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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网贷违约频繁发生
发布时间:2016-01-26 10:03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法制日报

无需任何人担保,只需动一动手指,填写相关资料,就能体验一把“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的幸福;更有甚者,只需学生证与身份证,即可贷款上万元……

随着互联网的火热,针对大学生的网络分期贷款平台近两年悄然“走红”,并迅速进袭高校校园。与此同时,大学生因进行高额网贷消费透支生活费、甚至违约被告上法庭的事件屡屡发生。

引导理性消费

举债消费是一种高风险消费,可还是有不少大学生愿意一试,说到底还是消费缺乏理性,容易受到广告鼓动及易冲动等。对此,社会、高校以及家庭要加强对学生消费观的培养与教育,多用事例少讲理论,真正让学生做到理性消费。

湖北黄石市公安局下陆分局 董刚

政府加强监管

面对大学生网贷产生的一系列问题,除了引导网贷平台加强自律和教育大学生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外,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应尽快出台前置性规范,建立网上信贷资格准入制度,明确放贷额度、利息标准等细则,避免相关风险。

安徽淮北市烈山区检察院 朱芹

学校应有作为

虽然大学生办理网贷是个人行为,与高校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但事关大学生的首次“信用记录”,学校不应坐视不理。学校可通过开设选修课程、举办讲座等形式,帮助学生了解网络贷款的相关知识和流程,甄别恶意“劝贷”行为,避免盲目冲动导致违约给大学生们带来“不良记录”。

重庆第一中级法院 徐晓琴

珍惜个人信用
 

大学生尚未完全步入社会,对个人信用的重要性似乎也未能充分认识。看似“无门槛”的网贷平台诱导了诸多大学生以身涉险,虽然透支的费用也许最终会有父母家人买单,但个人信用透支产生的不良记录,或将成为伴随一生的不良案底。请珍惜个人信用,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才真正是能够享用一生的幸福和财富。

湖南龙山县检察院 张艳丽

考虑永久封杀

低门槛、零、零利息、免担保等网贷平台的宣传噱头,极易让涉世未深的大学生深陷消费“陷阱”。政府部门不仅要通过立法规制网贷平台,同时应对网贷平台涉及的欺诈、不实宣传等行为加强监管和处罚,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实施永久性封杀。

重庆第二中级法院 向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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