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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P2P整改要求曝光 含148项细则
发布时间:2017-10-10 07:22 来源:网贷财经


近日,从知情人士处获悉,深圳市金融办已经向部分平台下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事实认定及整改要求》(下简称“整改要求”),整改要求全文共计8大项148条,内容与3月份流传开的北京148条整改要求一致。

据了解,该整改要求早在5月份就陆续下发至部分平台,接收到整改要求的平台先行根据整改要求的规定进行自查,之后当地金融监管部门会进行现场检查。

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已经完成了前两批的检查工作,被检查的平台按照待收规模进行筛选,10亿、50亿待收规模以上的平台已经完成了现场检查工作。而待收10亿以下的平台则进行抽查,该批次平台目前正在进行检查工作。

“9月份接受的现场检查,(国庆节)节后会针对于我们平台给出整改意见。” 深圳一接受过现场检查的平台高管表示。

“目前,平台都在按照征求意见稿(《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做整改准备,平台间传闻《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正式稿会在年底出台,而备案工作也将在正式稿下发以后进行。”

上述平台高管表示,当地监管层要求的备案材料中还包含了平台业务经营情况,2017年全年的专项审计报告,所以该高管预计,深圳的备案申请工作最快也得明年开始进行。

就最近整改动态,深圳另外两家大型平台高管还表示,目前每周都会向市金融办报送平台运营数据。从当地几家平台反映来看,待收较高的几家平台,监管部门会重点关注。

禁止平台设立准备金


此次披露的事实认定及整改要求表共涉及八大类148项,分别为(一)公司基本情况;(二)应尽未尽义务;(三)违背十三项禁令;(四)违背风险管理要求;违反科技信息系统风险管理规范;(六)出借人与借款人保护;(七)信息披露;(八)其他风险提示。

其中,第三项中提及,平台不得自融,但关联方可以在平台上融资,只需要做到充分信息披露即可。另外,不得已平台账户接受、归集出借人资金,这意味着平台必须有银行存管,不得直接接触出借人资金。

值得注意的是,整改要求指出,平台不得承诺保本保息,设立风险准备金、备付金等形式提供担保也被列为违规。平台的担保机构或保险公司不得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此外,平台也不得设立债权回购条款。

在平台宣传方面,整改文件禁止平台通过线下网点推介项目,获取资金,也不得委托第三方线下推介。平台不得通过电视和广播宣传,这一条将对目前火热的互金平台的电视剧植入广告造成较大影响。

在禁止期限拆分和错配条款中,文件指出,平台不得发售打包散标或债权转让类产品进行期限拆分或错配。文件禁止平台资产端对接金交所、典当行、保理公司、小贷公司和担保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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