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谁说明星的片酬高导致影视行业有泡沫?片酬是市场决定的,不是明星自己说了算,中国明星片酬高吗?在国外影片中,明星可以直接参与分票房的。” “我不需要参加基金考试。因为我不深度参与公司投资项目,公司管理是由专业的人在做,我只是发起人而已。” “对待VR,我还是持谨慎态度。很多人都来找我投资VR主题公园,它们成本很低,但能够存活多久要打个问号,毕竟,VR只是一个过渡。” 上周,小娱在上海喜马拉雅酒店见到了黄晓明。 他上身穿着正装,下身穿着破洞牛仔裤,而助理正在帮他按摩脚背。“我的脚背受过伤,他们一直想再帮我做一双大半码的鞋子。”面对有些尴尬的初见,黄晓明不好意思地解释道。 以投资人和演员的双重身份参加优酷“奇妙之夜”VR大会,是此次小娱专访黄晓明的起因。一方面,他是优酷VR自制《黑童话》概念片的男主角;另一方面,《黑童话》由优酷、数字王国以及他的易星传媒三家共同制作。 确实,虽然黄晓明在投资上不如好友任泉高调,但他也一直是个中好手:无论是股海、star vc,还是易星传媒、明嘉资本,都频频布局在各项新兴行业。 此外,他还热衷红酒投资:2010年他筹集了6000万元,引进法国拉菲等5大酒庄的红酒来内地拍卖,一次就净赚1500万元;黄晓明自己还另外花了约107万元买了一批红酒,囤了8个月后卖掉,仅此一项,黄晓明就又净赚约1500万元,面对小娱时,他笑称这是让他对投资产生兴趣的关键。 在与娱乐资本论短短30分钟的交谈中,话题从VR跳跃到明星经纪,再到文化投资,尽管跨越有点大,但黄晓明在十几位工作人员的围观下侃侃而谈,并不露怯。 在言谈中小娱发现,黄晓明对明星高片酬、上市公司收购明星空壳公司以及对基金的运作,都有着自己的见解与想法。 他还时不时地抛出反问,比如“你觉得影视行业哪些方面是泡沫?”,面对尖锐问题时的谨慎与偶尔流露的狡黠,令小娱印象深刻。 谈影视明星片酬是市场决定的,好莱坞的明星都能参与票房分账 娱乐资本论:你做股东也很多年了,你怎么看明星资本化? 黄晓明:第一,这是大势所趋,不需要刻意逃避;第二是,对我来说,我不想抛掉我演员的身份,我还是专心做演员,所以我现在做投资和投资目标主要基本上还是锁定在娱乐和互联网上,主要以娱乐产品为主。 娱乐资本论:你怎么看待上市公司收购明星的空壳公司这种现象?比如唐德影视收购范冰冰的爱美神,华谊兄弟(300027,股吧)收购冯小刚的东阳美拉。 黄晓明:我觉得这很正常,大家要用开放的心态看待。因为明星做商业投资是个趋势,在好莱坞大家也都是这么做的。每一个明星都可以做一个独立制片公司,独立制片人,国外的一些明星是可以参与影片分红的。说白了,明星的公司被收购,大家都变成了合伙人制,能不为自己的公司卖命吗? 娱乐资本论:你的易星传媒做了好多年了,在这个过程中有没有一些大公司来接触过你,说要买你的公司? 黄晓明:有,毕竟我在这个行业做了很久,人脉关系,平台资源,投资有很多,其实有很多公司都认为,能把黄晓明收掉应该很好。但是我没有那么愿意轻易地让别人收掉我。但我还是希望能够保持一些主动性。 娱乐资本论:我们平台之前发过一篇《欢乐颂》背后的明星经纪新模式的稿子,就是像靳东、王凯、刘涛他们其实背后都成了公司。对于这种新合作形式你怎么看? 黄晓明:但他们只是股东。这种成立新公司的合作模式也很正常。 娱乐资本论:有人说影视行业有泡沫,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黄晓明:对,我也认为有泡沫。但你觉得哪些方面是泡沫? 娱乐资本论:比如说明星片酬虚高。 黄晓明:我不知道大家为什么觉得明星片酬是泡沫,这个片酬不是明星自己决定的,而是市场决定的。一部电视剧如果利润能够达到成本的一倍甚至1.5倍,大明星、大编剧、大导演的成本是不是会变高? 好莱坞的明星比我们片酬多的多,因为他们票房高,中国票房不断走高,明星身价当然也越高,这不是一个道理吗?所以,我觉得中国明星片酬是合理的。我没有权利说要一个很高的片酬,然后投资方还被逼给我。投资方都是衡量测算之后觉得明星值这个价钱才会出钱。 娱乐资本论:假如你觉得明星片酬没有泡沫,那你认为哪些是? 黄晓明:我认为泡沫是大家一窝蜂去投资影视行业。娱乐行业的水太深,每年几百部电影成功的可能只有几部。这就意味着每年的几百部电影浪费了很多钱,所以,大家是不理智的。包括现在的VR,很多人都盲目投资相关类型产品,觉得VR是热潮。这些是泡沫。 娱乐资本论:今天有媒体传出消息说,证监会已经叫停VR、影视等四个行业的跨界投资和并购了。 黄晓明:我看到了,我还转发给了我的这些工作人员看。 娱乐资本论:假如消息属实,你怎么看证监会的这个政策? 黄晓明:你是在让我评价政府吗?我觉得市场总会有办法把泡沫挤出去的。 谈投资,明嘉资本所有投资都是我亲自拍板 娱乐资本论:作为演员,你觉得你有多懂影视行业? 黄晓明:我觉得对行业了解70%-80%吧,要不然我跟你聊天,你一下把我捅破了,我不是很糗? 娱乐资本论:你现在是老板,也是演员,怎么分配好自己的时间? 黄晓明:我80%的精力还是放在演戏上,利用闲暇时间去管管投资,所以日程排得很满。 娱乐资本论:前几天的基金从业考试你好像没有参加? 黄晓明:我不需要参加基金考试。因为我不深度参与公司投资项目,公司管理是由专业的人在做,我只是发起人而已。 娱乐资本论:在明嘉资本中,你跟你的合伙人是怎么分工的? 黄晓明:他们会汇报给我。我不参与中间的投资细节,但我会给他们意见,主导方向,然后做最后的决定。 娱乐资本论:明嘉资本成立一年多,在这个过程中,投资了多少项目? 黄晓明:一共投资了十几个吧,具体多少我想不起来了,比如说同道大叔,火辣健身,都是明嘉资本投的。最后都是我拍板,我不拍板谁给钱? 娱乐资本论:在你投资的这些项目中有没有看不准的时候?现在都能赚钱吗? 黄晓明:也不能说都赚钱,但都在增值,这个收益目前为止没有完全到我手上。因为我们做的是天使投资,他的收益大部分都在3-5年后回收,而明嘉资本才成立了1年。 娱乐资本论:会不会投资直播? 黄晓明:我非常看好直播。我认为将来全民自媒体,每个人都有机会展现自己。我也在寻觅好的相关产品去做投资,但目前为止还没做。 谈VR谈VR:大势所趋,无法避免,但我还是比较谨慎 娱乐资本论:你第一次接触VR是什么时候?当时是什么场景? 黄晓明:是2014年,拍摄《横冲直撞好莱坞》的时候。数字王国的副总谢安邀请我去他们公司参观。我第一次见到用VR投影出来的邓丽君,还有中国的上古神兽。我也看到了谢安桌上的VR眼镜,我觉得很酷,就戴上,玩了一次僵尸游戏,很真实、很吓人,直觉告诉我今后这种眼镜一定会流行,只是没想到这么快,1年之后,整个行业开始流行。 娱乐资本论:在VR方面,除了跟优酷的合作之外,以及《万水千山总是情》的VR版。还有其他尝试吗? 黄晓明:之前暴风科技的老板冯鑫还找过我,因为暴风科技一直在做VR,其他就是有公司邀请我拍了一段VR短片,然后就是现在跟优酷的合作。 娱乐资本论:那为什么你没有跟暴风一起合作?暴风科技前一阵子收购了吴奇隆的稻草熊影业。 黄晓明:当时谈的并不是公司并购,只是我们谈论共同看好VR的事情,而且,我当时也没有精力做这个事情。 娱乐资本论:我跟吴奇隆交流过几次,感觉他对VR也有自己的见解,你在做VR的时候会跟吴奇隆他们交流吗? 黄晓明:我跟吴奇隆见过面,但不认识,也没跟他交流过VR的东西。但我跟业内其他很多人都交流过VR的事情。 娱乐资本论:有人说VR现在泡沫很多,也有人说VR就是炒概念,你是怎么看到VR这个新生事物的? 黄晓明:我觉得VR并不是一个持续性很强的东西,它其实是一个过渡产品,就像DVD只是蓝光DVD的过渡一样。所以,我对VR还是持有比较谨慎的态度。现在有很多人找我一起合作VR主题公园,成本很低,但它能存活多久是个问题。VR技术迭代太快了,也许VR公园刚刚建好,人们已经实现不用进公园就能体验的状态了。 ...
又是一年毕业季,就业还是创业? 近一年时间,从国家层面到地方政府,出台系列鼓励大学生创业的文件。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各高校要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并建立教务部门牵头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 目前全国已有20余省份出台了鼓励大学生创业的文件,明确支持实施弹性学制,允许大学生休学创业。部分学校大学生休学创业可保留学籍的年限,达到2至8年。创业似乎成为大学生毕业后的又一阳光大道。 学生:重点高校创业者少 大学生创业,目前仍很时髦。90后、大学生、互联网创业,这三个标签叠加,曾在2015年赚够了眼球。2016年,90后的标签已经提不起围观者的兴趣,95后的大学生创业者,又开始涌出来。 在高校大学生创业潮中,临近毕业季,有多少大学生会选择创业?哪些人会选择休学创业。 “我们班没有一个创业的。”对外经贸大学2016届某商科院系本科生小宋,刚刚选定了一个OFFER。 在他看来,作为以商科为主的学校,学生对商业模式敏感度较高,毕业季应该有很多创业者,但事实上,他们班上30人,出国、考研和就业人数,各占三分之一,并没有毕业后直接创业的。 “我们专业在全国排名靠前,大家找工作都很顺利,都直接去了公司。”小宋说,现在大家既没经验,也没人脉,很多人会考虑先打几年工,然后再出来创业,包括他自己。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发布了关于2015年上海高校毕业生的创业情况,数据显示,28.6%的受访毕业生有自主创业的打算。其中,大专类院校学生、大专生、男生、非上海户籍学生有自主创业打算的较多。 分学校类型看,37.6%的大专或高职院校的学生有自主创业打算,高出平均值9个百分点;重点大学的学生因较受用人单位青睐,自主创业的机会成本会更高,自主创业的意识相对较弱,有24.4%有自主创业打算。 分学历看,35.6%的大专生有自主创业打算,高出平均值7个百分点;其次为研究生,对于职业规划和发展道路考虑更为成熟,有31.4%有自主创业打算;本科生相对较低,有24.7%打算自主创业,低于平均值3.9个百分点。 在有创业打算的学生中,8.4%的打算毕业后立即创业(占所有受访毕业生的2.4%),47.8%的打算工作3~5年后,15.5%的打算工作5~10年后,28.3%的表示“没有时间表,待时机成熟”。 在盛产互联网创业者的华中科技大学,因创业者中的“华科男”现象,广受媒体关注。当下华科的大学生创业,也出现了一批高额融资的项目。 其中最著名的案例,是92年的华科男生付小龙创建APP“恋爱笔记”,项目于2014年获1000万A轮融资。付小龙于2013年大三结束后休学,全身心投入创业。 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感谢母校宽松的环境,另外“毕业证可以等,创业不能等”,否则就错过了互联网的最佳创业时机。 华科一位副教授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华科是工科学校,学校很重视创业,但从学生比例上看,创业者也不算多。只是有一些成功的,宣传得好。 政府、学校、投资人冷热不一 关于大学生创业,目前依旧是时髦且受争议。 一位在政府工作过的投资人评价,可鼓励,对于大学生来说,多磨练总是好事情,也不是没有好项目存活的可能;但从投资的角度来说,他个人不看好大学生的项目。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十余家投资机构的投资人,没有一位看好大学生的创业项目,其中很多人是高校大学生创业项目大赛评委的常客;另有某市科创局局长也表示,不看好在校大学生的创业项目。 浙江某创投机构负责人称,他曾去高校当评委和看项目,发现效率太低,也就不愿意去了。他认为大学生创业项目质量普遍不高,多为拍脑袋想模式的类型,不具备核心竞争力。 “如果是技术类的项目,有过硬的技术,完全可以投,不过没看到过。”他表示,目前媒体报道较多的知名大学生创业项目,多在2015年,现在大学生创业的项目已经比较难融资了。 记者曾参加过多次高校大学生项目创业项目路演。2015年上半年,几乎每个周末,武汉都会有大学生创业项目路演活动。每一场路演,现场爆棚,还经常有市长亲自站台;现场的主持人或者嘉宾总是会重复,那些“90后大学生十分钟拿到百万或者千万融资”的故事。 上述华中科技大学副教授还表示,在校大学生创业,破坏学风;毕业大学生创业则是自主选择,应该尊重多元化。他认为,创业的前提需认识清楚,创业成功者是少之又少的,这是市场规律。鼓励大学生探索新发明新科技,不等于鼓励大学生创业,两码事。 他表示,大学和大学老师应尊重有创业精神的大学生,但不该有组织地鼓励大学生创业。 支持大学生创业者,也不在少数。一位长期蹲点大学生创业路演现场的70后男媒体人,经常感慨,这是年轻人最好的时代,在他们毕业时,包分配,限制了他们的创造力;在他看来,很多90后创业者家庭出身本身还好,没有经济负担,即便创业时代,积累的经验和阅历,也是财富。 政府部门也是高度支持大学生创业,湖北省人社厅副厅长董长麒介绍,今年湖北省将拿出3000万元资金扶持大学生创业,比去年提高1000万元。 湖北媒体经常报道的政府扶持创业的案例,比如在2013年首届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上,获得二等奖的华中科技大学毕业生、卷皮网创始人黄承松,在当年18万元扶持资金的帮助下,次年就得到社会资本5000万元A轮融资和B轮3500万美元融资。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一位处长公开表示,大学生创业实际是更高级的就业,国家和地方政府鼓励大学生创业,目的是充分发挥高校学子受过高等教育和乐于接受新鲜事物等优势,促进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 ...
一位接近人行的权威人士告诉记者,ECDS系统中显示,该张电票的持票人是与申请人无任何关联的第三人,即法律称之为善意持票人。这与法院公告中的持票人不一致。也就是说,该电票目前并不在申请人名下,当地法院其实只要通过相关银行进行查询便可知晓,且无任何争议。 近日,浙江天台县人民法院发出一张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丧失的公示催告,在票据圈高频转发,并引起极大争议。这也是目前监管从严整顿票据市场和电票占比逐渐提高背景下,国内第一起发生电票公示催告行为的案例。 公告显示,申请人为浙江康和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请核对,名字似有误),因2016年2月4日出票的金额为600万人民币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丧失,而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程序。收款人为天台县日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付款行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天台支行。 记者从浦发银行总行处了解到,目前付款行按照法院要求对该票据予以止付。 天台县人民法院在公告中称,法院决定受理,并要求公告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 记者多次致电上述法院询问情况,相关负责人回复是,“央行系统确实可以查到电票信息,但问题在于银行并无帮企业查询的义务。”记者也曾致电浙江康和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其母公司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并未收到答复。 电票也能丢失? 争议的焦点在于,电票究竟适不适用公示催告。公示催告的目的,是将下落不明的票据找出来,确定票据的实际占有人。申请公示催告,必须具备的条件是:因被盗、遗失、灭失的事实导致票据下落不明。 与传统纸票不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是以数据电文形式统一保管在人民银行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里。只要将票号报给央行清算总中心,即可查询到持票人所在银行。公示催告程序的目的实际上是寻找票据的过程。如果能够确定票据的占有人,确定票据的下落,不论是盗窃、捡拾,或者有其他诈骗、威胁情节,直接提起票据权利诉讼即可。 “电票不可能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票据专家赵慈拉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司法立案情况下,票据权利人可以申请电票的司法保全,“但电票办理司法保全,是由司法机关通知ECDS系统中所显示的最后持票人的电票账户的开户机构,由该机构通过其内部系统进行保全措施。”因此,除非该持票人为票据纠纷案中的被告,或刑事立案中的嫌疑人,否则,司法机关是不予出具冻结通知书的。由此,善意持票人在电票中完全可以避免被卷入与其无关的票据纠纷案而遭受延期兑付的经济损失或被限制行使票据权利。 在此公告中,申请人为该项票据的出票人和持票人,亦即意味着在ECDS系统中该票据处于申请人名下,但持票人在银行网银中却对自己持有的票据失去控制。如确属该情况,其开户银行会帮其在系统中找出原因,不会发生被盗、遗失或者灭失。 “电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至今从未发生过一起,将来也不可能发生。”赵慈拉对记者表示。 电票系统自2009年运行以来,也曾发生过疑似“票据丢失”情况。但迅即查明,是因接收方的开户银行系统存在漏洞,导致在电票发起方户名、账户和行号三要素录入错误,接收方开户银行无法入账的情况下,没有按照电子商业汇票的交易规则做即时退回处理,而是滞留在其开户银行服务器里,才造成收付双方的暂时性恐慌。之后,该行通过系统升级方式解决了该问题。这也证明在ECDS统一托管的情况下,传统纸票面临的票据下落不明的情况是不可能出现的。 持票人到底是谁? 那么,一纸看似本不应存在的公示催告因何而来? 一位接近人行的权威人士告诉记者,ECDS系统中显示,该张电票的持票人是与申请人无任何关联的第三人,即法律称之为善意持票人。这与法院公告中的持票人不一致。也就是说,该电票目前并不在申请人名下,当地法院其实只要通过相关银行进行查询便可知晓,且无任何争议。但可能该法院对电票保全程序不了解,造成申请人可能为恶意公示催告的法律行为。 不过,目前尚无第二个信源能证实电票持票人的真实情况,上述推论并不一定完全成立。 赵慈拉告诉记者,若在人行ECDS查询下来,该项票据已登记在善意持票人名下,则说明申请人向法院谎报了票据遗失、被盗、灭失这三种并不存在的情况,申请了公示催告程序。对此,最高法院在《关于当前商事审判工作中的若干具体问题》司法解释中指出,“近年来,伪报票据丧失事实而申请公示催告的案件明显增多,法院在适用该程序时应审慎判断。公示催告程序的适格申请人应是票据丧失前的最后合法持票人”。 据此,他认为,该项公示催告在法律上应该是无效的。“此案充分体现了电票由第三方ECDS托管,权属关系清晰,票据安全可靠,无法篡改的优势。是个典型案例。” 他解释,恶意公示催告一般都是当事人与直接后手在贸易交易中产生纠纷,通过恶意公示催告来说明其票据是不慎遗失、被盗,直接后手是以重大过失所取得票据,以此通过恶意公示催告、申请票据除权等司法程序,排除善意持票人的票据权利。但电票彻底避免了此类纠纷的可能性。 “电票的操作风险比较低。从监管的角度来讲,也为整个票据流转的过程提供监管便利。”招行票据中心副总经理李明昌认为。电票的一级托管人为央行ECDS,二级托管人为开户银行。而央行ECDS每天日终与二级托管人进行对账,这大大降低了操作风险。电子商业汇票的操作风险基本上只与电脑系统运行有关,纸票的易被仿制、变造等风险,均不复存在。 另外,电子商业汇票一切活动均在ECDS上记载生成,全流程电子化处理,降低、免除了纸票的传递及保管成本、查询成本和时间成本。大大提高了交易效率。电票普及后,由于出票人不良信用会被系统记录,信用环境可以更好,风险套利的行为也会大大减少。 “该法院公示催告程序用的还是1992年公布的民诉法司法解释。从去年2月4日起,最高院规定施行2015年公布的民诉法司法解释,第四百四十九条修改为‘公告期间不得少于六十日,且公示催告期间届满日不得早于票据付款日后十五日。’即公示催告期间必须满足两个时限条件,由此避免了恶意持票人在善意持票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公示催告、除权申请判决等程序非法获取票据权利的行为。” 在纸票风险事件频发和银行考核制度变化的背景下,监管部门多次发文规范票据市场。去年12月31日,银监会就下发了关于票据业务风险提示,要求各机构全面加强票据业务风险管理。今年4月底,126号文下发,要求银行在贸易背景真实性、规范票据交易、强化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全系统票据业务风险排查。除排查外,还有一个重要意图就是引导商业银行加速推进电子票据的使用。央行多次讨论和酝酿以更加有效手段提高电票占比。 ...
有别于以往细水长流式的拼服务、拼活动,如今银行信用卡的新客户争夺战趋于简单粗暴,而首刷礼则是各家银行都十分倚重的杀手锏。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新发行的信用卡的首刷礼大多在50元以上。不过,银行越来越高的办卡奖励,除了回馈持卡人以外,也吸引了一些薅羊毛党的关注,部分银行首刷返奖的高额度,催生了一批专业办卡户。 重金引客 信用卡客户经理在人流密集场所开设移动办卡站点,利用小礼物等吸引办卡人填写资料,从而获客,银行按照实际办卡量支付给客户经理报酬,这是最为传统的信用卡推广模式。 而随着互联网渠道的普及,网络办卡已经越来越方便,办卡的主要渠道也从线下搬到了线上,而银行为了吸引持卡人,也在不断提高首刷礼的金额。 例如,建设银行发布的中国好声音联名信用卡,在成功获得办卡资质后,开卡后成功消费1笔(不限金额),即可领取好声音明星学员原唱CD及亲笔签名照片。根据《证券日报》记者从明星粉丝中了解到的情况,原唱CD和签名的价格都在数百元,人气高的选手的签名和CD甚至可以卖到上千元,也就是说,持卡人如果可以成功申领信用卡,获得实际奖励将在百元以上。 而近日光大银行和中信银行与京东商城联名发行的小白卡,申请且激活首刷的新客户即可以获赠50元钢镚(限前10万名),以积分形式赠送,而50钢镚等价于人民币50元。 除了联名信用卡可以有专享礼品外,许多银行普卡也有非常丰厚的礼物。成功申办中国银行长城环球通信用卡(双标识)、中银BOC信用卡、中银全民健身卡(双标识)和中银钛金女士信用卡的中国银行信用卡新客户,活动期间,成功申请上述任一卡种,激活并首刷消费满99元,即可终身免年费,并可获赠超值大礼一份,礼品随机三选一,这些礼品的实际价值都在百元以上。 某银行信用卡中心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透露,此前一张卡给客户经理的提成为30元到50元不等,现在银行将这笔钱直接投入到持卡人身上,应该说持卡人比以前得到的实惠更多。 “薅羊毛党”得利 银行越来越高的办卡奖励,除了回馈持卡人以外,也吸引了一些“薅羊毛党”的关注。尤其是部分银行首刷返奖的高额度,催生了一批专业办卡户。 对于借记卡而言,根据银监会的规定,严格限制开卡数量:同一商业银行为同一客户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对已办理4张以上借记卡的客户,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与开卡客户联系核查。经核查发现非本人意愿办理的,应当中止服务,妥善处理。 然而,该条款并不适用于信用卡,因此,原则上,居民仍可以在同一银行办理多张信用卡。某羊毛客对本报记者表示,现在申请信用卡都是通过网络渠道,没有其他成本,如果申请一次不过就再申请一次,根据他的经验,银行在不同时期对于客户资质审查的标准并不一致,某个月未通过,或许下个月就通过了,因此要“广撒网”。 不过该羊毛客也坦言,这种办卡的首批额度都非常低,甚至有1000元的情况,但是不妨碍拿奖励,毕竟本身办卡就是为了奖励而不是为了透支消费,不想要卡的话做完活动再进行销卡即可。 在一位资深羊毛客的某一个月的收获清单上,详细列着BOSS羊毛被(价值2360元),德国菲仕乐锅(价值3260元),艾铂赫锅一套(价值418元),威戈拉杆箱(市场价369元),京东电子卡与沃尔玛抵用券等,本报记者估算了一下,这些奖品价值合计已近万元。 某股份制商业银行信用卡中心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批卡时,对每一个申请人的征信记录包括其此前所办理信用卡的记录都会有相关审查,但是在整体的资质审核框架下,客户拥有信用卡数量过多并不会直接影响其开卡,但是对其额度会有限制。 对于羊毛党的行为,上述人士表示,银行在开卡时,有时候不能甄别出申请人是否是羊毛党,系统会有一套自己的判定标准,每家银行都不同,例如一名持卡人在5月30日还款期前按时还上,在6月初又大额将金额刷出,反复几次,就会被系统判定为恶意刷卡,这时银行就会通过主动降低额度等方法进行限制,但是从本质上来说,羊毛党很难杜绝。 ...
互联网金融行业天下似乎总不太平,诞生之初就备受瞩目,但却在人们的质疑和追捧中茁壮成长。如今,随着众多“伪金融”平台的摸黑,行业风声鹤唳,投资百姓有如惊弓之鸟,一点风吹草动就恐慌无比,这种情况使得许多专心做实事平台也面临挤兑危机。然而,一个优质的P2P平台在面对媒体的揭短曝光和投资者质疑声讨时,应该是从容不迫的,因为有实力证明,有事实说话,而不是遮遮掩掩,唯唯诺诺。相反,被打垮的平台应该本身就存在着不敢示人的缺点,所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就是这个道理。那么,P2P平台若想不被挤兑冲垮,很有必要练好“内功”。 行业平台千姿百态:合规是前提 2015年12月e租宝事件给行业带来巨大冲击,《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随之下达,监管层态度分明:P2P需规范发展,亟待结束野蛮生长局面。至此,2016年P2P发展进入合规元年,合规成为平台发展的根本前提。 回顾过去,行业数千家P2P平台中除少数外,大部分都已背离了P2P金融个人对个人的初衷,担保、刚兑、保本保息、高收益低风险等误导性宣传无处不在,投资者眼花缭乱,为之疯狂,因此便滋生了里外贷、e租宝、大大集团等众多“伪金融”平台毒瘤。2016年4月,国务院组织14个部委召开电视会议,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有关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从各个方面严格规范P2P发展。 “国有国法,行有行规”,任何行业的发展都必须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进行,如果背离合规政策,必将遭遇相关监管部门的打压。P2P金融必须先生存活命,才能谈发展,合规就要求平台紧靠政策,严格遵循“不自融、不涉资金池、不非法集资”等监管红线,在宣传过程中,切忌盲目引诱投资者,打出“高收益、低风险、保本保息”的旗号,不应图一时之快毁平台稳定前程。 未来建设说千道万:风控是关键 剥开互联网的外衣,P2P本质还是金融。金融行业,风险始终伴随其中,P2P金融则更甚,借款方和出资方均可通过平台在不同城市完成投融资交易,整个过程中平台要尽到对借款项目进行风险把控的责任,这不仅是对投资者的负责也是对平台自身口碑和可持续发展负责。分析近几年P2P问题平台的情况不难发现,因道德问题而跑路的平台数量在下降,因资产质量下滑而导致的流动性、提现困难正在成为问题平台的主要诱因。这背后折射出来的其实是风控技术和资金流向问题。 对P2P企业来说,是否有能力做好借款客户的风险管控,把违约率控制在一个较低的水平至关重要。尤其是当业务发展到一定规模时,能否快速高效地在线筛选出高质量的借款标的,将成为平台核心竞争力。回顾行业知名平台成长史,这些平台无一不将风控放在重要位置。如拍拍贷构建了“魔镜风控系统”,采用大数据分析借款人信用状况;陆金所则打造了“七步成诗”的严密体系,层层防护,从七个层面严控风险;永利宝则坚持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的三查机制,从各个环节严格把关。 对P2P平台来说,业务发展到一定规模时,能否快速高效地在线筛选出高质量的借款标的,风控或将成为平台的核心竞争力。 模式创新千人千面:用户是主干 互联网时代讲求的是用户体验,抓住用户痛点去进行创新,获得用户认可,企业才有出路。毛泽东曾说“地在人失,人地皆失;地在人在,人地皆得”,后被著名互联网大咖周鸿祎拓展为“地在人失,人地皆失;地失人在,人地皆得。人就是用户,地就是收益”。用在P2P建设中就是“获得用户的心,做好用户体验”。 因此,这就要求从用户角度出发,对于投资理财而言,用户要求无外乎安全和收益,除此之外则是操作简便、福利多多、新奇有趣等,前文已叙述过强大的风控体系可将风险遏制从而一定程度上保障用户资金安全性。纵观行业,收益大多在8%到15%之间,不能再多,只能在其他方面下功夫。 网络技术往往造就了网站流畅的操作和极佳的视觉体验,带给客户耳目一新的感受,点融网走的清新极简路线,绿色主色调不免让人联想到绿色金融、普惠金融从而感觉更安心。永利宝则采用天蓝为主色调,给人淡淡的感觉,不免想到P2P金融是一片蓝海,虽属小微企业但大有可为。拍拍贷五彩斑斓,给人以美好期待。此外,投资之余与用户多多交流做朋友,增加黏性,举办各类线上线下活动,让投资者投资之余丰富生活和见识,是留住用户的良策。总之,保持一颗对金融的敬畏之心,坚持P2P信息中介的身份,踏踏实实做平台,让投资者安心、放心,在洗牌大潮中才能不至于被挤兑出局。 ...
快鹿集团对记者表示,此次冻结的资产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华瑞银行股份,价值约1.2亿元;二是中科招商股份,价值也在1亿元以上。 快鹿集团兑付事件再添变数。 5月23日上午,快鹿集团董事局主席兼总裁徐琪在微博上公布了其与苏宁金融相关负责人的短信聊天记录,称由于法院已经冻结快鹿集团部分资产,导致处置资产失败。 苏宁众筹官网显示,去年10月,合禾影视、易联天下、万向信托和苏宁众筹共同推出《叶问3》影视众筹项目,实际融资人为快鹿集团子公司合禾影视。筹集资金4050万元,共有5100人支持该项目,预期年化收益率为8%,产品期限为180天。 《叶问3》上演后被曝出涉嫌票房造假,主要投资方快鹿集团旗下金鹿公司也由于涉嫌关联交易而陷入兑付危机。 4月底,《叶问3》影视众筹项目到期,快鹿集团未能兑付。苏宁金融方面回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苏宁在发现快鹿方资金出现问题后,第一时间与万向信托、快鹿方进行联系,协调兑付事宜,后苏宁金融如期兑付相关项目。 5月23日,快鹿集团徐琪在新浪微博上公布了其与疑似苏宁集团相关负责人的短信往来,将双方矛盾进一步公开化。 冻结价值2亿元股份 快鹿集团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此次冻结的资产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华瑞银行股份,价值约1.2亿元;二是中科招商股份,价值也在1亿元以上。 根据徐琪在其微博上贴出的截图,苏宁金融相关负责人发给徐琪的短信显示:“现在我方和你们的债务已经逾期很久,建议把质押给我方的中科招商股票以6元的价格卖出600万股以解决部分债务问题,买方已经找好;后续再通过华瑞银行股份问题的解决,即可把整体债务全部处理完毕。同时如果这两天无法解决而下周我们后台部门接手并将会启动法院处置流程。” 徐琪在微博中表示:“(4月)27日到期的4000万左右的债务,26日上午法院已经冻结了,并且冻结了两块各超过亿元价值的资产;5月10日左右在我们一再请求下,在被强行要求支付50万律师费的前提下解冻了一部分,又冻结了另外一个新的标的物,导致我们接二连三的处置资产失败。” 徐琪23日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5月10日左右,法院解冻了快鹿持有的业祥投资股份,但又冻结了中科招商股份。目前法院冻结的资产还包括快鹿集团持有的上海华瑞银行股份。 对于此前“快鹿集团欲将上海华瑞银行股份出售变现用来兑付投资者”的消息,徐琪曾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已经与受让方签署转让协议,转让价格将稍高于之前的投资金额,受让方为上海华瑞银行的另一个股东,但不是均瑶集团,具体是谁不方便透露,目前还在银监会审批阶段。 快鹿集团曾投资1.44亿元参与上海华瑞银行的发起设立,占股4.8%。 目前,整个快鹿系需要兑付的资金额度约为100亿元,快鹿此前曾公布首期50亿元价值的资产包,而如今为何未能兑付4000万元左右债务? 徐琪23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50亿元价值的资产包要保值处置是非常困难的。他认为,虽然苏宁金融如期兑付了,但没有理由冻结其资产。 苏宁金融表示,苏宁众筹本着筹前尽调、筹中管理、筹后跟进的原则,最后通过多方协调,利用合法手段以确保消费者权益的如期兑付。 一位金融律师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苏宁众筹代快鹿集团偿还,拥有追偿权,可以向法院申请冻结,由法院裁定,直接生效,是合法的。 抵押资产定价由资方决定 苏宁众筹有关人士称,《叶问3》众筹项目是由万向信托联合合禾影视、易联天下、上海毓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推出的。快鹿资金问题被曝光后,曾在不止一个场合请求众多投资人帮助其处置资产以解决资金问题,其质押给苏宁众筹中科招商股权也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的。 “但对于此部分抵押资产如何定价、是否可以出售等问题都是由资产方自行决定。”该人士透露。 当天,另有快鹿投资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苏宁主要问题不是在于追债。而是在于其超额30倍冻结快鹿的优质资产。其次是强硬提出1/3的价格让快鹿转让中科招商的股权。” 据全国工商登记系统信息显示,上海业祥投资于2016年4月26日起被南京鼓楼法院冻结12亿的股权和其他投资权益,后于2016年5月10日解冻。代价是质押中科招商股票给苏宁。 上述投资人直言,目前政府留给快鹿集团的时间并不多,一旦今年10月份无法启动兑付,必然进入清算程序。 上述苏宁众筹有关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万向信托为该信托产品的发行人。正是万向信托向苏宁众筹平台推荐《叶问3》影视众筹项目,经过苏宁众筹严密的筹前调查后同意在平台上线。” 该人士强调,快鹿理财发生兑付危机后,苏宁众筹第一时间联系了快鹿和项目发起人万向信托,协商追加担保事宜,但多次沟通无果。 公开资料表明,万向信托是一家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公司法定代表人肖风,公司现有股东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邮政公司、巨化集团公司、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其持股比例分别为:76.50%、14.49%、3.97% 、2.86%、2.18%。 据万向信托日前披露的2015年报表明,公司实行全流程、全方位项目风险控制与管理,从尽调、评审、期间管理、清算管理等四大环节入手,实行业务、风险管理、内审三道风险管理防线。 不过,截至截稿时,对于苏宁的上述说法,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未能从万向信托处获得回应。 北京鼎盛风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律师刘昭彦表示,《叶问3》影视众筹是债权众筹,其对资金提供者提供预期资金收益及一些娱乐权益(如首映会等)来吸引投资者。 刘昭彦认为,快鹿投资P2P、众筹拍电影的模式,使大量公众加入电影投资者行列中,这种模式降低了拍电影的门槛,本身无可厚非,但是如果缺乏法律风险意识,涉及自融或者其他违法行为,将会面临巨大的风险,不可避免的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 ...
近期,广东证监局向部分私募机构发布了《关于组织辖区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开展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私募机构全面自查内部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漏洞。据了解,此次自查重点包括“是否从事P2P、众筹等与私募基金业务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 另外,在近日网传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也明确规定未经批准,互联网金融企业不得将私募发行的多类金融产品通过打包、拆分等形式向公众销售。 两头遭禁,“私募基金+P2P”模式被推上风口浪尖。 一拍即合的“资产荒”和“资金紧” 在经历了多年的野蛮生长后,以“创新”著称的互联网金融也难逃“资产荒”困境。进入2015年以后,P2P“资产荒”成为行业常态,优质资产的开发遭遇瓶颈,资金站岗现象频现,各家平台为了挖掘资产可谓绞尽脑汁。 而私募基金又是另外一番景象。由于只面向高净值人群,私募机构寻觅投资者的难度系数向来不低,募资难成为压在私募头上的一座大山。在宣传受限的条件下,与以往的银行等传统销售渠道相比,P2P平台庞大的用户量和流量让私募机构眼前一亮。 利益驱动下,两者一拍即合。据不完全统计,“私募基金+P2P”业务模式曾被业内多个大型互联网金融平台广泛应用。 根据证监会规定,私募的合格投资者投资额度必须100万以上,且投资人需满足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连续三年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等条件。为了规避对合格投资者的法律限制,大多数P2P平台开始寻求变通之道。其中,“定向委托投资”的业务模式广受P2P平台青睐。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广州e贷总裁方颂解释称,通俗来说,“定向委托投资”的业务表现为,P2P平台先募集足够金额的资金,然后合并作为一个合格投资者,定向对私募产品进行投资。 “定向委托投资实质上就是私募拆分,只是换了一个名头而已。”他说。 他认为,这一模式最大的缺陷在于风险承受能力的不匹配,把只面向高净值客户的高风险产品销售给P2P平台的小额投资者。证监会也明确指出私募产品的直接拆分不合规,不合规之处在于通过拆分转让收益权,突破私募产品100万的投资门槛要求,并向非合格投资者开展私募业务。 “另外,通过拆分转让收益权,将私募产品转让给数量不定个人投资者,导致单只私募产品投资者数量超过200个;同时也违反了证监会关于通过证券交易所等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平台,转让证券公司及基金子公司资管计划份额的规定。”他说。 此外,广州e贷联合创始人朱青山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在P2P平台上进行宣传,如果构成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那么这一模式有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回归普惠金融本质 2016年3月份,证监会对违规操作私募产品收益权的拆分、转让业务的交易平台进行查处,并多次明确表态将加大对私募产品违规拆分的处理力度。而近期出台的两个政策,更是对私募机构和P2P机构进行了双向限制。 方颂表示,互联网技术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创新产品造福小微,也可能放大风险影响稳定。借助互联网技术,把一些本来限制在高风险承担能力人群中销售的产品,拆分成小份额销售给承担风险能力低的普通公众,不是互联网金融真正的优势和发展方向,互联网金融应重归普惠金融本质,为广大投融资人群提供稳健、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 ...
在市场疯传互联网金融等四个行业并购重组被收紧的当下,华塑控股(000509.SZ)拟近50倍溢价收购一家互联网金融企业控股权,似乎有点“反其道而行之”。 5月22日晚间,华塑控股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作价14.28亿元收购北京和创未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和创未来”)51%股份。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和创未来为一家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中介机构。 并购标的行业的特殊性,使得华塑控股上述方案甫一发布,外界即对其最终能否成功过会抱有疑问。截至今年第一季度仍然亏损的和创未来,却同时作出了全年7000万元的业绩承诺。 5月23日,华塑控股董秘李笛鸣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释,重组早在今年3月就已定下,为提高成功率,公司还特意选择现金支付而不发行股份,“给出高估值也是看中和创未来的成长性,这对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来说是次尝试和探索”。 50倍溢价购互金企业 A股市场再现超高估值并购重组案例。 5月22日晚间,华塑控股发布重组预案称,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曲水中青合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和创未来51%股权,交易金额为14.28亿元。这意味着,和创未来整体估值达到28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标的公司和创未来截至今年第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账面值仅为5650.81万元,这与公司整体估值相比,评估增值率达到4869.6%。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询工商信息发现,和创未来创立于2014年4月,是一家专业为大学生提供分期购物及小额现金贷款信息服务的互联网金融服务中介机构。 根据上述重组预案显示,和创未来目前旗下平台已有注册用户超100万人,单月订单交易额近1.8亿元。不过,根据华塑控股出具的和创未来审计报告显示,截至今年3月底,和创未来资产总额仅有6.86亿元。 除此之外,尽管从2014年至今年第一季度,和创未来营业收入分别达到1031.6万元、7994.87万元和4077.75万元,但净利润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分别为-205.66万元、-4273.5万元和-64.67万元。 对此,华塑控股董秘李笛鸣对记者解释,公司之所以对并购标的作出如此高的估值,原因在于和创未来今年3月已经实现了盈利,公司由此认可其成长性。 “并购标的成立时间虽然不长,但发展很快。我们给出这个估值,也看了很多家业内公司,包括京东金融、昆仑万维(300418.SZ)收购的公司,都处于亏损中。我们当然也希望把交易价格调得合理些,这样对公司也有利,但估值真不好说。”李笛鸣说。 李笛鸣还表示,公司之所以选择收购溢价互联网金融公司的控股权,在于原有主营业务门窗制造已是传统行业,很难有进一步盈利空间,因此“想试一下新方向新业务,做一些探索”。 这一点在华塑控股近年财报中有明显表现。近10年中,公司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出现了大幅亏损,去年更亏损达到1.6亿元,为历年之最。 而由于是现金支付,为完成本次交易,华塑控股称,公司除将通过自有资金外,还将通过金融机构借款等方式筹集交易款。 记者了解到,华塑控股本次拟向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借款的金额约为6亿元,借款年利率为8.5%。 并购收紧成功过会存疑 华塑控股给予和创未来近50倍溢价的估值,或许也与后者作出的高额业绩承诺有关。 根据上文重组预案显示,尽管和创未来截至今年第一季度仍然亏损近65万元,但其仍给出了今年将要实现7000万元的业绩承诺。除此之外,和创未来还保证2017年和2018年的净利润将分别不低于2.1亿元和3.4亿元。 李笛鸣对此表示,和创未来今年3月已经实现了盈利,且公司成长性非常好。华塑控股亦表示,并购标的所处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市场前景广阔,2014年市场规模已突破10万亿元,未来2020年还将达到40万亿的市场规模。 然而目前,比业绩承诺难以实现更值得华塑控股担忧的,或许是将成为本次重组“拦路虎”的有关并购重组政策的收紧。 此前,市场传闻监管层将暂停上市公司对文化、游戏、VR以及互联网金融四个行业的并购重组,但随后又有消息表示上述四类并购重组并非“一刀切”,但确有收紧。 这一点或可从上周五升华拜克(600226.SH)拟收购游戏公司成都炎龙科技有限公司的成功过会看出一二。升华拜克证券部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公司重组案已经收到监管层的有条件通过,其间并未听说有对游戏行业并购收紧的传言。 北京某投行负责并购人士则对此表示,监管层收紧四个行业的重组,重点或在于并购资产质量是否扎实、资产估值是否合理、业绩承诺是否注水等三个主要方面。 李笛鸣则向记者表示,公司早在今年3月就开始筹备此次重组,得知上述监管收紧的消息后,为保证成功过会,也对方案作了相应的调整。 “监管层没有‘一刀切’,但也的确在严控,只是具体的严控方向还不清楚。我们也看了一些前例,知道不会一概而论。”李笛鸣说,“为了提高成功率,我们从目前的局势来看,知道发行股份支付的方式成功可能性不大,当然这也与我们还有一个增发没有结束有关。” 李笛鸣同时表示,目前公司还未考虑到失败后的事,也不知道重组到底会不会成功。 ...
“天使投资人”的门槛其实也比较低,愿意投点闲钱就能挂个天使投资人的title。但是有钱不代表是个好投资人。能够提供更多钱以外的附加价值,就能更大概率地让创业者把事业做成,好的投资人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投资人的好坏确实很难有定论,keso(知名IT观察家,连续11个月在知乎上回答过30多万字内容)说看到太多拔苗助长的投资案例,也看到太多勾心斗角的投资案例,最终创业者和投资者两败俱伤,创业者损失了青春和其他机会成本,投资者则未能获得预期的投资回报。 很多时候不好断言到底是投资者的责任,还是创业者的责任,或者双方的责任。对创业者来说,大约需要想清楚这样几个方面的问题: 投资人提供你所欠缺的 认为自己仅仅缺钱的创业者,基本上是不靠谱的。能够弥补创业者不足的投资者,才是好的投资者。eBay(易趣网)从公司成立第一天就开始赚钱,但其创始人皮埃尔·奥米迪亚(Pierre Omidyar)并不认为自己是将eBay带向伟大的合适的管理者,他需要投资者帮他物色更好的人选。王建硕在拿风险投资机构基准投资(Benchmark Capital)之前,约谈了Benchmark的9个合伙人,每人一小时,问的是同一个问题:如果投资了百姓网,你能为百姓网提供何种帮助?不同的投资者各有自己专注的领域,在该领域他们拥有丰富的经验、人脉和资源。好的投资者能够提供的,绝不仅仅是钱。 坦诚相见,相互信任 keso说他见过背后说投资人坏话的创业者,也见过说创业者傻的投资人,这样的关系,结果可想而知。创业者和投资者追求不同的目标,但一定有共同的阶段性利益。他反对创业者与投资者签对赌协议,因为这种协议破坏的是信任关系。好的投资者知道如何与不同性格的创业者打交道,并充分尊重创业者的不同性格。 比你看得更远 投资者的丰富经验和开阔视野让他可以比创业者看得更远、更深。五年前,keso曾跟今日资本的徐新聊过,她投了京东商城,是因为她坚信京东绝不仅仅是一个在线中关村卖场,而是撬动一个更大商业的基点。好的投资者有时候比创业者更看好创业公司的商业前景,帮助创业者跳出自身的局限。 有足够的耐心 创业者通常是浪漫的理想主义者,而投资者通常是务实的机会主义者。投资不是结婚,创业者不能要求投资者陪自己走一辈子,即便是婚姻,也是一桩注定会分手的婚姻。所以在有限时间内打磨创业公司的完美商业模式,是创业者必须认真面对的问题,即使你所做的是”地球的脉搏“这样的宏大理想,也仍然需要将理想落实为实实在在的、看得见的业绩增长。好的投资者不会扼杀创业者的理想,但会将理想纳入商业轨道,并保持足够的耐心。 询问而不是否定 Roy Li(Ruff.io的工程师)曾经”口出狂言“做出以下结论:满分10分的话,中国大部分的投资人只能打4~5分,而中国创业者大部分都在2~3分。 Roy Li说他经常看见大部分投资人用他们蹩脚的理论来嘲笑和打击创业者,创业者用他们更为蹩脚的理论来反击投资人,将本来就好的投资环境更进一步恶化。 他见过最后的投资人的共同特点就是,他们很少否定。他们会听完你说的,然后提问,对你质疑。而不是直接就说”这个没戏,我又投过这个模式,其他人做得太多了,没有任何竞争力“等否定的言论。不专业的投资人都是以自我为中心,觉得对方的东西直接没兴趣或者是不看好的时候,就彻底否定对方,然后拍拍屁股走人。很多好项目早期没有那么吸引人,都是很简单的模式,跟别人重复,不创新,就好比美玉早期是包在石头里的,好的投资人的优势是能从石头里看到闪光点。 投资者不可能跟创业者一直走下去,但是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共同利益还是会很稳定的。 相信创业者比自己强 Roy Li说:“很多投资人就算不干涉事物,也总爱以创业导师自居,我非常不喜欢这个。虽然我有时候亲自披挂上阵去改第一线的程序,但是我会尊重创业者自己的想法,并且尽可能地让他们按照自己的意思来。创业导师只能提供建议,不能以命令的口吻来干涉公司的发展。” 不仅有钱,更要有眼界。 尊重创业者的梦想 对于创业投资,周源心目中好的投资人是这样的: 创业者是一群只要让他看到一点希望,给他多一点鼓励,就能再发力狂奔5000米的人。这种原生动力和有没有人投资并不直接相关,创业者被梦想驱动。但是在商业面前,创业者想要实现的梦想往往都不堪一击:难度太大,产品缺乏想象力,市场太小或者动手太晚,大公司已经抢占先机等。 好的投资人应该尽可能尊重创业者的梦想,你可以不投资他,或者投资他并打击他,把他推进大雨中让他学会奔跑,但不要往他心里的那颗火苗上浇一瓢冷水。再小的梦想,也值得鼓励和尊重。 帮助创业者提升眼界 创业者在实践中需要大量的know-how(实际知识),实战经验的缺乏会导致目光短浅——对稍长远点的事情缺乏自信,也没有把握能力。这会造成创业者过于专注3丈以内的事情。好的投资人可以帮助创业者多和业内公司交流,让他去看其他公司是如何解决问题的,这会极大提升创业者对当前工作和未来发展的判断力,他如果能看到30丈的距离,那路也会好走很多。 成为创业者的Mentor,而不是成为创业者的BOSS。 对于创业团队来说,能得到投资当然是一件值得振奋的事情,但是团队与投资人的关系很微妙。因为你们不是雇佣关系,也不仅仅是金钱关系。好的投资人不仅能带给你金钱,还能带给你丰厚的人脉和更加宽阔的市场眼界。好的投资人能给你的,比你自己想象的要更多。 ...
近期,以e租宝、泛亚等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事件接连发生,严重危害了金融管理秩序和社会稳定,公安机关打击处置了一批违法经营金额巨大、涉及面广、社会危害大的互联网金融风险案件。 为什么国家要在此时以刑事法律的手段介入此类事件的处置?总体来说,互联网金融犯罪手段呈现出网络化、多样化的特征。但究其本质,所侵犯的法益和触犯的罪名并没有出现新的变化。目前,理论界对互联网金融的本质趋向于认定为金融。因此,从刑事法律的角度来看,所谓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犯罪,并不是全新的犯罪类型,而是传统金融犯罪在互联网时代,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犯罪的新手段和途径,犯罪实质和内涵并无巨大改变。但是,其犯罪的手段和方式却完全颠覆了过往金融犯罪的模式,犯罪后果也由于互联网基因的注入,呈现蔓延速度更快、影响更为广泛、危害后果更为严重的特点。金融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强调稳健经营。金融本身的风险,叠加了互联网技术之后,跨越了过去行业、区域的监管领域,且迅速蔓延,变成长尾、海量的参与行为,使风险聚集,因此更要强调风险的控制。金融安全乃一国之根本,互联网金融是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其风险的独特性,本应区别于其他行业给予特殊监管。国家层面的及时整治(既非惩治,也非打击),使良币驱逐劣币,让好人举手,乃明智之举。还原到历史长河中,每一次的创新、改革,都会有一些违法犯罪行为相伴生。对此,不可一概否定,还是要坚持规范与发展并举,创新与防范并重的基本原则。国家政策包括行政监管与刑事政策的制定。要审时度势,既要守住底线,又要因应时代的变迁,做适度的调整,保障那些合规守法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企业真正“服务于保护整个社会的资产这个根本的目的”。 那么,针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犯罪行为,现有的刑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就类型而言,集中表现为两大类:一是平台提供者实施的犯罪,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二是互联网金融业普通参与者实施的犯罪,如诈骗、信用卡诈骗等。从刑事法律的视角来看,我国刑法并无直接规定互联网金融犯罪的法律条款,对于涉嫌犯罪的行为,只能按照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罪定罪处罚。针对易爆发的网络非法集资案件,常见的罪名会涉及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组织领导传销罪,非法经营罪,集资诈骗罪等七个罪名。就其中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言,因与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刑事风险密切相关,争议颇多。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发布的《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非法集资的概念特征要件予以具体细化,不论是传统模式的非法集资,还是互联网金融领域内的非法集资,都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的具体情形包括:(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二)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三)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四)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五)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六)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七)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八)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九)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十)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十一)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行政部门对于非法集资的性质认定,不是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必经程序。行政部门未对非法集资作出性质认定的,不影响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风险事件该如何应对呢?就普通民众和一般的投资人来说,避免该领域刑事风险的做法是增强对网络非法集资行为的刑事违法性的认识。我们经常会问的问题是:为什么在线下,熟人间的借款都要详细问上几个问题,签了借条才会借出,而一旦行为放到网上,人们就那么轻易地把钱借了出去?为什么警惕性会下降?这是因为普通民众不是专业的刑事执法人员,一般不会穿透现象去看实质,去看其刑事违法性,会被所谓的创新蒙住双眼。因此,详细审查平台披露的信息,避免盲目地追求高息回报,时刻提示风险才是最好的防范措施。此外,投资人在投资活动中还可能面临着投资活动中经常存在的基本风险,如信息不对称风险、羊群风险、个人信息泄露风险、投资集中风险、本金保障风险等,也应引起大家注意。 当然,由于公众对互联网金融领域刑事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认知有一个过程,忽视其刑事违法性是必然的结果,这也要求有关执法部门要及时打击那些害群之马,还互联网金融一片洁净天空。为此,应采取立体化防范策略。行业自律组织层面,要健全自律规则,实施必要的自律惩戒措施,建立完善举报制度,做好第一线的风险预警工作。行政监管层面,要力促合规、保护合法。刑事层面,应注重打击非法、惩治犯罪,对利用互联网实施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犯罪的要依法查处,做好防逃、控赃、追赃、挽损等工作。只有坚守法律和政策的底线、红线,出现虚假、违法、犯罪情况,坚决打击,扶正祛邪,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走合规发展之路,才能促使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