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对外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风险的提示》(下文简称“提示”),称比特币、莱特币以及各类代币等所谓 “虚拟货币” 在互联网平台上的交易所形成的金融和社会风险隐患不容忽视,指出比特币等所谓 “虚拟货币” 日益成为洗钱、贩毒、走私、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提示称,各类所谓 “币” 的交易平台在我国并无合法设立的依据,呼吁各会员单位应履行行业自律公约的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监管规定,不参与任何与所谓 “虚拟货币” 相关的集中交易或为此类交易提供服务,主动抵制任何违法违规的金融活动。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8月30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曾发布《关于防范各类以ICO名义吸收投资相关风险的提示》,称国内外部分机构采用各类误导性宣传手段,以ICO名义从事融资活动,相关金融活动未取得任何许可,其中涉嫌诈骗、非法证券、非法集资等行为。 之后的9月4日,央行等7部门联合发布 “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称国内ICO(首次代币发行)融资大量涌现,投机炒作盛行,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并明确指出,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 以下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提示全文: 关于防范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风险的提示 近年来,比特币、莱特币以及各类代币等所谓“虚拟货币”在一些互联网平台进行集中交易,涉众人数逐渐扩大,所形成的金融和社会风险隐患不容忽视。为帮助社会公众正确了解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认识投资风险,保护自身权益,现就有关风险事项提示如下: 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缺乏明确的价值基础,市场投机气氛浓厚,价格波动剧烈,投资者盲目跟风炒作,易造成资金损失,投资者需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值得注意的是,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日益成为洗钱、贩毒、走私、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投资者应保持警惕,发现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应立即报案。 投资者通过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的交易平台参与投机炒作,面临价格大幅波动风险、安全性风险等,且平台技术风险也较高,国际上已发生多起交易平台遭黑客入侵盗窃事件,投资者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不法分子也往往利用交易平台获取所谓“虚拟货币”以从事相关非法活动,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近期大量交易平台因支持代币发行融资活动(ICO)已被监管部门叫停。各类所谓“币”的交易平台在我国并无合法设立的依据。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呼吁:各会员单位应履行行业自律公约的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监管规定,不参与任何与所谓“虚拟货币”相关的集中交易或为此类交易提供服务,主动抵制任何违法违规的金融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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