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发展,人类知识的迅速增长,互联网技术在几十年的时间里得到飞速发展。如今,与当代的知识爆炸相比,早先的所谓知识爆炸实在是小巫见大巫,或也可以反过来讲,与早期的知识爆炸相比,眼下人类正经历着知识增长的“核裂变”时期。科技金融
但身处裂变时代,我非但不能感受到知识增长的快乐,反而极易迷失在知识裂变的高温中。由于裂变速度太快,以致很多人甚至还没能弄清楚新知识的真实内涵,便迫不及待地举着崭新概念冲在了知识时代前列,从而给人造成的印象就是“概念裂变”,而非“知识裂变”。“科技金融”就是这场概念裂变中被很多人错误解读的概念之一。
据普遍的理解,科技金融可大致解读为“为支持科技创新而提供的金融服务”。但这貌似简单的定义中却存在两个深奥的问题:科技金融究竟要为科技创新提供怎样的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到底该如何界定。关于前一个问题,以后可另文专门讨论,现在先不妨就按惯例把这种服务理解为“融资”,在这个前提下先说说后一个问题。
早几天,我参加了一个关于科技金融的高级别论坛,主旨是讨论如何破解当前科技创新融资难。某与会学者提出:科技金融逻辑的起点应该是权益融资,而非负债融资。其核心理念是:科技创新项目本身风险很大,如果再通过负债融资,其不但要承担创新自身的风险,还要承担还款的压力,这样做不利于科技创新,从而不利于科技创新推动国民经济发展。所以,该学者的结论是:科技金融必须满足权益融资这个大前提,并附上了很多所谓有利于科技创新的理由。与会者中很多人在赞赏的同时,也发出了深深的疑问:在你向人家借钱人家都不肯的情况下,怎么能指望人家跟你合伙呢?
无独有偶,近日我在书店里看到一本谈论科技金融逻辑的著作也提出了“科技金融不适于负债融资,而应立足权益融资”的观点。可见此类观点之广泛性。这种观点的荒诞之处在于,在所有的融资方式中,最容易获得资金的渠道是“可转债”,其次是“垃圾债”(某些紧急情况下垃圾债甚至可以排名第一),再往后依次是正常的负债融资(包括发行债券和银行借款),最后才是权益融资(严格地说权益融资不应被归为融资行列)。根据这个排序,一旦融资遇到困难只能是选择排序更靠前的手段,而不会越(融资)难越(选择排序)靠后(的手段)。
其实,这些学者未必不懂得这些起码的金融学常识,问题恰恰出在了到底该如何理解“科技金融”的根本含义。在这些学者的理念中,科技金融就是支持那些他们认为应得到支持的科技创新项目。换句话说,他们是先选好了一篮子所谓“应该得到支持的项目”,然后对着这些项目来谈科技金融以及所谓的科技金融逻辑。这就把问题引到了一个更深层面:凭什么这些项目应该得到支持呢?
在真正的市场经济环境下,投资决策的最终决定权并不在设计者手中,而是在投资者手中,在市场手中。当投资者或市场没有认可投资价值时,你把它(投资项目)说得再好、再天花乱坠,市场也不会买账。在这种情况下来谈什么科技金融逻辑,有什么意义呢?
实际上,这也正是当前所谓科技金融遇到的最大问题,很多地方政府为扶持本地区科技创新,不惜亲自出马承担部分融资风险,建立风险基金放大科技金融信用杠杆,成立担保公司直接为科技创新融资承担风险,最后还附加上各种奖励条件刺激金融机构和投资者向科技创新投资。但即便如此,科技“融资难”却始终得不到根本性的解决,何以故?
在我看来,问题还是出在对科技金融的理解上,还是人为的东西太多,市场的东西太少,先装满一篮子你认为应该支持的项目,却从未问过市场究竟哪些项目该得到支持。久而久之,一面是科技金融的设计者们面对“不识好歹”的投资者的无奈,而另一方面则是市场投资者对科技金融的“不屑一顾”,这种市场畸形结构永远都不可能在错误认知的基础上得到解决。
此次论坛上的另一个极端观点可能有助于对上述问题的理解。该观点认为,科技金融之所以难理解,一方面在于市场设计有问题,另一方面在于投资者没有得到很好引导。今年6月的股市震荡曾一度蒸发了几十万亿资产,若将这几十万亿引导到科技金融中去将是何等好事?我听着不禁失笑,但立马心情又沉重起来:投资者宁可冒着蒸发几十万亿资产的风险(假如这种决策是理性的)也不愿投资科技金融,可见人为设计与市场预期的分歧有多大!在这种情况下还要引导市场投资取向,难道非要在“科技金融”概念的前面再加上一个“相信我,得永生”的标签?
科技金融本身没有错,就像“科技创新没有错,通过科技创新推动经济发展更没有错”一样。科技企业具有高风险的特征,而金融市场也是高风险的行业,科技与金融的集合势必蕴藏着巨大的风险。若不依靠市场力量来识别科技创新,不能科学理解并开展科技金融,那么,科技金融最终只能变成一个虚幻故事的剧本,更有甚者,还可能使我们失去一次突破经济发展瓶颈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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