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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中院发布典型案例 民间借贷纠纷逐年递增
发布时间:2015-12-23 19:39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央广网北京12月17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俗话说过年无外债,春节前往往是索要债务的高发期,民间借贷解决不好易发纠纷,北京二中院今天发布典型案例并提示相关风险。
 
  北京二中院今天发布的案例显示,仅用打款凭证主张欠款难以获得法院支持;利率约定超过法定的利率也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母亲拿着儿子出具的借条,向儿子和前儿媳主张共同还款,也没有获得法院的支持;朋友借款,以替朋友出具借条来抗辩,法院认定这种抗辩无效;还款没有凭证,也会被判败诉。
 
  北京二中院的副院长苏丽英介绍,2013年到2014年,北京二中院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一、二审案件共计1207件,今年截止到12月15号,受理此类案件315件,尽管这期间,北京二中院的辖区范围由原来的8个区县变更为5个区县,但是从案件受理的数量来看,呈逐年大幅递增趋势。
 
  从案件审理结果来看,民间借贷案件呈现了胜诉率高、调解率和撤诉率高、改判、发回数量也比较高的特点。就案件结果来看,债权人胜诉的比例达到86%。但是同时也看到,就借贷用途来看,民间借贷案件中的借款多数是经商之用,法院认为,目前,民间借贷已经成为中小微企业经营融资的重要渠道,风险逐年增加。
 
  法官分别对当事人做出了建议,针对出借人的建议:第一不要为求高利将款项借给他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第二出具款项务必保留证据;第三向已婚者出具款项最好让夫妻二人共同出具借据;第四个建议是借据约定应该详细、明确、合法,还有当发生诉讼的时候要如实陈述借款情况。
 
  针对借款人的建议,法院建议不要轻易书写借条,还款要同时收回借条,不要碰触高利贷,更不要向不特定的人大额的高利借款。
 
  最后法官提醒,不要虚构借贷事实,恶意诉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当前审判机构对虚假诉讼的识别和打击力度不断加强,一经发现,轻则罚款拘留,重则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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