人不利而一直无法拿回。 在网帖中,很多网友都在诉说这种社会投资公司利用老年人的善良进行类似的骗局,让不少老人上当受骗并且投诉无门。昨天晚上6点,一名石家庄的市民肖先生致电本报,称自己在去年禁不住一家投资理财公司业务员的劝说,参加了该公司一个众筹项目,购买了30万的理财产品,合同约定4个月后本息全返,但是现在4个月过去了,对方不仅没有兑现承诺,还要求肖先生必须满一年才能将本息拿回。面对这样的情况,肖先生先后找到多家职能部门投诉,但是至今没有一个部门来解决问题,30万的血汗钱不知道如何要回,希望千里之外的江南时报给予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