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施建祥辞去上海快鹿投资集团(下称“快鹿投资”)董事会主席职务,快鹿投资如何兑付巨额到期理财产品资金,陡增变数。 4月6日,快鹿投资在上海古北国际财富中心召开一场小型发布会,宣布了新的兑付方案,其中包括快鹿投资将收购当天财富与金鹿财行,为所有快鹿系理财产品兑付进行兜底。 具体而言,兑付工作将在今年7月1日-10月1日期间启动;所有理财产品兑付将在2018年3月31日前完毕,所有兑付延迟期不会超过产品合同兑付期后的14个月;兑付的操作原则是按照原来购买理财产品的到期日为序,连续四个月分期兑付完毕;兑付利息在合同期内按照合同规定利率执行,在延长期内一律按照年化6.0%利率执行等。 不过,快鹿投资高管并未透露最新的资金兑付额度。 此前,快鹿投资战略合作伙伴金鹿财行公告称,截至3月底兑付资金缺口约为3亿元;当天财富表示,截至4月底,需要兑付的资金约15亿元。 快鹿投资新任董事局主席兼总裁徐琪表示,目前快鹿投资正在协同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确认首期套现兑付的50亿元资产明细,两周内将向公众公布。但他并未透露具体的兑付资产内容。 “主要是担心一旦这些资产提前公布,潜在买家可能趁机压价,造成额外的资产套现损失。”一位快鹿投资人士解释称。 资金兑付缺口探因 这场兑付风波起源于电影《叶问3》的票房造假,这一项目何以造成理财产品代销方金鹿财行与当天财富逾18亿元的资金兑付缺口? 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其中一个很大概率的原因是快鹿投资将大量资金用于二级市场投资,维持旗下四家上市公司股价。 随着《叶问3》票房造假风波不断发酵,与快鹿投资关联的四家上市公司股价均出现大幅下跌,不但令快鹿投资通过高票房利润分红炒高股价获利的预期落空,更令其陷入维持股价的漩涡中。 今年2月初,快鹿投资旗下的业祥投资曾将神开股份4200万股进行质押融资,占其持有股份的88.27%,占公司总股本的11.54%。 “若神开股份股价跌破质押融资类理财产品的风险警示线,快鹿投资需进行现金补足,或者追加股票对产品进行增信,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快鹿投资可能会通过关联机构在二级市场增持神开股份维持股价稳定。”一位业内人士分析。在港股市场,投机资本也可能趁机沽空快鹿投资旗下的三家上市公司股价套利,为了确保自身投资不会出现浮亏,快鹿投资可能动用资金力挺这三只股票价格。 上周至今,快鹿投资旗下的十方控股股价跌幅约46%,大中华金融股价跌去约43%,明华科技4月5日大跌8.33%,神开股份已于4月1日起临时停牌。 业内人士指出,快鹿投资可能为此消耗了大量资金却无功而返,反而加重自身资金压力,最终造成兑付风波。 对于上述猜测,徐琪解释称,快鹿投资的资金兑付缺口,主要出现在小贷资产包和电影相关的投资资产领域,这些资金链产品的缺口撕开了整个资金链的口子,这是一个循环的过程。尤其是资金进来变慢,出去速度依然不变,最终造成了目前的资金缺口。 他进一步表示,目前快鹿投资的兑付资金主要来自三个方面,电影的票房收入,贷款项目的还款收入,和现有的资产处置套现;其中资产处置套现将占较大比重。 拟设资产交易服务平台 此前,金鹿财行高管在3月31日与投资者沟通时表示,当前快鹿投资的资金变现兑付,主要分成三大步骤,短期而言,快鹿投资将出售相关房地产筹集资金;中期而言,快鹿投资将手里的哈工大机器人项目相应股份进行出售转让,目前已向哈尔滨相关部门提出出售股份申请;长期而言,快鹿投资将考虑通过盘活相应上市公司部分股份变现资金。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多方了解到,目前市场流传的一份快鹿投资资产表显示,快鹿投资总资产约81亿元,其中包括神开股份(002278.SZ)市值资产7.86亿元;三家香港上市公司市值资产18.4601亿元;电影类投资资产20.9亿元;应收类资产约21亿元;房屋产权4.82亿元等。 “目前还无法判断快鹿的资产能否足额兑付理财产品所有本金。”一位业内人士认为,一方面这些资产进入紧急套现阶段,可能面临较高的折价问题;另一方面,随着时间推移,快鹿投资需兑付的理财产品资金也在不断增加。 市场有传闻称,快鹿投资需兑付资金约120亿元,但这一说法未得到快鹿投资证实。 徐琪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在这张资产表里,部分资产估值是准确的,但有些未必准确,而且快鹿投资旗下还有一些资产,没有被纳入到这张资产表里。目前,快鹿投资将在两周内公布首期变现兑付的50亿元资产明细。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为了进一步盘活投资者手里的理财产品,快鹿投资拟设立一个资产交易服务平台,让快鹿系理财产品持有人在这个平台进行产品登记,寻找合适买家进行转让交易,快鹿投资将协助完成各类手续。 ...
国足让人真是操碎了心,以往的打平就出线这次变成了不仅要打赢,还得看其他对手的脸色,神马五选三真的醉了!况且,这还是进预选赛12强啊!比起国足一次又一次的磕磕绊绊提心吊胆,中国众筹行业比国足靠谱多了,在2015年股权众筹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后,一鼓作气,冲出了亚洲走向了世界! 硅谷一家众筹平台试水推出了自己的第一个电影众筹项目《What Happened Last Night》,短短一周便被中美个人投资者抢购一空。 2015年年底,澳大利亚企业“澳洲皇家支付”借中国的股权融资平台筹道股权正式开始在中国国内融资。第一次将海外项目引入国内开展股权众筹融资,人们开始意识到股权众筹原来还能这么玩儿。 而说到产品众筹,中国众筹行业与国际接轨其实出现得更早。近年来,国内的空气雨伞、中国造意念控制机械臂、多功能3D打印机Formaker 8等诸多神奇的高科技、智能项目其实早就走出国门,在国外如Kickstarter等知名众筹平台上开启了众筹之旅。 除以上两种众筹类型打破国与国的边界,前段时间非常火的中国留学生在美国众筹平台发起捐助型众筹项目,也筹集到了几十万美金。 就这样一个非常重要的众筹发展趋势:国际化已经慢慢显现。 把握这个趋势,毫无疑问,创业者和投资人将迎来更大的机会。 众筹的国际化有哪些内涵? 《报告》指出,众筹行业的国际化,意味着围绕众筹活动,将国内外资源及业务有效连接。国内外具有信息不对称以及技术差异和政策差异等问题,而这些差异化也意味着具有更多中间机会。 目前已有国内机构将视野从国内扩展到国外,主要模式有: (1)国外项目引入国内投资,相当于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如定位于生物医药这一垂直细分领域的投壶网,在北美成立团队,寻找优质项目引入国内平台众筹,从而解决了国内优质项目少的痛点。 (2)国外品牌引进来。博纳众投正在打算采用“众筹+商业地产+国外品牌”的模式。该平台通过国外品牌实体店铺众筹,将品牌实体店铺引入其商业广场。 (3)国内众筹平台融资,投资国外的项目,如通过国内一家众筹平台,澳大利亚企业得到了中国境内投资者2000万元人民币的股权投资;2015年8月国内诞生了首家专注于海外商品及投资项目的众筹平台海筹啦,以邀请制的形式让生产商直接入驻海筹啦平台,发起众筹项目。通过海外供应商直供,还原一手底价;海外房地产众筹投资模式最近受到广泛的关注,该模式被认为是“房地产+海外投资+互联网金融”。 (4)国外众筹平台到中国寻找项目。2015年12月全球第二大众筹平台Indiegogo的中国项目加速计划(China Pilot Program)在深圳首发,目的是发现国内早期智能硬件创业公司,并帮助他们进行海外市场推广。 更早之前,世界排名第三的众筹平台Pozible决定进入中国市场,并已开始在上海组建其中国业务团队。Pozible现在是澳洲最大的众筹平台,现落户中国,必然是看中了中国创新的潜力以及庞大的投资者市场。 (5)国外资本投资国内众筹平台的项目。 众筹国际化过程中的一些现实 虽然越来越多的项目直接到国外融资。但不成规模,仍旧只有个别的成功案例。 仔细观察这类项目,往往以产品众筹项目居多。产品众筹的国际化容易成型,究其原因还是在于发起项目、开展融资的操作简单,政策也较为宽松。只要项目优质,回报合理,项目走国际化的方式并不复杂。而且一旦能够在国外众筹平台上融资成功,打造一个国际爆品、一举打开国际市场都将不是梦。所以国内的产品众筹项目也乐意走出国门。 但反观股权众筹,由于私募股权融资存在种种政策规范和法律限制的问题,对于更多项目方来说,考虑到规避政策法律风险的需要付出成本,国外资本的诱惑就已经微不足道了。因此就目前为止,国内的项目到国外融资的并不多。 此外,引导国外的项目到国内融资,或者将国内资本引出去投资项目,这对于平台的专业性和资源整合能力是极大的考验,而目前我国股权众筹平台发展仍在起步阶段,有能力完成这种挑战的平台非常有限。 众筹国际化如何破题 无论国内股权融资现行政策和具体操作上存在哪些掣肘,国际化仍旧是客观规律和行业大势。真正要破题众筹国际化,并形成规模,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入手进行尝试。 第一,国内股权项目先对标国外项目。众筹家在数据研究中发现,现在已有股权投资机构在做投资期间,把触角伸向国际权衡投资标的的前景和价值。 第二,政策上应该给予更加宽松的环境和政策创新。中国跨境投资大多通过海外直投、跨国基金等方式操作,老百姓(603883,股吧)没有能直接投资海外企业的畅通渠道。股权众筹已经开始探索引导资本境外投资的新模式。无论是国内众筹平台融资后投资国外项目,还是国外资本投资国内众筹项目,都需要政策法规上对互联网股权融资的募集方式进行监管创新,并对私募基金等投资形式的限制给予一定松绑。 第三,说到底,好项目才是关键。众筹乃至创投环境里,缺的永远是好项目而不是钱,要吸引外资更是需要优质的众筹项目。国内的众筹项目必须在科技创新和品牌建设上下功夫才有可能吸引到境外资本的众筹投入。 第四,需要一批高精专的垂直众筹平台,才能提供更细致和专业的国际化服务。...
随着电影《叶问3》票房造假事件和上海金鹿财行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金鹿财行)兑付危机持续发酵,有关上海快鹿投资集团及其合作方的质疑风波开始甚嚣尘上。 受此影响,与上海快鹿投资集团相关的上市公司神开股份(002278.SZ)、十方控股(01831.HK)、大中华金融(00431.HK)、明华科技(08301.HK)等的股价均被波及,其中神开股份已从4月1日开市起停牌核查。 实际上,除了上述上市公司外,还有一家也同样被卷入该次风波。那便是运盛医疗(600767.SH),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运盛医疗此前公告收购10%股权的上海哲珲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哲珲金融),亦与卷入风波的上海快鹿投资集团及郎咸平父子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 “我们参股哲珲金融只做财务投资,其它不管,亏掉也只是10%,”4月5日下午,运盛医疗工作人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这个对上市公司没有什么影响,追溯也追溯不到上市公司来。” 股权及人事关系错综复杂 与处在漩涡中的金鹿财行、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扯上关系的哲珲金融,运盛医疗公告称其为集普惠金融与综合理财规划服务为一体的互联网金融标杆平台,其旗下P2P平台合拍贷主要业务涵盖国有大型企业、上市公司、供应链融资。 运盛医疗3月29日收购资产公告显示,哲珲金融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是郭虹。运盛医疗收购前,哲珲金融的股东分别为郭虹持股48%、上海高汉新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高汉新豪)拥有20%、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文化开发总公司持股30%、上海英和华澳艺术品有限公司持有2%。 哲珲金融与金鹿财行、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渊源颇深。 公开资料显示,在上述公告列明的哲珲金融股东中,郭虹系中金国创控股集团常务副总裁,高汉新豪的总裁为中金国创控股集团首席执行官郎世玮兼任,而哲珲金融的首席执行官也是郎世玮。 中金国创控股集团官网资料还表明,其董事长是张金如。张金如另外的公开身份还有上海快鹿投资集团副总裁、上海东虹桥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虹桥融资担保)总经理、上海东虹桥金融控股集团(2015年10月更名为中海投金控集团)总裁等。在上海东虹桥金融控股集团此前的招聘广告中,其被称之为“上海快鹿投资集团的子公司,与快鹿同出一脉”。 工商资料显示,东虹桥融资担保的第一大股东是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持有其39%股份。据哲珲金融官网资料,其运营的合拍贷p2p平台旗下一款名为“安心宝”的固定收益产品,第一位的担保机构是东虹桥融资担保。 根据金鹿财行3月31日公告,自3月25日以来,其陆续出现部分客户资管类产品到期后未能按期兑付的情况,有部分与上海快鹿投资集团合作的产品,资金缺口在3亿元左右,上海快鹿投资集团已明确承诺,将提供总价值不少于30亿的资产作为客户兑付的抵押担保。 而曾经持有金鹿财行80%股权的上海金融文化联合会股份有限公司,由上海快鹿投资集团与上海东虹桥金融控股集团分持20%和80%股份。 上海快鹿投资集团与中海投金控集团同样存在合作关系。 据神开股份今年2月24日披露,其出资4900万元认购上海规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份额,以参与投资基金方式取得《叶问3》票房收益权分配,而此基金管理人是中海投金控集团。同时,神开股份还与中海投金控集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计划出资4亿元参与中海投金控集团设立的影视专项基金。 神开股份公告显示,电影《叶问3》由其控股股东上海业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母公司上海快鹿投资集团参与投资。 “哲珲金融跟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有一些相同的背景,在股权上有一点交叉,但没有直接持股。”前述运盛医疗工作人员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 不仅如此,根据哲珲金融官网信息,其固定类“安心宝”、“票据宝”、“哲珲宝”等3款产品,发行机构均为上海虹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而后者股东通过上海朗澎实业有限公司、中金国创控股有限公司等层级之后,最终指向自然人郭虹。 此前媒体报道还指称,东虹桥融资担保也是中金国创控股有限公司的合作担保机构。 但对于金鹿财行、上海快鹿投资集团事件是否影响哲珲金融经营的问题,上述运盛医疗工作人员以“上市公司不参与哲珲金融管理”为由未予回应。 郎咸平父子被卷入 哲珲金融除了前述各种错综复杂的股权及人事关系,著名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及其儿子郎世玮在其中同样扮演重要角色。 相关企业官网及公开资料表明,郎咸平在哲珲金融、中金国创控股集团和东虹桥融资担保分别担任首席荣誉指导、首席战略指导与指导,而郎世玮则担任哲珲金融、高汉新豪、中金国创控股集团高管。 不过,4月4日晚间,郎咸平在其个人认证微博发布声明称,其本人从未担任过任何公司(包括快鹿集团)的任何职位,也不给任何金融机构的产品代言。其儿子在上海从事金融工作,因此他们和上海的金融公司有正常的业务往来理所当然。“已经委托律师对此事件展开调查并依法保留提起诉讼的权利”。 此外运盛医疗收购10%哲珲金融股权的代价并不低。 根据3月29日收购资产公告,运盛医疗出资2900万元收购自然人郭虹持有的哲珲金融10%股权,但对应净资产仅为252.17万元。 公告显示,哲珲金融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前2个月分别亏损730.57万元、1297.76万元与231.79万元,并且预测2016年亏损额度为1104.81万元。但评估报告预测其自2017年开始盈利,至2019年的净利润分别为103.71万元、2170.11万元、3430.16万元。 “这只是一般的收购,(交易对方郭虹)没有对哲珲金融承诺业绩。”前述运盛医疗工作人员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华东某省银行人士处获悉,当地银监局对此情况进行过一轮调研,并在内部交流资料中提到,2015年下半年,部分银行创新了“存单受益权”业务,但实质仍是“贷款-存款-质押贷款”传统模式的变异,手段更加隐蔽,存在违反监管规定、导致金融数据失真、增加企业融资成本等问题,“应予叫停”。 多年前兴起的银行“存单受益权”以贷刷存业务,又以“伪创新”的形式趋热、变异。近期有被地方监管机构再次划入监管“红线”的可能。 “存单受益权”以贷转存业务,指的是部分银行为了增加银行存款,满足存贷比的监管指标,与贷款企业、资管公司(或券商等通道方)合作,以“存单受益权”的方式将贷款资金转为存款。 此前,此项业务有过一波“抑制”。 早在2014年9月,银监会便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得采取八种手段违规吸收和虚假增加存款,包括:以贷转存吸存;强制设定条款或协商约定将贷款资金转为存款;向“空户”虚假放贷、虚假增存等。 当时是,银行理财资金、同业资金介入其中,监管规范银行理财、同业业务,也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为流动性监测指标。但部分银行出于增加存款的考虑,仍有动力操作该业务。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华东某省银行人士处获悉,当地银监局对此情况进行过一轮调研,并在内部交流资料中提到,2015年下半年,部分银行创新了“存单受益权”业务,但实质仍是“贷款-存款-质押贷款”传统模式的变异,手段更加隐蔽,存在违反监管规定、导致金融数据失真、增加企业融资成本等问题,“应予叫停”。 一位拥有多年地方银监工作经验的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这只是地方银监局调研报告,相当于研讨文章,不作为工作指导,对银行没有约束力。在他看来,该业务风险不大,但不利于监管,后续是否公开发文叫停要看具体情况。 “存单受益权”变异路径 此项“创新”操作被上述地方银监系统调研后称之为“伪创新”。 多位操作过该业务的资管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该业务始于2012年底,或者更早以前,之后发展迅速。其实质是“以贷刷存”,增加银行存款,进而满足存贷比的监管指标。这几年有所减缓,主要是部分股份行和城商行仍在做。 操作手法上,银行向企业发放一笔贷款,事先协商定,企业先不使用这笔贷款资金,而是定期存回银行,得到一张定期存单。 企业将这张定期存单的受益权质押给银行,银行委托资管公司或券商将此存单受益权设立为定向资管计划,之后,银行再把同业资金或理财资金投向该资管计划。 由此,企业获得资金,银行增加了存款,资管公司或券商也赚取了相对低成本的通道费用,相当于银行将同业资金或理财资金投向企业。 比如,2015年下半年以来,华东某地区一存款企业先在银行开立定期存单,并将存单受益权让渡给通道方,通道方以存单受益权作为质押向存款企业指定客户发放贷款,不过,通道方的放款来源则是银行总行,总行以同业投资方式投资通道方的资管计划。 而且,经当地银监局核查,企业用于质押的定期存单资金大多来源于银行贷款,一般是银行先对借款企业授信,借款企业通过虚构资金用途的方式将资金“受托支付”给关联企业(即上文“存款企业”),关联企业开立存单,将存单受益权质押给通道方,通道方再向借款企业放款。 改为以同业资金介入 在此之前,银行多以理财资金、同业资金投向“存单受益权”模式中的资管计划。 “对于银行理财来说,以银行理财资金对接存单受益权资产,相当于投了一笔非标。”一位国有大行资管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不过,这一业务额度则受到银监会的额度监管而被限制。2013年3月,银监会发布《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余额在任何试点均以理财产品余额的35%与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之间孰低者为上限。 “很早银行理财资金就不投这个了,可以寻找更好的非标资产。”一位操作过该业务的资管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而由同业投资为主方式取而代之。 虽然,在2014年5月,央行、银监会等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但上述资管人士表示,这对该业务没有太大影响,因此,后来多以同业资金购买,进行同业投资。 2015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删除了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比例不得超过75%的规定,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为流动性监测指标。 不过,华东地区某城商行资管部负责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存款是立行之本,为了“锁定”定期存款,满足存款考核,银行还是有动力去做该业务的,同时银行通过投资通道方资管计划的方式投放贷款,规避了监管部门对银行信贷规模的管控。 致存贷款数据严重失真 上述银行人士提供的同业交流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月末,当地银行业各项存款余额11.91万亿元,比年初新增7757亿元,增量创历史新高。其中,非金融企业存款增加较多,个人和非金融企业活期也增加较多。但其中前述形式增加的存在占比几许,目前尚无调研数据。不过,截至2016年2月末,该省某市银行业已办理此类业务130.6亿元。 “前几年,一些银行做得比较多,现在也还有,不过我们不做。”上述华东地区一城商行资管部负责人表示,该业务不合理,通常是银行要求企业配合,以增加银行存款,提高了企业的融资成本。而一般企业为了满足自身的融资需求,予以配合。 上述资管公司人士举例,传统的“存单受益权”业务一般针对资质不够好的企业,比如贷款利息6%,但在该业务中,企业的实际融资成本为“贷款利息+资管公司或券商通道费用+资管计划的利息-存单利率”,最终可以达到9%至10%。 在现在这个模式中,用于存单受益权的质押存单,银行给予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5%,通道方的放贷年化利率为4%左右,因此,企业融资成本将增加2.5个百分点。 前述资管人士介绍,新的风险点在于,存单是否真实、企业是否重复质押存单、以及监管是否叫停等。多位资管人士表示,该业务没有意义,确实属于伪创新。 而且,该业务还导致存贷款数据严重失真,不利于监管。银行通过信贷资金转开定期存单,派生“一次”存款,存单质押给通道方,通道方向借款企业放款,派生“二次”存款,导致存款数据“虚增”;贷款被转化同业投资,贷款数据间接“虚降”。...
国资系是P2P中很重要的一个分支,一般是指国有企业占有股份的平台,然而有很多平台的国资背景却不一定是有效的,今天来普及一下国资的概念以及P2P平台中国资股东要负的责任。 首先要说明一个概念,大多数公司都是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组织形态的一种,有限公司对外所负的经济责任,以出资者所投入的资金(认缴)为限。 倘若有限公司被债权人清盘,债权人不可以从股东个人财产中索偿,所以即使国资平台经营不善破产了,但是国企所负的责任以认缴资金额为限,所以要明白一点,从法律上来说不管上市系、风投系、国资系股东都是没有兜底责任的,从去担保的角度来说,以后可能负的责任就更小了。 国有企业的分类以及职责是什么呢,大多数P2P平台中的国企参股是一种什么状态,又要承担哪些责任呢? 国有企业,在国际惯例中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在中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 国企主要分为特殊法人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国有参股公司,除特殊法人企业外都要受《公司法》规范。 1、特殊法人企业 特殊法人企业由政府全额出资并明确其法人地位,由国家通过专门的法规和政策来规范,不受公司法规范。 这类国有企业被赋予强制性社会公共目标,没有经济性目标,也就是说,它们的作用是直接提供公共服务,像国防设施、城市公交、城市绿化、水利等,应该归入这类企业。 2、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由政府全额出资,以社会公共目标为主,经济目标居次。 这类企业主要是典型的自然垄断企业和资源类企业,如铁路、自来水、天然气、电力、机场等。从经济学角度,这类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应该按边际成本或平均成本定价,以此来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而不是谋求从消费者那里攫取更多的剩余。 3、国有控股公司 国有控股公司由政府出资控股,这类企业兼具社会公共目标和经济目标,以经济目标支撑社会公共目标。 4、国有参股公司 国有参股公司严格来说应该称之为“国家参股公司”或“政府参股公司”,不是国有企业,政府只是普通参股者,受到公司法规范。 这类企业与一般竞争性企业无疑,没有强制性社会公共目标,经济目标居主导,政府参股只是为了壮大国有经济的实力,除此之外,政府对这类企业没有任何其他附加的义务,即使公司进行非法集资,如果没有经过股东表决并同意,股东是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但如果某行为通过股东表决了,而这项行为又引发了某些结果,那么股东是要负相应责任的。 而很多P2P平台并不是国企直接入股,只是国企的子公司或者多级子公司进行持股,即使是国企直接持股,股东也有很大可能不负有认缴资金以外的责任,更何况是多级持股呢? 还有一些概念容易被混淆,比如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这两种公有制形式是不是属于国企呢? 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指企业财产属于全民所有的,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集体所有制是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 全民所有制企业又称为国有企业,但广义的国有企业还包括国家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只是国有企业的一种。 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简称,是社会主义社会中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归部分劳动群众集体共同占有的一种公有制形式。 根据企业所处地域及所有者的身份的不同,可以把集体所有制企业分为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和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两大类。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是在城镇区域内设立的;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是在乡村区域内设立的。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是财产属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上以按劳分配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 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在乡村区域内设立的、以生产资料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面向市场的,独立的经济组织。 集体所有制不是在全社会范围内的公有制而是在一定范围的成员公有制,而且集体成员仍保留对一定的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或个人所有制,因而,它不是完全性的公有制,不属于国企。...
“这路跑得有点远,是去西天取经了吗?”王杰看到自己投资的P2P网贷平台发布的公告后苦笑地说。2月初,这家名为“同鑫创投”的P2P网贷平台,在其官网上贴出法人被火化的相关证明,死亡原因一栏标注为“心跳骤停”。 图注:几大奇葩P2P平台的跑路公告 提到国内P2P网贷平台“跑路”,人们的反应不再是之前的质疑、震惊、愤怒,而是变得司空见惯。发展壮大于美国的P2P网贷,似乎根本没有“卷款跑路”这一说,美国P2P网贷市场虽没国内火爆,但基本上一直都是平稳发展。 美国P2P平台为何没有卷款跑路? 一、市场环境筑起护城墙 在美国,P2P网贷行业受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严厉监管,其复杂的透明化披露手续、高额的保障金、巨额的注册成本、繁琐的流程……都是P2P行业难以逾越的屏障。 二、高准入让人望而却步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注册要求设立了很高的市场准入门槛,新参与者必须符合这些标准才能合法地进入P2P市场。在接受SEC监管之后,P2P网贷平台每天需向SEC至少提交一次报告。 三、法律架构无可乘之机 美国关于P2P监管架构的复杂程度超乎想象,根据Chapman&Cutler LLP 2014年4月份的《白皮书》的不完全统计,这一监管架构涵盖了美国的几十项法律、法案、法规!(文末附重要的相关法律、法案、法规) 四、持续的信息披露机制 第一,SEC要求P2P网贷平台对所发行的收益权凭证和对应的借款信息做全面的披露,并且信息变更需要进行动态披露,从而形成一种“持续的信息公开披露机制”。 第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P2P网络平台的发行说明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以保障投资者能够获得决策的信息。如果网络借贷平台发行说明书的遗漏、错误、误导等引致的损失,投资者可以对其进行追责。 最后,监管部门要求借款人的信息真实性要高,同时,要求交易必须公平。 五、社会信用体系是核心 美国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以个人信用制度为基础,具有完善的个人信用档案登记制度、规范的个人信用评分机制、严密的个人信用风险预警系统和管理办法,以及健全的信用法律体系。 在美国,P2P网贷平台在整个交易流程中仅作为一个信息中介而存在,投资者主要依据借款方的FICO信用评级分数对投资者进行信用评估,平台对投资活动不进行担保。 中国P2P网贷为何掀起“跑路”狂潮? 图注:截至2015年末P2P网贷平台相关数据 数据资料显示:2015年全国网贷行业出现了896家问题平台,而在2014年,这一数据是275家,2013年是76家。过低的门槛,已让P2P平台成泛滥趋势,成本大幅提高,但业务并无大幅盈利,风投拒绝投钱,公司没收入,不跑路也破产了 相比较于上文美国市场的情形,国内的情况就有很大不同。国内火爆的P2P网贷市场目前建立在一个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政策监管的“三无”环境中,甚至几乎没有任何金融背景的企业都能借助于互联网P2P网贷市场分得一杯羹。 这其中除了相关法律监管不完善之外,最核心的问题还是国内个人信用体系的严重缺失,这样导致的问题就是,绝大多数平台在线上无法准确判断借款人的身份真伪以及还款能力,只能到线下获取借款人。 可以看出,由于中美之间金融市场化程度以及政策环境等因素的不同,导致同样是P2P,但却在中美市场上呈现出截然不同的发展态势。同时可以折射出国内存在诸多不利因素,如金融市场化程度低、社会征信体系极不完善、政策不明朗等问题。 专业从业人员称,P2P网贷之所以在两个国家差距如此之大,其重要原因是:P2P网贷在美国以慈善为导向,在中国体现的是商业利益。 附相关法律、法案、法规: 《证券法》 除非有豁免,所有参与公开证券发行的发行人都必须向SEC注册证券。 新的私募规则《506规则修订》 根据修订的506规则,P2P平台可以介入游说合格投资人。 《蓝天法案》 《蓝天法案》为州证券法律-除非有豁免,发行人在销售的每个州都必须注册证券。 《证券交易法》 在《证券交易法》下,发行人在销售注册的证券后,需要满足持续披露要求。 《投资公司法》 在向公众出售之前,“投资公司”必须向SEC注册。 《投资顾问法》 除非有豁免,“投资顾问”必须向SEC注册。 风险保留要求 证券化必须为任何发行、转让、出售、让与的财产保留部分信用风险,证券化不可对冲或者转移保留的信用风险。 与证券化相关的法律 证券化是为从不同的金融财产中获取现金,创造资产担保的证券 (“ABS”) 。特定的法律规制证券化,这一领域未来会有更多法律监管。 借贷法、贷款人注册及获得执照 任何P2P机构必须遵守适用的联邦、州的法律法规。 《高利贷法》 在多数州,贷款人可以收取的贷款利率有上限,不同州之间的最高贷款利率差别很大。 《银行秘密法案》 提供贷款的银行需要遵守关于贷款资金的法律。在一些情况下,提供贷款的银行要求P2P平台遵守针对银行而不一定针对P2P平台适用的法律。 与第三方使用银行证书的事项 根据白皮书,“金融机构形成的第三方关系受到越来越严格的监管” 州获取执照的要求 州在关于P2P监管方面,针对贷款去向和贷款服务保留重要的司法权。 《消费者保护法》 很重要的是,P2P平台需要符合适用的联邦及州的消费者保护法。这些法规有新有旧-新的法规在《多德弗兰克法案》中。 《诚信借贷法》 贷款人必须向借款人提供包括在借款条件改变时关于借款的标准、可以理解的信息。 联邦贸易委员会法案, UDAP 法及CFPB 要求遵守《联邦贸易委员会法案》的第五部分;P2P平台已经提供贷款的银行可能被要求遵守禁止不公平或者欺诈行为的州法律(”UDAP”法);并且《多德弗兰克法案》要求建立CFPB,并授权该组织采用禁止在消费者金融市场上欺诈或滥用的行为。 公平借贷法及其他法律 《平等信用机遇法案》、《公平信用报告法案》、《服役人员民事救助法案》适用于信用交易的各个方面,包括:广告、贷款申请、贷款批准、贷款发放以及贷款清收。 关于催收债务的监管 第三方清收机构必须符合联邦《公平催收法案》以及类似的州的法律。这些法律与从破产的借款人那里催收过期未偿还的借款相关。 《隐私法》 非常重要的一点是,P2P平台需要遵守监管非公众的个人信息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白皮书,重要性源于“从未来的借款人那里手机信息的个人及敏感性质”。 《电子商业法》 P2P平台必须符合《全球和国家电子签名法案》及类似的州的法律。这一领域的法律规定了披露及同意的要求。 多德弗兰克法案与GAO研究 很可能SEC在未来仍然会保持其在P2P领域类作为主要监管者的角色。CFPB会逐渐采用P2P借款人保护的规则,可能会在P2P领域取得更多的监管责任。 ...
导读:“P2P网贷其实不是坏东西,出问题的其实也不是P2P。是因为有些人打着P2P的旗号,干了不法的勾当,才造成了那么大的损失。特别是由于缺乏他律(监管)与自律,才造成了个别平台“挂羊头卖狗肉”的乱象。”3月26日,央视一套焦点访谈节目关注P2P行业。节目肯定了P2P通过互联网为借贷双方提供中介信息服务的新业态。 P2P网贷有问题,更有解决方案 数据显示,从2007年我国出现第一家P2P平台,随着网络技术和经济环境变化,2013年起P2P迅猛发展,但问题也随之而来。到今年2月份,累计P2P网贷平台达到3944家,其中问题平台累计达到了1425家。在今年的两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周小川就指出,失败率比较高的,就是在P2P网贷环节。 两会上,几位金融领域的负责人,都在记者会上,不约而同地、抢在媒体发问前主动地提到了一个词——P2P,而且还提到了经常与它联系在一起的一个词——跑路,可见它有多受关注。毋庸置疑,P2P网贷所以受到重视,是因为它最近出的问题不少。这种原本是通过互联网为借贷双方提供中介信息服务的新业态,怎么就让人谈虎色变了呢? 就在两会之前,2015年12月28日,国务院法制办下发了P2P网贷行业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P2P网贷网络平台是信息中介机构,不得承诺保本保息等行为。今年3月10日,互联网金融协会召开研讨会,讨论了《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规范(初稿)》,要求P2P网贷平台必须每日更新违约率、项目逾期率、坏账率、客户投诉情况、借款人经营状况等21项信息。业内人士指出,信息披露规范的出台,有望从根本上杜绝P2P乱象。 投资者:乱花渐欲迷人眼 而对投资者来说,在选择投资理财渠道时和产品时,也要增强辨别能力和风险意识,收益高、本息保障等字眼随处可见。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在选择包括P2P网贷在内的理财产品时,这些噱头还是有着强大的吸引力。 央视声音 P2P网贷其实不是坏东西,出问题的其实也不是P2P。是因为有些人打着P2P的旗号,干了不法的勾当,才造成了那么大的损失。可这样明目张胆地挂羊头卖狗肉,怎么就能得逞呢?第一是因为业者妄为,明知违法而故犯;第二是因为监管缺失;第三是因为公众大意。连P2P网贷是什么都不知道,当然不能识别真假。不了解、没把握,就把资金放进去,能没风险吗?社会发展快,新鲜事物多,学会和新事物打交道,显然是政府、社会和我们每个人都要上的必修课。...
中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涉嫌违法犯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这是在中晋营业网点玻璃门上的一张公示。4月5日,网贷财经记者在现场看见,公安人员已经进入了中晋多个营业点。 据一名内部消息人士对网贷财经记者透露,就在不久前,中晋核心层20人左右本计划包机经香港飞往意大利,参加一名公司高管的婚礼,但行程无法完成,“被堵了回来没能出境”,疑似高管层已被边控。 中晋犯罪情结如果最后有关部门经侦查属实,会对投资人形成多大的影响?从规模体量来看,中晋是一家百亿级理财平台。据其公布的数据,截至2016年2月10日,中晋合伙人的投资总额已突破340亿元,涉及总人次超过13万,其中60岁以上投资人就超过2万。 根据上述公示,公安部门请投资者“带好合同、存款凭证等证据材料,到本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经侦支队报案。” 本报记者正在前方进一步做报道。 ...
中晋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下称“中晋资产”)因经营过程中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第一财经记者独家采访中晋资产内部两名消息人士,追剧中晋被立案背后的三大剧情。 有消息人士称,两大迹象显示中晋资金链告急已有至少数月。其一是核心人士徐勤此前表示过其与殷某定于3月底左右在意大利的婚礼可能延期,担心的问题之一或为公司的资金链和经营问题;其二是,据一名投资人反应,中晋资产今年以来有明显加大成本以稳住甚至增加融资量的迹象,其表面产品投资利率虽然不高(根据不同产品收益不同,但最高也就10%左右),但中晋资产通过给客户经理奖励、客户经理再返给投资人,实际使部分参与短期“冲量”的投资人资金年化收益率已破20%。 中晋资产现任法定代表人郭亮,监事杨辰习,徐勤的名字未出现在工商资料中。但是,徐勤被多名消息人士认为是中晋的实际控制人。经本报记者查证,徐勤是中晋资产的控股股东国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太投资”)于2015年3月进行投资人变更前的初始股东,曾以6000万元出资额占公司当时60%的股权。 失败的港股借壳 据一名消息人士爆料,为了周转过难关,徐勤的整体策略是港股借壳,通过贯通资本市场来使流动性顺畅,瞄上的标的是中国创新投资(01217.HK)、中国趋势(08171.HK)等。 遗憾的是,这两只股票4月6日均大幅下挫。截至14:50记者发稿时,中国创新投资报0.057元(港元,下同),跌25% ;中国趋势报0.020元,跌13.04%。 经本报记者查证,去年底国太控股同时入股中国创新投资和中国趋势。据中国创新投资方面的信息显示,2015年12月28日,国太控股以0.07港元/股的价格买入中国创新投资17亿股,耗资1.19亿港元,持股比例为19.97%。 一个月后的2016年2月1日,再增持6.6272亿股,每股价格为0.067港元,总计金额4440.22万港元。这意味着,目前国太控股持有中国创新投资总计23.6272亿股,持股比例为27.75%。 截至15:24,中国创新投资股价为0.054港元/股。以国太控股当初的买入成本来计算,国太控股投资中国创新投资已亏损大约3581.53万港元。 就在去年12月28日当日,国太控股也同时入股了中国趋势,以同样的价格0.07港元/股买入中国趋势12亿股,持股比例为17.82%。 同样的次年2月1日,国太控股再次操作中国趋势,但这次是全盘卖出,卖出价格相较买入价格折让47.14%。这意味着国太控股在这笔投资上亏损了4440万港元。 高管边控 第一财经记者追到的第二则幕后剧情是,中晋的核心高管层或已有人被边控。 据一名内部消息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透露,就在不久前,中晋核心层20人左右本计划包机经香港飞往意大利再赴梵蒂冈,目的之一正是参加徐勤婚礼,但高管一行行程无法完成,“被堵了回来没能出境”,疑似高管层已被边控。 连月冲量 另据一名中晋销售团队人士向第一财经记者表述,近几个月来为了稳住甚至增加融资量,他的感受是,公司加大了业务员的奖惩力度。一种说法是,中晋资产将登记在公司名下的数辆不同颜色的法拉利作为先锋销售经理的奖励,销售业绩靠前者可获得法拉利使用权。 此外,近几个月来,中晋资产还实施了严格的满编奖,即销售团队满编制则有奖励,以此拉动人员招聘,也给予销售经理更多的绩效提成奖励,在增员的同时也开除业绩不达标的销售经理。 至于中晋的高息高奖励招揽客户计划,一份尚有待进一步求证的爆料数据称,以中晋在2016年3月推出的0060产品为例,其可承受的年化综合成本最高可达60%。客户经理持有50万该产品,日奖励金额就有1000元,其上级还可以奖励每日100元的分类奖。 取现限制 一名中晋的投资人(即中晋合伙人)告诉本报,前不久中晋对其投资账户开始了每日提现设置限额的新提现限制措施。在其看来这也是中晋资产资金链紧绷的迹象。 资产负债之谜 中晋一共发售了多少产品?据其在网上的公开宣传,截至2016年2月10日,中晋合伙人投资总额已突破340亿元,涉及总人次超过13万,其中60岁以上投资人就超过2万。但这340亿元是累计额并非现有平台存量。至于存量,有内部人士估算为50亿元左右,但此数据有待进一步查证。 假设中晋资产最后涉案被清盘,其此前曾对外宣布有一定比例的备付金存留,可用于还款。其资产情况本报记者将进一步求证。而其控股股东国太控股的港股投资或也可用于赔付。此外,有消息人士称,徐勤有价值2000万的布加迪,前述奖励给员工使用权的多辆法拉利或也可归公司。 中晋资产成立于2013年2月,先期注册资本1亿元。...
几乎在每次采访问题平台事件时,我都会问那些无辜的投资人,你知道钱都投到了具体什么项目里了吗?你大致了解那个贷款项目或贷款企业的情况吗?你知道你所投的平台的股权结构和对外投资情况吗? 大部分情况下,投资人不会关心这些问题。他们的风控逻辑是:那个客户经理对我说了XXX,这个平台的广告登在了XXX上,这个平台的老板拿过这个或那个奖、有这个慈善家身份或那个商界领袖身份。 可是这些随口就能问、随手就能百度的信息,很可能没有太大的意义。因为要做到这些并不困难,砸钱就可以了。甚至在行业里,安排某个企业人士出现在个别政要(包括国外政要)会见的场合,获得一次握手照相机会,都是有私下报价和花钱运作机会的。而对于问题平台而言,他们能砸的钱,都是投资人供养的。 在最初投资时就能发现骗子平台的蛛丝马迹,不要亡羊补牢等到理财平台出事才追悔莫及。 相比那些无用信息,相对有用的是: 首先,投资人可以尝试花个10分钟查询一下基础的工商资料,包括理财平台、平台的担保公司(如果有的担保设计的话),和资金最后流向的项目公司。现在基础的工商资料已经信息透明了,国家工商局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网站,都可以免费查询。 有人也许会觉得,查工商干嘛呀,注册资本金有什么好看的,反正对方如果抽逃了资本金,咱也无从知晓。 但其实,可查到的工商资料里还有股东及其出资、董监高成员、分支机构等,部分企业还能查到历次变更登记及股权质押信息。仅凭这些,就已经能发现部分做假比较粗糙的骗子平台了。 比如,我在暗访时,曾遇到过平台宣称自己的股东是某央企、有国资背景、甚至股东是某金融机构,最离谱的还宣称自己是央行下属机构合作成立的。这些忽悠的话,但凡一查股东背景就全部明了。很多自称背景雄厚的平台,股东根本就是一个普通投资公司,甚至个人。 事实上,判断一个平台的投资安全度,真实而靠谱的股东背景,是重要维度。 又比如,大多数骗子平台都干着“自融自担”的事,他们号称给其他公司融资、又由其他资金实力雄厚的担保公司担保,但弄了半天都是自己左口袋右口袋倒来倒去。这从公司的股权结构里,或者股东关联里都查得到。我曾查到过某平台号称给某知名企业做保理融资,结果就是给自己的母公司融资,追查发现,这两家公司注册在同一个办公地址,有着同一个实际控制人。 除了“自融自担”,同样亦酿成祸患的是“超募超融”,但后者要从公开资料应证的难度就偏大了,即便对记者们而言,不能通过人脉资源获得内部财务数据的话,这一棒子要打得实也绝非易事。对投资者而言,从外围的测探的方法之一是尝试查询被投资企业的财务情况(有的较大型企业网站上有“投资者关系”,有的企业则可能在法院网站上已经留下了欠债被告的案底)。有些情况下,被投资企业是谁本身模糊不清,平台对资金流向也只说大概不论细则,或是项目的融资期限、利率或总融资额(也包括平台的总融资额)已经大幅偏离了行业正常情况,这些都需要引起投资者警惕。 此外,关注平台是否有合规的资金托管方也至关重要,一般有完善资金托管的平台“中介”性质更强,不插手资金往来,业务运作更规范。而且这个托管必须是对接平台整体融资的,不能是单个项目的或某个子公司的。有些平台爱忽悠,称自己和多家银行合作,甚至在其官网上贴出各家银行的LOGO。此时投资者也不能太相信所谓“合作”,经常开个账户也算合作,甚至我们在采访中,经常会遇到“被”合作银行自己都一头雾水,全然不知对方公司,更别提给对方“站台”了。 查完工商,建议您再多查一个法院网站,那里可以看到这些公司、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法人、股东们是否被起诉过。对于拆东墙补西墙倒腾资金者,他们很可能早就背有案底了。 接下来,如果考究的话,那针对每一单具体的投资,还有不少公开网站可以作为参考工具。比如央行征信中心的“中登网”可以看到大型企业的应收账款信息,那里可查询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转让登记信息,具体包括质权人名称、登记到期日、担保金额及期限等;或者国土资源部的“中国土地市场网”,如果所投债权中涉及土地抵押等,那里或有对应信息;又如所投标的若涉含有专利的高科技企业,可去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检索系统”查询,所谓专利是否真实。 当然,比这更细的做法还有很多,向平台要求提供被投资方更多的财务数据、资产负债情况作为参考也是可尝试之举。总而言之,关心自己投出的钱的最终流向,以及债务人的还款资金安排(比如是否有真实的应收款用于还债),才是投资所应该关心的大方向。 其实,投资人本无必要如此事无巨细调查后才开始投资,他们本可以依靠社会信用、行业监管、外部评级机构等来做出决策。但当前的问题是,新金融事物才刚诞生不久,监管在一段时间内还是真空的,我们缺少外部的管理者、评级体系等来帮助确认。这也是很多骗子最有机可趁的地方。因此,投资人也只有暂时先提高自己的辨别能力。 最后一点,也许比所有的小型尽职调查都靠谱,那就是,尊重常识,不要被贪欲迷昏头。 比如一个借助平台来募资的地产项目,投资人完全有必要过问此项目的整体融资结构,以及为什么不用成本最为低廉的银行贷款?再比如,一个平台的公开数据显示,交易额能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从80亿做到745亿,背后是“租赁债权转让”,这一数据本身就值得警惕。这样的规模扩张速度能媲美一家中型银行,做租赁的全行业都比不过其一个零头,就凭常识,已有疑点(这个数据是e租宝的公开数据)。又比如,有平台宣称投向供应链融资标的,投资收益率接近20%,也就是说,加上平台运维和客户经理业绩提成等,债务方的融资成本将在25%~30%,如果这标还是个长标,那请问这经济下行周期,什么供应链模式能有那么高利润率? 以上是一些相对简便、在案头即能完成的小方法。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