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位原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落马”。 4月2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原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姜丽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和佳木斯市监委联合审查调查。 这是继原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郭鸿“落马”后,该位置又一位原监管官员落马。值得注意的是,姜丽明是郭鸿的前任,2016年,郭鸿接替赴任恒大集团监事长的姜丽明,出任原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也就是说,早在2016年姜丽明就离开金融监管部门奔赴企业,时隔近六年被查,所因何旧案还有待官方进一步披露。 同一重要监管岗位接连两位部门“一把手”接受审查调查,也反映出该金融领域所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郭鸿接受审查调查消息公布当天,银保监会曾在对外的表态中强调,将坚决惩治重大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重点关注高风险机构和地区,持续深入查处重大风险事件、金融案件背后的利益输送、监管失守问题,特别是破坏监管秩序、市场秩序,造成国有金融资产重大损失甚至诱发风险事件的,“一律严惩不贷”。 同一岗位前后两位一把手“落马” 公开资料显示,姜丽明1985-2016年一直在金融监管系统工作,在原银监会系统先后担任过银行监管一部处长,湖北银监局副局长,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副主任、主任,2015年3月起担任原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但时隔仅一年半后的2016年11月,姜丽明就离开监管系统,赴任恒大集团监事长。 姜丽明从原银监会辞职后,郭鸿“接棒”出任原银监会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并于2021年3月时任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监管部主任时主动投案。在此后纪检监察部门通报的问题看,郭鸿存在利用职务影响为私营企业主贷款打招呼、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等问题。 从近几年金融领域风险化解案例看,重大金融风险背后往往存在着腐败问题。银保监会在年初部署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时就明确,要持之以恒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斗争,严肃查处金融风险背后的重大腐败问题。持续推进中小金融机构兼并重组。 目前尚不知姜丽明具体涉案的细节,但同一重要监管位置接连两位一把手“落马”,也反映出农村中小银行领域存在的风险和乱象仍需加大严监管力度。2018年至2020年,银保监会开展了“农村中小银行股东股权三年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抽查改制为农商行的机构、由高风险机构改制的农商行以及股东股权管理严重混乱的机构等。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 做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斗争是2022年金融监管的重点工作之一。 2月22日,中央第四巡视组向银保监会党委反馈巡视情况时指出,银保监会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存在差距,监管能力不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差距,严的氛围没有形成,对下级领导班子和“一把手”监督管理不够有力,一些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存在廉洁风险,系统中利用监管权谋私问题多发,政商“旋转门”问题比较突出,“四风”问题禁而未绝。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要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严的氛围,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认真解决选人用人、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问题,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值得注意的是,在2月底中央巡视组向银保监会党委反馈巡视情况时提出,“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有关方面处理”。姜丽明就是此次中央巡视组反馈完巡视情况后的首位接受审查调查的前监管官员。 姜丽明简历: 姜丽明,女,汉族,1962年7月生,山东乳山人,大学本科学历,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5月至2003年9月,先后任中国人民银行计划资金司、信贷管理司、银行监管一司干部、副处长、处长; 2003年9月至2004年12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监管一部中国建设银行监管处处长; 2004年12月至2006年2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06年2月至2011年1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副主任; 2011年1月至2015年3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 2015年3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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