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范、中鸿基担保、融资企业之间触碰法律红线,存在几个亿的自担自融,涉嫌集资诈骗,严重欺骗投资者的报道公开后,理财范说自己不存在自担自融问题,并且教育投资者要有风险意识,下面就是铁的证据证明理财范存在大量的非法自担自融。 1、什么是自担自融?法律和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处罚的后果是什么?最典型的案例是哪个? 自担自融,就是有自己实体的企业老板来线上开一个网贷平台,自己给自己作担保,从网上融到的资金主要用于给自己的企业或者关联企业输血。 2016年4月14日,国务院组织14部委联合出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规定,P2P网络借贷平台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非法集资,不得自融自保。 e租宝便是自担自融模式典型案例,丁宁利用自己实际控制的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贸易公司、保理公司自融自保,骗取90多万投资者500多亿血本无归,最终被以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多个罪名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 2、理财范自担自融的证据公示 以理财范虚假项目融资的两个标的为例: 理财范《产业金融-2016-W-2-01》(金额500万)、《产业金融-2016-W-2-02》(金额500万)这两个是虚假融资标的证据已经在《理财范欺骗投资者十大罪状之一:虚假项目融资证据公示》详细阐述,现在我们再来看看这个标的是典型自担自融的证据: 融资企业名称为:北京***贸易有限公司,股东为林**,法定代表人为:林** 为该标的担保企业为:中鸿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该担保公司有一位股东是:北京****商贸有限公司,该公司的股东为林**,法定代表人为林**。 融资企业和担保企业股东和法人代表都是同一人林**,这难道不是中鸿基董事长郑连发自担自融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据吗? 3、理财范对上述自担自融是否知情? 理财范是中鸿基董事长郑连发投资企业,郑连发承认事实。 理财范现有两个股东依然是中鸿基董事长郑连发控制企业,也就是说中鸿基是理财范关联股东。 上述证据清晰看出:中鸿基利用其控制的理财范平台自担自融数亿元,理财范明知中鸿基自担自融风险巨大,还纵容包庇,再欺骗投资者,和E租宝有何区别? ...
“对网贷平台而言,此次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的重中之重就是资金存管这一个环节。虽然看起来很简单,实际做到却并不容易。”10月17日,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对记者表示。 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中再次强调,从业机构应尽快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 另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9月底,已有民生银行、恒丰银行、徽商银行、江西银行等35家银行开展了P2P网贷平台资金存管业务,其中实现银行资金存管系统上线的平台只95家(含联合存管),占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比例不足5%。 有消息人士透露,目前,银监会制定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存管指引》)不日也有望正式下发。 详解资金存管细节 银行表示,银行方面出于自身考量,亦有两方面的因素。 一是银行参与网贷存管业务,重点会关注声誉风险。因此,出于风险考虑,银行在平台准入方面相对会比较谨慎,材料收集、尽调、审批流程环节比较复杂,所以准入时间相对较慢;二是银行的存管系统成熟度参差不齐,对接开发效率不等,业务开展初期相对较慢。 据调查显示,截至目前,网贷平台和银行合作的资金存管业务存在多种模式和不同的实现形式。 针对一些网贷平台虽然接入并上线了银行存管,但是资金存管只覆盖部分标的,或者接入两家或者两家以上的银行进行资金存管,以此或规避银行对平台资金交易的全面监测。 业内人士也称,网贷平台的资金存管机构必须是银行,且必须是一家银行,平台也不能够部分存管,这些规定很有可能会出现在最终版的存管指引里。此外,从事网贷资金存管业务的银行,需要到银监会去备案,备案内容包括业务模式、存管系统条件等。 有业内人士预计,随着监管政策相继落地,上线的平台数量预计将会有一个快速的增加。消息称,华夏银行即将有数家平台集中存管上线。10月17日,记者未能联系到华夏银行对此给予置评。 平台面临严苛考察 10月18日,记者在采访中获悉,事实上,网贷平台能否顺利进行资金存管并不由平台自主决定。在跟不同的银行谈资金存管合作前,网贷平台首先要入选相关存管银行的“白名单”,平台则处于被选择的地位。 对此,华南地区一家已接入银行存管的网贷平台高层人士表示,在银行方合作的候选网贷平台里,平台的舆论口碑、媒体曝光量、行业排名等均会列入银行的日常舆情监控。签约之前,银行还会对平台的实缴资本、股东背景、业务流程、风控水平、交易资金总量、交易流水等指标,进行一系列的严苛考察。 而且,从多家银行处也得知,银行方面已要求存管平台撤下显著位置以存管为保障噱头的宣传广告。 知情人士称,银行目前的收费模式主要为缴纳保证金,并且以“年费+交易笔数费率”收费。前者要求垫存数百万级资金在银行,后者根据平台交易规模以及交易活跃度来收取费用。 而对网贷平台而言,除了人力成本以外,存管业务最大的成本还是用户流失。新联在线副总经理兼首席运营官陈智诚坦言,银行资金存管系统难度系数高,最直接体现在人力配置的成本上。 据多名P2P平台负责人表示,在启动资金存管系统到最后正式上线,公司的产品、支付、系统运维、开发工程师、测试、交互设计等相关人员全都扑到这个项目的开发过程中,人力成本很高。 ...
近日,北京的刘先生遇到了一件令人头疼的事儿,老母亲听信朋友介绍,将房产“抵押”给了一家公司,然后将抵押款交给了一个人理财。老母亲原本是想理财结束拿回本息,再拿本金赎回房本。没承想,理财的人一个子儿不给,而抵押出去的房子也被过户了。如今,买了这处房子的人催促老人搬家,甚至把家具搬了出去,刚刚得知消息的刘先生一家人心急如焚! 老人97平方米的屋子里一片狼藉,家具胡乱堆放着。 事件详情 承诺3个月有近20万利息 刘先生的母亲住在北京市丰台区世界公园附近的一个小区,这是老人的养老房。前些日子,经一位朋友介绍,老人动了理财的念头。老人需要将房产抵押给一家公司,抵押的过程会进行公证。由此,老人将得到150万元抵押款,随后,再将这笔钱转交给一个负责理财的人。这样,老人每个月会得到几万元的利息,三个月后,老人便可以连本带息都拿回来。接下来,便可以用本金赎回房本。如此估算,3个月下来,老人不但没有损失,还可以拿到将近20万元的利息。 于是,老人便将房产进行了抵押,但是她没有将这件事和家人说起。 房子被人低价过户 然而,当老人将150万元房屋抵押款交给负责理财的人之后,说好的每月利息一分没有,如今本金也拿不回来了。而抵押出去的房子也因为还不上钱,被抵押的公司过了户。这几天,突然有人来到家里,不但将屋里的家具搬了出去,还要求刘先生的母亲搬走。经过协商,他暂时把家具搬了回来。可是,人家说下个星期还要来催促搬家。目前,负责理财的人态度很客气,但就是说拿不出钱。而抵押了老人房产证的公司,已经联系不上。 无独有偶,连日来,多位市民陆续打来电话反映,自家老人也有同样“抵押房产——用抵押款理财——理财分文未获——房产被低价过户”的遭遇,有的老人甚至已经被逐出家门。 到底是怎样的一些人设下这种骗局?他们骗人的招数又是怎样?记者详细梳理这些个案,希望能提醒读者,切勿贪心,谨慎理财。 案例2 老人被几个大汉撵出家门 “就在前天,我们从家里被人撵了出来,请救救我们!”昨天,张女士给记者打来电话,声音颤抖,几次哽咽。气愤、恐惧、无助,她的每一句话里,都传达着这样的情绪。 张女士一家人住在新源西里中街,她的母亲67岁了,这里是老人唯一的房产,更是老人的养老保障。前天,六七个操东北口音的男子突然闯了进来,强行将家里的东西打包,不由分说就抬到了楼下的马路旁。张女士当时就蒙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可是,她无力阻拦,因为她被两个大汉按在墙边动弹不得。好好的一个家,几乎是转眼间就被人搬空了。与此同时,附近的房产中介开始以375万元的价格,挂牌出售张女士母亲的房子。375万元,这比房子的实际价格低了很多。“甭管多少钱,房子、房款也一并是别人的了。”讲到这里,张女士泣不成声。 张女士再三追问才知道,这样的遭遇和母亲的“理财”有着直接关系。早在今年初,老人通过“一位朋友”的介绍,动了理财的念头。老人准备将房产抵押给一家公司,拿到抵押款后,再将这笔钱交给一个负责理财的人打理。这样,老人每个月都能拿到数万元的利息。三个月期满后,本息全部收回,老人再用本金赎回房产证。自己毫无损失,还能干挣近20万元的利息,这对老人来说,无疑是个极大的诱惑。 但实际情况是,负责理财的人不仅没给老人一分钱,而老人的房产却被抵押的公司过了户。抵押房产时,这家公司的工作人员还带着老人去了公证部门,老人不懂合同但签了字。昨天,张女士找到公证部门才知道,老人签署的并非房产抵押合同,而是彻头彻尾的委托售房协议,这就是说有关房子的所有权利早已属于他人。 在张女士的讲述过程中,记者几乎能够预知她要说的每一句话,因为她母亲的这段经历,与上篇报道中刘先生母亲的遭遇完全一致,甚至连细节都毫无偏差。 调查 同一伙人同一种套路骗老人 几天来,记者所接触到的相关事件远不止刘先生和张女士两例,如今至少有四五位老人遇到了同样的事情,他们的房产分布在朝阳、丰台等地。在几个受害家庭的讲述中,记者逐渐捋出这个骗局的套路。 几乎每个受害家庭都回忆道,这件事不是突然发生的。早在一两年前,家里的老人就出现了反常行为,他们会背着家人与外人联络,嘴里会提到几千万甚至上亿元的“大项目”。同时,老人们变得疑神疑鬼,不信任家人,就像是被传销组织洗脑了一样。 多数老人都不记得房产抵押公司的名字,只知道公司负责人姓龙,在公证处签署的委托售房合同上,也都是这个人的名字。记者查询到,龙某的公司名为“跃武鑫鑫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在黄寺大街附近。负责替老人们理财的人是一个姓广的男子,记者听过他的声音,是一个操东北口音的男子。多个家庭多位老人碰到的都是同一伙人,绝非巧合。 由此不难推断,老人们跳进的这个“火坑”,实际上是个“一条龙”的骗局。他们的套路就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对老人们先进行洗脑,让老人们自愿将房产证交给龙某,进行一次完全不成比例的抵押,随后再由广某扣住抵押款,在老人们无力偿还抵押款的情况下,委托售房合同便很快生效,最终,老人的房子、钱都没了! 维权 受害家庭往往束手无策 在北京,房子是普通家庭最重要的资产。转瞬之间,家里最值钱的东西便易手他人,任何人都难以接受。记者发现,在受害家庭的维权过程中,无奈和无力感紧紧地伴随着他们,如影随形。 即便是家里来了“抢房子”的陌生人,很多受害老人依然遮遮掩掩,不愿将实情和盘托出,甚至还替这些人说话。但是,在他们的讲述中,记者还是慢慢听出了端倪:他们都提到了一位姓董的女士,这是一位六十多岁的阿姨。很多老人们因为“朋友”介绍动了理财的念头,“朋友”中就包括这位董女士。据知情的老人说,董女士原本是一位受害者,但后来却介绍多人来理财。现在,老人们不愿配合家人和警方调查主要有两种心理,一是还没有回过神儿来,二是因为自己也游说过其他老人理财,害怕自己难辞其咎。 老人们不愿配合仅仅是维权难点之一,在受害家庭运用法律武器时,遇到了更大的问题。法律是公正的,但也讲求证据。老人们已经通过公证的方式,自愿将对房子的一切主张权利转让他人,房产证上也不再是老人的名字,这又让法律如何保护老人们的权益呢? 疑点——抵押房屋如何过户? 在这件事中,最令人生疑的是,老人抵押出去的房产根本不可能过户。而老人也说,自己从未想过要卖房子,只是抵押。可是,这份进行过公证的合同却与老人所说大相径庭。 整个合同根本没有提到抵押,而是一份彻头彻尾的委托合同。通过这份合同,老人已经将房产的管理、过户、法务等一切权利都委托给了这家公司。而合同落款却不见公司名字,合同的甲方是一个姓龙的人。 律师说,即便是委托售房,按照相关条例,老人的配偶也必须同意且签署相关文件,但刘先生说,他的父亲此前对此事也是毫不知情。鉴于此事疑点众多,律师建议刘先生立即报案,追回损失。 警惕“房诈”新骗术 如今,老人一家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然而,他们不是第一户有此遭遇的人家。随便一搜,这两年来,有这些新闻事件——《老人被骗房郁闷死 老伴起诉讨还房屋》《几句话骗走一套房 老年人成诈骗重灾区》《抵押贷款公证藏委托售房条款 房子被卖房主竟不知情》《老两口抵押房产投资80万被骗》……总结这些事例,基本上都是这样的一个骗人模式。 最为重要的一步便是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偷梁换柱。 骗术大坑:房子被强行“霸占” 很难要回来 上述案例中,老人的家人直到家里来了人强行搬走家具,才发现问题。在其它的骗局中,也几乎是这样。 比如,北京老年维权服务项目负责人刘晓颖律师在重阳节的时候公布的一个案例——老人被骗抵押房子,换取150万元的贷款给一个叫做火星时空网络有限公司的游戏公司。很快,老人被人从自己市值285万元的房子里被赶了出来,一直住了一个星期的旅馆,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才告诉家里人。 就这个案例,据刘律师说,连立案都没法立。因为老人和这个火星时空公司签订了非常完整的委托协议。按照大家的常识,被骗所签订的合同,并不是真实意思的表达,应该是无效的。可问题在于,在类似的事件中,基本上那份委托合同都是进行了公证的。这样问题就很棘手了,如何证明老人是被骗签订的呢?且其中不仅牵扯骗子一方,还往往有更多不知情者参与进来。 ...
2016年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明令规定:网贷平台除信用信息采集及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业务外,不得从事线下营销。 国务院明令禁止线下营销,何谓线下营销呢? 有许多线下平台,线下销售人员几千人或上万人,他们每天工作重要一块就是: 1、到菜场、闹市区、广场散发传单; 2、在商场或超市摆一个小桌子牌和宣传,散发传单,推销理财; 3、一听说那里要拆迁,立刻去每家每户散资料,拜同学访亲友; 4、以前搞一些理财沙龙,发点小礼品,或吃饭。通过等等形式进行线下销售; 5、还有通过广开理财门店,甚至有一些乡镇都有门店,搞得象银行一样。 重点:根据国务院政策,所有线下网贷广告,包括分众和框架等等这类广告营销,全部禁止(比如电梯海报广告和电梯影视广告、直效DM广告、LED广告、汽车广告、地铁广告、影院广告、户外广告、终端卖场广告、社区广告等等等)。确实此类广告在投资理财方面会给广大吃瓜群众带来误导和伤害、助纣为虐;已有诸多前车之鉴,痛彻心扉! 大量线下平台营销人员,同时在推销P2P、私募基金、保险,同一班人马,混业经营。 ...
近期,一款新基金引起业内关注,其权益资产投资采取“智能定投策略”,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或许预示着基金细分策略时代的来临。 昨日,一位基金投资者收到来自渠道的推荐:投资策略为量化定投权益(最高50%)+久期匹配债券(50%)。以500日均线为基准,越跌越加仓,涨则止盈。历史回测,模型经历牛、熊、股灾、熔断均有较好表现。 据悉,这只基金是指正在发行的招商稳荣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主要收益来源是股票与债券投资,最高仓位各为50%。值得注意的是该基金的投资策略——投资金额根据市场点位进行智能调整。以“500日均线”为当前市场中枢基准,下跌越多,加仓越多;上涨越多,减仓越多。 资料显示,该基金的业绩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7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0%”,属于比较稳健的品种。 据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近期基金业内很多人都在讨论这只基金。“从基金投资策略上创新力度很大,但还需要看实际发行和运作情况。” “目前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很低,但市场无风险利率在下滑,单纯投资债券的产品吸引力不高。不少公司在产品设计上都采取了‘固收+’的策略,比如固收加上定增策略、固收加上对冲策略,等等,也就是投资债券市场做一些收益的增强,这也是机构偏爱的品种。”一位基金公司市场人士表示,未来或许走“固收+”细分化路线的品种会越来越多。 业内人士李颖也表示,市场上出现的基于智能定投策略的基金产品,这种创新是市场需求多样化的体现,同时也是基金产品创新更加细化的结果。“这种采用智能定投策略的基金,主要是看中了定投可以平滑市场风险的特性,相当于给不能坚持定投的投资者提供了全套的定投服务,通过增设封闭期、权益资产最高限制,帮助投资者执行长期定投和配置再平衡。从这个方面来看,是非常有益的创新尝试。”不过,李颖也介绍,对于智能定投策略一直以来都有较大争议,这种期望通过技术指标把握大趋势变化的方式,本身与定投放弃择时的理念相矛盾。而基于历史数据挖掘出来的技术择时指标在未来的有效性也存在疑问。投资者不应对此类产品存在过高的超越市场收益的期望。此外,由于运用了定投策略和权益投资限制,此类基金大部分时期以债券投资为主,如果仍然参考混合型基金收取较高的管理费,对于投资者可能是相对较高的成本负担。 ...
10月1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将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集中力量对当前互联网金融主要风险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落实各区属地责任,加强部门协同和跨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建立机制,边整边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既要加强风险防范化解,有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又要及时总结经验,摸索规律,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切实改变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缺门槛、缺规则、缺监管”的状态,实现首都互联网金融监管和风险管控全覆盖。 在整治工作上,在2016年6月底前,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在2016年9月底前,明确重点,深入核查。对经全面排查后确定的高风险企业,通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进行实地排查,并构建企业金融风险档案。各区政府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在2016年10月底前,分类施策,督促整改。对清理整治中发现存在问题的违规从业机构,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加强督促整改。按照“一企一策”原则,针对具体问题,研究制定不同清理整顿意见。对于违规情节较轻的,要求限期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违规情节较重的,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关闭或取缔;涉嫌犯罪的,将相关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根据核查或移交的涉嫌犯罪线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侦查。 在2017年3月底前,总结提升,完善制度。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定期将相关工作资料(包括所排查行业现状、相关数据、风险情况、突出问题、工作措施等)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负责定期汇总形成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报告。各金融管理部门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为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互联网金融领域规章制度提供支撑;同时,要结合实际,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活动的常态化风险监测,建立融互联网金融监管、金融风险管控、社会综合治理于一体的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长效机制。 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6〕2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5月30日 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积极防范与处置互联网金融风险,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健康发展,切实维护首都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规范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扭转互联网金融某些业态偏离正确创新方向的局面,遏制互联网金融风险案件高发频发势头;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和完善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特点的全覆盖监管长效机制,认真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实现规范与发展并举、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首都社会稳定,促进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规范发展,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工作原则 规范发展,打击非法。明确互联网金融各种业态合法与非法、合规与违规的边界,守好法律和风险底线。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明确责任,强化协同。按照《通知》及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的分工要求,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北京证监局、北京保监局和市金融局牵头负责本市专项整治工作,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集中力量对当前互联网金融主要风险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落实各区属地责任,加强部门协同和跨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分类施策,有效化解。针对互联网金融不同风险领域,明确工作重点,分类开展整治。根据违法违规情节轻重和社会危害程度区别对待,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特别要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 建立机制,边整边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既要加强风险防范化解,有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又要及时总结经验,摸索规律,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切实改变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缺门槛、缺规则、缺监管”的状态,实现首都互联网金融监管和风险管控全覆盖。 二、整治工作重点 根据《通知》及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分领域专项整治方案,本市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主要包括: (一)P2P网络借贷 1.P2P网络借贷平台应守住法律底线和政策红线,严格按照信息中介性质开展业务,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非法集资,不得自融自保、代替客户承诺保本保息、期限错配、期限拆分、虚假宣传、虚构标的,不得通过虚构、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方式误导出借人,除信用信息采集及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业务外,不得从事线下营销。 2.P2P网络借贷平台未经批准不得从事资产管理、债权或股权转让、高风险证券市场配资等金融业务;要严格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保护客户资金安全,不得挪用或占用客户资金。 3.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的企业应遵守宏观调控政策和房地产金融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业务等。 (二)股权众筹业务 1.股权众筹平台不得发布虚假标的,不得自筹,不得“明股实债”或变相乱集资,应强化对融资者、股权众筹平台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股东权益保护要求,不得进行虚假陈述和误导性宣传。 2.股权众筹平台及平台上的融资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股票。 3.股权众筹平台未经批准不得从事资产管理、债权或股权转让、高风险证券市场配资等金融业务。 4.股权众筹平台应严格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保护客户资金安全,不得挪用或占用客户资金。 5.股权众筹平台上的融资者不得欺诈发行股票等金融产品。 6.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不得以“股权众筹”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通过互联网开展“众筹买房”业务等。 7.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和期货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应严格依法开展相关业务。 8.股权众筹平台以“股权众筹”名义募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变相乱集资,不得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不得通过分拆、分期或与资产管理计划嵌套等方式变相增加投资者数量。 (三)互联网保险 1.保险公司应通过建立“防火墙”制度等方式,加强对所属电子商务公司等非保险类子公司的管理。 2.互联网高现金价值业务。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不得进行不实陈述、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不得违规使用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等误导性描述。加强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监管,排查万能型人身保险产品相关风险,加大互联网高现价业务查处力度。 3.保险机构互联网跨界业务。保险公司不得与无经营资质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开展业务,不得与涉嫌违规开展增信服务、自设资金池以及非法集资的互联网信贷平台开展合作,在经营互联网信贷平台融资性保证保险业务中应加强风险控制和内部管理。 4.互联网保险业务。非持牌机构不得违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未取得相关业务资质的互联网企业不得依托互联网开展保险业务。不得通过互联网利用、假借保险公司名义或信用进行非法集资。保险机构不得通过互联网跨界金融活动实现监管套利。互联网保险机构应严格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保护客户资金安全。 (四)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 1.互联网企业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不得依托互联网开展相应业务,开展业务的实质应符合取得的业务资质。互联网企业和传统金融企业平等竞争,行为规则和监管要求保持一致。采取“穿透式”监管办法,根据业务实质认定业务属性。 2.互联网企业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将私募发行的多类金融产品通过打包、拆分等形式向公众出售。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本质属性执行相应的监管规定。销售金融产品应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标准,披露信息和提示风险,不得将产品销售给与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客户。 3.金融机构不得依托互联网通过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嵌套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规避监管要求。应综合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等全流程信息,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透过表面判定业务本质属性、应遵循的行为规则以及相对应的监管职责和监管要求。 4.同一集团内取得多项金融业务资质的,不得违反关联交易等相关业务规范。按照与传统金融企业一致的监管规则,要求集团建立“防火墙”制度,遵循关联交易等方面的监管规定,切实防范风险交叉传染。 (五)第三方支付业务 1.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或借用客户备付金。客户备付金账户应统一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不向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账户计付利息,防止支付机构以“吃利差”为主要盈利模式;理顺支付机构业务发展激励机制,引导非银行支付机构回归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 2.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连接多家银行系统,变相开展跨行清算业务。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跨行支付业务应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进行。 3.开展支付业务的机构应依法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资质,不得无证经营支付业务,包括无证发行多用途预付卡、无证开展银行卡收单、无证开展网络支付等业务。 (六)互联网金融广告与信息 互联网金融广告与信息发布等宣传行为应依法合规、真实准确,不得对金融产品和业务进行不当宣传。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的从业机构,不得对金融产品、金融业务或公司形象进行宣传。取得相关业务资质的,宣传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经有关部门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不得进行误导性、虚假违法宣传。 三、加强综合整治,切实提高效果 (一)严格准入管理。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监管。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或备案从事金融活动的,由金融管理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予以认定和查处,情节严重的,予以取缔。工商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的认定意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非金融机构以及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投资”“资本”“融资租赁”“非融资性”等字样。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工商部门将注册信息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工商部门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协调沟通,及时发现识别企业擅自从事金融活动的风险,视情采取整治措施。 暂停核准包含“投资”“资产”“资本”“控股”“基金”“财富管理”“融资租赁”“非融资性担保”等字样的企业和个体户名称;暂停登记“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资本管理”“资产管理”“融资租赁”“非融资性担保”等投资类经营项目。同时,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包含有关表述的企业申请迁入本市且未经批准的,暂停办理工商登记。 (二)强化资金监测。加强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资金账户及跨行清算的集中管理,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资金账户、股东身份、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等情况进行全面监测。严格要求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存管银行要加强对相关资金账户的监督。在整治过程中,特别要做好对客户资金的保护工作。 (三)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针对互联网金融违法违规活动隐蔽性强的特点,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鼓励和引导群众通过12345(市非紧急救助服务热线)、打非随手拍等多种方式举报,为整治工作提供线索。同时,加强失信、投诉和举报信息共享。 (四)整治不正当竞争。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向客户提供显失合理的超高回报率以及变相补贴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清理规范。高风险高收益金融产品应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强化信息披露要求。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不得以显性或隐性方式,通过自有资金补贴、交叉补贴或使用其他客户资金向客户提供高回报金融产品。发挥行业协会、社会智库及典型企业作用,组织建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商相关部门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评估认定,并将结果移交相关部门作为惩处依据。 (五)加大技术支持。利用互联网思维做好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技术支持系统,充分发挥打击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作用,通过网上巡查、网站对接、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排查摸清互联网金融总体情况,加强数据采集和舆情分析,及时预警风险,提供互联网金融平台安全防护服务。 (六)加强风险教育。充分运用各类媒介或载体,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开展防范和处置互联网金融风险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宣传教育的广泛性、针对性、有效性。加强舆情监测,强化舆论引导,引导投资人合理合法反映诉求,切实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 (七)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支持北京网贷行业协会、中关村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研究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和自律规则,完善惩戒机制,开展风险教育,督促会员机构加强产品登记、信息披露和资金托管;建立行业数据统计分析体系,通过数据分析加强风险监控,形成依法依规监管与自律管理相结合、对互联网金融领域全覆盖的监管长效机制。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一)成立市级领导机构 按照《通知》关于“部门统筹、属地组织、条块结合、共同负责”的要求,成立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组长由常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及市金融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北京证监局、北京保监局、市维稳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工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首都综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商务委、市审计局、市社会办、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政府法制办、市信访办、市网信办、市通信管理局和各区政府。市领导小组下设专家组,由行业协会、研究智库和典型互联网金融企业中对互联网金融进行过深入研究,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学者、从业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会商研判。 (二)组建专门工作机构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局,承担市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金融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北京证监局、北京保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工商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并抽调主要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实行集中办公。 (三)落实属地责任 各区要分别成立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统筹各方力量,建立领导有力、责任明确、协调顺畅、工作扎实、措施有效的专项整治工作队伍。 (四)加强协同配合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全面掌握本区域、本领域互联网金融活动开展情况。在市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北京证监局、北京保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工商局分别与市金融局共同牵头负责本市分领域整治工作,共同承担分领域整治任务。对于产品、业务交叉嵌套、需要综合全流程业务信息以认定业务本质属性的,相关部门应建立数据交换和业务实质认定机制,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由市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并提出整治意见,必要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整治。整治过程中牵头部门确有需要获取从业机构账户数据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经过法定程序后给予必要的支持。 五、整治工作安排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2016年6月底前)。各区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整治内容和监管责任,综合运用现场勘查、大数据检索等方式对本区域、本领域的情况进行清查。充分发挥本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作用,加强信息收集和交叉比对,加快建设互联网金融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各区要充分发挥资源统筹调动、靠近基层一线优势,充分利用互联网金融整治APP等手段,对写字楼等重点区域的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排查;工商部门要尽快提供各类互联网企业的名录及工商登记注册信息;市金融局会同相关部门提供各领域互联网金融企业名录。5月底前,开展第一轮情况排查;6月底前,进行系统梳理比对,对未纳入第一轮排查范围的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企业,进行补录和外围排查。 (二)明确重点,深入核查(2016年9月底前)。对经全面排查后确定的高风险企业,通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进行实地排查,并构建企业金融风险档案。各区政府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分类施策,督促整改(2016年10月底前)。对清理整治中发现存在问题的违规从业机构,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加强督促整改。按照“一企一策”原则,针对具体问题,研究制定不同清理整顿意见。对于违规情节较轻的,要求限期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违规情节较重的,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关闭或取缔;涉嫌犯罪的,将相关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根据核查或移交的涉嫌犯罪线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侦查。 (四)总结提升,完善制度(2017年3月底前)。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定期将相关工作资料(包括所排查行业现状、相关数据、风险情况、突出问题、工作措施等)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负责定期汇总形成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报告。各金融管理部门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为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互联网金融领域规章制度提供支撑;同时,要结合实际,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活动的常态化风险监测,建立融互联网金融监管、金融风险管控、社会综合治理于一体的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长效机制。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站在维护首都安全稳定的高度,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整治重点,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切实鼓励和保护真正有价值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促进首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同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积极主动作为和推诿扯皮等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严肃问责。 ...
首先,回到“品牌”的基础定义,搞清楚品牌究竟是什么,才能弄明白“品牌升级”。 一、品牌究竟是什么? 我们选择从 3 个层面来定义“品牌”: 1、战略层面: 品牌是溢价和杠杆,说白了就是让品牌的拥有者赚更多的钱。同样一款皮包,爱马仕和没有品牌的品牌,消费者更愿意给予爱马仕高得多的溢价。这溢价,其实就是品牌价值的体现。 2、社会效应层面: 品牌是一种信用保障机制。就像一个人如果没有登记在册,没有名字、没有身份证,那么这个人即使犯罪了,也无法追踪到他。一个产品没有品牌,即使质量出了问题,消费者也不知道该怪罪谁。 3、技法层面: 打造品牌,无非“内容+渠道+时机”。这样的组合,为所有想要打造品牌的人提供了线索和框架。我们在打造一个品牌时,切忌为了做品牌而做品牌,一定要记住品牌的目标。 问自己这样三个问题: 1、我的品牌能够给我带来溢价吗? 之前我看到一个帖子《我们和无印良品前员工聊了聊,这是他的“值得买”和“打死也不要买”清单》。大家都知道,无印良品的产品价格是比较高的,但实际上其中很多产品都已经从自己生产转为代工了。 试想一下,如果你是代工厂的老板,你是选择与无印良品合作,还是自己去做品牌?如果自己去做品牌,是否比卖给无印良品赚得多?如果自己暂时没有能力做一个能够带来溢价的品牌,其实从企业战略角度,还不如做无印良品的单子。 当然,如果你是一个有危机意识的老板,认为做无印良品一家的单子风险太大,还是想要做 2C 的业务,打造自己的品牌,那么就需要好好下下功夫,如何做出跟无印良品的差异化了。 2、我的产品质量过硬吗? 在我看来,产品质量相当于右腿,品牌相当于左腿,一个人走路必须左右腿交替向前,而不是一条腿拼命向前,另一条腿却一直拖在后面。 同样的道理,产品首先必须过硬,否则产品质量出了问题,会直接损害品牌。可是如果产品质量非常好,品牌却没有做好,那么就需要加强品牌建设。 3、我是否发布了适合的内容,选择了适合的渠道和时机? 有学员问我:“如果一个品牌还处于从 0 到 1 的阶段,要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 我会说:“做定位!”而且这个“定位”并不局限于特劳特的定位理论。 我对这个问题的理解是,品牌的第一步,需要选择目标用户群。在消费升级的背景下,“小众品牌”成为了主流,80/90 后不同于他们的长辈,他们特别强调“独特”。前段时间,我作为受访者参加了青年志的购物座谈会,和一群年轻人聊平常逛哪里、玩什么、吃什么、买什么。我发现年轻人(包括我自己)说得最多的那个词,就是“特别”。 因此,一个品牌不要奢望让所有人群都喜欢。相反,选择一个用户群,将一个点做到极致,这个用户群会有很高的认可度、黏性和复购率。相应的,发布的内容、渠道、时机,都必须是符合这些用户群特点和习惯的。 二、品牌如何升级? 品牌的升级,更侧重的是技法层面,也就是内容、渠道和时机三方面的升级。 1、内容升级 第一,精品化; 为什么要精品化?李叫兽在他的消费升级文章中写到: “这次消费升级真正的机会,并不是奢侈品消费的增加,而是高档品消费的增加。奢侈品与这次消费升级真正的机会‘高档品’的区别是:奢侈品是划分阶级的需要,而高档品是努力工作的馈赠。” 可能 80/90 后的长辈们认为,认真工作、努力赚钱养家是应该做的,他们鲜少会有“奖励自己”的动机和行为。可是作为新一代消费主力的 80/90 后,“奖励自己”成为一个非常关键的消费动机。而且,这个动机并不会因为收入水平的不同而不同,无论每个月收入多少,他们都希望“奖励自己”,都希望把自己的生活过得品质高高的、感觉棒棒的。 也就是在近期,出现了“花式秀早餐”、“美美的运动内衣”、“多肉植物”这些以前完全不会流行的东西,而这些东西恰恰承载了 80/90 后对于高品质生活的追求。 第二,差异化; 前面我提到了年轻人对于“独特”的追求,他们希望用消费的东西彰显自己。罗胖曾经用“鄙视链”来形容这种人性深处的东西。比如说,看英剧的看不起看美剧的,看美剧的看不起看日剧的,看日剧的看不起看韩剧的,看韩剧的看不起看港剧的,看港剧的又看不起看大陆剧的。 我们已经度过了那个吃不饱肚子、物资极度匮乏的年代,消费已不只是买一个东西那么简单的了,除了实实在在拿到手的东西,还需要身份的认同、群体的归属感、无与伦比的体验等等。因此,一个品牌一定要找到它的差异点,不能人云亦云。否则,年轻人是不会买账的。 第三,新审美化; 每个年代都有每个年代独特的审美观,年轻人的审美已经和长辈们完全不同了。拿表情包比例,80/90 后的表情包特点是“蠢萌贱”,而长辈们常用的表情包则完全是另一种画风。 那么,如果品牌的目标人群是年轻一代,那么内容就应该符合新审美;如果目标人群是广场舞阿姨们,那就需要符合阿姨们的审美。 第四,拟人化。 人跟人之间是有温度的、有感情的,所以要做一个有温度的品牌,就必须拟人化。想一想: 你的品牌是否有很正的三观? 是否有个好看得体的外表? 是否很有见地? 是否有自己的价值? 把品牌看成一个人,或者品牌就是你自己,你会如何去做? 你希望你的朋友怎么评价你? 像米其林轮胎这个品类,因为其卡通形象以及米其林美食排行榜,这个品牌就变得让人印象深刻。 2、渠道升级 第一,处处皆渠道; 用你的好奇心去发现新的渠道、不常见的渠道。以前,说到“渠道”,就会立刻想到电视、报纸、地铁、飞机场、电梯等常见的渠道。可是,今天,所有你的目标用户群会看到的、听到的、闻到的、摸到的地方,都是渠道。如果可以发现了一个新的渠道、不常见的渠道,那么相应的获客成本会大大降低。 第二,性价比优先; 选择一个渠道,必须先从 3 个方面进行衡量: a.这个渠道覆盖多少你的目标用户? b. 这个渠道的获客成本多高? c. 进入这个渠道的难易程度如何? 优先选择进入难度低、获客成本低且覆盖用户量大的渠道。 第三,观察其他品牌的渠道; 思考这个渠道是否有效,是否可以被借鉴。比如说乘地铁、乘飞机时,可以分析那些投放在不同位置、不同形式的广告,哪些是有效的,哪些是无效的,如果你做,会怎样改进?这样多思考多分析,有助于你自己品牌的渠道选择。 第四,记住一个规律:“高投入高回报、低投入零回报、零投入有回报”。 如果你一年只有 12 万元预算,你是每个月花 1 万,还是一下子花 10 万? 小红书是女孩子熟悉的跨境电商平台,它的蹿红几乎就在一周之内,它就是集中时间段高投入获得了高回报。如果它每个月花一点点钱、投一点点,那么几乎就看不到什么水花了。 不过,极端一些,干脆零投入,想一些特别的方法和渠道,反而会有回报。最常见的故事,是小米当初没有一分钱营销费用,就潜伏在各个论坛发帖、拉人,最终找到了 100 个发烧友,从而做起来的。 3、时机升级 第一,紧密地结合你的战略; 战略并不是一个制定出来就可以束之高阁的东西,而是要每天每分每秒融入到日常的指导思想。李倩老师提到,很多来找她请教的公司,营销部门连公司的战略都答不上来,这样做出来的品牌能不走样吗? 一些事情该不该做? 什么时候开始做? 和谁做? 这三个问题都是要紧密结合战略来确定的。 第二,巧妙借势; 借助于行业热点、社会热点,做三观很正的借势。当大家都在关注一件事情时,你的发声更加容易进入用户的心智。 第三,评估先行; 一个方案一定要先评估再执行,千万不要跟风,脑子一热就做了。 三、配合品牌升级的能力训练 如何做好品牌升级?对个人而言,我建议做 3 种能力的训练,以应对品牌升级对于人才的要求升级。 1、观察力训练 我们对于接触到的商铺、餐厅、实物产品、广告页面等等,都会产生自己的判断和看法。比如我很喜欢吃甜品,可是对于满记甜品和糖纸甜品,就有两种不同的感觉。一般平时我们产生了这些感觉之后,就会让它们一闪而过。 观察力训练,要求我们在产生这些感觉之后,要列出至少 10 条让我们产生这种感觉的原因。比如说,我就感觉糖纸甜品比满记甜品要更加高档一些。为什么呢?我就得要求自己列出 10 条理由:(以下都是个人猜想,未经验证) ➀ 是不是糖纸店内灯光更加明亮? ➁ 是不是糖纸装甜品的器皿用色偏雅致,而满记的器皿用橙色显得热情有余、高档不足? ➂ 是不是糖纸的整体价格高于满记? ➃ 是不是糖纸的热销单品纷纷雪让人想到雪山,而雪山则给人更加高冷的感觉? ➄ 是不是糖纸开的地段要更加高档一些? ➅ 是不是糖纸的空调温度普遍低于满记? ➆ 是不是糖纸的工作人员服饰搭配更加显得雅致? ➇ 是不是糖纸甜品的口味比满记更正宗? ⑨ 是不是糖纸甜品的菜单用色比满记更高档、材质也更好? ⑩ 是不是满记是个老牌子而糖纸更年轻化? 2、同理心训练 当遇到一个问题时,我们会有第一时间就会冒出来的想法和解决方案。考虑到大部分人的智商相差无几,所以其实不同人第一时间冒出来的想法和解决方案,可能也相差无几。 遇到这种情况,我会要求自己放弃第一时间冒出来的想法和解决方案,总是要让自己三思而后行。同理心训练,是要求自己在思考的时候,多想一想其他人会如何想、用户会如何想,跳脱出自己的思维框架,设身处地地去揣摩其他人的想法。 3、好奇心训练 随着年龄的增长,许多人会越来越丧失好奇心,会把身边的绝大部分事情看做是理所当然的。李倩老师则会每天提出一些看起来显而易见,实际上却没那么简单的问题,例如: “为什么车牌是蓝底的?” “为什么人头上会长头发?” 好奇心训练,是要求自己每天至少提出10个显而易见,但实际上没那么简单的问题。这样训练的好处,是发现做同一件事情的不同方法,找到新思路,从而才会有“零投入有回报”的效果。 比如说, Apple 发布会,一般发布会都会有讲台,讲者会穿西装打领带。如果问自己:“为什么发布会得有讲台,还得穿西装打领带?”你可能就发现这样做并无必要,完全可以创新。所以,Apple 的发布会是没有讲台的,乔布斯也是穿黑色毛衣与牛仔裤演讲的。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股权众筹平台,优质项目即将上线 ...
一个想“隆鼻”,一个想“大腿吸脂”,两名大四学生小美、小花(均为化名)被网络广告吸引后,从岳阳赶到“长沙半岛医学美容医院”(以下简称半岛美容医院)了解整形项目。 面对数万元整形费用,两人表示“考虑下”。在医院工作人员的建议与帮助下,她们仅提供手持身份证照片就贷到两笔共计3.58万元的“整形分期贷款”。 10月17日,两名大学生向记者求助称:“医院诱导我们借钱整形后,将贷款划入医院账户。”对此,半岛美容医院称,整形项目、网络借贷经过本人的允许,也予以签字确认了,“(协议)生效了,如果觉得不合理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 收到还款信息却未拿到贷款 17日上午,半岛美容医院门口,18岁的小花向记者出示了她的微信。其中一个“么么贷”服务号显示,她于9月30日向该平台借款1.3万元,分12期还款,10月30日之前她就要还第一期1083元。19岁小美的微信同样显示,她向“招联金融”平台借款2.28万元,分12期还清,10月底还1900元。 小美说,她们于9月30日到医院了解整形项目,一名黄医生算了一笔费用:隆鼻2.28万元,大腿吸脂1.8万元。“她(黄医生)拿出一个‘美丽分期0负担’的小广告牌说可以贷款”。 看着诱人的宣传语,她们心动了。小花说:“医院的人让我们拿着身份证拍照,在一张填好资料的单子上签字,然后拿我们的手机通过网贷平台借钱。”小花说,她们只是抱着“试试”的心态借贷,如果成功借到钱,会再考虑是否整形。没想到,10月1日,她们收到了还款信息,但并没有收到这笔钱,发现这笔钱直接划入了半岛美容医院的账户。 电子协议约定借款划转给医院 17日,小美向记者出示借贷电子协议,其中“支付方式”显示:借款人授权贷款人直接将资金划转到借款人的交易对象中,账户名和账号均填写的是半岛美容医院。 小美和小花同时表示,借贷之前根本没见过上述电子协议,医院也没有口头告知,签署的多份协议中也没有一条约定这笔钱的去向。“按正常人的理解,无论向谁借钱,钱第一时间都会支付给借款人。”小美说。 小美提供的一份“收款单”显示:9月30日,医院预收了一笔2.28万元的费用,附带的一份“手术预约单”上显示:她预约了10月10日的隆鼻手术,手术费及预约金为2.28万元,这份预约单上手写了“此费用不退不转”。两份单据上合盖了一个章子“定金不退”,小美也都签了名字确认。 “钱不给医院,难道给她们” “我们承认都签字预约了,但不代表一定会做整形手术,当时也并没有交纳预约金或任何手术费。”小花说,原本想拿到贷款后,再考虑是否进行整形手术。 关于“此费用不退不转”这句话,小美称,黄医生根本没有提,而只是要求她们签字。 17日上午11点多,记者先以两人朋友的身份陪同她们来到医院,试图协商解决此事,三名工作人员出面接待处理。就在双方争执“借款是否能够直接打给医院账号”时,记者提议拿出当时签定的“纸质借款协议副本”来看是否有相关约定。 15分钟后,一名刘姓负责人指着上述“手术预约单”称,这是纸质借款协议,“她们无法付现,签了这个东西才去贷款的,上面也注明此费用不退不转。”他说。 钱为何直接打给医院?刘姓负责人对此回应,两名大学生在医院享受服务,“钱不给医院,难道给她们?”他承认,这笔借款属于当事人,但按照与平台的协议,借款是直接打到医院账户上。 随后,记者表明身份,刘姓负责人对上述多个问题并未作补充说明。他说,两名大学生都已成年,“借贷都是当面经过本人允许的,签字的协议也生效了,医院可以为两人进行手术,如果觉得不合理可以走法律途径”。 暗访 一般学生都比较好贷 17日下午,另外一组记者以学生名义来到半岛美容医院咨询“大腿吸脂”项目。得知记者无力一次性支付整形费用后,一名咨询师主动推荐整形分期网络借贷,称“0首付,0利息,0负担。当月花,下月还”。 龙医生向记者推荐“么么贷”整形分期贷款,为打消记者的顾虑,龙医生向记者出示了一些手术知情同意书。记者注意到,这些同意书明确标示着“么么贷”贷款金额及分几期还款。贷款金额低的为5000元,多的高达5万元。 “一般学生都比较好贷,因为他们都比较单纯。”龙医生说,“么么贷”主要针对的就是大学生,“因为学生没有经济来源,但又想变美”。 ...
去年以来,国内利率下行,各类资产表现迥异。投资者资产配置需求凸显,基金中基金(FOF)逐步受到机构追捧,日前出台的公募FOF指引更是加大了市场对此类业务的关注。不少业内人士预计,未来几年FOF业务将迎来爆发式增长。 FOF前景向好 “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内的FOF发展非常快,FOF数量呈现了3倍式的增长。现在国内FOF市场只有几百亿的规模,对比美国2万亿美元规模来看,我们未来发展空间非常大。” 上海浦东新区金融局局长施海宁表示。 银行是FOF的重要机构投资者之一,庞大的委外需求使得FOF业务前景向好。“银行面临着一个比较严峻的问题,当前整个市场资产回报收益率非常低,大类资产收益率下降非常快。我们未来资产配置会逐步转向大类商品配置,另类投资,海外投资,股权投资这类的资产。”浦发银行总行金融机构部总经理助理林仪桥表示。 据介绍,浦发银行FOF资产配置与300多家机构都有合作,目前落地的已经有29家,其中包括证券公司与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的比较竞争优势在股票类型资产上,期货公司自身优势在大宗商品方面,我们非常注重合作机构自身的比较竞争优势。” 此前由于政策限制,FOF基金主要由私募发行。截至今年4月末,我国证券投资类私募FOF总规模已达527亿元左右。业内人士表示,公募FOF指引日前已正式发布,这对FOF市场将形成很大带动,目前已有超过10家公募基金计划上报首批FOF产品。 “从美国共同基金中,FOF占比10%~11%比例看,国内未来FOF可能也能达到近万亿规模。”银华基金战略发展部总监叶盛称,FOF本身是一个典型的配置型产品,资产配置是资产管理重要的环节。另一方面,FOF还能实现多元化组合功能,规避投资者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风险。 新湖期货董事长马文胜认为,FOF业务发展将为市场带来三个层面的变化:首先是资管行业的评价标准的转变;其次会带来资管的工业化时代;第三是带来机构资金的成长以及优秀私募基金的壮大。“FOF最重要的投资理念是绝对收益以及大数据,绝对收益是建立在大数据基础上的,这样将赢得机构的信任,同时也将促进现在市场上大部分中小私募中真正有能力的机构的壮大。” 实际操作有难度 FOF基金在国内还在发展初期,实际操作并没有想象中容易。数据最新统计,今年以来,纳入统计排名的266只FOF基金平均收益率为-0.02%。其中取得正收益的FOF基金110只,占比仅为41.35%,涨幅超10%的产品仅有10只,最大涨幅为24.48%。 “从金融资产类别看,外汇和信用市场现在国内还很难进行操作。由于政策限制,股市的对冲策略受到影响,策略相对较少会影响FOF的配置效果,容易造成某类策略过于集中。另外,国内私募行业发展较晚,各类标准还有待完善。”有业内人士称。 谈及FOF的风险量测及管理时,桐湾投资公司董事长李宏表示,更倾向于从量化角度去构造投资组合。从国外数据来看,在各种资产配置中,对冲基金远远跑赢债券。而怎样衡量对冲基金风险成为FOF管理的重中之重。 李宏认为,尾部风险是对冲基金管理的重要考核指标,要放在极端度极大的背景下,去考核对冲基金收益,增强FOF对于对冲基金风险的预测能力。桐湾投资公司花4个月时间,目前已经建立了一套对冲基金评价体系,体系大概有50个不同的因子,包括风险因子、收益因子、基金管理人的能力等,并将这些因子拿出来构建一个模型,进行评分,而且这个评分也是动态调整的。 国际FOF投资公司Entrustpermal公司中国区主席杨桦介绍,目前该公司管理规模在160亿左右,投资了40家~50家基金公司。“一个切身的体会,你投资的是人,可能有各种看不到的风险点,因此数据透明度要求很高。”该公司目前和一家商业银行合作,每天都可以看到托管数据。从FOF管理的层面来讲,希望投资于小而精的基金团队,希望每一个基金都有非常鲜明的策略和市场周期的特点。 ...
网贷财经消息,软银宣布其 1000 亿美元私募基金筹备计划正在进展中,这可能是有记录以来公开报道中规模最大的一次筹资活动。上次引起轰动的还是 2006 年,黑石集团筹得 217 亿美元,不到本次规模的三分之一。据软银透露,筹得资金将投资到全球高科技领域。 由于筹资计划尚未结束,具体细节还未披露。但可以确定的是,其中最大的投资人是来自沙特阿拉伯王国的公共投资基金(PIF),出资额达到 450 亿美元。同时,软银自身也将出资 250 亿美元,软银目前还在于第三方机构洽谈,以募集剩余的 300 亿美元。 本次募得的基金称作「软银视野基金」(SoftBank Vision Fund),投资总部将设在伦敦。这个选择让人有些疑惑,英国未来几年将脱欧,一些大型跨国公司已经把总部从伦敦迁往欧洲。 软银视野基金将由软银财务战略官 Rajeev Misra 负责,据两名知情人士透露,本次募资活动正是由他主导的。其他团队成员还包括来自德意志银行的 Nizar Al-Bassam,来自高盛的 Dalinc Ariburnu 和 Ervin Tu,以及来自摩根士丹利的 Alex Clav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