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透支利息和滞纳金改革终于落地。 4月15日央行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对信用卡透支利率实行上限和下限管理,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以及取消信用卡滞纳金,并规定发卡机构向持卡人提供超过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的,不得收取超限费。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 不过,央行仍给银行机构留出了自主权空间。 比如,就信用透支利率,根据《通知》,发卡机构要自主确定信用卡透支的计结息方式,以及对信用卡溢缴款是否计付利息及其利率标准。而取消滞纳金后,发卡机构还要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相关律师处了解到,持卡人透支的成本会不会大幅减小,取决于银行如何约定违约金。一般而言,在法院判决时,会衡量违约金和实际损失的比例。而滞纳金的规定一般以日息计,累计量很可能较大。 其实,对于信用卡滞纳金收取是否合理,法律界已有众多探讨。 今年2月,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曾报道成都一份备受瞩目的判决书。该份编号为“(2015)高新民初字第6730号”的判决书,一是引用了宪法条文,论证银行信用卡业务也应受利率上限限制,二是否决了银行收取被告(持卡人)的信用卡滞纳金诉求,引起社会各界关注。 银行收取滞纳金的依据,来自1999年央行发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卡银行对贷记卡持卡人未偿还最低还款额和超信用额度用卡的行为,应当分别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超过信用额度部分的5%收取滞纳金和超限费。” 另据《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贷记卡透支按月记收复利,准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单利,透支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此项利率调整而调整。” 上述规定下,信用卡透支的违约成本有多高?可以来算一笔账。 假设,本期账单实为10000元,最低还款额,按10%计算,为1000元。如果持卡人分文未还,则按1000元的5%收取滞纳金,第一个月按月收取滞纳金50元。 另外,滞纳金收取的前提“本金”,是“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加上透支利息(日利率万分之五)。即,进入下一个月后,上个月的滞纳金、利息会累计计入本金,该本金再产生每个月5%的滞纳金并且产生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依此循环往复。 也就是说,一个月后,即第二个月开始,本金就变成了1065(1000+50+1000×0.05%×30)元,应还款项累计为1134.225(1065+1065×5%+1065×0.05%×30)元。可见,如果收取信用卡滞纳金,应还款项累计速度较快。 上述判决书中显示,单滞纳金,每年利息将可能高达60%。不到半年,应还利息已经达到年利率90%。...
监管临近,近期各地摸底排查及打击非法集资动作不断。 有要求匿名的平台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3月底,北京市金融监管部门曾约谈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提示近期工作重点仍是打击非法集资,过高的收益率或被作为整治的条件之一。该人士认为,这或许是近期P2P平台降息的诱因之一。 除降息之外,近期包括活期理财、自动投标等产品的主动调整,都是互联网金融平台为应对即将到来的监管做准备。 降息应对“打非” 从去年开始,P2P平台收益下行的趋势就一直在延续。数据显示,2016年3月网贷行业综合收益率为11.63%,环比下降了23个基点(1个基点=0.01%),同比下降了339个基点。 特别是自3月1日起,央行普遍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不少平台也顺势下调收益率。但在上述匿名人士看来,在降准之后,监管表态才是平台降息的根本原因。 他表示,根据北京地区金融监管部门的意见,监管工作重点仍针对非法集资。而判断互联网理财平台是否涉嫌非法集资,目前有三条标准:收益是否过高;是否面向不特定公众营销;是否存在不实或虚假宣传。其中,10%以上的收益或将被认为有高息揽客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轮收益下调其实从“两会”前后就有端倪。目前为止,已经有包括积木盒子、有利网等十余平台宣布降息。 但从数据来看,目前八成以上网贷平台的综合收益率在8%-18%之间。收益率介于12%-18%的平台占比仍最多,达到46.05%,综合收益率介于8%-12%的平台,占比为34.89%。 月报中提到,平台下调综合收益率,使得低利率区间的平台占比增加,一些知名平台网贷综合收益率往往较低,也已形成一定的竞争优势。随着行业理性发展,高综合收益率的平台占比在减少。 近期降息的平台中,也有包括拍拍贷、小牛在线这样在北京地区以外的平台。 主动调整在先 除降息之外,一直存在争议的活期理财及自动投标产品也在进行调整,其中,积木盒子已经证实关闭了活期产品。 业内人士表示,虽然网贷行业的监管力度不断增加,但现阶段内监管盘查的重点依然集中于资金池、自融等非法集资行为。“从我们与监管层的沟通中,并没有明确获得自动投标工具是否可以继续的反馈,因此现阶段内我们并没有暂停自动投标产品的计划,但是已经在积极研究优化方案和升级服务。”他称。 前述匿名人士表示,监管目前对于活期、自动投标等产品该怎么做尚未明确,但已提出希望平台可以拿出替代方案,以随时应对。 虽说活期及自动投标因为监管政策的不明朗存在调整余地,但从实际来看,这类产品的市场仍比较大。 有七成一站式互联网理财平台提供活期产品,甚至有部分平台只提供活期产品。报告认为,一站式理财会成为下一个风口,而在提供两种及以上资产类别的互联网理财平台中,类固收债权、公募基金和金融资产收益权占比最高。 从合规角度来看,P2P这样的类固收产品门槛较低,但公募基金销售需要有相应牌照,金融资产收益权拆分也依然存在争议。这也成为一些平台对接资产时的顾虑所在。 业内人士认为,虽然私募基金产品收益权拆分已被禁止,但资管计划或信托等的收益权拆分还没有明文禁止。“比如合格投资人以其所购买的资管计划作为抵押来借款,投资人的收益实际与资管计划的收益相挂钩,这在目前也是可行的方法。”她举例。 不过现在来看,与活期产品一样,这些结构化产品是否可行、如何改进,目前监管似乎还没有余力顾及,更多细节有待监管细则的最终落地。...
深圳整肃P2P行动升级 问题平台五大“重灾区”将跟进,一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风暴来临。 4月13日,人民日报发文,公安部将与有关部门配合,集中展开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 互联网金融监管走在前列的深圳市,更是频频出击。近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关于停止开展房地产众筹业务的通知》,要求全市各互联网金融企业全面停止开展房地产众筹业务。深圳经侦下发《互联网借贷平台公司基础信息登记表》,对辖区P2P平台进行摸底排查工作。 4月14日,中国互金协会举办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共享“首训”,这意味着网贷行业的自律管理进入实操阶段。 网贷行业不断爆出的平台跑路、诈骗、提现困难等负面消息从未停歇,而山东、广东、浙江、上海、北京堪称问题平台“重灾区”。记者梳理相关数据统计发现,从2015年至2016年3月底,以上五省市爆出的问题平台占全国问题平台的比例高达六成。在公安部与有关部门配合的“打非”活动的大背景下,问题平台“重灾区”也将会出台相关措施。 业内人士表示,其他省市不太会照搬深圳的做法,但监管都会陆续动起来,这是必然。每个城市所面对的情况不同,其辖下的互联网金融结构也不相同,互联网金融在城市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也不同,都会影响监管的启动时间和方式,但监管的大方向不会变。可能有些城市会结合自身的特点跟随深圳的步伐,有些治理压力并不紧迫的城市也可能会选择观望一段时间,吸取经验再动。 “深圳率先行动有其试验性、经济性等多种原因,并不会给其他城市造成压迫性的影响,影响最大的还是国家对监管推动的力度。”他补充说道。 京沪粤鲁浙五省市 问题平台占总数的六成 风声鹤唳的网贷市场,依然在成交量创新高而问题平台不断爆发的争议中前行。 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3月底,网贷行业累计成交量达17450.27亿元。2016年1月份-3月份累计成交量为3798.06亿元,是去年同期累计成交量1185.56亿元的3.2倍。 回望2015年,全年网贷成交量达到了9823.04亿元,相比2014年的2528亿元增长了288.57%。其中,网贷成交量位居前5位的省市分别是广东、北京、浙江、上海、江苏,累计成交量占据全国的87.17%。在问题平台方面,主要集中在山东、广东、浙江、上海、北京,5个省市的问题平台数量占全国问题平台总数的比例高达60.16%。 记者梳理今年一季度的数据发现,截至3月底,网贷行业出现问题平台260家。其中,1月份88家,2月份74家,3月份98家。广东、山东、北京、浙江、上海、湖北、江苏的问题平台数量排名居前,只是座次有所变化。1月份问题平台数量前3名分别为山东23家、广东14家、上海10家;2月份前3名分别为广东13家、山东和北京均为9家、浙江8家;3月份前3名分别为广东25家、山东16家、北京11家。 而从2015年至2016年3月底,问题平台五大“重灾区”合计有926家问题平台,占全国问题平台总数1523家的六成。其中,山东282家、广东266家、浙江161家、上海119家、北京98家。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停业、跑路类型问题平台占据大部分比例,提现困难平台比例进一步下降,主要原因在于“监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后,部分中小平台自认无法完全满足监管条例,因而选择主动清盘停止营业。 多个监管部门出击 互金行业迎来严峻时期 4月13日,《人民日报》发文,针对当前经济金融领域犯罪多发态势,公安机关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集中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严厉防范、严厉打击证券期货领域、地下钱庄、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坚决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和金融管理秩序。 深圳作为互联网金融最活跃的地区,暴露的问题也明显,同样监管部门的思路、行动也走在全国的前面。2015年9月,融金所、国湘资本等深圳网贷平台接连爆出被经侦调查事件,率先掀起了监管风暴,此后,监管部门动作频频。 近日,有多家深圳P2P平台已收到了深圳经侦下发的《互联网借贷平台公司基础信息登记表》,经侦开始对辖区P2P摸底、排查。4月12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下发《关于停止开展房地产众筹业务的通知》,要求注册地在深圳市的企业立即停止所有房地产众筹业务,这距上次叫停房地产众筹业务只有一个多月时间。 据悉,广州地区公安经侦部门自3月份以来已经开展对辖区内的P2P平台进行多轮的实地核实、排查,内容主要涉及平台项目的真实性、资金流的合法性等。 业内人士表示,深圳的动作之所以走在全国的前列,这和深圳的互联网金融发展程度和阶段相关。深圳是国内最早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城市之一,所以它的发展阶段比较领先,问题出现较早,监管自然也跟上得早;和深圳的城市角色定位相关,深圳在国内始终扮演着先行先试的角色,这已经成了一种无需言说的默契,回顾以往,很多政治经济上的试验都在深圳展开,在经济模式上先行先试,在政策法规上先行先试,在监管治理上自然也会先行先试;和深圳这个城市经济特性相关,深圳本身就是一个金融、科技型的城市,也是一个市场经济发展更为充分的城市,天生对金融敏感,在预知险情和处理思路上都有一种直觉型的快速反应意识;经过三十多年的现代化城市发展,深圳政府的办事效率始终是领先全国的,高效的政府治理结构也助推了监管的快速落地。 从健康发展到规范发展,可以明显窥探出监管层对互联网金融的态度是以治为主。随着监管政策的逐步明晰,行业竞争加剧,企业将面临从无门槛到有监管、合规要求的门槛的转变。一些伪互联网金融平台将被驱逐出行业。...
短短一天,32岁的福建人李辉(化名)在“赌桌”上输了10余万。不到一年时间,他的百万积蓄已付之东流。 让李辉输钱的“赌桌”来自于虚拟世界,就在那大家所熟悉的支付宝平台里聊天群内。 近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多个成员人数超过300人的支付宝聊天群变身聚赌的场所。群内玩家24小时不停押注,赌注动辄超过万元。群内有做庄的老板、群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和玩家,各人分工不同。同时还有专门的“托儿”参与其中,诱导玩家下注。 一些人抱着暴富的梦想,最终落得倾家荡产。有庄家透露,不少赌局实际都以“作弊”手法进行,结果被人为左右,赌客们很难占到便宜。 “总想捞回本,但越输越多。”输掉近百万后,李辉曾几次尝试戒掉赌瘾,希望回归正常生活,但他已无法控制自己。 2 赌台 支付宝群内设局 皇冠团购交流群、富贵花开、大赢家娱乐汇……对于这些起着各色名字的支付宝聊天群,李辉并不感到陌生。他在里面经历了一次次赌局,最终落了个倾家荡产。 3月31日,北青报记者以玩家身份进入10余个存在赌博行为的支付宝聊天群。据观察,这10多个赌博群里,成员人数均已超过了300人。 在多个群里,所进行的赌博种类繁多,玩法各式各样,包括有龙虎斗、百家乐、斗牛和推牌九等多种形式。 进群前,玩家需缴纳一定进群费,群内俗称经费。据北青报记者观察,缴纳进群费用从0.88元至6.66元不等。李辉说,这些都是小群,在部分赌博大群里,进群费需几百元,“赌注越大,经费越高。” 截至4月7日凌晨2点,在“皇冠团购交流”群内,群内人数239人,单经费余额已达12644元,入群条件也已变更为100元。而另一个名叫“富贵花开”的群里,人数虽只有266人,但经费已达2万多元。 北青报记者调查发现,在赌博群里,管理人员禁止玩家说话,玩家只能押注。此外,庄家和发包手也很少说话,只是通过发图片表情指示玩家下注,玩家几乎没有任何交流,只是打出下注金额。 北青报记者在数个赌博群里时,发现不断有人加好友,推荐群名片,希望进群押注。缴费进群后,群内管理人员在群里贴出一张玩法介绍图,向玩家介绍玩法。 为吸引玩家入群,群内管理人员以发红包名义刺激玩家,让玩家相互介绍熟客,拉人进入群内赌博。一则招聘帖上,发帖者称拉一名玩家奖励18.88至188.88元。 “拉一个玩家进群,拉人者能收到庄家发的几百元红包,不少玩家干起这种买卖,这种生意比赌博好,稳赚不赔。”李辉说。 北青报记者调查发现,四类人维系着一个赌博群的运转,这四种人是庄家、群管理员、业务员(也被称为发包手,负责发红包和掷骰子)以及托儿。 调查发现,庄家负责财务、收账和赔付,群管理员负责管理群,负责清理“死人”,也就是那些从不押注的人,业务员负责发红包,“托儿”负责引导其他玩家下注。 北青报记者一连数天观察发现,在任何一个赌博群里,只要庄家开盘,立即就有10余名玩家下注。其中几名玩家非常活跃,押注也较大。 “这些人大部分是托儿,每个群都有。”李辉说,这些人“潜伏”在群里,一是为活跃群里气氛,另外能诱导玩家下注。 在庄家眼中,一名真实玩家可谓是一块“肥肉”,众庄家为抢人相互竞争。 为相互竞争,不少庄家通过发布群邀请,向其他群里争抢客户。一旦被发现,另一个群管理者会把发布者移出群。 4月4日,在天龙VIP俱乐部群里,一名发布其他群二维码的玩家,信息刚发出几秒,即被移出群。 被清理的是一名招聘业务员,他负责拉拢玩家入群,以谋得丰厚的报酬。 北青报记者联系到一名庄家。据他介绍,业务员拉到玩家后,把名片发给老板,然后自己截图就行了。只要拉来客户,不管客户输多少,按其输的钱总数20%返水。 该庄家说,当天押注结束,他结账后,会把账单发过来,查看拉入的玩家输多少,然后按比例返水,“只要他输,你就赢。” 赌法 以“发红包”方式进行赌局 长期“泡”在赌博群,失去的赌资以几十万计算,类似李辉这样的玩家并不在少数。 李辉说,他在网上遇到好几名赌友,输掉的金额与自己相当。“这些赌友人没见过,平时都是靠网络联系,大家平时都在支付宝群一起玩。” 吸引李辉等人解开腰包的并不是什么复杂的“游戏”,在支付宝聊天群里,庄家以掷骰子和发红包的方式,决定了最终的输赢。 在北青报记者进入的其中一个赌博群里,一局押注结束后,群主就贴出了百家乐玩法图片。图片显示,玩家可押“庄赢”、“闲赢”和“合”。 首先庄家掷两颗骰子,两颗骰子点数前面加一元,为发红包钱数。比如两颗骰子点数前后分别为3和6,即庄家发放一个金额为1.36元的红包,分为五份。其中,最下方的两份为“闲”,靠前的两份为“庄”,中间则是废弃。 代表“庄”和“闲”的两份红包,尾数分别相加,点数大则为赢。若相加点数相同,则为“合”。群内的赌客所要做的,就是将赌注押给认为可能会获胜的一方。 根据各群庄家介绍,押注前,玩家必须先将钱转给群内财务人员,然后在群里打出押注金额和押注方。否则押注无效。 在一个名叫“天龙VIP俱乐部”群里,北青报记者连押几局,金额均是50元,有输有赢,但计算最终的收支,仍是入不敷出。 经过北青报记者数天观察,在这个较小的赌博群里押注金额是50到2000元。玩家押注多在100到1000元之间。但在8090龙虎斗群里,押注金额是300到30000元。一些玩家单局押注就超2万元,单局过万更是正常现象。 李辉说,他平时押注比较大,少则几百,通常过千元,最高时一把就过万。“只要押注大,基本都输。” “庄家肯定赢,不然也没人开局。”李辉说,他也做过一段时间庄家,做庄家的条件要求严格,首先要给开群人(群管理者)交2万元押金,不管输赢,而且按天给群管理员发红包。 李辉说,只要资金充足能开庄,但开庄基本都是大老板,“一个群一天进出账几十万很正常,一天庄家就能赢十几万。” 赌技 开包结果被“移花接木” 经过北青报记者调查发现,所谓“庄家稳赚不赔”的现象,并非口上说说而已。庄家以“移花接木”的方式,左右着赌局的结果。 “不搞鬼的群,一天能输倒闭。”曾参与其中的赵伟(化名)称,他玩了不少小群,刚开始的确没有开挂,但输得很惨,现在同样开始了“作弊 ”手段。 北青报记者在群名叫“8090龙虎斗”群押注数天发现,虽然按照规则,发包手根据骰子点数发红包,群里任何人均能参与抢红包。 但记者第一时间点击屏幕去抢,但红包已被抢光,而发包手发布的抢包记录显示,抢包时间已有2秒钟。再参照之后赌局的进行情况,根据多个发的红包显示,押注较多的一方多是落败。 “这里面有假,骗人的把戏。”赵伟玩了半年多,也曾开群做过庄家,也赌过无数次,但他决定不玩百家乐庄闲合。 赵伟说,这种百家乐玩法,抢红包后的尾数是决定胜负的关键。庄家作假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转包,二是做包。“无论哪种方式,决定胜负的开红包结果,并非在赌博的群内完成。” 赵伟进一步解释,所谓“转包”,就是控制第一份“闲”的点数,被称为庄家的“神手”。这个包即使群内成员使用抢包软件,也无法成为第一个抢到的人。因为庄家同样使用了特殊的软件,在另一个小群发包,在满足庄家需要的条件才自动转发到赌博群里。 而对于另外一种“做包”的方式,抢包的过程则完全在另一个小群进行,之后再进行转发。而且均是内部人员抢包,真正的玩家永远抢不到包,也就无法参与决定赌博的结果。 赵伟表示,一些群一般下注人数少,就不玩假,所以押注走势图都是诱惑人的,只有当有玩家开出重注后,才会开始“作弊”的手法。 赌客 戒不掉的赌瘾 李辉原本在上海经营一家超市,手上有一定积蓄,但这平稳的生活,却被支付宝赌博群给打破了。 2015年7月,经赌友介绍,他接触到支付宝赌博群,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刚开始只是小玩,也就押注一两百元,后来越赌越大,一把押注就上万元。”李辉记得,去年10月底,短短一天时间,他就输掉13万元左右。 李辉输钱后,心里后悔过,发誓戒赌。反复戒赌多次,他终究难控“赌瘾”,陷入恶性循环,输掉所有积蓄后,变得一贫如洗。 此后,李辉卖掉超市,回到福建老家,借钱经营一家饭店。但店里生意不好,关闭饭店后,李辉拿着变卖饭店资金准备再博一把,本想将原本输掉的本钱赢回来,但越输越多。 “我控制不住自己,越想赢,反而输越多。”李辉说,这次他把卖掉饭店的资金输光,再一次戒赌。今年春节,李辉再次进入赌博群,但再也拿不出钱,他从朋友那里借三万元高利贷,打算捞一些本钱,但3万元很快就输光了。 李辉说,这3万元高利贷,一万元一月的利息一千元,每月都要还9000元高利贷,“钱全输光了,我这次真的戒赌了。” 因聚集网络,玩家汇集各色人物,甚至包括学生。一些放高利贷者也出没于赌博群内,他们甚至将眼光瞄准缺钱的大学生,专门为他们提供贷款。 一位群名叫“陈坤”的人自称推出4000元-10000元大学生消费贷款,全国任何地方大学生都可以申请。 “贷款学生特别多,不少都是在群里赌,输完就找我们借款。”“陈坤”随后把北青报记者拉入一个大学生贷款群里。 “肯定没问题,百分百下款。”“陈坤”说,大学生贷款特别多,贷款利息很低,三个月内还清贷款,就没利息。而后“陈坤”又称,他会收取手续费和产品折旧费,公司收500元,产品折旧费300元,以及风险金200元。 “陈坤”所说的产品折旧费是指数码产品。他称自己公司是数码产品公司,是用数码产品进行套现。 在“陈坤”为学生进行借贷的网络平台上,北青报记者看到只要信息资料正确,百分之百下款。 同时需要填写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支付宝账号、支付宝登录密码、手机号运营商、学信网账号、学校地址、寝室号和父母姓名以及父母电话等信息。甚至包括同学姓名和电话,以及辅导员姓名和电话。 律师看法 涉嫌聚众赌博罪 可处三年以上徒刑 实际上,通过“抢红包”进行赌博的形式这两年并不少见。 2015年11月12日至13日,张家港警方破获“9·14网络赌博专案”。犯罪嫌疑人王某的“红包群”里,红包由固定的人员发放,这些人被称为“发包手”。 “红包完全随机,只要玩得多,进来的基本都要输钱。”王某说。在王某等人所谓的“抢红包”游戏中,已经有固定的组织形式,有人抽头渔利,有人招徕网友,与开设网络赌场类似,但又具有很强的迷惑性。 据统计,短短两个月时间,王某等人建立的赌博群全部进账达到1000多万元,先后有数百人参与赌博。通过抽头渔利,王某等人获利100多万元。 “玩家通过现金支付并押注,这就是涉嫌网络赌博。”北京市中治律师事务所律师郭聪说,网络赌博和现实中赌博(有固定参赌场所、参赌人员和抽水等)定罪和量刑一样,只是表现形式不同。 郭聪表示,在支付宝赌博群里,群内参与赌博人数已达数百人,按法律规定,参赌人数达三人以上,属于聚众赌博,即构成犯罪。此外,赌博群涉案赌资累积达5万元以上,也是构成犯罪。 “群管理员提供赌博场所,为涉赌人员提供便利,涉嫌开设赌场罪,跟聚众赌博一样量刑。”郭聪说,从参赌人数和赌资来看,支付宝群内的庄家涉嫌聚众赌博罪,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但参赌人数上百,赌资较大,属情节严重,影响较为恶劣,可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郭聪还称,支付宝平台也有一定责任,它为赌博提供技术条件,为网络赌博提供便利,存在监管漏洞。...
中国信托业协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末,证券投资成为资金信托的第二大配置领域,规模占比达20.35%。过去,信托公司对资本市场关注度不够,在传统业务面临转型的当下,资本市场将是信托公司需重点开辟的领域。在这样的背景下,证券投资类信托会有怎样的变化?投资者该如何进行选择呢? 强化主动参与 据了解,证券投资类信托主要分为结构化产品和阳光私募,结构化产品本质上是借钱给别人放大杠杆投资,阳光私募则体现为浮动收益。当前,大部分信托公司已从固定收益类产品和浮动收益类产品双向出发,致力于研发丰富的产品线,为投资者提供多元化的选择。 “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迅速发展,未来债券市场、股票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等都有可能成为信托的发展重点。”中建投信托研究员王俊说,就当前业务落地情况看,信托公司在新三板、定增等业务领域均有所涉足。 普益标准研究总监付巍伟说,资本市场的业务拓展,核心要求是人才、团队和流程建设。总体而言,目前信托公司资本市场的研发能力有限,熟悉资本市场的高级人才比较匮乏。 与相关机构合作是一段时期以来信托公司的选择。发行证券投资类信托,信托公司会挑选投资顾问。“信托公司发挥其平台管理、资源整合优势,选择优秀券商和私募基金等进行合作,规避信托投资管理能力不足的劣势。”王俊说。 信托公司还可通过MOM(管理人之管理人)方式参与二级市场主动投资。中信信托副总经理王道远说,通过阳光私募数据库,信托公司可用定量或定性的方法,根据私募基金经理的投资风格和业绩表现,帮助投资者挑选出业绩好且相对稳定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基金经理的组合”达到分散风险并获得较高回报的目的。 随着对资本市场的重视,信托公司开始更加强调主动参与,培养自己的投资顾问和投资团队。某信托公司人士对记者表示,与券商等机构相比,信托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在资本市场的业务开拓中,信托公司将更强化主动投资和管理。 日前,中信信托发行了“中信信托—信鑫稳健配置管理型金融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期”,资产配置主要是权益投资、对冲基金等。该产品由中信信托自主运作,其管理团队是信托公司自己的团队。“通过组建二级市场投资团队,信托公司可自主开展二级市场投资业务。”王道远说。 收益形式变化 付巍伟说,为满足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的需求,今后在资本市场上,信托公司开发的产品将更加强调浮动收益的特性,真正实现风险和收益相匹配。 据悉,近一段时间,一些信托公司推出了投资于定向增发的信托产品,该类产品是纯浮动收益,而非固定收益。上述信托人士说,参与股权投资的信托产品,更多是非固定收益类产品,一般会体现为预期收益区间。 百瑞信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员董瀛飞认为,在目前的监管形势下,信托公司针对资本市场开发的产品种类还比较少,与传统信托产品的区别更多体现在收益的表现形式上而非产品实质,投资者可依据自身收益偏好选择该类产品。 但上述信托人士说,浮动收益类信托产品比较适合对某些市场或产业具有一定认知水平,但自身难以直接筛选和投资的投资者,以获取超额收益机会。目标客户群与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有所不同,需要具备相对较高的风险承受能力。 付巍伟也认为,相对于债权型的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投资者在选择信托公司针对资本市场发行的信托产品时,需要关注的风险因素增多。“比如,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产品管理人的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等,而不只是关注信用风险。” 付巍伟同时强调,投资顾问的能力很关键。若是投资顾问能力较低,即使在牛市出现时仍不能盈利,在熊市则可能亏损更严重。 青睐量化对冲 在资本市场开拓上,信托公司可谓一波三折,2015年股市波动,证券投资类信托受到较大影响。“政策和市场变化使证券投资类信托产品结构和形态发生较大变化,以配资为主要目的的传统结构化融资信托规模大幅降低。”王俊说,目前,市场对量化对冲的证券投资类信托接受程度较高。 在经历了市场的波动后,投资者也逐渐意识到了稳健收益的量化对冲产品在资产配置中的重要作用。“未来,信托公司将继续发挥资源整合优势,通过筛选优秀对冲基金,加大对冲类信托产品的发行规模,量化对冲业务将成为信托在证券投资领域权重较高的配置方向。”王俊说。 虽然量化对冲类信托产品抗跌性较高,但并不代表无风险,如:股票组合选择不当以及操作风险等。此外,投资者也需关注政策变化的影响。 “量化对冲类信托产品投资收益相对稳定。”王俊说,投资者在选择此类产品时需对量化投研团队实力进行评估,并弄清产品采用何种量化对冲策略,该策略是否具有风险敞口,产品存续过程中是否进行策略变动等情况。注意考察产品较长时间内的投资业绩,时间越长越能反映投资策略的稳定性及产品长期盈利能力,而最大回撤越高说明产品风险越大。 ...
文章摘要:应该如何尽可能地预防创业合伙人股权之争?合伙创始人之间股权分配不合理怎么办?合伙创始人离职时股权如何处理?合伙创始人能被强行开掉吗?众筹行者在这里总结了此文,希望与众多创业者分享更多的经验之谈,以供创业者参考。 2016年3月24日,媒体报道了又一家创业公司创始人之间爆发的股权战争。该联合创始人在朋友圈发布消息,详细说明了她 “被离职” 的来龙去脉,称因为她与公司创始人在经营和管理理念上的分歧,董事会已经同意起草有关她的优先退股协议,在未来一年半内允许她优先出让股份,但该份协议并没有签署生效。而后,她突然收到公司创始人以协议内容完成为由,提出让她离开的要求。媒体报道显示,这家创业公司融资已进入C轮,估值几亿美金。 这一报道让人不由想起首席娱乐官、西少爷肉夹、泡面吧等创业企业创始人之间的股权战争,这些中国合伙人股权战争的案例多是在融资过程中甚至是融资前夜爆发。尽管事实真相和细节只有当事人知道,外人很难客观公平地评论是非曲直,但是,这些事件的背后都指向一个共同的主题——创始人之间的股权战争。 那么,应该如何尽可能地预防创业合伙人股权之争?合伙创始人之间股权分配不合理怎么办?合伙创始人离职时股权如何处理?合伙创始人能被强行开掉吗?众筹行者在这里总结了此文,希望与众多创业者分享更多的经验之谈,以供创业者参考。 一、股权动态调整的意义 如果创业者有机会问问那些白头发的融资律师,创业企业股权动态调整应如何做?你得到的可能是一个白眼。的确,以传统经验来看,几乎所有的创业企业股权比例都是在成立之初就分配好的,大多基于各合伙创始人对企业的长期潜在贡献(价值)预判而确定——其实就是拍脑袋目测估计,合伙人按照比例认缴公司注册资本。 现在,经常会碰到创业者在设立企业时询问合伙人之间股权比例如何分配的情形。其实,除了 “根据各创始人的贡献中长期看应当与股比一致” 这个大原则之外,我们真的无法给出具体的建议,因为即使在创业伊始,合伙创业者之间相互了解对方的能力,大家也无法准确预判各自未来的贡献。所以,硅谷著名创业家和知名博主 Joel Spolsky 索性干脆地推荐了一个公平划分创业公司股权的方法——股权对等,简法帮于 2016年2月24日 在 36Kr 发表的《合伙创业究竟应如何分配公司股权?》一文中也进行了介绍和批判性分析。 然而,即使创始股东在创业一开始就公平的分配了企业的股权,创业企业会经历市场、技术和企业所处阶段的各种变迁,同时,合伙人对企业投入的时间、资源和精力也可能会发生变化,例如有人结婚、生子或家庭变迁,创始股东原本公平的股权分配也可能将无法再体现新的现实,如前文提及的几个案例大都存在这个问题。 如此看来,动态的股权分配或调整是不是就有自己存在的价值了? 其实,这种意义上的调整在市场上也不乏类似的成功案例,尽管可能没有上升到这种理论高度。据媒体报道,海底捞在早期时,张勇夫妇和施永宏夫妇各持 50%股权,海底捞经过十余年飞速发展后,张勇从先后离开公司管理岗位的施永宏夫妇手中购买了 18%的股权,张勇夫妇成了海底捞 68%(超过三分之二)的绝对控股股东。 关于合伙创始人股权分配,Mike Moyer 在《Get Them Grators》一书中提出了一个公式: 创始人股比 = 创始人(相对)贡献÷ (相对)总价值 这个概念是符合逻辑的,众筹行者也推荐给创业者参考。Mike Moyer 还在《Slicing Pie: Fund Your Company Without Funds》一书中提出了更详细的计算公式,但是笔者通读下来觉得创业者实操起来可能过于繁琐,以中国人的思维和习惯可能也很难接受用一个复杂的公式来决定合伙人之间的股权比例。简法帮认为,创始人之间完全可以通过自由市场式的博弈来实现类似效果,中国合伙人需要迈出的第一步是引入动态调整的概念和机制。 如下两点特别值得创业圈的中国合伙人参考: 1、考虑因素 股权比例应当反映合伙人对创业项目的综合贡献和价值,考虑因素包括:创业 idea 的来源、经验和资历、领导能力、市场(用户)开拓能力、产品和技术能力、融资能力、时间精力和其他资源的投入等,创始人可以针对创业的领域选择决定性因素和权重,开诚布公、严肃认真地讨论商定,直到各方都真心认为股权分配方案是公平合理的为止。 2、坦然面对利益分配 创业合伙人应当避免中国文化中羞于直面利益分配的习惯,否则利益分配问题在公司 “钱” 景明朗时,就会成为公司头顶的利剑,所以一定要坦然面对,而且越早越好。当前不完美的决定,总比想象中以后完美的解决方案更靠谱。众筹行者推荐的解决办法是:在创设公司之前,将合伙人困在酒店房间中,直到谈成完全一致的方案才能离开,并且应当定期(例如每年)讨论一次股权比例,如有必要及时调整。 二、股权动态调整的实操 创始人可以通过签署(合伙创业)股东协议来预留一定股权用作动态调整,然后参照上文的考虑因素、权重及方法,定期讨论审查调整股权比例,在预留的范围内进行调整。 股权动态调整的实际操作视企业的具体情况,根据是否完成融资,也就是创业公司是否存在创始人之外的投资人,因此复杂程度和操作方式可能会略有不同。 1、融资前的股权调整 公司在还没有融资引入投资方之前,内部股权调整相对简单。 (1)股权转让 如果说公司的注册资本还没有完全到位,从未到位的部分中预留出股权调整的份额,由部分股东(例如创始合伙人中的老大)暂时代持(即代持股东),创始股东之间定期商定好股权的调整结果后,由代持股东将相应的股权转让到应得股东的名下。需要提醒的是,近几年来个人转让股权在做工商登记之前,需要到税务局办理个人转让股权征(免)税手续,如果公司的净资产没有增值,个人按照原始取得价格(未实缴的话就是 0)转让股权是没有所得税的;然而如果有增值,税务局可能会按照账面值的增值核定征税。除了几种特殊情形下的正当理由(例如继承等)之外,明显偏低的转让价格会被税务局盯上。创业企业在早期一般情况下不存在账面值增加,如果存在,可以考虑以下的增资方式。 (2)增资 如果公司的注册资本已经全部实缴,进行股权转让就存在转让价格支付的问题,也就是代持股东将股权转让到应得股东的名下,受让股东至少需要支付给转让方股权原始取得价格(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该价款就在公司的体外循环,没有进入公司。为了将公司蛋糕做大,更好的替代方式就是应得股东增资(扩股)将资金注入到公司,也不会立即产生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申报和缴付义务。 此外,如果企业存在账面值增加的情况,采用上述增资方式也能够具有同样的规避个人所得税义务。 2、融资后股权调整的特殊考虑 如果公司已经融资(例如天使投资),内部股权调整涉及到投资人的沟通和同意的问题,从法律上讲投资人具有优先购买权,所以需要跟投资人沟通股权调整的来龙去脉,取得投资人的书面同意,也要尽量避免给投资人带来公司创始团队稳定性的担忧。 股权调整理论上仍然有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两种方式,前文讨论过的问题同样适用。但是,增资扩股就会同比例稀释投资人的股权比例,投资人不会轻易同意。此外,如果增资扩股的价格低于投资人投资价格的话,更会稀释投资人的投资价值,可能会引发投资人投资文件中约定的反稀释保护机制(如果有的话)。所以从实践角度来看,通过创始人之间股权转让进行动态股权调整实施的可能性更大。 如果股权转让方式可能会引起投资人的担忧,或者公司净资产有增值导致股权转让发生个人所得税的话,创始人可以考虑使用期权池中的期权实现合伙人之间的动态股权调整。通常情况下,投资人不会直接插手期权的分配,而且专业的投资协议中往往也会将期权授予(导致低于投资人投资价格)排除在反稀释保护机制的范围之外。 三、合伙人离职 对于初创期的企业来说,合伙人离职可能是最具有破坏性的事件之一。然而,创业企业所面临的压力往往决定了创业初期团队的不稳定特性。所以,留任继续抗战的创始人不仅要面临昔日合伙人离开所伴随的情绪上的波动,如果要继续前行,还要寻找替代合伙人填补企业的空缺,而这时候可能更加需要通过股权的橄榄枝来招揽继任合伙人。 1、股权兑现(Vesting) 股权兑现通常是引入风险投资时投资人会要求的条款,在中国属于舶来品,现在很多创业企业在融资前也纷纷引入以维持公司创始团队的稳定性。股权兑现最常见的方式就是与股东的服务期间挂钩:兑现期间多设定为 4-5年,每服务满一年,股权兑现(也就是被解锁)1/4—1/5,且只有在公司呆满一年,才能够拥有公司股权。否则,你的联合创始人可能会在做了三周后退出,却在留任合伙人打拼数年,公司有起色后回来声称拥有公司 25%的股权,岂不令人郁闷?简法帮推出的合伙协议自制服务中,已经包括股权兑现等常见的合伙创业保护机制,创业合伙人可以在注册简法帮并认证之后,免费下载使用。 如果合伙创业的联合创始人在公司服务的实际时间(假定 2年)满一年而未满约定的全部兑现期间(假定 4年),那么,该联合创始人只能继续持有其名下已经兑现(也就是 1/2=2/4)的股权,其余部分应该由公司或者留任创始人收回。 2、股权回购的最佳时机 经验证明,合伙人离职往往是收回其名下股权的最佳时机,创始人如果希望收回离任合伙人名下的股权,一定要抓住这个时点。 首先,合伙人离职常见原因不外乎基于公司经营上的异议(例如:公司理念、方向、策略或者管理等方面的不和)或者个人原因(例如:个人健康、家庭等实际状况)。这时,离职合伙人或者因为自己离开对公司的影响,或者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联合创业的愧疚,或者因为需要从公司收回投资或取得经济补偿的客观需要,往往更容易针对股权收回(尤其是已经兑现的股权)达成一揽子的解决方案。 此外,离职合伙人通常可能面临离职后两年内的保密和不竞争义务,尤其是如果公司已经拿到专业 VC 的投资,投资人往往在投资时已经做出了创始人的保密和不竞争义务要求。离职合伙人很可能继续从事竞争性行业,在不竞争的补偿金和不竞争义务的限制方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磋商,这在实践中也是收回离职合伙人股权的一个常见筹码。 第三个因素是容易被忽略的离职补偿税收筹划。离职合伙人可能涉及到三种类型的个人所得税:(1)股权转让或者分红的 20%所得税;(2)工资奖金等的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最高税率到达 45%;(3)不竞争和经济补偿金,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根据财税 [2001] 157号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3 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按照北京 2015年 的水平经济补偿金免税金额可能在 20 万左右。三种情形的税负差别很大,创业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税收筹划,这也可能是友好收回离职合伙人股权的蹊径。 四、创始人能 “被离职” 么? 这是一个需要对不少创始人普法的问题。初创公司中,创始人通常扮演着两种法律意义上的角色:(1)公司的股东;(2)公司的第一批或者最核心的员工。后一种意义上的身份是可以根据公司制度和劳动合同被解除的,也就是常见的创始人被除去 CEO 或者 CXO 的职位;相应地,被开除的创始人也就没法继续在公司领取工资等劳动报酬。 但需要强调的是,创始人作为公司股东的身份是很难解除的,尤其是在中国的法律框架和实践中,非自愿方式移除创始人股东地位基本是无法实现的,所以就在不少案件中(包括前文首提到的一些案例)出现了代签或冒签的极端情形,这种情况下的风险和责任就不再展开讨论了。 境外架构中常见的投资人强制出售权是个例外。强制出售权,是投资人作为小股东退出投资的一个重要保障,也被称为拖售权、强卖权或者领售权。它的意思是如果有第三方想要收购投资者的股权,投资者有权要求创始股东和自己一起向该第三方转让股权,创始股东必须按照投资者和第三方达成的出售条件、价格加入到收购交易中来。所以,有些知名的企业合并收购及创始人最终出局的案例就是因为投资人行使了强制出售权,创始人最终 “被离职”。但是,纯粹境内架构的创业公司中,这种强制出售权很难执行,创始人最多只能通过磋商达成一致(相互配合)“友好” 的被离职。 采用不友好的方式让其他创始合伙人离职,对于中国公司来说可能会把情况恶化成为公司股权结构上的不治之症,而且公众形象也会受到很大的负面影响,文首几个案例中大多存在这个问题。试想,作为中国境内注册公司的老大(股东)兼 CEO,如果你开除了你的联合创始人兼 CXO,你会发现这位前 CXO 仍将是公司的股东,你需要尊重这位特殊股东的知情权等各项股东权利,你可能还需要向这位股东汇报工作,请这位股东在你的融资协议等重要文件上签字,这样的结局你能够想象吗?简法帮希望中国合伙人能够仔细阅读该文,从而能尽力避免这样的股权战争遗患。毕竟,只有安全地避过股权之争中的各个坑,才有可能张开双臂迎接美好的未来! 众筹行者:网贷财经 wdcj.cn 专栏作者...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成立后首个动作在2016年4月14日正式发出:信息采集,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等动作已经正式走上轨道。 4月14日上午,由国字号互联网金融协会主办的互联网金融统计制度和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共享标准培训会在北京召开。 据了解,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为《互联网金融统计制度》和《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共享标准》的主要内容和数据报送流程。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要求互联网金融企业在未来根据不同的时间周期披露基本信息、财务信息,以及业务信息三大类六小类业务指标。此外,针对互联网金融企业报送中如何划定不同的业务和产品,协会也给出了最新的业务划定标准和范畴,共分为三大类八小类互联网金融业务,值得注意的是,非公开股权融资、个体直接借贷、银行网络贷款,以及垫付及应收款项等新业务给出了最新的界定范围。 前五大股东、资产负债、利润等六类指标需上报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独家获悉,在《互联网金融统计制度》中,规定了互联网金融统计指标报送的时间及要求。采集的指标根据年度、季度、月度的不同时间段共划分了六类指标。 其中,以年度为频度报送的指标包括,基本情况采集指标表和前五大股东情况采集指标表,该两类指标需要在次年3月10日前报送;以季度报送的指标包括资产负债采集指标表和利润情况采集指标表,该两类指标需要在季后20日前报送;按照月度报送的指标包括业务发展情况采集指标表和产品异常情况采集指标表,该两类指标需要在月后10日前报送。 互联网金融协会针对数据采集表的填写和报送方式也给予了具体的规定。总体填报要求为,所有采集指标表的填报机构为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互联网企业。 报送方式为,一个独立法人报送一个文件,控股公司下有多家法人的,由控股公司统一报送,每个文件为集团下属的一个独立法人的数据。 2016年3月25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上海正式挂牌成立。《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获得的相关材料显示,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共437名,其中来自银行机构共84名,来自证券、基金、期货公司44名,来自保险公司17名,来自其他互联网金融新型企业及研究、服务机构292名。针对数据统计和报送流程的培训将分批开展,此次为第一批。 此次,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开展互联网金融统计监测工作,并启动了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共享建设属协会成立以来的首个动作,颇受市场关注。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未来互联网金融信披制度愈发完善,以及互联网金融企业之间信息共享将成为必然趋势。 增设垫付及应收款项等多类互金业务 互联网金融经过2014年、2015年的高速增长,“鲶鱼效应”活跃了诸多领域,在创新与风险并存中诞生了诸多新领域。 究竟哪些领域能够被纳入互联网金融范畴,成为创新的标杆,而又有哪些业务和产品仅仅是依靠互联网概念而造的声势,一直未被最终定论。 从上述本报记者获得的材料中可以发现,未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信息采集分为基本信息、财务信息和业务信息三方面的内容。而业务信息包含业务发展情况以及产品异常情况两个分支。此时,如何界定业务和产品的范围便尤为重要。 对此,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结合此前2015年7月18日,央行联合十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下称“221号文”)中对于多类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界定给出了最新的口径。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独家获悉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和产品统计分类表》的材料显示,针对互联网金融业务,中国互金协会共给出了三个大类八小类的业务分类。三大类分别为互联网支付业务、互联网股权类融资业务、互联网债权类融资业务。 其中,股权类融资业务具体分为股权众筹融资和非公开股权融资;债权类融资业务具体分为个体直接借贷、银行网络贷款(银行专用)、网络小额贷款、互联网消费金融贷款、垫付及应收账款。 从文件中可以发现,其中互联网支付、股权众筹融资、网络小额贷款和互联网消费金融贷款这四项金融业务与“221号文”中对于该类业务的定义及统计范围相同。 非公开股权融资、个体直接借贷、银行网络贷款,以及垫付及应收款项等业务则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给出了最新的定义和范围。 非公开股权融资具体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的非公开股权融资的活动;个体直接借贷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包含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以票据、资产等作抵押在互联网平台上的直接借贷,平台通过系统设置自动投标或者打包多个借款人等情形的直接借贷;银行网络贷款(银行专用)指银行通过互联网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活动。 除此以外,一个较为陌生的词汇出现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统计信息列表中,即垫付及应收账款。上述材料显示,该类业务具体是指企业和法人通过互联网平台,在客户购买商品过程中为客户垫付的各类货款以及客户凭借信用赊购商品形成的企业和法人的应收账款。 此外,材料进一步指出,这项业务的指标不统计小额贷款公司因客户购买商品需要而发放的网络小额贷款。如果双方签署的是接待合同,则纳入个体直接借贷统计。...
看新闻“多家XXXX公司集体失联”,联想到我曾待在一家所谓的理财公司工作的经历,庆幸自己果断离开是最正确的事情。 1、据说,这是里“钱多自由高大上” 我在一个十八线小城市生活,从事财务工作。 11月份,在我省主流招聘网站看到某资产管理公司入驻我市,高薪资、双休、五险一金、上海公司,网站上的信息看起来高大上,让我跃跃欲试。 由于之前一直做财务主管,工作上面没有大的突破,希望今年事业可以更进一步,我投了该公司的财务经理一职。 投简历后大约3天后面试,面试的过程我感觉不是很正规严谨。大概问了些问题基本就确定下来让我赶紧上班。 当时隐隐觉得哪里不对,但还是被高薪酬和双休吸引了,想着先进来做着。 2、第一天上班,我整个人都不好了 上班第一天,入职时听到人事说“今天多少人离职”还觉得这么高的薪酬,怎么离职的还这么多? 入职时填写资料后,人事也不管你了,也没有安排座位,就让人在大厅那里坐着。我觉得这里的管理非常混乱,行政人员完全没有一点专业度。 坐了一下,来了一群销售人员,原来每天早上他们都需要开会培训。人事让我们新入职的跟销售一起听产品介绍,我大概看了下产品资料和销售经理培训的内容,心里觉得不对劲。 首先他们的产品是自融的产品,理财产品也没有时间限制,风控几乎为0,而且完全看不到产品的赢利点在哪里。 销售经理更是大话连篇,直接说总公司明年上市,我心中暗笑,上市至少要3年盈利,我来的时候查过其总公司,2014年12月才注册,太忽悠人了吧。基本判定这个理财公司不靠谱。存在欺骗行径。 下午回家后我赶紧查询相关资料,发现其总公司虽然注册资本有2亿,但实收资本资金为0,虽然现在《公司法》允许部分企业认缴,但我记得金融业应该是注册资本仍然实行实缴制度。可见此公司是空壳公司。 2 再上网直接收索其公司名,马上跳出后缀“非法集资、骗子公司”等字样。点击进去一看,吓死宝宝了!果然跟我想的一样。 2 3、亲历洗脑式培训 下午去上班后依然没有座位,人事那边说目前没有位置随便坐,于是一群人都是瞎晃悠。 销售30多人在某个大房间进行洗脑培训。期间人事、销售人员不断过来让我们加各种微信群,群里不断有人发某某员工出单1万、5万、10万、20万的消息。 趁这个时间段,我大概弄清楚这个公司的构架了。 这个公司想在我们十八线城市设置一个总部,市总部内部设5个分支,总部下面开5个分公司,每个分公司下面设置5个支公司,一共30个分支,每个分支64人,其中业务人员50人。 听到这里再想想财务管理的成本与效益,我完全可以断定这是骗子公司,不可能有这样的金融公司存在,成本如此高(给到业务人员的底薪10000元),但是完全看不到他的盈利点。 下班前老总看大家没事,又要聚齐所有行政人员开会,开会内容依然是洗脑,说他们上海公司多么厉害,很多政府要员去他们那里参加党建工作培训(他们非常注重党办工作,一般企业很少见,我分析是想营造国企假象,让人投钱时好骗人是政府项目)。结论就是发动大家赶紧出单,只要出单5万你就可以转正了,转正后可以拿到高额工资(女的11800),男的11000,销售员的提成高达20%。 我心想,这不是自己给自己发工资吗?只是不知道投出去的钱能不能收回。 折腾了一天,下班后老总还不消停,疯狂在多个微信群里面狂风乱砸,再次进行洗脑。“不要做后知后觉的人,不会理财你会被时代抛弃”“买了我司的产品,进入我司,只要转正,你可以拿到高工资,我司永远不会开除你”。感觉太闹剧了。 4、账本里的惊人内幕 第二天我依然没有座位,了解到一点财务的内容,他们是有一套做账的模板,只要会计按照该模板入账就可以了,毫无技术含量,出纳负责需要录入销售人员的业绩。我只做下审核工作。 做账模板已然把我吓哭——财务费用放在管理费用下面,所有的支出全部进费用,完全没有成本一说,收入看不到,销售出单后直接打入西藏的账号,但是签合同的是深圳的公司!太疯狂+无语了。 傍晚快下班时依然是加班开会洗脑,这次是要求一周内行政人员出单5万才能转正,我已然完全看透了这个骗子公司的种种把戏,开完会后已经是华灯初上,心里也冷冷的。 5、放我离开,头也不回 第二天早上立即去辞职了,不想待这里浪费时间和精力,希望市民不要被该公司欺骗。不过貌似我们十八线的市民很机灵,基本不相信该公司,值得欣慰。 简七财团有话说 事实上,正如上周我们强调的,这些问题平台压根就不是正规的P2P或者互联网金融模式,而是诈骗。 庆幸这位小伙伴及时逃离“魔爪”的同时,我们也感谢他给我们带来的一手“防雷”方法: 1, 确认实缴资本,不敢投入真金白银的平台,坚决避开。 2,搜索公司网络口碑,差评较多,尤其是涉及诈骗、非法集资的平台,坚决避开。 3,销售员提成比例异常高的(一般来说常态下超过1%的),很可能有传销嫌疑。 4,任何有“洗脑式”营销,只鼓吹平台表面多么光鲜亮丽,在风控方面却“一问三不知”的,坚决避开。 5,线下分支机构特别多,线下销售人员成群结队的,要十分小心。 总之,所谓美味的馅饼,掉下来也别接。...
与市场在3000点附近的震荡走势相似,阳光私募对二季度市场的观点也表现得非常“纠结”——一方面,在存量资金博弈的当下,市场渴盼外部资金增援;另一方面,宽裕的流动性与估值不均的市场也牵制着市场走向。 在3月份市场迎来一波强势反弹后,尽管4月份以来的市场强势未改,但阳光私募却对二季度行情产生较大分歧——有私募称,存量资金博弈的背景下,弱反弹格局仍将维持;也有私募称,宽裕的流动性将驱动市场迎来新行情。 流动性驱动一轮新行情? “在经济数据证伪期后,市场将迎来另一轮由流动性驱动的行情。”昨日,神农投资总经理陈宇称。理由是,经济已有企稳并复苏迹象,从更长的2-3年的时间窗口来看,目前经济仍处在底部盘整期,经济筑底还需时日。 在陈宇看来,4月开始进入经济数据的证伪期,在经济复苏与否的证据明晰前,仍然保持灵活的操作和进退自如的心态;大概率看,市场已经对经济复苏表现出了过于乐观的情绪。 对后市乐观的还有汇利资产——估值泡沫正在逐步出清,挖掘有业绩支撑、成长性高的中小市值股。理由是,沪深300指数市盈率已经跌破近5年估值中枢,估值泡沫正在逐渐出清。 “存量博弈”下的箱体震荡 相比乐观派,部分阳光私募则持谨慎观点——短期市场存量博弈特征明显,市场弱反弹格局仍将维持,但对于后续反弹空间与持续性需要保持密切关注。弘尚资产的观点就具代表性:市场弱反弹格局仍将维持,仍需密切保持关注。 在弘尚资产看来,CPI数据可能超预期;债转股政策预期强化,尽管1万亿试点规模可能影响有限,但可能会对未来二级市场供需格局带来影响;大规模定增解禁,大额定向增发可能导致短期市场供需格局阶段性失衡。 与弘尚资产观点相似,博道投资也认为“市场难有单边行情”——展望4月及整个二季度,股市很可能将在纠结中前行。而在箱体震荡的当下,最佳选择是“挖掘个股阿尔法行情”。 “从中长期看,虽然上证指数和蓝筹股的估值不贵,但经济、货币、制度红利等中长期因素并不支持A股在当前时点走出明确的牛市行情。”六禾投资提醒,包括CPI、社融数据、汇率、美联储议息、万亿债转股试点、上市公司业绩等,都有可能成为压倒本轮反弹的最后一根稻草,需要密切关注。 汇利资产判断,股市很可能继续在纠结中运行。虽然美元升值步伐大幅慢于预期,但其非常明确地处在升值周期中,且CPI有望大幅走高,客观上又制约了货币政策腾挪的空间,因此市场很难出现趋势性单边大幅上涨。 纠结中布局“新蓝筹” 相比之下,观富资产给出的观点更明确——在经济复苏预期背景下,寻找并布局新蓝筹。在当前经济背景下,寻找并布局新蓝筹(精密制造、化工新材料、自动化设备、服务业等领域),关注受益于中国经济增长新引擎、新模式而有持续高速增长确定性的公司(25倍左右PE,市值水平处于150—250亿左右). 待增量资金入市格局明朗后,将积极加大配置。弘尚资产给出的配置建议是,在受益于转型与改革的板块中寻找下一个阶段市场龙头并逐步布局,如云计算、医疗服务、文化、教育、体育等。 谈及投资策略,汇利资产负责人称,目前已有较多优质标的值得买入并中长期持有,可以继续挖掘具有良好业绩支撑、成长性高的中小市值企业,未来重点看好医疗服务、新兴消费、TMT、新能源 、娱乐教育和人工智能等领域。...
在刚过去的北京「链」大会上,知名媒体人吴伯凡发表了“要警惕创业公司里的混蛋”这一精彩演讲,可让人印象最深的反而是一句极其朴实的话:我们很多人都忘了,一切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其实都不是问题。 创业如此,融资这件事亦如此。 在“全民创业”的时代,大部分创业者其实拥有着强大的“逻辑自洽”能力——我认为我的商业逻辑是对的,我们的模式是走得通的。事实上,随着这一波互联网,更确切来说是移动互联网带来的巨大变革,其实一切看似红海的行业又开启新一轮窗口期。 在群雄割据的市场环境下,一切皆有可能,但这并不表示,已有的商业逻辑也同样适用于你所在的行业。自从滴滴、Uber火了,一时间“一键XX”的创业项目像雨后春笋一样冒出来,“做XX界的Uber”成了一句万能口号。 模式不够,资本来凑。“创业公司的三大盈利:2B、2C还有2VC”,早已不是玩笑,真的有创业公司把融资当成了唯一目标,甚至还不在少数。结果呢?大部分都成了媒体笔下那一长串“死亡名单”。 徒留一个疑问:到底是创业改变世界?还是资本在改变世界? 创业从来就不是CEO一个人的事 你能想到最夸张的创业公司死法是什么? 有吃饭吃死的。 有个创业者,拿了VC一笔小钱,招了一群小伙伴,准备大干一场。 创过业的人都知道,创业公司要招人真的很难,于是和许多公司一样,硬着头皮为员工开出了高待遇、好福利。什么弹性上班时间那是标配;零食饮料无限供应;中饭晚饭甚至夜宵也全包… 这家公司的工作日常是这样的:早上十一二点员工开始陆续到公司,午饭体出去找饭店点菜吃饭,吃到下午一两点那是常态,然后再回来“上班”。 结果怎样你可能都已经猜到了,产品都没做出来,钱却被“吃”完了。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真实到随时就可能发生在我们身边。互联网公司的人性化管理方式,正在滋生创业公司的一种新病——集体的无意识创业。 反而是没有拿到钱的创业公司还好一点,一旦拿到融资就开始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却没有意识到自己其实背上了资本的债。 被誉为“硅谷最牛的50个天使投资人”之一的本·霍洛维茨在《创业维艰》这本书中总结自己的创业经历时说: 在担任CEO的8年多时间里,只有3天顺境,剩下的几乎全是举步维艰。 可创业从来就不是创业公司中CEO一个人的事。 小公司的大企业病 2004年6月,腾讯在香港联交所上市。6年后,《计算机世界》刊登了一篇名为《“狗日的”腾讯》的封面文章。 那期封面上,一只企鹅身中数刀,鲜血直流。这恰恰也是当时国内一些互联网公司与腾讯交手后的状态。文章详细叙述了腾讯是如何“血洗联众”、“斩杀4399”以及“猛击360”等事件,更有当事人直接接受采访“痛诉”。 事件在当时引起了互联网的激烈讨论,支持的、反驳的各执一词。如果从最传统的“创业公司”界定上看,彼时已经上市的腾讯已经不能算一家创业公司,但他确实反映了几乎所有大公司都会遇到的通病——傲慢病。 当在某一领域占据主导性话语权,或者为巩固自身行业地位,开始扩张、垄断,而这一切极有可能导致的结果就是自我封闭。 现如今,“大公司”的概念开始覆盖创业圈。当小米估值450亿美元的时候;当滴滴快的合并几乎垄断国内出行领域的时候;当一众创业公司开始设基金做投资的时候……没有人还会将他们与“创业”划上等号。我们的互联网行业发展,开始在以这些跑在前面的人马首是瞻。 于是,他们开始制定市场的游戏规则。前面的人跑步前进玩创新,后面也开始极速前进;同样领先的人原地踏步划分势力范围,行业短期内也难有新跨度。 现实就是这么残酷。“创新”之路走了这么久,回头一看,你离创业已经有多远? 十年酣战,58赶集终合并,杨浩涌转战瓜子二手车时留下了一句话:“最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不想因为一场战役,而输掉一个时代。 有人说:创业就是一群有梦想的人,一起做一件浪漫的事。脱下互联网创业的那层“情怀皮”,所有公司都将走向管理、指标的现实,但永远别忘记:像一家创业公司那样去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