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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房贷款违规套路深:左手零首付 右手假按揭
发布时间:2017-10-10 08:10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张 歆


近年来,商业银行和房企可谓是财经圈最默契的 “CP组合”:对于银行来说,涉房贷款毫无疑问是信贷业务的重中之重,部分银行的涉房贷款合计占比已经超过30%;对于房企业务拓展来说,开发贷、按揭贷更是 “一个都不能少”。

然而,监管罚单显示,这对 “最佳CP” 有时也可能联手造假,手法更是套路满满。

消费贷、零首付

按揭贷套路满满


虽然监管重拳频出,但是涉房贷款违规却并未销声匿迹,今年已有多家银行因此类行为收到监管罚单。其中,仅三季度,监管部门就已经开出了10余张罚单,与按揭贷款相关的违规手法也是花式百出,可谓“左右零首付、右手假按揭”。

银监会江西监管局9月28日开具的罚单显示,某股份制银行存在发放虚假按揭贷款的违规行为。业内人士指出,这种假按揭的需求方很可能是开发商,“批量的假按揭可以帮助开发商套取银行资金”。

更多的按揭贷违规与消费贷有关,且多家大型银行卷入其中。深圳银监局7月14日开具罚单显示,某大型银行发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被挪用做本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浙江银监局8月30日开具的罚单显示,某大型银行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重庆银监局7月31日开具的罚单显示,某大型银行违规发放零首付贷款,违规发放个人消费贷款。

此外,某城商行深圳分行和某股份制银行的深圳分行均被发现,存在个别房地产住房按揭贷款违反国家房地产信贷调控政策的违规行为,并因此收到罚单。

还有一种比较少见的与按揭贷款有关的违规因由——转嫁收费。监管罚单显示,某农商行办理按揭贷款和房屋抵押贷款存在有关费用转嫁借款人承担的问题,并因此受到处罚。

四证不全也敢放贷

银行暗降开发贷门槛


除了按揭贷款开发贷可能有猫腻以外,有着放贷“白名单”傍身的开发贷也并非无缝可钻,部分银行甚至罔顾信贷资金安全违规授信。

监管罚单显示,某股份制银行北京分行以流动资金贷款的形式向企业发放项目前期建设及拆迁款,该行为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并吃到罚单。

同时,上海银监局7月19日开具的罚单显示,某国有大行上海金桥支行向某公司发放项目周转贷款,投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深圳银监局也披露,某农商行向项目资本金不实以及比例不达标的企业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某外资行审批同意辖下部分分行在发放部分房地产贷款时,违反利率规定,该行还存在对低风险客户的信用卡发卡授信管理不审慎的违规行为,监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就两项违规罚没该外资行合计人民币1064万元;此外,江西某农商行也被曝光违规发放房地产贷款。

涉房违规

是监管重点


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来说,2017年毫无疑问是强监管、强问责年。值得一提的是,去年以来,监管机构对信贷资金参与房地产业务的态度一直非常谨慎,各监管机关联合并各自下发了各类限制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文件。银监会也多次要求各机构对信贷资金是否参与违规进入房地产领域进行自查,并曾通知对16个热点城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专项检查。

今年4月份,银监会印发《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切实处置一批重点风险点,消除一批风险隐患,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指导意见》明确了银行业风险防控的重点领域: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房地产领域风险、地方政府债务违约风险等等。

9月5日,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地区房地产市场金融秩序,巩固前期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北京银监局、人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印发《北京银监局 人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开展银行个人贷款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开展自查工作,重点检查“房抵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

9月8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行为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展开为期三个月的自查。主要针对为购房人办理“消费贷”、“经营贷”、“个人信用贷”、“房抵贷”作为购房首付款;违规发布、代理小产权房等禁止交易的房屋;协助、教唆购房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或购房贷款等违法违规操作行为。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经纪机构要及时进行整改。自查时间为期一个月,经纪机构需要在10月8日前向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提交自查整改报告。随后主管部门还要进行抽查。

如今,自查时间已满,相关工作或将过渡到监管抽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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