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接二连三的平台倒闭、跑路事件让P2P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在日前由英凡研究院举办的互联网金融学术沙龙上,各方专家指出,跑路事件中的所谓P2P,本质上都是伪互联网金融。为进一步防范这些“披着互联网金融外衣的狼”爆发更多的风险,应该把他们跟互联网金融区别开,以分级监管的思路规范新金融市场。“跑路”P2P均是互联网金融“李鬼”
作为互联网金融中的一个新模式,P2P近年在国内发展迅猛。据统计,截至2015年10月,P2P网贷交易规模已突破万亿。然而,P2P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平台倒闭、跑路等负面事件却频发。
对此,专家指出,许多跑路、倒闭潮中的所谓P2P,本质上是打着互联网金融旗号的传统民间融资平台,无论是金融风险甄别能力,还是技术特征、商业模式,跟互联网金融关系都不大。
蚂蚁金服首席战略官陈龙表示,互联网金融需要具备四元素:一是,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作为主要的用户触达方式;二是,用数据作为风险管理和需求匹配的主要方式;三是,采用云计算等新技术作为技术的底层,通过新的技术应用降低服务成本,满足高频、广众、小额交易需求,实现金融普惠性,并保证系统安全可靠;四是,产品和商业模式要具备分享、开放、平等、协作的互联网精神。
反观那些“披着互联网金融外衣”的P2P平台,虽然不少也建立了网站和APP,但其获客的方式主要靠线下雇佣的“理财师”团队,不是用互联网来作为主要渠道或者用互联网技术来影响交易和市场。更重要的是,这些平台没有金融风险甄别能力和内控机制,一旦出现问题,投资人的权益就得不到保障。真伪互联风金融要区分开“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当中重要的一点,是要把真伪互联网金融区分出来。”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薛兆丰说。具体到操作层面,专家建言,一方面要明确监管规则,让行业有规可依;另一方面可引入过去证券、信托等传统金融市场采用过的分级管理思路,逐步引导市场规范化。
人大法学院副院长杨东指出,对互联网金融下一步发展而言,金融制度的构建,比单纯技术更重要。而当前管制性的立法和监管,使得P2P、众筹都无法得到有效发挥,反而陷入恶性循环。他提出,互联网金融平台应该分层级管理,通过大数据技术监管、底线监管,负面清单监管,行为监管等方式,建立监管体系。
陈龙也认同分级监管作为过渡期方案,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借鉴性意义。“支付、P2P、众筹等,每个领域的风险本质都不同,需要监管介入的程度也不一样,因此他建议,对于利用互联网金融外衣和口号进行庞氏融资和非法集资要重点打击。而对于真正的创新,应该给予更多创新空间给予鼓励,防止因互联网金融“李鬼”对互联网金融一刀切收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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