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银行纷纷布局网贷平台资金存管,目标客户首选“北上广” 超过210家平台宣布与银行签订了资金存管协议 今年8月份,银监会联合公安部等部委共同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实行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的隔离管理,并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资金存管机构对出借人与借款人开立和使用资金账户进行管理和监督,并根据合同约定,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进行存管、划付、核算和监督。 数据显示,截至10月20日,目前已有民生银行、华兴银行、江西银行、恒丰银行、徽商银行等37家银行布局P2P网贷平台资金存管业务,超过210家平台宣布与银行签订了资金存管协议,签约率约占1978家正常运营平台数量的10.76%。截至10月1日,国内网贷平台与银行签约存管协议实际完成系统对接的已有95家。 中小银行态度积极 最新数据显示,参与网贷资金存管的银行已经达到了37家,对接3家以上网贷平台的银行共有7家,分别为恒丰银行、民生银行、华兴银行、江西银行、徽商银行、浙商银行、兴业银行。其中,恒丰银行对接22家网贷平台,华兴银行对接19家网贷平台,江西银行对接15家网贷平台,分别位列前三位。 在国有大行中,只有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农业银行参与此项业务,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分别对接了一家位于山东的网贷平台,农业银行则对接了一家四川地区的网贷平台,其他两家国有银行则尚未参与。 根据记者统计,在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的银行中,有超过一半的银行为城商行或者农商行,而在实际完成对接的网贷平台中,也有将近七成是与城商行或农商行对接。 网贷财经认为,目前对于P2P网贷接入银行存管还没明确门槛,但银行也会对平台的股东背景、业务情况等进行考量。越是大的银行越有声誉和安全顾虑,他们面对P2P提出的合作需求多持谨慎观望态度。而规模较小的城商行恰恰与之相反,它们更为灵活,风险和收益更匹配,为了满足自身的多元化发展需求,其与P2P网贷展开合作时并没有过高的要求。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表示,城商行成为逐鹿P2P网贷平台重要力量的原因是出于战略上的考量,为了拓展旗下多元化业务。此外,P2P网贷平台属于朝阳产业,发展前景还是比较大的。而对于部分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来说,布局P2P存管业务的实际收益与成本不对称,由于部分P2P网贷平台规模较小,存管业务手续费较低,又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所以对P2P存管业务的布局并不十分积极。 事实上,这样的顾虑不无道理,近日一家名为沪金贷的平台上线仅仅上线3月就失联。此前该网站曾高调宣传,与徽商银行签订存管协议;徽商银行对此表示否认,并表示从未与沪金贷签订资金存管合同,上述平台做法属于虚假宣传。 《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显示,在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中,除必要的披露和监管要求外,委托人不得用“存管人”做公开营销宣传。然而在许多网贷平台仍然借银行信用抬高身价。也正是由于对银行声誉的担忧,部分银行对于网贷存管态度十分谨慎。 光大银行人士就对记者表示,光大银行暂时不考虑与网贷平台进行资金存管业务,也会时刻监控平台借存管进行虚假宣传。 北上广平台签约存管比例高 虽然网贷存管的比例目前仅有一成,但是部分地区的网贷平台签约存管的比例较高,在近百家已经实际对接的网贷平台中,北上广地区的网贷平台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其中北京地区有28家网贷已经与银行完成实际对接。 在恒丰银行对接的22家网贷平台中,有14家网贷平台来自于这3个地区。华兴银行对接的19家网贷平台中,只有一家来自于浙江,其他全部来自于广东和上海,江西银行和徽商银行对接的网贷平台中绝大部分亦来自于北京。 恒丰银行研究员执行院长董希淼对本报记者表示,相对而言,这些地区的监管较为严格,网贷平台的发展约束性较强,因此相对的安全性也较高。 目前,距离监管给出的12个月的缓冲期还有10个月,一成网贷平台完成存管对接已经是个不错的开始,然而对于规模并不大的平台而言,存管难度仍然较大,需要支付的费用就是一个较为重要的因素。 此前已有网贷平台表示,与银行技术对接需要一次性付费35万元,技术维护费每年7万元,账户管理费每人每月0.5元,按平台8万个投资人估算,每年账户管理费用高达48万元。再加上通道费交易费,银行存管粗算一年需要耗费数十万元乃至上百万元,毫无疑问,这笔费用对于中小平台而言,承担起来并不容易。 ...
“我们每一天都在花时间准备香港、新加坡的海外投资平台,已经处于比较细致的计划阶段。”陆金所联席董事长兼CEO计葵生在11月14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此表示。 11月14日,计葵生在香港出席摩根大通全球科技媒体电讯峰会期间谈及陆金所的海外战略时,作出上述表述。 计葵生指出,陆金所的客户主要为中产阶级或中产阶级以上,而这一群体越来越倾向在海外配置资产。由于他们对海外市场投资环境不熟悉,需要中国出现一个平台,这一平台预计主要服务亚洲客户,早期也会服务较多的中国投资客户。“我们的大股东平安集团与香港、新加坡当地的监管机构关系不错,在这两地建立海外投资平台的机会很大。” 计葵生续指,陆金所未来的海外发展计划,会考虑寻求当地或全球范围内的合作伙伴。 今年1月,陆金所宣布完成了12.16亿美元的融资,此次融资包含两部分,分别是B轮投资者9.24亿美元投资和A轮投资者行使认购期权投资的2.92亿美元,融资完成后,陆金所估值达到185亿美元。 在融资用途方面,计葵生称,资金主要用在三个方面,一部分的资金投向平台的科技建设,如大数据研究、新模型的设计;一部分的资金用于人才建设;一部分资金用于平台的规模建设。 当前不少互联网公司都开始涉足互联网金融领域,对于互联网金融领域竞争的白热化,计葵生表示,相信陆金所能够为其所服务的投资金额在5万-200万的中产阶级客户群提供专业的金融服务,而在大众的客户方面,如投资50元、1000元,相信蚂蚁金服、腾讯、百度可以做得很好。他预计,陆金所能够在未来3-5年内,为上千万的客户群提供线上专业投资服务。 今年3月,陆金所发生人事变动,采取联席董事长制度,李仁杰出任陆金所董事长一职,计葵生指出,未来陆金所会更多关注机构业务,着眼于和国内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截至2015年12月,陆金所注册用户数超过1800万人,活跃用户近363万,累计总交易量超过1.6万亿元,在全国300个城市都有布局。2015年的1.6万亿元交易量中,有1万亿是为机构和机构之间提供信息交易服务,个人端整体交易量约6000亿元。 ...
基实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与基实投资网站首页 日息高达2.07%-5.92%,收款账户为个人或其他公司。 综合日化收益率2.07%-5.92%,月息最高能到177%;监管早已禁止的境外股票投资产品仍在售卖;证监会是担保机构……在一家名为基实投资的线上理财网站,如此违法违规的手段和产品吸引了不少投资人。投资者胡先生(化名)向记者投诉称,自己从10月20日开始投资这家注册地在北京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在11月8日返息提现日账户被限制提现,目前遇到类似情况的维权投资者已经多达40余人。记者经过线下实地走访调查后发现,这家公司客服提供的办公地址“查无此公司”。多位律师分析道,“无厘头”的担保机构、高得离谱的收益率、产品信息涉嫌虚构,基实投资存在非法吸金和“钓鱼”嫌疑。 账户被限制提现 充值30万才可解封 “10月,身边的朋友推荐了基实投资,收益很高、回款及时,所以就分三次投入资金,11月8日为返息提现日,但被告知账户被封难以提现。”胡先生回忆道,其实早在11月3日就有身边朋友说账户不能提现,大家都以为是系统问题,并没有在意。 对于为何难以提现,胡先生称,电话客服说不受理此类问题,线上客服表示系统显示IP异常,同一个IP下有不同账号。对于如何恢复正常提现,客服的回答更是让人怀疑,“升级VIP3当天存款到达30万元才能恢复正常提现”。11月11日,记者以投资人的身份询问账号被封情况,该客服的口径变为充值11万元恢复正常提现。当问及不能正常提现的具体原因,客服就不予回复。 从11月8日开始,还有其他投资人发帖投诉,他们都遇到了与胡先生同样的问题。胡先生告诉记者,投资人通过网上联系成立了微信维权群,截至11月13日维权投资人达到40余人。更重要的是,也有投资者听从客服的指导,充值了11万元升级VIP,但是仍然无法提现,多位投资人已经在当地派出所报案。 根据该网站的信息显示,基实投资平台隶属于基实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实投资”),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总部设在北京市。同时,该平台还在公司资质一栏放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按照网站公示的营业执照工商信息显示,确实有一家名为基实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信息,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但是实缴资本为0元,法定代表人宋义,2016年2月3日法定代表人从孙卫东变更为宋义,自然人股东宋义、赵攀攀,营业范围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发放贷款、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但是从胡先生投资的基实投资这家平台看,经营范围都在工商禁止之列。更值得一提的是,在调查过程中,记者发现,网络上也还有基实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网站,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在新三板挂牌、做市等服务,但是网站最近更新时间为今年1月8日,内容都涉及新三板,该公司公布的电话也无法接通。同时这家公司的LOGO与基实投资平台的LOGO并不相同。当记者问及客服为何名称一样时,客服表示这是公司的旧网站,已经停止使用,当问及LOGO为何不同时,客服没有给予回复。此外,基实投资网站的拼音显示为“JIN SHI TOU ZI”。 三处地址未见踪迹 皮包公司与钓鱼网站 对此,记者在11月11日走访了与基实投资相关的三处办公地址,却始终未见该公司的踪迹。在工商注册信息中,基实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院3号楼2层B239室,在其2015年年报中,办公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9号富尔大厦2801室。不过,基实投资客服表示,他们的办公地址是北京市朝阳区大望路金地中心B座6层,还有一个新地址同样为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院3号楼2层B239室。 记者率先来到金地中心,不过在6层并未有名为基实投资的公司,只有物业、商贸公司等三家公司。经过多方询问,该楼物业及工作人员都表示从来没有听说过这家公司,也没有过往办公记录。据其中一家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自己所在公司在此已经经营了很长一段时间,并未听过基实投资这家公司。当记者向客服表示,自己就在金地中心时,该客服又是未再回复。 而在不远处的富尔大厦,记者从物业管理处了解到,之前确实有一家基实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在这里办过公,在今年6月该公司就已经搬走。目前在此地办公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自己所在公司也是在近期搬到此处,重新装修前,该办公地所张贴的名称确实为“基实投资”。 随后,记者再次来到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院3号楼2层B239室(工商信息登记地址),却并未在该地找到相应的门牌号和这家公司。据该地的办公人员介绍,之前确实有一家名为基实投资的公司在此注册,不过该公司今年初进行了一次法人变更,从孙卫东变更为宋义,至今未联系到该法人,且注册地的费用也未再续接。该工作人员还表示,注册地和办公地不一致是允许的。无奈的是,虽然在富尔大厦确实出现过基实投资,但两家网站是否存在关联难以确定。 “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很有可能是钓鱼网站利用了基实投资(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资质,而这家基金管理公司也只是个皮包公司。”一位业内人士分析道。 月息高达60%-177% 担保机构证监会? 这样一家漏洞多多的平台,能吸引如此多投资人的原因就是高收益。记者注意到,基实投资平台项目收益率都以日计息,而日化收益率都在2%-5.9%,如此算来,月息高达60%-177%。而且该平台上的项目都为风能发电等项目,但是产品运作时间只有15天、7天,甚至只有1天。 更值得注意的是,沪深A股天天涨停产品、创业板天天涨停产品、股票配资产品这些类型产品监管层并不让发行。 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德怡也表示,该网站所谓的高收益是不可能存在的,这是典型的开设钓鱼网站以高报酬为诱饵对投资者进行诈骗的平台。现有证据来看,这家公司并没有取得证券投资咨询或经纪的合法许可。网站上标示的那些项目是虚构的,仅有项目名称而无具体内容。证监会今年6月明确指出,目前除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沪港通外,未批准任何境内外机构开展为境内投资者参与境外证券交易提供服务的业务。王德怡还表示,该网站所宣称投资澳大利亚等境外股票肯定是欺诈行为,投资者的钱很可能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至虚拟的网络商城或幕后收款方。 更让人无奈的是,该平台上的两款产品,担保机构分别为证监会与中国海监南海总队。同时,该平台表示与多家担保公司合作。记者致电其中几家担保公司客服,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并未与该平台合作,应该是骗子平台。 更重要的是,一位投资人告诉记者,通过手机端充值不能显示收款人,但是通过其他端口操作时,收款人显示为贵州湖心岛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心岛”)。而一些投资人则是直接通过线下付款方式投资,收款账号为工商银行许丛辉。通过工商信息可以看到,湖心岛注册于今年7月25日,法定代表人葛复和。 涉嫌电信诈骗 投资人及早报案 在了解基实投资的相关情况之后,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飒表示,涉嫌电信诈骗,建议到公安局网安大队报案,经鉴定后,确认是否为钓鱼网站。 业内人士表示,日收益率这么高,皮包公司可能性高。如何判断一家网站为钓鱼网站?可以查询工信部的备案系统,正规网站都会有备案。 记者在工信部备案系统上输入基实投资网站显示的备案号和公司名称为“没有符合条件的记录”。一位电信网络安全人员告诉记者,合法网站备案编号一般位于网站首页最下方,格式为“京ICP备×××××号”或“京ICP证×××××号”。 该人士还介绍,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友情链接交叉验证,正规网站都有和其他网站的友情链接交换,友情链接的网站权威性和知名度高说明网站的可信度高。而记者发现基实投资的网站上只显示有合作伙伴,并未有任何友情链接。该人士还补充,投资者还需注意网站的信息公布、页面设置等,如客服投诉渠道是否畅通、有没有公布详细的经营地址和电话号码、是否支持第三方支付等。并且,山寨类钓鱼类网站大多制作粗糙,提供虚假服务热线,涵盖公司地址、公司联系方式等内容的相关页面无法打开,或者页面上存在明显错误。 王德怡也建议投资者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网络经营者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请求公安机关及时冻结交易资金,并对网站控制人采取强制措施。投资人参与网络理财项目时切忌被业务员的电话或网络营销手段忽悠,勿必对公司资质、证照、资信进行审查,签署风险揭示书和客户协议,以防出现意外时手无凭据,难以追责。 ...
互联网金融,将成为中大型企业标配。利益驱使、竞争对手裹挟、未来趋势、社会责任、产业布局、普惠实践...... 诸多原因,诸多原动力,互联网金融,未来将成为中大型企业标配,互联网金融,并非中场或后半场,现在,才刚刚开始! 以旅游行业为代表简单分析,布局互金正成为在线旅游代理商标配(未来其它行业,互金亦将成为中大型企业标配)。日前,在线旅游代理商途牛宣布,将转型为集团化公司,拆分为旅游度假子公司和金融科技子公司两大板块。事实上,携程、去哪儿、同程、驴妈妈等在线旅游平台都有互金业务的布局。目前纯粹旅游服务竞争激烈且盈利困难,发展遇到瓶颈,通过发展互金业务,可以整合供应链,提高用户黏性。 据国家旅游局数据统计,近几年来旅游行业增长态势良好,2015年我国国内旅游突破了40亿人次,出境旅游1.34亿人次。旅游消费金融的兴起主要源于人们对于旅游需求的消费升级,加上互联网技术的日益成熟及互联网金融的普及,旅游消费金融市场前景广阔。在此背景下,在线旅游平台纷纷跨界互联网金融。 目前,市面上的互联网旅游金融产品大致可以划分为三大类:旅游分期、旅游理财以及旅游保险。其中,旅游分期是目前最为常见的旅游金融模式,为用户提供“先消费、后付款”的预授信服务。据了解,去哪儿、驴妈妈、途牛、同程、首付游、分期旅游网等旅游平台均有涉及,也是旅游平台竞争的新焦点。 旅游理财则以货币基金和固定收益类产品为主,除了能使消费者预付的旅游费用获得增值收益,一般还可用于办理资产证明、预订旅游产品等。保险与旅游场景结合度较高,一般是旅游网站和保险机构合作,提供旅游意外险、旅程取消险、航空意外险、签证保险等诸多旅游类险种,为用户提供出游的后盾保障。目前,途牛、携程、去哪儿等旅游平台都开通了此类业务,甚至取得保险经纪牌照。 ...
随着天气渐冷,“蒜你狠”又双叒叕再次发威,价格连创新高,八月初的时候每斤还只需6元左右,如今最贵的竟然要10元左右,已经超过了鸡蛋价格,直逼猪肉的价格,令餐馆和消费者直呼吃不消。 据国家发改委10月31日公布的10月全国小型农产品价格数据显示,10月份大蒜的批发价格与零售价格分别为每斤7.24元和7.89元,同比上涨90%和67.9%。如果从去年初计算的话,蒜头批发价涨幅已达到了138.69%,大蒜批发价涨幅甚至高达180.62%,“蒜你狠”已经卷土重来。 有网友调侃,吃蒜等于炫富,今后去饭馆吃饭见着点蒜蓉扇贝、蒜蓉虾、蒜蓉鸡翅、蒜蓉蟹的,别犹豫,立马去套近乎拍马P。因为,这年头能吃得起蒜的——都是土豪!什么青岛大虾,什么东北鱼,早就被蒜蒜们,甩出好几条街了,好么…… “蒜你狠”怎样产生的? 从2010年至2012年又到如今,每一轮物价上涨,“蒜你狠”都是带头大哥,而今年的价格上涨也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天气和减产因素导致供需矛盾 “从年初就没正经降过,一直在往上走。”有蒜农反映,大蒜价格在今年以来一直比较坚挺,并不是近期突然上涨。其主要原因也是受到年初寒流影响,造成大蒜大面积减产。商务部此前也表示,本轮大蒜价格的上涨源于2015年7月份,其直接原因就在于种植面积的减少,以及灾害天气导致的产量下滑。 在蒜农老陈的印象中,蒜价2009年触底反弹,2010年“一骑绝尘”,2011年“蒜你狠”不知所踪、“蒜你贱”如约而至。在达到了2012年的高峰后,蒜价2013年、2014年又跌入谷底,直到2015年才有所好转。 业内人士崔晓娜指出,2015年,秋播大蒜面积增加但产量下降。全国面积较2014年相比增10%左右,可是去年进入阳历11月份连续下雨,阴雨天气持续近20天,还未等天晴,月底大蒜主产地突降大雪。其中,对山东、河北产地大蒜冻害影响较为严重,今年上市期,全国大蒜总产量较去年相比减少20%左右。 另外,从二季度中期开始,部分经销商开始收购存储冷库蒜,随后蒜种需求开始增加,供需矛盾之下,促使蒜价进一步攀升。 投机者囤货炒作 期货市场中,大豆、小麦、玉米、白糖等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产品,由于体量过大,难以让少数投机者炒作。然而,大蒜产地集中、易于在冷库中储存,成为最合适“炒作”的农产品之一。 在大蒜的主要种植区域山东省,一度出现蒜商斥巨资包地炒蒜、囤蒜的场面。在大蒜减产的大背景下,资产荒现象导致部分投机资金进入大蒜现货市场,囤积居奇,人为造成了现阶段的大蒜价格上涨。 “大蒜价格涨势过快,一方面是供给偏紧,另一方面就是炒作。”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赵庆明认为,从经济收益上看,农民更愿意外出打工,导致农产品尤其是葱、姜、蒜等经济作物的耕种面积大幅度减少。同时,这些产品需求又比较稳定,因此便有一些人在流通环节中囤积居奇和趁机炒作。 CPI拐点 大蒜说了算吗? 11月9日上午,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今年10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2.1%。 有人担心蒜价的飙升对CPI施压。对此,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高级研究员李佩珈表示,蒜价持续的回升会对通胀形成一定压力,但这种压力的影响也不能过度夸大。“因为大蒜价格上涨更多是今年产量较低,而不是刚性需求和投资性需求发生改变。而且,大蒜占CPI篮子的权重比较低。” 不过,有研究人士提醒,历史上,大蒜价格的上涨总是伴随国家货币政策拐点的出现。这种现象在2006—2007年以及2010—2011年尤为明显。从时间窗口上看,前一次时间界限不明显,第二个通胀周期,大蒜价格大约提前CPI两个月左右。 大蒜价格已到顶点? 正常来说,大蒜的批发价在每斤3元多,即使现在涨到7元多,价格也只是翻了一倍。相比之下,一些生长周期短的蔬菜,如小油菜最低价时每斤7分,最高价时每斤3元,涨幅高达42倍。为何大蒜如此受关注,主要原因就是持续时间较长。 新发地市场统计部负责人刘通介绍,这个(大蒜)价格基本上也到顶了。新发地市场上大蒜货源充足,由于价高,目前市场上销量已经明显下降。再加上今年七八月,云南大蒜产区扩种了30%,北方产区种植面积也在扩张,尤其是小产区,扩种面积翻番。明年2月,南方产区的大蒜将陆续上市,到了5月,北方产区大蒜就开始批量上市了。 而在今年这波暴涨中,蒜农老陈把前几年的亏空终于补齐了,他又把目光投向了生姜这类没有期货盘的小品种。“农产品供求关系的细微变化给炒作提供了机会。”老陈说。 ...
今年1月份信托产品收益率平均基本在8.2%左右水平,相比目前6.8%的水平,不足一年时间信托产品收益率下滑了1个多百分点。 近两年信托产品收益率逐步下行,目前信托产品收益率全面进入“6时代”。据业内人士表示,未来信托产品收益率还有进一步下滑的趋势。 据普益数据显示,上周共有19家信托公司发行了30款集合信托产品,12个月期和24个月期产品的平均最高预期收益率分别为6.88%及6.64%。同时,上周成立的信托产品平均预期收益率为6.73%,显示信托产品收益率全面进入“6时代”。 实际上,今年信托产品的预期收益率走势正逐渐走低。今年1月份信托产品收益率平均基本在8.2%左右水平,相比目前6.8%的水平,不足一年时间信托产品收益率下滑了1个多百分点。其中房地产领域产品表现最为明显,数据显示,今年1月份,房地产领域1至2(不含)年期、2 至3(不含)年期、3年期及以上产品平均最高预期收益率分别为8.18%、8.47%、8.67%。而数据显示,2至10月份房地产领域1至2(不含)年期产品平均最高预期收益率分别从6.48%到7.73%不等,2至3(不含)年期平均最高预期收益率介于6.8%到8.15%之间,呈现出明显走低趋势。 对比下2015年数据,去年1月至12月,信托产品收益率最高达到9.02%,最低也有8.13%,平均收益率基本维持在8%~9%之间。而且,伴随信托产品收益率走低的是信托产品发行数量下滑,这类产品在今年经常上演“秒杀”。 “信托产品的收益率变化与市场变动基本同步,在宏观经济疲软,国家实行货币宽松政策的大背景下,信托收益率自然也跟着走低,在基础资产收益率暂时没有回升迹象的情况下,信托收益水平或还将随市场利率继续走低。”北京一家第三方机构人士如此表示。 “目前优质企业融资成本可能会在5%~10%之间,固定收益类信托年化收益率在6%~8%之间的较为常见。”另一位业内人士也表示,而且社会融资成本还将进一步降低,下滑幅度也可根据当前无风险利率水平和信托平均收益率的差距来推算。 网贷财经表示,目前普遍出现资产荒,资产质量出现下滑,信托在有意识控制风险。然而市场上活跃着的大量资金无处可投,信托产品收益率进一步下降的空间仍然存在。 ...
近年来,俄罗斯众筹产业发展迅速。但统计显示该行业现有市场规模不足5亿卢比(约合774.8775万美元),而且各自分类市场发展并不均衡,总体行业发展波动性很大。 为解决这一困境,俄罗斯中央银行从十多家当地众筹平台中召集了多位行业专家,希望通过一系列讨论分析开发出一套完善的众筹监管框架。相关监管意见将在立法通过后由俄罗斯央行正式发布。 俄罗斯央行认为,众筹监管应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1) 监督管理众筹平台活动,对平台所有者和管理方提出严格要求 (2) 对(通过平台进行)债券发行的行为以及借款人的行为提出严格要求 (3) 对于通过众筹平台进行借贷和投资的用户提出严格监管要求 有行业相关人士指出,俄罗斯众筹监管应该逐步深入--总体监管与众筹平台自愿投票相结,逐步确立分类和注册标准,按顺序建立和通报相关金融指标和风险管理标准。当然,消费者保护应当成为监管框架开发的重中之重。 其实,早在2015年俄罗斯银行就曾开启了众筹平台自主统计工作,由此有关方面也对俄罗斯众筹市场主要的增长动力和关键风险因素有了一定的认识。研究显示,投资者主要是受到无限制投资、资本成熟度和较少监管等方面的吸引而加入这一市场,而企业家则对众筹市场融资的高效性十分青睐。但投资者和借款人也同时面临着相同的问题,比如身份认证难以落实、项目认证准确率地、平台活动透明度不高以及诈骗和庞氏骗局等等。当然,项目众筹失败带来的资金风险也是一直都存在的。 ...
私募基金日益公募化,一些私募积极申请公募牌照,一些私募则是在本身产品设计上着手“改良”。近期个别私募产品在申赎方式上也开始了公募化操作,将产品的申赎周期改为每周申赎。越来越频繁的申赎、越来越灵活的运作机制,私募基金和公募越来越像。 一般来说,私募基金的申赎方式是在成立后封闭一年,每个月开放申购赎回一次。最近这种情况发生了改变,记者了解到,部分私募为了增加流动性,客户可以在每周五申购赎回产品,且不设封闭期。记者从第三方机构人士处了解到,确实出现了每周申赎的私募产品,不过数量还比较少。 除了申赎方式的转变,私募的不少运作细节都已经或正在趋向“公募化”标准。私募基金是以绝对收益为目标,投资者基本上都是高净值人群,渴望稳定向上且低回撤的基金净值。然而在目前窄幅震荡的A股中,私募基金很难保证给持有人带来正回报,更难说绝对收益。此外,为了控制回撤,不少私募产品在投资品种、投资比例、风险控制上都有了“公募化”的限制。 记者采访的多位私募基金经理表示,自去年股灾以来,对旗下产品的各项指标都进行了更为严格的把控。比如仓位方面,不少私募将单个投资标的的持仓比例限制在10%以内,投资标的的选择也主要为较为稳定的蓝筹股等。私募新增的各种“警戒线”和公募基金各项指标的严格限制已并无两样。 与此同时,私募转型公募的情况在今年也并不少见。业内专业人士表示,虽然公募基金在市场中话语权日益萎缩,但公募基金牌照仍是各方争抢的对象。据证监会最新数据显示,目前有38家机构正在申请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牌照,除了银行、券商、保险等机构,还有诸多私募基金也跃跃欲试,进军公募,包括朱雀投资、重阳投资、凯石投资等。 随着私募的各种运作细节“公募化”,“私转公”的常态化,“公募”与“私募”的界限也越来越模糊。 ...
目前上线的平台大多是在征求意见稿下发前就与银行签署了协议,即使存管系统已经上线,等待《指引》正式公布后,也会根据监管要求整改。 距离银监会正式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已接近三个月,不少平台已经进入整改期。而网贷平台资金存管是合规的其中一道门槛。 近日,记者发现,尽管《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下称“《指引》”)尚未发布,但有不少P2P网贷平台已经高调宣布上线了银行存管系统。P2P网贷平台为何纷纷赶在《指引》正式发布前“抢跑”? 提前“抢跑” 今年8月,银监会向各家银行下发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其中最大的“亮点”是叫停了“联合存管”模式。银监会要求存管银行不应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不得委托网贷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代开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结算资金账户。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平台想要开展资金存管业务,还必须满足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以及按照规定获得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但时至近日,全国尚未有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出台相关的备案登记细则。 因此,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对于已经签订合作协议的平台,银行方面可能会暂停推进,并依据业务指引重新审核相关协议。 《2016年P2P资金银行存管分析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9月底,已有民生银行、恒丰银行、徽商银行、厦门银行、浙商银行、江西银行、华夏银行和华兴银行等35家银行开展了P2P网贷平台资金存管业务,共有超过291家网络借贷平台宣布与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而其中实现银行资金存管系统上线的平台95家,占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比例仅4.9%。 上述报告同时显示,多数银行从8月份开始就对存管系统进行改版升级,存管接入的速度略有放缓。 不过,《指引》正式文件至今尚未发布,但部分平台却提前上线“抢跑”。 对此,业内人士介绍,目前上线的平台大多是在《指引》征求意见稿下发前就与银行签署了协议,即使存管系统已经上线,等待《指引》正式公布后,也会根据监管要求整改。 限期合规 而不少平台积极上线存管系统,也是受制于12个月整改期“时间紧迫”。 事实上,平台在与银行签署协议后,还需要等待漫长的对接过程。据业内人士罗川介绍,去年11月他们平台与上海银行签署合作协议后,双方首先就存管模式进行沟通与讨论,涉及研发、技术、产品、法务等多个环节和部门,再经过技术团队的联合开发与对接测试,耗时近一年时间完成资金存管系统的正式上线。 在去年同一时期,拍拍贷也与招商银行签署了银行存管协议,不过目前存管系统尚未上线。拍拍贷方面告诉记者,存管系统将在今年年底前上线,“我们的用户数、交易额都比较多,因此系统也会复杂一些”。 业内人士指出,银行开展平台业务所耗费时间较长,一般平台和银行开始对接开发后,在进展较为顺利的前提下,技术开发等环节也将耗时2至3个月,如果再加银行对平台的各项资质审核、实地调研等时间,从启动到银行存管上线耗时可能在半年以上。 张叶霞指出,P2P网贷平台存管系统上线的速度与不同银行有很大关系。“一些银行下决心开展P2P网贷平台的存管业务,那么推进速度就会快一些。特别是签了很多家平台的银行,因为有较为成熟的模式,速度会较快。而那些只签了2至3家平台的银行,存管系统的上线速度通常较慢。”张叶霞说。 此外,相对于大银行,中小银行更加热衷与P2P网贷平台合作。分析人士表示,包括恒丰银行、华兴银行、徽商银行在内的中小银行在P2P存管业务方面布局积极,而不少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多持谨慎观望态度。 截至9月底,国内恒丰银行的上线存管平台数量最多,达到24家;其次是华兴银行,共有21家平台上线了存管系统。 而若以最短时间半年计算,留给P2P网贷平台的时间真的不多了。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网贷平台过渡期只有12个月。随着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进入清理、整顿阶段,P2P网贷平台的合规需求也越来越急迫。 成本增加 事实上,自《指引》征求意见稿出台以来,外界普遍担心银行对此积极性不高。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收益与成本不匹配。 据了解,存管银行需要履行以下义务:设置负责资金存管业务与运营的一级部门;搭建专门的网络借贷存管业务技术系统并确保其安全高效稳定运行;每日与平台进行账务核对;并定期出具网络借贷资金存管报告等,这需要投入专门的人力和物力资源。 银行的收益与平台规模直接相关,接入一些大平台,银行的手续费收入多,且可获得可观的资金沉淀;但对于绝大多数中小平台,收益和成本并不匹配,沉淀的资金也勾不起银行的兴趣,积极性自然不高。 而据媒体报道,平台上线存管系统后,每年的维护费用高达上百万元。其中包括技术维护费用、账户管理费用、通道费用等。 业内人士许建文表示,在银行存管系统上线后,类似支付、提现等交易的成本也在上升。“另外,银行在前期的投入,不管是人力、物力、系统这些,都需要更多的钱。对于成本上升的比例,我觉得可能在30%左右,主要体现在充值、提现、系统开发等。”许建文透露。 那么,这部分的成本是否会转移到投资者的身上,甚至造成网贷行业收益率下降呢? 对此,业内人士介绍,存管系统的支出并不会对网贷收益率有明显的影响,另外,对于成交量大的企业,银行在收取手续费方面也会提供一定的优惠。而平台上线了存管平台后,也能吸引更多的投资人。 ...
以银行承兑汇票为诱饵,银行内部员工“牵线搭桥”,借款人被骗取490万,索赔无路。 近日,记者接到惠州市谷奔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谷奔)负责人李明(化名)爆料称,中国银行惠州仲恺开发区支行员工勾结企业,因该支行内部管理混乱,保证金账户操作存重大失误,造成其借给惠州市尚联达电子有限公司490万被卷走,无法追回。 据了解,谷奔公司已就此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审、二审以“诉讼人要求被诉讼人承担赔偿责任缺乏法律依据”宣判驳回谷奔诉讼请求。 对此结果,谷奔公司并不满意。李明告诉记者,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保证金账户的属性上。“中行用非结算账户作结算使用就是违反国家的现行法律。人行惠州分行向法院出具的复函明显态度暧昧,避重就轻,从而让法官误解而错判,令人遗憾。” 记者就此联系中行惠州分行负责人,中行方表示,银行正常合规办理结算业务,此案相关责任认定及赔偿建议以司法判决为准。 490万借款被卷走 保证金账户不“保证” 2014年10月,通过中行惠州仲恺开发区支行的朋友黎某介绍,李明认识了尚联达公司老板杨波。黎某告诉李明,杨波是个优质客户,在支行贷了一笔款,建议其借款给杨波,待开出980万承兑汇票后再拿回本金及利息。 2014年10月17日,李明与尚联达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杨波以向谷奔公司借款人民币490万元用以开具中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另一笔290万元借款用作杨波短期资金周转,待开具98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时归还借款,借款期限为2014年10月20日起至2014年10月29日。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类借款在民间借贷中被称作“过桥借款”,借贷双方协商,利息高昂。本案中,谷奔公司出借78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于2014年10月29日前获得822万元还款,其中利息收入42万元。 根据“过桥借款”的惯例,为了保障本次借款的资金安全,尚联达公司同意将要汇入款项账户的网银、印章及收票人的印章等可以转走款项的技术手段交由谷奔公司控制。 (尚联达公司与中行承兑汇票业务协议 李明供图) 然而,这个看似周密的“防控”还是出了事。 2014年10月24日,杨波和黎某提出为保证资金的安全性,要求李明将款项直接打入其保证金账户。 黎某向李明承诺,该账户是银行专管的保证金账户,尚联达公司没有网银等控制该账户的条件,打入款项只能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就算不开票也须退回原转入账户。 李明向记者表示,在深信了黎某承诺的保证金账户的资金必须“原路退回”后,遂将490万元于当日下午14时转入上述保证金账户。然而,仅在转账成功数十分钟后,尚联达公司即前往中行将保证金账户资金转到其基本账户。 与黎某告知的“原路退回”相反,借款经中行仲恺开发区支行操作直接转至尚联达基本账户。随后,该款项立即又被尚联达公司转到第三账户(用途是还款)。 钱借出去了,对方却不愿给承兑汇票,李明意识到不对劲,随后向公安局报案。 李明告诉记者,“事后,我才知道同一时间还有另一家公司也是遇到同样的方式被骗了490万。而之前尚联达公司质押给我的印章在公安局验证后发现是假章。他(尚联达公司)一共刻了5套假章,同时给了3家公司,一共诈骗1100余万元。” 李明同时表示,尚联达公司在银行开保证金账户用的也是假章。 目前,尚联达公司法人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但由于尚联达公司资不抵债,无法倘还款项。这笔借款现无法追回。 记者了解到,除了谷奔公司外,另有2家公司遭遇诈骗,借款人累计金额损失超过1100万元。 管理混乱 “员工勾结企业 支行长不尽职” “这就是一起银行内部员工勾结企业,利用内部账户实施诈骗的案件,是精心设计好的。”回想起事件经过,李明告诉北京时间记者。 2014年10月21日,就在案件发生的前3天,尚联达公司从其基本账户转账100元到保证金账户。“杨波这么做的理由是想试试看能不能将钱转入公司的保证金账户”尚联达员工郑某在调查时证实。 2014年10月23日,中行仲恺支行监控发现到这笔100元,告知尚联达公司保证金账户在不开票时不能存余额,要求其将100元转出保证金账户。 “这明显是尚联达公司实施诈骗进行的手段演练。”李明表示。 中行仲恺支行对公业务员陈某在调查证言,23日银行系统监控到这个情况就询问尚联达公司,并告知,按照银行规定,保证金账户除了需要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情况外不能有余额,要求他们尽快转出。 在熟悉了保证金账户和基本账户的资金往来路径后,杨波便实施了诈骗。 李明认为,在尚联达公司的诈骗案中,中行仲恺支行内部员工操作存在重大过错,导致490万元款项被转走。 李明同时向北京时间记者透露,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杨波开立账户使用的是假章,银行疏忽管理,未核实印章等证件真伪。尤其在尚联达公司申请办理保证金账户资金转移至基本账户时出现重大失误,导致不可挽回的损失。 “根据中行的规定,保证金账户资金转走需向支行领导进行申请,再报到分行审批同意。但是,尚联达公司办理资金转移时,支行行长正在开会,柜员仅仅通过电话简单沟通,也没有合规的行长签字,甚至提前支取的说明也是业务办完后手工补上的。” 李明告诉北京时间记者。 “将保证金账户资金转出需要分行审批,分行人员向支行核实尚联达公司是否开具承兑汇票时,支行客户经理称目前保证金账户无资金,暂办承兑汇票业务,因此分行对这个业务放行了。而当时,加上另一家公司被骗的490万,尚联达保证金账户已有980万资金。” 此外,北京时间记者就涉及此案的员工采访了中行,对于黎卫军等员工是否仍在行内就职,中行是否进行内部核查问责整改等问题,中行未做正面回复,称员工问题以司法判决为准。 法院判定中行存过错 但两次均败诉 事情发生后,谷奔公司以保证金账户重大操作失误,将中行仲恺支行告上法庭。法院一审、二审认为,中行业务方面存在一定过错,但没有认定为违法,驳回了谷奔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院一审判决) 对于法院的判决,谷奔公司显然不能接受。李明告诉记者,“我公司转入的账户是保证金账户,未在人民银行备案,不是结算账户。该账户的所有权、控制权都在中行,实际上是中行的内部保证金账户接收到了我公司误转入中行不应接收的款项,随后被尚联达所骗,将非尚联达款项误交付给尚联达后造成款项无法追回的事实。” 记者了解到,银行承兑汇票是一种支付和融资工具,具体到实例,如企业向银行的融资100万,银行既可以发放100万元贷款,也可以签发给企业面额100万的承兑汇票。企业拿到银行承兑汇票后可以用票据支付资金,也可以向银行换取现金。在此过程中,银行根据企业在开户银行信用等级的不同,要求企业缴纳足额的保证金。被骗走的490万就是尚联达以保证金名义借出去的。根据人行规定,保证金账户不是结算账户,不得操作人民币支付结算业务。 李明提出,法院认定的该账户“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对此没有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说法是明显错误的。《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明确规定进行结算的账户必须按《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开列并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进行结算。中行用非结算账户作结算使用就是违反国家的现行法律。但是,经尚联达申请,资金从保证金账户转入非原缴存账户,工行仲恺支行用非结算账户作结算使用是违反国家的现行法律。 记者第一时间向中行做进一步了解。中行称,“尚联达公司在银行并无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即此笔资金不存在对应的质押担保业务,在我行尚未为尚联达公司开立新的银行承兑汇票之前,并未建立相应的业务关系,故此笔资金不属于保证金账户资金。” 保证金账户里的资金不属于保证金账户资金,对于中行的这种说法,李明并不认可。其同时告诉记者,当发现490万被诈骗,他积极向中行多位员工核对保证金账户的性质。“我当时还联系了吴科长(现中行惠州分行风控条线副行长),他说这个账户理论上不能做结算,但偶尔做一下也没多大关系。” 李明提出,杨波涉嫌诈骗罪刑事案件里中行员工等证言也证实了,他们向其保证过,钱汇到涉案保证金账户后,就成为了保证金,是无法被转走的。 “工行明知涉案490万元资金是我公司转入的,却仍违反规定的接受了资金,又协助尚联达公司一起游说,从而使我公司的涉案490万元资金被骗走。”李明表示。 按照《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第31条规定,“保证金账户不得接受以现金或汇款形式直接缴存,而必须使用开票人的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划转。”因此,李明主张,仲恺支行应严格审查该490万元款项的来源是否属于尚联达公司按转账方式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内划转,但在本案中,既没有审查来源,也未对保证金账户内的资金按照“原路退回”的原则退回保证金,其属于严重的过错行为,应赔偿谷奔公司全部损失。 中行该不该承担赔偿责任?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此案争议焦点在于保证金操作“难说清”。 在对杨波进行的刑事调查中,杨波承认,对于保证金账户存入基本账户还是存入保证金账户,银行工作人员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先存入基本账户,再划扣到保证金账户,另一种是直接存入保证金账户。因此,他才将100元汇入保证金账户,想在开票前试试。 而诈骗案件的“牵线人”黎某等员工对保证金操作一知半解,却直接面向被骗公司大胆担保,也显示出了中行在业务专业上的混乱,以及员工合规经营的重大问题。 (中行员工黎某在杨波刑事案件卷宗的证言) 北京时间记者查阅中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了解到,在保证金缴存时,要从公司在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转入,不得接受现金或汇款形式转入。 (《中国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李明提供) 根据中行惠州分行公司业务部廖某称,保证金是不能直接存在保证金账户上的,如未开承兑汇票业务保证金却有余额,需要客户写申请书,说明原因并写明要将这些余额转至其他结算账户。 人行惠州分行则认定,涉案保证金账户不属于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范筹,无需经当地人民银行核准和备案,保证金账户的资金划转、使用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由银行和单位协商,按协议办理。 (人行惠州分行一审向法院出具的《复函》) 对于操作争议,中行回复北京时间记者称,银行始终以遵守《票据法》、《支付结算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合规办理结算业务。 李明认为,案件争议的焦点在于账户的属性。保证金账户未在人行备案,不属于结算账户,谷奔公司的借款并没有交付到尚联达控制的账户,因此借贷关系还未履行完毕,款项所有权未发生改变,中行无权处置该笔款项。 “人行惠州分行出具的复函态度暧昧,避重就轻,造成法官误解而错判。我认为中行、人行店大欺客,做了关系,妨碍司法公正。中行多位员工违反职业操守收取中介佣金,还误导谷奔等两家公司将款项打入保证金账户,最后导致重大损失。”李明告诉北京时间记者,“如果败诉,中行作为上市公司,发生重大的司法案件,上市公司也要公告。” 李明表示,谷奔公司资金转入的账户是中国银行的内部账户,专为质押尚联达承兑汇票保证金而设,该账户的所有权、控制权都在中国银行。是中行管理混乱,明知内部保证金账户接收到了谷奔误转入不应接收的款项还被尚联达所骗,将非尚联达款项误交付给尚联达后造成款项无法追回的事实。 据北京某律所不愿具名的律师表示,因为银行对应的委托人是尚联达公司,和出借资金的一方没有签署委托协议,若三方私下有沟通和签署相关协议,银行是知情人的话,在不履行相关义务,操作流程上出现过错,给原告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若有相关书面协议,或形成事实合同,则可从合同法角度追究违约责任。若没有书面协议或未形成事实合同,则从侵权角度追究其侵权责任。 “如银行人员在执行工作中造成他人侵权属实,银行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银行人员存在重大过错的,银行可向工作人员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