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各位平常是否看数据,是否知道自己公司的预算都花哪儿去了,如果平常不怎么看的,那我下面的数据希望不会吓到你。 “90%的流量未注册成功,90%的注册用户未发生首次交易,可能还有90%的用户未达到了5次交易,即没转化成平台的忠诚用户”。花了大把银子买来的用户到最后没剩下几个了,都是败家子。 我们该如何去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得定义清楚问题是什么,关键的节点在什么地方,然后再对症下药。 因此我们来拆解一下这个问题: 新手转化问题拆解 1、 注册转化率低,要解决的问题是怎么样提升注册转化率 2、 新用户转化率低,那首要解决的是如何首次交易转化 3、 用户从1次~5次留存率低,那要解决的就是怎么样让用户完成多次交易 以上的几个问题,放到整个用户生命周期里面去看,都可归结为新手转化期的问题,也就是接下来我们要探讨的问题。 一、对于新用户认知的误区 1、把新用户当做一个节点而不是过程。 在日常运营过程中,电商、O2O、金融等互联网企业都把新用户作为一个节点,一种用户状态,解决的是用户成长过程中的一个点。用户与平台发生了1次交易,运营工作就算结束了。殊不知新用户转化是一个周期,运营策略需要放到整个新手转化周期中去看。 2、从单一的维度去定义新用户。 一个用户在平台不管投资多少钱,投资了什么品类,投资了多长时间,只要发生了投资行为就不再视为新用户。 但真实的情况是,一个用户如果在平台投资了3-5次,如果累计金额都不超过500元的话,那这个用户依然是一个不成熟的用户; 如果一个用户投资了多次,且金额较高,但如果始终只处于某一个品类,那这个用户对于平台的利润贡献有限,也不是一个成熟的投资用户; 如果一个用户完成一次投资间隔了很长时间都没有进行复投,那这个用户不仅没有过渡到成熟用户,就已经变成沉默用户了; 把新用户当成一个过程,引导用户从投资金额,投资次数,投资品类等多个角度去认知平台,对平台产生粘性,逐渐走出新手期,向成熟用户过渡。 运营设计新手转化的策略就围绕如何提升用户的交易次数,交易金额,交易多品类以及缩短用户的交易时间间隔来展开。 二、新用户定义导致的问题:以金融为例 问题1:多重新用户特权叠加,用户一次交易导致属性发生变化,其他特权投资无法进行,导致用户流失。 目前互联网金融平台对于新用户的定义基本上都按照传统方式定义的,即用户只要发生了一次交易行为,就被视为老用户。一般平台为了提高新用户的转化都会准备一些新手特权福利,比如,新手体验金、新手特权标,为了给用户更多的选择,用户可享受的特权不止一项。那么问题就来了,如果我先购买了特权标,我就不再是新用户,体验金可能就用不了;或者我用了体验金,那特权标就也无法购买。站在网站的角度去,实际上是希望用户2个都使用,因为这样能快速的增加用户的多次投资行为,多一次投资,用户的留存率就能从19%增加到50%。如下图所示: 问题2:特权标购买额度分配问题。 很多理财网站把特权标作为一次性的,平台设定每人最多可投资5万额度的特权标,享受更高的利率。但是如果用户第一次只投资了100元,整个5万的额度就作废了,因为这个特权是一次性的,对于用户的体验来说是一个非常不友好的方案。 我们分析一下新用户投资行为路径,如下图所示: 投资理财的用户属于谨慎投资行为,首次投资的金额都会偏低,属于试探性投资,而且会快速提现,是为了体验平台的安全性;如果整从投资到提现都很顺畅,而且收益率也比别人高,品牌安全有保障,那用户就很快会发生2次,3次,N次投资,随着投资次数的增加投资金额也不断增加。因此,特权标应该作为了一个授信的额度一样,让用户随时去购买和使用,直到你用完这个额度为止,刺激用户多次投资,降低了用户的首次投资门槛。 三、如何解决新手转化期的各种问题 金融理财用户的特征是:决策成本高和认知周期长,担心投资风险。刺激用户产生投资行为需要长期的引导和培养。 互联网金融平台在导入新用户的过程跟游戏行业比较类似。在游戏里,新用户需要在新手村完成一系列的学习任务后才能进入玩家角色。游戏区别于电商等行业的是:不把新手当做一个节点,而是一个完整的新手成长过程,这个比较符合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用户特征。 那这个过程应该如何去引导,从哪些维度去引导用户成长,首先看一下这个图: 新手成长可以从4个维度来划分:投资次数、投资金额、投资的品类和投资周期。每个维度需要设定一个目标值(具体的数值请根据自己业务的需要去设定),如果用户达到了这个目标值,就可以过渡成为成熟用户。新手转化这个阶段的运营就算结束,转向下一个阶段的运营。 互联网金融用户的特点是先体验后投资,投资金额由少到多。运营需要做的就是在每个环节做好对应的运营手段,推进用户快速成长。 下面我们就每个维度给大家做详细的讲解。 1、 从试探性投资,到放心投资,投资金额由少到多 通过数据发现,互联网金融平台首次投资用户里面存在大量的几十元,一百元,几百元这样投资金额的用户,这些投资金额反应的就是典型的尝试性投资心理。 用户首次投资各个环节的体验对于用户是否复投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新用户首次投资是尝试性投资,金额比较低,随着投资次数的增加投资金额也会逐渐的增加。我们把用户投资金额划定一个区间,用户在投资金额未达到多少之前都属于新用户,需要持续的通过运营引导用户增加更多投资金额。如果一个用户投了5次,但是累计加起来都不到500块钱,那这依然不是一个成熟的投资用户,这类用户要么是羊毛党,要么就是对于平台还存在顾虑; 2、引导用户感受平台的提现速度 用户初期投资最核心的诉求不是利率的高低,而是资金的安全性,能否让用户感受到资金的快速存取,直接决定了用户是否再次把钱存进来,存更多钱进来; 3、收益率:通过打造新手差异化的价格歧视,刺激用户完成新手期的投资额度 如特权标,设计一定的额度,这个额度设计的逻辑是,多大额度能把一个新用户转化成成熟投资用户; 4、投资次数:设计新手特权组合,引导用户完成多次投资 除了特权标、体验金、还有翻倍券等组合福利特权,通过福利的设计引导完成完成从首投到复投,最后一直到完成5次投资。 5、跨品类倒流,引导用户变成一个多品类投资用户 只投资活期的用户价值和既投活期又投定期的用户价值差别是很大的,只投短期定期和投中长期定期的用户价值又很大。如何引导用户从投活期向投定期转变,以及投资更长锁定期的理财产品,是一个用户是否真正走向成熟的关键; 6、投资周期:给新用户划定一个新手存续期,给新用户一个认知平台的过程 用户的投资时间间隔会随着用户的成熟而逐渐缩短。尽可能的让用户在最短的时间内增强对于平台的认知,更容易促进用户转化。一旦用户间隔时间过长就需要重新认知,很多新手转化策略就会事倍功半。用户在多长时间内最容易形成转化,我们给用户一个默认的时间周期值,只要在这个最短的时间周期内,不管用户发生什么交易行为,我们可以都把用户当做是新用户,比如7天或15天。 靠谱众投kp899.com:您放心的股权众筹平台,优质项目即将上线 ...
《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近期正式印发,其中首次提出了2025年国家信息化发展的战略目标:信息消费总额达到12万亿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达到67万亿元,两项指标合计79万亿元。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信息消费总额为3.2万亿元;2015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金额为18.3万亿元。2025年国家信息化战略目标分别是2015年对应数据的3.75倍和3.66倍,显示出中国信息产业未来十年广阔的发展前景。瞄准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目标,易方达基金今日起将发行信息产业基金(001513),该基金不低于80%的非现金资产将投资于信息产业。 电子、计算机、传媒和通信行业是信息产业的四大主要行业,数据显示,这四大行业目前流通市值都超过了1万亿元,合计总市值超过7万亿元,对应近500家上市公司。信息产业基金实际投资中信息产业股票的范围不局限于电子、计算机、传媒和通信行业,还包括其他行业通过技术创新、并购重组等方式转型为信息产业的上市公司。 ...
8月31日消息,美国众筹网站Kickstarter周三正式登陆新加坡和中国香港,希望帮助这些地区的创业公司简化众筹流程。 这也标志着Kickstarter正式进军亚洲,为其平台吸引更多亚洲企业。Kickstarter曾经推出过Oculus、Pebble和Coolest Cooler等一系列成功案例。 在此之前,想要通过Kickstarter发起众筹的创业者必须是北美、澳大利亚或欧洲的居民,或者在这些地区注册了公司。而现在,中国香港与新加坡的居民也将符合这一条件。 Kickstarter CEO兼联合创始人严希·斯特里科勒(Yancey Strickler)表示,虽然中国香港与新加坡用户之前贡献了数千万美元的众筹资金,但多数项目都并非来自这两个地区,部分原因就在于之前的平台政策。 “这些地区的创业者现在面临的门槛将会降低。”他说。 自从Kickstarter七年前创立以来,共有来自新加坡和中国香港的10万人支持了该平台的众筹项目。新加坡居民共向3.5万个项目投入近3000万美元。 但与Kickstarter的整体规模仍然相去甚远:自2009年成立以来,共有1100万人支持了11万个Kickstarter项目。所以,斯特里科勒希望通过此次扩张吸引更多支持者参与其中。 他并没有明确给出受众增长预期,但认为应该会赶上美国市场。“我希望看到亚洲的创造者能够展示优秀而稳定的项目……我们一直在有机增长。我们不会花钱营销,也不会做广告,更不会举行盛大的发布活动。” 他表示,中国香港和新加坡之所以成为Kickstarter进军亚洲的第一站,是因为那里已经有很多支持者。这意味着该公司可以少投入一些资源教育用户,便可获得不错的预期。 斯特里科勒指出,刚刚使用众筹平台的人通常认为,支持一个项目就像预购已经确认的产品一样,但当项目未能按期交付时,他们便会感到气愤。 靠谱众投kp899.com:您放心的股权众筹平台,优质项目即将上线 ...
“××Pay”未来将成为手机的标配。就在ApplePay、SamsungPay相继落地,小米Pay今日也将面世之时,HuaweiPay在昨日正式落地,即日起银联云闪付将全面支持HuaweiPay。 早在今年3月,中国银联就与国产手机厂商华达成HuaweiPay合作,落地后HuaweiPay将支持25家商业银行。支持云闪付HuaweiPay的机型包括华为MateS、荣耀V8(全网通)和荣耀8三款手机,未来华为还将陆续发布更多适配机型,预计今年内可支持HuaweiPay的华为终端将达千万级,后续包括可穿戴设备在内的更多终端设备也将支持HuaweiPay。 据了解,HuaweiPay同样提供指纹快捷支付、支持25家银行,同时和小米Pay一样,也同样支持公交刷卡。其实,早在上半年,ApplePay、SamsungPay落地初期掀起了一股绑卡高潮,但是由于覆盖率和收银员培训等各方面原因,不少Pay产品的使用率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高。 网贷财经分析师表示,受到扫码支付便捷性和已经养成的支付习惯影响,新推出的手机Pay产品市场影响力肯定也是高开低走,越来越趋于平淡。手机Pay属于银联云闪付产品在手机终端的应用,支付通道和账户资金分别由银联和银行把控,手机厂商扮演的角色主要是硬件设备提供商,对其互联网金融布局意义非常有限。 ...
随着消费场景的碎片化以及供给侧改革主导下消费升级时代的到来,消费金融作为蓝海市场已经毋庸置疑。在过去的两年中,大量的消费金融公司崛地而起。 其中,银行系消费金融以强大的股东背景和不可比拟的牌照优势成为消费金融中的一支,客户共享、数据共享、资金协作等诸多利好内嵌于银行系消费金融之中。 移动互联网技术时代的表现之一即自助化、脱媒化。虽然,消费贷款自助机具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产生了部分非良性用户体验,但是在更多消费金融业内人士看来,自助机具这一辅助工具成为消费金融公司未来布局的趋势将不可逆。 记者了解到,继首家消费金融公司北银消费金融公司(下称“北银消金”)之后,晋商消费金融公司(下称“晋商消金”)也已经发力VLM视频贷款机,并将在2016年内在百城布局百台视频贷款机具。 百城百台视频贷款机 “VLM视频贷款机一期拟在国内15个城市布放,首批计划布放20余台。”晋商消金董事长王培明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作为全国第14家获批开业的混合所有制消费金融公司,晋商消金在2016年内预计将在全国百余城市布局百台视频贷款机具。 此前消费金融市场中,采用VLM视频贷款模式的是国内首家消费金融公司,即北银消费金融公司,依靠身份证和银行卡,用户可以在自助机具上完成贷款获取流程。 王培明对记者表示,此次晋商消金VLM视频贷款模式主要采取自助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客户自助填写信息、发起贷款申请,后台人工辅助配合客户填写相关信息要素。“VLM视频贷款机由宇信集团派驻专人值守客户入口,晋商消金监控从申请、上机器到贷款发放的整体流程。”王培明称,为规避制假机具、倒卖机具行为,VLM视频贷款机采取授权机制即每一台设备都有晋商消金的授权证书。 公开资料显示,晋商消金的核心股东共有四大机构,大股东为晋商银行,此外还包括奇虎360、宇信科技、华宇集团以及民营零售集团美特好。记者从晋商消金相关负责人处获悉,目前,晋商消金已经同股东之一的互联网巨头奇虎360联合推出了“360借条”。 王培明表示,至2016年10月晋商消金将相继成立北京、上海、广东、深圳四大运营中心。未来将发展重点区域为长三角、珠三角等消费金融发达地区,此外将布局农村消费金融、健康体系、医美、电影市场等消费场景。 银行系消金的优与劣 艾瑞咨询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年底,中国整体信贷余额达到94万亿元,个人信贷占比28.8%,余额达到2万亿元,其中个人消费信贷占个人信贷比例为70.1%,余额为19万亿元,仅占中国整体信贷余额的20.2%。 但是,2015年达到19万亿元的消费贷款却是在同比增长23.3%这一高速增长下的结果,预计未来中国消费信贷规模在未来仍然维持20%以上的快速增长趋势,2019年将达到41.1万亿元,是2010年的5倍以上。 银监会近日坐实P2P监管细则,其中关于限额一则成为一把锋利的刀,在行业多位业内人士看来,这一刀下去,九成的P2P平台都将面临整改或者倒闭,尤其是此前规模迅速崛起的“大标”平台。 转向何方成为关键问题,消费金融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不是唯一但却是最佳的方向。 此前,已经坐拥数据金矿的大量互联网平台、电商平台早已杀入消费金融领域,并且取得了长足进展,无论是从产品的灵活度,还是运营的成本,都已经走在行业的前沿,依托分期基础资产而进军消费信贷ABS的做法将互联网消费金融推向另一波高潮。京东白条、蚂蚁借呗等巨头电商平台都已将利用ABS获取低成本资金转向常态化发展。 由此,可以发现消费金融领域,除国家钦点的拥有消费金融牌照试点机构外,还存在多个门派,如电商系、互联网系、P2P系、小贷系、银行系等。而银行系消费金融在更多人眼里被看做是银行信用卡业务的延伸,记者了解到,大量银行系的消费金融公司其团队组成,高管构成大部分来自于股东银行的信用卡部门,背靠着强大的股东背景和已经沉淀的信贷风控技术理应在这一领域拔得头铸,然而现实似乎并非如此。 网贷财经 wdcj.cn 分析师表示,银行系消金之所以没有取得预期的市场效果在于银行做消费信贷与互联网平台做消费信贷的理念不尽相同,银行做信贷融资,更注重金融数据,而互联网平台和电商从业者做消费信贷,注重消费。“平台提供消费给客户,而信贷只是衍生服务的一种。此外,银行系消费金融受到监管部门的约束也多于非银行系消费金融平台。 树大好乘凉的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自然也有属于自己派系的优势,业内人士指出,晋商消金同大股东晋商银行在业务层面共有三类合作,第一是客户资源共享;第二是支付体系共享;第三是资金合作。“资金成本随着市场价格变动而变动,一般晋商银行给到晋商消金的资金成为本市场价格再上浮20个bp。”王培明对记者表示,资金价格优势带来公司在运营过程中规模的优势,目前晋商消金已经同二十至三十家银行搭建了合作关系。 ...
部分P2P网贷平台转型,“小而美”是方向之一,但需预防变成“小而没” 网贷管理办法的“靴子”终于落地。8月24日,银监会联合工信部、公安部、网信办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重申了网贷平台的“信息中介”的定位,同时提出了13条“负面清单”,网贷平台被“正名”了。 对此,东莞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杨希表示,从总体来看,行业将加快合规化、合理化的步伐,这有利于行业的长期发展。同时,行业也加剧洗牌,部分平台面临着转型或者被淘汰,有潜力的网贷平台可以往“小而美”的方向转型。 A 网贷平台从“游击队”变成“正规军” 卓鹏财富线下门店关闭、友贷网陷入了回款逾期危机、E租宝涉嫌非法集资……去年,东莞的P2P圈子发生“地震”。随后,整个行业出现了密集的监管,曾经一度红红火火的网贷行业也步入了“寒冬”。 在此背景下,多数的P2P平台也保持着观望的态度,静待政策细则的出台。“政策出台前那段时间,我们基本不敢有其他的大举动,生怕盲目开展一些不符合行业规定的业务。”东莞本土一位P2P平台的相关负责人说道,由于缺乏标准化,行业中难免出现一些良莠不齐的现象,需要政策条款去甄别。 他表示整个网贷行业有了合法的社会地位。“终于出台政策了!P2P平台被正名了!”唐军说,作为国家认可的、由银监会监管的一个行业,以后我们做很多事情都是名正言顺的,不会再受到社会的歧视和各种负面舆论的影响。 他说:“我们姑且不去说它的内容完不完善,未来会不会根据行业、市场的发展有一些大的改动或者改变,单单是确立了合法的社会地位,对行业及企业而言,是非常大的利好。” 一位资深业内人士说,这几年,P2P平台走得有些快,行业中难以避免出现鱼龙混杂、乱象横生的现象,政策的出台有利于改善这一格局。从长远的发展来看,P2P行业的发展趋势是积极的。 根据东莞市互联网金融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东莞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企业有300多家,其中本土互联网金融属性企业为60多家,本土P2P企业30家。 B 多家平台抵押业务或将暂停 新规里,备受关注的莫过于网贷平台设置了上限。政策规定,“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规定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简称“同一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不同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从《暂行办法》可看出,政策对网贷设定了限制,这必然会触动东莞很多P2P平台的“死穴”,东莞有哪些平台将受到新规的影响?又有多少家平台将面临淘汰或者调整? 从上述政策的内容可见,网贷的设限要求网贷平台遵守“小额分散”的原则,而当下优质资产稀缺的情况下,平台中涉及房地产业务、机器设备、汽车等领域被视为不错的可被质押的资产,往往是集聚了海量资金。在此次办法执行之后,这些大额的标的、业务或将退出。 面对这极具杀伤力的条款,作为被监管的主体P2P平台,又是如何看待并应对的? 业内人士席勇辉接受采访时分析道:“对于金额较大的标的,平台不会让资本的变现能力变差的,只要账算得过来,合规性操作也是很简单的事。真正对金额需求较大的客户,在收益和风险的权衡中。” “从政策来看,网贷的设限要求网贷平台遵守 小额分散 的原则。”P2P平台某品牌公关总监说,“有些大型平台的资产端的数额比较大,网贷的设限或促使平台进行业务的调整,改变原来的业务模式。” “一个平台上20万元的借款上限都太低了,”东莞一位不愿意具名的P2P平台相关负责人说道:“在东莞市区里,一套普通的房子都价值上百万元。若按照抵押成数五成来计算,20万元抵押限制太低了,要是严格执行规定的话,平台很难正常做业务的,借款人也难以正常借贷。” 上述负责人介绍,对单一平台的限额无法满足其融资需求的借款人,他们或将寻找更多的融资平台,或转向其他的民间融资渠道。这样下去,将增加借款人的融资成本,与普惠金融的初衷相违背。 业内人士介绍,他们平台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在早年已经转型小微企业业务,借款上限多数在500万以内,小微企业主也会用厂房、车子、房产等资产作为抵押。目前,有少量的借款超过500万元,这部分我们将在12个月的整改期内尽快整改完善。至于今年新增的、跟正合普惠合作的消费金融及普惠金融一块,金额就更加小了,消费金融只有几千元,普惠金融一般在4万-5万元,其金额都不大。“总体来说,政策的正式出台,对平台的影响是积极的,一方面规范行业,另一方面将增强我们的公信力。” C 网贷平台向细分领域谋转型 针对新规,杨希表示,行业里部分平台将面临着转型,部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业务将适当作出调整。“如今,协会也在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摸底工作,将不符合规定的平台或者网贷业务 摸清楚 ,并大力推进整改工作。” 杨希告诉记者,当排查整改完毕,行业也会梳理出适用于自己的发展路径。“我建议,网贷平台可以走 小而美 的发展之路,可在细分领域寻求突破。” 这种“小而美 的平台的根本目的是锁定客户,着重横向服务留住客户。反之,则沦为“小而没”。平台要深度挖掘商业机会,为客户增加更多的附加价值。 譬如,阿里系的蚂蚁金服已经推出了小额消费领域。据悉,蚂蚁金服为方便消费者的在线购物,相继推出蚂蚁“花呗”、“借呗”等产品,淘宝、天猫大部分商户都支持“花呗”服务,而芝麻分不低于600分的用户就有机会使用“借呗”,按照分数不同,用户可以申请到金额不等、最高5万元的贷款。 目前,越来越多的莞企也开始发力布局小额消费市场。团贷网今年已将消费金融作为核心业务。团贷网总裁张林说:“今年年初,团贷网开始布局消费类市场,可满足借贷人的3C消费、技能培训费用等。” 杨希认为,目前东莞P2P平台真正深耕到细分市场的还不算多,但是这是东莞P2P平台尝试的方向,也是东莞一些小而美的P2P平台探索转型的方向。 同时,针对网贷平台的转型,资深业内人士分析,谨防这种“小而美”的平台做成“小而没”。“网贷平台要重点把关,多在增值服务上下苦功。” “有些平台往往是吃力不讨好,虽然花费的成本很高昂(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但是成本和效果却不成正比。”资深业内人士分析:”还有就是这些网贷平台整体网站设计花哨,却找不到想要的元素,有些平台连网页的打开速度也非常缓慢,用户体验很差。在优胜劣汰的竞争中,这些平台往往是要被淘汰的。” ...
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等四部委发布的《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须“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未按规定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其中所指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即ICP经营许可证。 ICP 证全称“《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作为经营性ICP ,其经营内容主要是网上广告、代制作网页、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国家对经营性ICP 实行许可证制度,目前绝大部分P2P公司只获得了ICP备案,而没有获得正式的证照。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8月31日,全国正常运营平台2349家,取得ICP经营许可证占比尚不足一成。 对此,浙江杭州微贷网姚宏表示,“我们是通过正常的申请流程申请的ICP证,目前,平台尚没有在地方金融局备案。” 这也就是说,不同于其他地区需要有地方金融局备案作为前置条件的是,杭州而是采取的并行审核的方式。这对杭州的P2P平台而言,无疑是一个重大福音。 8月31日,沪上一家P2P平台负责人称,“浙江特别是杭州一直对互联网金融持包容开放的态度。相比之下,上海通管局就很难通容。” 平台合规敲门砖 据了解,ICP分为ICP备案和ICP经营许可,是针对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两种管理标准。而网贷机构是为投融资双方提供信息服务并从中收取费用的撮合式交易平台,是典型的经营性信息服务平台,因此取得ICP经营许可证是网贷机构取得平台资质的一块“敲门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ICP实行许可证制度。ICP许可证由各地通信管理部门核发。 对此,业内人士指出,获批ICP资格,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监管部门对平台运营资质的一种权威认可。鉴于《暂行办法》并没有提到网贷行业的牌照管理,而ICP经营许可证或将扮演“隐形牌照”的角色。 截至目前,绝大部分平台都进行了ICP备案,但ICP经营许可证却因门槛较高,导致获批的平台屈指可数。ICP许可证的申请条件主要有两个门槛,一是要求企业的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二是要求企业拥有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和能力,因此要想取得电信业务ICP经营许可证非常困难,特别是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地方通信管理局可能不批准给P2P平台许可证。 同样,银监会此前发布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中也规定,网贷平台接入银行存管应获得通信主管部门认可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即ICP经营许可证。 据业内人士分析,互联网金融平台获得ICP经营许可证的真正难度在于,通信局认为网贷机构属于金融行业,所以审批要求平台有金融监管部门出具的批文,但金融监管部门出具批文也有流程,不能随意出具。 此前,多家曾尝试申请ICP经营许可证的平台表示,正是由于“金融监管部门批文”申请不下来,导致其难以顺利获得ICP资质。 北上广深仍需备案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北、上、广、深四地对于P2P平台申请ICP资质仍需要备案。 当天,北京一位接近监管部门的人士称,北京金融办尚未开展网贷行业备案工作。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在等待网贷新规操作细则的下发后,根据操作细则安排再行制定备案规程;至于今后是在市金融办备案还是下放到区金融办备案,尚需等待相关文件确定。对此,金融办工作人员建议网贷平台先行按照新规进行合规整改,待相关操作细则出台后,再行办理备案手续。 此外,对于此前部分平台已在金融办备案或者已经申领ICP 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金融办工作人员亦表示,由于此前的备案不是按照新规标准进行的,已经备案的企业仍然应当按照新规进行整改,是否需要补充备案有待进一步研究确定。 同样,前述沪上P2P平台负责人称,早从2011年开始,上海金融信息行业协会就代表会员单位,就ICP证问题与上海市通管局进行了多次沟通,并联合金融办与经信委召开了多次协调会议,但是通管局以“提供金融服务要由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出具前置审批”为由不予办理。 在该负责人看来,这一个难题恐怕只有在“第二条在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后才能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 对此,前述业内人士表示,金融监管部门对于网贷平台的审批绝非易事,金融监管部门对网贷平台审核标准主要是从P2P平台合规性、风控能力、平台背景、团队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整体对企业的资质要求较高。 “除了例如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还需要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等。”该负责人如是说。 对此,在网络借贷平台在新规的相关操作细则下发之前,各平台应先致力于对平台合规问题进行整改,规范平台的业务模式,以扫清今后备案、申请ICP 证工作中的潜在障碍。 ...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对P2P借款人借款上限做出严格规定,对当前热门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类大额P2P信贷业务会造成多大的影响?P2P投资品种是否需要调整?投资款项是否需要换成其它P2P品种? 观察员: 我比较关心的是,《办法》出台会不会导致大量P2P平台收缩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类大额P2P业务,导致此前隐藏的坏账问题暴露,此类投资款项是否有必要换成其它P2P品种? 业内平台创始人: 坦白说,《办法》对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类P2P信贷业务的冲击的确不小。 以往,P2P平台直接将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合同设计成债权类产品,直接向个人投资者进行转让。现在,P2P平台只能先让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先买下这些债权类产品,再由这家机构设立多个子公司,分别在不同P2P平台寻找个人投资者转让相应的债权类产品。 至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类大额P2P信贷产品是否还有投资价值,我个人认为不妨换个角度来观察,目前融资租赁的坏账率约在1%-1.5%之间,低于银行2%坏账率。 事实上,当前融资租赁行业的坏账问题,很多源自相关业务操作人员的道德风险。比如有机构人员没有做好租赁物尽职调查,导致租赁物多次质押融资等问题,造成坏账。 无可否认,随着《办法》出台,P2P平台要延续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类大额P2P业务,相应的业务操作成本可能会有所增加。若这部分新增成本无法转嫁给承租企业,就可能造成相应P2P理财产品收益率下跌。 但我个人认为,考虑到市场竞争压力,多数平台不会贸然降低产品收益率,更多通过优化风控效率覆盖这些新增成本。 应该说,融资租赁P2P业务是否安全,主要取决于承租企业的还款能力。通常,企业之所以选择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是基于扩大产能再生产的需要,这表明企业经营状况相对良好。 至于商业保理,则需要关注产业链核心大型企业的还款能力。目前,只要不是产能过剩的大型企业,商业保理业务的整体风险还是可控的。因为在每笔业务里,企业都需要出具一张商业承兑汇票作为付款凭证。 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这两类项目如果平台方风控差,信息不够透明,可以更换为其它P2P投资品种。 但我需要提醒的是,考虑到有些P2P平台存在短借长贷、滚动借贷、借新还旧等现象,若投资者赎回资金潮涌,平台则可能遭遇不小的流动性风险。 换言之,这不是由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业务造成的风险,而是平台自身资金池业务所致。所以投资者务必先对自己投资的P2P平台做全面评估,若发现平台存在资金池业务,不妨提前赎回规避风险,确保自身资金安全。 观察员: 在《办法》出台后,笔者发现不少P2P平台对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大额P2P信贷业务的未来发展持悲观态度。 究其原因,《办法》明确规定,单一个体、自然人在同一平台上的借款上限为20万元,在多个平台的借款上限为100万元;单一组织、法人在同一平台的借款上限为100万元,在多个平台的借款上限是500万元。这意味着动辄千万贷款额度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类P2P贷款业务、以及逾百万贷款额度的个人房产抵押P2P贷款都将被清理退出市场。 当然,业务洗牌也会带来额外的好处,比如随着市场参与者减少,P2P平台更容易获得相对优质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资产。 不过,笔者认为,鉴于《办法》给出了12个月的缓冲期,在相关部门没有对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类大额P2P信贷业务给出新的操作指引前,关注此类产品的投资者虽仍可投资购买短期限产品,但确需对中长期限产品持有谨慎态度。避免到时自己所投资的产品因为政策原因面临清盘,由此带来额外的纠葛。 其实,《办法》对投资者判断P2P平台好坏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参考标准。 举例而言,《办法》要求P2P平台必须引入银行进行第三方资金存管。在实际操作过程,银行会对每笔P2P信贷业务审核借款人信息与借款人合同等信息,这导致P2P平台很难再通过设立虚假融资标的开展自融或资金池业务。 某种程度而言,若P2P平台因为《办法》出台而大幅收缩业务范畴与规模,很可能是基于纠正此前不合规操作的考量。对投资者而言,这恰恰能帮助自己看出自己所投资的P2P平台是否合规操作,内部风控措施是否完善。若投资者发现自己投资的P2P平台开始出现兑付延期等现象,就得留心这个平台的资金链问题。 ...
最新出台的P2P管理办法,落定银行为P2P的第三方资金存管机构,这将由银监会直接负责。 8月24日,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及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提出将按照“双负责”原则管理P2P,过渡期为12个月。 在该《办法》的新闻通气会上,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表示,对P2P的经营管理行为将进行持续的、不间断的监管,包括产品登记、资金的第三方存管、信息披露、消费者权益保护等。 《办法》表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经营网贷业务的金融信息服务中介机构,本质是信息中介,并非信用中介。网络借贷业务,是以互联网为渠道,为借款人和出借人实现直接贷款,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借贷撮合等服务。网络借贷,是指个体与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即大众所熟知的P2P个体网贷,属于民间借贷范畴。 从定义能看出,现在大众熟知的P2P平台,是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法》第28条指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实行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的隔离管理,并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 银监会管行为、地方管机构 “P2P长期缺乏监管、缺规则、缺门槛,实际上《办法》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 李均锋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办法》的主要任务之一,是明确P2P由谁来监管,谁来负责。“总的原则,互联网金融或者说P2P网络借贷,不是哪家监管部门、哪个监管主体一家能包打天下的,必须实行一个协同的、共同的监管。” 整个监管体制安排坚持“双负责”原则,最重要的两个主体,是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的金融监管部门。 其中,银监会及各地银监局负责的内容包括,第一,负责对P2P的制度监管和政策的制定,进行顶层设计;第二,负责对P2P的行为进行监管。 李均锋指出,这是遵循“对新型的机构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理念来制定的,最主要的安排就是,对P2P机构的业务活动、经营管理行为进行持续的、不间断的监管,主要包括产品登记、资金第三方存管、信息披露、消费者权益保护等。 第三,银监会主要负责跨区域、跨地区P2P机构监管行动的协调和牵头。目前,很多P2P机构注册地和经营地是分离的,或者是跨区域经营,因此需要银监会作为牵头来进行协同、联动的跨区域的监管。 而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职责主要体现在:第一做好P2P的备案登记,第二做好登记后P2P机构的信息的收集,及时提出风险防范和预警,第三做好风险机构的处置,包括机构的退出安排、机构的注销,风险事件的维稳和处置,机构如果进行非法集资活动,要牵头组织打击等。 “双负责”制会不会导致扯皮?“我认为只要大家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是能够解决的。”李均锋表示,第一必须实行信息共享,虽然是行为监管和机构监管,P2P各种产品信息、机构信息要在地方人民政府和银行业监管部门共享;第二是在一些非现场监管的预警安排上取得一致,就是对机构风险的预警提示、负面清单的提示要形成一种联合行动;第三对重点机构可以联合组织进行现场检查。 客户资金强制由银行存管 银监会在《答记者问》中表示,实行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将有效防范网贷机构设立资金池和欺诈、侵占、挪用客户资金风险,有利于资金的安全与隔离,对于规范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银监会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易资金划付、资金核算和监督等职责,将网贷机构的资金与客户的资金分账管理、分开存放,确保资金流向符合出借人的真实意愿,有效防范风险。 事实上,在去年底发布《办法》征求意见稿后,P2P客户资金由银行存管就已经启动,但推进缓慢。互联网金融搜索平台融360发布的《2016年第二期网贷评级报告》显示,网贷平台与银行资金存管的签约率不及5%,且许多平台自签订协议后被搁置,多家银行已暂停接入新平台。 对此,李均锋表示,现在还在完善P2P第三方资金存管的指引细则,最终要形成资金存管者和委托者互利共盈的目的,既要确保P2P信息中介的定位不变,又要在合作中实现银行的利益。 “在合作中,银行业金融机构可能是比较强势一方,网贷机构是比较弱势的一方,这个我认为也是正常的。”李均锋说,从监管者角度,就是要把大的规则定好,把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界定好,具体如何合作还是要交给市场、交给机构去协商,不可能由政府包办,“让我们强令哪家银行给P2P存管,这也不太现实,还是要尊重市场,尊重机构自身的选择。” ...
野蛮生长多年后,P2P网贷的监管靴子正式落地。8月24日下午,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下称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办法》(下称《办法》)。 这是银监会等监管机构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8个月之后出台的正式办法,已报国务院同意,以四部委规章形式发布实施。为避免《办法》出台对行业造成较大冲击,《办法》作出了12个月过渡期的安排。 《办法》明确不得线下推广,即不得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据央行等十部委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P2P为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属于民间借贷范畴。(见《财新周刊》2015年第47期“P2P风险频发 监管靴子将落地”) 据记者此前了解,在中国场内资产证券化难以推动的同时,场外市场则十分火热,享有重大的套利空间。这些债权、应收账款、融资租赁等金融资产,通过金融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对接P2P平台,形成了“真正的影子银行”。 除此,P2P监管办法要求,不得从事以下行为:自融,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发放贷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几项业务是P2P行业长期以来的共识以及一直的监管原则要求。 此外,P2P还不得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不得发售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除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允许外,不得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推介、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也不得从事股权众筹、实物众筹等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